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給「壞妻子」這個詞下定義?
阿巴葉說:是一個為丈夫準備了飯菜就油嘴滑舌的女人。
拉瓦說:是一個為丈夫準備好飯菜然後就轉過身去的女人……
拉瓦進一步聲言:一個壞妻子就像討厭的陰雨天,正所謂「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箴言27:15)
沒有什麼比一個壞妻子更糟糕的了,願厄運壓垮她!
一個安靜的丈夫和一個嘮叨的妻子在一起生活就像一位老人要爬上沙丘那樣不容易……
好妻子可以造就快樂的丈夫,她能使丈夫延年益壽。
忠誠的妻子是丈夫的快樂,他可以在寧靜中安度過日。
好妻子就是好日子,她是神賜給那些對他敬畏的人的禮物……
妻子的嫵媚是丈夫的喜悅,她女性的技巧使他發福……
在永恆的青春年華,一張美麗的面孔猶如神聖燈塔上的一盞明燈。
壯實的雙腳和勻稱的大腿猶如銀座上金色的柱石。
女人必須為丈夫履行的職事有:磨玉米、烘麵包、洗衣服、做佳餚、帶孩子、為丈夫鋪床疊被、織毛衣。
如果她帶來一個僕人(隨嫁或僱用),她可以不必磨玉米或烘麵包或洗衣服。
如果她帶來兩個僕人,她可免除做飯或帶孩子。
如果她帶來三個僕人,她可免除鋪床疊被或織毛衣。
如果她帶來四個僕人,她可坐在舒適的椅子上(什麼事也不幹)。
拉比艾黎扎說:「即使她帶來一百個僕人,她丈夫也應堅持讓她做毛線活兒,因為懶散會導致鄙俗。」
拉巴·西米昂·本·格馬略說:「如果一個男人禁止他妻子做任何事情,他就必須和她離婚,因為無所事事會使人發瘋。」
拉比西米昂是一位早期哲人,有一次他將男性生殖器描寫為「家庭中的和平象徵」,併為因年老和喪失性功能感到惋惜。先哲們認為,作為一個丈夫給妻子性的歡樂是他的責任。凡是拒絕性交的丈夫或妻子,都是「惡」丈夫或「惡」妻子,他們甚至為不同職業的男人們擬定了一份最低性生活頻率的日程表。這並不是說他們把性當作一種僵硬的公式,相反,他們是在探討如何使它更快樂,鼓勵男人和女人成為好的情侶。日程表如下:
沒有職業的男人每天一次;
勞動者每週兩次;
趕驢子的(他們每週行蹤不定)一週一次;
商販(他們可能一走數日)半年一次。
星期五之夜,主日黃昏,被認為是有強烈精神活動的時間,與之相伴而來的是肉體的——尤其是性方面的——享樂。
假設一個男人想把趕驢子的職業改為趕駱駝(雖然可以多賺點錢,但離家的日子更長),他的妻子怎麼想?
回答是:一個女人寧願金錢少一點,也不願意以禁慾為代價換取更多的金錢。
……學者應該多長時間履行一次做丈夫的職責?拉比朱達以撒母耳的名義說,每個星期五的夜晚一次。
拉比阿夫迪米指出:丈夫可以用語言請求,而妻子只能用心靈請求,這是女人的美德。換言之,她應誘惑他(而不能把她的願望明說出來)。
既然男人的妻子是屬於他的,他就可以與她發生任何關係。在他情慾旺盛時他可以與她性交,他可以吻她身體的任何部位,他可以和她自然性交和非自然性交,但他須預防無目的地浪費精液。然而,這是一種虔敬的象徵:男人不能輕浮地幹這件事,他應該使自己在性交時變得神聖。
男人在旅行時須慎行,這樣神女就不會拋棄他並給他留下汙點,因為他沒有接近女色。如果和妻子在一起時性是必需的,那麼在他回家之前由一位神女導其先路是很有必要的。當他歸家時,他有責任使他的妻子快樂,因為有了她的要求,他才能得到這樣的神女。
他有責任這樣做是基於以下兩點理由:一是他的快樂是宗教的快樂,一個人給了沙克汗娜快樂,他也就通過這種方式擴大了世界和平。另一個是如果他妻子懷孕了,神女能給這個孩子一個神聖的靈魂。
丈夫應該對妻子說合適的話,一是關於性愛方面的,一是關於對主的敬畏方面的。
男人絕不能強迫自己遷就妻子,也不能強制她做什麼,因為聖靈絕不支援缺乏自願、愛情和自由的婚姻關係……
一個人不能跟他的妻子爭吵,當然也絕不能對她進行性虐待。猶太經典告訴我們,一個愚蠢的男人鞭打他的妻子一頓之後又恬不知恥地同她睡覺,就好比是一頭獅子剛剛為它的獵物哭泣,轉身就毫無愧色地將它吃掉一樣。
在妻子睡熟時男人不能與她性交,因為那時不可能雙方都同意這樣的行為。應該把她叫醒,撫慰她,以喚起她內心的激情。
總之,當你準備好進行性交時,看你妻子的意願是否與你相同。不要急於喚醒她,應等待她自己接受。在你進入那愛戀和熱情的小徑時,千萬悠著點兒!
丈夫不能拒絕妻子婚姻上的要求。如果他無理拒絕而使她遭受痛苦,那他就褻瀆了猶太經典的訓誡……
如果他生了病,或衰弱得不能進行性生活,應該等半年時間……他或許會康復。在這之後,他必須徵得她同意或與她離婚,並給她屬於她的財產。
如果一個妻子中止跟她丈夫正在進行的性交,這樣的妻子就是所謂的「叛逆的妻子」,她應就叛逆的理由接受質詢。如果她說:「我開始厭惡他了,我不能心甘情願地忍受他的性交。」那麼她丈夫只得立即同她離婚。因為她不是被俘虜來的女人,必須屈從於她所憎恨的男人。但是,她走時必須放棄她的財產,只能帶走她的日常衣物和手頭常用的東西……
如果她反抗丈夫只是為了使他受到折磨,並且說「我要讓他受這樣的苦楚,因為他對我如何如何……」法院應該送給她這樣的判詞:「你必須明白如果你堅持對抗你的丈夫,那麼你的財產……將會被視為自動放棄。」
假如你的父母經常和你的妻子爭吵,你要想讓你的妻子保持緘默,就會使你的妻子變得愛和你發生口角,並拒絕和你過性生活。所以這時候你最好保持沉默……別把自己置身於暴怒的雙方之間……
假如你的父母是對你的妻子雞蛋裡挑骨頭,而你又知道你妻子是無辜的,那你就不該責難你的妻子以取悅於父母。
如果有人對妻子說:「我不希望你的父母兄弟姐妹到我家來。」他的意願應該得到尊重,她最好去看望他們,而他們不能來看她,除非她有什麼事,如生病或分娩,否則任何人不得強行進入他的家。
同樣,如果妻子說:「我不希望你母親或你的姐妹訪問我,我也不希望和他們住在一個院子裡,因為他們使我受到傷害和感到煩惱。」她的意願應該得到尊重,因為任何人不得強行要求進入別人的家庭,並和他們住在一起。
從法律上講,如果結婚10年之後女方仍不生育,他可以與她離婚,雙方均有再婚的自由,因為經典上說:「他若不能從她那裡得到孩子,離婚是可以的。」
一對夫婦住在西頓,結婚10年仍沒有孩子。丈夫提出離婚,他們去見了西米昂·班·約亥拉比。這位拉比極力反對離婚,他力圖把二人強捏在一起,可那位丈夫毫不動搖。
「既然你們要離,」拉比告訴他們,「那麼請你們舉行一個晚會慶祝你們的離異,就像當初慶祝新婚那樣。」
這對夫婦同意了。在晚會上,那位丈夫喝得酩酊大醉,他對妻子說:「親愛的,在我們分手之前,挑一件你認為最珍貴的東西,等你回你父親家去住時好帶上。」
在她丈夫醉倒呼呼大睡的時候,女人命令僕人把他帶到她父親家並安頓在床上。半夜,丈夫醒了。
「我這是在哪兒啊?」他叫道。
「在我父親家。」他妻子回答說,「你說讓我帶上我認為最珍貴的,在這個世界上有什麼東西比你更珍貴呢?」
丈夫為妻子的愛所感動,決定維持婚姻,從此以後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拉比梅厄曾經在每個星期五做公開佈道,有一位婦女非常喜歡他的演講,每次都參加佈道。有一天晚上,他的佈道特別長,當這位婦女回家後,發現家裡一片漆黑,她丈夫惱怒地站在門口。
「你到哪兒去了?」他向她吼道。
「去聽拉比的佈道。」這位婦女回答。
這位丈夫說:「既然拉比的佈道這樣討你好,那我就發誓不讓你進這間房子,除非你唾他的眼睛。」他又譏諷地補充說:「這是他為給你的快樂應得的報償。」
這位丈夫擋住門口,不讓他妻子進去。那位受驚的婦女只能和鄰居住在一起。
當這件事傳到拉比梅厄耳中後,他請來了這位婦女。拉比假裝眼睛有病,問她是否知道怎樣治療。
這位單純的婦女緊張地說:「不會。」
「向我眼睛唾幾次,」拉比說,「可能這樣就可以治好。」
這位婦女猶豫著,終於還是照拉比要求的那樣做了。
「現在回家去,」拉比對她說,「告訴你丈夫:‘你讓我唾一次,而我唾了好幾次。’」
當拉比的門徒們抱怨他使自己受辱時,拉比斥罵他們:「促使丈夫和妻子之間和睦幸福的任何行為都絕不是可恥的。」
孝敬父母
「孝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你也許理解為父親在子女的敬意中優先於母親,因為句子中「父親」二字寫在「母親」前面。《聖經》中的一段這樣解釋:「你必須對父親和母親獻上相同分量的孝心。」《聖經》宣稱:「父親和母親等量地分享子女的孝敬。」
一頭騾子正在悠然自得地散步,一隻狐狸看到以後,不禁想:「我怎麼從沒見過它?」於是,狐狸上下打量了一番騾子:嚴肅的臉膛,明亮的眼睛,還有大大的耳朵。
「它到底是什麼?到底有什麼稟性?在我的印象中根本沒有它的影子。我想,我這是第一次看到它……」
狐狸於是打聽騾子的身世,騾子回答說:「我叔叔是一匹戰馬,威風凜凜,是國王的坐騎。在毀滅與死亡之神主宰的戰場上,它跳躍猛撲,帶著暴風雨般的熱情,後蹄掀起陣陣塵土。它的脖子上飄著長長的鬃毛,它的嘶叫動人心魄,它渴望戰爭,渴望毀滅……它的眼睛裡閃爍的是火焰,是閃電,它是力量之塔,載著騎手在戰場上馳騁。以上這些就是我的家譜。」
這則寓言,顯然是為那些從頭到腳巧妙地、天衣無縫地為自己貼金的人準備的……這種人總喜歡炫耀自己的偉岸。一旦人們詢問他們的出身和姓氏,則變得吞吞吐吐。因為他們的父母不能給他們帶來應有的榮譽,於是他們便轉而談到他們那權傾一時、炙手可熱的權貴親屬們,根本不提是誰把他們帶到這個世界上。
在那些閉口不談自己父母的子女之中,我曾經想搜尋一個正直的人,但卻從來沒有發現過。
儘管某人用精美的食物——小雞,來侍奉自己的父母,但卻要在地獄裡受到煎熬。而另一個人讓自己父親上山牧羊,但死後卻升入了伊甸樂園。
用精美的食物供奉父親卻被打入地獄,這怎麼可能呢?
過去,有個人的確常常用小雞來供奉自己的父親。有一次,父親問他:「兒啊,你從哪裡弄到這些東西?」兒子回答:「老東西,閉上嘴!只管一個勁地吃就行了,就像狗吃東西而不說話一樣。」就這樣,這個用精美食物餵養自己父親的人被打入地獄,備受折磨。
讓老父親去山坡放牧,卻升入天堂,這也同樣讓人不可思議。
從前有個人從事畜牧業,可突然國王下令所有的牧民集中起來服役,於是,牧民對父親說:「爸爸,你留下來接替我的工作吧。如果侮辱一定要降臨的話,我寧可自己承擔也不讓你受罪。如果打罵跟隨而來,讓我來領受吧!」就這樣,這個讓父親去山坡放羊的人,最後升入了天堂。
一個人不能在言談舉止中侮辱自己的父親。舉個例子,如果年邁的父親跟所有的老年人一樣早晨想吃點東西,當他向兒子提出這樣的要求時,兒子回答說:「太陽還沒有上山呢,可這老傢伙吵著要吃的……」
或者當父親問:「兒啊,你給我買的這件外套和食物到底花了多少錢?」兒子回答說:「我買的,用的是我自己的錢,不管你的事,別插嘴!」
或者兒子有時自言自語:「什麼時候老東西才能昇天,而我好從中解脫出來呢?」
如果父親不自覺地篡改了《聖經》中的話,子女不應當申斥他:「父親,你篡改了《聖經》。」而應當說:「父親,《聖經》裡是這樣講的嗎?」
但是,難道這兩種表達方式不是同樣地傷害了父親嗎?
是的,所以我們應當這樣說:「父親,《聖經》上是這麼這麼說的……」把情況介紹一下,讓父親自己對自己的行為做結論。
有人問拉比埃利澤爾:「敬重長輩,敬重父母,什麼限度最為適宜?」
他回答說:「讓我們一塊去問問達瑪,也許能找到答案。」
有一次,代表整個部落的一塊碧玉不幸丟失了,於是聖賢詢問:「誰有與之相似的碧玉?」
別人回答:「達瑪有。」
於是,他們一起來找達瑪商量,並達成協議,這塊玉石的售價是100個第納爾。達瑪上樓想把玉石取下來,但卻發現父親和母親睡著了。據說當時他父親的腳放在寶石盒子上,又有人說當時開盒子的鑰匙在他父親手裡。
達瑪當即下樓,對聖賢說:「我不能給你。」於是人們紛紛交頭接耳:「也許他想要更多的錢。」最後,他們把價格提高到1000第納爾。正在這時,他父母醒來。達瑪上樓,取出玉石,交給聖賢。
正當大夥準備付給達瑪高價時,他說:「什麼?難道尊重父母的美德也能賣錢?我可不想從這種美德中漁利。」
有一次,拉比塔福恩的母親在鄉間小路上步行時,她的涼鞋突然裂開,於是,塔福恩讓母親踩著自己的兩隻手走過去。一直護送著母親走上床。
有一天,塔福恩病了,長老們來看望他。他母親對來訪者說:「為我的孩子祝福吧!他盡了最大努力來孝順父母。」長老們於是問道,他到底幹了什麼?母親就把這事情原原本本地說出來。
長老們聽完敘述以後,對母親說:「哪怕他再幹一次這樣的事,離聖賢所要求的尊重父母的限度還相差很遠。」
每當拉比約瑟夫聽見母親的腳步聲臨近時,他就對自己說:「我不能再睡覺了,因為我好像聽見了聖靈臨近的腳步聲了。」
只要你生存著,就永遠不要依賴任何人,不管是兒子還是妻子,兄弟還是朋友。
不要把自己的財產交給別人,否則將會追悔莫及。
依靠自己的財產比依靠自己子女要好得多。
贍養父母,作為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回報,是永無止境的。只要你對萬能的造物主的敬重還沒有消失,贍養雙親的律例將與你同在。
《聖經》上說:「尊敬你的父親和母親。」後來又說:「用你物質與精神上第一串成熟的果實來供奉萬能的上帝。」
怎樣供奉萬能的上帝呢?一般來說,散盡千金是一種方式——給飢餓之人以溫飽,給乾渴之人以甘泉,但是,這必須是自覺的、自願的。如果你想以此舉來贖你以前所犯的罪惡,這則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孝敬父母」卻與之不同,不管你是十惡不赦的罪犯,還是遵紀守法的臣民,都得把孝敬父母看成是自己的天職,哪怕你落魄天涯,衣食無著。
在老人面前,你必須站立以示尊敬,你不能舉止輕率。你還應當敬畏上帝,這是主的聲音。
在鳥群之中,老鳥通常待在窩裡,因為它們無力飛行。而此時此刻,強健的小鳥們飛翔、盤旋在大地和海洋的上空,為他們的父母蒐集食物而不放過每一個獵物。
那些從來不替父母著想的子女和這些動物比起來,不感到羞愧嗎?
根據我們通常的生活準則和標準,年老註定是不可避免的。人類不得不去充當賺錢與花錢的機器,而人類的其他社會關係也依賴這臺機器的效率。那麼,一旦這臺機器出了故障,並且永遠報廢的話,人們便會驚慌失措,感到自己是一個多餘的人。甚至有時會懷疑自己是否有必要生存。
不管我們承認與否,變化與生長的自然法則是不可逆轉的。但老年不應當被看成是人生的蕭條期,而應該看成是人的閱歷和內在精神的一個時期。
老年人,自然已經定型,絕緣於人生之汙水,洞察於世人的自欺欺人之外;積累了深刻的理解力和同情心;開拓了誠實正直的疆域;深深理解著正義和公道。所有這一切品德,每一個老年人都可能有。
《猶太法律和準則》這樣告訴我們:哪怕父母很壞,甚至於十惡不赦,子女也不能打罵他們。因為兒女欠他們的養育之恩。但是,我們不能把獻給高尚父母的敬重獻給他們。還有,我們不能盲目地追隨他們,以背離自己的信仰和良心。以下幾則故事,講的便是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嚴詞拒絕父母。
聖賢告訴人們:「你必須尊重自己的父母,並且在我的安息日中保持聖潔。」
對這句話,也許有人理解成哪怕讓他幹違背良心的事,他也不能拒絕。
對此,聖賢這樣解釋:在我的安息日保持聖潔,這是高於一切的,是我的聖諭。無論是父親還是兒子,任何人都得無條件地遵從。
父母不得因為要兒子繼續為自己服務而妨礙兒子的婚姻,應當讓他結婚並繼續和家人生活在一起。
如果他有能力贍養和照顧雙親,那他就有權利去尋找一個妻子並且在男方安家,條件是,他的妻子必須合乎父母的要求。
如果兒子選擇了一個出身高尚、品性高雅的姑娘,而他父母卻因為私下接受了親戚的彩禮,勸說或強迫兒子接納一個不相配的姑娘為妻。毫無疑問,在此情況之下,兒子有權拒絕父母的要求,因為父母所做的這些,應當受到指責。
一隻鳥帶著自己的三隻幼鳥,想飛渡狂風下的海洋。由於風大浪急,它不得不一隻只按順序抓住幼鳥,然後飛渡海洋。
剛飛到半路,風力漸漸增大,轉眼之間已是狂風。於是,這隻鳥對爪中的第一隻幼鳥說:「孩子你瞧,為了你,我在這裡掙扎著,冒著生命的危險。當你長大以後,你肯為你的老父親幹同樣的事,冒同樣的危險嗎?」
幼鳥回答:「只要我能安全著陸,等你年老體弱時,我會為你做任何事情。」
剛聽完這句話,這隻鳥便把幼鳥丟進大海,聽任它淹死在大海之中,並說:「我幹嗎要冒生命危險來救一個說謊的兒子呢?」
然後,這隻鳥掉頭返回岸邊,又帶著第二隻幼鳥飛渡海洋,並在中途問了同樣的問題,在得到同樣的回答後,它又淹死了這隻幼鳥。它哭著說:「你也是一個不誠實的孩子。」
最後,它帶著第三隻幼鳥啟程了。在半途中,當他問同樣的問題時,僅存的幼鳥回答說:
「我親愛的父親,你現在的確在為我冒著生命危險和風浪搏鬥,可我不能說謊騙你。我只能這樣保證:當我長大以後,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將會像你一樣,為自己子女的生命而奮不顧身。」
父親說:「回答得很好,孩子,你真聰明。我將盡最大的努力安全地帶你飛到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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