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而言之,我倆一起去當兵了。舊營生算是破產了,自然的成長給身體帶來了自然的改變。訓練一結束,我們就走上了行軍路,循著「俄勒岡小道」的線路西進,開往加州。按計劃,這行程是騎馬一週又一週,然後在某個地方左轉繼續走,否則的話,你會發現自己真就跑到俄勒岡去了。行軍計劃就是這樣明確而漫長,我們穿越密蘇里時,很多很多破衣襤褸的印第安人也在那裡,他們在河上划著小船向前,到處亂跑,他們當中有些人大概是要去領取政府給發的養老年金,甚至還一直朝著北面的加拿大去。這些人看上去髒兮兮的,模樣悲哀。非常非常多的新英格蘭人在向西開拔,或許還有些來自斯堪的納維亞的人,但其中絕大多數是美國人,舉家遷徙,破釜沉舟,連頭都不回。進入猶他州的話,你得小心那些摩門教徒,不能信任他們,因為他們早已名聲在外,是魔鬼。我們隊伍中的軍士長是這樣說的,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跟摩門教徒幹過仗。途經沙漠是家常便飯,也不能算是名副其實的沙漠。那些遷居的移民,他們的牛群在沿途留下了大量的骸骨,有時候一架鋼琴會被從大車上丟棄,餐具櫃也是,因為拉車的牛實在吃不消了。在那種荒蕪、乾旱的地方,如果在途中突然看見一架黑亮的鋼琴,那感覺真是夠弔詭的。
「哎,我說約翰,在這片沙塵地裡,那鋼琴他媽的是怎麼回事啊?」
「肯定是這琴想找一間酒館咯。」他回應。
我倆大笑起來。軍士長擺出個臭黑臉,兇巴巴地瞪我們一眼,但少校沒管我們,他大概在想著沙漠的事情。過幾天,等那些水壺都空了,該從哪裡才能弄到水?我們希望他能有一張地圖,上面有什麼記號標註了這個地方,我們真心希望他有。人們從這裡穿行而過,已經有幾年了,他們說這西進的小道一直都在拓寬;大草原上,一道寬達一英里的髒乎乎的痕跡,軍隊每次經過都能注意到這個。我們這個連隊,有一半是年齡較大的,腰硬腿軟,其中有些人,我們都拿不準他們還能不能騎馬。騎行久了,屁股疼得要命,後腰也是。但他們還能怎麼著,討生活哪有不受罪的?你要麼騎,要麼就死。那條線路一直很危險。有個像我們一樣的年輕人,就是開頭提到過的沃齊豪恩,之前的那一年,他曾看到很多大車,好幾百輛吧,鋪開了在路上逶迤行進,然後他看到陣勢浩大的一群野牛就那麼狂奔著,直接衝過了車隊,結果成百上千的車伕和坐車的,被活活踩踏得丟了性命。我們經過那裡的時候,他猜說,野牛大概躲一邊避讓了,但為什麼他就不曉得了。也許,是它們不喜歡那類貨色那幫破人吧。但野牛看似從來都不怎麼討厭印第安人。那些白人青年總是咋咋呼呼的,大概就因為這個吧,沃齊豪恩是這樣認為的。還有他們那些流著鼻涕的小崽子,抽抽噎噎的,一路鬼哭狼嚎地叫苦,要麼去了加州,要麼就北上去了俄勒岡。騎兵沃齊豪恩說,自己雖然很多事情都無所謂,但心中還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有一群孩子。他估算了一下,打算生十四個,就跟他光榮的媽媽一樣。沃齊豪恩是個天主教徒,這在美國很少見,除非是愛爾蘭人,但話說回來了,他就是愛爾蘭人,至少沃齊豪恩本人是這麼說的。沃齊豪恩的臉挺精緻漂亮的,模樣看起來像鑄幣上的某位總統,但他個子實在太小了,大概只有一米五幾,撐死了也不到一米五五。騎在馬上,也沒有任何改變,你不會覺得他變高大了。他踩著的馬鐙是抬高了給小孩用的,湊合著還挺管用。他是個討人喜歡的小個子。
然後我們到了那裡,草長得更高的地方,離那些大山也更近了,但隊伍只是沿著山邊向前。我們就要進入某個地區,接下去將會排列成密集隊形。不過,少校早就心知肚明瞭,約翰說,因為他夜裡無意中聽到少校說了的。夜晚紮營時,我們就那麼睡在地上,制服臭烘烘的,負責放哨的就看護著馬匹。後半夜到黎明,馬兒們不停發出咕噥聲,約翰說,它們是在跟上帝聊天,那種神仙語言他弄不懂。我們這三百號人,還要再騎行一週時間。我們的探子加入了隊伍,是兩個肖尼部落印第安少年。他們的手勢語言跟文字一樣靈活,他們告訴我們,東北方向七英里的地方有野牛,我們於是打算選人組成一個小隊,明天去北邊捕殺幾頭野牛。三百人當中,如果說我不是最好的槍手,那我就是在撒謊。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這樣,在訓練之前我可是從沒打過槍。「你的眼力真是神準。」主管射擊訓練的軍士長這樣評價。很快,我就能舉槍打死野兔,子彈正中兔子頭,一百英尺開外,輕輕鬆鬆。去幹活之前,我們最好別餓肚子。我們心裡明白,自己要接的活兒就是清理印第安人,加州那邊的人想把印第安人給清理掉。想趕盡殺絕。騎兵隊要領取那份賞金,按法律來說當然行不通,但上面有個大人物已經同意幫忙了。老天做證,地方上的老鄉割下一張頭皮也能拿到兩個美元。靠這種古怪手法去掙耍牌賭博的本錢,可真不厚道。有些志願者都準備出動了,盤算著或許能打死六十頭「公鹿」sup/sup,把屍體拖回去領賞。
少校說,他其實挺喜歡印第安人的,他不覺得這些「挖草族」會帶來什麼禍害。那些人就是被叫作「挖草族」。「他們跟大平原上的印第安人不一樣,」少校說,「‘挖草
族’甚至連馬都沒有,每年的這個時候,你可以看到他們都聚在一個地方禱告拜神的。」少校說這些的時候,臉上帶著憂慮又傷感的神色,一副「說得太多」或者「知道太多」的樣子。我看著軍士長,這名叫威靈頓的傢伙從他那灰撲撲、髒兮兮的鼻孔裡噴出兩聲哼哼。「去他媽的印第安人,咱們會讓他們好瞧的。」他幾乎是自言自語地說,邊說還邊齜牙笑,就彷彿他是跟一幫兄弟在一塊閒扯,可是沒人拿他當兄弟。軍士長太毒舌,說起話來總讓人聯想起揮舞的大砍刀,沒什麼人會真的欣賞和抬舉他。他討厭愛爾蘭人,說英國人太蠢,德國人就更差勁。「那他自己是什麼鬼地方來的?」約翰忍不住嘀咕道。有半數的時候,大夥兒都聽不清軍士長到底在說什麼,因為他講話時彷彿傻笑著,只除了喊口令的時候,那時就清楚得很。開拔!前進!減速!下馬!我們這些愛爾蘭人、英國人和德國人聽得耳朵都要爆炸了。
第二天,沃齊豪恩、約翰和我,還有一個叫伯爾的小傢伙,跟著兩個探子一起去找牛群。我們首先進了沼澤溼地,肖尼部落的小傢伙們知道穿過那裡的小路。我們順著那路線迂迴前進,心裡還挺滿足的。廚子燒了些麻雀,我們狼吞虎嚥地吃了,盤算著去捕捉體型更大的獵物。肖尼部落男孩——我似乎記得其中一個叫作鳥歌——膚色黝黑如烏木,性子沉著冷靜。他們用自己的語言交談,對彼此說出那些古老的資訊,甚至在前天夜裡一起動手製作了幾個祈禱袋——其中一隻舊袋子是用野牛的陰囊做成的,他們大概把幸運符之類的東西一起放進去了吧。袋子現在系在了小馬的脖子上,少年們騎在上面,屁股底下居然沒墊馬鞍,早在我們還根本沒聽聞到一絲一毫的動靜時,他們就慢了下來,似乎是意識到有什麼東西正在靠近。他們帶著我們朝側邊走了差不多一英里的距離,方便我們在上風向的位置開始動手。我們前面有一座鐮刀形的山丘,長滿深綠色的草皮。這片野地很安靜,幾乎沒什麼風,除了一種類似大海的聲音,可那附近沒有海洋,我們是知道的。我們隨後往山上去,從高處能看到挺遠的,大概有四英里。我一下驚呆了,不禁長吸了一口氣,下方盤踞著一大群野牛,估計能有兩三千頭那麼多。它們肯定是下決心要悄悄行動了。兩個肖尼部落少年現在讓胯下的小馬放慢了步伐,邁著細緻的小碎步,跟在後面的我們也學得有模有樣。我們要從坡上下去,儘量接近野牛,但不能驚動它們。野牛的警覺程度,大概還趕不上籠舍裡最機靈的雞。正如之前設想的,風對著我們的臉吹過來。我們知道,一旦野牛覺察到我們,那麻煩、那動靜可就大了。果然,離我們最近的那十來頭野牛像是覺察到了什麼似的,猛地弓身前衝。我們的氣息,在它們聞起來肯定就跟死神的味道一樣,我們倒是希望自己真有那般力量。鳥歌腿一夾馬肚子,向前衝去,我們也策馬跟上。約翰的騎術可不是蓋的,他從印第安小子之間飛馳而過,追擊目標鎖定在最大一頭母牛身上。我也盯上了一頭大母牛,這肯定是因為,母牛肉在我們當中更受歡迎吧。地勢又向下沉降了,感覺近處的野牛把一切都攪動起來,緊接著,彷彿有上萬只大蹄子狠狠捶擊著硬邦邦的地面,牛群如潮水般向著斜坡低處奔湧而去。那窪地吞沒了它們,一頭不落,但地勢隨後又在我們前面抬升起來,牛群們便再次出現了,那野牛攢聚而成的洪水不斷翻滾著,彷彿是巨大煎鍋裡黑乎乎的糖蜜,冒泡翻湧,奔騰起伏,那是種比黑莓更深更暗的顏色。
我盯的那頭母牛,猛地急轉向右突圍,一邊鑽來扭去地從它同伴身旁找空當;我不確定,是不是有個什麼天使告訴它了,說我跟在它屁股後面。應對野牛一定得像對付殺手那樣,像對付纏到腿上的響尾蛇那樣,在被殺死之前先把它消滅掉。它還想引誘追獵者上鉤,然後會突然從側邊全速撲過來,傾盡全力把獵人的馬頂翻,然後在他們根本還沒來得及喊上帝救命之前就折返回來,乾脆利落地把獵人踩死。因此,獵捕野牛時,要記住,絕對不能摔到地上去。我追捕的那頭母牛也會按它的本性行事,玩那套鬼把戲,我知道必須逼自己靠近它,儘量往它腦門上開一槍。這可不是輕鬆差事,要隨時舉著長槍伺機開火,而我的馬匹這時似乎瘋狂地愛上了地上的兔子洞,拼命往可惡的洞裡踩。馬得站穩些才行。此時,我們的移動速度也許達到了每小時三四十英里,就好像呼嘯的狂風那樣往前翻卷,但或許這只是幻覺,是牛群發出的呼呼聲——彷彿大風暴從山上席捲而下——讓我們產生了聯想。無論如何,我依舊情緒高漲,對周遭發生的事情毫不在意,一心只想擊殺那頭母牛。一些畫面在我腦袋裡閃光:騎兵弟兄們在烤母牛,從它身上割下大塊的牛排,血順著肉塊流下來。
我看到另一個肖尼部落男孩(我現在完全不記得他叫什麼名字了)正追著一頭非常肥壯的公牛,他騎在小馬背上,擺出只有印第安人才能做到的那種姿勢,身子後仰,瞄準獵物射箭。那頭公牛猛烈地狂吼和咆哮,像一堆發了瘋的牛肉和牛毛。這番景象轉瞬即逝,我的注意力回到了自己的獵物身上。果不其然,就在我以為穩住身子可以開火的那一刻,這狡詐的母牛很聰明地避閃開去,扭頭從側面向我攻過來。好在我的馬並不是第一次與野牛對峙,它向右邊跳了一大步,舞蹈高手般躲開了突襲,我趁機將槍口對準了母牛,果斷開火,美妙的橙色火焰推著子彈呼嘯向前,熾熱燃燒的黑鋼鐵穿透了它的前胛。被擊中的母牛瘋狂扭動著受傷的身軀,而我跟著它一路飛奔,如火苗般疾速奔行,然後猛地轉向朝左邊奔跑,彷彿是在試圖逃離即將到來的厄運。我又補了一槍,擊中了它後腰和屁股中間的位置,它的身體重心於是開始向下拖墜了,下垂了大概半英尺吧。哎呀,榮耀歸於上帝,那可是個不錯的訊號,我的心鼓脹起來,自豪感在我的胸中炸裂擴散開來。它的重心越來越低,下沉,再下沉,一路揚起滿地的塵埃,受了重傷的身體爆發出最後的蠻力。它足足跑了十五英尺,最後終於倒下了。我猜我肯定打穿了它的心臟,它現在是一頭死野牛了。但我還得繼續騎行,立刻驅馬跑向空曠之地,否則的話,牛群可能會掉頭狂奔過來,讓我在亂蹄之下丟了命。於是,我就那樣策馬飛奔,一邊還不忘高聲歡呼,就跟發瘋似的,因為內心的狂喜,我幾乎都要哭出來了。之前哪裡有過這麼興奮的事情?我一口氣跑到了四分之一英里開外的地方,馬兒累壞了,但我能聞出它呼哧呼哧的喘氣聲裡也有勝利和驕傲的意思。我勒轉馬頭,轉上兩圈,沿山丘小跑了一段,然後停下來瞭望。胯下的馬,胸肺大概全部開啟了,正在拼命地呼吸,調整節奏。那種感覺可謂是極度的榮耀和自豪,也挺瘋狂的。野牛群繼續遷移,向遠方走去。它們徹底消失在了地平線上,動作可真夠快的。
我和約翰,還有鳥歌他們,總共殺死了六頭野牛,死牛被留在了身後,就像一場戰役之後的陣亡者。長長的野草都被踏平了,跟癩皮狗身上髒亂的毛皮似的。鳥歌在笑,我能看到他,而約翰卻像是個什麼沉默無聲宗教的信徒。其實他某種程度上也在笑,只不過沒有聲響,甚至連一絲微笑的神色也沒有。他這傢伙還是挺古怪的。我們都明白,下一刻要乾的活,就是跪在地上彎腰剝牛皮,把最好的肉從骨架子上分割下來,再把溼乎乎的大肉塊綁到馬背上,至於那巨大的牛頭,就留在原地,任其腐爛。那些牛頭本身的樣子看來挺莊嚴的,如此碩大壯觀,讓人不禁要肅然起敬,恐怕連上帝他老人家也要驚奇地看上兩眼吧。我們揮動尖刀,讓利刃從溫熱的鮮肉中劃過。鳥歌最擅長切這個了,他一邊打著手勢,一邊哈哈大笑,示意說這是該讓女人們乾的活兒。那得是健壯的女人才行,我也試著用手勢回覆,按我所知,他就是最棒的。這是拿鳥歌開了個大玩笑,他大吼了起來,我猜他心裡在說,這幫白人真討厭。這也許是真的。尖刀割開鮮肉,彷彿在畫畫,用嗜血的刀刃描摹嶄新的國家。這片黑土地上全是廣闊的大平原,紅色的河流衝破堤岸,被我們染得充滿汙穢,乾燥的土地變成了喧鬧沸騰的爛泥。肖尼部落小兄弟們在生吃野牛的肺臟,他們的嘴巴就像排水口,吸進暗黑的血液。
只有伯爾這笨傢伙沒能射殺野牛,他看上去就像個心情低落的孩子。不過那天夜裡,在營地篝火邊,他得到了第一塊烤肉。生肉在火焰中噗噗冒出氣泡,逐漸轉成棕黑色。大夥兒弓腰圍在火堆旁,內心被充盈的幸福感填滿。大家彼此熱切地閒聊,敞開肚皮盡情吃肉。四周是空曠漆黑的荒野,霜露和冰凍的風交織成奇異的網布,落上我們的肩頭,神奇的黑暗天空綴著閃閃寒星,彷彿一隻巨大無邊的盤子,裝了無數寶石和鑽石。肖尼人在他們自己的營帳裡唱歌,整夜都在唱,直到軍士長威靈頓終於從他的毯子上爬起來,說,真想端起槍崩了他們。
註釋
公鹿(bucks),這裡指印第安青壯年。
作者「塞巴斯蒂安·巴里」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