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時間:1970年11月。

地點:洛杉磯國際機場。

我坐在電話亭裡面。這時剛過上午十一點,我在這兒已經坐了半個小時,佯裝是在打電話。從電話亭裡,我能夠很清楚地看到38號門,環球航空公司飛往紐約的午間直飛航班按時刻表將從那裡起飛。我已經在那趟航班上預定了一個位置,票是用化名定的,但我非常懷疑我是否能夠登機。一是因為入口處站著兩個高個子,兩個戴著圓邊禮帽的狠角兒,此二人我都認識:他們是聖迭戈治安辦公室的警探,而且他們有針對我的逮捕令。這就是為何我會藏身在電話亭裡。事實是,我真的是身處窘境。

我之所以身處窘境,其根源是我在一年前跟羅伯特·m的一系列談話,這個年輕人弱不禁風,看上去不像是壞人,那時他是聖昆廷監獄的死囚犯,正等候處決,被判三項謀殺罪名:謀殺他的母親和妹妹——二人均是被他毆打致死,還有一個和他關在一起的囚徒,這個人是他在獄中就這兩起謀殺案等候審判的過程中給掐死的。羅伯特·m是個有頭腦的精神變態;我漸漸和他熟了起來,他與我可以很隨意地聊著他的生活與罪行——他知道我不會把我們談話的內容寫出來,或者複述出去。我正在對連環殺人這個主題做研究,羅伯特·m成為我檔案中的又一個案例。我當時的設想是,他將是最後一個案例。

於是,在我被鉗閉在這個令人窒息的洛杉磯機場電話亭的兩個月前,我接到了來自聖迭戈治安辦公室警探的電話。他往棕櫚泉給我打的電話,我在那兒有座房子。他口氣很客氣,輕言細語;他說他聽說我跟犯人進行過很多次談話,所以他想問我幾個問題。於是我邀請他開車來棕櫚泉,第二天和我共進午餐。

那位先生並不是一個人來的,而是和聖迭戈的另外三個警探一同前來。雖然棕櫚泉地處沙漠深處,但這時空氣中卻飄浮著一股魚腥味。儘管忽然間來了四位客人,而不是一位,但我還是假裝沒有感到任何異樣。可是他們對我的熱情好客卻並不領情;沒錯,他們拒絕了午餐邀請。他們想談的就是關於羅伯特·m的事。我對他了解多少?對我他有沒有承認殺人的事情?我們聊天有沒有任何記錄?我就這樣讓他們問著問題,但我避而不答,直到最後,我問了他們一個問題:他們為什麼對我認識羅伯特·m就這麼感興趣?

原因是這樣的:因為司法上的一個技術性細則,聯邦法庭駁回了對羅伯特·m的定罪,責令加州對其重新進行審判。複審開始日期定在十一月下旬——換言之,距離現在大約兩個月時間。於是,他們給我講述這些情況之後,其中一個警探遞給我一份材料,材料很薄,可看起來格外像是法律文書。這是一份法庭傳票,要求我出席羅伯特·m的審判,似乎是指定我為控方證人。好吧,他們耍了我,我簡直要瘋了,但是我微笑著點了點頭,他們也微笑著說我真是個好人,他們深表感激,因為我的證詞可以幫助他們把羅伯特·m直接送進毒氣室。那個精神變態的瘋子!他們大笑著,跟我道別:「咱法庭上見。」

我無意接受這份傳票的傳喚,不過我知道我不這麼做的後果:我會因藐視法庭遭到逮捕、罰款,甚至還要坐牢。我對羅伯特·m沒什麼好的評價,也不想去保護他;我知道他確實犯下了那三樁他正遭到指控的謀殺案,而且他還是一個危險的精神變態,絕不應當獲得自由。但同時我也知道就算沒有我的證詞,州立法庭也有確鑿證據可以給他重新定罪。但問題的關鍵是,羅伯特·m信任我,因為我發過誓,不會使用或者重複他告訴過我的話。在這種情況下背叛他,在道德上有些卑鄙,並且會向羅伯特·m以及我所訪談過的許多像他這樣的人證明,他們將信任託付給了一個向警察告密的人,一個平凡而普通的誘餌。

我向幾位律師諮詢過。他們給我的都是同樣的建議:要麼按傳票上的要求執行,要麼作最壞的打算。對於我的左右為難,大家都抱以同情,但沒人能找到解決辦法——除非我離開加利福尼亞。藐視法庭不屬於可引渡的罪行,一旦我離開加州,那麼當局也就沒有什麼可以懲罰我的了。不過,有一件事,那就是:我再不可能回到加州了。這對我來說所受到的衝擊並不算嚴重,不過,考慮到我在這裡的各種財產和職業承諾,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離開,確實是件困難的事情。

我忘了時間,在審判開始那天,我還逗留在棕櫚泉。那天早上,我的房東急匆匆地跑到我的房裡大聲喊叫:「快點!都上收音機了。他們有拘捕令,要抓你呢。他們隨時都有可能到這兒來。」房東名叫默特爾·本內特,是個忠心耿耿的朋友。

實際上,二十分鐘之後,棕櫚泉的警察就出動了全部警力殺了過來,而且備好了手銬(這情形有些殺雞用牛刀了,不過相信我,加州的執法部門非同兒戲)。然而,儘管他們拆除了花園,把房子搜了個底朝天,卻只發現了我停在車庫裡的車,還有臥室裡忠誠的本內特太太。她告訴他們我頭一天就離開這裡去紐約了。他們不信,可本內特太太在棕櫚泉可是了不起的人物,這位黑人女性在過去四十年裡是一名傑出且有政治影響力的社群成員,所以他們也就沒有向她追問什麼。他們只是向全境發出警報通緝我。

那我當時在哪兒呢?嗯,我當時正開著本內特太太老式的淺藍色雪佛蘭沿著高速公路跑呢,她買下這輛車的時候,它一小時還跑不到五十英里。但我們思量了一下,覺得我開她的車比開我自己的車要更安全一些。倒不是說我真能找到任何安全的地方;我就像是一隻嘴裡咬著魚鉤的鯰魚一樣心驚肉跳。我到了棕櫚沙漠的時候,距我離開棕櫚泉已經有大約三十分鐘了,我下了高速公路,轉上了一條彎彎曲曲的僻靜小路,這條路從沙漠直通聖哈辛托山脈。沙漠裡很是炎熱,超過了華氏一百度,但隨著我在這座渺無人煙的大山上越爬越高,空氣變得涼爽起來,後來變得有些冷,再後來就更加寒冷了。這倒問題不大,只是這輛老式雪佛蘭的供熱系統就運轉不靈了,我出來的時候——也就是本內特太太匆匆忙忙地衝進我屋裡用充滿恐慌的聲音向我發出警報的那一刻——身上穿的什麼,這時也就只能將就了:涼鞋,白色亞麻寬鬆褲,還有一件很薄的波羅羊毛衫。我出發的時候,就只穿了這些,帶了錢包,錢包裡有信用卡和三百美金。

但我的腦子裡有一個目的地,還有一個計劃。在聖哈辛托山脈,就是在棕櫚泉和聖迭戈中間,有一個陰冷的小村莊,村莊的名字叫做愛迪爾維爾德。夏季,沙漠裡的人到此旅遊避暑;而到了冬季,這裡則是滑雪勝地,儘管這裡的雪和滑道都差強人意。但眼下是淡季,這個滿是中規中矩的汽車旅館還有假木屋的地方倒是個隱匿的好去處,至少我還能夠喘口氣。

這倆舊車哼哧哼哧地翻過最後一座山頭開到愛迪爾維爾德的時候,那裡正在下雪:這雪是初雪,瀰漫在空氣中,剛落下來就融化了。村莊很偏遠,大多數汽車旅館都關了門。我最後駐留的那家旅館叫做愛斯基摩小屋。天啊,這裡的設施就像因紐特人的冰屋。這裡有一個好處:旅店老闆顯然是這裡唯一的人類,他是一個半聾的老人,耄耋之年的他對單人跳棋遊戲要比對我感興趣得多。

我給本內特太太打了電話,她十分興奮:「噢,親愛的,他們到處在找你!都上電視了!」我決定最好不要讓她知道我在哪裡,但要讓她放心地知道我沒事,而且明天還會給她打電話。之後我又跟我洛杉磯的一個密友通了電話;他也很興奮:「你的照片都上了《檢察官》了!」我讓他平復下來以後,告訴了他具體要做的事:以「喬治·托馬斯」的名義買一張飛往紐約的直飛航班機票,然後第二天上午十點前在他家等我。

我飢寒交迫,難以入眠;我在拂曉前就離開了,九點左右到了洛杉磯。我那位朋友正在等我。我們把雪佛蘭停在他家,我狼吞虎嚥地吃下一些三明治,喝了我所能承受的最大限量的白蘭地,然後我們開著他的車去了機場,在那裡道別,他給了我那張午間直飛航班的機票,這是他通過環球航空公司幫我預訂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蜷縮在這個淒涼的電話亭裡了,我正坐在這裡冥思苦想著擺脫窘境的對策。機場大門出口上高懸的時鐘顯示著時間:11:35。乘客區裡已經是人頭攢動;飛機不久就要降落了。而就在那裡——在大門的兩側,在我的必經之路上——站著的兩位先生,正是在棕櫚泉拜訪過我的那兩名身材高大、明察秋毫的聖迭戈警探。

我想過給我的朋友打電話,讓他回到機場來在停車場的某個地方把我接上。但是他已經是仁至義盡了,要是我們給逮住了,他有可能會被指控私藏逃犯。對於那些許許多多準備幫助我的朋友們來說,他們都會面對這樣的危險。或許向大門口的守衛自首才是我最明智的選擇。要不然,怎麼著?套用一句老話,除非奇蹟發生,我才能得以倖免。

突然,奇蹟發生了。

就在這時,有個人昂首闊步地從我這間狹小的玻璃門監獄邊經過——一位倨傲不馴,相貌美麗的黑人女鬥士,穿戴著價值億萬美金的鑽石和金色貂皮,環繞在這個明星周圍的是一群輕浮的隨從人員,喋喋不休,穿著俗氣,像是歌舞劇中的男歌手。這個奪目的魅影,她的出現以及華麗的著裝在行人中引發了一陣騷動,她到底是誰呢?是我一個朋友!一個老朋友!

我(開啟電話亭的門;高聲呼喊):珀爾!珀爾·蓓莉!(真是奇蹟啊!她居然聽到我的聲音了。她那些隨從們也都聽見了,)珀爾!求求你到這兒來吧……

珀爾(斜著眼睛看著我,然後突然咧著嘴綻放出一個璀璨的笑容):怎麼啦,親愛的!你躲在這兒幹嗎呢?

我(示意著讓她走近些;低聲說道):珀爾,聽著。我遇到大麻煩了。

珀爾(神情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因為她是個非常聰穎的女人,立刻就能領會到不管是什麼麻煩,肯定不是什麼好事兒):跟我說吧。

我:你是不是要上那趟去紐約的飛機?

珀爾:對啊,我們都要上的。

我:我一定得上那趟飛機,珀爾。我有一張機票。但是有兩個傢伙等在入口,想要扣住我。

珀爾:那兩個傢伙?(我指給她看)他們怎麼會扣住你呢?

我:他們倆是警探。珀爾,我沒時間給你解釋來龍去脈了……

珀爾:你什麼都不需要解釋了。

(她看了看隨行合唱團裡幾名年輕英俊的黑人男演員;她帶了六個——我記得珀爾總是喜歡帶上一大幫子人出行。她向其中一個打手勢示意他過來;那人戴著時髦的黃色運動牛仔帽,穿著一件運動衫,上面印著「b要他媽的吸,不要吹/b」,一件有白貂皮的襯邊的白色皮質防風夾克,一條黃色的吉特巴褲[大概是1940年款],還有黃色的坡跟鞋。)

這是吉米。他比你塊頭大一點,但是我覺得你還是可以穿的。吉米,把我這位朋友帶到男洗手間,跟他換衣服吧。吉米,別嘀嘀咕咕了,按你珀爾姐說的做。我們就在這兒等你。快點去!再多等十分鐘,我們就要誤機了。

(電話亭與男洗手間之間的距離只有十碼,一下子就可以衝過去。我們到了一個付費公廁裡面,鎖上門,開始換衣服。吉米簡直樂翻了:他不住地笑,就像是一個女學生剛剛抽完第一口大麻捲菸。我說:「居然見到珀爾了!這真是個奇蹟。我從來沒有見到過誰像見到她這麼高興的。從來沒有。」吉米說:「哦,蓓莉小姐有精氣神。她心眼實在,明白我說的意思吧?心眼實在。」

我曾經一度不同意他的觀點,我曾經一度會將珀爾·蓓莉描述為一個無情無義的狗娘們兒。那時的她正在飾演福勒夫人的角色,也就是音樂劇《花房》的主角兒,這部劇的劇本是我寫的,歌詞系我與哈羅德·阿倫合寫。參與這部劇的有許多才子:導演是彼得·布魯克;編舞是喬治·巴蘭欽;奧利弗·梅塞爾負責傳奇魔幻色彩的佈景和服飾。但是珀爾·蓓莉太過強勢,一意孤行,要求按她的路子來設計,她主導了整部作品,極大地破壞了最終的效果。不過,我們應該活到老,學到老,不計前嫌,寬以待人;這齣劇在百老匯演出結束後,珀爾和我又成了朋友。除了她的演技,我還尊重她的性格;雖然相處起來偶爾會有不愉快,但是這就是她的性格:她是個有個性的女人——你會知道她是誰,她的立場是什麼。

吉米把腿伸進我的褲子,這對他來說緊得令人有些尷尬,我也穿上了他那件白貂皮襯邊的白色皮質防風夾克,這時門口響起了憤怒的敲門聲。)

男人的聲音:嘿!裡面在幹嗎?

吉米:你是誰啊,報上名來?

男人的聲音:我是這裡的服務員。不要對我無禮。你們在裡面乾的勾當是違法的。

吉米:靠,不會吧?

男人的聲音:我看見裡面有四隻腳。我看見有衣服脫下來了。你們把我當傻子啊,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在幹嗎?這可是違法的。兩個男的同時把自己鎖在一間廁所裡,這可是違法的。

吉米:哈,操你自個兒的屁眼吧。

服務員:我要去報警。他們會讓你們吃一張l&l的。

吉米:l&l是他媽的什麼玩意兒?

服務員:就是行為下流淫蕩。好了,我要去報警了。

我:神啊,上帝啊,老天啊——

服務員:快開門!

我:你弄錯了。

服務員:我當然知道我看到什麼了。我看到你們的腳了。

我:我們在換衣服,是要演下一幕啊。

服務員:什麼下一幕?

我:電影啊,我們準備拍攝下一幕。

服務員(又好奇又欽佩):他們在這兒拍電影?

吉米(接了一句):跟珀爾·蓓莉啊。她是個影星。還有馬龍·白蘭度,他也在裡面演。

我:還有柯克·道葛拉斯。

吉米(咬了咬他的指關節,以免笑出聲來):還有秀蘭·鄧波兒。她要回歸影壇呢。

服務員(半信半疑):好吧,那你們是誰?

我:我們只是臨時演員。所以我們才沒有專門的更衣室嘛。

服務員:我才不管哩。兩個人,四條腿,這是違法行為。

吉米:你看外面,你可以看到珀爾·蓓莉本人。還有馬龍·白蘭度、柯克·道葛拉斯、秀蘭·鄧波兒、聖雄甘地——她也在裡面。不過只是客串而已。

服務員:誰?

吉米:梅米·艾森豪威爾。

我(開啟門,衣服已經換完了;我的行頭還算湊合,但我懷疑我的一身衣服他穿起來,會有一種讓人目瞪口呆的效果,這名服務員——一個精神抖擻的矮個兒黑人——臉上的表情證實了這種懷疑):不好意思。我們沒想到我們的行為違反了規定。

吉米(帶著帝王風範,從服務員身旁走過,他看起來一頭霧水,沒有挪動步子):跟我們來啊,親愛的。我們會跟他們介紹你的。你可以找他們要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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