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頓舞

避暑 何塞·多諾索 第1頁,共2頁

有時候,我想,要是你沒朋友一塊玩、不能時不時地喝個小酒,那生活就太慘了。

但生活中常有怪事,讓人弄不明白。不久前,我有兩個星期不想找我的哥們兒海梅和麥莫,而他倆也不願意找我,他倆之間也不來往。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有些事情是說不清楚的。那些日子我過得很苦,連開啟收音機聽聽南美足球冠軍賽的興趣都沒有。隔壁的房間裡,每進一個球,我的弟弟們就一陣尖叫,可我卻無動於衷,就因為我不是跟海梅和麥莫在一起,我們不能好好喝杯葡萄酒慶祝慶祝。

我們有十三天,差不多有兩個星期沒有碰面了。奇怪的是,我們並沒有打架、爭吵,也沒有相互約定不再見面。我們就是不想在一起了。這裡面好像有魔法一般,我們都住在同一個街區,經常會照面,但是在那段日子裡,我們都好像被大地吞噬了一樣。三人之中只要有一個人按下其他人的門鈴,我們就又可以重新聚在一起,就能打破橫在我們中間的沉默氣氛。但還有更奇怪的事情呢:即使我們渴望能聚在一起——我無時無刻不在思念我的朋友們,哪怕是工作的時候——,我們也不會登門去找對方,好像那樣的話我們會感覺恐懼……或者感到厭惡。

正如我所說,我、海梅和麥莫,我們是好朋友。我們三個是發小,因為我們一直住在同一個街區。不過,我從小就認識很多人,我們並不僅僅是因為認識而成為朋友的,至少我不是因此而成為海梅和麥莫的朋友的。因為,我認為友誼是比在大街上同某個熟人交談更為嚴肅的事情,更為,該怎麼說呢?……對,是更為深刻的東西。比如說,我認為彼此之間必須有共同的愛好。我們三個人都愛好足球。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會認為足球是交朋友的好媒介——朋友們去看足球賽,購買介紹運動員的雜誌,並發表評論,好幾個星期都有話題可說。其實,生活是很豐富多彩的。如果我認識的人對比賽不感興趣,不知道運動員的資料,也不知道球隊的戰技,我就會覺得他是個活死人。簡直就是一個火星人,一個無法用語言溝通的人,一個對同一樣事物都不感興趣的人。我可以肯定地說,要是某人對足球比賽都不感興趣,那他對一個光著身子的女人也不會感興趣的。

說到了女人,我敢說,麥莫是不會想別的事情的。這可能是因為他有極好的運氣。不可否認,他長得帥氣,身材很好,膚色很白,黑色的頭髮上打著髮蠟,走路的姿勢非常優雅,因為他有一個弟弟在一家豪華的成衣店當裁縫,麥莫在那兒用他的名字簽單。另外,我相信,他的職業和他的成功總是有些關係的:他是「美女用品」、洗髮膏、香皂、潤膚油等等那些女人梳洗打扮用品的推銷員。這些東西是最吸引女人的。是麥莫把我和海梅帶到學校和體育俱樂部的舞會上的。那裡掛著用彩燈組成的花環,姑娘們同媽媽或姨媽或哥哥一起去跳舞。但是,我和海梅並不喜歡跳舞,我們只是為了陪他才去的。我們怎麼會喜歡跳舞呢?我不否認這樣可以跟非常可愛的姑娘交朋友……可是,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呢?什麼也沒有了。那裡喧鬧有餘,安靜不足。要我說,有個男性朋友也就足夠了。此外,我和海梅最喜歡的是到街上找女人。這是更容易的事情。一個人到那裡之後,要上幾杯酒,跟一個女人調調情……一拍即合,馬上煩惱全無,然後你便感到心滿意足了。況且,我還是相信,這是最省錢的事,因為要想追到一個正直的姑娘,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請她去看電影,傍晚去喝一杯,星期六去跳舞,星期天去散步,不知不覺中你就破產了。雖說我們三個並不是沒錢的窮光蛋。我們是不富裕——每人都有家人,必須拿錢養家——,不過我們也不應該抱怨,每個人都有滿意而可靠的工作。我剛才說過,麥莫是個女性美容用品的推銷員。儘管同他打交道的人是最不體面的,但是他相信,這種職業可以使一個人的生活變好。海梅是公共建築部的職員,大家都知道這樣的工作是最好的,因為這工作有許多特權;雖說薪水並不算高到誇張,但是前途不可限量。而我是最常缺錢花的人。因為不久之前我剛從師範學校畢業,我任教的兩所學校裡課程還沒設齊。不過,儘管我常常沒錢花,但海梅和麥莫還是很尊重我的,因為我畢竟比他們更有學問。

在我們三個人中,海梅長得更好看一些。有時我會突然意識到,他更關心他的外表。他生得又黑又小,頭髮緊貼額頭,小鬍子雖然不太密,但是他比對他的眼珠子還要愛護。他跟他的九個兄弟一樣。由於他十分羨慕麥莫,便學他一樣打著髮蠟,講究穿戴。他的衣服不多,但是穿著整整齊齊,衣服十分筆挺,走起路來昂首挺胸,雙手插進口袋裡,看了讓人忍俊不禁。我一頭黃頭髮,身材偏胖,因為按照母親的血統,我是南斯拉夫人的後代。我和海梅、麥莫同齡,都是二十三歲。

但是把我們三個人聯絡在一起的更為重要的東西是大家對酒的嗜好。不,請不要認為我們是酒鬼或者嗜酒成癮的人——後者只知道喝酒而不懂得娛樂。我們不知道是為了喝酒才交談,還是為了交談才喝酒。但是自從我們年滿十五歲之後,每當我們的口袋變空,沒錢去電影院看電影的時候,我們就省下錢買一升飲料,躲在哪兒喝光。後來到酒吧和類似的地方去,我們也總是形影不離。

別的事情說一千道一萬,卻沒有任何東西能與葡萄酒相媲美。首先,它不像烈性酒那樣傷身體。我們這麼喜歡葡萄酒,並非因為它使我們感到幸福痛快,就像一個人得到百萬比索或一位女傳記作家愛上一個人時感到的那樣,而是因為……怎麼說呢?……喔,因為一個人一輩子都圍繞著葡萄酒生活。笑聲、朋友、女人和享用美餐、看足球賽,這些是世界上最可愛的事物;要是再加上優質葡萄酒作為點綴,那就更美了。事實上,我跟海梅和麥莫一起談論葡萄酒、談論喝多了發的酒瘋和心裡感到的痛快勁兒來,幾乎比談論女人和足球時候的話還要多。每次喝醉的時候總要發生一件什麼開心的事兒,事後回想起來也總會發笑,但從來也不過多地重複:

「……不過,我們到路上那座娛樂場去的時候喝的那種酒可不是上等的……那是哪裡來著?」

「你指的是我們去‘十八號’那次嗎?」

「不是,那次我們是一大群人坐秦丘林的大卡車去的。我說的是夏天的那一次,只有我們三人,是坐公共汽車去的。夏天到來得很早,天氣又熱,肚子又空,海梅很快就頭腦發熱了,想撲到專賣商的女兒身上……」

「我不記得了,」海梅說,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那是怎麼回事?」

「那個姑娘很醜,當時汗流滿面的,顯得更難看了。不過你已經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你騙她到草地上去了。她哥哥是旁邊軍隊後備隊的大兵,這時正好回來吃午飯。我們簡直嚇壞了!因為他一回來就打聽他妹妹去哪兒了。於是,我們趕緊請她哥哥坐在桌旁,一杯杯地讓他喝酒。你們回來的時候,衣服弄得很髒,沾了一身的草,但是幸好我們已經把他灌糊塗了,他一點也沒有發覺……」

回想起這一切,我們大笑了一陣。我們還回想起那次我們如何試圖趁機佔便宜的,但是沒有成功,因為專賣商的女兒在地上滾得受了傷,並且看破了我們的意圖。接著,另一個人又回憶說:

「我看見麥莫最倒霉的一次是他引誘海德埃家的露希姑娘的時候。那次我們穿戴得十分整齊,是為了慶祝你的生日去的,麥莫。你姨媽送給你一大肚瓶奇恰酒,我們謹慎地喝著……飯後,我們到海德埃家裡去祝賀,但是他不願意讓我們進去,因為裡面客人很多。可我們既不膽怯也沒放棄,我們從一扇窗戶裡爬了進去,當露希看見我們的時候……」

我們就是這樣講述著,直到筋疲力盡。

是的,這就是生活。在酒吧桌子上斟滿的一杯杯酒,為了不空腹喝酒而準備的熱騰騰的三明治,上等的香菸,希望愉快地消磨一個時辰的朋友們……大家不停地交談著,一輪一輪地喝著,不知不覺地過了一個又一個小時,直到凌晨兩點,三點,四點。

正如我所說的,我不知道為什麼竟能一口酒不喝地度過那兩個星期,為什麼不和海梅、麥莫在一起竟然受得了。好像我害怕看見他們,好像酒喝進嘴裡會有一股馬尿味或者噎在嗓子眼那裡下不去似的。但是最奇怪的是,在那些日子裡,我一直在回憶在我們最後一塊兒出去的那個夜晚看見的一個人的一生。每當我回憶他的時候,心裡就感到一陣恐懼,或者厭惡的感覺,不知道為什麼……

晚飯後我們有許多次一起出去看電影。那天晚上我們都帶著錢,便到市中心選了一部新上映的影片看。那部片子有一個特點:主角不是一個,而是三個,是三個大美人:洛琳·白考爾、瑪麗蓮·夢露和簡·拉塞爾。三個美人的身上都掛著一些葡萄葉,垂著一些穗子,跳著那種發瘋似的查爾斯頓舞。看完電影之後,我們就順著阿拉梅達街往回走。我們一路上經過一個個酒吧,不住地談著話,因為我們的話題從來也不缺。那個夜晚我們談論著剛剛看完的電影,大家分配那三個美人。經過一番討論之後,終於達成了一致:麥莫喜歡假裝貴人,他說年紀大的女人最好,因為她比年輕的更溫柔,所以他挑選了洛琳·白考爾。由於我是個黃頭髮,就挑選了瑪麗蓮·夢露。海梅一向重視數量而輕視質量,也許是因為他長得矮小,所以選擇了簡·拉塞爾。我們都很滿意,因為雖然好不容易才達成一致,但是我們沒有像有的時候談到女人的時候那樣爭吵。

麥莫不時地說:

「哎呀!可我怎麼才能讓洛琳教我跳查爾斯頓舞呢!」

我們走進一家酒吧,喝了一杯酒,走了出來。走過幾條街之後,我們又進了另一家酒吧,直到光顧完所有的酒吧,等我們走到西班牙大道的時候,雖然沒人敢說我們喝醉了,但是最好不要講我們體內酒精含量的濃度。無論如何,反正我們是稍微醉了,就像星期天那樣。

傻里傻氣的麥莫被查爾斯頓舞曲給迷住了,他一句接一句地哼唱著,但是他的聽力很差,所以唱不上幾句,更不會跳,儘管他很想跳。我和海梅開始困了,因為天色已經很晚了,不過我們還是讓麥莫進了最後一家酒吧,因為他完全被著名的查爾斯頓舞曲給迷住了。

「過會兒,」他一面開門讓我們進去,一面說,「我叫車送你們回去。」

我們相信了他的話,就毫不猶豫地走了進去。這是一家小酒鋪,這樣的酒鋪在城區裡有幾百個。裡面很窄很長。一側是櫃檯,備有咖啡研磨機和黑、白啤酒的龍頭,有十幾張桌子,椅子是綠漆的,香蒲椅座的底部已經破爛。酒鋪中央擺著一臺裝有彩色玻璃的電唱機,放上一張唱片,按一下電鈕就能唱。

因為夜已經深了,裡面只有兩三位顧客了。我們坐下來要了一杯酒。夥計彷彿腿疼得要倒下似的,請老闆為我們拿酒。他把幾張唱片交給一個胖子之後,為我們斟了三杯紅紅的酒,從老遠就能看得出來,那是一種辣酒。

胖子坐在一張幾乎緊挨著電唱機的桌子旁邊。他的臉紅彤彤的,飽滿的大臉盤通過肥厚的脖子連結著身體。他已經喝得酩酊大醉了,由於店裡挺涼的,我們都不願脫掉外套;胖子卻滿臉是汗,領口雖然已經解開了,但呼吸還是顯得很吃力。我注意到,他的面孔彷彿是畫的一樣,輪廓十分細膩,鼻子、嘴巴和突出的眼眉,證明他小時候是個瘦子。但是,由於生活的優越,因為吃啊、喝啊、笑啊的因素,結果變成了現在這麼一個脂肪球,也永遠造就了他那副無法改變的微笑似的面孔。

突然,我們覺得胖子好像倒在了桌子上,原來是他彎腰伸出手去把唱片放到唱盤上去了。他的酒瓶子旁邊放著一摞唱片。我們高興地對視了一眼,因為我們都很愛聽音樂,特別是免費的。我們想聽音樂,就又要了一杯酒,這酒很辣,不過有取暖的功效。胖子斟滿了一杯,開始放音樂之前,他一口吞進肚裡。然後又斟了一杯。由於手一哆嗦,酒灑了出來。他用手掌抹了抹灑出來的酒,又在另一隻手上抹了抹,最後把兩隻手在褲子上擦了擦。他那副髒樣子,簡直就像頭豬。胖子真的喝醉了啊!

唱片放上了,唱針轉動了,樂曲響了起來。

「查爾斯頓!」麥莫聽出了舞曲,像觸電似的立刻叫了起來,接著他看了看胖子,彷彿為唱片選得如此準確而向他表示敬意。

我們三個人望著他,都驚奇得停止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