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如果不砍人就會被砍,所以還是要揮刀砍下去。
那樣會做噩夢,我沒辦法一下子寫死十幾二十個人。我這麼一說,古裝劇的資深製作人告訴我:
「如果殺死三四個人,就必須給他們一一取名,那樣會顯得很真實很殘酷。但是殺死三五十個人的話,這是打鬥場面慣見的模式,是老套。如果覺得會有報應,就更該狠狠地殺。」
看古裝武俠劇,最心痛的是壞蛋的小嘍囉或官府小卒被殺的場面。
只因為跟著壞蛋老大,就被人像蟲子般砍殺。
「捕快來了!」
甩開官府的燈籠與捕棍,撲向飾演主角的大明星,被一刀砍死像柴棍倒在地上。
這些人究竟有什麼罪過?
只不過是為了生活揮舞棍棒,因緣際會,不幸跟了一個壞蛋老大。被殺之後,剩下的家人該如何餬口?壞蛋老大一群人全部死光,圓滿收場當然很好,但我總覺得,這樣連補償金或退休金都領不到,好像白死一場。
看到屍橫累累的場面,我就會多事地擔心誰來收拾善後,這種場合誰會出席喪禮,費用從哪兒來等,無法打從心底裡享受看戲的樂趣,所以這種性格很吃虧。
對我這種人而言,最大的救贖,就是發現那些變成屍體躺平的人,大概是激烈的打鬥令呼吸急促,憋住的氣呼地吐出,或是肚子隨著喘大氣微微起伏。
碰上這種場合,嚴格的導演好像會視為ng重拍,但我很希望導演能夠保留那種鏡頭。
啊呀太好了。沒有真的死掉。這下子那些人可以領到一萬或一萬三的片酬回家了──也有軟弱的觀眾為之安心。
我特別怕刀子,或許是因為二十幾年前夜晚走在路上曾被人持刀威脅。
當時,我年輕跑得快,所以沒有受到任何傷害,但我總覺得那晚的恐怖,滲透腦漿的某處,在我寫古裝劇時倏然出現。
那麼只要是刀子我都怕嗎?菜刀倒是無所謂。若是在廚房這個既定的場所,不管是多麼鋒利的菜刀或殺魚刀,我都可以越切越順手。
走夜路碰上刀子,最可怕。
不過話說回來,古時候的人難道都不怕嗎?
把砍人的刀子插在腰上的男人,在路上四處打轉。大家居然能泰然自若地與那種人擦肩而過,我這麼一說,有人頂回來:「現代社會才更恐怖吧?」
這才想到,現代的確是方形鐵皮車連一聲「無禮之徒,給我閃開!」也沒說就取人性命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