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懷特仔細地把我研究了一遍。白天他抱怨卡車和發電機引擎的時候,晚上他觀察我吃飯的時候,深夜他心事重重地坐在餐桌旁喝著「老鴉」酒、抽著「駱駝」煙的時候,他都在研究我。只要一有想法,他就跟我們分享。他認為,我的問題在於,自以為什麼事兒都不用做,就可以安穩度日;我的問題在於,自以為比其他人都要聰明;我的問題在於,自以為別人都猜不透我在想什麼;我的問題在於,我從不思考。
還有一個問題在於,我實在是太閒了。德懷特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安排我當本地報童。他讓我加入童子軍。他讓我幹很多雜活,還慫恿珀爾監督我,一發現我拖拖拉拉或者馬馬虎虎,就要告訴他。有些雜活是可以接受的,有些則是不可理喻的,有些甚至是稀奇古怪的,就像心血來潮給尋寶者設定的那種最刁鑽的任務。
感恩節過後,德懷特一知道我要過來與他同住,就從屋子前那些樹上摘了很多栗子,裝了好幾箱,讓我剝殼。我和珀爾吃完晚餐後,德懷特會在雜物間地板上倒一堆栗子,讓我用一把小刀和一對鉗子去殼,直到他認為我晚上的工作量夠了,才肯讓我歇息。栗殼堅硬,上面還佈滿尖尖的刺。一開始我戴著手套,但德懷特覺得戴手套太嬌氣了。他說徒手才能很好地握住栗殼,這倒是沒錯,但他居然騙我尖刺不會戳破皮膚。我的手指不是被割傷,就是被劃破,疼得令人發狂。更糟糕的是,破碎的果殼滲出了汁液,我的手因此而發臭,皮膚都變成了橙色。硼砂也沒辦法給傷口徹底消毒。
我幾乎每天晚上都在剝栗子,除非德懷特給我安排別的工作,冬季我的大部分時間花在給栗子去殼上。我本來可以早點把它們弄完的,但我總在做白日夢,想象自己是魔法城堡裡的廚房男孩,坐著都快凍僵了,一隻手握著栗子,另一隻手握著工具,直到突然臨近的腳步聲將我從夢中喚醒,把雙眼矇矓、迷惑不解的我拋回現實中。
雜物間就在前門後邊。「雜物間」是德懷特自己取的名字,在別人家這其實就是泥土室。大家在門口進進出出,或者要去洗手間時,都不得不從我和栗子旁邊經過。斯基珀每次路過,都會嚴肅地點點頭。諾瑪會同情地看著我,有時候停下來一會兒,裝模作樣地問有什麼能幫得上我的。他們倆都告訴德懷特這樣做太過分了。德懷特讓他們別多管閒事。我一直都希望他們能真的替我求求情,可他們都忙著做自己的事情。斯基珀還在改制自己的汽車。諾瑪則愛上了來自馬布林芒特的印第安男孩鮑比·克羅,這男孩幾乎每天晚上都開車來見她。德懷特不喜歡鮑比,但諾瑪還是會偷偷溜出門,當德懷特質問她時,她就撒彌天大謊,德懷特卻絲毫不起疑心。我知道她和鮑比去了哪裡,他們去了村裡一個又髒又亂的地方,據說是某個獨臂殺手經常光顧的愛畜動物園,這個殺手從位於塞德羅伍利市的州立精神病院裡逃了出來。諾瑪告訴我,有一天晚上,她聽到車外傳來聲響,就讓鮑比趕緊開車離開。回到家後,他們發現車門把手上掛著一個血淋淋的鉤子。這是真事兒,但諾瑪讓我保證永遠不會告訴其他人。動物園裡還有熊,它們混跡於垃圾之中,時不時用後腿站立起來,鼻子上套著瓶瓶罐罐。
我處理完那些栗子,就把它們放到閣樓上。那裡很潮溼,珀爾的舊玩偶亂丟亂放,在手電筒照射下,它們的眼睛還會發光,閣樓上還有一堆報廢的家用電器、一摞《科利爾》雜誌和一個洗衣盆,盆裡面用鹽水浸泡著海狸。
斯基珀和諾瑪都習慣了看我剝栗子的樣子,因為幾乎每次碰面我都是這副形象,在我早上醒來之前,他們已經坐著公交車去了康克立,等到他們回家時,已經是晚飯時間了。他們也就漸漸看慣了。珀爾卻沒有習以為常。每晚她都要找各種藉口來到泥土室,在我附近徘徊差不多二十次,直到我忍不住抬起頭,發現她低著頭,使勁盯著我看,雙眸明亮,臉上露出一絲微笑。有時候德懷特會過來檢查進度如何。他給我打氣,說再過一兩年,大家就會坐在一起吃我親手剝的栗子了。
因此,我晚上的時間就都耗在這一箱箱的栗子上了,油光鋥亮的棒球手套戴久了,雙手也染上了同樣的顏色,氣味難聞得要命。和我一塊上學的那些男孩開始嘴裡亂放炮,最後——我選擇了看起來最弱的那個男孩——和他打了一架。不過那時,栗殼早就已經剝完了。
放學後,我去送報紙。德懷特從前任報童手中買下了這條賣報路線,幾乎分文未花,因為那男孩早就厭倦了這份工作,巴不得趕緊脫手。我把《西雅圖時報》和《西雅圖郵訊報》送到了奇努克的大多數住宅裡,也送到了單身漢居住的營房裡。走這條路線每個月可以拿到五十至六十美元的工資,我一領到錢,德懷特就收走了。他說,未來我真的需要這筆錢的時候,一定會感謝他的。
我沿著賣報路線慢悠悠地走著,儘可能地晚回家。我坐在單身公寓裡,閱讀他們的雜誌(紳士在瓦薩學院當起了臥底!我被囚禁長達十年!)。我與同學廝混,和狗一起玩耍,把兩份報紙從頭讀到尾。有時候我只是隨便坐在欄杆上,抬頭望著群山。但我只能看到它們籠罩在陰影裡的樣子。早上上課前,太陽還沒有升到山頂,而放學的時候,太陽已經落到了西邊。我生活在永恆的暮色中。
光線的缺失讓我感到壓抑。它承載了我獨自來到新地方生活的缺失感,即便我不願承認,甚至無法定義它,但這種缺失感依然很強烈。父親和哥哥都不在我身邊。朋友們也不在。最重要的是,母親的到來似乎也遙遙無期。過完聖誕節好幾周了,她還是沒給德懷特一個準話。她想再確認一下,她跟我說。與德懷特結婚意味著她要辭去工作,要賣掉房子,把後路都斷了。她不想太倉促地做出決定。
我理解母親,但我對她的思念卻未因此而減少半分。由於她的存在,整個世界都顯得很友好。而且不知何故,和她在一起時,世界真的變得友好了。她隨時隨地能跟別人聊起來,不論是在雜貨店、購票長隊還是餐館,她總能讓人們敞開心扉講自己的故事,她則全神貫注地聆聽著,與他們產生情感上的共鳴。母親從不先入為主地認為別人無聊或者刻薄,她預設他們都是可愛有趣的,他們也感受到了她的信任,大多數時候不會令她失望。從鹽湖城到波特蘭的巴士上,她與每個人談笑風生,整輛車看起來像在開派對一樣。有位女乘客在波特蘭開了家商店,居然提出要聘她當員工,還讓我們先暫住她家,直到找著住的地方為止,但母親謝絕了她的好意,因為她覺得西雅圖才是她的幸運之地。
現在,只有當德懷特同意載我去西雅圖時,我才能見上母親一面。他總找藉口不帶我去,說我要去送報紙,要去做作業,或者說我那周又幹了什麼錯事。如果有時候不得不帶我去,他就會留意我的一舉一動。我走到哪兒,他就跟到哪兒,還裝得樂呵呵的。他對我微笑著,把手搭在我肩上,總是提及我們一起做過的趣事兒。我只能配合他的表演。我厭惡地看著自己,對自己如此虛偽大感吃驚,但卻無能為力。我也衝他傻笑著,他讓我大笑我就大笑,他故意暗示我們是好哥們兒,我們在一起過得很開心,我也一一附和。德懷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而我從不拆臺。探親結束,母親設法和我二人獨處,我卻因為入戲太深而無法自拔。「怎麼樣?」她會問。我就回答:「挺好的。」
「當真?」
「當真。」
我們會慢慢地走向汽車,德懷特看著我們走近。「如果發生了什麼事,千萬別瞞著我。好嗎?」
「好的,女士。」
「向我保證。」
我會向她保證。然後德懷特就開車載我回山裡,在路上,他抽著煙,若有所思,總轉過頭來看我,想要從我的表情中找到母親遲疑未決的緣由。經過馬布林芒特時,他會在小酒館停下來,喝上幾個小時,再重新上路,在河上的道路左彎右繞,說我哪裡哪裡又做錯了。
德懷特的訴狀並非完全捏造,但實在是沒完沒了。他不停地給我列罪狀,很快我就破罐破摔了。在我看來,這就像是還要忍受的壞天氣,傷不著我,但是離我很近,昏暗而沉重。
我送報紙的時候總是慢吞吞的,胸前和背後的報童包隨意晃盪。我坐在僱主家門前的臺階上,眼睛不知望向何處。我腦子裡想著乘法表。我常常想象自己是個軍人,做了些勇敢無畏的事情,我的想象十分繁複詳盡,就連戰友的履歷都規劃得一清二楚,我能看到他們的面孔,聽到他們的聲音,當我奮勇向前卻沒能把戰友救下來時,我還會感到悲傷。快入夜時,德懷特讓珀爾給我傳信:老爸讓你抓緊時間,要不然有你好受的。老爸讓你動作快點,要不然你吃不了兜著走。
我每週有一個晚上會去參加童子軍會議。德懷特為了確保我在會議上不胡鬧,確保我真的像他小時候一樣認真學點東西,他主動申請要當童子軍團長助理。他給了我一件斯基珀穿過的特大號制服,自己卻買了新的制服和整套裝備。童子軍團長總是穿著牛仔褲、運動鞋和童子軍規定襯衫,而德懷特則完全不同,每次都全副武裝,佩戴著徽章,飾著穗帶,戴著圍巾,腳上穿的鞋子還是我給擦亮的,我擦鞋油的時候他還在旁邊指指點點,向我指出哪裡沒擦到或者哪裡擦得還不夠亮。團長開會時,德懷特就靠著牆,與大一些的男孩聊天抽菸,被他們的笑話逗樂。散會後,我倆就像父子一般,微笑著和別人揮手告別,然後默默地一起回家。
一回到家,德懷特就坐在餐桌旁喝「老鴉」酒,開始細數我的表現。在團長宣佈事情時,我沒有注意聽。我總和那些壞男孩一起吊兒郎當的。我忘了在人工呼吸的時候要檢查舌頭。為什麼我總漏掉這一步?要檢查那該死的舌頭!我可以為某個可憐的溺水的人做人工呼吸,讓他平安回家,但如果他把舌頭咬住了,就是童子軍也回天乏術。這很難記住嗎?
我會說不難,下次我會記得的,但其實我並沒有忘記這一步驟,我只是不想把手指伸進那個小孩嘴裡,他剛吃了花生醬和餅乾。如果遇到一個真正的溺水者,我會竭盡所能地幫助他,包括檢查他的舌頭——我只是無法鄭重而高效地給面前這個男孩進行人工呼吸。
但我還挺喜歡當童子軍的。高貴的辭令讓我激動不已,我們發誓要效忠那忠貞不渝的騎士精神。雖然我的制服寬鬆又破爛,但我仍覺得自己像個士兵。我認真學習,一心想著晉升軍銜,雄心勃勃地追求榮譽,還做了日程表,定好期限,要從初級童子軍變成老鷹級童子軍。我的眼睛變得像餐廳領班一樣敏銳,當我們與其他部隊見面切磋技藝時,只需瞥一眼他們的制服,我就能準確判斷出他們的等級。在我看來,參加童子軍的主要目的是蒐集符號,共享這些符號的人互相尊重,至少客客氣氣的,被排斥在符號之外的人則豔羨不已。完成轟動的愛國事蹟和虔敬之舉,學習繩索知識、急救技能和森林、高山和溪流的相關知識,在我看來都只是獲得徽章的手段。
德懷特把斯基珀那本老舊的童子軍手冊給了我,這種男孩專屬的《手冊》在斯基珀那個年代就已經過時了。1942年的版本里滿是圖片,拍攝戰爭期間童子軍如何小心留意納粹潛艇和日本轟炸機。我幾乎每天晚上都閱讀這本《手冊》,慢慢尋找容易獲得的一些「勳章」,比如熟悉印第安傳說、學會裝訂書、研究爬行動物和個人健康(「向他人演示正確的刷牙方法並討論護牙的重要性」),等等。榮譽徽章的索引後面是宣傳童子軍官方裝備的廣告,接著列出一些生產必需品的公司,包括可口可樂、伊士曼柯達、喜運來和雀巢(生產「童子軍壓縮食品」),最後一節是「去哪裡上學」。這些學校大多是軍校,校名讀起來就像雙管槍一樣洪亮。卡森龍、摩根公園、科克倫—布萊恩、福吉谷、城堡高地。
這些廣告我都愛看。它們是《手冊》的一部分,在廣告頁面中,「童子軍精神」和「商業精神」往往隨意糅合、密不可分。「有了童子軍精神,在任何商業領域都能取得成功——童子軍理想就意味著生意蒸蒸日上。」童子軍的「日行一善」被分門別類地列出來,完成任務——如幫助一個外國男孩學習英語語法、幫助撲滅田野大火、幫助跛腿的狗喝水——就可以打鉤。在這裡,即便是定性的自我評定也可以化作定量問題。「如果滿分100,我給自己打多少分才算是合理的?」
我喜歡所有這些數字和表格,因為它們為我指明瞭努力的方向。但我最喜歡的還是《手冊》的口吻,既浮誇又親切,設法讓讀者認為要成為一個好男孩是很冒險的,甚至可以說是浪漫的。童子軍精神可以追溯到亞瑟王的圓桌會議、探險家、先驅和戰士身上,他們崇尚公平競爭,潔身自好,以此實現征服。「尋歡作樂的男人是受不住磨難的,他很快就會感到疲憊,是那種在關鍵時刻缺乏勇氣的人。他經不起懲罰,無法東山再起。」
我很容易被這種戰友般親切的口吻洗腦,忘了自己其實並不夠格。
童子軍的官方雜誌《男孩的生活》也對我產生了同樣的影響。我讀得出神,幾乎被「蠱惑」了,以為自己真的和雜誌所表彰的那種敢闖蕩、夠膽量的男孩沒啥區別。這些男孩從西班牙帆船上收集寶藏,在空谷倉裡建造作戰飛機;這些男孩到北極滑雪,獨自繞著好望角航行;這些男孩救死扶傷,被野蠻部落接納,靠荒野狩獵謀生,最終進入大學。這些男孩的事蹟令我躍躍欲試,熱切地規劃著未來。
母親允許我把溫徹斯特步槍帶到奇努克。當我獨自一人在家時,偶爾會穿上童子軍制服,揹著步槍,在鏡子前練習印第安手語。
飢餓。
哥哥。
食物。
想要。
偉大的奧秘。
母親終於跟德懷特說了個日期,日期定在3月。一知道她要過來,他就開始談論房屋要怎麼翻新,但是他晚上都在喝酒,並沒有付諸行動。母親辭職前幾周,他把五加侖罐裝的油漆帶回了家,全都是白油漆。德懷特攤開防水布,連著好幾天,我們都熬夜粉刷天花板和牆壁。塗完之後,德懷特環顧四周,覺得挺好的,又繼續給別的東西塗漆。他把咖啡桌漆成白色,把所有的床都漆成白色,還把抽屜櫃子和餐桌也漆成白色。他把傢俱上塗的這種顏色稱為「淺色」,但事實上既不是淺色,也不是米白色,而是鮮明、強烈又刺眼的白色。房子裡散發著難聞的油漆味。
就在德懷特打算開車去接母親的幾天前,她打來了電話。她與他聊了一會兒,然後說要跟我談談。她想知道我過得怎麼樣。
挺好的,我告訴她。
她說自己總感覺情緒低落,只是想確認我對一切是否滿意。這可是件大事兒。問我和德懷特相處得融洽嗎?
我說是的。他當時也在客廳裡,正在給一些椅子塗漆,不過,就算只有我一個人在,我可能也會給出同樣的答案。
母親告訴我現在改變主意還不晚。她可以繼續工作,找一找別的住處。難道我不知道嗎,不知道現在還不算太晚?
我說我知道,但其實我覺得已經太晚了。我開始感到這一切都是命中註定,我註定要把這個毫無溫情的地方當成自己的家,把一個看到我就生氣、隨意踐踏我的男人當成父親。母親告訴我還為時不晚,但我不信。我知道她說的是心裡話,可在我看來她這是在欺騙她自己。事情已經搞得不可收拾了。奇怪的是,正是在她告訴我一切都還來得及的時候,我才確信一切都已經太遲了。這些話聽上去並非希冀之語,而更像是悼文,像是我們墜入深淵前撒的最後一個謊。
母親掛了電話之後,我和德懷特把餐廳裡的椅子都粉刷了一遍。然後他點了根香菸,環顧四周,手裡還拿著刷子。他若有所思地盯著鋼琴,開口道:「有點不和諧啊,是不是?」
我也望向了鋼琴。那是正宗的老鮑德溫牌,用黑胡桃木做的,是他花了二十美元買來的,賣主要搬家,懶得把琴運來運去。德懷特把鋼琴帶回家後,開心得手舞足蹈,慶祝自己撿了個大便宜。他說這些愚蠢的鄉巴佬不知道這架鋼琴起碼值售價的兩倍。有天晚上,德懷特坐在鋼琴前,想要施展一下才華,可彈了幾組糟糕的和絃之後,他猛然蓋上了琴板,宣佈這架鋼琴音調不準。自那以後,他再也沒有碰過這架鋼琴。有時候,珀爾會笨拙地彈彈《筷子》,除此之外,沒人再用過這架鋼琴,它變成了一件普普通通的傢俱。在滿室白漆中,黑色的鋼琴顯得格外亮眼。它佔據了人的整個視線。
我也認為這鋼琴看起來不太和諧。
我們開始給它塗白漆。我們用的是細刷子,這樣就不會刷得太粗糙。我們給鋼琴的椅子、底座以及底座與琴鍵座之間飾有凹槽紋的柱子上刷了白漆。我們給雕刻的渦卷形裝飾塗了白漆。我們給琴鍵座上方的精美鑲嵌畫刷了白漆,畫裡本來是一個扎著辮子的金髮女孩,她從山牆上的窗戶裡探出身子,聽樹枝上的紅雀歌唱。我們給烏黑髮亮的櫃子刷了白漆。我們甚至給腳踏板也刷了白漆。最後,德懷特覺得古典的象牙黃和嶄新的白漆很不搭,因此我們特別仔細地給琴鍵也刷了白漆,當然了,黑色的琴鍵就不必刷了。
我和另外兩個男孩站在路上,報童包沉甸甸的,還有好多報紙沒送,這時候,我看到他帶著小狗佩珀走過來了。我們仨開始嘲弄他。他叫亞瑟·蓋爾,是六年級的男孩裡最不酷的一個,或許還是整個營地中最遜的。亞瑟是個「娘娘腔」。據說在他很小的時候,母親就給他穿女孩兒的衣服,才害他變得這麼娘娘腔。他像女孩兒一樣走路,像女孩兒一樣奔跑,像女孩兒一樣扔東西。我父親也叫亞瑟,所以我覺得這名字還好,但蓋爾這個姓氏聽上去就娘裡娘氣的。他很聰明。他把自己那俏皮而機智的聲音運用得恰到好處,顯得自己很聰明。每次和他交流之後,我也會變得更聰明一些。
亞瑟開始對我不耐煩了。他似乎想要一些東西。有時候我注意到他滿懷期待地看著我,好像在等我跟他坦白。我的確對他有所隱瞞。從小到大,我幾乎一眼就能認出那些想和我做朋友的人,他們也能認出我。亞瑟就是其中之一。我喜歡他。我喜歡他尖酸刻薄又不失風趣、鬼話連篇,我根本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但我不敢輕易和他建立友誼,因為我擔心自己會為此付出代價。
亞瑟朝我們走過來,淡然一笑。他肯定知道我們在議論他。他停下了腳步,對我說:「你媽媽沒教你小便後要洗手嗎?」
我的手不怎麼發黃了,事實上,幾乎看不出有什麼異樣。我已經好幾周沒碰過栗子了,早就剝完了。
正值春季。地上都是蓬鬆的積雪,天氣最暖和的時候,如果你仔細聆聽,就會聽到微弱的水蒸發的聲音,不停地噝噝作響,幾乎和下小雨的聲音一樣。樹木在濛濛薄霧中發出新芽。熊開始出現在上邊的山坡處,待在閃閃發亮的花崗岩面上,曬著太陽,借石頭的熱氣取暖;午餐時間,人們走到臺階上,仰起臉,慈愛地望著它們。我又和母親團聚了。栗子也全都剝完皮,放在閣樓上風乾了。這種時候,我何必沒事找事呢?
我本來不打算跟他一般見識的。但我不喜歡被嘲笑,也不喜歡別人對我的手說三道四。亞瑟還說了其他類似的風涼話。他體形比我大,尤其是肚子,但我覺得那不過就是一堆脂肪。我肯定能夠擊倒他,絕對沒問題。是他先挑釁我的,旁邊還有目擊者,可以把這事兒傳開來。是時候讓他嚐嚐我的厲害了。
我開始反攻,叫了他一聲死胖子。
亞瑟還是對我微笑著。「不好意思,」他說,「不知道有沒有人說過你看上去就像一堆嘔吐物?」
我們就這樣鬥起嘴來,然後我叫他娘娘腔。
他臉上的笑容消失了。那一刻,我突然想到,儘管大傢俬底下都叫亞瑟娘娘腔,但我還從未聽過有人當他面這麼說。一聽到這個詞,他整個人都不對勁了,面紅耳赤,我意識到其中必有緣由。過去一定發生過什麼大事,但是我不知情。
他一揮拳,就重重地打在我的耳朵上。我的腦袋一下子炸開了,沙沙地響個不停,彷彿有人在我耳邊揉紙團一樣。這種狀況後來持續了好幾天。他再次揮拳時,我轉過身,結果後腦勺中了一擊。他揮拳時就像棒球手從體側投球,雖然用的是手腕,但不知怎的他把全身力氣都使上了。這次他把我打得跪倒在地。他往後退了幾步,又踢我的肚子。我包裡的報紙幫我擋了這一腳,令我驚愕的是,他居然會真的踢我。看來他是不打贏不罷休了。
他的小狗衝著我的臉汪汪大叫。
我爬起來時,亞瑟又朝我猛衝過來,揮舞著手臂,拳頭像雨點般落在我肩上。他差點又把我擊倒了,但我往他眼睛上打了一拳,這把我們倆都嚇了一跳。他停下來,大吼一聲。他那隻眼睜不開了,滿臉通紅,涕泗橫流。我看他眼睛都成這樣了,不免擔心起來。我想要到此為止,但他不想。他又朝我衝過來。我用手箍住他,抱著他,讓他的手臂無法動彈。我們像喝醉的舞者一樣,在馬路上跌跌撞撞,他突然勾住了我的腿,把我絆倒,我們就從山上滾了下去,沿著長長的泥堤,用膝蓋亂踢亂蹬,高聲尖叫,胡言亂語。他已經瘋了,我能看出來,但我別無他法,只能跟著一起瘋。
我們滾著滾著,滾到了堤岸底端的泥潭裡。我們互相摁著對方,一會兒他在上,一會兒我在上。之前我站著時,還可以拿報童包當鎧甲,可現在包上全是泥巴,勒著我的肩膀。我沒辦法好好給他一拳。我只能緊緊地抓住他,不讓他打到我。他拼命掙扎著,突然倒在我身上。他氣喘吁吁的。他太重了,壓得我無法動彈。我積蓄力量,使勁把他摔開。這一下我真的筋疲力盡了。我們緊挨著躺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佩珀咬著我的褲腿往外拽,低聲吼叫著。
亞瑟動彈了一下。他站了起來,從堤岸往上走。我跟在他後面,以為這事兒就到此結束了,沒想到走到坡頂時,他突然轉身說:「收回你的話。」
另外兩個男孩都看著我呢。我搖了搖頭。
亞瑟推了我一把,我又開始往下滑。
「收回你的話。」他大吼道。
佩珀跟著我往下滑,汪汪亂叫,撲過來咬我。從我和亞瑟打架開始,佩珀就一直攻擊我,哪怕只是叫著和在我周圍蹦來跳去,這成了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連只小狗都跟我作對,真是令人沮喪。我喜歡小狗。比起人來,我更喜歡小狗,我希望它們也能喜歡我。
我重新往上走,佩珀緊隨其後。
「收回你的話。」亞瑟說。
「好吧。」我說。
「說出來。」
「好的。我收回之前的話。」
「不。你得說,‘你不是娘娘腔’。」
我抬頭看著他和另外兩個男孩。他們幸災樂禍又一臉鄙夷地看著我,但亞瑟的表情卻不是這樣。相反,他十分認真誠懇,我實在無法拒絕他的要求。於是我說道:「你不是娘娘腔。」
他叫上佩珀,轉身離開了。當我走回坡頂時,看到他正往家的方向走。另外兩個男孩躁動不已,興奮地比畫著想象中的打架招式。他們想談論這場打鬥,但我對此意興闌珊。我的衣服上沾滿了泥。我揹著髒兮兮的報童包,裡面的報紙全毀了。我的耳朵很疼。
我步履沉重地走回家。
珀爾正坐在臺階上吃東西。我走過來時,她上上下下地打量著我。「你完蛋了。」她說。
母親讓我在雜物間脫掉衣服,洗個澡。隨後,她又帶我到廚房坐下,在我身上的劃痕處塗了碘酒,可能是我滾下山路的時候擦傷的。她努力表現得很嚴肅。我知道她沒有生氣,但也曉得如果我不裝出一副懺悔的樣子,她就會真的生氣,因此我垂下頭,向她保證,下次打架之前,我一定會三思而後行,不輕易動手。「你最好告訴爸爸。」珀爾對我母親說。
母親疲憊地點了點頭。「你可以告訴他。」她說。
她和德懷特處得不好。兩天前他們剛從溫哥華度完蜜月回來,從那個夜晚起,他倆關係就一直很僵,沉默不語,表情嚴肅;他們把行李箱拿進房子,穿過大廳,再走進德懷特的房間,整個過程中,他們連看都不看對方一眼。那天,德懷特喝酒喝到很晚,後來在沙發上睡著了。他經常這樣,有時候連續三四個晚上徹夜喝酒,週六和週日喝得特別猛。週末兩天,我一般都是全家起得最早的,因為那兩天報紙到得特別早。我起來的時候,總能看見德懷特在沙發上睡覺,電視刺刺作響,閃著訊號測試圖。
在最初的幾周裡,母親非常沮喪。她睡得很晚,以前她從不那樣熬夜,當我回家吃午飯時,有時候還會看到她穿著浴袍,坐在餐桌旁,恍惚地盯著屋內那條純白明亮的過道。我從未見過母親認輸,我也從不覺得她可能會認輸,可現在看她有點要放棄的意思,我陷入了沉思。有那麼一會兒,我意識到自己生命中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有可能消逝,就這樣從另一個人的希望和意志中一天天被抽離出來。不過後來母親又振作了起來,我也就不再想這個問題了。
她沒有認輸。相反,她相信自己依然可以在奇努克創造新生活。她申請了購槍許可證,並說服步槍俱樂部的負責人接納她為會員。她在單身漢營地餐廳裡兼職做服務員。她在房子裡種滿了植物,把珀爾當成自己的女兒,還執意要我們像真正的家人一樣共度美好時光。
我們也照做了。但這注定要失敗,因為我們所要模仿的家庭並不存在;現實中,像我們這種麻煩多多的家庭永遠不可能共度美好時光。
德懷特認為大部分麻煩都是我造成的。我的確惹了不少麻煩。我總讓家人操心,甚至好心辦壞事。每次我把事情搞砸,都會讓家人爭吵不斷,這次我跟亞瑟·蓋爾打架,家裡免不了又要大鬧一場。
五點鐘,門外響起了汽笛聲,珀爾走出去等著德懷特。
他直奔我的房間。當我身後的門開啟時,我正盯著書桌上的作業,準備表現得若無其事。我轉過身,就這樣看著他。他咧嘴一笑。他走進房間,坐在斯基珀的床上。他仍齜牙笑著問:「誰贏了?」
他讓我一遍遍地複述整個故事。每聽一次,他都會大笑著拍打自己的大腿。一開始,我不情不願地承認可能是因為我管亞瑟叫娘娘腔才引發了這場搏鬥;後來,看到德懷特津津有味的樣子,我就仔細回憶了一下,當時自己說的其實是「又肥又胖的娘娘腔」。我告訴他我把亞瑟打倒了,還形容了他那青腫的眼眶。我讓德懷特以為那天我把亞瑟狠狠地教訓了一頓。
「你真的把他眼眶打青了?」德懷特問。
「好吧,還沒到瘀青的地步。」
「那有沒有打腫呢?」
我點了點頭。
「那就是給他揍成烏眼青了,」他說,「妥妥的。」
我避開最關鍵的那個問題,絕口不提誰是最後的贏家。我只是透露,我的小勝利並沒有終結這場打鬥,因為亞瑟又趁我不注意,打了我耳朵。
「那就是你不對了,」德懷特告訴我,「你肯定是放鬆警惕了。要不然不可能被偷襲的。」他開始在房間裡踱起步來。「我可以教你一些招數,保證把小蓋爾勳爵揍得眼冒金星。」
那天吃晚飯的時候,德懷特讓我向斯基珀和諾瑪複述這個故事,接著他又講了他自己的故事。「當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他說,「坐我後邊的那個小孩天天聒噪得很。我管這叫‘話癆’。是這樣,有一次他話實在太多了,我就讓他閉嘴。哦,是嗎?他說。誰讓我這麼做的?我讓你這麼做的,我告訴他。哦,是嗎?他說。你們這夥人一共有幾個?就三個,我說。在下、鄙人和我。」
「就這樣,那天放學後,他和他朋友在馬路對面等著,我一走出大樓,他就朝我喊了些什麼。我猜他以為我會直接回家,就當這事兒過去了。但你聽我說。對付這種人,必須給他們點顏色瞧瞧,必須讓他們吃點苦頭。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學乖。否則,他們就會騎到你頭上去。相信我,我是過來人。
「那天外面真的很冷,冷得不得了。到處都是凍成塊的馬糞——我們管這叫馬糞蛋。我就撿起一個馬糞蛋,去找這傢伙,但我沒有表現得兇悍。知道嗎?不要表現得兇悍。要裝出一副‘噢天哪,我好害怕,請不要傷害我’差不多的樣子。」德懷特低垂肩膀,縮著下巴,挑眉假笑著。
「我就這麼走到他身邊,像膽小鬼一樣低聲說:‘不好意思,請問有什麼事嗎?’當然,他又開始那一套了,嘮嘮叨叨的,他張嘴的時候,我就把這個馬糞蛋塞了進去!你真應該看看當時他臉上的表情。然後我擊中這傢伙的肚子,他就倒下了。我騎在他身上,捂住他的嘴,直到馬糞蛋開始融化,我才站起來,讓他自己在那兒待著。後來我為此被大罵一頓,但那又如何呢?」
晚飯後,德懷特帶我去了雜物間,給我秀了一些動作。他教我站著的時候如何來回倒換腳,進行自我防禦。他向我展示如何用肩膀撞對方,不放鬆警惕,避免讓別人乘虛而入。他還告訴我如何偷襲別人。「正常情況下我不該做這種事,」德懷特說,「不過如果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對手可能會暗襲,我就得搶佔先機。」招式還有很多,但德懷特只教了我兩個最有用的技巧,以免搞混。
「這不難,真的不難。你只需走到對手旁邊,裝出很友善甚至有點恐懼的樣子,再突然踢他的下體。這是第一種技巧。第二種技巧與第一種區別不大,就只是把踢他的下體換成擊中他的氣管。」在德懷特看來,第二種技巧能很好地對付高個子。我們把兩套動作都練了練。德懷特讓我若無其事地靠近他,先說「嗨」,再踢腿或者揮拳。一開始,我擔心他是故意要藉此機會把我揍一頓——他肯定會說這是為了讓訓練更逼真些。但他沒有。他只是輕輕地握住我的拳頭或抓住我的腳,再把我放開,指出哪裡需要更正,讓我再試一次。他速度很快,力氣又很大,喜歡看著我慢慢領悟打架的竅門。
我們把地板踩得嘎吱作響,臉上汗津津的,一直練到我把動作記得滾瓜爛熟。然後我們就回到了廚房。德懷特喝了酒,教我對付亞瑟的小竅門,比如要如何等待時機成熟,確保只有我們兩人在場,不要事先給他警告,等等。我能看出他把這些都當作我的權利和義務了。「要等待時機。」他告訴我。
那天晚上,有些客戶打電話來抱怨說他們沒收到報紙。德懷特接起電話,解釋說這些報紙在一場搏鬥中毀掉了,還補充道,他兒子傑克讓這個叫蓋爾的小鬼掛了彩。
我的確讓他掛彩了。亞瑟的瘀青一開始並不明顯,但慢慢變得嚴重起來,由黃色轉成了紫色,最後變成烏青。他有時候死死地盯著我,彷彿知道我和別人談論上次打架的事時沒說實話。但他沒有重啟戰火。我們都躲著對方。放暑假的時候,我們幾乎都沒碰過面,只有在棒球比賽和童子軍會議上,才會在一堆男孩中看見對方。
然而,有一天下午,我正在送報紙,看見亞瑟在大路上朝我這個方向走來。這裡離上次打架的地方不遠。周圍一個人也沒有。我繼續往前走,他也往前走,佩珀在他後面邁著小碎步。我們靠得越來越近,我太緊張了,腦子沒法正常思考,只是突然想到說不定亞瑟也受到他人指點,在等待時機,準備偷襲我呢。不管怎樣,我按捺得也太久了,如果德懷特在場,肯定要不耐煩。
當我們近到觸手可及時,亞瑟停下來說道:「嗨。」
「嗨。」我說。
我們就站在那兒,看著對方。然後他低頭望著佩珀。「你想摸摸我的狗嗎?」他問。
「當然。」我單膝跪下,伸出了手。佩珀嗅了一下。
「它會說話。」亞瑟說。
「是哦,」我說,「我差點就信了你的鬼話。」
「嘿,佩珀,」他說,「樹上有什麼?」
它叫了兩聲。
「樹皮!」亞瑟說,「對的,佩珀。很好,佩珀,這個世界待你怎麼樣呀?」
它抬頭看著他。
「這個世界待你怎麼樣呀,佩珀?」
它再次叫起來。
「粗暴!寶貝真棒!」
這笑話很蠢,但我還是沒憋住笑。我撫摩著毛茸茸的佩珀,它輕聲哼哼著,熱切地望著我,完全不記得自己之前咬過我。
斯基珀那輛車是1949年產的福特,是德懷特從馬布林芒特的一個鄉巴佬那裡買來的。這是為了方便斯基珀帶女孩出去打獵釣魚,不必借用德懷特的汽車,但沒想到斯基珀將這輛福特放到營地邊緣的鐵皮波紋棚子裡,開始將其肢解。我搬到奇努克住時,車已經支離破碎一年多了,六個月後,當斯基珀從康克立中學畢業時,那裡還是一堆零件。
斯基珀畢業後並沒有馬上離開奇努克,而是在電力公司找了份兼職,並且繼續住在家裡,這樣他就可以把所有錢都投在這輛車上了。有些晚上,我去客戶那邊收取訂報費時,會順路去看看這車。在家裡,斯基珀幾乎把我當透明人,但在棚子裡,他會變得熱情好客起來。他會關掉當時正在用的電動工具,將護目鏡推到額頭上。他拿可樂給我喝,向我介紹汽車的各種零件,還展示了他的組裝計劃。我點點頭,彷彿真的聽懂了,彷彿真的相信有一天這堆玩意兒他能靠自己組裝好。
斯基珀本該在9月就到華盛頓大學上課,但他沒有表現出任何要走的意思。德懷特開始數落他。他想知道斯基珀準備住在哪裡,去哪裡找錢來付學費。他想知道斯基珀都做了什麼計劃。斯基珀說他已經搞定了一切。
德懷特還是不肯罷休,斯基珀就禮節性地笑了笑,很無所謂的樣子,繼續幹他自己想幹的事。後來,夏天快過去的時候,汽車開始像斯基珀說的那樣變得完整起來。那天晚上,他和朋友們在安裝改造後的發動機,我也在棚子裡看著。斯基珀新裝了個賽車化油器,加大了氣缸,提升車子動力,還給它鍍上鉻。這輛車挺漂亮。斯基珀讓他的朋友們用滑輪組把發動機放進去,不到一小時,車就隆隆啟動了。
車身看起來完全無法修復。外殼凹陷,毫無光澤,由於斯基珀摘掉了一些裝飾件,車上變得坑坑窪窪的。他把洞補上,用玻璃纖維填充凹處,塗上一層底漆,塗抹平整後,再塗上十六層太妃糖蘋果色紅漆。每塗完一層,他都要細細打磨,再開始塗下一層。他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等到完工之日,車身已經變成了深紅色,油光發亮,就像色澤濃厚的紅冰。車身線條流暢,乾乾淨淨,事實證明,他把那些裝飾件摘下來是對的。
上完漆後,斯基珀給車裝上了嶄新的白壁輪胎,套著如鏡面般閃光的鉻合金輪轂蓋,不是當時流行的那種帶把手的輪轂蓋。在兩側車門底下,他掛上了雷克鉻合金排氣管,排氣管的末端略微彎曲,好像是為了排煙時不那麼顯眼。他在車前裝了個重新鍍鉻的保險槓,在車後裝了大陸式箱體——後保險槓特別長,附帶記憶體備胎的後備廂。
車整潔得跟從沒開過似的。唯一還需要整修的就是內部了。斯基珀告訴我,他手頭剩的錢只夠把汽車開到蒂華納,在那兒給座椅裝上軟墊。他要裝白色的皮墊,嚴絲合縫,光滑平整,印製花紋。
我問他是否可以帶我一起去,他說考慮考慮。
我以為他是認真的。我以為他真的會考慮帶我一起去,我想不出有什麼不帶我去的理由,所以我認為他不會拒絕我,可以說是十拿九穩了。我彷彿真的看見自己坐在斯基珀旁邊的副駕駛位上,我們倆開著這輛漂漂亮亮的紅色汽車,風馳電掣,一路探險,拯救他人於水深火熱之中。他們會希望我們留下來,但我們永不止步,他們望著我們在高速公路上漸漸遠去,車後揚起了塵土。在我看來,墨西哥是個貧瘠的地方,默默無聞的小號手在不顯眼的街頭遊走,那裡很遙遠,開過去得花很長時間。
我告訴亞瑟我要走了。我還把這訊息告訴了其他幾個孩子,以及一些訂報客戶。有一天,我們正吃著晚飯,德懷特說:「嘿,先生,聽說你要去墨西哥了,這是怎麼回事呀?」他看著我。
珀爾說:「如果他去了,我也要去。」
母親笑了:「墨西哥!誰說要去墨西哥?」
「他說的。」德懷特答道。
「傑克,是真的嗎?」母親問,「你跟別人說你要去墨西哥了?」
「斯基珀說我可以去。」我告訴她。
「哈?」斯基珀叫道,「我說過嗎?」
我看著他,這麼多天來,我第一次意識到他並沒有明確同意要帶我去墨西哥。「你說你會考慮考慮的。」我對他說。
「沒開玩笑吧?我真的說過嗎?」
我點點頭。
「對不住,兄弟,」他說,「實在沒辦法帶你去。」他肯定發現了這些話對我衝擊很大,便趕緊解釋,說他的朋友雷打算跟他一起出門。為了省錢,他們得在車上睡覺,這意味著車上容不下第三個人了。
「這是具有爭議性的。」德懷特說。這是他喜歡重述的話之一,擲地有聲,類似的還有「這是具有學術性的」。
「下次再帶你去吧。」斯基珀說。
珀爾讓他帶頂草帽回來送給她。
「我想要響板。」諾瑪說。她扭動肩膀,唱起了《蟑螂》,直到德懷特叫她安靜下來。
斯基珀和我一起住在這棟房子裡最小的房間。我們倆用同一張書桌、同一個梳妝檯、同一個櫥櫃。我們的床只相距30釐米。不過,直到斯基珀出發去墨西哥了,我才意識到這地方有多逼仄。他之前佔的大地盤現在空蕩蕩的,總在提醒著我他已經離開了,這又不免讓我想到,他和他的朋友雷正在路上賓士,像鳥兒一樣自由。這麼想的時候,我就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被困在這小地方了。我認為斯基珀應該帶我去,而不是帶雷去。先來後到嘛,是我先問他的,而且說到底,我還是他弟弟呢。這對我而言挺重要的,但我發現這對他來說毫無意義。我和這個哥哥並不總是相處融洽,四年來我們甚至都很少見面,但我仍然很想念他,並開始想象他會對我多麼多麼好。
我也想念我的父親。母親從來沒有向我抱怨過他,但德懷特有時候會諷刺這位沃巴克斯老爸,這位高高在上的勳爵。他想要詆譭我父親,說他富得流油,卻住得那麼遠,跟我毫無往來。但是,所有這些特質,就連最後一種——或者說尤其是最後一種——卻讓父親變得更加有魅力了。他總是缺席,我也就永遠無法發現他的缺點。我可以把他塑造成我想看到的那種形象。我可以賦予他各種優秀的品質,並想出很好的理由——甚至是浪漫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他一點都不關心我,為什麼他從未寫信給我,為什麼他似乎忘記了我的存在。在我還懵懵懂懂時,我替他找了各種藉口。後來,當我變得更加成熟時,我決定不再去想是他將我遺棄了。我去越南的時候,順道拜訪了他,返程時又跟他見了一次面,就這樣跟他成了朋友。他不是什麼大壞蛋——他也有自己的苦衷。說到底,只有愛哭鬼才會整天抱怨父母。
這種思維方式相當奏效,直到我的第一個孩子出生。他比預產期早了三週出生,當時我不在家。我剛到醫院嬰兒室時,一位護士正要從他身上採血樣。她找不到靜脈在哪裡。她不停地刺他,每一針都好像紮在我自己身上。我越來越不耐煩,她也就更加手忙腳亂,另一位護士不得不過來接手。等我終於能抱著他時,我感覺自己好像剛從狼群中把他救出來一樣,我的內心開始變得柔軟,比以往更強烈地體會到活著的感覺。但與此同時,我感覺到了一層陰影,略微心寒。我有點不安,我假裝什麼也沒發生。直到那天晚上,我又體會到了這種尖銳的感覺,差點哭出聲,我才反應過來這與我父親有關,他已經過世十年了。好幾天來我都處於分裂的狀態,一邊是被這種悲憤交加的情緒左右著,主要是感到憤怒,另一邊則為兒子的出生和自我的重生感到高興。
但該來的還是會來。小時候,我總覺得父親是完美的。他只存在於我的夢裡和回憶中。記得有一次,我去康涅狄格州拜訪父親和繼母,坐在那座漂亮老房子的廚房裡,看著他把一整盒武器都擺到桌上。那些都是致命的非法重武器。繼母正在訓他。她想知道他打算拿這些東西來幹什麼。他把一堆櫻桃炸彈推給我,說道:「炸了它們,親愛的,炸了它們。」
自從見證斯基珀成功地對福特進行了改裝,我就開始對汽車產生強烈的探索欲。我送報紙時,會想著怎麼拆解我看到的那些汽車,把它以更有趣的方式重新進行組裝,比如降低整個車身、加裝百葉窗、降低車身前部、降低車頂和底板。我閱讀報紙上的二手車廣告,比較了我現在賺的工資與這些車的價格之間的差距。我想象著自己擁有汽車,直接開了就走。
有一天,送完報紙後,我將報童包折起來收好,走過通往營地外邊的橋,豎起拇指求搭便車,我就這麼等啊等,終於有輛車停住了。我不認識這個人——他是大壩上游的建築工人。我坐上車,他問我要去哪兒。他補充說:「最遠只能到西雅圖。剩下的路你得自己走著去。」
西雅圖。如果我願意,我可以一直坐到西雅圖。我說我要去康克立,這在當時看來已經夠遠了,可剛到馬布林芒特的時候,我就害怕起來,請求司機讓我下車。過了一會兒,我又搭上另一輛便車回到了奇努克。這是我第一次搭便車。暑假的時候,我沿著山谷越走越遠,搭別人的車到過康克立、伯德斯埃、範霍恩和塞德羅伍利,有一次,就在開學之前,我一直坐到了弗農山。我會在這些城鎮的街道上閒逛幾分鐘,期待能發生點什麼事,沒有的話,我就會回到馬路上去搭便車。等到德懷特和母親下班的時候,我就已經到家了。從沒有人發現我溜這麼遠。我偶爾會和亞瑟一起去,但大多數時候我都是一個人。獨自一人的話,我可以更肆無忌憚地撒謊,能遇到更多的機會。我想著有一天,某個人會停下來對我說:「最遠可以載你到康涅狄格州的惠爾通……」
斯基珀只離開了短短幾周。他回到家裡,打點行囊,第二天早上又不見人影了。在那之後,我很少見到他,只有在他回家過感恩節和聖誕節或者我們去西雅圖看他的時候,才會偶爾碰上一面。他跟幾個男的在小公寓裡同住了幾年,然後就結了婚,在電力公司新找了份工作。婚禮前的那個晚上,我和他圍坐在一起。他哽咽了,我這輩子只見他哭過兩次。這一次,他悲情難抑,不是因為想到自己從此失去了自由,而是因為新買的高保真音響所播放的那首歌曲——金斯敦三重奏樂隊的《大沼澤地》。故事中,為爭奪一個女人,那個男人在搏鬥中把情敵殺死了。看到自己的所作所為,他便走到林間空地。
哪裡可供人藏身,永遠不被發現,
也不必懼怕狂吠的獵犬,
但他最好一路向前,不要停下,
因為如果蚊子沒有圍攻他,鱷魚也會吃掉他。
那個男人不知道的是——當然他永遠也不會知道了——陪審團裁定他自衛無罪。這個意外結局其實在上一小節中就有所暗示,每次唱到這裡時,斯基珀都會垂下眼睛,悲傷地搖著頭。
我看到他另一次哽咽,是他從墨西哥回來的時候,我們當時正在吃晚飯。外面響起了引擎聲,毫無疑問是斯基珀回來了,珀爾、諾瑪和我都跳了起來,跑到門外去。德懷特和母親很快跟了出來。房子另一側的那戶家庭走到外面,其他一些鄰居也走了出來,他們看到汽車,都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輛車看上去好像經過了噴砂處理。油漆表面坑坑窪窪,失去了光澤。輪轂蓋、保險槓以及雷克排氣管上的油漆也都脫落了,甚至開始生鏽。看上去很慘的樣子。
斯基珀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事。裝潢完汽車後,他與雷一起奔赴恩塞納達,返程途中,他們遇到了沙塵暴。風沙太大了,能見範圍不超過0.6米。他們不得不在路邊停下,等著沙塵暴停止,一天中最好的時光就這樣過去了。沙子把發動機搞得又髒又破——回家的路上,斯基珀就一直在修修補補。他開玩笑似的講著整個過程,但其實他就快哭出來了。他一直剋制著自己的情緒,可能是為了在雷面前裝得若無其事,但一回到家看到家人,他就卸下了盔甲。他沒有哭出聲,但已經有些哽咽了。
在斯基珀複述故事的時候,我繞著汽車轉圈,看看整輛車損壞得有多嚴重。我開啟了駕駛室的車門,把頭伸進裡面看。車裡鋪了白色地毯。座椅、側面板、車頂和儀表盤上都包著白色皮革。光照到車裡,它們看起來就像奶油一樣甜膩。我坐到駕駛位,關上了門。我嗅著皮革散發出的氣味。我用手指撫摩著座椅,接著把一隻手放到了方向盤上,另一隻手則靠著變速桿。輕輕地,這樣就沒人能聽到我的動靜,我模仿發動機的聲音,手動換擋,透過覆滿沙塵的擋風玻璃望著路旁樹木的模糊輪廓。如果不是因為裝得太誇張,我差點就相信自己是真的在開車了。
我不斷長高,鞋子很快就穿不下了,僅在七年級我就換了兩雙鞋子。德懷特大為光火。他覺得我是故意長這麼快的。他遲遲不肯給我買第三雙鞋,直到我實在沒法走路了,他才同意帶我去買,還強調這次不會再給我買運動鞋了。要等到我不再長高了,腳的大小固定了,他才願意和我商量買運動鞋的事兒。我想用自己送報紙存下的工資來買運動鞋,但德懷特拒絕去銀行把這些錢取出來。
要不是因為要打籃球,我也不會對運動鞋這麼在意。奇努克初等學校裡,男孩數量很少,參賽人數遠遠不夠,這意味著我必須參加絕大多數體育比賽,並穿上時髦的比賽服——紅色緞面,帶有白色條紋。我猜,如果配上棕色休閒鞋,這套賽服就會遜色不少,事實證明我是對的。
我們都是在晚上打比賽的。沒人在家時,母親通常會開車送我去,但如果她很忙,諾瑪就會讓鮑比·克羅開車載我去。當然了,諾瑪也跟著一起去。這是他們偷偷約會的方式之一。在路上,鮑比跟我說了關於傳球、射門、假動作等一些技巧。鮑比說話時,我就坐在副駕駛位上,很懂行似的點點頭。鮑比曾在康克立中學打過橄欖球。他是校隊的四分衛,也是隊裡個子最小但最厲害的球員,他比其他球員強太多了,在場上簡直無人能敵。這種鶴立雞群,讓他顯得既帥氣又悲壯,因為你知道,他所使出的任何奇招,隊友都接不上。他悄悄地把球傳給中衛,可中衛是個「黃油手」,他來了個精準的長傳球,結果後衛也沒接住。不過,鮑比真正出神入化的是突破散開防守區的帶球:急速衝刺,突然停止,從側面繞過去,用腳跟轉個身,像女孩兒似的扭動臀部,甩開窮追不捨的彪形大漢,靈活地穿來穿去,像一條鱒魚在巨石遍佈的溪流中游動。
鮑比骨架小,身材修長。他既不喝酒,也不抽菸。他像他的混血母親那樣臉窄窄的,還遺傳了他內茲珀塞族血統的父親的黑色眼睛和皮膚,據諾瑪說,他父親是約瑟夫酋長的直系後裔。鮑比沒在康克立中學打過籃球,但我聽取了他的建議,絞盡腦汁記住各種技巧,這樣就能更好地打比賽。鮑比說話聲音很輕,因而顯得隱秘,甚至有點鬼鬼祟祟。
第一場比賽對陣範霍恩球隊,當時我穿著休閒鞋。鮑比和諾瑪在校門口把我放下,便駕車離開了。來的路上,他們倆就悶悶不樂,都快吵起來了。再過幾個月,他們就要畢業了,可兩人對未來的規劃並不一致。
剛開始進行上籃熱身訓練,我就知道自己完犢子了。這鞋子是德懷特買來給我搭配學校制服和童子軍制服的,鞋身重,鞋頭方。我跑起來的時候,鞋子發出重重的踩踏聲,光滑的新鞋底踩在清漆地板上,就好像在滑冰一樣。比賽還沒開始呢,我就摔倒了兩次。開場跳球的時候,對方學校那群孩子早就開始嘲笑我了。我都不想上場了,但那天晚上我們隊總共才五個人,我絕對不能臨陣脫逃。我在球場上來回亂跑,鞋子重重地踏在地板上。有時候球會傳到我手裡。我運了一兩次,又扔給另一個穿紅衣服的隊友。看到別人都跳起來時,我也跟著跳。我在場上跑來跑去的。如果猛地停下來,我就會摔倒。
館內人聲鼎沸,但我特別清楚地聽到一個女人的叫聲,可以說是全場最尖銳的。就像那種瘋狂的配景笑聲。一旦注意到了,這聲音就總是縈繞在耳邊。我心灰意懶,動作甚至變得更笨拙了。只要我一滑倒或摔跤,她的聲音就會變得更尖更響,後來有好長一段時間,她就沒停下來過,聲音變得沙啞,都快喘不過來氣了,絲毫不像在笑。我並不是唯一一個注意到這聲音的人。體育館裡慢慢安靜下來。最後,館內只剩下她的聲音在迴盪著。她還在不停尖叫著。教練喊了暫停,我們就到場邊擦擦汗,喝點水。看臺上的觀眾騷動起來,都抬頭望著她。她就站在看臺最頂排,我以前從未見過這個女人,她膀大腰圓,戴著捲髮夾,穿著緊身褲。她用手捂著臉,還在吼叫著,肩膀也跟著一抽一抽的。一個矮矮胖胖的男人臉頰漲得通紅,雙目低垂,正拉著她的手肘往外走。他們從最後一排走出來,下了臺階,穿過體育館比賽場地,邁向出口,通過那女人的手指,仍然看到她在不由自主地吼叫著。
比賽繼續進行,卻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現在人群安靜了,場上幾乎聽不到一點聲音。當對方球員搶到球時,只有零零星星的幾聲禮節性的加油;當他們進球時,也幾乎沒有掌聲。整個體育館的目光都聚焦到了我身上。我歇了歇,找到節奏,慢慢融入比賽。我仍然沒法控制自己的腳,但當我摔倒時,再也沒人發出嘲笑聲了。現在觀眾都站在我這邊,對方球隊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打球時畢恭畢敬,彷彿欠了我們什麼似的。我開始想象我在觀眾臺上看自己打比賽,我意識到自己是多麼高貴,多麼勇敢,感情也受到了觸動。我摔了一跤,稍微扭到了膝關節,我順勢裝出跛腳的樣子,贏得了大家的同情,但又不至於讓裁判員叫停比賽。我在場上一瘸一拐的,對方球員也放慢了腳步,表明他們不願乘人之危。
他們大獲全勝。當蜂鳴器響起時,他們的教練衝上球場,帶著球員朝我們歡呼三聲。
諾瑪和鮑比遲到了。他們開車進來接我時,停車場幾乎空無一人。
「哪個隊贏了?」諾瑪問。她為我開啟門,往前傾了傾身子,我擠進車裡,坐到後座上。
「他們贏了。」
「下次再來。」鮑比說。
諾瑪關上車門,又坐回鮑比旁邊。他們互相看著對方。他掛擋啟動汽車,開始慢慢開出停車場。車內又悶又熱。諾瑪舒展身體,擺弄著收音機,玩著鮑比脖子上的頭髮。她叫他鮑鮑,這是她對他的愛稱,還說些話逗他笑。她聲音很低,動作也慢悠悠的。我看著他們。車開動後,我就一直看著他們。我很警覺,疑神疑鬼,卻不知道自己在懷疑什麼。然後我突然一下就明白了。並不是思考出來的,而是生理反應提醒了我。我以前從未真正想過,他們單獨相處時都做些什麼。我知道他們鬼混在一起,但我以為他們就只是普通朋友。她對我是絕不可能這麼親密的。
後座一片黑暗,我身體僵直,安安靜靜地坐著,想象著自己痛揍諾瑪,抽她耳光,辱罵她。我帶走了本要送給她的藍色敞篷車、皮草和時髦衣服。我把她趕出了豪宅。
可是我又讓她回來了。我別無選擇。後來,每次聽到雷·查爾斯唱《我無法停止愛你》時,我都不得不停下來,悲傷一會兒。
母親加入步槍俱樂部時,還召集了其他幾位家庭婦女,日子一天天過去,更多的夫婦加入其中。俱樂部裡原本都是些愛喝啤酒的懶漢,只喜歡對著罐子射擊,但現在不同了。一些新會員射擊起來非常認真,當別的俱樂部開始抹黑這個俱樂部時,老會員們要麼變得認真起來,要麼就退出俱樂部。
母親在射擊比賽中表現不錯。她喜歡當贏家。獲勝之後,她興高采烈的。她的射擊服上滿是徽章和綬帶,但德懷特的外套上卻啥也沒有,因為他總是敗北。他聲稱自己買的雷明頓狙擊步槍平衡性太差。他又買了一把,可那把也不好使,於是他又買了第三把。他依舊打偏,但這並非練得太少的緣故。他每週都會花兩三個晚上在俱樂部練習,還把我們家長長的走廊當作空發練習場地。他將靶子固定在一端門上,然後從另一端瞄準,手臂跨進槍揹帶裡,臉頰靠在槍柄旁。吸氣,呼氣,開槍。吸氣,呼氣,開槍。當我送完報紙回家時,老是發現德懷特舉著新槍管對著我,他這樣做違背了武器使用法規,就算槍裡頭沒子彈也不能這樣對著人呀,真是令人髮指,在我走出射程範圍之前,他絲毫沒有要把槍放下的意思。
當俱樂部在其他小鎮舉行比賽時,德懷特還會帶上我和珀爾一起去。這些比賽的結果都是一樣的:母親贏了,德懷特輸了。他假裝不在乎,但開車回家的路上,他就開始生悶氣了。他沉著臉,噘著下唇,腦袋耷拉著。珀爾和我在後座上一言不發,如果我倆有誰突然忘乎所以地哼起了歌,或者說了些話,德懷特就會怒吼起來,母親便不得不說些安慰的話。他開始非難她,說據他了解,他還算是一家之主吧,但不知她是否另有備胎。
「德懷特……」她說。
「德懷特。」他學著母親說話,但模仿得十分拙劣。
就這樣,在我們到達馬布林芒特之前,他不停地抱怨,說她無視他與她這種帶著拖油瓶的女人結婚所做出的犧牲,更不用提還得忍受我這個騙子、小偷和娘娘腔了。如果母親反駁幾句,他就指責她不忠;如果她不吭聲,他就憤憤自語。只有看到了馬布林芒特小酒館,他才會安靜下來。
他駛入停車場,踩下剎車,滑過鬆散的礫石。他下了車,又將頭伸回車裡,給我們下了最終判決,然後「砰」地關上車門。母親跟我和珀爾在車裡坐了一會兒,她面無表情地望著小酒館。她從來不哭。最後她下了車,也進了酒館。
我的確是個騙子。就算周圍的人都知道我的底細,我還是忍不住會編些自我介紹,有時候是興之所至,有時候是因為之前的版本失靈了。我也的確是個小偷。德懷特說我是小偷,是因為我未經允許就私自拿了他的獵刀,僅此而已。但其實我偷的東西可不少。最開始,我從住在單身公寓的訂報客戶家裡偷糖果。這些人家裡大多都放著糖果。我就養成了壞習慣,常常在這家拿一塊,在那家再拿一塊。後來我還從他們那裡偷錢。我本來只偷些零錢,用來買可樂和冰淇淋,但慢慢地我偷起了五十美分硬幣,甚至美元鈔票。我把這些錢都藏在某個營房底下的彈藥箱裡。
我打算等偷到足夠的錢就逃離這兒。我準備不擇手段地除掉德懷特。我甚至想過殺了他,在他故意刁難我母親的某個晚上,把他斃了。
有時候,我聽到德懷特又開始責罵母親了,我就把溫徹斯特步槍拿下樓,但他只是惹人厭煩,並沒有做出什麼危險的舉動。她不尊重他,她瞧不起他。都是我們毀了他的幸福生活。她以為她是誰啊?……我想斃了他,主要是為了讓他安靜下來。
德懷特稱我為騙子和小偷並沒有錯,但這些指控傷不了我,因為我從來不這麼看自己。不過,他的另一項指控深深刺痛了我——他居然說我是娘娘腔。我最好的朋友是個徹頭徹尾的娘娘腔,我擔心其他人會因為我們的友誼而認為我也是個娘娘腔。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我總是習慣性地在背後嘲笑亞瑟,模仿他講話和走路的樣子,甚至洩露他的秘密。我還跟別人打架。我沒有再和亞瑟搏鬥,但別人侮辱我的時候,我也學著像他一樣歇斯底里地發瘋。我知道被打幾次不會死,而打我的人——就連德懷特——也會在打架後的幾天內給予我一定的尊重。當然,這也讓其他男孩學會了三思而後行,懂得為自己的話負責。
德懷特指控我這樣那樣,都是為了給我下定義。這些定義起的作用是他萬萬沒想到的。他怎麼說,我就怎麼反著幹。在過去,即使沒做錯事,我也總覺得自己一定犯了什麼罪。現在我真的做了虧心事,反倒無所謂了。
我和珀爾在車上等著時,故意惹得對方心煩意亂。珀爾哼哼唧唧的。這不是在哼曲子。它沒有任何旋律或節奏,只是不斷重複,我則把指關節掰得咔咔作響,以此來惹她惱火,我們倆都一樣幼稚。咔咔。咔咔。
就這樣過了好一會兒。如果感到無聊了,我就下車沿著馬路散步,走得不遠不近,剛好可以看到小酒館,而珀爾又看不到我,我希望她以為自己被遺棄了,從而驚慌失措。我站在路邊,豎起衣領,雙手插在口袋裡,看著來往車輛的燈光。我想象自己是個流亡的殺人犯,是個等著寂寞女子來熱情相擁的浪子……
當我對此也感到厭倦時,就回到汽車上。現在我也感到寂寞了,想要找人聊天,但明面上,我和珀爾是互相厭惡的。我們倆坐在各自的角落裡,望向窗外,直到我忍無可忍,然後我會往前傾,開啟收音機。珀爾警告我不要這樣做,但她只是說說而已。她和我一樣也很想聽廣播。我們倆都是美國音樂臺和本地西雅圖電臺的狂熱粉絲。她在家裡會看這些節目。我送報的時候,會在沿途的小孩家裡和他們一起看這些節目,聽完一首歌,我就趕緊衝到下一個客戶家,奔跑著把報紙舉過頭頂甩出去。
我知道這些曲子的歌詞。珀爾也知道。車裡一片黑暗,音樂流淌著,我們忍不住跟著唱起來,一開始各唱各的,後來就唱到一塊兒去了。珀爾歌喉不佳,但我從未因此嘲笑她,否則就好像嘲笑她是個禿頭一樣無恥下流。再說了,我們心愛的這些歌曲對嗓音要求並不高,重要的是掌握時機,唱得抑揚頓挫。珀爾懂得這些,她會伴唱,會和聲。要唱好和聲,就得靠得很近,從對方的點頭、突然眯起的眼睛和吸氣中得到暗示,要順利唱完,就必須微笑。沒有辦法不微笑。有些歌我們合唱起來很好聽——《理解他就是去愛他》《我的幸福》《布魯先生》以及埃弗利兄弟的大部分歌曲——我們像唱給彼此聽似的,全程面對面微笑著。
直到德懷特從小酒館裡走出來。我們就關掉收音機,縮回各自的角落。德懷特向汽車走來,母親在後面幾步遠的地方跟著他,雙臂交叉著,眼睛盯著地面。她現在看上去可不像個贏家。德懷特身上有波旁威士忌的味道。母親站在車外。她說除非德懷特給她鑰匙,否則她不會上車的。他就坐在那裡不動,過了一會兒她進來了。他把車開出停車場,母親咬著下唇,看著面前的路。
「拜託了,德懷特。」她說。
「拜託了,德懷特。」他模仿道。
當我們進入第一個彎道時,我感覺珀爾手指都快掐進我小臂的肉裡去了。
「拜託了,德懷特。」我說。
「拜託了,德懷特。」他說。
他載著我們急速轉彎,懸崖下邊就是河流,輪胎呼嘯著,大燈一會兒照到懸崖,一會兒照回道路,我們越哀求他開慢點,他就故意開得越快,只有在太靠近懸崖時,他才會稍稍放慢車速,笑一笑,表明他並不害怕。
只有我一個人在家時,我就會去窺探大家的私事。有一天,我在母親的書桌上發現了一封信,是她那住在巴黎的哥哥斯蒂芬寫來的。整封信都在描述巴黎這座城市和住在那裡的樂趣。我讀了好幾遍,抄下薄薄的藍色信封上的地址,再將其放回抽屜中。
那天晚上,我給舅舅寫了一封長信,極力形容我們在奇努克的噩夢般的生活。我感覺自己寫得很逼真,但其實有點誇大其詞了。在信的結尾,我懇求舅舅把我和母親帶到巴黎去。我寫道,如果他肯提供一些幫助,我們很快就會在那裡立足。我們會找份工作,償還欠他的錢。我說我不知道我們還能堅持多久——一切都取決於他。我往信封上貼完郵票,便寄了出去。
我等了幾天回信,後來就忘了這回事兒。
有天下午,我剛送完報紙回來,發現母親在臺階上等著我。她說想要和我一起散散步。離房子不遠處有一座橫跨河流的人行橋,我們走到那裡時,她停下來問我到底給她哥哥寫了什麼。
我說我不太記得了。
「一定寫了很糟糕的事。」她說。我沒回答,她繼續問道:「你怎麼知道他地址的?」
我說我在她書桌上看到了那封信。她搖了搖頭,望向水面。「我只是想幫幫忙。」我說。
「讀一讀這個。」她說道,遞給我一個藍色信封。裡面是斯蒂芬舅舅的回信。他對我們的悲慘遭遇表示震驚和同情,但緊接著解釋說,他沒辦法開展我所提議的那種大型救援行動。他們那邊沒地方給我們倆住,找工作的機會也很渺茫。我和母親都不會說法語,就算會說法語,也沒有哪家公司願意要我們。何況我還得上學呢。整個提議都很荒謬。
儘管如此,他和妻子仍想盡其所能幫我們一把。經過討論,他們提出了一個計劃,希望我們考慮考慮。他們認為,我應該獨自去巴黎,跟他們同住,和我的表親們一塊兒上學,其中一位叫凱茜,正好與我年紀相仿,能幫我結交朋友,融入學校生活。我和他們住一起,母親就能無後顧之憂地離開德懷特,自己去找份工作。一旦她安頓下來,真正地安頓下來——比如說一年左右——我就可以重新回到她身邊。
舅舅提到他隨信附了一張支票,說很抱歉無法再多給了。他希望我母親好好考慮一下他提的計劃,他似乎覺得這計劃還不賴。以後他希望她最好能自己給他回信。
「你怎麼看?」母親問。
「我不知道,」我說,「巴黎。」
她說:「就想象一下。你在巴黎的感覺。」
「巴黎。」我說。
她點點頭:「感覺怎麼樣?」
「我不知道。你呢?」
「他有些地方說得還是挺在理的。如果能在巴黎住一段時間,對你來說將是個很棒的經歷。我也能緩一緩,看看這裡態勢如何。」
我想冷靜冷靜,她也想冷靜冷靜,可最後我們倆還是對著彼此傻笑了起來。
「千萬別說關於支票的事。」母親說。
德懷特雙手贊成我去巴黎。一想到我不久就要離開,他內心變得十分柔軟,開始懷念起過去。他說,戰爭期間的遊歷重新整理了他的人生觀。他教我如何更好地與法國人相處,並建議我面對法國人時要胸懷寬廣。我聽說法國人很愛吃青蛙,這也是其他國家的人都管法國人叫「青蛙佬」的原因。德懷特拿出以前在庭院拍賣會中買的那套「一戰」前的英文百科全書,給我讀了書裡對法國展開的長篇大論——包括法國曆史(政局動盪、暴君專制,濃墨重彩地書寫了高盧人的陰謀和背叛)、法國文化(洋溢著高盧人的機智風趣和昂揚鬥志,但大多都是陳腐膚淺的論調,毫無新意,也不信仰上帝)以及法國的民族性(某種程度上體現了高盧人的熱情和魅力,但措辭過於煽情、感性,總體而言並不可靠)。
珀爾氣炸了。她無法相信我居然要去巴黎生活。我表現得傲慢自大,這讓她更不高興了。對於亞瑟和其他朋友,我也擺出一副屈尊的派頭,彷彿他們已經完成自己的使命,如蒸汽一般消散,成為過去式了。在學校,我獲准從常規學習中抽出部分時間,來研修一系列有關法國曆史、文化和民族性的「特別專案」。
我對巴黎的印象都來自美國電影,裡面每個人都戴著貝雷帽,穿著條紋針織衫,圍坐著抽菸,電影的背景音還是用手風琴演奏的。我在母親的皮雅芙唱片中也聽過這種樂器聲。但我不知道這是手風琴。我以為是口琴,以為在巴黎人人都會吹口琴。於是我也買了一把口琴,霍納牌的,在路上邊走邊吹,心不在焉地模仿著《玫瑰人生》和電影《紅磨坊》的主題曲,為自己在巴黎的新生活做準備。
按計劃,我讀完七年級就要前往巴黎,這樣一整個暑假我都可以用來學習法語,在秋季開學之前熟悉熟悉環境。母親為我預訂了從西雅圖到紐約,再轉機到巴黎的飛機票。當舅舅改變主意時,她正要帶我去弗農山申請護照。
他來信寫道,他和妻子重新思考了一下之前的計劃。如果讓我離開家人,來到另一處社群和學校,重新學一門語言,來年還得再來一遍,簡直是折騰。而且要熟悉像法國這樣複雜的國家,一年的時間是遠遠不夠的。還有服從權威的問題。他們瞭解到我不太守紀律。我連自己母親的話都不聽,自從知道自己年底要離開家了,就越發無法無天,在這種情形下,他們怎麼能指望我在巴黎當個乖小孩呢?
總而言之,他們預見到了很多問題。
但他們仍想伸出援手,並相信在國外的遊歷、好的學校教育和紀律森嚴的家庭將會使我受益匪淺。因此他們提議讓我跟他們住上五年,直到讀完中學為止。為了確保我真正融入新家庭,他們想把我當成親生的孩子。說白了,他們就是想收養我。他們將收養當作一切計劃的前提,認為這是唯一可行的辦法。當然了,母親隨時都能來看我,但收養必須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擺擺樣子。從此以後,我就是他們的兒子了。
他們知道這封信裡的資訊量有點大,我們需要好好消化一下。他們無意施壓催促,但想必我們清楚,他們也需要些時間做好準備來迎接我,畢竟夏季就快到了。
我問母親為什麼要告訴他們我不守規矩。
「因為這是真的。如果不告知這一事實,就貿然把你送到那兒,這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謝謝您嘞。那我去巴黎的計劃就這樣泡湯了吧。」
「不一定。」
「哦,真棒。那就讓他們收養我好了。」
她叫我考慮一下。他們很慷慨,她說。他們願意與我共享他們所擁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他們的姓氏。
「他們的姓氏?也就是說我還得改姓嗎?」
「這是個好姓氏。我以前也是這個姓。」
我問母親她想讓我怎麼做,但她不告訴我。她說這是我的決定。她很少這樣,面無表情的,讓別人看不出她的想法。她什麼也不說。就算我死死地盯著她,她也鎮定自若,我無法對她連哄帶騙,無法撕掉她的面具,然後傲慢地假裝自己早已知道她沒有說出的話。
德懷特倒是有很多要說的。得知可能不只一年內見不到我,甚至可以說永遠都不會再見到我了,他便開始瘋狂地誘導我,要挾我,給我洗腦。他說,如果放棄這樣的機會,我將永遠不會原諒自己。那如果他們要我叫他們爸爸媽媽怎麼辦?如果有機會住在巴黎,叫他們耶穌瑪麗他都願意。我害怕離開母親嗎?好,每年夏天他都會帶她飛去巴黎,他向我保證,說話算話。還有什麼問題呢?他催我快點想正經事兒,別胡說八道的。
每次別人讓我好好想想時,我的大腦就會變得一片空白。但這一次我根本用不著思考,因為我早就知道答案了。我是母親生的。我不可能變成別人的兒子。在我還小的時候,寫字不利索,母親就連續幾個晚上坐在餐桌旁,手把手地教我寫二十六個字母,再教我寫單詞和句子,直到這些書寫都有了靈魂,部分來自她,部分來自我。如果沒有她的陪伴,我到現在都不可能學會提筆寫字。我也不可能學會游泳或者唱歌。我可以想象離開她的感覺。我知道這天終究會到來,但我絕不能稱另一個人為母親。
這些並不是我思考出來的,而是憑直覺。我還相信自己的其他直覺,譬如一聽到舅舅形容他家裡「紀律森嚴」,我就警覺起來。我一點都不喜歡這樣的口吻。
就算母親不告訴我她的想法,不給我任何暗示,我也確信她希望我留在她身邊。她裝得深不可測,肯定是為了掩飾這一點。後來她承認的確如此,但或許那時候她的想法沒這麼簡單。她應該還想著不惜一切代價保住那場婚姻。她無法接受自己的婚姻再次失敗。但她可能也夢想過逃離和自由——無拘無束,身無長物,甚至連我也拋下。和別人一樣,她一定也想過魚與熊掌兼得。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座黑暗森林。
過了一週左右,我在吃晚飯的時候宣佈我決定不去巴黎了。
「見鬼了才不去。」德懷特說,「你必須去。」
「他可以自己做選擇。」珀爾第一次站在我這邊,「不是嗎,羅斯瑪麗?」
母親點點頭。「那就這麼定了。」
「事情還沒完,」德懷特說,「還沒完。」他看著我。「你為什麼不去?」
「我不想改掉自己的姓氏。」
「你不想改姓嗎?」
「不想,先生。」
他把叉子放下了。他的鼻孔氣得都張大了。「為什麼不想?」
「不知道。反正我就是不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