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薇妮道,把那個粉色盒子舉了起來。「你記得我的貂皮大衣的。你一直都羨慕不已。你一直都說它是你見過的最可愛的大衣。」她開始解開盒子上系的邊緣已經磨損的絲帶。
「當然,是呀,當然了,」芒森太太道,讓「當然」帶上了溫柔的顫音。
「我對我自己說,‘薇妮·朗杜,你留著那件大衣到底還有什麼用呢?為什麼不讓伯莎擁有它呢?’你瞧,伯莎,我在巴黎買到了最奢華的紫貂皮大衣,你也可以理解我真的不需要有兩件毛皮大衣。況且我還有我的銀狐夾克。」
芒森太太眼看著她開啟盒子裡襯的棉紙,看到她指甲上龜裂的指甲油,看到她的手指上珠寶皆無,突然意識到了很多隱含的內情。
「於是我就想到了你,除非是你想要它,否則我決不肯出手,想到別的任何人擁有了它我都會受不了。」她拎著那件大衣,站起來,翻來覆去地展示。那確實是件漂亮的大衣;毛皮閃著富麗的光澤,非常柔順。芒森太太伸出手,用手指在它表面撫過,逆著纖毛的紋理輕輕撫弄。她不假思索就脫口而出:「多少錢?」
芒森太太飛快地縮回手去,彷彿她觸到的是火焰,然後她聽到薇妮的聲音,細小、疲憊。
「我花了差不多有一千塊。一千塊是不是太多了?」
芒森太太能聽到樓下街對面操場上震耳欲聾的喧囂,她頭一次對此心懷感激。那分散了她過於集中的注意力,可以舒緩使她透不過氣來的情感強度。
「恐怕是太多了。我真的買不起,」芒森太太思緒紛亂地道,眼睛仍舊盯著那件大衣,不敢抬起眼睛去看另一個女人的臉。
薇妮把大衣往沙發上一扔。「唉,我真心想讓你擁有它。一千塊也真不算多,不過我想從我的投資裡也應該能得到些回報……你出得起多少?」
芒森太太閉上了眼睛。哦,上帝,這麼做真可怕!真他媽的可怕!
「也許四百塊,」她虛弱地回答。
薇妮再次撿起大衣,開心地說,「試穿一下看合不合身。」
兩人走進臥室,芒森太太在她衣櫥上鑲的大穿衣鏡前穿上了大衣。只要略作改動,袖子截短一點兒,也許可以拿去重新上上光。是的,它肯定能為她增光添彩。
「哦,我覺得它很漂亮,薇妮。你能想到我真是太好了。」
薇妮靠著牆,臥室巨大的窗戶使陽光非常明亮,她蒼白的臉在光照之下顯得非常嚴峻。
「你可以給我開張支票,」她無可無不可地道。
「是的,當然,」芒森太太道,這才突然間回到了現實中。想想看,伯莎·芒森擁有了屬於自己的貂皮大衣!
兩人又回到起居室,她為薇妮開具了支票。薇妮仔細地疊好,放進她小小的串珠手袋裡。
芒森太太竭力想找些話題聊聊,可她每一次都撞到了一堵冷冰冰的牆上。她曾問道,「你丈夫呢,薇妮?你一定得帶他過來跟阿爾伯特聊聊。」而薇妮回答,「哦,他!我幾輩子都沒見到他了。我只知道他還待在里斯本。」
最後,在許諾了第二天一定給她打電話以後,薇妮走了。她走了以後,芒森太太禁不住想:「唉,可憐的薇妮,現在她只是個難民了!」然後她拿起她的新大衣,進了臥室。她不能告訴阿爾伯特她是怎麼弄到手的,那是肯定的。喔,他會心疼死那筆錢的!她決定把它藏在衣櫥的最裡面,然後選個合適的日子把它拿出來,就說,「阿爾伯特,看看我在一次拍賣會上撿到的這件絕世貂皮大衣。我差不多沒花什麼錢就弄到了手。」
她在衣櫥的黑暗中摸索著把大衣掛在了一個掛鉤上。她稍微拽了一下,竟然聽到一聲可怕的撕裂聲。她一把把大衣拿到亮處,發現一隻袖子已經扯開了。她把裂口處撐開,又輕輕撕扯了一下。裂口撕得更大了,然後又出現了新的裂口。她腦子裡一片空白,心一下沉了下去,她知道這整件大衣都已經朽爛了。「哦,我的上帝,」她道,緊緊抓住頭髮上那朵亞麻布的玫瑰花。「哦,我的上帝,我被人坑了,被人坑死了,而且一點補救的辦法都沒有,一點都沒有!」芒森太太突然意識到,薇妮明天,不如說永遠都不會打電話過來了。
喬利·尼克博克(chollyknickerbocker)是出版於1937—1966年間的《紐約美國人日報》(newyorkjournalamerican)所設之著名閒話專欄主筆的署名,以專門報道和評論紐約上流社會為己任。莫瑞·保羅(maurypaul)是第一任主筆,主政期從1937至1942年,繼任者則為美國著名閒話專欄作家伊格爾·卡西尼(igorcassini)。另,「knickerbocker」本義為「紐約早期荷蘭移民的後代」,後被華盛頓·歐文借用,假稱為自己的作品《尼克博克的紐約史》(knickerbocker’shistoryofnewyork,1809)的作者,後遂成為「紐約人」的綽號。
應該是指芒森太太僱用的打掃、整理房間的鐘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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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豎琴》《應許的祈禱》《肖像與觀察:卡波蒂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