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同李大釗的交往始於1915年,兩人關係十分密切。我的三個哥哥都曾是大釗先生的學生。李大釗同志1927年遭奉系軍閥逮捕時,父親焦急萬分,通力奔走,與楊度等人四處求援,竭力希望救出李大釗同志。父親一直找到了張作霖手下的親信——總參議楊宇霆為之說情,可惜一切努力均未成功。
李大釗同志不幸犧牲後,吳弱男夫人立即前往慰撫李大釗同志親屬。隨後,父親親自持香蠟紙錢並書寫祭聯去停靈的長椿寺祭奠。他還與其他朋友一起向社會募捐,處置善後。這一切豈止是因為他和大釗先生的私人情誼!
又如1932年10月陳獨秀等人因共產黨人的「罪名」在上海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後,父親挺身而出為之出庭辯護一事。當時因案情重大,牽涉共產黨,沒有律師敢於為他們辯護。父親雖然與陳獨秀政見不一,卻主動站出來願為他們辯護。當時人稱父親「有古義士之風」。
父親在國民黨的法庭上慷慨陳詞,從言論及行動兩方面說明陳等人並非所謂叛國,進而公開提出:「法律上並無共產黨即為犯罪之規定,因此被告之罪不能成立。」要求法院宣告無罪。當時陳獨秀雖因託派關係,已被開除出黨,但外人並不清楚,仍視他為共產黨要人。父親的數千言辯護詞,文通法理,情溢天下,舉座為之震驚。宣判後,當時的《實報》有評論說:「陳卒賴其力(指父親的辯護),得免於死,而判刑八年。」父親的上述辯護詞曾轟動一時,被上海滬東大學、蘇州東吳大學選為法學系的教材。
1924、1925年是父親一生中所走過的一段彎路。他在政治上依附了反動的段祺瑞政權,在出任教育總長時壓制過學生的民主運動,在「五四」運動後新舊文化激烈的鬥爭中他堅決維護舊文化。然而,他卻從來心口一致,做他認為正確的事。從不背信棄義,更不出賣靈魂。因而一方面他按其本身的世界觀維護著舊的思想意識及舊的制度,另一方面卻為拯救革命者不畏強權,不辭艱險,仗義執言,這就是父親的本色,是他一生為人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