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時間:1977年12月。
地點:紐約「四季餐館」。
請我吃飯的這個人叫做喬治·克萊科斯頓,他建議我們中午見面,但並未解釋為什麼要把時間定得這麼早。不過,我很快便發現了原因,自從一年多以前我最後一次見著他,這個素來飲酒還算節制的人已經變成了一個嗜酒無度的傢伙。我們剛一坐下,他就點了雙份的「野火雞」酒(「請給我純的,不要加冰」),不到十五分鐘,他又點了一杯。
我感到一陣驚詫,倒不僅僅是因為他的酒癮。他的體重增加了至少有三十磅,細條紋背心上的鈕釦幾乎要崩落下來,往日的他因為經常慢跑,或是打網球,總是膚色紅潤,而如今,卻是蒼白嚇人,彷彿剛從監獄裡放出來一樣。他還戴著一副墨鏡,我暗想:真夠戲劇性的啊!你怎能想像老實本分的喬治·克萊科斯頓,這個堅定保守的華爾街老夥計,這個跟妻子(是叫格特魯德還是愛麗絲來著,要麼就是其他什麼名字)住在格林威治(要麼就是西碼頭,或者其他什麼地方),還帶著三四個還是五個孩子的人,竟然變成了眼前這個戴著墨鏡咕嚕咕嚕痛飲雙份「野火雞」酒的人!
我本來完全可以直截了當地問他:嘿,你他媽這是怎麼啦?但我卻只說了句:還好嗎,喬治?
喬治:很好,很好。要過聖誕節了。天啊。簡直就顧不過來啦。別指望我今年會給你寄賀卡,我一張也不會寄。
我:是嗎?寄賀卡可是你的傳統啊。那些家庭主題的賀卡,上面還有狗狗。你家怎麼樣了?
喬治:又添新丁了。我大女兒剛生了第二個寶寶,是個女孩兒。
我:恭喜恭喜啊。
喬治:怎麼說呢,我們想要個男孩兒。要生的是個男孩兒的話,她就會讓這孩子跟我姓了。
我(暗想:我幹嗎要來這兒?幹嗎要跟這個蠢貨共進午餐?他讓我心煩,他老是讓我心煩):那愛麗絲呢?她還好嗎?
喬治:愛麗絲?
我:我是說格特魯德。
喬治(皺起眉頭,悶悶不樂的樣子):她在畫畫呢。你知道我們家就住在海灣那邊,我們有一塊自己的海灘。她整天把自己關在屋子裡,畫那些透過窗戶看見的東西。小船什麼的。
我:那挺好的啊。
喬治:好不好我可說不準。她上過史密斯學院,主修藝術。我們結婚前,她就時不時地畫點兒畫。後來她把這事兒給忘了,好像是忘了。現在她一天到晚地畫啊畫的。一天到晚啊,就這麼關在自己的屋子裡。服務員,麻煩你給這位先生拿份選單過來吧,給我再上點這玩意兒,不要加冰。
我:純威士忌,不加冰,十足的英式風格啊。
喬治:我牙痛嘛,喝冷的我可受不了啊。你知道我收到誰的聖誕賀卡了嗎?米基·馬諾洛。就是加拉加斯的那個闊佬,他也是我們班的。
(我自然不記得米基·馬諾洛是誰,但還是點了點頭,裝出記得的樣子。雖然我與喬治·克萊科斯頓曾經在一所糟糕透頂的預科學校做過同窗,但要不是四十多年來他一直打聽我的行蹤,我也不會記得他的。他是賓夕法尼亞州一戶上層中產階級人家的孩子,他體格健壯,健步如飛;我與他並沒有什麼共同之處,不過兩個人還是誤打誤撞地結成了聯盟,因為我替他寫讀書報告和作文,作為交換,他包下了我的代數家庭作業,而且在考試的時候還偷偷給我遞答案。結果四十年來,為了維繫這段「友誼」,出於義務我們每一兩年就非得一起吃上一頓午飯不可。)
我:這家餐館很少能見到女人啊。
喬治:這正是我喜歡的地方。沒那麼多閒言碎語,很有點男性氣派,這點很不錯。對了,我可吃不了什麼東西。我的牙,嚼起東西來疼得要命。
我:來點兒煮荷包蛋怎麼樣?
喬治:我想跟你說件事情,興許你還可以幫我出出主意。
我:聽我出主意的人可經常會後悔的喲。不過嘛……
喬治:這事兒還得從去年六月份說起。那時傑弗裡——也就是我的小兒子——剛剛畢業。那天是禮拜六,我和傑夫到海灘上給船上油漆。傑夫回房間去拿啤酒和三明治,他走了之後,我一下子把衣服脫了,一頭就鑽進水裡游泳。海水還是非常冷的。七月份之前,你根本就不能在海灣裡游泳,可我就是想遊一下。
我遊了相當遠的一段距離,仰面漂浮在水面上,望著我的房子:這房子還真不賴——六個車位的車庫、游泳池、網球場;不過可惜我們還從未帶你去過那兒。反正呢,我仰面漂浮在水面上,對生活感到相當滿意。就在這個時候,我發現了水面上有個瓶子在上下浮動。
那是一個透明的玻璃瓶,裝過汽水。瓶口被人用軟木塞塞得很緊,還貼上了膠帶,密封得嚴嚴實實。我看見裡面有一張紙,是張便條,不禁笑了起來;因為我小時候老是這麼幹——把一些字條塞進瓶子,然後扔到海里:救命啊!有人落水啦!
於是我撈起瓶子,游回岸上。我很想知道瓶裡的字條上到底寫了些什麼玩意兒。嗯,這張字條是一個多月以前寫的,留條的人是一個女孩兒,住在拉奇蒙特。上面這樣寫道:你好,陌生人。我叫琳達·蕾莉,今年十二歲。假如你看到這封信,請回信告訴我,你是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看到的。要是你給我回信,我就寄給你一盒我自己做的軟糖。
結果,等傑夫拿著三明治回來時,我並沒跟他說起那個瓶子的事兒。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但我就是沒說。現在想想,要是那時說了就好了。也許之後什麼事兒也不會發生了。可是這就像是一個我想獨自保留的小秘密,一個小玩笑。
我:你真的不餓嗎?我只點了一份煎蛋卷啊。
喬治:行啊。就要煎蛋卷吧,挺軟和的。
我:這麼說你給那個年輕的蕾莉小姐回了信?
喬治(支支吾吾):沒錯,沒錯,我是回了信。
我:你是怎麼回的呢?
喬治:禮拜一,我回到辦公室,在翻公文包的時候發現了那張字條。之所以說「發現」,是因為我並不記得我把字條放在了裡面。當時我腦子裡就模糊地閃過一個念頭,要給這個小女孩兒回信——你知道,只是做一個善意的表示。可是那天我跟一位主顧共進午餐,他喜歡喝馬提尼酒。說到這裡,我過去吃午飯的時候從不喝酒——其他時候也喝得不多。但是那天我喝了兩杯馬提尼,等回到辦公室的時候,就感到天旋地轉。於是我就給那個小姑娘寫了一封相當長的信;我沒有口述讓別人代寫,而是很快地手寫出來,告訴她我住在哪裡,是怎麼發現她的瓶子的,並且說了一些諸如祝她好運之類的話,還說了些傻話,譬如,雖說我是個陌生人,但是向她致以朋友般真切的祝願。
我:兩杯馬提尼下肚後寫成的信。不過,這也不見得有什麼錯啊?
喬治:銀色子彈,他們都這樣稱呼馬提尼酒的。銀色子彈。
我:來點兒煎蛋卷怎麼樣?你難道都不打算嚐嚐嗎?
喬治:上帝啊!我的牙真的好疼。
我:味道真的不錯啊。對於餐館做的煎蛋卷來講。
喬治:大約一個禮拜之後,我收到了一大盒軟糖,是山核桃巧克力軟糖,送到了我的辦公室。於是我分給辦公室的同事們吃,告訴大夥兒是我女兒做的。其中一個傢伙卻說:「嗨,得了吧!我敢打賭,老喬治偷偷談了個女朋友!」
我:除了這些軟糖,她是不是還附上了一封信呢?
喬治:沒有。不過我回了一封感謝信。信很短。要不要來支菸?
我:我多年前就戒了。
喬治:是吧,我倒是剛開始抽,不過從來都不買,只是東討一支,西要一支。服務員,給我拿包香菸過來吧,什麼牌子的都行,只要不是薄荷醇香型的就成。再來一杯「野火雞」好嗎?
我:給我來點兒咖啡。
喬治:然而我的感謝信卻引來了一封回信。一封長信。那封信著實讓我感動。她附上一張她自己的照片,是張彩色的拍立得照片。她身穿泳衣站在海灘上。或許她是隻有十二歲,可是看上去卻像是十六歲。她是個可愛的小傢伙,一頭短短的黑色捲髮,眼睛藍得不能再藍。
我:亨伯特·亨伯特的影子。
喬治:這是個什麼人?
我:沒什麼。小說裡的一個人物。
喬治:我從不讀小說。我討厭讀書。
我:是的,這我知道。要不然我怎麼會幫你寫讀書報告呢。那琳達·蕾莉小姐都說了些什麼呢?
喬治(足足沉默了五秒鐘):很傷感,也很感人。她說她在拉奇蒙特住的時間並不長,一個朋友也沒有,於是她往海里扔了幾十個瓶子,而我是唯一一個撿到瓶子並且給她回信的人。她說她原本住在威斯康星州,後來爸爸去世,媽媽改嫁,嫁的那個男的有三個女兒,沒一個喜歡她的。那封信寫了十頁紙,一個拼寫錯誤也沒有。她講了許多事情,口吻中透著機靈,但聽上去卻挺可憐。她說她希望我再給她回信,又說或許我可以開車去拉奇蒙特,找個地方我們見上一面。聽我講這些你不會介意吧,要是你介意的話……
我:不介意。接著往下說吧。
喬治:我留著那張照片。這麼說吧,其實我就放在我的錢包裡,跟我那幾個孩子的照片放在一塊兒。你瞧,就因為那封信,我一想起她,就覺得她像是我自己的孩子。我總忘不了那封信。那天夜裡,我乘火車回家時,做了一件我極少做的事情。我走進餐車,點了幾杯烈酒,把那封信讀了一遍又一遍,信的內容,簡直都能背下來了。於是回到家中,我跟老婆說還有些公事要忙,就把自己關在書房裡,開始給琳達寫信,一直寫到半夜。
我:你寫信的時候是不是一直在喝酒呢?
喬治(一臉驚奇):怎麼了?
我:那也許會影響到你寫出來的東西。
喬治:沒錯,我是一直在喝酒,我覺得那封信寫得相當動情。我真的為那個孩子感到難過,真的想幫幫她。我跟她講了我自己的孩子碰到過的一些麻煩事。比如哈莉特長了粉刺,一直沒有男朋友,最後還是做了化學換膚後才有的。我還跟她講了我小時候也過過那些苦日子。
我:是嗎?我還以為你一直過著理想的美國青年所享受的理想生活呢。
喬治:我只是讓別人看到我想讓他們看到的東西。至於真相如何,那是另外一碼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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