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 你愛在哪兒

寶水 喬葉 第1頁,共1頁

進家門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哭一場。

一直不離開也就罷了,一旦離開,且離開了這麼些時日,再進到這棟屋子,往昔的一切頓時如潰堤的洪水,既新且舊地奔騰而出,千軍萬馬般撲面而來,似乎要把我碎成齏粉。

照片上的豫新還是那麼安靜。如果能從照片上下來,他也就是這個樣子。婆婆去世後,家裡安靜了許多。豫新去世後,更安靜。久久地,我和郝地會陷入沉默。安靜彷彿是他們留給我們的最後禮物,他們用這禮物無聲無息地包裹著我們,陪伴著我們。

這張照片是他最常用的證件照:家常的白襯衣,黑框眼鏡,微微笑著。鏡片有些反光。問他怎麼不去做近視眼手術,他說近視的醫生多了去了,你見過有幾個做這種手術的?你將來要是近視了,我也不贊成你做。我說原來這手術是隻哄外行的。他沒有順著我的話茬開玩笑,嚴肅道,這當然是醫學科技的發展成果。選擇做的人有做的需要,工作需要,職業需要,審美需要,心理需要,這些都是需要。只要需要就可以去做。我是沒這些個需要。另外,這些身體器官能不動就別動,還是原裝的最好。涉及專業領域的話題,他就會鄭重解釋,彷彿我是個小學生。

結婚後,豫新和婆婆對我更寵。如果說之前的寵還有些對友鄰的表面客氣,成為一家人後,這種寵很快由表及裡,直至表裡如一。豫新的工資獎金和外快全都上繳給我,婆婆一分都不沾手,當然我也沒那麼混賬,該給老太太的也很大方。家務活幾乎不用管,好吃好喝都先盡著我,生活習慣上也是十分縱容。比如回鍋肉我喜歡吃不辣的,婆婆做這道菜時就是兩盤,一盤辣,一盤不辣。比如我只要下班回家就要開啟電視,哪怕不看也要聽音兒。婆婆是一個安靜的人,對此卻從無異議。我還有事沒事都要神經病似的唱幾句不著調的歌,她也都笑眯眯地任我唱。偶爾我興致不高,沒了動靜,她就會有些擔心地問我怎麼了。他們的寵,怎麼說呢,就像是——就像是讓我回到了童年的福田莊。是的,儘管這比喻有點兒突兀,但我要說,確實很像。童年的福田莊裡,我常常穿著小背心小褲衩在村子裡狂奔,追狗攆雞大呼小叫,滾出一身濃濃的泥巴味兒。回到象城後,經過了十來年的努力淘洗,看起來似乎不再那麼泥巴,可是隻要見到親近的人,只要浸泡在親密的氛圍裡,就會迅速地原形畢露,泥巴味兒濃濃。豫新和婆婆對我的寵造就的舒適度,正是這種泥巴里的狀態,讓我既能享受到一種重返童年的輕快幻覺,且還沒有任何後患。多麼完美。

郝地出生之後,家裡就變成了我們倆一起撒歡。豫新說,聽見我們母女倆的聲響,就覺得家裡像開了戲,鑼鼓喧天。有一次母親來家裡坐,看著我和郝地沒大沒小地滿屋子瘋跑,還挺有些不好意思的,對婆婆自謙道,也就是您能容她。像她這種缺管少教瞎鬧騰,換到別的婆婆手裡,我可愁死了。婆婆輕言輕語輕笑著說,你可不知道,當了一輩子醫生家屬,我聽得最多的就是這病那病,少得病不得病就是最大的福氣。鬧騰怕啥,能鬧騰就是元氣充沛,就是身康體健。過日子就得鬧騰,就得人歡馬叫。好著呢。我喜歡著呢。母親又贊說萍萍生過孩子後身體更壯實了,都是您把她給調養得好。婆婆擺手道說是她身體底子好,這可是你的功勞。對了,她不是跟著她奶奶在鄉下長到十來歲嗎,這也有她奶奶的功勞。鄉下飯菜可養人呢。

母親就沉默了。過後卻還是不止一次地感嘆說這真是最理想的親家,家世好,長輩好,豫新本人的好自然是更不用說。要緊的還有那一樁:沒有大伯子小叔子大姑子小姑子,乾淨利落一根棍兒。更沒有那些拉拉扯扯的鄉村關係,孤清是有些孤清,寧可孤清。

這話裡滿是前車之鑑的沉痛。彼時的我也很快認同了母親的評判:於我而言,這婚姻確實是一個理想之選。難道不是嗎?雖然沒有什麼親戚,卻也沒有什麼麻煩,對於過好自己的小日子來說這多麼重要。看看我的小日子吧,是多麼典型的城市生活風格:週末短途旅行,小長假去稍遠的地方,年假出國。尋常日子裡就是正常上下班,帶娃去玩,吃喝逛買,偶爾去趟健身房,或是和朋友們約個飯k個歌·我給自己限定的牽掛物件很有限,除了至親的這幾口,一個都不能再多。當然,也一個都不要再少。

可還是少了,一個接一個。婚前是父親和奶奶,婚後第五年,是婆婆。

婆婆病重時,我安靜了許多,也管束著郝地讓她儘量安靜。只堅持了一天,婆婆就阻止了,她要我和郝地該怎樣就怎樣。她把郝地叫到床前,摸著她肥嫩的小手說,多好。等郝地跑開,她又抓住我的手說,將來國家政策允許了,能多生一個就多生一個,能多生兩個就多生兩個。多好。

她的臨終遺言是讓我們把她的骨灰送到西藏去,她要陪著丈夫。又說,他有我陪著就中了。一茬是一茬的事。你們倆將來愛在哪兒就在哪兒,你們自己做主。如果十分放不下,真想有個團圓的意思,就把我的骨灰留一把,到你爸墳前再抓把土,混在一起帶回來。到時候都埋在一處,也就是了。

——愛在哪兒就在哪兒,這話如今想起,竟覺得是如此意味深長。愛去哪兒就去哪兒,這是平日裡掛在嘴邊的話。而當生命停止,哪兒也去不了時,對最後的歸宿地,也只能用「在」。

你愛在哪兒,就帶我在哪兒。婆婆的葬禮辦完後,豫新對我說。

好。我這麼應。應得是那麼自然,其實也是那麼沒心沒肺。當時的我絲毫沒有意識到他這話裡隱藏著多麼不吉的預言:他會在我之前死去。我得親手將他埋葬,還將在他的墓前一次次祭拜。

我愛在哪兒呢?

又能帶你去哪兒呢?

照片上的豫新默默地看著我,微微笑著。

他是心源性猝死,在值夜班時。據他的同事說,當時還以為他只是趴在桌上小憩。秉承著素來的安靜風格,他以貌似小憩的方式抵達了長眠。這是有福氣的死法。幾乎來參加葬禮的每個人都這麼勸慰。我便相信,也只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