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那一定是在1950年或是1951年的春天,因為我丟失了那本詳細記錄那兩年中點點滴滴的筆記本。二月下旬裡一個溫暖的日子,我正和一位頗為年長的老人交談,他的面孔很像蒙古人,戴著一頂黑色天鵝絨的博爾薩利諾帽,儘管這時的天氣已然溫暖宜人、杏花飄香,可他卻全然不顧,依然身著一件厚厚的黑色披風。
這位老人就是安德烈·紀德,我們正一同坐在海堤上面,眺望著這藍色烈焰般古老的海水潮漲潮落。
有個郵遞員從這裡經過。他是我的朋友,遞給我好幾封信,其中的一封,裡面是一篇文學評論文章,內容對我相當不友好(若是友好,這信自然也就不會有人寄出了)。
在聽了我對這封信,以及對評論界總體來說都不太健康的思維方式略作抱怨之後,這位偉大的法國大師弓起身子,又將肩膀垂了下來,就像是一隻睿智的老……我們可以用禿鷲這個詞嗎?他說,「啊,好吧。記住一句阿拉伯諺語:‘縱然是犬吠連綿,大篷車依舊向前。’」
我時常記起這句話——偶爾是以一種癲狂的浪漫方式,把我自己想象成這個星球上的遊蕩者、一個身處撒哈拉大沙漠的旅客,穿過沙漠中的茫茫黑暗,走近帳篷和篝火,危險的土著正潛伏在那裡,聆聽他們的忠犬發出警告危險的吠叫聲。對我而言,我似乎頗費了一些時間去馴服或是去躲避這些土著與土狗,本書的內容也多少證明了這一點。在我看來,這些描述性的段落——這些地方和人物的輪廓與紀念——就像一張文字地圖,一部筆端的人生地理,記錄著我過去三十載的人生經歷(大致是從1942年到1972年)。
本書中所有內容均為真實故事,當然這並不是說它們全都是真相,但我儘可能使之接近真相。然而,新聞工作絕不可能做到絕對純粹——攝影也做不到這一點,因為畢竟,藝術不是蒸餾水:個人的洞悉,先入之見,以及選擇偏好都會汙染無菌真相的純潔性。
本卷的開頭幾篇——新奧爾良和丹吉爾、伊斯基亞、好萊塢、西班牙列車、摩洛哥的節日等等青年時代留下的印象——都收集在《地方色彩》當中,那是1951年出版的一本薄薄的小書,如今早已不再絕版。此番我藉此機會重新刊印書中的內容是出於兩點原因:一是懷舊情愁使然,以此回憶我個人眼界相對狹隘卻更富詩情畫意的那個年代;二是因為這些細小的印象都是含苞待放的蓓蕾,是我在非虛構文學方面最初的興趣嘗試,五年後我更為雄心勃勃地涉足這種體裁,創作了《繆斯入耳》,這部作品單獨成書面世,同樣是一本小書。
《繆斯入耳》是我真正能夠算得上享受寫作過程的作品,而我通常幾乎從未將寫作與愉悅聯絡在一起。我把它想象成一本短篇喜劇小說;我希望它能帶有鮮明的俄國特色,但要讓人追憶的並不是俄國文學,而是沙皇時代的某個物件——一件法貝熱的工藝品,他的某隻音樂盒,伴隨著閃耀、精確而頑皮的旋律震顫。
書中寫到的許多人物——不管是美國人,還是蘇聯人——都認為《繆斯入耳》完全就是一部惡作劇。然而,在我的新聞工作生涯中,似乎從未把一個人描寫得令其滿意;或者說如果某人起初並不反感我的這種披露性文字或是微型肖像筆法,他的親朋好友們便會很快就勸他帶著疑慮去找茬。
在我所有的描繪物件中,最不滿的要屬《個人領地裡的公爵》中的主人公馬龍·白蘭度了。儘管他沒說文章有什麼寫得不準確的地方,但他明顯感到,對於那塊屬於他的神聖領地——他那飽嘗痛苦、智慧超群的心靈感知來說,這是一種毫無同情心的,甚至是背信棄義的侵犯。而我怎麼看呢?這只是一部關於一個受過傷的年輕人的傳記,相當不錯,富有同情心,這個年輕人是個天才,但並不聰明絕頂,僅此而已。
然而,刻畫白蘭度最令我感興趣的還是文學方面的原因;這的確是我寫他的理由——接受這份挑戰,凸顯文學重點。我當時就主張,報道文學可以同任何散文體形式——小品文、短篇故事、小說——一樣,成為一種經過整理與提升的藝術形式,這一理念在1956年該文出版的時候,還並未同現今一樣深入人心,而今,它被人們認可的程度或許都到了有些誇張的地步。我的想法是:紀實文學的最低層次,也就是最難雕朽木為良器的形式是什麼?影星「訪談」,《銀幕》雜誌上的那些事兒:肯定沒有什麼能夠比這個更不容易昇華的了!在選擇白蘭度作為嘗試的物件之後,我檢查了我的裝置(其中最關鍵的要素是一種倚靠腦力記錄長篇對話的能力,一種我在伏案於《繆斯入耳》時努力達到的能力,因為我篤信做筆記——更不用說用錄音機了!——會製造假象與扭曲,甚至是毀掉任何存在於觀察者與觀察物件之間的自然感,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如同緊張的蜂鳥與它潛在的捕獵者一樣)。需要記憶的東西很多——白蘭度一連幾個小時的輕言細語,海闊天空,但是我在這次「訪談」之後,只用了一個上午就把它全寫了出來,然後花了一個月的時間打磨成型,使其接近最終想要的結果。從這件事當中,我收穫最大的是如何控制「靜態」寫作,在一種沒有敘述主線幫助的情況下,如何挖掘人物,如何保持氛圍——後者之於作家,正如繩索與丁字鎬之於登山者。
在《犬吠》中,有兩篇尤其展現了敘述與「靜態」寫作之間的不同。《穿越西班牙之旅》是一隻雲雀;一路上的趣聞軼事便能成文,它在幾小時內便從「黑翅」鉛筆的筆端展翅掠過。但像《高地上的房屋》這樣的文章,所有的推進都依靠於寫作本身,這取決於句子聽上去感覺如何,如何停頓,如何平衡,如何翻轉變換;這樣的一篇文章可謂紅色煉獄,這就是為何我對於這篇的情感要勝過《穿越西班牙之旅》,儘管我對後者更為熟悉,或者說至少印象更為深刻。
本書中的很多內容在過去的一些年裡曾分別出現在不同出版物中,但卻從未頭頂同一個屋簷。其中的一篇——《羅拉》——經歷就很奇特。寫這篇的目的是給一位故友的靈魂驅魔,這篇文章被美國的一本雜誌買斷,多年來一直壓在手裡沒有刊發,因為雜誌的編輯覺得對其很反感;他說他不知道這篇文章是在寫什麼,而且,他覺得它陰冷、黑色。對此我不贊同;不過,我還是能明白他的意思,他一定本能地看穿了這個真實故事的情感偽裝,意識到了——雖然沒有完全認清——它真正要說的東西:一個人不知道、不接受他在世人眼中的身份限定——一種由他人強加的分類標準,危險和厄運就會降臨——一隻鳥認定自己是條狗,凡·高堅持認為自己是藝術家,艾米莉·狄金森認為自己是詩人。但是如果沒有這些錯誤的判斷,沒有這樣的信念,大海將會長眠,終年不化的雪地上也不會留下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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