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卡莉娜走了五個街區,走到了聯邦大道,她這才注意到周圍的一切—麻雀在公園長椅下小口啄食掉落的馬芬蛋糕碎屑,踩滑板的傢伙胸前文著一條兇殘的龍,從她身邊快速掠過時,滑板輪子嗖嗖作響,充滿攻擊性。一對年輕的亞洲夫婦屁股挨著屁股、手拉手在散步,一陣充滿煙味的微風,一個小嬰兒在推車裡哭號,一隻狗在叫,每一個交叉路口都有車輛與行人交替舞蹈。

就她的步行速度而言,心跳似乎略快了些,這讓她很焦慮。或者,可能是她先感到了焦慮,心率便加以回應。她加快腳步,想讓外在的行動同內在的生理機能同步,而這一切只讓她看起來像在匆忙趕路,好像遲到了似的。她看了看錶,雖然毫無必要。他根本就不知道她要來,所以她也無所謂提前或者遲到。

她出了一身汗,停在了第二個街角,等待綠燈亮起。她從錢包裡摸出一張面巾紙,伸到衣服裡面,吸掉腋窩處的汗。她想再摸出一張面巾紙,卻沒有找到,於是用手背擦了擦額頭和鼻子。

她來到理查德住的地方,站在樓梯下方,仰頭去看三樓的窗戶。在她身後,三一教堂的尖頂和約翰·漢考克大廈完全垂直的玻璃牆面從聯邦大道另一邊的褐色砂石建築群裡聳立而出。他的公寓視野很不錯。

後灣的這條街尤其時髦,住在這裡的都是波士頓的名流貴族,他們都是住在比肯山上的那些鄰居的表親。就像許多波士頓的上流人士和社會精英一樣—生物科技公司的總裁、麻省總醫院的外科醫生、紐伯裡大街上一家有二百年曆史的畫廊的第四代主人,理查德也住在這裡。理查德收入不菲,就一位鋼琴家而言是相當傑出的,可這個住址卻脫離了屬於他的圈子,或許是他中年危機的體現,就像他那閃閃發光的紅色保時捷跑車。他想必是耗盡自己換來了這些。

自從格蕾絲高中畢業,卡莉娜就沒再見過他,到現在已經有一年之久。她也再沒來過這兒。好吧,她有兩次開車經過,都是在夜裡,從表面上來看,那兩次都是為了避免交通擁堵,才果斷地改變了從家到波士頓城區的首選線路。她把車速降到幾乎是在爬行,但不會慢到引起後車鳴笛,卻又恰好可以用自己的車燈,在有人居住的房間裡那高高的天花板上投射出轉瞬即逝的光斑—那毫無特別之處的金色光輝。

明明理查德才是搬出去的那一個,去一個新的地方開始新的人生,全部從頭開始。可令她憤怒的是,在他們曾經共同生活的那個家裡,與他有關的回憶充斥每一個房間,在她心頭揮之不去,他罕有的好處和司空見慣的缺點一樣讓人心神不寧。她換掉了以前的床墊和整套餐具。她從起居室牆上卸下了裝裱起來的結婚照,而後換了個漂亮的鏡子上去。全都沒用。她還在他丟下她的那個地方,仍舊住在他們曾經的房子裡,他留在那裡的印跡依舊鮮活,如同白襯衫上的一滴紅酒漬。即便洗了一千次,那棕色的圓點也永遠不會消失。

她也可以搬走,尤其是現在,格蕾絲已經上了大學。可是她能去哪兒呢?又能做什麼呢?她是那麼倔強,堅守自己頑固的做人底線,只會把這種離開念頭當作廢話,絕不會真去考慮這個問題。所以她留在了原地,冰封在了這段覆滅婚姻的三居室殖民博物館裡。

卡莉娜和理查德離婚時格蕾絲已經拿到了駕照,所以她可以自己開車去爸爸的「房子」,他的單身漢公寓。卡莉娜拾級而上來到門口,嘴裡發酸。站在最後一級臺階上,她的肚子也和嘴巴一樣泛酸,「犯惡心」這個詞佔據了她內心獨白的話筒。她很不舒服。但她沒有生病,她提醒自己。生病的人是理查德。

胃酸止不住地翻滾發酵。為什麼她會在這兒?要說什麼還是要做什麼?是表示遺憾、同情,給予幫助,還是親眼看看他的情況有多糟糕?司機們開車經過事故現場時總忍不住要扭頭去看看,在揚長而去之前好好看看那副殘骸。

他看上去會是什麼樣子呢?除了斯蒂芬·霍金之外,她沒什麼參照物。身上沒有手的布袋木偶,癱瘓麻木,憔悴消瘦,沒有機器輔助就無法呼吸,他的四肢、軀幹和腦袋都靠在輪椅裡,像小女孩玩的碎布娃娃,軟塌塌的,身體裡塞滿棉花,發聲也是通過電腦完成。理查德也會像那個樣子嗎?

他甚至可能不在家。他或許在醫院裡。她應該先打個電話的。但是比不打招呼就鼓起勇氣出現在他門口,打電話好像要更嚇人一點。她相信一部分是自己導致他生病的,儘管她明白這種想法不過是荒謬的自戀。她有多少次期盼過他的死亡?現在好了,他正在死去,而她竟然是個曾期盼過這件事發生的可怕女人,卑鄙無恥,有如地獄使者。更可怕的是,她還從中得到了病態的快感。

她站在門鈴前,在繼續還是轉身離開之間來回撕扯,激烈的對決製造出一片優柔寡斷的泥沼,在她身體裡推來搡去。若她是那種好賭的人,會把賭注押在「走人」那邊。最終她打破僵局,按響了門鈴,嚇到了自己。

「哪位?」對講機的揚聲器裡傳來理查德的聲音。

卡莉娜的心在她泛酸發緊的喉嚨裡怦怦直跳。「是我,卡莉娜。」

她把頭髮別到耳後,內衣肩帶不舒服地黏在汗津津的身體上,所以她用力拉了拉。她等著他開門讓她進去,結果什麼也沒發生。不透光的白色窗簾遮擋了門上的窗戶,看不到是否有人朝門口走來。隨後她聽見了腳步聲。門開了。

理查德什麼也沒說。她等著他對自己的出現露出大吃一驚的表情,但他並沒有。他的臉上毫無表情,眼睛卻隱約流露出笑意,並不是為看見她而高興,只是對某件事的確認,而她懸在嗓子眼的心已然明白這次來訪是個極其糟糕的主意。他仍舊一言不發,她也不吭聲,這個不開口的懦夫遊戲可能持續了兩秒鐘,但是令人難捱的慢動作卻把這個遊戲延伸到了空間與時間的邊界之外。

「我應該先打個電話的。」

「進來吧。」

隨著他走上三級臺階時,她觀察他的步伐,自信、穩健,一如往常。他的手沿著欄杆往前滑,儘管手沒有離開過欄杆,但顯然並不需要它來輔助走路。那不是一根殘障欄杆。從背後看,他相當健康。

是謠傳。

她就是個白痴。

進入公寓,他把她帶進廚房。暗色木材,黑色檯面,還有不鏽鋼,時尚而男性化。他請她坐在島臺旁的高腳凳上,俯視整個客廳—他的斯坦威大鋼琴、棕色皮沙發、從他們的書房裡拿走的東方地毯、一臺筆記型電腦擱在窗邊的書桌上,一個書架—書不多,擺放整齊集中。非常理查德。

至少有兩打酒瓶組成的軍隊在料理臺上立正站好,他面前放著一瓶開啟的酒,高腳杯底部有一汪殷紅。他很愛酒,總喜歡把自己想象成一個品酒專家,但是在通常情況下,他只會在完成演出、慶祝得獎或者度假時讓自己放縱於特選酒,至少也要在吃晚餐的時候才喝。可現在是星期三中午。

「這些酒都是從地窖裡拿來的。這瓶2000年的武當王莊口感非常細膩。」他從櫥櫃裡拿出一隻杯子,「一起嗎?」

「不了,謝謝。」

「這個,」—他的手在空氣裡前後擺動—「意料之外的來訪或者別的什麼,都得有酒才行,你不覺得嗎?」

「你不該喝這麼多吧?」

他哈哈大笑起來:「我這些天什麼也不用幹。明天、明天還有明天也一樣。」

他抓起一個漂亮的黑瓶子,上面有金羊浮雕,已經開啟了,他給她倒了滿滿一杯酒,完全無視她的問題。她抿了一小口,勉強笑了笑,不以為然。

他又笑起來:「你挑剔的口味還是跟農場裡的動物沒兩樣。」

這是真的。她分辨不出一瓶昂貴的木桐和一瓶嘉露有什麼區別,她也不在乎,這兩個特點總是讓理查德發瘋。其實,理查德就是在說她蠢,他和往常一樣傲慢。卡莉娜咬緊牙關,把話到嘴邊的反擊生生憋了回去,也忍住了把價值一百美元的紅酒潑到他臉上的衝動。

他轉動酒杯,面露微笑,小小抿了一口,閉上眼睛,等待,吞嚥,最後輕舔嘴唇。他張開眼睛和嘴巴,看向她,彷彿他剛剛達到了高潮,或者看見了上帝。

「你怎能不對此心懷感激呢?時機剛剛好。再嚐嚐看。聞到櫻桃味了嗎?」

她又試了一口。還好。她並沒有聞到櫻桃味:「我已經想不起我們上次共享一瓶酒是什麼時候了。」

「四年前,十一月。我剛從日本回到家,在飛機上喝得爛醉。你做了高麗菜卷,我們喝了一瓶瑪歌。」

她盯著他,又驚訝又好奇。她對理查德如此深情款款信手拈來的這個夜晚毫無印象,她很疑惑,這個夜晚是不是對自己來講不夠重要,所以不值得銘記,或者這段記憶之所以消失,是因為被其他與之相悖的經驗給擠走了。多麼滑稽啊,人們這一生可以被講述成完全不同的故事,這一切都取決於講述者本人。

他們目光相接。他的樣子比她印象中要老了些。或者不是老,而是更悲傷。他的臉看上去愈加輪廓分明。儘管他一直都很瘦,但現在是明顯掉了不少體重,還長出了鬍鬚。

「我看你不刮鬍子了。」

「嘗試點新風格。你喜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