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上了車再商量吧。」埃迪提議。他沒法和四歲小孩直接談判,當然,說服她也許不難,可無論如何都得消耗時間。
「我們是不是忘記照片啦?」露絲問埃迪。
「照片?」埃迪說,「什麼照片?」
「腳!」露絲叫道。
「噢,那張照片——還沒鑲好框呢。」他告訴她。
「這樣可不好!」孩子叫道,「我的縫線都拆了呢,我的傷口都好了。」
「沒錯。」埃迪附和道。他想出一個轉移四歲小孩注意力的辦法,好讓她不要老想著先給媽媽看痂和縫線再去海邊,「我們去鑲框店看看,讓他們把照片還給我們。」埃迪說。
「還要把照片修理好!」露絲補充道。
「說得對!」埃迪喊道。他覺得,特德永遠想不到他們會去鑲框店,那裡幾乎和海邊一樣安全。他的打算是,先大張旗鼓地討要照片,這樣露絲就會忘記給瑪麗恩看她的痂和縫線了。(趁露絲專注地觀察停車場裡的一條狗撓癢癢,他偷偷把收藏著寶貴的痂和縫線的信封塞進儲物櫃。)然而,鑲框店並沒有他設想的那麼安全。
特德並不記得露絲當天上午要去拆線,沃恩夫人根本沒有給他想起多少事的機會。來到她家門口不到五分鐘,他就被她追得滿院子跑,最後狼狽地竄到琴酒路上,沃恩夫人在後面揮舞著麵包刀,尖聲咒罵他是「惡魔的化身」。(特德隱約想起,「惡魔的化身」是沃恩夫婦收藏的那堆糟糕藝術品裡面的一幅糟糕畫的名字。)
沃恩夫人家的園丁剛才怒視著「畫家」(園丁這樣尖酸刻薄地稱呼他)特德猶疑遲緩地蹩進大門,現在又看到他腳底抹油、慌不擇路地穿庭過院,差點被持刀追砍他的沃恩夫人攆進髒乎乎的噴泉。畫家以閃電般的速度掠出車道,衝到街上,他曾經的模特兒緊隨其後,窮追不捨。
園丁害怕他們兩人撞上自己的梯子,這架豎起來十五英尺高的梯子正搖搖晃晃地搭在高高的樹籬上。佔據高度優勢的園丁早就判斷出,特德·科爾絕對比沃恩夫人跑得快,果然,追到琴酒路和韋恩丹奇路的交叉口,沃恩夫人就停住了腳步。路口轉角處又有一片高大的樹籬,園丁分析,特德不是躲進了樹籬中,就是頭也不回地向北拐上了韋恩丹奇路。依然處於狂暴狀態的沃恩夫人口中的咒罵並未停歇,她一邊嘟囔著「惡魔的化身」返回自家車道,一邊無意識地(反正園丁覺得她是無意識的)揮動麵包刀,對著空氣劈砍戳刺。
沃恩家的豪宅和琴酒路暫時恢復了寧靜。特德正困在水蠟樹籬深處,被枝丫葉片糾纏得動彈不得,想看錶都抬不起胳膊。濃密的樹籬像個迷宮,連小巧靈活的傑克羅素梗都鑽不進去。他的兩隻手和臉都劃出了血,但與麵包刀的殺傷力相比,幾根樹枝實在不算什麼,所幸他已暫時躲過了沃恩夫人的致命攻擊。可是,埃迪在哪裡?特德在樹籬中眼巴巴地等候他的1957年款雪佛蘭出現。
特德來到這裡一個小時前,園丁就已經開始清理他的僱主和她兒子的肖像畫碎片,而且早就不再窺探畫的內容,因為雖是零星殘片,那些紙條上的東西依然具有令人不安的魔力。園丁已經熟知僱主的外貌,比方說她的眼睛、小小的嘴巴、不自然的表情、手和肩膀的緊張姿態,但他寧願自己想象沃恩夫人的乳房和陰戶的模樣,因為紙上畫的裸體半點吸引力都沒有。另外,他需要抓緊時間幹活——他雖然知道沃恩夫人希望儘快處理這些畫,卻想不通她究竟是發了什麼瘋,非要在這樣狂風肆虐的天氣敞開所有的門,把畫都扯碎,讓滿是色情內容的紙片漫天飛舞。房子靠海那一面的玫瑰籬笆上卡了許多碎紙,沃恩夫人和她兒子的肖像碎片甚至沿著小徑,一路被風揚到了海灘上。
園丁不太喜歡沃恩夫人的兒子,他是個傲慢的小孩,有一次往鳥浴盆裡撒尿,撒完就不承認。但早在這小混蛋出生之前,園丁就一直是沃恩家的忠實僱員,他覺得應該為街坊鄰居的眼球負責,因為他認為無論是誰,看到沃恩夫人私處的特寫,都不會特別享受。不過,他的清理速度也受到了思考的影響:他一直在琢磨「畫家」到底去了哪裡,是仍舊躲在鄰居家的樹籬裡,還是已經跑到市區了呢?
上午九點半,埃迪·奧哈爾已經遲到了一個小時,特德·科爾爬出琴酒路的樹籬,警覺地穿過沃恩家的車道,好讓埃迪看到他——如果(不論出於什麼原因)埃迪已經跑到琴酒路西端和南大街的交叉路口等他的話。
園丁卻覺得特德這樣做相當不明智,甚至是鋌而走險。沃恩夫人可以從她家三樓轉角處的窗戶那裡俯瞰整片樹籬,如果這位滿腹委屈的女士恰好站在那扇窗前,琴酒路上無論什麼風吹草動都逃不過她的眼睛。
不出園丁所料,沃恩夫人果然躲在三樓觀察情況,特德走過她家車道(然後開始沿琴酒路快步向前)不到幾秒鐘,園丁就聽見她的車轟鳴起來,那是一輛閃閃發光的黑色林肯,箭一般衝出車庫,由於速度太快,在院子裡的石頭地面上側滑了一下,差點撞進黑水盪漾的噴泉,就在眼看要撞上噴泉的前一秒鐘,沃恩夫人向樹籬急轉彎,林肯車蹭到園丁的梯子,嚇得他趕緊攀住樹頂。「快跑!」園丁朝特德大喊。
特德今天能活著逃出去,一定要歸功於他平日在奇形怪狀的穀倉壁球場中的勤奮訓練。四十五歲的特德·科爾依然能跑,他大步跨過幾叢玫瑰,疾速橫穿一處草坪,把站在那裡給游泳池抽水的人驚得目瞪口呆。接著,一條狗竄出來追他,幸好這狗體形不大,膽子也小,他順路揪下晾衣繩上的女式泳衣,對著狗臉亂揮,把它趕跑了。當然,逃命的路上,他也收穫了不少園丁、女僕和家庭主婦的大呼小叫,但他不為所動,一連翻過三道籬笆和一堵相當高的石頭牆(只踩壞兩塊花床)。
剛才,他並沒有看到沃恩夫人的林肯車已經從琴酒路拐上南大街,在狂熱的追逐中碾倒一塊路牌,但透過陶爾森路的木籬笆,他瞥見了靈車般的黑色林肯,汽車和他平行前進,與他一起經過兩塊草坪、一院子的果樹和一個貌似日式花園的地方——在那個花園裡,他一腳踩進淺淺的金魚池,鞋和牛仔褲全泡透了(水沒到膝蓋)。
特德轉身溜回陶爾森路,但不敢過馬路,因為他看到黑色林肯的剎車燈閃了閃。他擔心沃恩夫人從後視鏡看到了他,也準備開回陶爾森路。可她沒看到他——他把她甩掉了。他進入南漢普頓市區,衣服看上去亂七八糟,精神頭卻沒減,他壯著膽走上店鋪林立的南大街,如果不是一心搜尋著可能隨時出現的黑色林肯,他也許會發現自己那輛1957年款雪佛蘭就停在南大街的鑲框店外面,而實際上他渾然不覺地從自己的車旁邊走了過去,進了馬路斜對面的一家書店。
書店裡的人認識他,當然,每家書店的人都認識特德·科爾,但他經常拜訪這家書店——定期在庫存的他所有作品上簽名。書店老闆和店員還不習慣看到渾身髒兮兮的科爾先生,但他們見過他不刮鬍子的模樣——他經常穿成大學生或者工人的樣子,根本不像什麼暢銷書作家和知名童書插畫家。
讓人感到最新鮮的是他身上的血——在擁有百年曆史的樹籬中爬進爬出,他的臉和手都劃破了,書店老闆孟德爾頌(是的,這就是他的姓)立刻猜想特德也許遇到了什麼事故。這個孟德爾頌和那位德國作曲家菲利克斯·孟德爾頌並無親戚關係,但他要麼太愛自己的姓,要麼太討厭自己的名字,以至於沒人知道他的名字叫什麼,只能以姓稱呼他。(特德曾經問過他的名字,孟德爾頌的回答是:「反正不是菲利克斯。」)
這個星期五,不知是見到特德的血令他興奮,還是特德的牛仔褲上滴下的水——他每走一步,鞋子都會向四面八方飆水——刺激到了他,孟德爾頌一把揪住特德敞開的、已經從褲腰裡扯出來的髒兮兮法蘭絨襯衫的下襬,用過於響亮的聲音叫道:「特德·科爾!」
「沒錯,我是特德·科爾,」特德說,「早上好,孟德爾頌。」
「真是特德·科爾——真的,真的!」孟德爾頌重複道。
「抱歉,我流血了。」特德從容地告訴他。
「噢,別傻了——有什麼好抱歉的!」孟德爾頌喊道,他轉頭看著旁邊的一名目瞪口呆、表情既崇敬又恐懼的女店員,命令她給科爾先生拿把椅子來。「你看不見他流血了嗎?」孟德爾頌對她說。
不過特德沒有坐下,而是表示想用洗手間。他嚴肅地說,自己遇到了事故,然後就鑽進那個只有水池和馬桶的小隔間,關上了門。他一面對著鏡子評估自己的傷情,一面編造——這是作家的本能——能夠簡單解釋他遇到了何種「事故」的故事。邪惡的樹籬劃傷了他的一隻眼睛,淚水汩汩外流,前額上的血水則來自一道更深的劃痕,臉頰上的另一條劃痕流血雖少,但似乎更難長好。他洗了手,手掌上的傷口刺痛,但手背出的血已經止住了。他脫下法蘭絨襯衫,把沾滿爛泥的袖子——其中一條衣袖還在金魚池裡浸過水——系在腰上。
趁此機會,他還欣賞了一下自己腰部的線條:雖然已經四十五歲,但身材保持得不錯,即使穿上牛仔褲,把t恤塞進褲腰,視覺效果依然悅目。然而,白色t恤的左肩和右胸被青草染成了綠色——他至少在兩塊草坪上摔倒過——牛仔褲膝蓋以下溼漉漉的,還在不停地往灌滿水的鞋子裡滴水。
他努力保持鎮定,走出洗手間,再次受到只有姓氏可以告人的孟德爾頌先生的熱烈歡迎,孟德爾頌已經為他在一張桌子旁邊擺好了椅子,桌子上擱著十幾本等待特德簽名的書。
特德依舊沒有坐下,而是表示他想打個電話。實際上要打兩個電話。他先打給車廂房,看能否找到埃迪,但沒人應答。又打給家裡,也沒有人接——為了今天,瑪麗恩排演過多次,當然不會讓他有打通電話的機會。難道埃迪撞車了?那個只有十六歲的小子今天早晨慌慌張張地開車走了,難保不會出事……他準是被瑪麗恩把腦子給操壞了!特德得出結論。
無論瑪麗恩為了這個星期五安排得如何周密,她都犯了一個關鍵錯誤:以為特德只能步行到壁球球友萊昂納迪斯大夫家,請他開車送自己回薩加波納克,或者求助於他的病人。大衛·萊昂納迪斯的辦公室遠在南漢普頓另一頭的蒙托克公路上,而書店則更靠近沃恩夫人家——特德顯然會來這裡求援。而且,特德·科爾無論走進世界上的哪家書店,都可能有人自願送他回家。
所以,坐下來準備給書籤名的同時,他馬上就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簡單點說就是,我需要搭車回家。」著名作家說。
「搭車!」孟德爾頌叫道,「行,當然可以!沒問題!你住在薩加波納克,對吧?我親自送你!嗯……我得先給我老婆打個電話,她可能去買東西了,但很快就會回來。你知道吧,我的車送修了。」
「但願別送到我修車的那家店,」特德告訴孟德爾頌,「我剛從那裡把車開回來,但他們忘了把轉向柱裝回去了。就像我們都看過的那個動畫片——我手裡握著方向盤,但方向盤沒跟車輪子連著。我往東開,車輪子朝西拐,幸好我撞到的是水蠟樹——一大片樹籬,我從車窗戶爬出來,被樹枝劃了,後來又踩進一個金魚池。」他解釋道。
書店裡的人現在都聽他講。孟德爾頌在電話旁邊凝神靜聽,一動不動,忘記了打給他老婆。剛才目瞪口呆的那位女店員微笑起來。特德雖然不是特別中意她這種型別,可如果她願意送他,說不定可以發生點什麼。
女店員大概剛從大學畢業,沒化妝,沒燙頭,皮膚也沒刻意曬黑,她是未來十年的時尚風向標。她長得也不漂亮——平淡普通——但蒼白的膚色讓特德品味出一種性感的坦率,他意識到,樸實無華的外表說明她對自己所認為的「創造性」體驗持開放態度,所以,她是那種需要用「知性」來誘惑的年輕女子。(特德眼下邋遢不堪的儀容或許正中她下懷,讓她對他高看一眼。)至於性接觸,鑑於這名女子年紀不大,對性的新鮮感可能還沒消失,或許會把性愛視為「真誠」的體驗——尤其是和著名作家做愛。
遺憾的是,她沒車。「我騎腳踏車,」她告訴他,「否則我一定送你回家。」
真可惜,特德想,但他用理智說服自己,她的下嘴唇太薄,上嘴唇太厚,上下差距太誇張,他不會真的喜歡的。
孟德爾頌有點著急,因為他的老婆還沒回來。他向特德保證,他會不停打電話,她很快就能回來。一個講話口齒不清的男孩——這天早晨書店裡僅有的兩名店員中的一個——走過來,抱歉地說,他把自己的車借給一位想去海邊的朋友了。
特德只好坐在那裡慢慢給書籤名。才上午十點。如果瑪麗恩知道他現在在哪兒,而且很有可能馬上就搭上回家的汽車的話,或許會驚惶失措。如果埃迪·奧哈爾知道特德就在鑲框店——埃迪慫恿露絲今天勢必去那裡討回「兩隻光腳」的照片——斜對面的書店裡簽名售書的話,一定也會驚惶失措的。
但沒有什麼原因會讓特德本人驚慌,他不知道妻子甩了他——他還在盤算如何甩了她。另外,他現在遠離街道,坐在幽深的店堂中,沃恩夫人再怎麼飆車也撞不到他。即使孟德爾頌的老婆一直不回來,也有可能在書店遇到喜歡他的書的讀者,而且對方很可能是個女的,他只需要為她買下一些自己簽名的書,她就能開車送他回家。如果她又長得漂亮,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呢?才上午十點,有什麼好慌張的?他想。
他當然想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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