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了這條路。」
「你怎麼這麼肯定?」魯伊斯問。
「這裡遮擋更少。他想看到她。他也想讓她被看到。」
「為什麼?」
「我還不確定。」
大部分犯罪活動都是巧合——一連串的情況。相差幾分鐘或是幾碼遠,犯罪活動也許就不會發生了。這個案子不同。兇手知道克里斯蒂娜·惠勒的電話號碼和住處。他讓她來這兒。他還選定了她穿的鞋。
「怎麼做到的?你是怎麼了解她的?」我默默地問自己。
你一定曾在哪兒見過她。也許她當時正穿著一雙紅鞋。
為什麼帶她來這裡?
你想讓她被看到,但是這裡太開闊,太顯眼了。可能會有人攔下她或報警。即使是週五那樣令人痛苦的天氣,步行道上依然有人。如果你真的想把她隔離開,你本可以選擇任何其他地方。某個私密的地方。在那裡,你有更充裕的時間。
你沒有秘密地殺死她,而是將它公之於眾。你讓她走到橋上,翻過護欄。這種控制令人驚異,難以置信。
克里斯蒂娜沒有反抗。她的指甲蓋下沒有皮膚組織或反抗造成的淤傷。你不需要用繩索制伏她,不需要用蠻力。沒有人見過你出現在克里斯蒂娜·惠勒的汽車裡。沒有證人提到見過她跟其他人在一起。你一定在等她,在一個你覺得安全的地方——一個藏身之所。
魯伊斯又停下來等我。我從他身邊走過,離開小路,爬上一個小斜坡。坡頂上有個三棵樹形成的小圓丘。從這裡看去,埃文河谷盡收眼底。我跪在草地上,感受著溼潤的泥土浸透了我的褲子以及手肘。小路前後一百碼的地方都能看到。這是個很好的藏身之處,無論是無辜的求愛還是違法的跟蹤。
一束陽光突然穿過快速移動的雲層射下來。魯伊斯跟著我來到了斜坡。
「有人在這裡觀察別人,」我解釋道,「你看,草被壓彎了。有人趴在地上,兩肘在這兒。」
說話的工夫,我就被十幾碼外卡在一簇荊棘裡的黃色塑膠吸引住了視線。我起身走過去,身子探進帶刺的樹枝間,直到手指抓住那件塑膠雨衣。
魯伊斯長長地吹了一聲口哨。「你真是個怪人,你知道的。」
汽車引擎還未熄火,空調暖風吹得正起勁。我努力把褲子吹乾。
「我們應該報警。」我說。
「然後說什麼?」魯伊斯回擊。
「跟他們說雨衣的事。」
「這改變不了什麼。他們知道她在樹林裡出現過。有人看到她了。他們看到她跳下去了。」
「可是他們可以把樹林封鎖起來搜查。」
我想象著一群便衣警察在尋找指紋,警犬在追蹤氣味。
「你知道週五以來下了多久的雨。什麼都找不到了。」
他從上衣口袋裡拿出一罐糖果,遞給我一塊。他吮吸的時候,石塊一般的糖果在他的牙齒間咯咯作響。
「她的手機呢?」
「還在河裡。」
「第一部手機——她從家裡拿出來的那部。」
「它已經不能再提供任何資訊了。」
我知道魯伊斯覺得是我想得太多了,或者覺得我在尋找某種解脫。這不是真的。只有一種自然而令人信服的解脫方式——誰都無法迴避的方式。克里斯蒂娜·惠勒以七十五英里的時速撞上水面的方式。我只是想幫達茜找到真相。
「你說她有金錢方面的問題。我知道高利貸會壓得人喘不過氣來。」
「那也好過撞斷腿。」
「也許他們給了她太大壓力,她就崩潰了。」
我盯著自己的左手,我的大拇指和食指搓個不停。顫抖要開始了,兩個手指以每秒三次的頻率有節奏地前後移動。我努力用意志控制大拇指讓它停下,讓顫抖短暫停止。
我笨拙地把左手藏進口袋裡。我知道魯伊斯要說什麼。
「最後一站,」我爭辯道,「然後我們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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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