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陌生人

我:差點兒把我也給騙了。

喬治:到了半夜的樣子,我老婆過來敲了敲門,她想知道是不是出了什麼事兒。我讓她回去睡覺,告訴他我有一封很緊急的商務信函還沒寫完,等寫完了,還要開車去郵局給寄出去。她說明天早上再寄吧,十二點都過了。我當時就火了。結婚三十年,我衝她發脾氣的次數屈指可數。格特魯德真的是個好得沒話說的女人,我也是真心真意地愛著她。真的,我發誓!可是我當時衝她大聲嚷嚷:不行,等不得。今晚就得發出去,事關重大。

(服務員遞給喬治一盒已經開封了的香菸。他抽出一支含在嘴裡,服務員給他點上了火。這服務真是做得挺到位的,因為喬治的手指顫抖得厲害,根本就拿不穩火柴。)

上帝保佑,確實事關重大,因為我覺得如果那天晚上不把這封信給寄出去的話,我就永遠也不會寄了。或許,等到酒醒之後,我會覺得這信寫得太過私密,或者有種近乎唐突的感覺。人家一個孤苦悲傷的小姑娘向我吐露了她的心聲:要是我一丁點兒迴音都沒有,她又會怎麼想呢?不行,我鑽進車裡,直奔郵局,直到最後,等把信塞進了郵筒後,我感到精疲力竭,連開車回家的勁兒都沒有了,於是就倒在車裡酣睡起來。等我醒過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但是我老婆還在熟睡,並沒有注意到我是什麼時候進的房門。

這時我只來得及刮個鬍子、換件衣服,然後就得匆匆忙忙地去趕火車了。我刮鬍子的時候,格特魯德走進洗手間。她面帶微笑,並沒有提起我昨晚發脾氣的事兒。可是她手裡拿著我的錢夾,對我說,「喬治,我打算把傑夫的畢業照擴洗一張寄給你媽,」說著,她就開始翻弄錢夾裡的所有照片。對此我一直沒有在意,直到她突然說了句:「這女孩兒是誰啊?」

我:是拉奇蒙特的那位年輕女士吧。

喬治:我本來應該把事情的原委都告訴她的,可是我……唉,我說這是和我一起上下班的一位朋友的女兒。我說他把這張照片拿給車上的一些人看,後來忘在吧檯上了。所以我就把照片裝進錢包裡,準備下次遇到他的時候再還給他。

服務員,拜託再上幾杯「野火雞」!

我(對服務員說):來一杯就行了。

喬治(語氣緩和,卻並不隨和):怎麼著,你是不是以為我喝得太多了?

我:要是你還得回辦公室的話,確實多了點兒。

喬治:我不回辦公室。從十一月初開始我就沒回過辦公室了。他們說我神經衰弱,操勞過度,體力不支,說我應該在家靜養,讓我那體貼的老婆來好好照顧一下。我那把自己關在屋子裡畫船的老婆。就是那一條船。同一條該死的破船,一遍又一遍地畫個不停。

我:喬治,我得去方便一下。

喬治:就這樣撇下我?就這樣撇下給你遞代數考試答案的老同學?

我:可是我考試還是沒過啊!我一會兒就回來。

(我並不想去方便;我只是想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緒。我沒有膽量乘機溜出去,躲進某個安靜的電影院,但我確實不想再回到那張桌子跟前了。我洗了個手,又梳了梳頭。這時進來兩個男的,站在便池前。其中一個人說道:「那個喝多了的傢伙。有一陣我還以為我認識他呢。」他的朋友答道:「哎呀,你又不是真不認識他,他就是喬治·克萊科斯頓啊。」「瞎扯!」「我當然認識喬治,他以前是我老闆啊。」「可是天哪!他出了什麼事兒啊?」「眾說紛紜哪。」後來,也許是因為意識到我在場,這兩個傢伙不再作聲了。我又回到了餐廳裡。)

喬治:你居然沒溜走?

(他看上去比先前要平靜一些,不再那麼醉醺醺了。他可以神情自若地划著一根火柴,點起一支香菸。)

想不想聽完後面的事。

我:(默不作聲,但是點了點頭,示意讓他講下去。)

喬治:我老婆什麼也沒說,就把照片塞回到我的錢夾。我繼續颳著鬍子,可是兩次刮到了肉上。我已經有好久沒有過宿醉了,甚至都忘了那是一種什麼情形。渾身是汗,肚子直疼——好像要從屁股里拉出刀片來。我往公文包裡塞了一瓶波旁威士忌,一上火車就直奔廁所。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照片撕爛,衝進馬桶裡。於是我坐在馬桶上面,開啟那瓶酒。剛開始的時候,我簡直想吐,因為裡面熱得像是煉獄。不過,過了一會兒,我就冷靜下來,心想:我何苦這樣自尋煩惱呢?我又沒做錯什麼事情。可是等我站起來時,卻看見那張被撕碎了的拍立得照片依舊漂浮在馬桶中。我趕緊沖水,照片的碎片——她的腦袋和腿腳,還有胳臂——開始旋轉起來,竟令我一時感到惶惶不知所措:這感覺就像是一個兇手用刀把她切成了碎片一樣。

等火車開到中央車站的時候,我感到自己已經沒有了工作的狀態,於是下車走到耶魯俱樂部開了一間房。我給秘書打了個電話說,我要去趟華盛頓,第二天才回來。然後我又打了個電話到家裡,告訴我老婆我有些事情要處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所以要在俱樂部過夜。說完我就爬上床,心想:我要睡它個一整天;我要喝它個一醉方休,好好放鬆放鬆,抹平不安,然後再睡上一覺。可是我怎麼也睡不著——直到把整瓶酒都灌下肚。夥計,這下我可真的是睡著了!一睡就睡到第二天早上十點鐘。

我:睡了大概二十個小時。

喬治:差不多吧。不過等到一覺醒來的時候,我感覺全身都舒坦了。耶魯俱樂部有個按摩師,手法出眾,是個德國人,兩隻手像大猩猩一樣粗壯。那傢伙可以把你整得舒舒服服。於是我去洗了個桑拿,整個就像納粹分子在蹂躪你一樣啊,然後又衝了十五分鐘的涼水浴。我繼續留在那裡,在俱樂部吃午餐。我沒喝酒,可是夥計,我那是狼吞虎嚥啊,吃掉了四塊羊排、兩個烤土豆、奶油菠菜、玉米粥、一夸脫的牛奶、兩大盤藍莓派……

我:我倒是希望你現在能吃點兒什麼。

喬治:(非常粗魯地大吼一聲)住嘴!

我:(沉默)

喬治:對不起。我以為,我是在自言自語呢。我忘了你還在。你的聲音……

我:我明白。管他的呢,你心滿意足地吃了一頓,感覺挺好。

喬治:沒錯,沒錯。這個罪人心滿意足地吃了一頓。要抽根菸嗎?

我:我不抽菸啊。

喬治:好,不抽菸好。我之前也好多年沒抽啦。

我:來吧,我來給你點。

喬治:我完全有把握搞得定一支火柴,不會把這兒給燒了。多謝了。

嗯,我們說到哪兒啦?哦,對,那個罪人正往辦公室走,心情平靜,容光煥發。

那天是個禮拜三,七月的第二個禮拜,熱得要命。我正自個兒坐在辦公室裡,這時,我的秘書給我轉了個電話過來,說是一位叫做蕾莉的小姐找我。我一時沒有想到這上面去,便問道:誰啊?她找我幹嗎?秘書說她找我有點兒私事。我方才恍然大悟。忙說道:哦,對,快把電話轉過來吧。

於是我就聽見:「克萊科斯頓先生,我是琳達·蕾莉,我收到您的信了。這是我所收到的最誠懇的一封信。我覺得您確實是一位朋友,所以就決定找機會給您打個電話。我希望您能幫幫我,因為出了一些事情,要是您幫不了我的話,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她的聲音有著小姑娘一般的甜美,但是過於激動,過於緊張,我只好叫她慢些說。「我沒有多少時間了,克萊科斯頓先生。我在樓上給您打電話,我媽媽隨時都可能在樓下拿起話筒。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隻小狗,叫吉米,他六歲了,調皮得不能再調皮了。我從小就跟他在一塊,他是我唯一的寶貝。他真是個優雅的紳士呢,比您見過的哪隻狗都要懂事。可是我媽媽卻要把它弄死。我不想活了!我真的不想活了。克萊科斯頓先生,您能不能來一趟拉奇蒙特,跟我在西夫韋公司門口見一面?我把吉米帶出來,您就可以把它帶走了。先把它藏起來,再想想以後該怎麼辦。我不能再說下去了,媽媽上樓來啦。明天一有機會,我再給您打過去,我們可以定個日子——」

我:你當時怎麼回答的?

喬治:什麼也沒說,她就把電話給掛上了。

我:那你打算說些什麼呢?

喬治:她一掛上電話,我就拿定主意,等她再打過來,我就答應她。沒錯,我要幫這個可憐的孩子救她的狗。這並不是說我非得把那狗帶回家,我可以把它養在狗舍或者其他什麼地方嘛。如果事情的發展不是像後來的那個樣子,說不定我還真會那樣做。

我:我明白了,她再也沒有打來電話吧。

喬治:服務員,再來一杯這黑色的玩意兒。還要一杯畢雷礦泉水。不是,她打來過。不過她話說得非常簡短。「克萊科斯頓先生,真是對不起,我溜到鄰居家給您打電話,所以得快些講。昨天夜裡,媽媽看見您的來信了。就是您寫給我的那幾封信。她簡直快瘋了,她丈夫也快瘋了。他們把事情想得好可怕,今天一早,她做的頭一件事兒就是把吉米給弄走了,我不能說了,晚點我再爭取打給您。」

後來就再也沒有她的訊息了——至少我本人沒聽說。過了幾個小時,我老婆打來電話;我記得大概是下午三點鐘的時候吧。她說:「親愛的,快點回來吧,拜託了,越快越好。」她的聲音十分平靜,卻讓我馬上就意識到她正處於極度痛苦之中;雖然我已經隱約意識到了其中的原因,但是聽了她的話還是顯得很驚訝:「有兩個警察來了。一個是從拉奇蒙特來的,一個是本地的。他們要跟你談談,但是不告訴我原因。」

我沒去乘火車,而是叫了一輛豪華小轎車,就是裡面能喝酒的那種。車程並不遠,一個多小時而已,但是我叫了好幾杯「銀色子彈」。可是不怎麼管用,我真的挺害怕的。

我:天啊,這是怎麼啦?你做了什麼錯事啦?不過就是做了回好人,做了個筆友嘛。

喬治:事情要是真的這麼簡單、這麼清白就好囉。反正,我回到家時,那兩個警察還坐在客廳看電視。我老婆給他們端上咖啡。她說她想離開屋子,我說那可不成,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要你留下來聽聽。兩個警察都還年輕,有點不好意思。要知道,我畢竟是個有錢的人,一個傑出的公民,一個按時去教堂做禮拜的人,還是五個孩子的父親。害怕他們的並不是我,而是格特魯德。

那個拉奇蒙特的警察把大致情況講了一遍。當地警察局收到亨利·威爾遜夫婦的訴狀,說是他們十二歲的女兒——琳達·蕾莉——收到了一個五十二歲的「可疑分子」的信件,這說的當然就是我,威爾遜夫婦要我作出令人滿意的解釋,否則就打算對我提出指控。

我哈哈大笑,噢,笑得就像聖誕老人一樣快樂。我把事情的全過程敘述了一番。說到如何撿到那個瓶子,說到我之所以回信,是因為我喜歡吃巧克力軟糖等等。我把他們給逗樂了,他們跺著大腳,連聲道歉,說:哎呀,你也知道,如今的父母總會生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唯一認為這件事不好笑的人是格特魯德。事實上,還沒等我說完,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她就已經轉身離開了客廳。

警察離開之後,我知道該去哪兒找她。就在那間屋子裡,她畫畫的那間屋子。屋裡光線很暗,她就坐在一隻直背靠椅上,望著昏暗處愣神。她說:「你錢夾裡的那張照片,就是那個女孩兒吧。」我矢口否認,但是她說:「喬治,拜託了。你沒必要撒謊。你再也別撒謊了。」

那天夜晚她就睡在那間屋子裡,打那以後,她每天夜晚就都睡在那間屋子裡。把自己關在裡面畫著船。畫著那條船。

我:或許你的所作所為確實有點冒失。但我還是不明白她為什麼就容不得這事兒呢。

喬治:我來告訴你這是為什麼吧。這並不是警察頭一次來找我們了。

七年前,忽然下了一場大雪。我正駕車外出。雖然離家不是很遠,但還是迷了好幾次路。我找了好幾個人問路,其中一個是個孩子,一個小姑娘。幾天之後,警察來了,當時我不在家,於是他們就跟格特魯德談話。他們對她說,前些日子,下大雪的時候,有個男的,據描述跟我很相像,駕著一輛跟我車牌號相同的「別克」,那人鑽出車外,朝一個小姑娘露出下體,還講了些猥褻的話。那小姑娘說她在一棵樹下的雪地上記下了車牌號,大雪過後,牌號依然可以辨認出來。毫無疑問,那就是我的車牌號,可是事情的真相併不是這樣。我對格特魯德發誓,對警察發誓,要麼是那女孩在撒謊,要麼是她記錯了車牌號碼。

可是現在警察又來了,事關另一個小姑娘。

於是我老婆就待在她的屋子裡,畫啊畫啊。因為她不相信我,她相信在雪地上記下號碼的那個小姑娘說的就是實話。可我是清白的啊,在上帝面前起誓,在我的孩子們面前起誓,我是清白的啊。可是我老婆卻關上了門,望著窗外發愣。她不相信我。你呢?

(喬治取下墨鏡,用餐巾紙擦拭鏡片。這時我才明白,他為什麼一直戴著這副墨鏡。這並不是因為他那泛黃的眼白上已佈滿血絲,而是因為他的雙眼如同一對破碎的三稜鏡。我從未見過有哪雙眼睛裡植入過如此無法磨滅的痛楚與磨難,彷彿被一把外科醫生的手術刀損毀得不成人形。我無法忍受那樣的目光,那目光一朝我掃視過來,我的眼睛就不由自主地側向一旁。)

你相信我嗎?

我(把手伸過桌子,握住他的手,緊握不放):當然相信,喬治,我當然相信你。

加拉加斯,又譯「卡拉卡斯」,是拉丁美洲國家委內瑞拉的首都,全國最大城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亨伯特·亨伯特,美國俄裔作家納博科夫所著小說《洛麗塔》中的男主人公,迷戀9歲到14歲的早熟少女,常被用來喻指有戀童癖的人。

此處原文為法語:garçon,unantredewildturkey,s’ilvousplaî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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