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節

1367 陳浩基 第1頁,共2頁

「關警司,您跟我開什麼玩笑?」tt似笑非笑地說。

「我知道你便是寫那暗號字條的人。」關振鐸淡然地說。

「不對啊,我一直守在北翼的速食店,從來沒到過南翼,又如何把字條丟進信箱呢?」tt笑道:「如果我出現在a隊的監視範圍,馮遠仁那傢伙才不會默不作聲,一定指責我擅離職守,我又怎麼會笨得自找麻煩啊?」

「字條不是喪標從信箱裡找到,而是在裝飯盒的膠袋裡找到的。」

tt身子微微一震,但他仍保持笑容,

「那只是假設吧?或者你沒說錯,但信箱的可能性可不能抹煞啊。」tt反駁道。

「不,那字條鐵定不是從信箱取得的,那只是你一時走運,遇上一個令你嫌疑大減的巧合。」關振鐸搖搖頭,說:「當我在鑑證科知道喪標從信箱取出的只有三份宣傳品,我便知道,字條不是在信箱裡。」

「為什麼?」

「如果喪標從信箱取出一大堆信,他跟捷豹回到巢穴才發現字條,那還可以說得通,但只有寥寥三對信,那便不可能。任何人從信箱取信後,只要兩手有空,在搭電梯時都會無聊地看一下,如果當時喪標或捷豹已看到字條,他們不會毫不緊張地回到巢穴。」

「你怎知道他們不緊張?或者他們當時已察覺危險,故作鎮定呢?」

「他們緊張的話,便不會有一個飯盒吃了一口。」

tt沉默不語,直愣愣地瞧著關振鐸。

「如果他們察覺危險,應該剛回到單位,便立即告知老大石本勝,再收拾槍械裝備逃走。可是,他們不但把飯盒拿出來放檯面,有人還吃了一口。宣傳品中,只有一份是用信封裝好,但由於信封仍然密對,所以字條不是因為夾在信封裡,他們回到巢穴拆信才發現。最合理的推測,警告字條是在飯盒的膠袋底部,當身為跑腿的捷豹取出所有飯盒和飯品時,才發現那張字條,石本勝便下令撤退。根據你們的報告,捷豹曾罵過喪標對飯盒諸多挑剔,他大概是發覺信箱裡有外賣餐單,所以特意拿回去,怎料這舉動反而令調查走歪路。」

「關警司,你也說這個只是『推測』吧。」tt回覆輕鬆的神色。「換言之,字條是在信箱的可能性並不是零啊。」

關振鐸搖搖頭,從懷中取出一張紙。那是暗號字條的影印本,上面那串「042616」清晰可見。

「你想說這是我的字跡嗎?」tt笑道。

「重點不是數字。」關振鐸指了指字條的上方。「是撕下來的痕跡。」因為影印時,司徒督察應關振鐸要求,用一本黑色的記事簿蓋住,所以字條的四邊黑白分明。

關振鐸掏出一個膠袋,tt見狀笑容立即消失。

那是一本a7尺寸、一半頁數被撕掉的拍紙簿。

「這是昨天我向你們駐守的速食店的老闆討來的。」關振鐸神情肅穆地說:「聽老闆說,如果有顧客以電話下單,或人太多的時候,他就會記下訂單,用的就是這種常見的a7尺寸拍紙簿,這一直放在櫃檯附近。當我第一次看到那張紙時,我就想起茶餐廳服務生用來記點菜的拍紙簿,加上信件數量和吃了一口的飯盒等異樣,我就知道該到哪兒找證物。這種拍紙簿的紙張是以書釘釘好,紙片撕下來時,會遺留小部分在拍紙簿的簿脊上,我已經找到跟字條頂部相符的那一頁,只要交給鑑證科或法證部,我敢保證那是完美的吻合……」

「慢、慢著!」』tt打斷關振鐸的話,說:「這一定有什麼誤會!如果真的是我告密,通知匪徒有危險,那之後完全說不通啊!我不可能是內應,因為三個賊人都是我槍殺的,如果說我是藉此破壞高督察的行動,好讓自己跟石本勝單打獨鬥搶功勞,那不是很無稽嗎?試問哪一個正常人會冒這種險,以六發點三八子彈跟兩把ak47對抗?就連我也覺得太瘋狂吧!為了邀功不值得冒生命危險啊!」

「但為了掩飾謀殺便值得了。」

關振鐸淡淡地說出這句話,令tt啞口無言,以複雜的表情盯著對方。

「死者之中。」關振鐸直視著tt雙眼,「有人是在槍戰『前』被殺的——你把那個人混進受害者裡了。」

關振鐸取出兩張照片,放在面前的茶几上。那是在現場拍攝、4號房死者林芳惠和賓館老闆趙炳的屍體照片。

「我到現場時距離槍戰已有二十分鐘左右,待調查人員完成基本的蒐證後,我在現場走一圈時已是一眾死者死亡後四十至五十分鐘,當時我沒察覺異樣。」關振鐸指著照片,說:「可是,當我看到這批照片時便發覺有問題。這兩張照片是蒐證人員在差不多的時間拍攝的,趙炳被ak打中,血花四濺,血液仍呈鮮紅色;但林芳惠傷口流出的血液已有凝固現象。血液暴露在空氣中,會隨著時間凝固,顏色會愈來愈深,最後甚至會凝結成塊,跟淡黃色的血清分開。按道理,林芳惠跟趙炳被殺的時間頂多只有一分鐘之差,可是照片上血液凝固程度的差異,卻有十至二十分鐘。當然,時間愈久,分別就愈不明顯,四十分鐘前死亡和一個鐘頭前死亡所留下的血跡,幾乎沒有分別,那便是我在現場看不到漏洞的原因。」

tt沒有作聲,關振鐸就繼續以平淡的語氣說下去。

「鑑證人員對槍戰過程不清楚,這十數分鐘的差異並不足以引起注意,而一般探員對血液變化程度並不敏銳,這便成為一個盲點。更重要的是,因為對手是殺人如麻的石本勝,沒有人會猜想到,現場居然氣巧合地」在槍戰爆發前十五分鐘發生另一宗謀殺事件。」

「關警司,你也說『巧合』了,這種推論只是一種臆測,難以令人置信。」tt為自己辯白。

「乍看是巧合,但實質上是一次釜底抽薪、因為沒有退路而做出的操作。」關振鐸若無其事地說出沉重的話。「我問過速食店老闆,亦向在醫院留醫的警員範士達求證,你在事發當天十二點四十分左右離開了一會,大約十分鐘。範士達說那是上廁所和小休的安排,但我相信,你當時並不是『小休』。你利用那短促的時間空檔,到海洋賓館跟林芳惠見面。」

關振鐸掏出記事本,翻開一頁,說:「我向電話公司取得事發當天從海洋賓館撥出的所有電話紀錄,十一點開始,有五通電話從4號房撥出,五通都是撥到傳呼臺。我之後向傳呼公司取得紀錄,查明瞭那五個口訊,首兩個都是通知機主林小姐在海洋賓館4號房等你,第三和第四個是通知機主立即到海洋賓館4號房,有要事商量,第五個是通知機主,如果他不在十分鐘內到海洋賓館4號房後果自負。最後一通口訊是在十二點三十五分留下。我向傳呼公司查詢機主登記資料,有趣的是登記者是林芳惠本人。換書之,這臺傳呼機是林芳惠申請給某人使用,顯示兩人並非一般朋友或客戶關係,加上口訊內容,我相信對方有可能是林芳惠同事口中她的結婚物件——那便是你,tt。」

「你在胡說什麼?」

「範士達說,那天早上你經常離開崗位覆臺查口訊,我已經調查過,當天你名下的傳呼機根本沒有訊息。而撥到傳呼臺查訊林芳惠口訊的通話,紀錄顯示來自嘉輝樓管理處的公用電話。別小看cib蒐集集情報的能力。」關振鐸說。

tt沒有回應,他身體微微向後,似乎在思考反駁的理由。

「我推測,林芳惠跟你有親密關係,她甚至以為你會跟她結婚,讓她不用在夜總會工作。可是,當你告知她你要跟她分手,或是她偶爾發現你即將跟高官的女兒結婚,她便從溫馴的情人變成潑婦,從她留下的口訊,可見她要找你談判,到賓館開房間說不定是打算用身體留住你的心,可是你置若罔聞,直到她口出惡言才不得不應約。我相信她會在嘉輝樓等你並不是巧合,而是她知道你那幾天的工作地點,換言之,你們的關係比想像中更密切。她說的『後果自負』,大概是破壞你的婚事,甚至揭發一些令你更麻煩的事情。」

關振鐸前往探望高朗山,除了慰問對方外,更想從他口中查問他和tt跟ellen之間的三角關係。他沒有主動詢問,只是以旁敲側擊的方法,引導高朗山說出tt和ellen的事。

「你在十二點四十分左右和用上廁所和覆臺的機會,到了海洋賓館。在房間裡你們談不久便關係破裂,林芳惠大概撂狠話來威脅你,你發現無法擺平對方,知道林芳惠一離開你便無力挽回,於是把握唯一的機會,拔出藏在身上的67式徽聲手槍槍殺她。」

「我從哪裡找來什麼67式手槍?」

「天曉得。不過旺角重案搜查圍捕可疑分子是家常便飯,一年下來足有五、六十次行動,常中包括劫匪、毒販等等。如果說你某次行動發現這種罕見的槍械,扣下來私藏沒上報那並不出奇——畢竟你是個喜愛射擊的神槍手,也不是個循規蹈矩、一板一眼的死腦筋員警。」

「就算如你所說,『有人』事前殺害了那個姓林的女人,將屍體留在海洋賓館4號房,但兇手沒辦法確保槍戰在那個地點發生啊?甚至該說,沒有人能預先知道歹徒往哪裡逃,他們可以跑到嘉輝樓的任何一處,如果他們利用南翼樓梯,或是搭電梯撤退,兇手的計劃使完全落空吧?」

「你事前指示石本勝他們便行了。」關振鐸說出簡單的一句。

「我有什麼能耐令石本勝按我的指示行動?」tt以嘲笑的語氣道。「而且,我用什麼方法通知他們?打電話嗎?還是用心靈感應……」

「用鑰匙。」關振鐸指著趙炳屍體的照片一角。「海洋賓館的房門鑰匙都扣著寫上賓館名字和房號的牌子,你塞進放飯盒的膠袋裡的,除了暗號字條外還有4號房間的鑰匙。你殺害林芳惠後,鎖上房門,回到崗位,打算用方法引石本勝到賓館,製造混亂,而這時候捷豹意外地到速食店買飯,你發現機不可失,便匆忙使用這個方法。石本勝看到字條和鑰匙,只會認為這是兄長石本添傳來的警告——他大概以為兄長因事故不得不用這種迂迴的方式博訊息,叫他們撤退至海洋賓館4號房。他們沒想過暗號會被利用,他們的敵人只有員警,而員警偽造逃走的訊息不但沒有意義,更會加添引起混亂的麻煩,石本勝確信這是來自己方的密信。於是,他和手下收拾裝備,按指示前往這一避難處。你早知道他們的目的地,所以才會筆直地沿樓梯衝上去,到九樓前又突然改變行動模式,準備迎敞。」

tt沒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瞪著關振鐸。

「當時,石本勝應該是如此部署,先叫手下守在賓館外的走廊和梯間,自己到4號房看看是怎麼一回事,你們『及時』趕到,跟捷豹發生衝突。你必須殺死他們三人,才能夠完成計劃,阻止自己殺害林芳惠的罪行曝光,所以你根本沒打算活捉他們。tt,你是個好賭的賭徒,火力上你跟石本勝一黨相比完全處下風,但相反你猜到他們的所在,而且你對自己的射擊能力有信心,敢於押上這賭注——畢竟你殺死林芳惠後,這賭局已是勢在必行。」關振鐸知道,tt在個性上是個只求全勝或全敗的賭徒,在他以前敢於隻身深入虎穴,跟匪徒對抗,就顯出他那種經常以性命作籌碼的豪賭。不成功便成仁——這種極端心態,造成了今天無情的結果。

「你跟捷豹和喪標駁火。」關振鐸繼續說:「石本勝連忙支援——我想,他當時仍未進4號房。根據警員範士達和駱小明的報告,他的手下被你殺死後,石本勝以ak47向梯間射擊:阻止你們前進,離奇的是他沒有往走廊的另一邊逃走,反而往賓館撤退。」

「他是要抓人質當盾牌吧。」tt吐出一句。

「不,這不合理,因為這時候抓人質,根本寸步難行,他無法抓住那人走九層樓梯。要抓人質,應該先利用樓梯逃跑,發現被困,再在那一層找一家商戶,或強行闖入民居劫持人質。他會回頭走進賓館,是因為他以為兄長在4號房預留了逃走路線,甚至石本添就在房間裡。他抓住步槍回到賓館,來不及用鑰匙開門,只好用腳將門踢開,怎料裡面只有林芳惠的屍體。這時候,他終於察覺事有蹊蹺,自己可能中計了,於是乾脆大開殺戒,因為他不知道在場的人對他有沒有危險,會不會藏有武器。汪敬東和趙炳就此慘死,可是,你已經趕到賓館門口,大概向室內鳴槍示警,石本勝才逼不得已抓躲在一旁的女工李雲當盾牌。」

「這些都是你的想像而已。」』tt滿不在乎地說。

「想像?tt,你這時候仍沒有半點悔意?」關振鐸露出厭惡的神情。

「我該有什麼悔意?」tt冷冷地回答。

「你這混蛋把原本能獲救的人質都殺光了!你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將現場的無辜者都殺光了!」

一直保持冷靜的關振鐸,突然提高聲調,一臉憤慨地罵道。

「你並不是用假裝投降的方法,令石本勝分心而成功狙擊的!」關振鐸一口氣說:「李雲是胸口中槍而死,如果石本勝先中槍,她逃走時被對方追擊,她該是背部中槍!沒有人質會笨得能逃走時面向歹徒!你用的方法是以藏在身上的67式手槍,射擊人質,令石本勝分心而成功擊中對方!石本勝完全沒料到員警會殺死人質!由於你先用左手握67式向人質開槍,右手單手持警槍射擊石本勝,失了準頭,沒能一槍制止對方,才會被流彈打中左手手腕,需要往他的頭顱補槍,為了殺死石本勝,你利用了李雲——不,你根本打從一開始,就不打算留活口,封住賓館所有人的嘴巴!」

tt沒料到一向從容的關振鐸會露出如此焦躁的表情,反而他擺出一副撲克臉,冷冷地盯著對方。

「邱才興和錢寶兒也是!石本勝死亡時他們仍然生存!他們不是被石本勝所殺,而是你助手的!沒有人會笨得聽到槍聲仍開啟房門,尤其邱才興是在旺角見慣江湖的扯皮條!他會開門,只有一個可能,就是門外有人跟他說已經安全,要趕緊逃走!tt,你利用這種藉口令他開門,然後立即槍殺二人!你這天殺的冷血傢伙!為了掩飾謀殺林芳惠,你居然令一群無辜者喪命!」

「所以你認為我用這種方法殺人後,把67式手槍上的指紋抹掉,塞進已死的石本勝左手,製造他雙手持槍的假象?關警司,你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tt回覆本來輕鬆的表情,微笑著說:「我衝進賓館後,不到一分鐘,—不,該是三、四十秒左右——b隊便趕到,試問這短短的數十秒間,我如何有足夠時間榆擊李雲、殺死石本勝,欺騙邱才興開門、射殺二人、抹乾淨槍上的指紋、把槍塞進石本勝左手?別忘了我當時左手負傷,就算我能忍痛,也不可能來得及完成吧?再退一萬步,我真的如此種速地做到以上的事情,我身為,詭計多端一的兇手『會冒被』隊撞破的風險來行事嗎?搞不好邱才興打死不開門,我便麻煩大了喔?」

「你只要在衝進賓館『前』做好便行。」

「荒謬,我懂分身術嗎?你的腦袋是不是壞掉了?」

「我說的是,你只要在『通報』衝進賓館前完成就行。」關振鐸以看到醜陋怪物的眼神,瞪著tt,說:「你根本沒有向高朗山通報,就直接殺進賓館,槍殺李雲和石本勝,誘騙邱才興開門,解決二人完成部署,才假裝自己在賓館外準備行動。當時,所有人已死,你肯定計劃已完成,撿起石本勝的步槍,向走廊開火製造槍聲,假裝他正劫持人質,與你對峙。你告知高朗山你要衝進去『拯救人質』後,你要做的,不過是再開數槍假裝槍戰中,然後抹掉ak47上的指紋,把它塞回石本勝的手上,再坐在一旁等候』救援『。四十秒?十秒便足夠完成了。」

「你沒有證據。」tt收起笑容,說。

「沒有實證,但只要檢視整個行動中各小隊的時間便會發現異常。當嘉輝樓傳出第一聲槍聲,高朗山才發出」封鎖電梯「沿樓梯往上進攻的指令」,換言之當時你們在九樓梯間跟捷豹和喪標相遇,根據駱小明的報告,從遭遇到撤退到梯間,不過是十至十五秒的事,之後石本勝還火,向梯間做出約五秒的掃射便退回賓館。石本勝槍擊、後退、你跟駱小明在梯間因為範士達發生爭執,前後頂多用上十五至二十秒。假如你真的在梯間槍戰後,立即衝到賓館門口向指揮中心要求支援,期間不過是四十秒左右——但這四十秒之內,本來駐守一樓的b隊警員已經到達七樓,而他們更在第一聲槍響後在一樓等待指揮官指令、指示管理員鎖電梯,浪費了至少半分鐘,全力奔跑的話,或許真的能在十數秒間跑上七樓,但警員們當時是小心翼翼地前進,以防歹徒餘黨伏擊,直到你發出,只餘下石本勝被困於九樓海洋賓館「的訊息,他們才一鼓作氣衝上去。結論就是,你從梯間衝出去後,並沒有即時通報,當你要求支援時,應該已是梯間槍戰後的兩分鐘左右。在那種緊張的環境裡,一般人不會察覺這時間差,尤其當時沒有人知道槍聲從何而來,在憂慮之下,人的時間感就更不可靠。而你就利用這盲點,去完成你的詭計。」

「啪啪啪……」tt拍起手掌,亮出一個大大的笑容。算你的推理再精采,我敢問一句,你有證據嗎?」

關振鐸沒想到tt這一刻會變臉,不禁蹙起眉,說:「我有速食店的拍紙簿。」

「你無法證明那是我寫的。」tt冷靜地說:「如果我是犯人,我會先撕走數頁,以免之前的壓痕留下線索,寫好暗號後用圍裙一角撚住撕下,確保沒有留下指紋。如果字條上沒有我的指紋,你便無法證明『我』是犯人,因為犯人可以在我們駐守前、甚至在監視期間偷偷撕下紙張。在這項證據上,駱小明、範士達,甚至速食店的老闆和員工,以及多日來光顧的客人都有嫌疑。」

「但你無法解釋李雲胸口的槍傷、邱才興開門的理由、林芳惠血液凝結的異狀、通報時間上的差異。」

「我根本無須解釋,因為你舉的這些理由只是『異常』,並沒有跟我的口供矛盾」。為什麼會發生這種差異,我怎麼知道?取證不是我的責任啊。」tt嘴角微微揚起。

「你曾多次使用管理處的電話覆傳呼臺。」

「那個管理員老頭一直在打瞌睡,他會記得誰用過電話嗎?我很懷疑。」

「我已通知鑑證科檢查4號房鑰匙的指紋。」

「假如我真的是兇手,你以為我會留下指紋嗎?」

「我想也是,但如果上面有石本勝的指紋……」

關振鐸沒說下去,因為他看到tt的笑容沒有消失,他知道,tt在善後工作中並沒有忘掉抹走丟在林芳惠身邊的鑰匙上的指紋,已把捷豹和石本勝的指紋抹走。事實上,也許他在殺死石本勝後,在他身上搜出鑰匙,處理後才放回4號房內。雖然鑰匙完全沒有指紋會顯得相當怪異——林芳惠沒道理抹乾淨它——但這如同剛才關振鐸列舉的理由,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tt沒責任去做任何解釋。

「還有一個可以令你的罪行曝光的方法。」關振鐸皺一皺眉,「動機。只要從林芳惠入手,便有辦法找到證據。」

「關警司,你可以循這個途徑去調查,但我認為你會徒勞無功呢。」

tt顯出的自信,令關振鐸明白這個漏洞並不足以威脅對方。關振鐸在今天中午,已經到林芳惠工作的夜總會調查,知道林芳惠口風很緊,沒有進一步的線索。

「關警司,其實你真的很大膽啊。」tt露出皮笑肉不笑,以冷漠的眼神盯著關振鐸,說:「如果我真的是兇手,你今天來找我,便是找死。你的所謂證據,最容易引起麻煩的是那本拍紙簿,而你偏偏帶來了。你沒想過,我是兇手的話會強搶證物,將你打昏甚至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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