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沒有人。」喬納森的聲音。
我這是要瘋了嗎?是誰在回應我腦子裡的想法?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沒有直接回酒吧。我的手都擱在門上了。然而,相反,恐慌中的我打算逃跑。
酒吧旁邊有一條小巷直通泰晤士河。
在昏暗的街燈下,我一個人,走下去。
今晚肯定會變冷。河上有霧。霧在河上盤旋。我能看到我們的船輕輕地上下顛動。我終於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我可以上船,坐在艙裡等其他人。沒人會惦記我在不在酒吧裡。
這一次——彷彿就在我耳朵裡面,距離如此之近,以至於我的皮膚都收緊了——我聽到他說:「確實如此。沒人會惦記你的。」
名叫喬納森、臉色慘白的男人就在我身後。他用雙臂環抱住我。我奮起反抗,但他比我高大,比我強壯。當他把整個身體的重量壓在我身上時,那可不是普通的沉重,不是肌肉的質量或使出的力量。該怎麼定義那種重?
我一陣噁心,突然明白了原委:他浸飽了水,所以才那麼重。
他與我角鬥,推我,踢我,幾乎把我強抱到一艘荒廢的船上。「這不是我們的船!」
但他正在解開錨繩,用槳把船推離碼頭。趁他一陣忙活的時候,摔倒在甲板上的我站了起來。我四下環顧,瘋狂地想要找到出路。
這艘船通體漆黑,塗滿柏油,骯髒,破舊,沒有遮篷,顯然是古時的船。船舵所在的地方有個人影正在擺動一個很大的舵盤。我的眼睛漸漸適應了周遭光影,又看到兩列人影。他們的手臂都在划槳,動作單調。
大部分人都穿著不屬於我的世界的衣服:無袖外套、厚靴子、披肩、套在無領襯衫外面的破爛夾克,帽子扣在膝頭。
「你們是什麼人?」
沒人回答我。划槳的那排人的最前面是個女孩。她穿著喇叭牛仔褲,戴著髮帶和彩色串珠項鍊,羊皮外套髒兮兮的,但還能看得出來是羊皮外套。
「這裡什麼情況?」我問她。
「我們被困住了。」她說。
「被困住了?什麼意思?被什麼困住了?」
「這是拖網漁船。我們就是獵物。」
「我們要去哪裡?」
「我們一直要去的地方。」
「我不明白。」
「到河之夜界。」
此時,船已行駛在泰晤士河的中央,正向東而行,遠離倫敦的燈光,駛向無盡的黑暗。
「你在這條船上待了多久?」我問她。
「從我生日那天開始。1972年6月3日。」
「1972年?」
「是啊。現在是哪一年?」
我沒有回答。我看著其他人,他們年紀更大,模樣也更古怪。我走向其中一位裹著披肩的女人。「你在這條船上做什麼?」
她沒有回答。我是個很溫和的人。但我還是彎下腰,搖晃起她的肩膀。但她還是沒有回答我,甚至都沒有抬起頭。我繼續搖晃她,「b回/bb答/bb我/b!」
她的形狀——我不能稱之為身體——在我的手裡皺縮起來。她一頭栽下去;除了一堆腐爛的衣服,什麼也沒有了。
我倒退一步,想遠離腳下這堆塵冢,又感覺到自己被臉色慘白的年輕人溼漉漉的力量攫住了。
「你要接她的班。」他說,「坐下!划槳!」
我揮拳去打他,力道太大,結果自己臉朝下摔在了甲板上。
我的那一拳根本沒得到抵抗。但他還是彎下腰,把我拉了起來。他到底是個什麼東西——這一瞬間如此飽滿、堅實,下一瞬間就如空氣般消失了?
「你要帶我們去哪兒?」
他露出一個空洞的微笑。「沒有目的地。沒有所謂抵達。旅程沒有終點。」
我推開他,幾乎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猛地撲向舵盤上那個無動於衷的身影。我想掉轉船頭,讓船靠岸。然而,不管我怎樣推開那個人影,他總是立刻回到原來的位置。
「你是死是活?把臉露出來!」
那張臉孔完全被深深的兜帽罩住了。這個人影繼續直視前方。臉色慘白的年輕人把我推開。「去你的位置!划槳。」
「他為什麼不跟我說話?他為什麼不露臉?」
喬納森的眼睛死死盯住我,「如果他沒有臉,怎麼露?」
喬納森猛然掀開掌舵人的兜帽。什麼也沒有。那個無頭的人影仍在掌舵。喬納森把兜帽戴回去,帽子又呈現出一個男人的腦袋的輪廓。
我失去知覺,儼如石頭,跌跌撞撞地走到自己划槳的位置,開始划船。很快,我的手就變得痠痛又滑膩了。我覺得自己——無論我是什麼——正在溶解。我覺得自己變成了另一個我,水做的我。我快淹死了。我正在消失。頭腦爛溼。我無法思考。我無法存在。
所以,這就是死亡。
這是一場無從醒來的沉睡。但我必須保持清醒。我決不能聽之任之。我必須記住我的名字。說出你的名字。再說一次。再說一次。再說一次。
我抬頭。月亮已經穿透雲層。月亮。河流。這些都是現實世界中真實存在的物事。這艘死之船仍在現實世界中。但很快我們就會穿越到無從返回的暗影時空。我明白,這艘船有極其有限的許可權,因而可以漂流到時間中,聚集像我這樣的人,再返回黑暗、永恆的虛空之海。
喬納森和一動不動的掌舵人站在船頭。我的周圍,我的身邊,只有船槳起落的聲響。勺形的船體讓我很難看到外面的景象,但眼睛看不到的東西,我可以用身體去感知。寒冷。死一般的寂靜,月色開始黯淡。我們正在穿過酒吧。
機不可失。
我把槳放在槳架裡。我站起來。令我驚恐的是,我眼睜睜看著水像血一樣從我腿上滲出來。黑色的水。我是在自我溶解中划槳。悄無聲息地,我從划槳的座位上移到船邊。我跳了下去。
響起一聲憤怒的尖叫聲,暴怒。喬納森手持鉤鐮,站在船邊。鉤鐮鉤住了我的襯衫。他想把我撈上去。我感到自己正在被拖回去。我用盡全力蹬腿,扭動身體,拼命地想遊動起來。
我的襯衫肯定會撕裂,對吧?就在布料撕裂時,我半轉身,仰面朝天,鉤鐮蹭著我的肋骨滑過。我永遠不會忘記他那充滿仇恨的眼神。
我自由了。
水又深又冷。我往前遊,沒有回頭看,害怕自己會看到什麼:那艘船會掉轉船頭來找我。死寂而致命。
我不知道過了多少時間。我一直在黑暗中游。最終,在我的上方,我又看到了月亮,那個遙遠的星球看來就像一位朋友。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到了泥濘的岸邊,潮水退了,我衣衫襤褸,瑟瑟發抖。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得救的,但我當晚就得救了。
坊間流傳的版本是這樣的:我喝醉了,失足落船,被泰晤士河水捲走了。我還活著,十足幸運。
我還活著,十足幸運。
我在惠特比展望酒吧的網站上好好研究了一番,有很多嚇人的故事,但沒有哪個能回答我的疑惑。什麼樣的暴力和恐懼、什麼樣的邪惡結局導致喬納森被毀了之後,又去同樣毀滅別人?
現在我知道了,1838年,有個名叫喬納森·斯特朗的人因走私罪被判絞刑。他的屍體被拋進了泰晤士河。
不管怎樣,我至今還會驚醒,覺得自己渾身上下內外都溼透了。不管怎樣,我睡著時還是不確定自己從哪裡開始,又會在哪裡結束。
我曾以為這個世界是乾燥的陸地,邊緣堅實。我曾相信生與死是明確分隔的狀態。
現在我知道了,萬物都是液態的,可穿透的:完全談不上堅實。
現在我會特意避開泰晤士河。在某個地方,喬納森會在沒有月亮的黑暗和雨中,一動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