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和幾個朋友聊天,不知什麼由頭,聊到了小時候經歷的校園暴力。我便也講了一些自己的事。
當年在四川上小學的時候,有段時間我們班主任嫌打人太累,就安排同學們之間互相打。每次考試分數下來,排好名次後,由第一名打最後一名,第二名打倒數第二名……以此類推。兩人之間的成績差著多少分,就以教鞭打多少下手心。特有創意。老師在旁邊聽響兒,音量不到位,從頭再打。很難徇私。
話說我的一個好朋友挨完打,向我抱怨這種方式不科學。她考了七十五分,當時七十五分的同學有三個,並列倒數第十,便輪流被第十名、第十一名、第十二名打。她不幸排在第一個捱打……這意味著什麼呢?第十名考了九十二分(前面有幾個並列第三第四的……),便足足捱了十七下。而第十一名考了九十分,第二位並列倒數第十的便少捱了三下。第十二名呢,考了八十七分……果然不科學。
當時我也被打了好幾下。打我的是一個女生,副班長,平時又優秀又親切,我對她一直心懷好感。發生這事後,明明知道她也是被動的,仍心生芥蒂,難以釋懷。老師這招太不利於團結了。
後來到新疆讀書,也是小學,老師也用教鞭打人。教鞭難免有打斷的時候,於是她規定:斷在誰身上,誰就得負責賠一根。李娟共賠了兩根……真倒霉。
回去對家長說:「老師要一根新教鞭。」
家長:「為什麼找你要?」
……這教人怎麼回答?!
更屈辱的是,賠教鞭這種事,可不是隨便尋根棍子就可以交差的。老師有要求:不粗不細,不輕不重,光滑、勻直、節疤少、彈性好。媽的跟美猴王選兵器一樣挑剔。
如此說來,是不是李娟小時候很調皮?恰恰相反。她小時候除了邋遢和虛榮,實在沒啥大毛病。她膽小怕事,老實巴交,並且熱愛文學。
除了老師,李娟也沒少給同學欺負。上小學六年級時有好長一段時間裡,每天放學路上都會遭到男生伏擊,害得她每天都得變換不同的路線回家。每天最後一節課的下課鈴一響,便倍感絕望。
但是這種事說出去沒人同情。大家眾口一辭:「男生打女生很正常嘛,通常他喜歡你才會欺負你嘛,只不過為吸引你注意嘛。恭喜恭喜!」
恭喜個屁。你來試試這樣的「喜歡」吧——一腳又一腳踹你胸口,抽你耳光,燒你頭髮……惡意滿滿的眼睛,咬牙切齒的神情。他就這麼「喜歡」你!
關於老是被人欺負這件事,我一直想不通究竟怎麼回事,自己怎麼就令人討厭到了此種地步?難道自己真的就那麼糟嗎?難道真的是自己有問題,才會被嫌棄,如此高頻度地被傷害?
被欺負的那些日子拉長了我短暫的學生時代。幾乎所有的人都渴望重返童年和青春,我卻永不願重歷那種無助的孤獨——除我之外,所有人都相安無事的那種孤獨。
之後很多年的時間裡一直被這些回憶所困擾,深感無力。被人欺負這種事,最大的恐懼並非源於傷害本身,而源於從傷口中漸漸滋生的宿命感。
直到前年,偶然和一個朋友談到了這些事,才得到非常重要的提醒。
被人欺負,其實是雙方面的事情,既有對方的惡意,也有自身的誘因。欺軟怕硬是人性本能。當人們有怨氣要宣發的時候,難免會選擇最「安全」的施暴物件。而當時的我,家長遠在新疆,沒有兄弟姐妹,也沒有什麼親戚。唯一的監護人——我的外婆,已經八十高齡。對她來說,能讓孩子吃飽穿暖就足夠了,實在無力顧及其他。我自己呢,又生性怯懦,萎靡邋遢的樣子又特招嫌,加之受了欺負後總是選擇忍氣吞聲。於是對施暴者來說,沒有後患,真是再「安全」不過了。
「你要這樣想——」那個朋友說,「你不入地獄誰入地獄?雖說你受了委屈,但因此避免了多少更慘重的暴力事件啊。要是那些小孩心裡憋著氣長大,肯定有心理問題,長大了肯定是個社會隱患。」
好吧……我這個人肉沙包真偉大。
除了老師和同學,還有一種暴力來自家長。
我外婆雖然善良樂觀,但性情暴躁。弄丟文具、損壞衣物的下場可怕極了,她能連罵兩三個小時不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