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會這樣做,因為如果你會做出這種事,你便不會大費周章,用這種手法掩飾殺死林芳惠,你很清楚,殺人的『過程』很容易,困難的是處理屍體,撇清嫌疑等『善後』工作,一個人一死,只要警員、醫生、親人或朋友有絲毫懷疑,在香港這個密集式的都市裡很難逃過法眼。就算你有方法令屍體消失,只要受害人失蹤,便會引起警方注意。你知道,最簡單、不用善後的殺人方法,便是找代罪的兇手,問題是要令代罪的兇手噤聲,只會製造另一個需要善後的麻煩。所以你用這種毒計去解決事件——將林芳惠的死推到石本勝身上,再用合法的途徑「殺死石本勝。」
「所以結論是,剛才的全是廢話嘛。」tt擺出勝利者的姿態,笑道:「相比之下,高朗山設計陷害我的可信性還要大一些,內部調查科的傢伙們認定了高朗山是犯人,只會不認輸地否定你的推測。他們都是群心高氣傲、自訝為菁英的警探,你舉不出實證,他們不會改變立場,削弱威信,讓自己難看。」
關振鐸將雙眼瞇成一線,發現tt比自己想像中更思慮周全——只是他沒將才智放在偵查之上,反而投放在犯罪計劃之中。
關振鐸無奈地搖搖頭,伸手探進外套的裡袋。
「關警司,你不是想告訴我,你藏著答錄機,已把我們的對話錄下來,當作證據吧?我沒有承認過任何事情喔。」tt以嘲弄的語氣說。
「不,反過來,如果你告訴我你一直在錄音,我比你更困擾。」關振鐸掏出一個五公分高的玻璃瓶,裡面有一顆子彈的彈頭。
「這是……」tt感到疑惑。
「如果說不擇手段,我跟你不邊多讓哩。」關振鐸用右手食指和拇指夾著玻璃瓶,說:「這是石本勝胸口中槍的那顆子彈。」
「你拿出來有什麼意思?」
「我掉包了。」關振鐸滿不在乎地說。
「拿什麼掉包?」
「一顆從那把67式手槍射出來的彈頭—去年打死黑道律師魏耀宗的那一顆。」
「你……」
「我已經發出指示,要求軍械錠證科再檢查石本勝、捷豹和喪標身上的彈頭,明天是星期天,他們不會上班,但星期一便會執行工作,然後會發現之前的檢查有誤差——石本勝身上中的第一槍,竟然是由那把67式手槍發射的。這『證據』會令你的報告出現矛盾,逼使內部調查科研究其他可能性,例如我網才說的『假設』,只是你開搶射殺李雲和石本勝時犯下小錯誤,情急之下誤用67式槍擊石本勝。石本勝身上的彈頭跟你的報告有出入,你便有重大嫌疑。」
「你、你偽造證據!」tt驚訝得從椅子站起。
「你可以向內部調查科檢舉,但我跟你一樣,沒有留下半點『犯罪』的痕跡,你也可以嘗試闖入軍械鑑證科破壞證物,不過軍械鑑證科儲存了大量軍火,守衛森嚴,要神不知鬼不覺潛進去並不容易。」
tt坐回椅子,一雙眼珠浮移不定,關振鐸猜他正在思考解決辦法。
「你死心吧。」關振鐸打斷對方的思路,「這局棋我已把你將死了。你要知道,我跟你的賭注是不對等的,你要徹底擺脫嫌疑,隱藏真相才算勝利,而我只要製造事端,引導調查向對你不利的方向發展,便已經成功。」
關振鐸有想過這時候tt發雖襲擊自己的可能,但他認為對方不會這樣做—因為tt一動手:便等於認輸。既然對方是個好賭的人,只要還有一天的時間,他便不會放棄,嘗試在有限的時間內扭轉局勢。
「我要說的就只有這些。」關振鐸站起來,將照片、彈頭和拍紙簿放回口袋。「tt,如果你打算逃亡或躲起來,便是輸了。你如果還想賭一局的話,我建議你將籌碼押在法庭上,賭一下你能否以誤殺罪脫身、或是利用精神異常報告逃過無期徒刑的懲罰。要賭這個,便要比軍械鑑證科檢查彈頭早一步自首。」
關振鐸走到玄關,tt仍一動不動。關振鐸回頭說:「最後問一下,假如——我是說假如—你是犯人,捷豹沒有到速食店買午餐,你會用什麼方法引石本勝到賓館?」
tt抬頭瞄了瞄關振鐸,緩緩地說:「說發現可疑人物,需要跟蹤,獨自離開嘉輝樓到附近的公眾電話亭打電話到捷豹身上的其中一臺傳呼機,留下逃走的口訊。事後只要聲稱該可疑人物打過電話,便製造出石本添派手下告密的假象。」
「但如何在不回覆服務檯的條件下留下海洋賓館和房號的資料?」
「程式碼表裡有『海洋中心』、『賓館』和『房號』,只要用這些組合便能傳達,當然他們可能會誤會成『海洋中心』的『賓館』而不是『海洋賓館』,但海洋中心的高階酒店不會有隻得個位數字的房間編號。」
「可是指揮中心的高朗山會即時收到同樣的訊息,這不是暴露了林芳惠涉案嗎?」
「只要留下房號『3』而不是『4』便沒有問題了。」
關振鐸想起那間空置的3號房。他沒有再說話,默默地開啟大門,離開tt的家,tt也沒有動半步,似乎仍在思索取勝的辦法。
關振鐸走在大街上,跟遊人摩肩接踵,心裡有無限的感慨。tt的確是一個很聰明的人,當年在行動中關振鐸已覺得他是可造之材,怎料他走上歪路。昨天,關振鐸對高朗山撒謊,說不指出犯人是誰,是怕內部調查科會打草驚蛇,被犯人找到脫罪的漏洞,其實真相是他想給tt一個自首的機會。他一直煩惱著能否妥善處理事件,令tt自首:關振鐸對罪犯可以很絕情,但對曾經一起辦事的優秀部下,他始終無法以相同的態度去拘捕對方。
他想,沒有事情比看到這麼出色的警員變成惡魔更教人唏噓。
可是,關振鐸錯了。
星期一早上,他收到訊息。綽號tt的旺角重案組第三隊隊長鄧霆督察在警署吞槍自殺。
「所以說,你根本沒有把彈頭掉包?」曹坤問。
「對,那只是虛張聲勢。要在鑑證科擷取一些檔案我還有辦法,但在軍械鑑證科動手腳,未免太難了。」關振鐸說。
傳出tt死訊當天下午,關振鐸便將嘉輝樓事件的疑點、證據、資料統統送到內部調查科,翌日,曹坤找關振鐸詢問情況,關振鐸便將跟tt見面的經過一五一十全告訴曹坤。
「我今天早上還有發現。」關振鐸翻開一箇舊檔案,「去年年初被殺的魏律師,原來經常光顧林芳惠工作的新富都夜總會,雖然這可能是巧合,但也許,tt便是殺死魏律師的兇手。」
「真的?」
「沒有確切證據,只是一種推測,要證實也很困難,畢竟我們無法知道tt何時得到那把67式手槍。」關振鐸聳聳肩。「不過,如果這是實情,林芳惠被殺的理由便不是破壞tt婚事這麼簡單,她可能是協助tt槍殺魏耀宗的共犯,因為這點,tt更有需要解決林芳惠,防止她以此事跟自己同歸於盡。」
「這也有可能,她會在嘉輝樓等tt,便說明他們彼此知道對方不少秘密……」曹坤點點頭。
假如tt真的是殺死魏律師的兇手,關振鐸想,自己也無法知道他是為了讓工作輕鬆一點,還是因為林芳惠跟死者有瓜葛,被林芳惠唆使而行兇。除非找到新證據,否則這案件只能變成無法確知真相的懸案。
「結果tt沒有自首,反而畏罪自殺啊……」曹坤嘆一口氣。
「不,這傢伙不是『畏罪』自殺。他是向我示威,表示我蠃不了他。」關振鐸蹙起眉頭,臉不快。
「示威?阿鐸,你會不會想太多了?」
「曹兄,那傢伙雖然跟我在做人宗旨上南轅北轍,但我不能否認,我們的思考模式相像,對我們來說,性命也是工具的一種,只是我明白性命的可貴,誓死拯救任何一條人命,而他心裡沒有這個制約。有必要時,我願意犧牲性命去解決案件,而那傢伙,會願意犧牲性命去換取精神上的勝利。」
「這麼說的話,他這次真的蠃了呢……」曹坤無奈地說:「campbell正在考慮要不要公開事件。」』campbell是刑事及保安處處長,中文名譯作金偉廉。
「什麼氣要不要公開事件」?」
「上級正在考慮要不要隱瞞整件事,把責任全推在石本勝身上,讓tt以『無法救回人質導致憂鬱症發作』為理由自殺。」
「什麼!」關振鐸大喊,「他居然打算對公眾說謊?教李雲、錢寶兒那些無辜者死得不明不白?」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主管袁總警司插手干預了。」曹坤說:「他說這事情會大大打擊皇家香港員警的聲譽,為了不讓警隊蒙羞,必綴全力隱瞞事件,反正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tt是兇手,加上死者已矣,誰殺的關係不大,護警隊負上責任,也不會讓死者復生。」
「但金偉廉竟然應承?」
「阿鐸,你也知道現在政治形勢複雜啊,campbell是英國人,八年後香港主權移交他便回英國老家,他不得不考意警隊裡的華人意見嘛:傳聞今年一哥退休,接任的也是中國人,首名華人警務處長上場,英國人在香港警隊的地位便愈來愈低了。」
「就算如此,他這樣做不正是破壞了警隊的精神嗎?」關振鐸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他就是因為這樣陷入兩難啊。袁警司堅持寧願作假也不可危害警隊的金漆招牌,說這是『為了大義』,警隊失去市民信任,得益的只會是那些黑幫古惑仔。」
「可是,我們利用虛構的事情來鞏固市民的信任,這份信任還有意義嗎?」關振鐸緊皺眉頭,用力握拳。
「沒辦法,嘉輝樓事件已讓警隊聲譽下跌,上級們確是禁不起另一次衝擊。」
關振鐸揉了揉太陽穴,閉嘴不語。良久,他開口道:「曹兄,你有沒有在皇后像廣場抬頭看過立法局大樓?」
「有吧?」曹坤不知道關振鐸突然說這個幹什麼。
「你也知道立法局大樓以前是高等法院,一九七八年才停止法院用途,後來改為議會使用吧。」關振鐸緩緩地說:「因為本來是法院,所以在門廊頂部有一個代表公義的泰美斯女神雕像。」
「哦,我知道,那個拿著天秤和劍的矇眼希臘女神像嘛。」
「我每次經過立法局大樓,我都會抬頭看看那女神像。種像雙眼蒙布,是代表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對所有人都公正嚴明,天秤代表法院會公平地衡量罪責,劍則是象徵無上的權力。我一直想,員警就是那把劍,為了消滅罪惡,員警必須擁有強大的力量;可是,我們不是天秤,判斷罪責、刑罰是法院的責任。我可以用盡一切手段捉拿犯人,誘騙他們招供,但我所做的,只是把他們送上天秤上,讓公義去衡量他們是否有罪。我們沒有權力去決定什麼是『大義』。」
曹坤苦笑一下,說:「你說的我都明白,但目前形勢比人強,袁警司一再堅持,又有何辦法?」
關振鐸嘆一口氣。「曹兄,袁警司的理由是警隊目前形象太差,承受不起另一宗醜聞吧?」
「對。」
「那麼,如果警隊幹出一番大事,挽回聲望,到時公開有個別的害群之馬,功過相抵,警隊的聲譽不會有太大影響,鬼頭□們應該可以接受?」
i□鬼頭:警隊對洋人高階警官的俗稱。廣東人俗稱洋人為「鬼佬」,當上「頭領」的洋人便俗稱「鬼頭」。/i
「campbell應該會接受。」
「那麼,請你告訴他,我會在一個月——不,從嘉輝樓事件發生開始的一個月——之內,抓到在逃的頭號通緝犯石本添。我還要把他生擒,要他吐出他掌握的犯罪情報。」
二個月內?「曹坤詫異地問:「你有把握嗎?」
「沒有,但就算要我這個月不眠不休,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石本添找出來。」
曹坤知道,關振鐸認真起來,這種不可能的任務也有機會成功。
「好吧『我跟campbell商量,如果你一個月內抓到石本添,他就否決袁警司的要求吧。希望你能做一齣好戲。」
關振鐸點點頭。
曹坤正想告別關振鐸,關振鐸卻突然叫住他。
「對了,你知不知道那個駱小明現在如何了?」
「不大清楚,應該會被踢回去當軍裝巡警吧,怎麼了?」
「我覺得他因為這件事被記過,有點無辜。」關振鐸說:「雖然他沒有依上級指示,寧願拯救同僚放棄救助人質,但他沒有動搖,堅持救助自己有把握挽救的生命,也不能說他有錯,如果他只死板地按照規則行動,盲目服從上級命令,警員範士達應該已經失血過多死去,而他會在賓館裡被tt滅口。在記得『員警』的身份之前,必須先記得自己『人類』的身份,在這一點上,這個駱小明似乎有點潛質,在危難之中還能獨立思考。這種人如果放在軍裝行動部,只會成為同僚的累贅,但如果放在刑事部,可能會有不錯的表現。」
「這樣的話『我跟campbell聊聊,看看能否給這個菜鳥多一次機會。待在旺角有點麻煩,或者讓他調到港島刑偵之類。」
「希望我這次沒看錯人吧。」關振鐸無奈地微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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