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態的怪物

「結婚?麥琪!」

「別這樣,布奇。沒什麼大不了的。不會有影響的。」

「我想象不出塞爾夫小姐會怎麼說。」最後,他終於記起我來了。「哦,對了,」這秘書說道,那語氣好似輕輕拂去袖子上的一根棉絨,「塞爾夫小姐這就要見你,瓊斯先生。塞爾夫小姐,」他一面為我開啟一扇門,一面朗聲道,「這位是瓊斯先生。」

她模樣像瑪麗安·摩爾;一位更敦實的、條頓化了的摩爾小姐。灰色的家庭主婦式的髮辮捆綁著她窄小的頭顱;她沒有化妝,身上的套裝,或者說是工作服,是像女獄警的那種藍色嗶嘰呢材質——一位不事奢華的女士,恰如其辦公場所。除了……我注意到她手腕上一隻橢圓形狀的有羅馬數字的金錶。凱特·麥克勞德也有一塊一模一樣的手錶,是約翰·菲·肯尼迪送給她的,出自倫敦的卡地亞公司,在當地價值一千二百美元。

「請坐。」她的聲音有一種茶杯中的膽怯,但她鈷藍色的雙眼卻是20/20號的冷鋼色,如一位黑社會殺手。她看了一眼與她並不優雅的氣質毫不搭調的手錶。「跟我喝一杯吧?已經五點過好一陣了。」說罷,她從辦公桌下的一個抽屜裡取出兩個口杯和一瓶龍舌蘭——我從未嘗過,也不指望會喜歡的東西。「你會喜歡的,」她說。「夠雞巴勁道的。我第三任丈夫是墨西哥人。現在告訴我,」她敲了敲我的求職表,「你以前幹過這工作麼?專職的?」

有趣的問題;我尋思了一下。「我不能說是專職的。但我確實曾經為……利益幹過這個。」

「那就算專職的了。幹!」說罷,她一口將整杯龍舌蘭幹掉。她做了個怪相。打了個顫。「仁慈的上帝,太刺激啦。刺激。來呀,」她說道。「一口乾了它。你會喜歡的。」

我感覺味道就像加香水的輕質汽油。

「好吧,」她說,「我把話都跟你講明瞭,瓊斯。我們的客人中年男人佔百分之九十,我們一半的業務或多或少都是不走尋常路的。因此,如果你在這裡登記後一心一意只想做種馬,那就算了。聽清了嗎?」

「字字清楚。」

她眨了眨眼,給自己又斟了一杯。「告訴我,瓊斯。有什麼你不願做的不?」

「我不受。我攻。但我不受。」

「啊,哦?」她的確是德國人;不過那只是一種如紀念品般的口音,就像一條古董手絹上殘留的古龍香水味道。「是一種道德偏見嗎?」

「確切說不是。痔瘡。」

「性虐如何?拳交?」

「全套?」

「對,親愛的。皮鞭。鐵鏈。香菸。拳交。如此之類。」

「我想不行。」

「啊,哦?這個是道德偏見麼?」

「我不信奉殘忍手段。即使它能給人別樣的快感。」

「那麼說你從沒殘忍過了?」

「我沒這樣說。」

「站起來,」她說。「脫掉上衣。轉過身。再轉。再慢點。太糟糕了,你要是還高一點兒就好了。不過你身材不錯。肚子平坦有型。你那東西怎麼樣?」

「從沒有人跟我抱怨過。」

「也許我們的觀眾要求會更苛刻些。你瞧,他們經常問這問題:他小弟多大?」

「要看看嗎?」我說,一面做出要拉開我超低特價的羅伯特·霍爾褲子襠口的樣子。

「沒必要這樣沒品,瓊斯先生。你會明白,雖然我這個人說話直來直去,卻不是個沒品的人。好吧坐下。」她一面說,一面又將我們的龍舌蘭酒杯斟滿。「剛才一直是我在問。你想要了解些什麼不?」

我想了解的是她的生活經歷;少有讓我如此短時間就感到好奇的人。也許她是希特勒難民,漢堡「墮落大道」——萊泊幫大街上的一位沙場老手,二戰前移民到了墨西哥?我還在想很可能她並不是這家商號的幕後老大,而像大多數美國妓院業主和色情咖啡館老闆那樣,只是黑手黨企業的前臺掩護。

「你舌頭被貓吃啦?好吧,我肯定你想知道我們的財務協議。每小時標準收費是五十美元,你我對半分,雖然客人給你任何的小費都歸你。當然,收費也是有差別的;某些情況下你掙得的遠不止這個數。而且,你每介紹一位合格的客人或員工,還會有紅利。怎麼樣?」她說,眼睛像一對槍筒瞄著我,「還有許多規章制度你必須得遵守。不得吸食毒品或過量飲酒。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直接接洽——所有的業務都必須通過服務中心。任何時候員工都不得與客人有社會交往。任何企圖與客人私下交接的行為都將導致你立即被開除。任何敲詐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客人難堪的舉動,都將導致極其嚴厲的懲罰——關於這一點,我說的就不僅僅是開除了。」

這樣說:那些西西里島黑蜘蛛真是這張網的編織者了。

「我說清楚了嗎?」

「非常清楚。」

秘書突然插了進來。「華萊士先生電話。非常急。我想他是喝醉了。」

「我們對你的意見不感興趣,布奇。直接把這位先生的電話接進來。」她伸手拿起一個話筒——她桌子上有好幾部電話。「這裡是塞爾夫小姐。你好嗎,先生?我原以為你在羅馬呢。噢,我在《時報》上看到的。說是你在羅馬,去拜會了大主教。哦,你肯定說得對:那個地方!是的,我聽的很清楚。明白。明白。」她在一個便箋簿上快速記錄著。我看得明白,因為倒著念字乃是我的一項天賦:廣場賓館713套間華萊士。「對不起,岡波已不在這兒了。這些黑人小孩,一點不靠譜。不過,我們會馬上派人過來。哪裡哪裡。謝謝您。」

然後,她盯著我看了好一陣子。「華萊士是個極其有價值的客人。」她又盯了我好一會兒。「他名字不叫華萊士。我們叫客人都用化名。員工也是這樣。你名字叫瓊斯。我們會叫你史密斯。」

她撕下那張便箋,捏成一個小球,扔給我。「我想這個你應付得下來。不是真正……真槍實幹。更多是一種……護理問題。」

我用廣場賓館大廳裡一臺髒兮兮的金色內線話機給華萊士先生打電話。接電話的是一隻狗——話筒咵嚓一聲響,接著傳來汪汪的一陣狂吠。「嗨嗨,只是我的狗,」一個玉米餅聲音解釋道,「每次電話響,他都搶電話。你服務中心來的嗎?好,溜上來吧。」

客人開啟門時,他的狗閃電般衝進走廊,朝我撲過來,就像一名紐約巨人隊後衛。那是一隻黑色斑點英國鬥牛犬——兩英尺高,大約有三英尺寬;他應該有一百磅重,朝我撲過來時的力道如颶風般把我刮到了牆根邊。我大聲叫喊;狗主人笑道:「別害怕。比爾老弟,他只是表示親熱。」一點兒沒錯。那慾火中燒的混賬東西像一匹打了針的種馬騎著我的腿。「比爾,別玩了,」比爾的主人命令道,他的聲音因為杜松子酒而有些結巴。「我說認真的。夠啦。」最後,他給這色魔的項圈上繫上鏈子,才把他從我身上拉開,一面說:「可憐的比爾。我一直沒狀態帶他出去溜達。兩天沒出去了。因此我這才叫服務。第一件事我想請你做的,就是帶他去公園遛遛。」

在我們走到公園之前,比爾一直都挺安分。

一路上,我都在尋思華萊士先生這個人:五短三粗一個大肚酒桶,簡明的嘴唇上粘著假鬍子。時間埋葬了他的俊容,因為他過去算是相當上得了檯面的一個人;不過,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儘管只見過他一次,並且是大約十年前的事了。但我還清晰記得早先對他的那一瞥,因為那時,他是呼聲最高的美國劇作家,而且在我看來,也是最優秀的劇作家;同時,那幕特別的場景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午夜後的巴黎,在屋頂公牛飯店的酒吧裡,他和三個人坐在一張粉紅色檯布的桌前,其中兩位身穿英國法蘭絨的是身價不菲的小騷貨、科西嘉島海盜,而第三位不是別人,正是薩姆納·威爾斯——《機密》迷們還會記得美國前副國務卿、臥車列車員兄弟會最偉大的好朋友——威爾斯先生。當威爾斯閣下被白蘭地浸泡得跟泡壇桃子似的時候,他開始咬兩個科西嘉人的耳朵,那活生生的造型才叫有趣,至今還教人記憶猶新。

秋天裡散步的路人悠閒地漫步在公園傍晚的小路上。一對日本夫婦愛心氾濫,停下腳步逗比爾玩;某種程度上說,他們是腦子有問題:又是拽他捲曲的尾巴,又是擁抱他的——對此我倒是能理解,因為比爾那凹陷的臉、卡西莫多似的腿,還有那令人費解的扭曲的體形正符合東方人的審美癖好,正如他們喜歡盆栽,喜歡矮鹿,喜歡將金魚養得五磅重。然而,我本人不是東方人,當比爾將我引誘到草坪裡的一棵樹下,突然再次向我發動性攻擊時,我真個是不喜歡。

我完全不是這般執意的強姦犯的對手,為求權宜計我乾脆仰面躺在草地上,任他胡作非為——甚至是鼓勵他:「就這樣,寶貝。讓我爽個痛快。幹我。」我們還有觀眾——幾張起伏的人臉,在我們撒歡的情人那情慾熾盛的鼓泡眼看不到的遠處。某個女人厲聲道:「你個骯髒的墮落鬼!不要再虐待那動物啦!為什麼就沒人打電話報警呀?」另一女人說:「阿爾伯特,我想回尤蒂卡。今晚上。」垂涎吐舌的比爾喘息著,在胸前劃了個十字。

在傍晚的餘暉落盡之前,我溼透了的羅伯特·霍爾褲子還不是比爾對我造成的唯一傷害。我將他送回廣場賓館,走進套間的門廳時,踩著一大坨潮乎乎的屎——比爾拉的屎,一個趔趄,摔了個嘴啃地——摔在又一坨屎上。我對華萊士先生說的唯一一句話是:「介意我衝個澡嗎?」他說:「我從來都這要求。」

不過,如塞爾夫小姐所說,華萊士先生,就像鄧尼·福茨,對性不那麼感興趣,更喜歡的是聊天。「你是個不錯的孩子,」他忠告我說。「哦,我知道你不再是個孩子。我還沒醉到那程度。我看得出來你走過了不少里程。但無所謂,你是個不錯的孩子;這都寫在你眼睛裡。受傷的眼睛。受傷與受辱。讀陀思妥耶夫斯基嗎?唔,我猜那不是你的行當。但你是他筆下人物的一種。受傷與受辱。我也如此;所以說我跟你在一起感到安全。」他轉動著眼珠,環視被檯燈照亮的臥室,就像一位間諜;這房間看上去像是被一股堪薩斯旋風剛剛捲過——髒衣服扔得到處都是,滿屋的狗屎,地毯上一攤攤還沒全乾的狗尿。比爾睡在床腳邊,他的鼾聲裡面,流露出性交後的憂傷。至少他讓他的主人和他主人的客人可以共享一張床鋪,床上的客人裸身,主人穿戴整齊,包括腳上的黑皮鞋,還有一件口袋裡裝著鉛筆和一副角框眼鏡的馬甲。華萊士先生一隻手裡抓著一個漱口玻璃杯,裡面滿滿一杯原汁蘇格拉威士忌,另一隻手裡一支雪茄,菸頭上顫巍巍積聚的菸灰越來越長。偶爾,他會伸手過來撫摸我,一次,滾燙的菸灰灼傷了我的肚臍;我想是故意的,但又認定或許不是。

「安全得如同一個遭追殺的人。一個殺手在身後緊追不捨的人。我很可能會突然橫死。如果我突然死了,那不會是自然死亡。他們會盡可能弄得像心臟衰竭。或者是意外事故。但答應我不要相信。答應我你會寫信給《時報》,告訴他們是謀殺。」

跟醉漢和瘋子說話,永遠都要保持邏輯性。「可如果你覺得自己有危險,為什麼不報警呢?」

他說:「我不喜歡告密。」接著又補充道,「我反正都是個要死的人了。死於癌症。」

「什麼樣的癌症?」

「血液。咽喉。肺。舌頭。胃。大腦。屁眼。」酒鬼最是藐視烈酒的味道;他一口吞下半杯威士忌,打了個酒顫。「全都是始於七年前,當時所有的批評家都將矛頭對準我。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把戲,遲早批評家會看穿它們。那倒沒什麼;只要能識別出你來,他們會一直愛你。我的錯誤在於我討厭了自己過去的把戲,於是學了一些新的來。批評家們受不了這個;他們痛恨多樣化——他們不喜歡看到一個作家成長或者有任何的改變。於是癌症就從這時開始了。在批評家開始說舊的那些把戲是‘純粹的詩力量’而新的把戲是‘蹩腳的裝腔作勢’的時候。六次一連串的失敗,四次在百老匯,兩次在別的地方。他們出於嫉妒和無知,在謀害我。而且沒一點羞恥或悔恨。他們哪裡在乎那癌症正吞噬著我的大腦!」然後,他相當自得地說,「你不相信我,是吧?」

「我不相信狂奔了七年的癌症。那不可能。」

「我是個要死的人了。可你卻不相信。你根本不相信我患了癌症。你認為這一切都應該是心理醫生的事。」不,我想的是:這是個矮胖的傢伙,腦袋裡裝著一個誇張的念頭,就像他自己筆下漂泊的女主人公,通過向完全陌生的人呈上半真半假的謊言,以尋求注意與同情。找陌生人是因為他沒有朋友,而他沒有朋友是因為他唯一憐憫的人是他故事裡的人物和他自己——所有其他的人都是觀眾。「但我告訴你,我確實在看心理醫生。我兩年裡每星期五天每小時花六十美元。而那狗雜種唯一做的就是干涉我的私生活。」

「他們收錢不就是幹這個的嗎?干涉別人私生活?」

「別跟我耍嘴皮子,老夥計。一點不好笑。科維醫生毀了我的生活。他勸我說我不是同志,我不愛弗雷德。他告訴我如果不擺脫弗雷德,我的作家生涯就完蛋了。但事實卻是,弗雷德是我生命中唯一有意義的東西。也許我不愛他。可他愛我啊。他讓我的生命不致支離破碎。他不是科維說的騙子。科維說:弗雷德並不愛你,他愛的是你的錢。真正愛錢的卻是科維。嗯,我不願離開弗雷德,於是科維偷偷給他打電話,告訴他說,如果他不全身退出,我就會酗酒而死。弗雷德打理行裝,消失了。直到科維醫生非常得意地坦陳自己的所作所為,我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於是我對他說:你看,弗雷德相信你的話,因為他太愛我了,所以寧願犧牲自己。但我錯了。因為當我們找到弗雷德時——我僱了私家偵探才在波多黎各找到他——弗雷德說他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拳打破我的鼻子。他認為是我叫科維給他打電話的,認為這一切都是我的一個陰謀。不過我們還是和好了。這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的快樂。六月十四日,弗雷德在紀念醫院做的手術,七月四日去世的。他才三十六歲。但他不是假裝的;他真得了癌症。那就是心理醫生干涉你私生活的結果。看看這混亂樣兒!想象一下不得不招妓男妓女來遛比爾。」

「我不是妓男。」儘管我也不知道何必要抗議:我現在是妓男,過去也一直是。

他嘲諷地哼了一聲;跟所有脆弱的人一樣,他也是個冷心腸。「怎麼樣?」他說,一面抖落雪茄上的菸灰。「翻過身,把腮幫子張開。」

「對不起,但我不受。攻,可以。受,不行。」

「哦……」他說,拖長的聲音如紅薯餅那麼漿糊,「我不是想要幹你,老夥計。我只是想把雪茄滅掉。」

乖乖,我得趕緊逃離這地方!——我抓起我的衣服鑽進盥洗間,閂上門。穿衣服的時候,我能聽見華萊士先生自言自語在打趣。「老夥計?」他說,「你不會認為我真要這樣做吧,老夥計?我不明白。再沒人有一點幽默感了。」但當我從盥洗間出來時,他已開始輕聲打鼾了,與比爾震耳的鼾聲形成輕柔的伴奏。雪茄仍在他指間燃著:很可能某一天身邊沒人救他時,華萊士先生會如此走掉的。

此刻在基青會,我隔壁小單間睡著一個六十歲的盲人。他是位按摩師,樓下的健身房聘他已有幾個月時間了。他名叫波布,是個大肚囊的夥計,身上總是一股嬰兒油和斯隆止痛搽劑的味道。一次,我向他說起自己曾做過按摩師,他說想看看我是怎樣一個按摩師,於是我們互相切磋技藝。他粗大而敏感的盲人雙手一面給我揉按,一面談起一些他個人的事情。他說自己一直到五十歲都單身一人,然後跟聖地亞哥一個做服務員的女子結了婚。「海倫。她把自己描繪成一個非常漂亮的金髮尤物,三十一歲,離過婚,但我猜她不可能有多了不得,不然她何以會嫁給我呢?不過,她身材蠻不錯的。我用這雙手,可以讓她沸騰起來。唔,我們買了一輛福特皮卡和一輛小鋁房車,遷居大教堂市——那裡地處加利福尼亞沙漠,挨著棕櫚泉市。我猜自己可以在棕櫚泉某個俱樂部找份工作,並且也確實找到了。從十一月到六月,那地方都相當不錯,世界上最好的氣候,日暖夜涼,但上帝呀:在夏季,氣溫可能高達一百二三十華氏度,而且不是你想象的乾熱,自從他們在那地方建起百萬計的游泳池以後就不是那樣的了:那些游泳池使得沙漠空氣非常潮溼,而一百二十華氏度的潮溼空氣並不適合白種男人。或者女人。

「海倫實在遭罪,但也無計可施——我冬季掙得的錢永遠不足以讓我們夏季逃離那地方。我們在那個鋁皮的小房車裡被活生生煎烤。就那樣坐著,海倫盯著電視看,對我心生怨恨。或許她一直都恨我;或是我們的生活;或是她的生活。然而因為她話不多,所以我們從來很少吵嘴,直至去年四月,我一直都不明白她心裡如何想法。那當時,我不得不辭掉工作,住進醫院做手術。腿部靜脈曲張。我沒這份錢,可這事關生死。醫生說不然我隨時都可能血栓發作。手術後三天,海倫才來看我。她沒問我一聲怎麼樣,沒有親我,也沒任何其他表示。她說的是:‘我什麼也不想要,波布。樓下我留了一個箱子,裡面裝的你的衣服。我唯一要帶走的就那輛皮卡和房車。’我問她在說些啥,她說:‘對不起,波布。但我得走了。’我嚇壞了;我哭了——我哀求她,我說:‘海倫,求求你,女人,我是個瞎子,如今又瘸了,而且六十歲了——你不能這樣拋下我,沒一個家,沒個去處。’知道她咋說嗎?‘如果你沒去處,去把天然氣開啟吧。’這就是她對我說的最後的話。我出院的時候,身上僅有十四美元七十八美分,但我想盡最大可能讓自己離這地方遠遠的,於是我打定主意去紐約,搭順路車。海倫,無論她在何處,我都希望她過得更幸福。我對她心裡沒什麼怨意,儘管我覺得她對我實在太狠心了點兒。那的確不是件容易的事,一個老瞎子,半瘸著腿,搭順路車,橫跨整個美國。」

一個無助的人,黑漆漆一片等在一條不知名的路邊:肯定鄧尼·福茨也曾是這感覺,因為我狠心待他的方式,恰似海倫之於波布。

鄧尼從沃韋的診所寄給過我兩張便條。第一張簡直無法辨認:「寫字很困難,因為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手。神父弗拉納根——知名的神父弗拉納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店主——給了我賬單,已將我掃地出門。謝謝你,願上帝保佑。不然我會感到非常的孤獨。」六個星期後,我收到一張筆跡穩健的卡片:「請給我電話,沃韋,462714.」

我是在皇家龐特酒店的酒吧撥打這個電話的;我記得,在等待鄧尼的聲音之際,我看著亞瑟·凱斯特勒有條不紊地虐待一個與他同桌的女子——有人說是他的女友;她只是哭,卻並不護衛自己,而是任憑他辱罵。看著一個男人哭泣或一個女人被虐待真讓人受不了,可是卻沒人干涉一下,酒吧招待和服務員都裝著沒看見。

這時,鄧尼的聲音從阿爾卑斯山的高度降落下來——他聽上去肺裡面充滿了恢宏的空氣;他說那過程很難熬,但他現在已準備好離開診所,問我能否週二去羅馬與他會面,魯斯波利王子(「堅果」)借給了他一套寓所。我非常怯懦——既是淺表意義的,也是最嚴格意義的;對待他人,我從來不敢以全然直白的方式表露出自己對他人的真情實感,當我本意是不時,我卻會說是。我告訴鄧尼我會到羅馬見他,因為,我難道能說我永遠不想再見到他,說他嚇著我了嗎?不是因為毒品和混亂的生活,而是他頭頂上籠罩的葬禮般的頹廢與失敗的氣息:那種失敗的陰影似乎有些威脅到我自己伸手可及的成功。

於是我去了義大利,但去的是威尼斯,而不是羅馬,並一直待到初冬,一天晚上我獨自在哈里酒吧,才聽說鄧尼在我原定跟他碰面的幾天之後,在羅馬死去了。米米告訴我的。米米是一個埃及肥仔,比埃及國王法魯克還肥,一個穿梭於開羅與巴黎的毒品販子;鄧尼一心撲在米米身上,或者說至少撲在米米提供的毒品上,不過我幾乎不認識他,因此被他嚇了一跳:他看到我在哈里酒吧裡,便一搖一擺地走了過來,拿他口水滴答的樹莓色的嘴唇在我臉上親吻了一下,說道:「我不得不笑。每次想到鄧尼,我都要笑。他也該會笑的。那樣子死法!這隻可能發生在鄧尼身上。」米米挑了一下他拔過的眉毛。「啊。你不知道?治療導致的。要是他繼續嗑藥,他會再活二十年。但是治療害死了他。他正坐在馬桶上拉屎,突然心臟就熄火啦。」聽米米說,鄧尼葬在離羅馬不遠的新教徒公墓——但第二年春天我去那裡搜尋他的墓地時,卻沒能找到。

多年來,我都對威尼斯偏愛有加,我曾在那裡度過春夏秋冬,最喜歡的卻是秋季和冬季,那時節的城市廣場上海霧飄蕩,雲遮霧罩的運河裡則顫動著剛朵拉平底船清脆的鈴聲。我在歐洲的第一個冬天全是在那裡度過的,就住在運河大廈頂層一套沒有暖氣的小寓所裡。我從沒領教過如此的寒冷;好些時候,外科醫生就是切掉我的胳膊腿,我也不會有絲毫的疼痛。儘管如此,我卻並沒有不快樂,因為我深信自己正在創作中的作品——《百萬未眠》是一篇傑作。而今,我明白了那算個什麼——一份用維吉·鮑姆烹飪方法調變的超現實主義狗食。雖然提起它臉紅,但僅為記錄故,這篇文章寫的是大約十來個美國人(一對正鬧離婚的夫婦,一位與一名年輕富有英俊的窺淫癖男在一間汽車賓館房間裡的十四歲女孩,一個手淫的海軍將軍,等等),其生活聯絡的唯一情景是同在看電視,看深夜電影。

每天,我寫作此書從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然後三點一到,無論天氣如何,我都會徒步遊走於威尼斯迷宮直至夜幕降臨——到哈里酒吧泡吧的時間到了,於是我逃離嚴寒,直奔西普里亞尼先生精細到極致的美食佳飲宮殿,投入壁爐邊那熊熊的歡快懷抱。冬季的哈里酒吧較之於一年其他時候,是另一類的瘋人院——同樣的擁擠,但到聖誕之際,這地盤不再屬於英國人和美國人,而是歸屬於怪癖的本地貴族,屬於那些面色蒼白、鮮衣怒馬的年輕伯爵和弱不禁風的公主——這些人不到十月份美國俄亥俄州最後一對夫婦離去,不會踏入這地方半步。每天晚上,我都會在哈里花九或十美金——花在馬丁尼酒與鮮蝦三明治與波倫亞醬的帽碗蔬菜面上。雖然我的義大利語從來不算好,卻交了不少的朋友,可以給你講很多這方面的樂事(不過,如我一位新奧爾良熟人常說的那句話:「寶貝,可別讓我開頭!」)。

那年冬天,我唯一記得遇著的美國人是佩吉·古根海姆和喬治·阿文,後者是一位美國畫家,非常有才華,樣子像個平頭的金髮籃球教練;他愛上了一位剛朵拉船伕,多年來一直跟船伕和船伕的妻子孩子一起生活在威尼斯。(不知何故,這段關係最終散了,之後阿文進了義大利一家修道院,然後不久,據我聽聞,他就加入了共濟會。)

還記得我的妻子,赫爾嘉嗎?要不是因為赫爾嘉——因為我們被法律鎖在一起——我可能已跟這個叫古根海姆的女人結了婚,儘管她可能比我年長三十歲,甚至還不止。假如我跟她結了婚,那不會是因為她能把我逗樂——儘管她習慣把假牙搖得咯咯響,甚至說她的長相的確像個長髮的喜劇演員伯特·拉爾。她跟十一條西藏小獵犬和一個蘇格蘭男管家住在維尼爾獅子宮。威尼斯冬季的夜晚,在這座緊湊的白色宮殿打發時光,不失為一件愜意的事情。這管家時常一眨眼就溜倫敦會他情人了,而他的僱主卻對此不聞不問,原因是她非常勢利,因為這情人據說是菲利普親王的貼身男僕;我愜意地喝著這位女士上好的紅葡萄酒,一面聽她高談闊論,回憶她那些婚姻經歷和風流韻事——而當我在小白臉軍團的名單中聽見薩繆爾·貝克特的大名時,不由地大為驚訝。很難想象還會有比這更怪異的一對,一邊是富有、世故的猶太女人,一邊是《莫洛伊》與《等待戈多》的禁慾主義作者。這禁不住讓人對貝克特……和他裝模作樣的超然物外與禁慾生活心生好奇。因為,窮困無措,作品不見發的碼字員——當時的貝克特正屬此列——在選取長相平常的美國銅業女繼承人做情婦時,除愛情之外,腦子裡不可能沒裝點其他什麼。我本人,儘管說對她心懷仰慕,但我猜自己無論如何仍會對她那些贓物相當有興趣,而我沒有奮勇直前,從她身上撈一把,唯一的原因是自負將我變成了一個十足的大傻瓜;《百萬未眠》一朝見印,到時要啥有啥。

只不過這永遠沒實現罷。

三月份,我完稿後,寄了一份給我的代理瑪戈·戴蒙德——一個就會幹口活的痘疤臉,而她經人勸說又將我轉給她的另一位委託人打理,也就是被我拋棄的愛麗絲·李·朗曼。瑪戈回覆說她已經將這部小說交給了我第一本書《應許的祈禱》的出版社了。「不過,」她在給我信裡寫道,「我這樣做只是出於禮貌,如果他們拒絕出版,恐怕你得另找代理了,因為我覺得讓我繼續做你的代表,無論於你於我,都不是最有利的。我得承認,你對朗曼小姐的行為——你對她的慷慨大方作出的非同尋常的回報——影響了我的意見。然而,我不會讓這事阻撓我——如果我發現你有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也必須鼓勵的才華的話。但我並沒有發現,也從不曾發現。你不是藝術天才——而如果你不是藝術天才,那麼至少你必須展現出能成為一個實實在在工於技巧的作家之可能。但訓練的缺乏,比比皆是的深淺不一,這些都表明你沒法成為一個職業作家。你還這麼年輕,為什麼沒想過換個職業呢?」

欠操的婊子!好哇(我心裡想道),要讓她後悔!甚至是在我到達巴黎,看到那家出版社拒絕該書的美國運通公司快信(「很抱歉,我們覺得如果冠之以小說家之名,支援出版像《百萬未眠》這樣雕琢如此明顯的處女作,對您將會是一種傷害……」),並問我希望他們如何處置書稿時,甚至那個時候,我的信心也絲毫沒退縮:我只認為是因為我拋棄了朗曼小姐,她的朋友現在是公報私仇,阻撓我的文學路。

我通過坑蒙拐騙和儲蓄,積累下來的錢還有一萬四千美元,我不想回美國本土去。卻似乎又別無選擇,除非是我不想看到《百萬未眠》出版:這麼大老遠的,又沒個代理,要想推出一本書是不可能的事。一位誠實有能耐的代理,比一家有良好聲譽的出版社更難覓得。瑪戈·戴蒙德是最優秀的代理之一;她無論是跟愛擺架子的勢利小人如《紐約書評》的員工,還是跟《花花公子》的編輯,關係都非常要好。也許她真的認為我沒才華,但那純粹是嫉妒——因為那饞貓從來就想跟那個朗曼本人玩舌戰。然而,一想到回紐約,我的胃裡頓時翻江倒海有如坐過山車。我似乎覺得自己再也不能回那座城市了,因為在那地方我沒一個朋友,卻有不少的仇敵——要回去除非是前面儀仗隊開道,勝利的五彩紙屑漫天飛舞。這樣夾著尾巴回去,還扛著一本沒人要的小說,這需要一種或者比我偉大,或者比我卑微的人格。

這星球上最堪憐憫的部落之一——比擠成一團忍飢挨餓,捱過七個月漫漫冬夜的愛斯基摩人還可悲的——就是那些美國人。他們要麼出於虛榮,要麼出於所謂的審美品味,要麼是因為性或經濟問題,自覺自願將放逐國外當成一種職業生涯。年復一年苟且偷生於國外,從一月到六月,從摩洛哥的塔魯丹特到義大利的陶爾米納到希臘的雅典到法國的巴黎,一路追尋春的足跡,這本身就是一種優越姿態的證據,就是一種非凡成就的感覺。事實上,這的確是一種成就,如果你錢很少,或者像大多數的美國匯單族那樣,「剛好過活」。如果你夠年輕,這樣活幾年沒問題——但那些年過二十五歲——至多三十歲——還追逐這種生活的人會發現,看似的天堂無非是一道背景,一方簾幕,挑開來,露出來只是魔鬼的叉子和烈火。

然而,漸漸地,我被拉進了這汙穢的大篷車,雖然過了一些陣子,我還是醒悟了過來。夏季到來,我決定不回去,而是通過郵寄,極力向各家出版社兜售我的書稿。我頭痛如裂的日子始於雙叟咖啡館露臺上的幾杯佩諾茴香酒;之後,我漫步穿過大街,來到利普酒吧,吃泡菜下啤酒,大量的啤酒,再然後,回我在伏爾泰月臺酒店舒適的江景小房間裡午間小憩。真正的喝酒始於六點左右,到那時,我會乘計程車到麗思酒店,在那裡的酒吧中打發入夜的前幾個小時,蹭馬丁尼喝;如果在那地方沒找著主兒,沒能求著某位隱蔽男同,或偶爾兩個一同出遊的女士,或者是一對單純的美國夫婦請我吃晚飯,結果通常是我就不吃了。我自己的估計是,從營養學的意義上來說,我每天攝入的熱量不足五百卡。然而豪飲——尤其是每天晚上在有塞內加爾舞者扭動身軀的卡巴萊夜總會和同志酒吧,像馬車酒店和私家花園和亞瑟太太之家和屋頂公牛飯店——幹掉的無數杯令人作嘔的大肚杯卡爾瓦多斯蘋果白蘭地常讓我看上去精神飽滿,威武雄壯,任我內裡如何的破敗不堪。然而,儘管經歷著日復一日的宿醉和一波接一波的翻胃,我仍奇怪地覺得自己過得棒極了,覺得這對於一個藝術家,乃是必要的教育經歷——的確,我在這縱酒狂歡中結識的好些人就劈開了蘋果白蘭地的重重迷霧,在我腦海裡筆跡潦草地留下了永不磨滅的簽名留念。

我們這就說到了凱特·麥克勞德。凱特!麥克勞德!我的愛,我的痛,我的「諸神的黃昏」,屬於我自己的《魂斷威尼斯》:無法逃避,充滿危險,就像埃及女王克利奧帕特拉胸前的角蝰蛇。

其時已是巴黎晚冬;我在丹吉爾度過醉醺醺的幾個月之後,重回舊地。在丹吉爾的大部分時間,我成了一家名叫「傑伊·黑茲爾伍德的遊行隊伍」的豪華小店的常客。店主是一位瘦高的佐治亞人,為人很和氣,因為調變得一手爽口的馬丁尼酒和巨無霸的漢堡,很受思鄉的美國人歡迎,因此收入不菲;同時,對於那些最受歡迎的外國顧客,他還會送上阿拉伯少男少女的屁股——當然是免費的,只是店家的一片好意。

一天晚上,在遊行隊伍酒吧,我遇上一個將極大地影響未來種種事端的人。他一頭油亮順滑的中分金髮,像1920年代的生髮靈廣告;他身材修長,雀斑臉,面色清爽,臉上笑容可掬,牙齒健康,雖然多了幾顆。他衣兜裡滿滿一口袋爐灶火柴,一根接一根地在拇指指甲上劃燃。他大約四十歲,美國人,但口音古怪,這在那些經常講幾種語言的人身上很常見:那不是一種做作,而是一種難以捉摸的語言缺陷。他給我買了幾杯酒,我們投了幾把骰子;後來我問傑伊·黑茲爾伍德這人是誰。

「不是什麼人,」傑伊拖長他那紅黏土聲音道。「叫阿瑟斯·內爾森。」

「可他幹什麼的呢?」

傑伊說,說得那麼的鄭重其事:「他是有錢人的朋友。」

「那算什麼?」

「算什麼?扯淡!」傑伊·黑茲爾伍德說。「做有錢人的朋友,以此謀生,如此一天,其艱難程度超過二十個用鐵鏈鎖成一串的黑鬼囚犯一個月的工作。」

「可他是如何靠這個謀生的呢?」

黑茲爾伍德睜大一隻眼,眯起另一隻眼——一個美國南部馬販子——不過我不是拿他尋開心:我是真不理解。

「你看,」他說,「有很多像阿瑟斯·內爾森這樣的小魚。他也沒什麼特別的。除了比其他大多數人精明一點兒。阿瑟斯算是不錯。比較而言。他每年去丹吉爾兩到三次,常常是乘坐某個人的遊艇去;每年夏天,他一艘遊艇下來,另一艘遊艇上去——加維奧塔啊,西斯塔啊,克里斯蒂娜呀,安妮妹妹呀,你隨便說。一年的其餘時間,則在阿爾卑斯山上——聖莫里茨或格施塔德。或是西印度群島。安提瓜島。來佛礁。中途歇腳巴黎,紐約,加州貝弗利山,格羅斯角。但無論他在什麼地方,做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揮汗掙他的晚餐。通過玩樂——從午餐時間直到燈火落盡。橋牌。杜松子酒。三人檯球。老姑娘紙牌,雙陸棋。笑逐顏開。閃現他的鑲金牙。讓那些整天灌補品的老傢伙們在遠洋沙龍中開心。這就是他巡迴掙錢的方式。其他的收入來自泵壓各種年齡各式飢渴的女人——她們的丈夫根本不在乎誰幹了她們的富屄,只要不用他們自己上。」

傑伊·黑茲爾伍德從不抽菸:一個正宗的佐治亞州山民,他咀嚼菸草餅。此時,他往自己特製的私人痰盂裡吐出了一條棕褐色的河流。「太辛苦?我懂。我跟那些眼鏡蛇混得他媽相當近。所以說我才有錢開了這家酒吧。但我做這些只是為了我自己。為了讓自己有所出息。阿瑟斯,他卻迷失在了那生活中。這會兒,在這地方,他正跟巴布一夥人混在一起。」

丹吉爾是一方白色的立體派雕塑,背靠一面山坡,前面是直布羅陀海灣。誰要沿山頂而下,先會經過一片中產階層城郊,稀稀拉拉點綴著一些樣子醜陋的地中海別墅,然後是「現代」城區——過分寬闊的街道,水泥灰色的高樓大廈,一片炙熱的烏煙瘴氣,再然後是海濱骯髒的阿拉伯城迷宮。除了那些據稱在此地從事正經業務的人外,幾乎每一個在丹吉爾的外國人來此逍遙都至少是出於以下四個原因中的一條,如果說不是四條全中的話:可輕鬆到手的麻醉品,情慾旺盛的青春妓男妓女,稅收漏洞,或者是因為他太不受待見,塞德港以北沒地方會讓他出機場或下船。在這個乏味的鎮子裡,一切最基本的冒險都不復存在。

那當時,統領阿拉伯城的五女王是兩個英國男人和三個美國女人。尤金妮亞·班克黑德是其中的一個女性,其創新精神不亞於她姐姐塔盧拉——一個常常在海港的落日黃昏,瘋出自己燦爛陽光的女子。還有婕恩·鮑爾斯,一個天才小惡魔,一個歡笑打鬧,倍受折磨的小精靈。邪惡得讓人驚歎的小說——《兩個嚴肅的女士》和唯一一部戲劇《在避暑之家》——它可以用同樣的修飾語來形容——的作者,已故的鮑爾斯太太曾住在卡斯巴一套無比低矮的房屋裡——其格局之小,屋頂之低,從一個房間到另一房間幾乎得匍匐前進;跟她同住那裡的是她的摩爾情人——著名的謝麗法,一位粗野的老農婦,也是丹吉爾最大露天集市的草藥和稀有香料女皇——如此一個難以相處的人物,也只有天才如鮑爾斯太太這樣詼諧且執著於極端稀奇古怪事物的人,才有可能受得了。(「但,」婕恩發出純潔如天使般的大笑,「我的確是喜歡謝麗法。謝麗法不喜歡我。她怎麼可能喜歡我呢?一個作家?一個來自俄亥俄州的殘疾猶太女孩?她唯一想的就是錢。我的錢。我僅有的那一丁點兒錢。還有這房子。以及怎樣把這房子弄到手。她至少每六個月一次,當了真是要毒死我。可別以為我這是得了妄想症。完全是真的。」)

與鮑爾斯太太這玩偶之家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座四周護以圍牆的宮殿,它屬於這地區從遺傳基因上講貨真價實的第三位女王,十美分廉價店土邦主芭芭拉·哈頓——用傑伊·黑茲爾伍德的話說,巴布幫的巴克老媽。哈頓小姐,在無數臨時丈夫、暫時情人以及其他職業不明(如果有的話)者的簇擁下,通常每年統治著她在摩洛哥的府邸一個月左右時間。因為虛弱和驚恐,她很少越過府邸的圍牆;也極少極少有當地人受邀跨進過那四面圍牆。身為一個四處漂泊的流浪者——今天在馬德里,明天在墨西哥——哈頓小姐從不曾有過旅行;她無非是隨身運載著四十隻大衣箱和她孤島似的生活環境,穿越國境而已。

「嘿你好啊!想去參加聚會不?」阿瑟斯·內爾森;他在小索科的一個咖啡館露臺上叫我——小索科是阿拉伯城的一個廣場,一個從正午到正午瀰漫著喧囂與泡沫的露天社交沙龍;此時已時過午夜。

「瞧,」阿瑟斯說,他只對自己的興高采烈興奮;事實上,他正喝著阿拉伯咖啡。「我有個禮物給你。」他手裡擺弄著一隻扭來扭去的小母狗,滾圓的肚子,一個非洲式髮型的黑小鬼,恐懼的兩隻大眼睛各有一個白圈——像只熊貓,貧民窟的熊貓。阿瑟斯說:「我五分鐘前從一個西班牙水手那裡買來的。當時他正打這兒路過,水手裝短外套口袋裡塞著這滑稽的玩意兒。腦袋耷拉在外面。我看見這雙可愛的眼睛。這對可愛的耳朵——瞧,一隻耷著,一隻豎著。我問他,他說他姐姐打發他把這隻狗賣給巫先生,那個吃烤狗肉的中國佬。因此我出價一百西班牙銀幣;這不就是?」阿瑟斯把小狗一把塞給我,像一個加爾各答乞討女人呈遞過來一個遭罪的嬰孩。「直到看見你,我才明白為什麼買她。你信步走進索科廣場。嗯……瓊斯先生?我沒叫錯吧?給,瓊斯先生,拿去。你們彼此需要對方。」

狗,貓,小孩,我從沒拿任何東西給自己增添羈絆;我給自己換尿布都忙不過來,哪還有時間打理這些費時耗神的活兒。於是我說:「算了吧。把她給那中國佬吧。」

阿瑟斯一雙眼睛賭徒一般,一眨不眨地瞄著我。他把小狗放在咖啡桌中央。小狗先站立了一會兒,全身顫抖,很痛苦的樣子,然後突然後蹲下來,開始撒尿。阿瑟斯!你狗孃養的。修女養的。聖路易斯的騙子養的。我抱起她,用很久以前鄧尼·福茨送給我的朗萬圍巾把她包起來,緊緊地摟在懷裡。她不再顫抖。她嗤嗤地聞了聞,嘆了幾口氣,酣然睡著了。

阿瑟斯說:「你打算給她取個什麼名字?」

「‘狗雜種’。」

「嗯?既然我將你倆帶到了一起,怎麼說你也該叫她阿瑟斯吧。」

「‘狗雜種’。像她。像你。像我。‘狗雜種’。」

他大笑。「隨你吧。不過,我答應請你參加一個聚會的,瓊斯。加里·格蘭特太太今晚坐堂。很無聊。不過還是請你來吧。」

阿瑟斯,至少是背地裡,經常叫小毛頭哈頓(溫切爾杜撰的一個詞)加里·格蘭特太太:「這是出於尊重,我可是認真的。在她眾多丈夫中,他是唯一配這稱謂的。他寵愛她;但她卻不得不離開他:如果說哪個怪人不是盯著她錢財的話,那她就不相信也不理解他。」

一個戴深紅色包頭巾,穿一件白色吉拉巴長袍,身高七英尺的塞內加爾人開啟了鐵門;進門就是一個花園,園子裡的南歐紫荊樹上燈籠花開,空氣裡繡著晚香玉催人入睡的香氣。我們經此進入一個生氣黯淡的房間,屋子裡燈光從象牙白的精絲紗幔後面濾出來。浮花織錦的沿牆條形軟座上,堆放著華麗的絲質檸檬色、銀色和大紅色浮花織錦靠枕。幾張漂亮的黃銅桌子在燭光下輝光熠熠,上面放著汗涔涔的香檳桶;地板上厚厚地層層堆疊著出自非斯和馬拉喀什紡織者之手的小地毯,像一方方顏色古老繁複的怪湖。

客人不多,全都按捺著性子,似乎一待女主人退出房間,就要放肆地盡情狂歡——就像侍臣候著王室退場的那種時時刻刻的緊張壓抑。

女主人穿一件莎麗,戴一串深綠色翡翠,斜倚著埋在坐墊裡。她雙眼空洞呆滯,像那些被長期監禁的人時常流露的眼神,也像她身上的翡翠那般礦化的漠然。她的視線,她看什麼不看什麼,有一種詭異的選擇性:她看見了我,卻半點也不注意我懷裡的狗。

「噢,阿瑟斯親愛的,」她病怏怏地輕聲道,「你現在又有什麼新發現?」

「這位是瓊斯先生。p·b·瓊斯,我想應該是。」

「你是個詩人,瓊斯先生。因為我是一個詩人。我看人從來都很準。」

不過,她雖然瘦癟得讓人憐憫,卻仍算是相當的漂亮——一種好似搖搖欲墜地踩在疼痛之刃上,為病痛磨折的美麗。我記得在某個週末增刊上看到說,她年輕時很豐滿,圓滾滾一個胖妹,後來聽從一個節食狂的建議,吞下一條或是兩條絛蟲;現今,看到她那餓得不成人形的樣子,她弱不禁風的體態,讓人不禁想那些絛蟲是否繼續鳩佔鵲巢,構成了她一半的現有體重。顯然,她不知怎的讀懂了我的心思:「是不是太蠢了。我這樣瘦,我太虛弱了,走路都困難。我去哪裡都得人架著。說真的,我喜歡讀你的詩。」

「我不是詩人。我是個按摩師。」

她皺了皺眉。「《碰傷》。一片葉子落下,我心憂傷。」

阿瑟斯說:「你告訴我說你是作家。」

「唔,是的。曾經是。差不多吧。不過似乎相對於寫作,我更長於按摩。」

哈頓太太向阿瑟斯尋求意見;似乎他們在通過眼神耳語。

她說:「也許他能幫凱特。」

他說——對我說的:「你出門旅行方便不?」

「可能吧。別的似乎我也沒什麼可做的。」

「你什麼時候可以來巴黎見我?」他問道,語氣突轉冷峻,像一個商人。

「明天。」

「不行。下個星期。週四。麗思酒吧。康朋街店。一點一刻。」

女繼承人在浮花織錦的鵝絨填充條形軟座裡嘆了一口氣。「可憐的孩子,」她說罷,將毫無創意地塗滿杏黃色甲油的彎指甲在一個香檳玻璃杯上敲了敲,意即叫那位塞內加爾僕人扶她起來,助她登上鋪著藍色地磚的樓梯,到火光明亮的內室去——在那兒,睡夢之神摩耳甫斯——對於那些狂躁之人,受辱之人,還有尤其是那些有權有勢者而言,他永遠是個搗蛋鬼——正樂顛顛等候著一場藏貓貓遊戲。

我賣掉了一枚藍寶石戒指,那也是鄧尼·福茨送我的一件禮物,而這又是他的希臘王子送給他的生日禮物,我把它賣給了黑白混血的迪恩——迪恩酒吧所有者,遊行隊伍酒吧在這殖民地裡的上流社會顧客群中的主要競爭對手。雖然只是件隨贈品,但它卻得以讓我飛往巴黎,還有「狗雜種」——「狗雜種」塞在一個法國航空旅行袋裡。

星期四,一點一刻,我準時走進麗思酒吧,手裡仍提著裝在帆布包裡的「狗雜種」,因為她拒絕留在巴克大街上那家我們入住的廉價賓館房間。頭髮油亮的阿瑟斯·內爾森心情很好,笑容滿面,正在屋角的一張桌子邊等我們。

他拍拍小狗說:「噢。很意外啊。我沒想你真會來。」

我只說了一句:「最好是別讓人失望。」

喬治斯,麗思酒吧領班,代基裡雞尾酒專業調酒師。我要了一杯雙份量的代基裡,阿瑟斯同樣也要了個雙份的。在他調酒的當兒,阿瑟斯問道:「你瞭解凱特·麥克勞德嗎?」

我聳聳肩。「只是在一些垃圾報紙上讀到過。很擅長玩步槍。她不就是曾射殺了一頭白豹的那位嗎?」

「不是的,」他若有所思地說。「她在印度遊獵,本來是要射殺一隻白豹,卻射中了一個人——沒致命,還好。」

酒上來了,我們只顧喝酒,彼此再沒說一句話,除了「狗雜種」時不時地汪汪幾聲。純正的代基裡,爽滑的衝勁兒裡微微帶著點甜味;不正的代基裡就一個嗆人的酸味。喬治斯把握得恰到好處。因此,我們又要了一份。阿瑟斯說:「凱特在這賓館裡有一套寓所,我們聊過之後我想要你去見她。她也在等著我們。不過,首先我想給你說說她的一些情況。要三明治嗎?」

我們點了普通的雞肉三明治,康朋街店麗思酒吧唯一的品種。阿瑟斯說:「我在喬特羅斯瑪麗中學有個室友——哈里·麥克勞德。他母親是一位奧蒂斯式的天才,來自巴爾的摩,他父親在弗吉尼亞州有一塊地——具體來說,他在米德爾堡擁有一大片的土地,並在那地方飼養狩獵馬。哈里做事非常較真,喜歡爭強好勝,而且嫉妒心非常強。不過像他那樣富有,那樣英俊,那樣矯健的人——你很少能聽到有人抱怨他。每個人都當他跟平常人沒什麼兩樣,除了一件事情很是奇怪——每次大夥兒瞎扯到性的問題,說到他們睡過的女孩兒,想睡的女孩兒,諸如此類的話,嘿,哈里總是嘴巴緊閉。一些人說可能哈里是同志。但我卻知道並非如此。這真是一個謎。最後,畢業前的一週,我們喝了好多的啤酒,大家都喝高了——啊,美麗的十七歲——我問是否他家裡人都來參加畢業典禮,他說:‘我弟弟要來。還有媽媽和爸爸。’我又說:‘你女朋友呢?哦,我忘了。你沒有女朋友。’他盯著我看了好長一會兒,似乎是在決定到底是揍我,還是不理睬我。最後,他笑了笑;那是我曾見過的人臉上最兇狠的微笑。我也說不出為什麼,我驚呆了;那微笑讓我想要哭。‘不。我有女朋友。沒人知道。包括她家人,包括我家人。但我們訂婚已經三年了。到我二十一歲那天,我要娶她。我七月份滿十八歲,我真想那時就娶她。但我不能這樣。她才十二歲。’

「大多數的秘密都不應該說出來,尤其是那些較之於吐露者,對聆聽者威脅性更大的秘密;我感覺哈里會與我為敵,因為我哄騙他,或者應該說我允許他吐露了這秘密。然而一旦開了頭,就沒法中止。他思緒混亂,是神魂顛倒的那種混亂:女孩的父親——一個叫穆尼先生的人,一個愛爾蘭移民,一隻來自基爾代爾縣的真正的沼澤鼠——在麥克勞德家的米德爾堡農場幫工做馬伕。那女孩,也就是凱特,是五個清一色女孩中的一個。這些孩子全都生得有礙觀瞻,除了最小的一個——凱特。‘我第一次看見她——唔,注意到她時——她六七歲的樣子。穆尼家的孩子全都是紅頭髮。但她的頭髮,整個兒給剪得短短的。像個假小子。她很擅長騎馬。她能策馬跳躍,跳得你心裡怦怦直跳。她眼睛是綠色的。不僅僅是綠色的。我也解釋不清。’

「老麥克勞德家有兩個兒子——哈里和小兒子維恩。但他們一直想要個女兒,然後漸漸地,沒有受到女孩家人任何的阻撓,他們就將凱特吸納進了這個大家庭。麥克勞德太太受過教育,通曉多門語言,擅長音樂,喜歡收藏。她輔導凱特學習法語和德語,教她鋼琴。更重要的是。她將凱特詞彙裡所有的‘甭’以及愛爾蘭話全清理掉了。麥克勞德太太教她穿衣打扮,帶凱特隨全家人去歐洲度假。‘我從沒愛過第二個人。’哈里如是說。‘三年前,我叫她嫁給我,她答應不會嫁給第二個人。我給了她一枚鑽戒。我從奶奶珠寶盒裡偷的。我奶奶認定是丟失了。她甚至還申請了保險賠付。凱特把戒指一直藏在一個衣箱裡。’」

三明治送了上來,阿瑟斯將自己那份推一旁,倒是點了一支菸。我自己那個吃了一半,餘下的就喂「狗雜種」吃了。

「確實,四年後,哈里·麥克勞德娶了這位幾乎不到十六歲的奇特女孩。我去參加了婚禮——在米德爾堡的聖公會教堂舉行的——新娘扶著她那沼澤鼠小個子爸爸的手臂,從教堂甬道走下來,我這才第一次見著她。實事求是說,她真是個怪怪的人兒。那份優雅,那種氣度,那副唯我獨尊的模樣:甭管她年齡多大,她簡直就是一位了不起的演員。你崇拜雷蒙·錢德勒嗎,瓊斯?哦,好,好。我覺得他是個偉大的藝術家。我要說的是,凱特·穆尼讓我想起來雷蒙·錢德勒式的那些神秘莫測的富家千金女主角。哦,不過她卻更加的氣質非凡。且不管這些,錢德勒這樣描寫他的一位女主人公道:‘金髮女郎處處有,然而金髮女郎品相卻各有不同。’的確有道理;而對於紅頭女郎,這句話就更是恰當不過了。紅頭髮的人總是有某種毛病。頭髮不是捲曲,就是顏色不正,要麼太濃太粗,要麼太淡如病態。還有他們的膚色——它們排斥所有的自然天氣:風吹,日曬,一切東西都會使之褪色。真正漂亮的紅髮女郎,比一顆四十克拉的完美無瑕的鴿血紅寶石還要罕見——或者說有瑕疵的也行吧,對於紅髮女郎而言。然而這一切都不適合拿來說凱特。她的頭髮猶如冬日的薄暮,帶著最後一抹晚霞的淡淡餘暉。我曾見過的紅髮女郎中,唯一一個膚色能與她相比的是帕梅拉·丘吉爾。不過呢,帕梅拉是英國人,從小深得英國潤澤的溼霧滋養——這樣的溼霧,每一位皮膚科醫生都應該裝上一瓶。哈里·麥克勞德對她眼睛的描繪也一點不假。那幾乎就是個神話。通常,那雙眼睛都是灰色的——藍灰色,深處閃爍著綠瑩瑩的光彩。一次在巴西,我曾在海灘上遇著過一個淺膚色的男孩,眼睛微斜,綠瑩瑩的,跟凱特的眼睛一模一樣。像格蘭特太太的翡翠項鍊那種顏色。

「她堪稱完美。哈里愛慕她;他父母也非常喜歡她。但他們忽略了一個小小的問題——她非常的精,她腦瓜比他們誰都轉得快,她心中的籌劃遠遠超過了麥克勞德的門第。我一眼就看出來了。我屬於與她同類的那種人,雖然我不敢妄稱有她十分之一的智商。」

阿瑟斯從上衣口袋裡摸出一根爐灶火柴;他將火柴在拇指指甲上呼啦一擦,點燃了又一支菸。

「不,」阿瑟斯在回答一個無人提出的問題。「他們從沒有孩子。過了好些年,我每個聖誕都會收到他們寄來的賀卡,通常是一張凱特整裝上馬,像是要去狩獵的照片——哈里則牽著韁繩,一隻手裡拿著號角。巴伯·海頓,我們在喬特中學認識的一個夥計,一次來參加喬·艾爾索普在喬治鎮的小型閒聊晚宴;我知道他住在米德爾堡,於是問起他麥克勞德一家的事情。巴伯說:‘她跟他離婚了——她已去國外生活,我想大約是在三個月前。鬧得挺厲害,我也只知一二。不過我知道的是,麥克勞德家將哈里打點送去了康涅狄格州一個愜意的小小休假屋,出口有保安把守,窗戶上裝了牢固的鐵柵。’

「我肯定是在八月初聽說這事的。我給哈里的母親打電話——她正在薩拉託加賣馬駒——問她哈里的情況;我說想去拜訪他,她說不行,不可能的事,然後哭了起來,說了一聲對不起,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最近,正好我要去聖莫里茨過聖誕;在巴黎,我稍作停留,順道去拜訪了塔蒂·勞克斯讓,她曾經為克里斯托巴爾·巴倫西亞加的巴黎世家做過好些年銷售。我請她吃午飯,她說可以,但我們必須得去馬克西姆餐廳。我們不能在某個安靜的小餐館見面嗎,她說不行,我們必須得去馬克西姆。‘這很重要。你會明白為什麼的。’

「塔蒂預訂了一張客廳裡的桌子。我們喝過一杯白葡萄酒後,她指了指旁邊一張鋪陳豪奢,只為一人預留的空桌子。‘等著瞧,’塔蒂說。‘過一陣子,一位最漂亮的年輕女子將會坐在那張桌子前,孤身一人。過去六個月裡,克里斯托巴爾一直為她提供服裝。他認為,自格洛里亞·盧比奧之後,再沒第二人能與她媲美。’(注:盧比奧太太,一位極盡優雅的墨西哥人,在其婚姻生涯的各個階段曾分別是德國福斯坦堡伯爵、埃及法克里王子和英國百萬富翁洛爾·吉尼斯的妻子。)‘整個巴黎都在談論她,卻沒人瞭解她多少。除了知道她是美國人。還有她每天都來這裡進午餐。總是一個人。她似乎沒有朋友。哈,瞧。她來啦。’

「與客廳裡所有人不同的是,她戴了一頂帽子。那是頂非常迷人的軟簷黑帽,很大,形狀像男式的博爾薩利諾紳士帽。一條灰色的雪紡綢圍巾疏鬆地在喉嚨處打了一個結。帽子,圍巾,最搶眼的就這兩件東西;剩下的就是巴黎世家最普通不過的一套無領直筒幫巴辛綢黑色套裝,不過卻非常地合體。

「塔蒂說:‘她來自美國南方什麼地方。名叫麥克勞德太太。’

「‘哈里·克林頓·麥克勞德?’

「塔蒂說:‘你認識她?’

「我說:‘我應該認識。我曾是她婚禮上的一名引座員。太不可思議了。哦,我的上帝,她最多不過二十二歲。’

「我叫服務生給我一張紙,給她寫了個紙條:‘親愛的凱特,我不知道是否你還記得我,不過我曾是哈里中學時的一位室友,是你們婚禮上的一名引座員。我將在巴黎逗留幾天,非常希望能來看望你,如果你願意。我住在洛提賓館。阿瑟斯·內爾森。’

「我注視著她看過紙條,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然後寫了一份回覆:‘我當然記得啦。你離開的時候,若是我們可單獨聊一聊,請和我喝杯白蘭地。最誠摯的,凱特·麥克勞德。’

「塔蒂未在邀請之列,她竟沒半點受到冒犯的感覺,反倒是為之著迷:‘我這會兒就不強求你了,但答應我,阿瑟斯,到時給我講講她的事。她是我見過的最最漂亮的女子。我原想她至少三十歲了。因為她的「眼睛」——那才叫真正的見識,真正的品味。她簡直就是那種青春永駐的人兒,要我說的話。’

「於是乎,塔蒂離去後,我坐到了獨自一人的凱特桌前,在她身旁的紅色條形軟座上坐下。讓我意外的是,她還吻了我的面頰。我乍驚乍喜,不禁臉一紅。凱特笑了——哦,她這是怎樣的笑啊;這笑聲常常讓我想起爐火邊閃亮的白蘭地玻璃酒杯——她笑道:‘幹嗎不呢?我已經好久沒親吻過男人啦。除了餐館男服務生、賓館客房女服務生或商店店員,我也好久不曾跟任何別的人說過話了。我時常購物。我買的東西可以佈置一個凡爾賽宮了。’我問她在巴黎多久了,住什麼地方,生活大致情形如何。她說她住麗思酒店,她來巴黎差不多一年了。‘至於說我日復一日都幹些什麼——購物,試衣服,參觀所有的博物館、美術館,騎馬去布洛涅森林公園,看書,昏天黑地地睡覺,還有就是每天在這同一張桌子前吃午餐:我這個人沒多少想象力,不過從賓館走過來還是挺愉快的,而且也沒太多的飯店能讓一個年輕女子這樣愜意地獨自進午餐,而不讓人多少覺得異樣。甚至是這裡的店主,沃達布勒先生——我覺得最初他肯定也以為我是個交際花什麼的。’我於是說:‘不過這樣的生活肯定相當孤單吧。你就不想和人交往嗎?就不想有點變化嗎?’

「她說:‘想啊。我想往咖啡里加一種別的利口酒。我從來沒聽說過的那種。有什麼建議麼?’

「於是我說起馬鞭草酒;我想起這酒,是因為這酒的顏色是跟她眼睛一樣的綠色。這種酒由成千上萬種山中草藥製成;除了在法國,我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沒見有過,而且即使在法國,有這酒的地方也極少。它的味道很不錯;卻又有私釀劣酒的衝勁。於是,我們喝了幾杯馬鞭草酒。凱特說:‘不錯,的確不錯。真是與眾不同。再有就是——我現在認真回答你——我已開始感覺……唔,不是無聊,而是一種誘惑:害怕,但很受誘惑。當你身處痛苦之中太長時間,當你每天早上醒來都有一種愈發強烈的歇斯底里的感覺時,那麼無聊就正是你想要的東西——馬拉松式的沉睡,內心裡的沉寂。每個人都想要我去醫院;只要哈里的母親高興,原本我做什麼都願意的,只是,我知道自己永遠無法再活一次了,永遠無法感受到誘惑,除非我不依賴任何人,只靠自己去嘗試這件事。’

「我突然冒出一句:‘你滑雪不錯吧?’她說:‘沒準我本會滑得不錯的。可哈里總是拖著我去加拿大這可怕的地方。顏色灰暗的石頭。零下三十度。他喜歡那地方,是因為那裡所有人都那麼醜陋。阿瑟斯,這酒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發現。我感覺自己的血管不容置疑地開始解凍了。’

「我又說:‘你願意跟我去聖莫里茨過聖誕嗎?’她想知道的是:‘這是柏拉圖式的邀請麼?’我在胸前畫了個十字。‘我們住皇宮酒店,你願意和我隔幾層樓就隔幾層。’她笑道:‘答案是同意。不過條件是你再給我買一杯馬鞭草酒。’

「那是六年前的事情了——老天,想想那之後這橋下曾流淌過多少鮮血。不過聖莫里茨那第一個聖誕節啊!真的,來自弗吉尼亞州米德爾堡的這位年輕的麥克勞德太太是自漢尼拔翻越阿爾卑斯山之後,瑞士發生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任其怎麼說,她都是一位相當了不起的滑雪手——可以媲美多麗絲·布林納、優金妮·尼阿科斯或瑪麗拉·阿涅利:凱特、優金妮和瑪麗拉成了波布西三胞胎。她們常常每天上午乘坐直升機上科爾維利亞俱樂部,吃過午飯,下午再滑雪下來。大家都非常喜歡她。希臘人。伊朗人。德國佬。義大利麵條。每次晚宴,伊朗王無一例外都會邀請她與自己同桌。而且不僅是男人——還有女人,甚至是像年輕美貌的菲奧娜·蒂森和多洛莉絲·吉尼斯這樣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也都反應熱烈,我想是因為凱特的態度拿捏得非常有分寸:她從不賣弄,每次去參加聚會,她總是隨我一同去,隨我一同離開。幾個白痴以為我倆之間有韻事,而聰明一點的則說——而且確實如此——像凱特這樣羽翼的天鵝,怎麼也不可能對阿瑟斯·內爾森這樣只會玩玩雙陸棋的混混感興趣的。

「再說了,我也沒興趣做她情人。我不過是一位朋友;一個兄長,或許可以這麼說。我們那時常常冒雪在聖莫里茨附近白茫茫的森林裡漫步。她經常講起麥克勞德一家人,以及他們對她和她姐姐們——相貌平平的穆尼姊妹——是如何的好。但她避擴音及哈里的名字,而且即便言及,話語間也輕描淡寫,雖則有些怨恨的色彩——直到一天下午,我們當時正漫步於皇宮酒店下一個冰凍的湖邊,一匹經過的雪橇馬在冰面上滑倒,兩條前腿摔斷了。

「凱特尖聲大叫。那尖叫聲整道山谷裡都能聽見。她一路狂奔,徑直撞上了另一架在街角處拐彎的雪橇。她身上並沒受傷,卻陷入了一種歇斯底里的昏迷——直到我們把她送回賓館,她都幾乎沒任何意識。巴德魯特先生已叫來醫生等候在賓館。醫生給她打了針,這一針似乎讓她心臟重新啟動起來,眼神也重新聚攏。他想安排一名護士過來,但我說不用了,我會陪著她。於是,我們將她安頓上床,然後醫生又給她做了穿刺,以徹底消除她任何恐懼的痕跡;到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在那優雅考究的水面下,一直游弋著一個快要被淹死的恐懼的小孩。

「我調暗燈光,她說求你別走,我說我不會走,我就坐這裡,她說不,我要你躺我邊上,躺床上來,於是我躺到床上,我們手握著手,她說:‘對不起。都是因為那匹馬。摔倒在冰面上的那匹馬。我一直想要一匹帕洛米諾銀鬃馬,兩年前在我生日那天,麥克勞德太太送了我一匹,一匹母馬——非常了不起的一個獵手,真的好勇敢;我們在一起是那麼的快樂。自然,哈里恨她;這一切都是緣於他瘋子一樣的嫉妒心理,就如自我們還是孩子的時候,他對我的那樣子。一次,我們婚後的那個夏天,他把我栽種的一園子花全給毀了;開始的時候,他說是狐狸乾的,但接著他又承認是他自己乾的:他說花園佔去了我太多的心思。也因為如此,他不想讓我要孩子;他母親常常提起這話題,結果在一次星期天晚宴上,當著全家人的面,他朝著他母親大吼:「你想要一個黑人孫子嗎?還是你們這些人不瞭解凱特?她睡那些黑鬼。她跑田裡去,躺地裡,睡那些黑鬼。」他就讀華盛頓與李大學法學院,卻因掛科被勒令退學,因為如果不將我置於他的監視之下,他就無法集中精神;他開封並讀我所有的信件,甚至是我自己都還沒來得及看的信;他監聽我所有的電話:你隨時都能聽見電話另一端他輕微的呼吸聲。老早就再沒人邀請我們參加聚會了;我們甚至不能去鄉間俱樂部——無論哈里是醉酒還是清醒,通常如果是哪個男的邀請我跳舞超過一次,哈里就準備要對他揮拳頭了。最糟糕的是——他確信我一直跟他父親和弟弟維恩有私情。一百次,他夜裡將我搖醒,一把刀子比著我喉嚨——他說:「老實給我交代,你個賤貨,你個婊子,你個睡黑鬼的。自己承認吧,不然我割斷你喉嚨,把你整個下巴從左耳到右耳割開。我會把你腦袋切下來。老實給我說。維恩是一頭種馬,你遇到過的最厲害的種馬,還有爸爸也是,一頭非常了不起的種馬。」我們就這樣躺上幾個小時,阿瑟斯——那把冷冰冰的刀架在我喉嚨上。麥克勞德太太,還有所有人,他們都知道這事;但麥克勞德太太常常是哭著求我不要離去,她確信無疑如果我離去,哈里會自殺。接著我的帕洛米諾銀鬃馬姆姆遭遇了那件事情。甚至是麥克勞德太太也不得不正視哈里精神錯亂的嚴重程度——這種瘋狂的嫉妒。因為哈里幹了這麼一件事:他來到馬廄,拿一根鐵撬棍,將姆姆的四條腿全砸斷。甚至連麥克勞德太太也明白了,一切都無濟於事,哈里遲早會殺了我的;她租了一架飛機,我們飛去太陽谷,在那地方跟我待在一起,住滿六個星期,以達到愛達荷州的離婚條件。一個了不起的女人;我聖誕節給她打了電話,她很高興聽說我在聖莫里茨,並且出門跟人交往了:她想知道是否我遇到了什麼有趣的男人。好像我還要再結婚似的!’」

「可你知道,」阿瑟斯說,「她的確結婚了。而且是不到一個月之後。」

是的:我記起了巴黎報刊亭裡那鋪天蓋地的雜誌封面:《星報》、《巴黎競賽》、《elle》。「當然。她嫁給了……?」

「阿克塞爾·耶格。德國最有錢的人。」

「到現在她跟阿克塞爾·耶格離婚了嗎?」

「沒真正離婚。就因為這原因,我才想要你去見她。她現在處境相當危險。她需要保護。她也需要一位能長期跟她一同旅行的按摩師。一個受過教育的人。看得過去的。」

「我沒受過教育。」

他聳聳肩,瞟了一眼手錶。「我可以現在給她打電話,說我們正在上樓嗎?」

我應該聽從「狗雜種」的;她嗚嗚地哀鳴,像是在警告我。然而,我卻讓自己被牽著鼻子走,跑去見了凱特·麥克勞德。凱特,一個我將為之撒謊,為之偷竊,為之犯罪,並足以因此被判終身監禁——這危險過去存在,現在依然存在——的女人。

變天了;陣雨——讓人振奮的一番澆灑,驅散了曼哈頓臭烘烘的熱浪。但這並不是說真有什麼東西能清除掉我心愛的基督教青年會里那股護襠和來蘇消毒水的味道。我一覺睡到中午,然後給塞爾夫服務中心打電話,要求取消他們給我安排的約會:下午六點見一個住在耶魯俱樂部的嫖客。但那個被太陽親吻過的白痴——那個金黃色的布奇說:「你瘋了嗎?這可是一筆大買賣。一次輕輕鬆鬆掙百元大鈔的好機會。」見我仍不情願(「說真的,布奇,我腦袋他孃的痛死了」),他直接接通了塞爾夫小姐本人的電話。塞爾夫小姐讓我真實地領教了一回納粹惡魔伊爾斯·科赫的布痕瓦爾德集中營(「啊,是麼?你還想幹不?你不想幹了?半吊子我們不需要!」)。

行吧,行吧。我衝過澡,修了面,到了耶魯俱樂部,身穿一件領尖扣襯衫,短髮,謹言慎行,不胖,不女性化,年齡三十到四十歲之間,雞巴大而適中,彬彬有禮:恰如那位嫖客所要求。

他似乎對我很滿意;一點不費事兒——匍匐的勞作,緊閉雙眼,偶爾一聲裝著很享受的哼哼,就如一個人幻想著達到強制性的高潮時那樣(「別忍著。給我」)。

那「老主顧」——用塞爾夫小姐的術語來說——非常矍鑠,頭頂毛髮已漸稀疏,堅硬如核桃;這個六十五歲左右的男人已婚,有五個子女和十八個孫輩及外孫輩。曾經喪妻的他,大約十年前娶了自己的秘書——一位比自己年輕二十歲的女子。他曾是一家保險公司的主管,現在已退休,在賓夕法尼亞州的蘭卡斯特市附近有一家農場,在那裡養牛,並種植「稀有」玫瑰作為業餘愛好。在我穿衣服之際,他告訴了我這一切。我很喜歡他,而最喜歡他的,則是他沒問及任何關於我個人的事情。我準備離開時,他遞給我一張名片(對於匿名意識極強的塞爾夫顧客來說,這的確是絕無僅有的了),並說如果我什麼時候想要從腳跟上撣去城市的塵土,隨時給他電話:歡迎我去阿普爾頓農場度假。他名叫羅傑·w·阿普爾頓。他完全沒半點下流意思地向我眨眨眼,愉快地告訴我說,阿普爾頓太太是一個很善解人意的女人:「愛麗絲是個不錯的人。但從來靜不下來。她看書相當多。」這話照我的理解,是一種玩3p的暗示。我們握過手——他握手相當有勁,我的指關節麻了足足有一分鐘——我答應會考慮的。唉,的確是值得考慮的啊:遍野的牛群,綠色的草地,玫瑰花,不會有……

所有這一切!鼾聲。汙濁的呼吸。窒息的壓抑。搜尋的腳步聲,啪嗒啪嗒,哀慼如死了爹孃。在回「家」的途中,哈哈,我買了一品脫清倉處理的杜松子酒——那種不兌水的玉液瓊漿,能封住無數貧民窟裡的喉嚨。我兩大口乾掉了一半,然後開始打起盹來,開始回想起鄧尼·福茨,希望自己能衝下樓去,登上一輛巴士,登上魔幻菇快車,租一個魚雷,載著我直衝終點,一路狂奔至那個癲狂的迪斯科舞廳:神父弗拉納根之通宵黑鬼娘娘潔食咖啡館。

打住吧。你喝醉了,p·b,你是個失敗者,一個混賬愚蠢的醉酒的失敗者,p·b·瓊斯。所以晚安啦。晚安,沃爾特·溫切爾——無論你正在怎樣的地獄裡受炙烤。晚安了,美國先生和美國太太,以及所有出海的船隻——不論你們正沉入怎樣的海洋。我特別要向那個睿智的哲學家——八歲的弗洛麗·羅湯多道一聲晚安。弗洛麗——我說認真的,寶貝——我希望你永遠也別抵達地球的中心,永遠也別找到鈾、紅寶石,還有原姿原態的怪物。我真心地希望,任那有多麼的誘人,我希望你已經搬去了鄉下,並在那裡開心永遠。

一般來說,英語散文寫作中應儘量避免過多的頭韻,否則會給人打油詩之感。

迪亞吉列夫:塞吉·迪亞吉列夫(1872—1929),俄國著名的芭蕾舞劇團——俄羅斯劇團的建立人。該劇團以其眾多一流的芭蕾舞演員而聞名於世。

美國1930年代大蕭條時期的著名銀行大盜。

鑽石吉姆·布雷迪(1856—1917),美國鍍金年代的商業大亨,金融家。

巴克老媽:美國一個生養了幾個知名罪犯的老媽子。

《波布西雙胞胎》是美國出版時間最長的系列童書,以兩對「波布西雙胞胎」為主人公。此後用來代指兩個氣質外形相似,時常成雙出現的人。「三胞胎」是對此的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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