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會溜冰。我會滑雪。我會倒著讀書。我會滑滑板。我可以用一支38左輪手槍擊中一個扔在半空中的廢罐頭瓶。我曾經以每小時170英里的速度駕駛過一輛瑪莎拉蒂(黎明無人的時候,在寬闊的得克薩斯公路上)。我會做弗斯滕伯格奶蛋酥(這可是絕活:要把乳酪和菠菜調和在一起,還要把六個荷包蛋放到麵粉牛奶和成的麵糊裡;這道菜的絕妙之處就在於上菜的時候,奶蛋酥裡的蛋黃很軟,而且還是稀的)。我會跳踢踏舞。我可以每分鐘打六十個單詞。

問:那你有什麼做不了的呢?

答:我不會背字母表,至少是背得不準確,或者不能從頭到尾背下來(更不用說是在昏昏欲睡的情況下;這個障礙令好幾個精神治療醫生都感興趣)。我在數學方面也是個低能兒——我會加法,多少會一點兒,可是我不會減法,我第一年學代數考了三次都沒通過,哪怕我有私人家教可以幫我。我可以不戴眼鏡閱讀,但是不能不戴眼鏡開車。我不會說義大利語,儘管我前前後後在義大利居住了有九年的時間。我不會有準備的演講——非得是即興的才行,「即興發揮。」

問:你有「座右銘」嗎?

答:算有吧。我上學的時候把它寫在日記本上:我渴望。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選這幾個詞;很奇怪,我喜歡這種歧義——我是渴望上天堂呢,還是下地獄呢?管他呢,不可否認,這句話聽上去有一種高貴的音調。

去年冬天,我在門多西諾附近的一座海邊公墓裡閒逛——門多西諾是新英格蘭的一個村莊,在加利福尼亞北部的偏遠地區,那裡環境艱苦,水溫太涼,不能游泳,連鯨魚都繞道而行。公墓不大,但很可愛,海水般灰綠色的墓碑上鐫刻的日期大都十九世紀的;幾乎所有的墓碑都有某種形式的碑文,透露著墓中之人的哲學。有個寫的是:b無可奉告/b。

於是我開始思索,我的墓碑上會鐫刻什麼碑文呢——不過我很可能根本就沒有墓碑,因為兩個很有才華的算命人——一個是海地人,另一個是義大利革命分子,現住莫斯科——告訴我說,我會葬身大海,但是我不知道是因為突發事件還是因為心甘情願(就像那個哈特·克雷恩)。反正,我想到的第一個碑文是:b明知不可為而為之/b。而後,我又想出了一句遠比這更有個性的。那是一句藉口,用來解釋我做出的幾乎每一個承諾:b我想要脫身的,可是我做不到/b。

問:前一陣子,你完成了作為電影演員的處子秀(在《怪宴》裡),然後呢?

答:我不是什麼演員;我也不想成為演員。我去拍電影純屬好玩兒;我覺得這件事會挺有意思,事實上樂趣確實是有的,多少有一些,但這工作也很辛苦:早上六點起床,從來沒有在晚上七八點之前離開過攝影棚。大多數情況下,評論家給我的是些令人作嘔的評價。但是我早有預料;所有人都預料到了——你可以說這是一種下意識的反應。實際上,我已經盡力了。

問:你如何應對「名人的煩惱」?

答:這沒有太讓我煩心,作為名人,你在一些陌生的場所想要兌換支票的話,這一點還是挺有用的。還有,偶爾還會有些有趣的效果。譬如說,一天晚上,我和朋友們坐在喧鬧的基韋斯特酒吧桌前。在附近的一張桌子旁邊坐著個微醺的女人和她爛醉的丈夫。這時,那個女的走到我跟前,讓我在紙巾上給她簽名。這下子似乎是惹惱了她的丈夫;他踉踉蹌蹌地走到桌前,解開褲子,掏出他的那玩意兒,說道:「你不是要簽名嗎,你怎麼不在這上面籤呢?」坐在我們周圍餐桌上的人都變得沉寂了,而後很多人聽到了我的回應,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它上面簽名,不過或許我可以簽上我名字的首字母。」

通常,我都不介意給人簽名。但有一件事會讓我為難:每個成年人只要是在餐館裡或是在飛機上問我要簽名,都會小心翼翼地說,他要這個簽名,是送給他的妻子或是女兒或是女朋友的,但從來,從來都不是自己索要的。

我有個朋友,我經常和他在城市的街頭散步,一直走到很遠。經常,有些行人會從我們身邊經過,遲疑一陣,又皺起眉頭,擠出一絲「是還是不是」的疑惑,然後停下來問我,「您是杜魯門·卡波蒂嗎?」我就回答說,「是啊,我就是杜魯門·卡波蒂。」而我的朋友會沉下臉來,推搡著我,大聲說道,「天啊,喬治——你什麼時候才能不這麼做啊?有一天你會惹上大麻煩的!」

問:你認為談話是一門藝術嗎?

答:是的,一門瀕臨滅絕的藝術。大多數善於談話的著名人物——塞繆爾·約翰遜、奧斯卡·王爾德、惠斯勒、讓·科克多、阿斯特夫人、丘娜德夫人、愛麗絲·羅斯福·朗沃思——都是善於獨白,而非善於談話。談話是對話,不是獨白。這就是為何精彩的談話這麼少:由於缺少這樣的人,兩名富有智慧的談話家幾乎很難會面。剛才列的名單當中,我本人認識的是科克多和朗沃思夫人。(關於她呢,我收回剛才說的話——她並非一個獨白演員;她能夠與你共同呼吸。)

跟我交談過的人當中,最善於談話的人要屬戈爾·維達爾了(如果他不是在溫文爾雅地拿你打趣的話,當然有時也不那麼溫文爾雅),塞西爾·比頓(毫不奇怪的是,此人幾乎完全以視覺影像表達自我——有些非常漂亮而有些則邪惡得離譜)。故去的丹麥天才布里克森男爵夫人以伊薩克·迪內森為筆名寫作,儘管她容顏老去,卻享譽盛名,在勾引男人方面,她善於言談,名副其實。啊,她真是夠吸引人的,她坐在她那座位於一個丹麥海濱村莊的漂亮房子裡,坐在爐火旁,一根接一根地抽著銀色菸蒂的黑香菸,一口接一口地喝著香檳,冷卻她那活躍的舌頭,引誘著你從這個主題跳到那個主題——她在非洲務農多年(她的自傳文學《走出非洲》是本世紀最好的書籍之一,你要是還沒有機會去讀一讀,那一定要拜讀一番),納粹勢力佔領下的丹麥人的生活(「他們喜歡我。我們爭論了起來,但他們並不在意我的話;他們不在意任何女人的話——這是個徹頭徹尾的男權社會。除此以外,他們也不知道我把猶太人藏在我的地窖裡,跟冬季的蘋果和裝香檳酒的箱子藏一起。」)

就說說此刻從我腦海中跳出的頭幾個名字吧,我可以打高分的其他幾位交談大師還包括克里斯托弗·伊舍爾伍德(說句客觀公道的話,總體上還沒人能勝過他),還有像貓一樣的科萊特。瑪麗蓮·夢露呢,但凡她完全放鬆下來,酒喝得很到位的時候,也挺好玩兒的。帶有悲劇色彩的電影編劇哈利·庫尼茨也是這樣,他是個外表極為平凡樸素的紳士,以駕馭語言的能力征服了各個階層的人——男人、女人、還有兒童。戴安娜·弗裡蘭,一個古怪的高階時裝界的女掌門人,一度長時間擔任《時尚》雜誌的編輯,她的談話就是魅惑,有著美女蛇一般的無限魅力。

我十八歲時碰到了一個人,他的談話留給我的印象最為深刻,或許是因為這個人本身給我的印象難以磨滅吧。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在紐約東七十九街上,有個非常愜意的去處,叫做紐約社會圖書館,1942年,我常常整下午整下午地泡在那裡,研讀一本我打算去寫卻終究沒有寫成的書。偶然之間,我看見那裡有個女人,像施了法術一樣一下子就把我給迷住了——尤其是她的眼睛:藍色,像北美大草原萬里無雲的天空那樣蔚藍。但就算她沒有這雙眼睛,她的容顏也很有意思——下顎很結實,俊朗,略帶中性,胡椒粉顏色的頭髮從中間分開,六十五歲上下。莫非她是個女同性戀?嗯,沒錯。

一月的一天下午,我從圖書館裡出來時,已是黃昏,外面正下著大雪。這個長著藍眼睛的女人穿著一件剪裁十分得體、配著紫貂皮毛領的黑色大衣,正等在人行道邊上。她伸出一隻戴著手套的手來,擺出要攔車的姿勢,但是沒有計程車要來。她望著我,微笑著說:「你覺得喝一杯熱巧克力是不是會好點兒?街角有一家朗香。」

她點了杯熱巧克力;我叫了一杯「超」幹馬提尼酒。她帶著幾分嚴肅說:「你到了可以喝酒的年齡了麼?」

「我十四歲就開始喝酒了。還有抽菸。」

「你現在看起來也不像是過了十四歲的人啊。」

「我今年九月就滿十九歲了。」隨後我告訴她一些事情:我是新奧爾良人,我發表了好幾篇短篇小說,我想當一名作家,寫小說。她想知道我喜歡什麼樣的美國作家。「霍桑、亨利·詹姆斯、艾米莉·狄金森……」「不,在世的。」啊,這個嘛,呃,讓我想想:對於一個當代作家——或者是未來的作家來說,要坦言對其他作家的崇拜之情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兒,因為存在競爭的因素。最後我說道,「反正不會是海明威——他真是個不老實的傢伙,把什麼東西都藏著掖著。也不會是托馬斯·沃爾夫——他讓人作嘔;當然,他也不在世了。要說的話,福克納算一個吧:《八月之光》。還有,呃,菲茨傑拉德也算得上是:《一顆像裡茨飯店那麼大的鑽石》、《夜色溫柔》。不過我真正喜歡的是薇拉·凱瑟。你讀過《我的死敵》沒有?」

她並沒有顯露出特別的表情,只說了句,「實際上呢,那書是我寫的。」

我見過薇拉·凱瑟的一些照片——都是很久以前拍的了,大概是在二十年代吧。她比和我一起喝酒的這個人看上去要柔和一些,相貌也更加平庸一些,沒有她這般優雅。然而我立刻知道了她就是薇拉·凱瑟,這是我一生中的幾次戰慄時刻之一。我就像個學生一樣一一列舉她的作品——我的最愛有:《迷途的女人》、《教授的住宅》、《我的安東妮亞》。倒不是因為作為作家而言,我和她有何相似之處。我也許永遠都不會為自己選擇她那類題材,或者是去仿效她的風格。這僅僅是因為我覺得她是一位偉大的藝術家,跟福樓拜不相上下。

我們成了朋友;她讀我的書,並且總是給出公正而有幫助的評判。她充滿驚喜。一方面,她與她一生的摯友劉易斯小姐同住在公園大道上一間寬敞的房子裡,房間裝修得很迷人——但不知怎的,當你想到凱瑟小姐住在公園大道上的公寓裡時,你會覺得這事兒似乎與她從小在內布拉斯加州所受的薰陶不協調,也與她的小說質樸哀婉的特質不協調。其次,她主要的興趣點並非文學,而是音樂。她經常去聽音樂會,她幾乎所有的密友都是音樂界的名流,尤其是耶胡迪·梅紐因,還有她的妹妹海普奇巴。

與所有真正健談的人一樣,她十分善於傾聽,而輪到她說的時候,她絕不會喋喋不休,而是言簡意賅,一語中的。有一次她對我說,我對於批評太過敏感。而實際情況是,面對帶有蔑視的批評意見,她比我更加敏感;旁人對她的作品所作的任何貶低性評論都會令她情緒低落。我把這點跟她指出的時候,她說:「沒錯,可是難道我們不正是總從別人身上找出我們自己的缺陷,然後因此對他們加以苛責嗎?我是個活生生的人,我也有致命的弱點,這一點毫無疑問。」

問:你有沒有什麼喜歡觀看的運動?

答:焰火。五彩斑斕的圖案在夜空閃耀,轉瞬即逝。我所見過最精彩的焰火表演是在日本——這些日本的高手可以在空中變出火一般的生靈:蜿蜒的巨龍,炸開的小貓,異教聖人的容貌。而義大利人,尤其是威尼斯人,也能夠在大運河上空創造傑作。

問:你有沒有許多性幻想?

答:我一旦有性幻想,通常都會努力將其轉化為現實——有些會成功。不過,我的確經常發現我自己會飄移到意淫的白日夢當中,並且保持這個狀態:白日夢。

我記得有一次和已故的e·m·福斯特聊到過這個話題,他是我心目中本世紀最好的英國小說家。他說他在上學的時候,滿腦子都是性的念頭。他說:「我以為等我長大一點了,這種狂熱就會降溫,甚至是離我而去。可是情況並非如此;在我二十到三十歲的時候,它繼續熊熊燃燒著,然後我又想:那好,等我四十歲的時候,我就可以從這種折磨、這種不斷追求完美愛情物件的痛苦中解脫了吧,可是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樣;我過了四十歲後的整整十年,肉慾依然總是潛伏在我的心頭。然後我又到了五十歲,到了六十歲,沒有任何改觀:有關性的畫面持續在我腦海中迴旋,就像是坐在旋轉木馬上的人影。如今我已經七十多歲了,我依然是我性幻想的囚徒。我就黏上它了,可到了這把年紀,我已經不能在這事兒上面整出什麼動靜了。」

問:你有沒有想過自殺呢?

答:當然咯。也許除鄉巴佬沒想過外,每個人都想過吧。就在備受尊敬的日本作家三島由紀夫自殺後不久——這個人我很瞭解——他的一本傳記就出版了,讓我感到沮喪的是,作者引用他的話說:「哦,沒錯,我總是想著自殺。我知道許多人確定會自殺。譬如說杜魯門·卡波蒂就算是一個。」我無法想象究竟是什麼讓他得出這番結論。我拜訪三島的時候,氛圍總是歡樂與友好的。但三島是個很敏感,也很相信直覺的人,不是可以隨隨便便打交道的那種人。但是在這件事兒上,我覺得他的直覺可不準確;我絕對沒有那番勇氣去做他做過的事情(他讓一個朋友拿刀砍去他的頭顱)。總而言之,就像我此前說過的,大多數人選擇了結自己的性命,其實是因為他們想去結果他人的性命——拈花惹草的丈夫,紅杏出牆的愛人,背信棄義的朋友——但是他們沒有那份膽量去這麼做,於是就反過來選擇自殺了。我可不是這種人;如果有人把我逼到上面所說的份上,那他會發現,步槍的槍口正對著的是他自己。

問:你相信上帝嗎,或者說,某種高高在上的力量?

答:我相信有來世。換句話說,我贊同靈魂轉世的說法。

問:那你自己如果有來世的話,你想怎麼個轉世法?

答:重新投胎做一隻鳥吧——最好是一隻禿鷲。禿鷲不必受困於自己的長相如何,或是欺瞞與取悅他人的本事多大;他不必去裝腔作勢。話說回來,沒人會喜歡他;他外表醜陋,遭人厭煩,到處不受待見。但由此帶來的種種自由簡直無法盡數。而另一方面呢,我也不介意變成一隻海龜。他們既可以漫步於陸地,又能夠知悉海洋深處的奧秘。還有,他們很長壽,而且他們耷拉著眼皮,在半睜半閉之間積聚著大智慧。

問:如果允許你許個願的話,你會許什麼願呢?

答:某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終於長大了,不再有忿恨與復仇的心理,也不再有肆意揮霍的幼稚情緒。換句話說,發現自己是個大人了。

我:你還是醒著嗎?

我:有些厭倦,但還是醒著。你不睡,我又怎麼睡得成?

我:你覺得我寫的這些東西怎麼樣?到目前為止?

我:呃……既然你都問了。我只好說比利·格拉漢姆這個瘋子不是唯一一個肚子裡裝著馬糞的人。

我:呸呸呸。你個狗日的賤人!你就只好這一口,沒一句好話。

我:嗨,我倒不是說你的話有什麼大錯特錯的。都只是些東扯西拉罷了。雞毛蒜皮。我的意思是,你並非像對我裝出來的那樣誠實。

我:我可不是裝出來的誠實。我本來就誠實。

我:對不住哈,我不是有意要放屁的。這不是評論,純屬偶然。

我:這是個轉移注意力的伎倆。你說我不誠實,把我拿來跟比利·格拉漢姆比,看在上帝的份上,如今你又想推諉逃避。你倒是說說,我到現在為止寫的內容哪些不誠實?

我:沒什麼。小事罷了。就說拍電影那事,純屬好玩兒,對吧?可你是為了票子才拍的——還有就是為了取悅你小丑的一面,他可真讓人惱火。擺脫那個傢伙吧。他是個怪人。

我:哦,我不知道。他有點不可捉摸,但是我抓住了他的軟肋。他是我的一部分——跟你一樣。那麼還有一些什麼小事?

我:下一件嘛——嗯,可不是小事。是你回答那個問題:你相信上帝嗎?你卻閃爍其詞,避而不答了。說什麼關於來世,靈魂轉世,投胎做禿鷲之類的東西。我給你說說新鮮事兒吧,夥計,你不必等到轉世以後別人像對禿鷲一樣對你了;許多人已經在這麼做了。一大群呢。但這還不是你回答中虛偽的部分。事實上,你不想明擺著說你確實是相信上帝的。我聽到過你的聲音,異常冷靜地懺悔那些令狒狒都臉紅的事情,可你竟然不肯承認你相信上帝。怎麼著,你是怕被人叫做再生派基督徒,耶穌狂?

我:事情沒那麼簡單。我先前是相信上帝。而之後就不信了。你還記得嗎?我們很小的時候,常常和我們的小狗奎尼和老表姐蘇克跑到樹林去。我們採野花,挖野蘆筍。我們捉到蝴蝶,又把它們放生。我們逮到鱸魚,又把它們扔回小溪。有時候我們發現巨大的毒蘑菇,蘇克告訴我們這是小精靈居住的地方,就在這些美麗的毒蘑菇下面。她對我們說,上帝已經安排好了它們住在這裡,就像他已經安排好了我們所見到的一切一樣。好的和壞的。螞蟻、蚊子、響尾蛇、每一片樹葉、天上的太陽、滿月和新月、下雨天。我們都相信她說的。

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一些事摧毀了這種信仰。首先是教堂,聽某個無知的鄉巴佬神父信口雌黃,我渾身上下都不自在;接下來就是那些寄宿學校了,他們規定每個可惡的早上都要去做禮拜。還有《聖經》本身——沒人會相信它讓人們去相信的東西。那些毒蘑菇在哪裡?那些月亮在哪裡?最終生活——平凡的生活——將任何殘留的信仰都帶走了。我自己並非是我在生命路途中見到過的最壞的一個人,我差遠了,但我也犯下了一些嚴重的罪孽,其中有些是有意而為的殘暴;祈禱這事兒從沒有讓我有過一絲困擾,我甚至想都沒去想。除非是我不得不去想的時候。雨滴開始落下,一場黑壓壓的暴雨,就這麼下個不停。而這時我也開始重新考慮上帝的問題了。

我想起了聖徒於連。想起了福樓拜的作品《聖徒於連的傳說》。這部作品是我很久以前,在一個很遙遠的地方讀的(那時的我在一家離圖書館很遠的療養院),所以此刻我的手頭沒有這本書。但是我記得(至少我認為情節或多或少就是這麼進展的)於連在小的時候,喜歡在樹林裡遊蕩,喜歡所有的動物和生靈。他住在一座很大的房子裡,他的父母都很寵著他;他們希望他能擁有這個世界上的一切。他的父親給他買了最好的馬,最好的弓箭,教他打獵,去獵殺那些他原本無比喜愛的動物。這可不是件什麼好事兒,因為於連發現他喜歡殺戮。只有在經過一天血淋淋的殺戮之後,他才會感到快樂。屠殺鳥獸成了一種瘋狂的病態,起初羨慕他捕獵射術的鄰居們,後來變得討厭他,畏懼他,因為他嗜血成性。

現在,這個故事的某個部分在我腦海裡已經相當模糊了。反正,於連殺了他的父母雙親。是打獵中出的意外?好像是類似的情況吧,真是可怕。他變成了一個社會的棄兒,也變成了一個懺悔者。他光著腳,穿得破破爛爛地浪跡天涯,尋求寬恕。他老了,也病了。一個寒冷的夜晚,他在河邊等著一個船伕渡他過河。大概是冥河吧?因為於連已經奄奄一息了。他等船的時候,一個長相極為可怕的老人出現了。他是個麻風病人,眼中充滿怒火,嘴巴已經潰爛,發出惡臭。於連並不知道,這個模樣令人憎惡的老人竟然是上帝。上帝是要考驗於連,看看他所經歷的這些痛楚是否真的改變了他暴戾的性格。他對於連說他很冷,請求與他共用一條毛毯,於連答應了;然後這個麻風病人讓於連抱抱他,於連也答應了;接下來,他提出了一個最後的請求——他請求於連親吻他染病的、潰爛的嘴唇。於連就這麼做了。於是,這個年老的麻風病人搖身一變,變成了一副容光煥發,光彩照人的模樣,於連和他一起上了天堂。就這樣,於連成了聖徒於連。

而我也在這裡淋著雨,雨下得越大,我就越想起於連。我祈禱我也有幸能夠將一個麻風病人擁入懷中。就是在那個時候,我又開始相信上帝了,而且明白了蘇克的話沒錯:舊月和新月,傾瀉的大雨,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只要我能夠請求上帝幫助我,他一定會答應的。

我:他幫了嗎?

我:嗯。而且越幫越大。但是我還不是一個聖人。我酗酒。我吸毒。我是個同性戀。我是個天才。當然,雖說上面這四件不光彩的事兒我全佔了,但我依然可以成為一個聖人。但我肯定還不是聖人,肯定還不是。

我:羅馬非一日建成嘛。咱們就此打住,閤眼睡覺吧。

我:不過我們先祈禱吧。我們先念一段舊日的禱文。就是我們很小的時候經常說的那段,那時我們和蘇克還有奎尼擠在一張床上同眠,把一條條被褥堆在身上,因為那屋子又大又冷。

我:我們舊日的禱文?行啊。

我和我:現在我讓我自己躺下入睡,我祈求上帝讓我保住靈魂。若是醒來之前我已不在人世,我祈求上帝帶走我的靈魂。阿門。

我:晚安。

我:晚安。

我:我愛你。

我:我也愛你。

我:你最好愛我。因為歸根究底,我們唯一擁有的就是彼此了。一個人。直到入土。真是個悲劇啊,對吧?

我:你忘了。我們還有上帝呢。

我:嗯,我們還有上帝。

我:哼……

我:哼……呼……

我和我:哼……呼……哼……

《阿莫斯和安迪》是1951—1953在美國cbs電視臺播放的系列劇集,由兩名白人演員模仿黑人方言出演。

利多,義大利威尼斯附近一個小島,為著名的遊樂地。

阿斯伯裡帕克,美國新澤西州蒙茅斯縣的一座城市。

此處原文為法語c’estt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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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豎琴》《應許的祈禱》《卡波蒂短篇小說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