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密蘇里這地方,拾掇屍體的手法無疑是頂尖水平。那些死去的可憐騎兵,被打扮得整整齊齊,就像是為了結婚,而不是準備下葬。他們的制服都用燈油刷過,挺括利落,那樣子是他們活著時從未見過的。他們的臉颳得乾乾淨淨,彷彿入殮師絕不想看到有任何鬍鬚出現。那個騎兵沃齊豪恩,認識他的人,如今沒有誰能認出他來了,因為他那鄧德里雷爵爺樣式的連鬢長鬍子sup/sup,之前無人不知,現在卻不見了。可話說回來,死亡也總會把你的臉變得挺陌生的。他們的棺材盒,是很便宜的木頭做成的,這一點不假,但還不是問題的關鍵。你抬起這些盒子,隨便哪個,裡面的屍體就會讓底板彎曲下沉很多。鋸木廠把木頭鋸得太薄了,只是薄薄的一片,而不是一塊厚板。不過,掛掉的那些夥

計,才不會計較這類的破事。關鍵之處在於,看到他們最後被弄成蠻不錯的模樣,考慮到這個,我們就還有點兒高興。

我現在所說的,是我第一次摻和打仗這檔子事兒步入尾聲時的情景。那差不多是1851年,應該就是吧。細皮嫩肉的少年期已過,我十七歲,就在密蘇里志願當兵了。只要你沒缺胳膊少腿的,他們就會收你。假如你是個瞎了一隻眼睛的小夥子,他們大概也照樣會收你。在美國,唯一比最差勁的工資更差勁的,就是當兵拿的那份軍餉。他們餵給你的伙食,是些奇奇怪怪的玩意兒,結果你拉的屎也是奇怪的臭味。但有份活兒幹,你還是開心,因為如果你不肯為了那幾個美元賣命,你就得餓肚子。這可是我學來的一個教訓。反正,我討厭捱餓的滋味。

我跟你講,有一種人就是喜歡當兵,也不管那收入是有多可憐。這是真的。首先,你能分到一匹馬。那也許是匹瘸腿的老馬,也許是有疝氣的老毛病,脖子上也許有球那麼大的一個腫瘤,但那終歸是一匹馬咯。第二點,你能得到一套制服。介面縫線的部位也許會有這樣那樣的破綻,但終歸是一套制服。藍制服,藍得就像大頭蒼蠅的外皮。

對天發誓,在部隊裡生活過得不錯。我那時十七歲,要麼就是剛到十七歲,我不能很肯定。當兵之前的那些年月,我不能說過得容易。但跳舞跳了那麼久,我身上還是練出了不少肌肉,整個人細瘦又結實。那些客人,我不想說他們的壞話,我應該替他們說些好話才是。換作是你,既然拿出了一塊大錢請人跳舞,你也總會指望能跳上一會兒,在地板上劃拉幾個舞步吧。

軍隊收了我,說到這個,我還挺自豪的。感謝老天,約翰·柯爾是我在美國的第一個朋友,也是最後一個朋友。幾乎整段軍旅生涯,他都跟我在一起,我們各個方面也都挺合得來。我是個毛頭小夥子,他也差不離,但即使才十六歲,他看上去還是活脫脫一副大人的樣子。我第一次見到他時,他大概十四歲吧,我覺得他很特別,酒館老闆也是這麼說的。「是時候啦,小夥子們,你們不再是小孩子了。」他這麼說的。約翰皮膚黑黑亮亮的,瞳孔也是,那時人們把這稱為「印第安眼睛」。排裡年齡稍大的那些傢伙總說,印第安小子們都是壞種,是邪惡的壞小子,身手麻利,瞄你一眼的工夫就把你幹掉;他們還說,印第安人就該從地球上消失。「當兵的都喜歡吹牛說大話,打仗的勇氣很可能就是這麼來的。」約翰說,他是個通情達理的人。

我跟約翰·柯爾,我們倆是一起去徵兵報名點的,我倆算是捆綁銷售吧。我們落拓潦倒,都是一副褲子包不住屁股的模樣。我們看上去肯定像小叫花子。他在新英格蘭出生,然後他老爹的農田裡寸草不生,什麼也種不出來。約翰出來闖蕩時才十二歲,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自己有伴兒了。就是這種感覺。約翰是典型的美少年,儘管飢餓,儘管面如菜色。我在密蘇里的一道樹籬下遇到他,遠離聖路易斯老城大雨滂沱,我本以為會在泥沼地區遇到躲雨的野鴨子什麼的,沒想到是一個大活人。天跟漏了似的下著暴雨,我狼狽地尋找藏身之處,一眼就看見了他。要不是那場雨,我也許永遠也不會碰上他,當一輩子的朋友。可以說,這樣相遇挺奇怪的,是命中註定,是運氣。但他見到我的第一個舉動,是掏出了一把隨身帶著的小刀子,挺鋒利的,用斷開的鐵柵欄尖頭磨成。假如我看上去要對他使壞的話,他就打算拿刀扎我。我估計他大概十三歲,很警惕,一副離我遠點的表情。不管怎樣,就在前面剛說過的樹籬下,我們開始說上話之後,他告訴我他太奶奶是印第安人,部落的人很久以前就從東部跑出來了,現在生活在印第安人的地界上。他從未見過族人,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快就跟我說起了這些,大概就因為我態度很友好吧。他也許這樣想的,如果不立馬讓我知道那些不好的事情,他就會失去這突然而至的美好友情吧。想來如此。我就告訴他了,這個問題怎麼看才是最好。我也是個出身可憐的窮孩子,來自(愛爾蘭的)斯萊戈,一個敗落的小地方。我們麥克納爾蒂家的人也一樣,真沒什麼值得誇耀的。

考慮到約翰·柯爾那脆弱的小心靈,我講故事的時間點也該大跨度地向前跳進,這樣就可以跳過我們早幾年的經歷了,除非約翰認為那些時光自有重要之處。我不覺得這段時光令人羞恥,或是充滿苦難,我把它叫作「我們跳舞的日子」。畢竟,我們那時只是孩子,又不得不在一個危險的地方求生。我們確實也活了下來,所以才能活著講述這個故事。我們在樹籬下相識,然後搭伴合夥去討生活——如此自然、挺方便的一個選擇——未成年的約翰,不滿十四歲,跟我一起並肩走上了雨天的爛泥路,朝著那邊疆地區的下一個城鎮前進。那裡有成百上千的礦工,六七間鬧鬨鬨的酒館開在泥濘的路邊,巴望著那些糙漢能去找點樂子。並不是說,我們對這樣的事有多瞭解。那時約翰·柯爾還是個纖弱的少年,有河水般黑亮的眼睛和瘦瘦的臉,身形細長如獵犬。我那時也更年輕,差不多十五歲,已經有了在美國和愛爾蘭的冒險經歷,但外形看起來跟約翰一樣,還是小男孩的樣子。不過,孩子們的自我判斷不太準確,有時自以為莊嚴又高大,在外人看來不過是個小不點。

「四處瞎跑亂撞,已經煩了。兩人做伴比一人獨行強些。」約翰這樣說。

然後,我們的想法就是找個活兒幹,哪怕給人倒尿桶,或者體面人不願乾的任何差事都可以。關於大人,我們一無所知。我們其實什麼都不懂。不管什麼混賬工作,我們都歡天喜地去幹,哪怕是清理陰溝、清掃糞便,或者被派去暗殺什麼人,我們也無所謂,只要不被逮住就行。在這個無情的世界上,我們只是兩塊想混口飯吃的無用木屑罷了。約翰把可以維持生計的差事叫作「天國的麵包」,因為自從他老爹的莊稼顆粒無收以來,他就經常四處瞎轉悠,人們通常願意對他施以援手,給他唱聖歌,也分給他些許分量寒酸的食物。

像達格斯鎮那樣的地方可不多。其實,就是沒有。達格斯鎮到處鬧嚷嚷的,難以安寧,馬匹髒乎乎的,門推來關去都踢裡哐啷直響,不時有怪人瘋瘋癲癲地喊叫。來到這裡的時候我幾乎衣不蔽體,身上套著個裝麥子的舊麻袋,腰部打著個固定的結,約翰要好一些,他有一套古怪的黑西服,很舊,從面料上的沙眼破洞來看,至少也穿了三百多年了。不過,約翰似乎覺得這身衣服挺舒服,褲襠的透氣性極好,好到你幾乎可以透過破洞目測他那傢伙的大小,好到你和他說話時的目光得轉向別處才行。我後來想出了一個應對策略:儘量把目光聚焦在他那張討人喜歡的臉上。我們在一座嶄新的房子前,構成牆體的木頭還帶著砍伐的痕跡,一看就是剛建成的樣子,倉促到連牆上的鐵釘都還閃著些許光澤。有塊招牌上寫著酒館,就兩個字,一個不多一個不少,招牌下面掛著一塊更小的木板,上面寫著:招男孩,要乾淨。

「看到了嗎?」約翰·柯爾說。要說文化學識,他比我還差點兒意思。「你看,」他說,「我們至少能滿足一半要求。」

酒館裡面非常舒服,裝修用了大量的深色,從地板到天花板都是暗沉的鑲木,長長的吧檯色澤烏黑、質地光滑,彷彿下一秒就有黑油從木頭縫隙裡滲出來。我們覺得自己就像是爬進小姑娘軟帽裡的臭蟲,格格不入,很不自在。就像那些富麗堂皇的美利堅繪畫,盯著的時候覺得畫面氣勢恢宏,置身其中就沒那麼安逸了。吧檯後面的人穿著體面的羚羊皮外套,不動聲色地在擦拭著檯面——那裡已經夠亮,根本沒必要再接著擦了。這酒館一看就是新店開張的樣子。通往樓上房間的臺階上,一個木匠在忙著安裝扶手欄杆,眼看就要裝完了。那酒保的眼皮耷拉著,他也許早就看清楚我們了,甚至可能已經表達過「滾出去」的意思。然後眼睛睜開了。我們預計他會厭惡地後退一步,會破口大罵,但沒有。這個眼光敏銳的傢伙反倒微笑了,似乎挺高興看到我們。

「你要找乾淨的男孩?」約翰問道,語氣恰到好處,有一點拳擊場上出手試探的意思,但仍然預示著相當的威脅。

「歡迎,歡迎你們。」那人說。

「我們?」

「是的,你們。要找的就是你們這樣的,特別是那邊更小個的那個,」他說,用手指了指我,然後像是害怕約翰會生氣並悶頭跑掉那樣,也順便帶上了他,「你也行的。」他補充道,「一個晚上給你們每人五十美分,只要你們喝酒悠著點,喝多少都免單。我們後面的棚屋可以供你們休息,那裡還是挺不錯的,舒服又安逸,暖和得像貓窩。只要你們表現合格,待遇就是這樣的。」

「那是要做什麼呢?」約翰心存狐疑地問道。

「世上最輕鬆的工作。」那人說。

「比如說呢?」

「哎呀,就是跳舞啦,全部的工作就是跳舞。只是跳舞。」

「我想我倆可不是什麼能跳舞的。」約翰說。他看上去大受挫敗,極度失望。

「你們不需要正經八百地跳舞,不用像字典裡對這個詞的定義那樣的,」那人說,「反正不是高踢腿那樣的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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