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這可以說是我第一次,冷靜地、長時間地思考自己到底想要什麼,並且直視鑽進我腦袋裡死活不肯出來的那個人。

就算真的可以用法律制裁他,他也絕不會認為自己是加害者。相反,如果他受到懲罰,甚至會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反而會更加厚顏無恥。受到懲罰後,他就會全然忘記這件事,輕鬆地展翅高飛。我在2008年7月15日那天去了警察局,我需要確保自己的安全,因為他之前就暗示以後還會再來找我。我本以為報警了,至少警察也會把他關起來,哪怕只是一段時間。最後,這件事鬧得盡人皆知,他再也無法靠近我了。可這難道是警察的功勞嗎?並不是吧,是因為我選擇了「自我毀滅」。警察只知道質疑我,勸我私了。而我揹負了一身的非議,成了傳聞中那個骯髒的女孩,不得不落荒而逃。可那個人呢?依然端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即便如此,我依然不後悔。我的活路是我自己爭取而來的,我為什麼要後悔?如果我不對任何人說,那之後不知還要遭遇多少次那樣的事。搞不好整個高中期間都得那樣度過。如果真是那樣,我早已成了他最忠實的奴隸。隨著他罪行的堆積,我對自己的詛咒也會變本加厲。也許我的結局就會像警察說的那樣,變成一個什麼都做不了,只能把自己鎖在房間裡的瘋子。肯定有不少人認為那才是我應該做的事。

我希望那個人能夠厭惡並憎恨他自己,程度要和我對自己的厭惡一樣,必須像我這樣對自己憎恨和自責,必須像我這樣毀掉自己才行。不,我願他對自己的厭惡和憎恨的程度能比我的更深,願他能毫無辯解地承認過錯,為自己感到羞恥。

如果不可能的話——

我希望能有一個力氣和塊頭兒都要比他大很多的怪物一般的人,不,就算不是人也無所謂,是野獸也沒關係,總之我希望他也能遭到強姦。那樣的話,我不需要他清楚自己犯了什麼罪,不需要他家徒四壁,不需要他的家人遭遇不幸,更無所謂他的名譽會不會遭到損害,我只要他也經歷一遍那樣的事,然後這件事還得讓所有人都知道。如果真的發生了這樣的事,人們又會和他說些什麼呢?也會質問他是不是很享受嗎?人們會對他說如果他拼死反抗,這樣的事就不會發生了嗎?會斥責他一個成年男人膽子太大了、不知羞恥,認為成年男人哭著說的話千萬不可全部相信嗎?會認為成年男人喝酒就是有問題,是他自作多情嗎?會感嘆這件事已經傳遍四面八方,他一個成年男人以後的人生算是徹底完了嗎?會說他又不是處男,誰知道是他先勾引的人家還是人家勾引的他?會把他當加害者看待嗎?

我不要,我不要勝浩為了我去砸他的車、打折他的肋骨,也不要夕旎心裡帶著想要殺了他的想法活著。哪怕我現在再次與他抗衡,人們依然會選擇站在他那邊。有人靠他的生意賺錢,有人租住著他的房子,有人的工作都是他幫忙找的,有人一直在等著他的一句首肯,甚至有人即便與他沒什麼關係也會認為自己和他沾親帶故。人脈頗廣的他喜歡與政治家、教育家、傳達上帝旨意的人以及有錢人稱兄道弟,人們當然願意相信他是一個優秀成功的人,是一個理應受到認可的人。不管他做了什麼勾當,人們都只會這麼說:「成大事的男人偶爾犯個小錯是在所難免的。」正是這些話助長了他的氣焰,讓他變成了一個做什麼都不會有問題的人。

我是怎樣的一個人呢?那裡的人又都是怎麼稱呼我的呢?

女孩子。

還不是女人的女孩子。

膽大的女孩子。

肯定有很多人不能理解我吧?

不懂我為什麼在這件事上耗這麼久,認為是我自己放棄了自己的人生。

覺得這是下下狠心就可以忘記的事。

認為一切原因歸根到底都是我太軟弱。

甚至還會認為這是所有女孩子都會犯的錯。

這些真的是別人的想法嗎?難道不是我腦袋裡的臆想嗎?其實一直都是我在蔑視我自己吧?好想停止這愚蠢的自我厭惡啊。我不能再停滯不前了,我也想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