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歷史研究的物件,是各族人民和人類的生活。要直接捉摸到和用語言把握住、即描述出即使是一個民族的生活,看來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說人類的生活了。

所有古代的歷史學家都使用同一個方法來描述和捉摸一個民族的似乎不可捉摸的生活。他們所描述的是統治一個民族的個別人的活動;他們認為這活動代表了整個民族的活動。

那麼個別人是如何使得整個民族按照他們的意志行動起來的,這些人的意志又是受什麼支配的呢?古代歷史學家對這些問題作了回答,在回答第一個問題時承認神的意志使得整個民族服從一個天才的意志;在回答第二個問題時同樣承認是神指引這個天才去實現既定的目標。

在古代歷史學家看來,只要相信神直接參與人類的事情,這些問題就解決了。

現代史學從理論上否定了這兩個論點。

現代史學在否定了古代人相信人服從於神和各民族被引向一個既定的目標的觀念後,應該研究的不是權力的表現,而是形成權力的原因。但是現代史學沒有這樣做。它在理論上否定古代人的觀點,而在實踐上仍遵循這些觀點。

現代史學否定了具有神賜權力並直接受神的意志引導的人,提出天生有非凡的和超人的才能的人,或領導著群眾的具有各種不同特性的人(從君主到新聞記者)來代替他們。現代史學否定各個民族(猶太人、希臘人、羅馬人)以前的那些符合神意的目標(古代人曾認為這是人類運動的目的),提出了為法國人、德國人、英國人謀福利的目的,並最抽象地提出全人類文明幸福的目的,而所謂全人類通常指的是那些佔有大陸西北的一個小角落的民族。

現代史學否定古代人的信仰,卻沒有提出新的觀點來代替它,而實際情況的邏輯使得那些表面上否定君主的神賜權力和古代人所相信的天命的歷史學家殊途同歸,承認(一)各個民族是由個別人指引的;(二)存在著一個各個民族和全人類都朝著它前進的目標。

在從吉本到巴克爾的現代歷史學家的所有著作中雖然有一些表面上的分歧,觀點似乎顯得比較新穎,但是這兩個舊的無法避免的論點仍是這些著作的基礎。

第一,歷史學家描述的是那些在他看來指引著人類的個別人(有的人認為只有君主、統帥和大臣才是這樣的人,有的人則認為除了君主和演說家外,還有學者、改革家、哲學家和詩人)的活動。第二,歷史學家知道人類前進的目標(有的人認為這目標是羅馬、西班牙、法國等國的強盛,有的人則認為是世界上被稱為歐洲的這個小角落的自由、平等和某種文明)。

一七八九年巴黎醞釀著騷動;它不斷發展,蔓延,表現為一些民族從西向東的運動。這運動幾次向東發展,與從東向西的相反的運動發生碰撞;一八一二年它達到了極點莫斯科,然後出現了一個非常對稱的從東向西的相反的運動,它完全像前一個運動一樣,把中歐各個民族都捲了進來。這相反的運動到達了西方的終點巴黎後便平息下來了。

在這二十年的時間裡,大量的土地沒有耕種;房屋被焚燬;商業改變了方向;千百萬人變窮的變窮,發財的發財,移居到別的地方;千百萬信奉愛他人的法則的基督徒相互殘殺。

這一切意味著什麼呢?為什麼發生這樣的事?是什麼促使這些人燒房子和殺害同類?這些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是什麼力量使得人們這樣行事呢?所有的人在接觸到過去那個時期的運動的遺蹟和傳說時,都會不由自主地向自己提出這些天真的和理所當然的問題。

人類健全的理智向歷史科學尋求回答這些問題的答案,因為歷史科學的目的是達到各個民族和人類的自我認識。

假如史學保持古代人的觀點,那麼它就會說:神為了獎賞或懲罰自己的子民給了拿破崙權力,並按照自己的意志引導他去實現神的目的。這樣的回答是理由充分而又清楚的。對拿破崙執行的是神的意志這一點,可以相信或不相信;但是對相信的人來說,這個時候的整個歷史中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不可能有什麼矛盾。

但是現代史學不能這樣回答。科學不承認古代人所持的神直接參與人類的事情的觀點,因此它應當作出另一種回答。

現代史學在回答這些問題時說:您想要知道這運動意味著什麼,它為什麼發生和什麼力量產生這些事件嗎?那麼您就聽著:

「路易十四是一個非常高傲和過於自信的人;他有情婦某某某某,手下有大臣某某某某,把法國治理得很糟糕。路易十四的後繼者們也都是軟弱無能之輩,同樣把法國治理得很不好。他們有哪些哪些寵臣和情婦。十八世紀末,巴黎聚集了二十來個人,他們開始談論所有的人是平等的和自由的。從此全法國的人開始互相殘殺。這些人殺了國王和其他許多人。與此同時,法國出現了一個天才人物拿破崙。他所到之處戰無不勝,也就是說,殺了很多人,因為他富有天才。他為了某種目的去殺非洲人,在那裡大砍大殺了一陣,這個又狡猾又聰明的人回到法國後,命令大家服從他。於是大家都服從了。當上皇帝后,他又到義大利、奧地利和普魯士去殺人。在那裡殺了許多人。俄國有一個亞歷山大皇帝,他決定恢復歐洲的秩序,因此與拿破崙打了起來。但是一八○七年他突然和拿破崙成了朋友,一八一一年又吵翻了,於是他們又開始殺很多人。拿破崙帶著六十萬人進攻俄國,佔領了莫斯科;後來他突然從莫斯科逃走了,這時亞歷山大皇帝聽了施泰因等人的建議,聯合整個歐洲來反對這個破壞歐洲安定的人。拿破崙的所有盟友一下子成為他的敵人;組成的聯軍前去進攻重新集結了力量的拿破崙。盟國戰勝了拿破崙,進入了巴黎,迫使拿破崙退位,把他流放到厄爾巴島,雖然五年前和一年後大家都認為他是一個不受法律保護的強盜,但當時沒有剝奪他的皇帝的稱號,並對他非常尊重。於是路易十八即位,法國人和盟國至今都對他採取嘲笑態度。而拿破崙揮淚告別老近衛軍,宣佈退位,前往流放地。然後,富有經驗的國務活動家和外交家們(尤其是塔列蘭,他搶在別人前面佔據了一個席位,從而擴大了法國的疆界)在維也納舉行會議,結果各國人民有的走運,有的倒霉。外交家和君主們差一點爭吵起來;他們已準備又命令自己的軍隊相互殘殺了;但是這時拿破崙帶著一營人回到法國,而仇恨他的法國人立即向他屈服了。盟國的君主們為此非常生氣,又和法國人打了起來。於是天才的拿破崙被打敗了,人們突然認為他是強盜,把他送到了聖赫勒拿島。這個被流放者遠離親人和心愛的法國,在那裡的懸崖上慢慢地死去,把他那偉大的業績留給了後代。歐洲出現了反動,所有的君主又重新欺凌本國的人民。」

你們別以為這是對史書上的描述的諷刺和醜化。相反,這是對全部史書(從回憶錄和國別史到世界史和當時新的文化史)所作的自相矛盾的和答非所問的回答的最溫和的表述。

這些回答的奇怪和可笑,是由於現代史學像一個聾子一樣回答著誰也沒有提的問題而產生的。

如果史學的目的在於描述人類和各個民族的運動,那麼首要的、不回答它其餘的一切就無法理解的問題是:是什麼力量推動著各個民族?在回答這個問題時,現代史學忙於敘述拿破崙如何富有天才或路易十四如何高傲,再就是說某某某某作者寫了哪些哪些書。

這一切很可能是事實,人們都可表示同意;但是他們問的不是這個。這一切也許很有意思,如果我們承認基於自身的和永遠都是一樣的神賜權力,認為它通過各種像拿破崙、路易國王和著作家之類的人物統治人民的話;但是我們並不承認這種權力,因此在談論拿破崙、路易國王和著作家之流之前,應當指出存在於這些人物和各個民族的運動之間的聯絡。

如果不是神賜權力而是另一種力量在起作用的話,那麼就應當說清這種新的力量是什麼,因為史學的主旨正在於說明這種力量。

史學似乎認為這力量是不言而喻的和眾所周知的。雖然誰都願意認為這新的力量是已知的,但是讀了許多史學著作的人仍會不由自主地懷疑,這種連歷史學家們本身都理解得很不相同的新的力量是否真的完全為所有人所知曉。

什麼樣的力量推動著各個民族呢?

研究個別人的傳記作者和研究個別民族歷史的學者把這力量理解為英雄和統治者固有的權力。根據他們的描述,各個事件僅僅只是按照拿破崙們、亞歷山大們以及傳記作者一般所描述的人物的意志發生的。歷史學家們對推動事件發展的力量問題所作的回答僅僅只在每個事件只有一個歷史學家研究時還說得過去。但是隻要不同民族和不同觀點的歷史學家開始描述同一個事件,他們所作的回答立即喪失全部意義,因為他們之中的每個人對這力量的理解不僅各不相同,而且常常是完全相反的。一個歷史學家說,事件是由拿破崙的權力產生的;另一個則說是亞歷山大的權力造成的;還有人說它是由第三個人的權力造成的。此外,這一類歷史學家甚至在解釋同一個人物的權力所依靠的力量時也是相互矛盾的。波拿巴派的梯也爾說,拿破崙的權力依靠的是他的高尚品德和天才。共和派的朗弗雷則說它建立在拿破崙的狡詐和對人民的欺騙上。因此,這一類歷史學家否定彼此的論點,從而取消了關於造成各種事件的力量的概念,沒有對歷史的這一重大問題作出任何回答。

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似乎認為進行個別研究的歷史學家對造成事件的力量的看法是不對的。他們認為這種力量不是英雄和統治者所固有的權力,而是許多各不相同的力量產生的結果。在描述戰爭和一個民族的被征服時,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不是在一個人的權力中,而是在與事件有關的許多人的相互作用中尋找造成事件的原因。

根據這個觀點,歷史人物的那種由許多力量產生的權力,似乎不能看做是自行造成各種事件的力量。可是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在大多數情況下在使用權力的概念時,又把它當做那種自身造成事件和作為事件發生的原因的力量。他們時而把歷史人物說成自己時代的產物,他的權力也說成只是各種不同力量的產物;時而把他的權力說成造成事件的力量。例如,格維努斯、施洛塞爾等人時而證明說,拿破崙是革命和一七八九年的思想的產物等等,時而又直截了當地說,一八一二年的遠征以及他們不喜歡的別的事件只是拿破崙的錯誤意志的產物,一七八九年的思想本身由於拿破崙的專橫而停止發展了。是革命思想和公眾的情緒產生了拿破崙的權力。而拿破崙的權力又壓制了革命思想和公眾的情緒等等。

這種奇怪的矛盾並不是偶然的。它不僅到處可見,而且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的所有描述都是由這一系列的矛盾組成的。這個矛盾之所以產生,是由於這些歷史學家剛進入分析,就在半道上停住了。

要找到與合力或合成力相等的各個分力,必須使各個分力的總和等於合力。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們從來不遵守這個條件,他們為了解釋合成力,只好假定除了數量不足的分力外,還有一種影響合力的尚未弄清的力量存在。

進行個別研究的歷史學家無論是在描述一八一三年的遠征還是描述波旁王朝的復辟時,都直截了當地說,這些事件是亞歷山大的意志造成的。但是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格維努斯反對進行個別研究的歷史學家的這一觀點,力圖證明,除了亞歷山大的意志外,施泰因、梅特涅、斯塔爾夫人、塔列蘭、費希特、夏多布里昂等人的活動也是原因。這位歷史學家顯然把亞歷山大的權力分解為各個組成部分:塔列蘭、夏多布里昂等等;這些組成部分的總和,即夏多布里昂、塔列蘭、斯塔爾夫人等人的相互作用,顯然與整個合成力不相等,也就是說,與千百萬法國人服從波旁王朝的現象不相符。夏多布里昂、斯塔爾夫人等人相互說了哪些哪些話,只使得他們彼此之間形成某種關係,而不是千百萬人服從的根源。因此,為了說清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使得千百萬人服從,即說清從一個只等於a的一個分力如何產生等於一千個a的合力,這位歷史學家就只好又假定他否定的那種權力的存在,認為它是各種力量的結果,也就是說,他應當假定一種影響合力的尚未弄清的力量的存在。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們正是這樣做的。結果他們不僅與進行個別研究的歷史學家發生了矛盾,而且自相矛盾。

農村居民對下雨的原因不大明白,他們根據想要下雨還是想要晴天,說「風吹散了烏雲」和「風吹來了烏雲」。同樣,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有時當他們想要這樣說時,或者這樣說符合他們的理論時,便說權力是各種事件的結果;而有時需要證明別的什麼時,又說權力造成事件。

還有一些被稱為文化史家的歷史學家,走著那些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他們有時認為著作家和女士是造成事件的力量)開闢的道路,對這力量有完全不同的理解。這些人認為所謂的文化和智力活動就是這樣的力量。

文化史家完全追隨他們的那些進行一般研究的前輩,這是因為他們認為既然歷史事件可以用某些人的這樣那樣的關係來說明,那麼為什麼不能用某某某某人寫了哪些哪些書來解釋呢?這些歷史學家從任何實際存在的現象的大量特徵中抽出智力活動這個特徵說,它就是原因。儘管他們竭力想證明事件的原因在於智力活動,但是隻有作出重大讓步才能同意智力活動和各民族的運動之間有某種共同之處,然而無論如何不能假設智力活動指導著人們的活動,因為法國革命中由宣揚人的平等而產生的殘酷屠殺以及由宣揚博愛而產生的兇惡的戰爭和死刑都沒有證明這種假設。

但是即使假定充滿著這些史書的所有離奇古怪的議論是對的,假定各個民族受某種被稱為思想的無法確定的力量的支配,歷史的重要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答,或者只是除了以前所說的君主的權力和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們增添的顧問和其他人的影響外,加上了一種新的力量——思想的力量,這種力量與群眾的聯絡仍需作出說明。說拿破崙擁有權力,因此事件發生了,這可以理解;再退一步還可以理解,拿破崙與其他勢力一起是事件的原因;但是論社會契約這本書如何使得法國人相互殘殺這一點,如不講清這新的力量與事件的因果關係,就無法理解了。

毫無疑問,同時存在的一切事物之間是有聯絡的,因此有可能找到人們的智力活動與其歷史運動之間的某種聯絡,正如可以在人類的運動與商業、手工業、園藝以及任何其他事情之間找到這種聯絡一樣。但是為什麼文化史家認為人的智力活動是整個歷史運動的原因或表現呢?這一點使人難於理解。這樣的結論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得出:(一)歷史是學者們寫的,因此他們自然樂於認為他們這個階層的活動是整個人類的運動的基礎,正如商人、農夫和士兵也自然樂於這樣認為一樣(這一點他們沒有發表出來,只是由於商人和士兵不寫歷史);(二)精神活動、教育、文明、文化、思想——所有這一切都是含糊的、不明確的概念,可以非常方便地打著它們的旗號使用意思更不明確、因而能容易地表示任何理論的詞句。

但是,且不說這一類歷史的內在價值如何(也許它們對某些人或對某些事來說還是有用的),在所有一般的歷史被愈來愈歸結為文化史的情況下,這些歷史有一點值得注意,即它們在把各種不同的宗教學說、哲學學說和政治學說作為事件的原因進行詳細而認真的分析時,每當它們需要描述像一八一二年的遠征這樣的實際存在的歷史事件時,就不由自主地把它描述成權力的產物,並且直截了當地說,這次遠征是拿破崙的意志的產物。文化史家這樣說,就會不由自主地陷入自相矛盾之中,或者表明他們臆想出來的新的力量並不能說明歷史事件,表明他們似乎並不承認的權力是可用來理解歷史的惟一手段。

一輛機車在行駛。有人問,它為什麼向前走?一個農民說,是鬼推著它。另一個農民說,機車向前走是因為它的輪子在轉動。第三個農民則說,前進的原因在於風把煙朝後吹。

農民的看法是很難駁倒的。為了駁倒第一個農民,需要有人來向他證明沒有鬼,或者需要由另一個農民來向他解釋推動機車的不是鬼,而是德國人。只有到發生了矛盾,他們才會從中看出,他們兩人都說得不對。而那個說原因在於輪子的轉動的人會自己推翻自己的說法,因為只要他開始進行分析,他就得進一步往下想:他應當解釋輪子轉動的原因。在他未弄清機車行駛的最終原因,未找到鍋爐裡壓縮的蒸汽之前,無權停止尋找原因。而那個用風把煙朝後吹來解釋機車行駛的人這樣說,是因為他看到輪子的轉動說明不了原因,便抓住首先看到的現象,把它當做原因。

惟一可以用來說明機車運動的概念,是與所見到的運動相等的力的概念。

惟一可以用來解釋各個民族運動的概念,是與各個民族的整個運動相等的力的概念。

然而不同的歷史學家把這個概念理解為完全不同的、都與所見的運動不相等的力量。一些人認為這是英雄們本身所固有的力量——就像第一個農民認為這是機車裡的鬼的力量;另一些人認為這是一種由其他幾種力量產生的力量——就像第二個農民認為這是輪子轉動產生的力量;還有一些人則認為是智力的作用——就像第三個農民認為是被風朝後吹的煙的力量。

只要寫的是個別人——不管是愷撒和亞歷山大還是路德和伏爾泰——的歷史,而不是參加事件的所有人、毫無例外地所有人的歷史,那麼不用關於迫使人們向著一個目標活動的力量的概念,就完全不可能描述人類的運動。而惟一為歷史學家所知的這種概念,就是權力。

這個概念是進行現在這樣的敘述時可用來掌握歷史材料的惟一的把手,誰要是像巴克爾那樣弄斷這把手而又不瞭解對待歷史材料的其他方法,誰就會使自己失去研究這材料的最後可能。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和文化史家本身的做法,最好不過地證明了用權力的概念解釋歷史現象的不可避免性,他們表面上似乎摒棄權力的概念,而實際上時時刻刻都在使用它。

歷史科學對人類的各種問題來說,至今仍然類似流通的貨幣——紙幣和硬幣。傳記和國別史有點像紙幣。它們在沒有出現用什麼作保證的問題時,可以流通和使用,行使它的職能,對誰也沒有壞處,甚至還有益處。只要忘記英雄人物的意志如何造成事件的問題,梯也爾之流的歷史著作就會覺得是有意思的,有教益的,此外,還有一點詩意。人們或者由於知道紙幣印製容易和可能大量發行,或者由於想用它兌換成黃金,從而對它的實際價值產生懷疑,同樣,對這類著作的實際意義也會產生懷疑,——出現這種情況,或者是由於這樣的書太多,或者是由於有人天真地問道:拿破崙是靠什麼力量做到這個的?也就是說,是由於想把流通的紙幣兌換成有實際用途的純金。

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和文化史家與這樣的人相似,他們認為紙幣有缺點,便決定用沒有黃金密度的金屬鑄硬幣來代替它。鑄出來的硬幣確實叮噹作響,但只是叮噹作響而已。紙幣還可以矇騙無知的人;而沒有價值的叮噹作響的硬幣騙不了任何人。正如黃金只有在它可以用來不只是進行交換,而且還有實際用途時才是黃金一樣,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也只有當他們能夠回答權力是什麼這一歷史的重大問題時才是黃金。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自相矛盾的,而文化史家則徹底丟開了它,回答的完全是另一個問題。如同像黃金的金屬籌碼只能在承認它可代替黃金的人和不知道黃金的屬性的人之間使用一樣,進行一般研究的歷史學家和文化史家在沒有回答人類的重大問題的情況下,只能為了自己的某種目的充當大學和他們所說的愛讀正經書的讀者的流通的硬幣。

古代人認為,神使一個民族的意志服從一個天才,同時這個人的意志又服從於神,史學在摒棄這個觀點後,如果不從以下兩者之中擇其一,那麼每走一步都會出現矛盾,這兩者是:或者像從前那樣相信神直接參與人類的事情,或者說清楚那種造成歷史事件的和被稱為權力的力量是什麼。

回到第一種觀點上去已不可能,因為信仰已經被破除,因此只好解釋清楚權力的意義。

拿破崙下令集合軍隊,前去作戰。這個觀念我們已完全習以為常,這個觀點我們已非常熟悉,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覺得為什麼拿破崙一聲令下六十萬人就去打仗的問題是毫無意義的。他擁有權力,因此他的命令就得到了執行。

如果我們相信權力是上帝給他的,那麼這個回答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隻要我們不承認這一點,那麼就必須確定這種一個人統治其他的人的權力究竟是什麼。

這權力不可能是強壯的人對體弱的人使用體力或威脅要使用體力所產生的直接的權力,例如赫拉克勒斯的權力;它也不可能建立在精神力量的優勢上,某些歷史學家就有這樣天真的想法,他們說,歷史活動家是英雄,即天生具有特殊的精神力量和智力以及所謂天才的人。這權力之所以不可能建立在精神力量的優勢上,是因為歷史告訴我們,無論是路易十一還是梅特涅這樣的統治千百萬人的人,他們的精神力量都沒有特殊之處,相反,大多在精神上比他們所統治的千百萬人當中的每一個人都要弱,更不用說像拿破崙這樣的英雄,對他們的精神品質的看法很不一致。

如果權力的源泉不在於掌握權力的人的體力和智力的特點,那麼顯而易見,這種權力的源泉應當不在這個人身上,而在掌握權力的人所處的與群眾的關係之中。

法學就是這樣理解權力的,它是歷史的兌換處,在那裡可以把歷史對權力的理解兌換成純金。

權力是群眾意志的總和,它在群眾明確表示或默許下轉移到他們選出來的統治者身上。

法學所討論的是如何安排好國家和權力的問題(如果這一切可以安排的話),在它的領域這一切都是很清楚的,但是在運用到史學上時,這個權力的定義需要加以說明。

法學看待國家和權力如同古代人看待火一樣,把它看做某種絕對存在的東西。而對史學來說,國家和權力只是一種現象,正如對現代物理學來說火不是原素,而是現象一樣。

由於史學和法學的觀點有這一主要差別,就發生這樣的情況:法學可以詳細敘述它認為應當如何安排權力,講那靜止不變的權力是什麼;但是法學對歷史提出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變化的權力有何意義的問題,卻什麼也回答不出來。

如果權力是轉移到統治者身上的群眾意志的總和的話,那麼普加喬夫是不是群眾意志的代表?如果不是,那麼為什麼拿破崙一世是代表?為什麼拿破崙三世在布洛涅被捕時是罪犯,而後來被他抓住的人卻成為罪犯呢?

在宮廷政變時,有時參加的只有兩三個人,群眾的意志是否也轉移到了新上來的人身上?在國際關係中,一個民族的群眾的意志是否轉移到征服者身上?一八○八年萊茵聯盟的意志是否轉移給了拿破崙?一八○九年我們的軍隊與法國人一起去打奧地利時,俄國人民群眾的意志是否也轉移到了拿破崙身上?

這些問題可以有三種答案。

(一)認為群眾的意志總是無條件地轉移到他們選出來的一個或幾個統治者身上,因此任何新的權力的產生,任何反對既已轉移的權力的鬥爭都應當只看做是對真正權力的破壞。

(二)認為群眾的意志是在明確的和群眾知道的條件下轉移到統治者身上的,指出對權力的限制、衝擊,甚至摧毀都是由於統治者不遵守移交給他們權力時提出的條件造成的。

(三)認為群眾的意志轉移到統治者身上雖是有條件的,但這些條件並不明確,群眾並不知道,許多權力的產生、它們的鬥爭和垮臺只是由統治者履行這些群眾不知道的條件(群眾的意志是根據這些條件從一些人身上轉移到另一些人身上的)的多少而造成的。

歷史學家們對群眾與統治者的關係也有這樣三種解釋。

一些歷史學家,即上面說過的進行個別研究的歷史學家和傳記作家,他們過分地天真,不理解權力的意義問題,認為群眾意志的總和是無條件轉移到歷史人物身上的,因此他們在描述某種權力時把它看做是絕對的和真正的權力,認為任何別的反對這個真正的權力的力量都不是權力,而是對權力的破壞,是暴力。

他們的理論只適用於歷史上原始的和平的時期,而運用到各個民族生活中不同權力同時出現並相互鬥爭的複雜的和動盪不安的時期就有不便之處,因為保皇派歷史學家將會證明國民公會、督政府和波拿巴都是對權力的破壞,而共和派和波拿巴派歷史學家將會分別證明國民公會和帝國是真正的權力,而其餘的一切都是對權力的破壞。顯而易見,這些歷史學家各執一詞,相互批駁,他們對權力的解釋只能哄年紀最小的孩子。

另一些歷史學家認為這種歷史觀是錯誤的,他們說,權力建立在群眾意志的總和有條件地轉移給統治者之上,歷史人物只有在實行人民的意志無聲地給他們規定的綱領的條件下才具有權力。但是這些條件是什麼,這些歷史學家並沒有說,即使說的話,也常常是相互矛盾的。

每一個歷史學家根據他如何看一個民族的運動的目的,認為這些條件就是法國或別的國家的偉大、富強、自由、公民的教育。且不說歷史學家們在談到這些條件時的矛盾,甚至即使假定有一個符合這些條件的共同的綱領,我們仍可發現,歷史事實幾乎總是與這理論相牴觸的。如果說權力轉移的條件是財富、自由、民眾的教育,那麼為什麼路易十四們和伊萬四世們能在王位上安享天年,而路易十六們和查理一世們卻被民眾處死呢?這些歷史學家們回答這個問題時說,路易十四的違背綱領的活動的後果在路易十六身上表現出來。但是它為什麼不在路易十四和路易十五身上表現出來,一定要在路易十六身上表現出來呢?表現的期限有多長?對這些問題沒有答案,也不可能有答案。持這種觀點的人也很少解釋如下事實:幾個世紀民眾意志的總和一直沒有從當時的統治者和他們的繼承人身上轉移開,後來在五十年的時間裡突然轉移到國民公會、督政府、拿破崙、亞歷山大、路易十八身上,後又轉移到拿破崙、查理十世、路易-菲力普、共和派政府、拿破崙三世身上。在解釋民眾的意志迅速從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的轉移時,尤其是在談到國際關係、連年征戰和各種聯盟時,這些歷史學家不得不承認,這些現象的一部分已不是正常的意志轉移,而是由於某個外交家,或君主,或黨派領導人玩弄手腕和犯錯誤,或者是由於狡詐和軟弱而造成的偶然性。因此在這些歷史學家看來,大部分歷史現象——內訌、革命、連年征戰——已不是自由意志轉移的產物,而是一個或幾個人的意志弄錯了方向的結果,也就是說,又是對權力的破壞。因此這一類歷史學家把歷史事件看做對理論的背離。

這些歷史學家類似這樣一個植物學家,此人看到某些植物從有兩枚子葉的種子裡萌發出來就堅持認為所有植物生長時都要分為兩片葉子;而棕櫚、蘑菇,甚至橡樹分枝分杈完全長成後再也沒有類似兩片葉子的東西,他就認為它們背離了理論。

還有一些歷史學家認為群眾的意志轉移到歷史人物身上是有條件的,不過這些條件我們並不知道。他們說,歷史人物之所以擁有權力,是因為他們實現著轉移到他們身上的群眾的意志。

但是如果推動各個民族的力量不在於歷史人物,而在於各個民族自身,那麼這些歷史人物的作用何在呢?

這些歷史學家說,歷史人物表達了群眾的意志;歷史人物的活動代表著群眾的活動。

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出現一個問題:歷史人物的活動是整個地、還是它的某一方面表現了群眾的意志?如果像某些人認為的那樣,歷史人物的整個活動表現了群眾的意志,那麼拿破崙們、葉卡捷琳娜們的生平事蹟以及宮廷的所有流言蜚語就成為民族生活的表現,這顯然是荒謬的;而如果像那些所謂的哲學家兼歷史學家所認為的那樣,歷史人物的活動只有一個方面是民族生活的表現,那麼為了確定歷史人物活動的哪個方面表現了民族的生活,首先應該知道民族生活的內容是什麼。

這一類歷史學家在遇到這個難題時,便想出了一個可以把大量事件歸入其中的最模糊的、最不可捉摸的和最一般的抽象概念,他們說,人類運動的目的就在於此。最平常的、幾乎為所有歷史學家所接受的一般抽象概念是:自由、平等、教育、進步、文明、文化。歷史學家們把某個抽象概念當做人類運動的目的,然後來研究身後留下遺蹟最多的人——帝王將相、著作家、改革家、教皇、新聞記者等,根據所有這些人在他們看來是促進還是阻礙這個抽象概念的實現來決定取捨。但是由於人類的目的是自由、平等、教育或文明這一點沒有得到任何證明,同時由於群眾與統治者和人類的啟蒙者的聯絡只建立在假定群眾意志的總和總是轉移到引起我們注意的人物上這一任意的假設上,因此千百萬移居他鄉、焚燒房子、拋棄耕作、互相殘殺的人的活動,從來不在對十幾個不燒房子、不從事耕作、不親手殺死同類的人的活動的描述中反映出來。

歷史隨時都在證明這一點。上世紀末西方各個民族的騷動和他們的奔向東方,能用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路易十六以及他們的情婦和大臣,能用拿破崙、盧梭、狄德羅、博馬舍等人的生活說明嗎?

俄國人民向喀山和西伯利亞的東進,難道在伊萬四世的病態的性格及其與庫爾布斯基的通訊中能反映出來嗎?

歷次十字軍東征時期各個民族的運動能通過對戈弗雷之流、路易國王及其情婦們的研究來說明嗎?對我們來說,各個民族從西向東,沒有任何目的,沒有首領,只是一群流民,有隱修士彼得參加的遠征至今無法理解。更無法理解的是,這個運動在歷史活動家們提出瞭解放耶路撒冷這一合理的、神聖的目標時中斷了。教皇、國王和騎士們鼓動民眾去解放聖地;但是人們不去,因為從前推動他們遠征的未知原因不再存在了。戈弗雷和騎士抒情詩歌手的歷史顯然容納不了各族人民的生活。戈弗雷和騎士抒情詩歌手的歷史只是戈弗雷和騎士抒情詩歌手的歷史而已,而各個民族的生活及其動機的歷史仍是不可知的。

著作家和改革家們的歷史對各個民族的生活的說明就更少了。

文化史向我們說明著作家或改革家的動機、生活條件和思想。我們瞭解到路德脾氣暴躁,說過這樣那樣的話;盧梭多疑,寫過這樣那樣的書;但是我們瞭解不到為什麼宗教改革後各個民族相互殘殺,為什麼法國大革命時要相互處以死刑。

如果像現代歷史學家所做的那樣把這兩種歷史結合在一起,那麼這將是君主和著作家的歷史,而不是各個民族生活的歷史。

各個民族的生活是幾個人的生活容納不了的,因為這幾個人和各個民族之間的聯絡還沒有發現。認為這種聯絡建立在群眾意志的總和向歷史人物的轉移之上的理論,是一種尚未為歷史經驗證明的假設。

關於群眾意志的總和轉移到歷史人物身上的理論,也許能在法學領域說明許多問題,也許對達到自身的目的來說是必需的;但是運用到歷史上,只要一齣現革命、征戰和內訌,只要歷史真正開始,這種理論就什麼也不能說明了。

這種理論之所以使人覺得是無法駁倒的,正是因為人民意志轉移這件事是無法檢驗的,而無法檢驗的原因在於這事從來沒有存在過。

不管發生什麼樣的事件,不管這事件是誰領導的,理論任何時候都可以說某某人領導了事件,因為群眾意志的總和轉移到了他身上。

假定有這樣一個人,他看著一群走動的牲口而不注意各個不同地點牧場的好壞,也不注意趕牲口的牧人,只根據哪一頭牲口走在畜群前面來判斷這群牲口朝這個或那個方向走的原因,上述理論對歷史的問題所作的回答就像這個人所作的回答一樣。

「畜群之所以朝這個方向走,是因為領頭的牲口帶著它,所有其餘牲口的意志的總和轉移到了這個畜群的首領身上。」認為權力是無條件轉移的第一類歷史學家這樣回答道。

「如果走在畜群前面的牲口更換了,那麼這是由於所有牲口的意志的總和從一頭領頭的牲口轉到了另一頭牲口身上,而這又根據這頭牲口是否帶著其餘牲口沿著整個畜群選定的方向走而定。」那些承認群眾意志的總和是在他們認為已知的條件下轉移到統治者身上的歷史學家們這樣回答。(在使用這種觀察方法時經常有這樣的情況,觀察者根據他選定的方向,認為首領是那些由於群眾的方向發現變化已不是領頭的,而是走在旁邊的、有時走在後面的人。)

「如果領頭的牲口不斷更換和整個畜群的方向不斷變化,那麼這是由於牲口為了朝我們知道的方向走,把自己的意志轉移給了我們所注意的牲口,而要研究畜群的運動,應當觀察走在畜群的各個方面的所有為我們所注意的牲口。」認為從君主到新聞記者的所有歷史人物是自己時代的表現的第三類歷史學家這樣說。

群眾的意志轉移到歷史人物身上的理論只是一種拐彎抹角的說法——只是對問題換一個說法而已。

歷史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是權力。權力又是什麼?——權力是轉移到一個人身上的群眾意志的總和。群眾的意志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轉移到一個人身上的?——在這個人表達所有人的意志的條件下。也就是說,權力就是權力。也就是說,權力是我們不瞭解其意義的一個詞。

如果人的知識的領域僅限於抽象的思維,那麼在批判了科學對權力所作的解釋後,人類就會得出權力只是一個空洞的詞、實際上並不存在的結論。但是人為了認識各種現象,除了抽象思維外,還有用來檢驗思維結果的經驗的工具。經驗告訴我們,權力不是空洞的詞,是實際存在的現象。

不消說,要描述人們共同的活動缺不了權力的概念,而且權力的存在也為歷史和對當代各種事件的觀察所證實。

每當發生事件時,總會出現一個人或一些人,令人覺得這事件是按照他們的意志發生的。拿破崙三世下了命令,於是法國人便去墨西哥。普魯士國王和俾斯麥釋出命令,軍隊就開進了波希米亞。拿破崙一世下了命令,軍隊就去進攻俄國。亞歷山大一世釋出命令,法國人就服從波旁王朝。經驗告訴我們,不管發生什麼事件,它總是與一個或幾個發號施令的人有關的。

歷史學家們根據承認神參與人類的事的老習慣,想要把擁有權力的人的意志的表現看做事件發生的原因;但是這個結論既沒有通過推理來證明,也沒有得到經驗的確認。

一方面,推理表明,人的意志的表現——他的話語——只是表現在像戰爭或革命這樣的事件中的總的活動的一部分;因此如不承認不可理解的、超自然的力量——奇蹟,就很難設想話語能成為千百萬人的運動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即使認為話語能成為事件的原因,但是歷史表明,歷史人物意志的表現在大多數情況下並不產生任何行動,也就是說,他們的命令不僅經常得不到執行,而且有時甚至發生與命令完全相反的事。

如果不承認神參與人類的事,我們就不能把權力看做事件的原因。

從經驗的角度來看,權力只是存在於一個人的意志的表現和其他人對這意志的執行之間的依從關係。

為了弄清這種依從關係的條件,我們應當首先恢復意志的表現的概念,把它看做是屬於人的而不是屬於神的。

如果像古代人的史書告訴我們那樣神釋出命令和表現自己的意志,那麼這意志的表現不受時間限制,也不是由任何事情引起的,因為神與事件毫無聯絡。但是,命令是在一定時間內行動並相互聯絡著的人的意志的表現,在談到命令時,我們為了弄清這些命令與事件的聯絡,應當重新確定:(一)整個發生的事的條件:事件和下命令的人在時間內運動的連續性;(二)下命令的人對所有執行命令的人的必然聯絡的條件。

只有不以時間為轉移的神的意志的表現,才能與幾年或幾個世紀後的一系列事件發生聯絡,也只有不受任何因素推動的神,能單憑自己的意志確定人類運動的方向;而人在時間內活動,本身參與事件。

在恢復第一個被忽略的條件即時間的條件時我們將會看到,任何一個命令如無前一個使其執行成為可能的命令,就無法執行。

任何一個命令從來都不是自發地出現併產生一系列事件的;每一個命令都來自另一個命令,從來不與一系列事件發生關係,而總是隻與一個事件的某一時刻發生關係。

譬如當我們說拿破崙命令部隊去作戰時,我們把一系列連續的、相互關連的命令合成一個同時發出的命令。拿破崙不可能下令遠征俄國,從來沒有下過這樣的命令。他今天下令起草這樣那樣的檔案送到維也納、柏林和彼得堡去;明天又給陸軍、海軍、軍需部門下這樣那樣的指示和命令,等等——這千百萬道命令構成了一系列與促使法國軍隊進入俄國的一系列事件相應的命令。

拿破崙在其整個在位期間曾下過遠征英國的命令,他在他的任何一件別的事情上未曾花過這麼多的精力和時間,儘管如此,他在整個在位期間甚至沒有作過一次實現自己意圖的嘗試,而是去遠征他不止一次地說過他認為與之結盟更為有利的俄國,這種情況的發生,是由於前一些命令不適合、而後一些命令適合一系列事件的緣故。

為了使命令得到切實執行,應當發出能夠執行的命令。要知道什麼能夠執行和什麼無法執行,不僅在像拿破崙遠征俄國這樣的有千百萬人參加的行動中是不可能的,而且對最不復雜的事件來說也很難辦到,因為執行這樣那樣的命令常常會碰到無數的障礙。在一道命令得到執行時,總有大量命令沒有得到執行。所有不可能執行的命令都與事件沒有聯絡,因而常常得不到執行。那些可能執行的命令只有聯結成連貫的、與事件相應的命令系列時,才能得到執行。

我們有一種錯誤的看法,認為事件發生前發出的命令是這事件發生的原因,這種看法的產生,是由於在事件已經發生、成千道命令中與事件相聯絡的一些命令得到了執行時,我們忘記了那些因為無法執行而沒有得到執行的命令。此外,我們在這方面的錯誤的主要根源在於,在歷史的敘述中我們把無數各不相同的細小事件,例如導致法國軍隊進攻俄國的一切,都根據這一系列事件產生的結果而歸納成為一個事件,一系列命令也相應地綜合為意志的一種表現。

我們說:拿破崙想要進攻俄國,並且進攻了俄國。實際上我們在拿破崙的整個活動中永遠也不會找到任何類似這種意志的表現的東西,而會看到許許多多各種各樣的和目的不明確的命令或他的意志的表現。拿破崙有無數命令沒有得到執行,但是關於一八一二年遠征的一系列命令執行了,這不是因為這些命令與其他命令有什麼不同之處,而是因為這些命令與那些導致法國軍隊進攻俄國的事件相符合;同樣,用鏤花模板繪出這樣或那樣的圖形,並不是因為朝哪個方面和用什麼方法抹顏色,而是因為雕鏤在模板上的圖形的各個方面都抹了顏色。

因此,在考察命令與事件在時間上的關係時我們能夠發現,命令在任何情況下也不能成為事件的原因,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依存性。

為了弄明白這種依存性,必須恢復任何不是神的、而是人的命令的另一個被忽略了的條件,這個條件就是發命令的人本身參與了事件。

釋出命令的人和接受命令的人之間的這種關係,正是被稱為權力的東西。這種關係的內容如下:

人們為了進行共同的活動,總要結成一定的團體,其中為採取共同行動而提出的目的雖有差別,但參加行動的人們之間的關係任何時候都是一樣的。

人們結成這些團體後,彼此之間常常形成這樣的關係,其中最直接地參加他們聯合起來進行的共同行動的人最多,而最不直接參加的人最少。

在人們為了進行共同行動而結合成的所有團體中,最突出的和最確定的團體之一是軍隊。

任何軍隊都由不同等級的人組成,人數最多的往往是軍銜最低的列兵;其次是軍銜較高的人,如軍士、士官,他們的人數要比列兵少;再其次是軍銜更高的,他們的人數就更少,就這樣,一直到權力集中在一個人身上的最高軍事當局。

軍事組織可能完全像一個圓錐體,其中直徑最大的底部由列兵組成;較高的和較小的底邊由軍隊裡較高階的人員組成,就這樣直到圓錐體頂端,在頂端的則是統帥。

人數最多計程車兵構成圓錐體的基礎和它的底部。士兵直接進行燒殺搶掠,他們都是接到上級的命令時才這樣做的;他們本身從來不下什麼命令。士官(他們的人數就比較少了)採取這樣的行動要比士兵少;但是已經發號施令了。軍官採取這樣的行動就更少了,而命令卻發得更多了。將軍只是指出目標命令部隊前進,幾乎從來不使用武器。統帥則從來不會直接參加行動,只對部隊群眾的運動作總的部署。在人們從事共同活動的任何團體中,在農業、商業和任何管理部門中,人們之間的關係都是這樣。

總之,如果不把組成圓錐體的各個部分,把軍隊的各種人員,把任何一個管理機構和公共事業部門從低階到高階、具有不同稱號和地位的人人為地分開,那麼就可看出人們為了採取共同行動相互之間結成某種關係時所依據的法則,也可以看出,人們參加行動愈是直接,他們就愈不能發命令,他們的人數也就愈多;還可以看出,人們直接參加行動愈少,他們發的命令就愈多,他們的人數也就愈少;就這樣,從最底層直到最上層的那一個人,此人直接參與事件最少,而在活動中發號施令比所有的人都要多。

發命令的人和接受命令的人之間的這種關係,構成了被稱為權力的概念的實質。

在恢復了所有事件發生的時間的條件時我們發現,命令只有在它與相應的那個系列的事件有關時,才得到執行。在恢復命令者和執行者之間的聯絡的必要條件時我們也發現,命令者由於自己本身的特點,對事件參加得最少,他們的活動只在於發號施令。

在發生某個事件時,人們紛紛表示他們關於這個事件的意見和願望,由於事件是由許多人的共同行動造成的,因此在所表示的意見和願望之中一定會有一項會得到實現,哪怕是在大體上實現。當所表示的意見之一得到實現時,這個意見就作為事先發出的命令而與這個事件發生聯絡。

譬如說,人們拖一根木頭。每個人都發表意見,提出怎麼拖和往哪裡拖。人們把木頭拖了出來,發現這是按照他們當中的一個人所說的那樣做的。也就是說,是他下的命令。這是原始形態的命令和權力。

用手幹活幹得多的人,可能對他所做的事想得較少,也較少地考慮這共同的活動會產生什麼結果,較少地發命令。而發命令較多的人,由於他多動嘴,顯然可以少動手。為了同一目標而行動的群體比較大時,就更明顯地分離出一類人,這些人愈是多從事發號施令,就愈是不直接參加共同的活動。

一個人在單獨行動時,自己心裡總有一系列的想法,他覺得這些想法指導過他過去的活動,為他現在的活動進行辯護,並指導他去設想未來的行為。

人的群體也這樣做,讓不直接參加行動的人去想辦法、進行辯護和設想他們共同的活動。

法國人由於我們知道的和不知道的原因而相互殘殺。與這事件相適應,又伴隨著對它的辯護,說它表達了人們的意志,人們認為這樣做對法國的幸福,對自由和平等來說是必要的。人們停止相互殘殺,於是伴隨著這事件又辯護說,需要保持權力的統一,給歐洲別的國家以回擊等等。人們從西向東前進,殘殺同類,伴隨著這事件有人頌揚法國,說英國卑鄙等等。歷史向我們表明,這些對事件的辯護完全不合常理,自相矛盾,如同說殺人是由於承認他的權利,在俄國屠殺千百萬人是為了讓英國丟臉一樣。但是這些辯護對當時來說是必要的。

這些辯護為那些製造這些事件的人開脫道義上的責任。這些暫時的目的如同在火車前面清掃軌道的刷子一樣:它們為開脫人們的道義責任掃清道路。不進行這樣的辯護就無法說清在考察每個事件時出現的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千百萬人是怎樣犯下共同的罪行、幹發動戰爭和殺人等等壞事的?

在目前歐洲的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具有更為複雜的形式情況下,能夠想得出一個不是按照國王們、大臣們、議會、報刊的策劃、指示和命令發生的事件嗎?能有某種不在國家的統一、民族性、歐洲的均勢、文明之中找到為本身辯護的理由的共同行動嗎?因此任何發生的事件必然與某種表達出來的願望相符,在找到為自身辯護的理由時,往往被看做是一個人或幾個人的意志的產物。

不管輪船朝哪裡走,在它前面任何時候都可以看見被它劈開的波浪的水流。對輪船上的人來說,這水流的運動是惟一可見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