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
我很高興這些關於小說結構的思考能有助您發現深入到小說內臟的一些線索,如同洞穴學家深入到大山的隱秘處一樣。在匆匆看過敘述者與小說空間的性質之後(用討厭的學術語言,我稱之為小說中的空間視角),現在我建議我們來看看時間,這在敘事形式上也是相當重要的方面,一個故事的說服力如何,既取決於空間,也取決於時間的正確處理。
此外,關於這個問題,為了弄明白什麼是長篇小說和怎樣才是長篇小說,有必要肅清一些偏見,雖然它們是老話且有虛假的成分。
我指的是人們往往把現即時間(冒著重複的麻煩,我們稱之為計時順序時間,我們這些小說的作者和讀者都埋頭生活在其中)和我們閱讀的小說時間天真地一視同仁,小說時間從本質上說與現即時間完全不同,它如同虛構小說中的敘述者和人物一樣,也完全是編造的。與空間視角一樣,在我們看到的任何小說中的時間裡,作者都傾注了大量的創造力和想象力,雖然在許多情況下他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如同敘述者,如同空間一樣,小說中流動的時間也是一種虛構,也是小說家為了把自己的創造從現實世界裡解放出來並賦予作品以自主權(表面上的)——我再說一遍,作品的說服力取決於這個自主權——而使用的方式之一。
雖然時間這個話題讓許多思想家和作家著迷(其中包括博爾赫斯,他構思出不少關於時間的文章),產生了大量不同的理論,但我想,大家可以至少在這樣一個簡單的劃分上達成一致:有一個按照計時順序的時間,還有一個心理時間。計時順序時間是客觀存在的,獨立於我們的主觀感覺之外,是我們根據天體運動和不同星球所佔據的不同位置計算出來的,是自我們出生到我們離開世界都在消耗我們生命的時間,它主宰著萬物生存的預示性曲線。但是,還有一個心理時間,根據我們的行止能夠意識到它的存在,由我們的情緒以種種不同的方式支撐著。當我們高興、沉浸在強烈和興奮的感覺時,由於陶醉、愉快和全神貫注而覺得時間過得很快。相反,當我們期待著什麼或者我們吃苦的時候,我們個人的環境和處境(孤獨、期待、災難、等待某事的發生或不發生)讓我們強烈地意識到時間的流動時,恰恰因為我們希望它加快步伐而覺得它遲滯、落後、不動了,這時每分每秒都變得緩慢和漫長。
我敢肯定地告訴您:小說中的時間是根據心理時間建構的,不是計時順序時間,而是作者設計的主觀時間,這是一條毫無例外的規律(虛構的小說世界裡極少規律中的又一條):小說家(優秀的)的技巧給這個主觀時間穿上了客觀的外衣,用這種方式使得自己的小說與現實世界保持距離並有所區別(這是任何希望自力更生的虛構小說的義務)。
舉個例子或許這個道理就更清楚了。您讀過安布羅思·比爾斯的《梟河橋的事件》嗎?美國內戰期間,南方一個農場主皮頓·法勒庫爾,企圖從一座橋上破壞鐵路,結果被處以絞刑。故事一開頭就是絞索套在這個可憐傢伙的脖子上,周圍是一排負責行刑計程車兵。但是,執行死刑的命令下達以後,絞索的繩子突然斷了,犯人落入河中。他奮力向對岸游去,成功地逃脫了士兵從大橋和岸上射出的子彈。無所不知的敘述者從距離皮頓活動的意識近處講述故事,我們看到皮頓沿著森林逃走,雖然後面有追兵,他卻回憶起一件件往事,與此同時,逐漸接近了他居住的家、接近了那個有親愛的妻子盼望他能回來的地方,到了那裡,他才算得救,才能嘲笑追捕他的人。這個故事聽起來很折磨人,如同主人公那令人心情緊張的逃亡一樣。家就在前方,近在咫尺,逃亡者邁進門檻,終於看到了妻子的身影。他剛要擁抱妻子,故事開始後一兩秒鐘就在這個犯人的頸項抽緊的繩子便勒死了他。原來這一切都發生在極短暫的衝動之中,是經過故事延長後轉瞬即逝的幻覺,同時創造出的另一種特有的時間,一種由話語組成、區別於現實的時間(故事中的客觀情節只用了一秒鐘的時間)。從這個例子中不是可以非常明顯地看出虛構小說根據心理時間來建造自己的時間的方法嗎?
這個主題的另一個變種是博爾赫斯的著名小說《秘密奇蹟》,說的是捷克作家、詩人雅羅米爾·拉迪克在被處決的時候,上帝批准他再活一年,讓他——內心世界——完成畢生計劃寫作的詩劇《敵人》。這一年,他在內心深處完成了那部雄心勃勃的作品,同時又是在行刑隊長下達的「開火」命令與子彈打在被槍斃者身上的彈痕之間過去的,也就是說僅僅是千分之一秒而已,極少的一點時間。任何虛構小說(特別是優秀作品)都有它們自己的時間,都有一個專用的時間體系、區別於讀者生活的現即時間。
為了確定小說時間的獨特屬性,第一個步驟,類似空間那樣,是調查在這部具體的小說中的時間視角,千萬不要與空間視角混淆在一起,雖然二者在實踐中是緊密相連的。
由於無法擺脫定義的束縛(可以肯定您像我一樣討厭這些定義,因為您會覺得面對文學難以預言的世界這些定義是無效的),我們就大膽提出這樣一個定義來:時間視角是存在於任何小說中敘述者時間和敘述內容的關係。如同空間視角一樣,小說家可以選擇的可能性只有三個(雖然三種情況中的變化是很多的);這三個可能性由話語時間決定,敘述者根據話語時間講述故事:
一、敘述者時間與敘述內容時間可以吻合,成為一個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敘述者用語法上的現在時講述故事;
二、敘述者可以用過去時講述現在或者將來發生的事情;
三、最後,敘述者可以站在現在或者將來講述剛剛發生(間接或者直接)的事情。
儘管這些抽象的劃分顯得有些複雜,但實際上是相當清楚的,是立刻可以領悟的,只要我們注意觀察敘述者為著講故事是處於怎樣的動詞時態中即可。
我們舉個例子,不是長篇小說,而是一個短篇,恐怕是世界上最短的短篇(也是最佳作品之一)。瓜地馬拉作家奧古斯托·蒙德羅索的《恐龍》,整個小說只有一句話:
「當他醒來時,恐龍仍然在那裡。」(cuandodespertó,eldinosauriotodavíaestabaallí.)
這是個完美的故事,對不對?具有無法中止的說服力,簡潔、有轟動效果、有色彩、有魅力、乾淨。如果我們剋制住對這個小小珍品極其豐富的其他方面的閱讀慾望,集中精力注意它的時間視角,那麼敘述的內容處於什麼動詞時態呢?是簡單過去時:「他醒來。」(despertó)而敘述者位於將來,為了講述一件發生的事情,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呢?與敘述者所處的將來相比,是間接過去還是直接過去?是間接過去。與敘述者的時間相對照,我如何知道是間接過去而不是直接過去呢?因為在上面兩個時間中,有個不可逾越的鴻溝,有一個時間空隙,有一道關閉的大門,它中止了二者之間的交往和聯絡。這就是敘述者使用的動詞時態的決定性特點:把情節限制在一個被中止的歷史(簡單過去時)中,把敘述者所處的時間分割出來。《恐龍》的情節發生在與敘述者時間相對間接過去的時間裡;也就是說,時間視角屬於第三種情況,其中又有兩種變化的可能:
——將來時(敘述者的時間)
——間接過去時(敘述的內容)
如果敘述者為了自己的時間能與一個與將來直接聯絡的過去保持一致,他本來應該用哪個動詞時間呢?是這樣一個(奧古斯托·蒙德羅索,請原諒我這樣擺弄您的作品):
「當他剛剛醒來時,恐龍還在那裡。」(cuandohadesper-tado,eldinosauriotodavíaestáallí.)
現在完成時(順便說一句,這是阿索林偏愛的時間,幾乎他的全部小說都用這個時間敘述)有這樣的優點:可以講述雖然是發生在過去卻一直延長到現在的情節,可以講述發展緩慢彷彿剛剛發生在我們講述故事這一瞬間。這個與現時極近、剛剛的過去必不可免地與敘述者聯絡在一起,同前面那種情況一樣(「他醒來」);敘述者和敘述的內容是如此地靠近,以至於二者幾乎要碰撞在一起了,這不同於簡單過去時那不可逾越的距離,簡單過去時把敘述者的世界、一個與故事發生的過去毫無關係的世界,拋向獨立自主的將來。
我覺得通過這個例子我們已經弄明白三種可能的時間視角之一(及其變種)的這樣一種關係了:身居將來的敘述者講述發生在間接過去或者直接過去的情節(屬於第三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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