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寄給艾倫的另一張明信片(萊茵河畔的宏偉古堡)上,露絲寫道:親愛的編輯,請幫我從中選擇一個書名:《她的最後一個壞朋友》還是《我的最後一個壞男友》?無論選哪個我都會喜歡。愛你的露絲
又及:為我買下這棟房子,我就會嫁給你。但我覺得無論怎樣我都會嫁給你!
從波恩到法蘭克福的火車上,我又想出一個新小說的標題,也許它比《我的最後一個壞男友》更有吸引力,但這只是因為使用這個題目,我可以繼續用第三人稱寫書。《她見到的和她不知道的》——我猜它有點長,而且太直白,也許在中間加個分號更準確:《她見到的;她不知道的》,我猜得出艾倫會怎麼看待加了分號的標題,他不喜歡我用分號,「現在沒人知道分號是什麼意思了,」他說,「如果你不經常讀十九世紀的小說,說不定會以為逗號上面那個點是印刷錯誤——分號只會讓讀者分心。」儘管如此,我還是想和他結婚!
從波恩到法蘭克福用了兩個小時,我在法蘭克福待的時間最長,要忙的事也最多。只有兩場讀書會,但有好幾場訪談,在書展上還要參加小組討論,這正是我所糾結的,因為討論的主題是德國的統一。
「我是小說家,」我無疑會在某個時刻丟擲這句宣告,「我只是個講故事的。」
從名單來看,參加小組討論的人包括其他書的作者,他們都是來書展宣傳作品的,其中一位是個有名的美國男作家,自認為智商很高,還有一位美國女作家,沒那麼有名,但也沒那麼自命不凡,可她的觀點應該屬於「色情作品侵犯了我的公民權利」那一類。(她很可能已經寫過《少兒不宜》這本書的評論,而且很可能抨擊了它)。
還有一位年輕的德國小說家,他的作品在加拿大被禁了,因為有人指控書中存在淫穢內容——其實很可能沒有那麼嚴重。這位小說家書中的一個人物喜歡和雞發生關係,結果在豪華酒店裡被人撞見了——酒店工作人員聽到他的房間裡傳出可怕的雞叫聲,清潔女工還在現場發現了很多雞毛。
和小組的其他成員比起來,這位德國小說家算是有趣的了。
「我是個幽默小說家。」我也會在某個時刻丟擲這一句,我總是這樣。半數觀眾(以及半數以上的小組成員)會認為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個嚴肅小說家」,幽默的風格不是經過選擇得來的,你可以選擇情節,也可以選擇沒有情節,可以選擇人物,但幽默不是個選擇,是自然流露的東西。
另外一位小組成員是個英國女人,她寫了一本關於找回記憶的書——找回她的記憶。有天早晨,她醒來時突然「想起」自己曾經被父親強姦過,她的哥哥、叔叔們,甚至她爺爺也強姦過她!每天早晨醒來時,她都會「想起」某個人曾經強姦過自己。她的日子一定過得很累吧!
無論小組討論多麼熱烈,年輕的德國小說家臉上總是掛著淡漠的表情——似乎正在思考什麼寧靜浪漫的主題,很可能跟雞有關。
「我只是個講故事的,」我會再說一遍(還會重複很多遍),「我不擅長總結概括。」
可能只有那個戀雞癖理解我,他會給我一個友好的眼神,甚至還有點色眯眯的,彷彿用眼睛告訴我:要是你身上長著紅棕色的羽毛,看上去會漂亮很多。
我在法蘭克福黑森州酒店的小房間裡喝了一杯不算太涼的啤酒,午夜一過,日曆翻到了十月三日:德國統一了。我在電視上觀看了波恩和柏林的慶祝活動,在這歷史性的時刻,我獨自待在酒店房間裡,對於德國統一,我又能說些什麼呢?無論說什麼,這件事都已經發生了。
我咳嗽了一整夜,今早給出版商打了電話,又給宣傳方打電話,不去參加小組討論讓我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必須保護自己的聲帶,為讀書會做準備。出版商送來更多的花,宣傳方給我一包咳嗽藥——「從瑞士高山藥草中提取的精華」,現在我在採訪中咳嗽時,可以聞到我撥出的氣息有著檸檬和野生百里香的味道,我以前咳嗽的時候可從來沒有這麼幸福過。
在電梯上,我遇到了那個可憐的英國女人,從她的模樣看,她今早醒來時一定又想起了某個強姦者的名字。
在黑森州酒店吃午餐時,德國小說家坐在另一桌,有個女人在採訪他,她今天上午採訪了我。午餐時採訪我的是個比我咳嗽得還厲害的男人。當我一個人坐著喝咖啡時,年輕的德國小說家循著咳嗽聲看向我——似乎我的喉嚨裡有根羽毛。
我真的很愛我的咳嗽,我可以藉機長時間泡澡,想想我的新小說。
在電梯上,那個自視智商甚高的小個子男人——他的身材好似一隻鼓脹的氦氣球——咄咄逼人的美國男作家不滿地看著我,彷彿我這樣的人走進電梯就是對他的冒犯。
「你沒參加小組討論,他們說你病了。」他告訴我。
「是的。」
「來這裡的人都會生病——這是個可怕的地方。」
「是的。」
「但願你不要傳染我。」他說。
「但願不要。」
「我可能已經生病了,我在這裡已經待得夠久了。」他補充說。像他的書一樣,他說的話也含糊不清,他是說自己在法蘭克福待了很久,還是說在電梯裡待了很久——以至於受到了我的傳染?
新小說裡的女作家應該和她金紅色頭髮的男朋友在法蘭克福書展上相遇,壞男朋友也是個小說作家——而且非常保守,只出版過兩本短故事集——故事經不起推敲,已經被人遺忘,銷量也很少,但因為經常被默默無聞的蹩腳書評家吹捧,他找回了一定的自信。
女作家應該是寫那種「大」小說的人,其作品是對那些所謂的智慧諺語的惡搞,她和男朋友互相受不了彼此的作品,兩人之間的互相吸引的地方只有性。
他應該比她年輕。
他們在法蘭克福相識,他跟著她去了荷蘭,她要在荷蘭宣傳她的書的荷蘭語譯本,他沒有荷蘭出版商——而且在法蘭克福時遠遠沒有她引人注目,雖然她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但他注意到了。他在學生時代來過阿姆斯特丹(夏令營),以後再也沒來過,他記得這裡有妓女,他想帶她去看妓女,也許還可以看到現場色情表演。
「我不想看什麼現場色情表演。」女作家說。
付錢給妓女、讓他們看她接客可以是他的主意,「這樣我們就能看到專場色情表演。」他說,而且故意表現出心不在焉的樣子,以此暗示她可能比他更感興趣。「作為作家,」他說,「我們看這個是為了做研究。」
當他們來到阿姆斯特丹,他護送她穿過紅燈區,一直表現得很輕鬆很無所謂,「我不想看她做那種事——因為她看起來有點像性奴。」雖然嘴上這麼說,男朋友會讓她覺得觀看妓女接客只是為了找樂子,沒什麼大不了的,讓她以為最困難的問題無非是如何控制他們的笑——因為他們當然不能在偷看妓女接客時笑出聲來,被客人發覺。
但我想知道的是,妓女要怎麼把他們藏起來才能不被別人發現?
我會研究這個問題,我可以請我的荷蘭出版商和我一起去紅燈區轉轉——畢竟遊客們也會這樣做,他接待過的所有女作家很可能都向他提出過這樣的要求:我們都希望有人陪我們參觀那個骯髒、下流、色情、離經叛道的地方。(上次我去阿姆斯特丹的時候,一位記者和我到紅燈區散過步,而且那是他的主意。)
所以我可以看看那些女人,我記得她們不喜歡女人看她們,但我相信我會找到一兩個不會被我嚇到的女人——然後我可以一個人回去找她們,對方必須講英語,或者至少能說一點德語。
找到一個這樣的妓女可能就已經足夠了,只要她喜歡和我說話。我能想象出那幅情景。此外,最重要的是我筆下的女作家的遭遇,她在躲藏時遇到了什麼?假設她男朋友那時想和她做愛——或者就在躲藏的地方當著她的面自慰——而她既不能反對,又無法躲開他,否則就會被妓女的客人發現。(假設是這樣,他是怎麼自慰的?這又是個問題。)
也許諷刺之處在於,雖然遭人利用,妓女至少得到了報酬,女作家卻是花錢被人利用,所以作家必須臉皮厚——這話絕對不是諷刺。
艾倫打來電話。我故意咳嗽給他聽,雖然我們現在沒法做愛——我們中間隔著大西洋——但我覺得就像和他做愛一樣。女人真是變態!
我沒告訴他新書的構思,一個字也沒提,否則我那些明信片就白寄了。
在另一張給艾倫的明信片(法蘭克福書展的航拍照片,據說有來自100多個國家的5500多名書商參展)上,露絲寫道:再也不願離開你。愛你的露絲
在從法蘭克福飛往阿姆斯特丹的荷蘭皇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我的咳嗽和黑眼圈幾乎同時消失了,只是喉嚨後面有點癢,右眼和右顴骨稍微有點黃綠色,已經完全消腫了,不仔細看不會發現我受過傷,就像我的咳嗽一樣微不可察。
這副形象找妓女正合適,我可以借題發揮編造故事,同時不會引起太多注意。
手上的阿姆斯特丹旅遊指南告訴我,紅燈區又稱「小圍牆區」,十四世紀的時候就合法了,文獻記載,那裡的「女孩穿著暴露,在店鋪視窗搔首弄姿」。
為什麼大多數關於骯髒、汙穢、色情和下流的描寫都帶有一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優越感呢?(調侃打趣的語氣其實和冷漠一樣,體現了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我認為,針對「不體面」現象的任何調侃或者冷漠的態度通常都是裝出來的,因為人們要麼被這樣的現象吸引,要麼不贊成,或是二者兼有,然而我們卻故意通過假裝調侃或冷漠來貶低那些「不體面」的現象,反襯自己的高尚。
「每個人都有性怪癖,至少有一種。」漢娜曾經告訴我。(但如果漢娜也有一種性怪癖的話,她從來沒告訴過我那是什麼。)
在阿姆斯特丹,我也要完成許多責任,但我有足夠的自由時間做我需要做的事情,阿姆斯特丹畢竟不是法蘭克福,沒有哪裡比法蘭克福更糟的了,而且,老實說,我迫不及待地想和我的妓女見面!這項研究中的羞恥元素恰恰是最令人興奮的東西,不過,我當然是以客戶的身份去見她,我已經準備好了——我等不及要把酬金給她了。
在又一張給艾倫的明信片(露絲是從史基浦機場把它寄出的,所以和前面的幾張不一樣,她寄給父親的那張明信片上的妓女是德國的,這張明信片上印的是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燈倒映在運河中,男人們穿著雨衣,照片前景那扇被燈光染成紫紅色的窗戶裡有個只穿內衣的女人……)上,露絲寫道:忘記早前的問題吧,我決定叫它《我的最後一個壞男友》,第一人稱敘事。沒錯,她又是個女作家。不過請相信我!愛你的露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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