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始於倫敦的一個秋夜。泰晤士河。威斯敏斯特碼頭。在等船的時候。
泰晤士河東岸矗立著倫敦現存最古老的河畔酒吧:惠特比展望。這個名字來自一條船:一條常年將海煤從紐卡斯爾運往倫敦的運煤船就曾停泊在那兒。回程漫漫,只見遍地石塊、荒涼的英國海岸,直到惠特比出現,水手們才能確信家已不再遙遠。家在我們心中,又在我們之外。家是我們牢記在心的圖景。有句老話說:視死如歸。但那個家非同尋常。我們從來不去那個家做客,一旦去了,就再也不會回來。
我不是那種熱衷於交際的人。我寧願在家陪我的貓一整夜,也不願出去參加聚會。
參加這個聚會是強制性的。我們公司被某位美國商業巨鱷收購了,公司承諾會讓新員工們和我們這些保有職位的老員工建立親密的夥伴關係。這感覺有點像和姻親家族成員們共享聖誕午餐。
我需要一份工作,所以,排隊等待登船時,我保持假笑,靜候他們來查驗證件。
我們被分成兩兩一組,就像配對的動物被趕上配有wi-fi的挪亞方舟。配對是隨機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和不認識的人配對。絕望打工狗的速配約會。在閒聊方面,我一無是處。在我們跨過跳板前,那位野心爆棚、長相俊朗的銷售人員就已確信我不是他想接近的物件。我們是最後一對上船的,等待的時候,有個水手從碼頭邊跑過我們身邊,順手在我的背上拍了一下。我感覺到他的手掌落在我的肩胛骨之間。這一擊沒有造成傷害,但屬實是一種侵犯。我回頭看了一眼,有那麼一瞬間,我打算當即溜走。但已經來不及了。我們就在紅繩邊。是時候登船了。
我的搭檔藉口說有事要和他的上司談,當即脫身。我沒意見。他已經講了足足十八分鐘,都在講他自己,甚至沒問過我的名字——事實上,他是憑藉我的名卡直接念出了我的名字。「你是琳達!」聽他那口氣,這種重大發現理應讓我本人知道。
我一個人生活。我寧願一個人。
我從酒吧裡要了一杯酒,然後站在臺階上,稍稍高於喧囂的人群,可以清楚地看到我的新同事們。這讓我鬆了口氣,讓那些無足輕重的寒暄、蹩腳的笑話像流水一樣在我耳邊打漩兒而過。聚會會讓我有溺水般的感覺。我要在淹沒我的水中奪路而出,卻不會游泳。我要留在這裡,抓住扶手。安全第一。
我有種感覺:有人正在暗中看我。別傻了。沒有人願意看我。那些美國女人穿著超級高的高跟鞋,個個都像超級名模。那只是一群人,僅此而已。各色眼神無處不在,透著心機,暗中較量。我環視這個房間,有點焦慮。有幾個人是我認識的。還好。深呼吸。我不該喝雞尾酒的。但我不能傻站在這兒,既不喝酒,也不閒聊。我不想和任何人說話。
再做一次深呼吸,但空氣還沒到達我的肺就被卡住了。我是不是驚恐發作了?我搖晃了一下,房間傾斜了,一股鹹鹹的海水味。這是海上的一艘船。黑暗。
在這片黑暗裡——只有我能看見的黑暗——我能看到他從人群中隱約浮現出來。一個年輕人。一動不動。盯著我看的眼神像某種動物。他臉色慘白,身形枯槁。他的黑髮披散著,長長垂落在肩,那是一件帶有黃銅紐扣的水手服外套。他肯定是個船員。我敢斷言他就是那個拍我的背、跳上船的人。
他沒有笑。他在凝視。他朝船頭揮了揮手。
不知道為什麼,我跟著他走。
我彷彿是隱形的,穿過人群,卻沒有人停下來跟我說話。我走到了一段金屬樓梯,從封閉的下層甲板通向露天的頂層甲板,共有十級臺階,我數了。有幾個人在頂層,靠在欄杆上有說有笑,頗為享受,看著河水滑過。
我這是怎麼了?充盈心中的這種冰冷的恐懼是怎麼回事?我想離開這裡,但我沒法下船。
雨。黑漆漆的雨滴。黑漆漆的夜色。渾身發抖。我該回艙裡去。回到燈火通明的室內。回到溫暖的地方。
光明和溫暖都被拋在身後了。前方只有黑暗和寒冷。
那個人的身影就立在我面前,他背對著我。正當我轉身要走時,他頭也不轉地說道:「我叫喬納森。他們告訴我你會來的。」
「我們都來了,」我說,「聚會嘛。」
現在,他轉身面對我了。他看著我,或者說,有種看透我的感覺。他那雙水藍色的眸子裡閃過一絲惡意。我看到他渾身溼透了。好像他剛才掉進水裡了。
他說:「誰在這裡?這裡沒有人。」
我朝後看,屏住呼吸。
沒有星星。沒有聲音。沒有動靜。這艘船是空的,在黑暗中左右搖擺。
「快,」他說,「時間不多了。」
「你是誰?」
他沒有回答。他向我邁出一步,抓住了我的胳膊。他戴著黑色皮手套,但手套奇形怪狀,很腫脹。我明白那是被水浸泡的。他抓住我的地方,發臭的鹹水順著我的胳膊流淌下來,好像這個人正在把水從他身體裡擰出來。
我反抗。他很強悍。我使出了更大的力道。他抓牢我,拖著我跟他走。
「你要幹什麼?」
「我是為你而來的。」他說。
身後的金屬樓梯咣噹一響,打破了這個魔咒。我聽到了一種酷似槍聲的震耳欲聾的聲音。我用手捂住耳朵。緊接著,就像奇蹟一般,我認識的那些人一窩蜂地擁上了頂層甲板。
「嘿,琳達!好讚的煙花啊!」
船上又滿是人了,又變得明亮了,同事們圍在我身邊,微醺,歡樂,船從倫敦塔橋下駛過,大橋就像玩具堡壘一樣被燈光照得雪亮。
會計部的一個朋友走到我身邊。她看上去有點疑惑,「你的夾克怎麼了?都溼透了!」
我如墜夢中,捏了捏滴著水的胳膊。哪兒都看不到那個慘白青年的身影。
我在什麼書上讀到過:當我們受到驚嚇時,耳朵只能聽到遠處的、響亮的聲音,反而聽不到近距離的言語。所以,當我們的船絲滑地駛向惠特比展望酒吧時,我完全不知道別人對我說了些什麼。
旅館就在河邊,靠河有臺階,可供船上的人上岸。這家旅館還有過其他名字:鵜鶘旅館;再之前叫:魔鬼酒館。
很早以前,這裡有座絞刑架。
但今晚的酒吧裡燈光明亮,歡鬧一堂,桌上擺滿了食物,沒過多久,我就和相熟的老同事們一起吃起了炸魚薯條,還把我的夾克攤在散熱器上烘乾,我決定了:我決不會說出剛才發生的事。發生了什麼事?一個醉漢。一個瘋子。
很煩人。很常見。
我起身去酒吧又要了一杯酒。現在我覺得暖和多了,也更平靜了。我站在那兒等酒時,前前後後擠滿了人,我感覺到有人將整個身體壓在我的背上。溼透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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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達!怎麼了?」
是我的朋友麗莎。她把手放在我的背上,扶著我離開吧檯。然後,她說:「你幹什麼去了啊?你的背都溼了。是那個混蛋把他的酒灑到你身上了嗎?」
「是的,肯定,」我說,「我要回家。」
我去散熱器那邊拿夾克。袖子還是溼的,但在開始乾燥的地方,我能看出一圈鹽漬。晶體狀的。鹽?泰晤士河是淡水河。我把夾克翻轉過來。沒什麼特別的,便宜的紅色皮衣,內有保暖的襯裡。衣服後背——肩膀之間——有一個手印。儼如燒焦留下的痕跡。
「這就是他碰我的地方。」我對麗莎說。
她看著我,「誰幹的?沒人會幹這種事啊,琳達——你自己看,這塊皮就長這樣。」
「現在是了。」
麗莎認為我喝醉了,或許比醉更糟。「咱們去外面待一會兒。呼吸呼吸新鮮空氣。」
我們走到後門。我能感覺到他的目光追隨著我。
「那是誰?」我問麗莎,「他,就在那邊,穿著藍色長外套、臉色慘白的年輕人。」
我轉身看著他。房間裡除了我和他,沒有別人。酒吧飽經風霜,破落不堪。非常陰暗。牆上的木鑲板都磨損了。
天花板上的水膠一塊塊地掉下來。一扇圓形的小玻璃窗面朝潮溼的庭院。一張大長桌把這個房間塞得滿滿登登。桌子兩邊都有長凳。錫燭臺上立著一支蠟燭。桌上盤著一根繩索。那可不是普通的繩索。而是絞索。
門開了。門那邊展露出一片虛無。黑色。邈遠。空洞。輕搖我手臂的是麗莎。「你的狀態不太好,琳達。到外面來吧。來呀。」
外面,路燈下,有幾個人正在抽菸。一切又恢復正常了。
「他是誰?他的臉色好蒼白。」
麗莎搖搖頭,「我怎麼知道!他們個個都很蒼白。一天到晚坐在電腦螢幕前。」
「你能幫我把我的包拿出來嗎?」我對她說,「棕色的帆布公文包。我不想進去了。」
麗莎穿過旋轉門,回到喧鬧而明亮的酒吧。我想離開。我在心裡問自己:他們說船什麼時候離岸來著?
「船馬上就要離岸。」
我聽到那聲音了。今晚我已經聽夠那個聲音了。
惠特比展望酒吧的後院裡空無一人。我轉身再轉身,原地轉啊轉,儼如音樂盒上的小人。沒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