讀者

獨居的一年 約翰·歐文 第2頁,共2頁

他不喜歡偵探小說或者所謂的驚悚題材(要麼看了開頭知道結尾,要麼人物不可信),他不會特地去書店尋找經典作品或者最新的文學小說,然而最後他讀的大多是經典的文學小說——儘管它們的敘事結構相當傳統。

哈利也不反感幽默故事,但如果作家只知道逗樂子(或者一味地諷刺),他會感到失望。他喜歡現實主義,但作家也要有想象力,寫出有吸引力的情節,讓他一直有興趣猜測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假如一本小說寫的是一個離婚的女人到度假旅館度週末,遇到了她希望與之發生緋聞的男人——然而她卻沒有和這個男人發生什麼,而是回家去了,這本書就無法讓哈利滿意。)

娜塔莎·腓特烈斯說,哈利喜歡「逃避現實」型別的小說,但他堅信逃避現實的是娜塔莎,因為她喜歡讀理想主義的空談作品,一廂情願地想要改變世界。

在當代小說家中,哈利最喜歡露絲·科爾。相較其他作家,娜塔莎和哈利對露絲·科爾的看法分歧最大,自稱「認同」妓女而到紅線會做義工的娜塔莎認為露絲·科爾的故事「太奇怪」。這位為妓女權益奔走呼號卻不能在紅線會的會議中發言的律師表示,露絲·科爾小說中的情節「不現實」,而且她根本不喜歡「情節」這種東西,因為她覺得現實世界(她熱切想要改變的世界)中根本不存在脈絡分明的情節。

和哈利一樣,娜塔莎後來也退出了紅線會,因為這個組織代表的妓女人數還不到阿姆斯特丹全部妓女的二十分之一,曾經加入這種理想主義組織的她卻指責露絲·科爾「不現實」。(哈利和娜塔莎都不再為紅線會做志願者的時候,每週四為新妓女舉行的集會上出現的老城區的新妓女已經不到百分之五了。)

「露絲·科爾比你現實多了。」哈利告訴娜塔莎。

他們分手的原因是,娜塔莎說哈利沒野心,甚至連警探都不想當——只想做個警察。誠然,哈利喜歡待在街上,如果整天坐在辦公室裡,他會覺得自己不像個警察。

警探們的辦公室也在警局二樓,裡面全都是電腦,他們大部分時間都趴在電腦上。哈利最好的朋友就是個警探,名叫尼克·揚森。尼克喜歡拿阿姆斯特丹新近的妓女謀殺案刺激哈利,這個案子的被害人就是貝爾格街的羅伊。尼克說他辦公室的電腦在破案中立了大功,但哈利知道其實並非如此。

哈利知道,案件告破的主要原因是出現了一個神秘的證人,而他對證人的證言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然後尼克才能利用電腦搜捕嫌疑犯。

雖然他們見解不一,但仍然友好。尼克說,破案才是最重要的,但哈利一直對證人很感興趣,證人溜走也讓他挺失望。而且,更讓他生氣的是,他敢肯定自己曾經見過她——事實的確如此——可還是讓她溜了!

哈利巡警拉開辦公桌中間的抽屜,發現裡面沒有需要丟掉的東西,有十來支舊筆和幾把他認不出來的鑰匙,但接替他的人可能會猜測鑰匙的用途,想到這裡他覺得挺有趣。抽屜裡還有一套開瓶器——即便在警察局,這種東西也總是不夠用——還有一把茶匙(雖然不怎麼幹淨,但洗起來並不麻煩)。你永遠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生病,吃藥就得用茶匙,哈利想。

他剛要關上抽屜,不去翻動裡面的東西,一件看上去非常有用的東西映入眼簾:最下層抽屜斷掉的把手,只有哈利才知道這個小玩意多麼趁手——剛好可以塞進球鞋鞋底的縫隙裡,把裡面的髒東西摳出來,但接替他的人未必知道這東西的妙處。

哈利拿出一支筆,開始給接替者留言,他會把這張便條留在中間的抽屜裡。「不用修理最底下的抽屜,留著斷掉的把手,很適合摳鞋底的髒東西。哈利·胡克斯特拉留」。

心情不錯的哈利從上到下依次開啟辦公桌側面的三個抽屜。第一個抽屜裡有一篇他為紅線會寫的演講稿,但從來沒寄到紅線會去,主題是未成年娼妓,他不情願地同意了紅線會的立場——認為賣淫的合法年齡是十六歲,而非十八歲。

「沒人願意見到未成年人賣淫,」哈利的講稿開頭這樣寫道,「但我更不願見到未成年人在危險的地方賣淫,儘管這些未成年人總歸會成為妓女。妓院老闆根本不在乎她們只有十六歲。關鍵在於,這些十六歲的妓女也需要和年紀較大的妓女那樣擁有享受社會服務和保健設施的權利,不必擔心被警方逮捕。」

講稿沒有寄出去的原因並非哈利膽怯——他也曾反對過警方的立場,而是因為他覺得不能因為無法制止十六歲的女孩賣淫就允許她們賣淫。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面對現實,而是對現實的可恥妥協,連信奉現實主義的哈利都不認同這種觀念。

他沒有發表演講的原因還在於,從長遠來說,這樣做對未成年妓女沒有實際幫助——如同每週四下午的新妓女集會,對大多數新妓女並無裨益。有人不來,有人不想來,還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種集會,也根本不在乎。

但是,也許這篇講稿可以給接替他的警察提供實際的幫助,哈利想,於是他把稿子留在原處。

看到三個抽屜的中間那個是空的,哈利起初吃了一驚,像在警察局裡被打劫的人那樣憤怒地盯著它,然後他才想起來,這個抽屜本來就是空的,由此可見,他已經多長時間沒用過這張辦公桌。其實,所謂的清理辦公桌只是個幌子,他真正想做的是處理最底層抽屜裡那件沒做完的事,他認為那是應該在退休前完成的最後一個任務。

由於最下面的抽屜的把手已經摺斷,成為哈利摳鞋底的工具,所以他只能用小刀撬開抽屜——裡面是德洛麗絲謀殺案的證人寄來的證言——只有薄薄的一頁,但已經揉皺了,看得出他已經反覆閱讀了許多遍。

哈利喜歡複雜的情節,而且固執地偏愛按照時間順序講述的故事。「先抓到兇手再找證人」完全不符合他的審美要求,正經的故事都應該先找到證人才對。

想要找到露絲·科爾的這個人可不只是普通警察,他還是個觀念相當傳統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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