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鬼跟著我們嗎?」

「沒啦!我們就要結婚了。走吧!我們去吃早餐吧?」

雨突然下起來,而且下得很大,不知從哪兒飄來的。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回到主樓避雨。海邊的天氣總是出人意料。我能看到烏雲移動得有多快。很快,我們就能去吃早餐了,會有烤麵包、鯡魚乾和喝不完的熱茶。我把艾米環抱在懷裡。她把頭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朝樓里望去,望向石階,望向那扇門。會不會,那扇門在我們出生時敞開,讓我們進入這段人生?我們不會再注意到那扇門,直到過完一生,直到它出現在樓梯頂,等待我們,當時的入口就會變成出口。

艾米,你和我都是真實的。現在,我們都在。在這短暫的世界裡,我們存在著。但如果你先走,我就找不到你了;我會用手在牆上摸索,找尋曾有門的地方,就像我曾用手撫摸你的身體,你向我敞開,你為我敞開的那扇門,那麼出乎意料,那麼樂於接受。通往陽光的門。

為我停留在那裡……

什麼?

你說:「我喜歡你把手放在我的胯骨上。」

她說這句話時,我打了一個激靈。當我感覺到身後有動靜時,雙臂已從她的身上移到了我自身的兩側。隨後,清晰無比地,我感覺到有個腦袋埋在了我的肩胛骨間。有人在後面,靠在我身上。靠著我,雙臂環繞我的身體,雙手放在艾米的胯骨上。我一動不動,像只被獵殺的動物,害怕得口乾舌燥。

接著,艾米說道:「看!雨停了。」

她輕輕地離開我一點。她好像不知道剛才發生了什麼。剛剛,到底發生了什麼?當我們走進微弱的陽光下時,我迫使自己回頭看。什麼也沒有。當然是什麼都沒有,我以為自己會看到什麼呢?

吃過早餐,艾米和即將為我們主持婚禮的牧師有約。艾米不是那種定期去教堂的信徒,她信的是靈。我們約定今天晚些時候碰頭。

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把外套掛起來——那是一件棕褐色的羊毛水手款短外套,雙排扣,雙肩之間有襯墊。這件外套我穿了沒多久。脫下來時,我看到裡面的棕色襯裡,包覆襯墊的位置褪成了米色,斑斑駁駁的米色,好像在戶外放了太久。怎麼會褪色呢,好奇怪。如果非要我描述,我只能說,嗯,我覺得褪色的部分是一顆頭顱的形狀。

看起來就像棺材內襯在頭部流出液體後的樣子。這就是十九世紀盛行深紅色棺材內襯的原因。按照習俗要開棺三天——有時更久——很可能帶來這種問題,除非遺體的血液和體液已排盡,而這需要時間、技術和錢。給棺材墊上一層不會昭示腐爛速度的紅布更為便捷實用。

聽我這麼說會讓人毛骨悚然吧。我是醫生。

我把外套裡裡外外檢查了一番。外面那層沒有任何痕跡。但當我用手指去搓那些汙漬時,內襯竟然掉了下來。確實如此。碎成齏粉。

肯定有原因的。因為乾洗過了?為了婚禮,我們出發前,我把它送去幹洗了。沒檢查就穿上了。不會有別的解釋了。就算有,我也無法接受。

我的手機響了。又有客人抵達了。這是快樂的時刻。別的事都不重要。

吃過午餐,我看見艾米朝城堡走去。她身邊有個我不認識的人,身穿紅色大衣和長筒靴。

「那人是誰?」

「我和莎拉一起吃的午飯。」

「我是說你走向城堡時,你身邊的那個年輕人。」

「沒有別人啊,史蒂夫。別鬧了!我知道你在惡搞。」

「不……是真的……我……」

「你讓我緊張起來了。」

「是嗎?」

她皺起了眉頭。「感覺像是我在努力回憶一些事。一些我從來不知道的事。我覺得自己有點瘋了。所以,別煩我啊。」

「我坦白——聽我說,是我搞錯了。」

她露出艾米特有的那種微笑,吻了我一下。「哦,我們去喝一杯吧。今晚有派對!」

我們來到我的房間,我給她倒了一杯威士忌。「我發現了這東西。」我說。

我把黃銅紐扣給她看。她仔細地看了看,「在哪兒找到的?」

「在浴室裡——也不知道怎麼會在那兒呢。我本想把它洗乾淨的。」

艾米走到水龍頭前。我能聽到她用熱水和指甲刷的聲音。她回到臥室時,正在用紙巾把紐扣擦乾。我們一起坐到床上,老彈簧又開始手風琴演奏了。「我覺得這張床完全不適合新婚夜……」我說。

艾米沒在聽我說話。「semper amour。什麼意思?」

「永遠的愛。愛到永遠。這是給你和我的吉兆。給我們的。這是個結婚禮物。」

艾米沒有應聲。她的指尖把玩著紐扣。

「你介意我留著它嗎?」

「留著吧!是你的了。」

「是的,」她說,「我覺得它就是我的。」

我覺得有點奇怪,但沒有回答。

那天晚上,整座城堡燈火通明。我們預訂了一個叫「德羅寧」的樂隊——意思是回到未來之類的。一支很棒的七人樂隊,自帶銅管樂隊。每個人都在跳舞、喝酒、歡笑,婚禮前會做的各種開心事。明天,我就要和艾米結婚了。

她去哪兒了?我意識到她不在——這感覺不太對勁。

我們剛才跳了舞,我去拿水喝,留下她和幾個女朋友跳轉圈舞。現在,我要找她,卻找不到她,這讓我緊張。婚禮前的那種緊張,僅此而已。

舞廳的寬大窗戶面向庭院,庭院裡掛滿了燈籠和照明燈。很多賓客都出去透氣了,外面涼快。我猜,她也在外面。走進院子時,我又看到了他。那個身穿紅色及膝大衣和長筒靴的身影。他站在通向城堡外的拱門邊,一動不動。

看到艾米了。他轉過身。她走過去,跟在他後面。那是她以前認識的什麼人嗎?

總有些故事的,不是嗎,而且都沒有美好的結局?有些往昔故事,只有愛侶中的一方心知肚明。

我們在一起才一年。今天下午,他和她在一起。她否認了。我是個傻瓜嗎?她愛他嗎?

我跑出去,去追他們。

庭院外一片漆黑。燈光、溫暖和安全感都在我身後。而我的前方……是什麼?我該掉頭離開嗎?忘記這事?

我能清楚地看到他們兩人。他們沒有並排走。他走在前面。他走得真快啊。我保持穩定的慢跑節奏,近到能看清楚,但又不會太靠近而引起他們的注意。

他走進了城堡主樓。艾米站在原地,猶豫著,沒把握。我追上了她。我心有戒備。「出什麼事了?」

她搖了搖頭。沒有言語。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目光裡卻沒有神——像是靈魂出竅了。我打了個響指,「艾米?」

接著,我做了一件從沒想過自己會做的事。我抓住她的肩膀搖晃起來。她把我甩開。她還是沒有應答。她走進了主樓。

主樓裡的照明靠牛油燈。油脂順著牆壁往下滴。穿紅衣的年輕人狂放地左右四顧。他好像沒看見我們。他朝我走來。我推了他一下。沒用。他擺了擺手,好像只覺得有股氣流迎面而來。

我們才是幽靈,我心想。我們根本不在這裡。

我感到的寒冷並不是因為天氣或溫度。

一陣動靜從我身後傳來。一個身材瘦小、披著斗篷、戴著兜帽的女人跑進了主樓。

「凱特!」一看到她進來,年輕人的臉色立刻變晴。毫無疑問,他們是戀人。他們擁抱在一起。

「太危險了,」他說,「離開我吧。」

凱特親吻他的嘴唇,「我永遠不會離開你!如果你愛我,就為我而戰!」

他拿出一枚戒指,戴在她的手指上。他們一起跪下,開始宣讀結婚誓言……

指環為盟,共結連理。吾以吾身,膜拜摯愛……

我瞥了艾米一眼。她的身子微微地左右搖擺。她的眼睛依然睜得大大的,目光凝滯。我擔心她正在恍惚的離神狀態,擔心此刻喚醒她會傷害到她。

我挪了挪身子,靠近她。那兩個年輕人繼續宣誓,我覺得我們像是見證人。

但他們的宣誓還沒結束,就見一群人衝進樓來。這些男人都帶著武器。那男孩伸手去拿手槍,但立刻被制服了。

「快跑!」他對凱特喊道。她沒有跑。

那些人綁住他的雙手,推搡著他走向石階。有個暴徒解開了男孩的頭髮,用他的大拳頭把頭髮搗散。他一把扯開他的紅色大衣。我眼看著一顆紐扣掉到地上。接著,他的襯衫也被撕開,露出了繃帶捆縛住的胸膛。

然而,那些繃帶也很快被扯掉了。有個胖男人伸手去摸那纖細、赤裸、顫抖的身體。

「還真是個漂亮小姐啊,英俊先生?」

頭髮披散著,乳房袒露著,女兒身的男孩瞄準猥褻她的人,踢出一腳。正中他胯下。他疼得彎下身,轉而又憤怒地向男孩的臉撲去,一拳打破了嘴唇。凱特往前跑,但終究被攔住了,有個暴徒把她的胳膊反綁到身後,與此同時,把她的情人押上了石階。凱特大喊:「死亡不會把我們分開!愛情如死一般……」

一槍擊中腦袋。他們把女兒身的男孩推過那扇通往時間的門。我能聞到火藥味,刺鼻的煙味。「過去吧,永遠別回來!」

就這樣,結束了。照明燈熄滅了。主樓沉入黑暗。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被黑暗矇住了雙眼。「你們看到他們了,是嗎?」

有人在說話。一道手電筒光。羅利,那個酒保。「我就知道你們會看到他們。」

聽到他的聲音,艾米似乎回過神來。她眨眨眼睛,搖了搖頭。儘管那麼冷,我還是看到她額頭上有汗珠。羅利從內側袋裡摸出一隻酒壺,遞過來,讓我們痛快地喝。我從未如此享受過那種熱乎乎的威士忌。等我們喝完,他收起酒壺,雙手插進口袋。

「不是老生常談的故事,」他說,「那個男孩——生來是個女孩——跑去當兵了,沒人知道他的真身,因為他又勇敢又大膽,在他愛上凱特以前,沒人起過疑心。凱特不在乎。她愛他。他到底是怎麼被發現的,我就不知道了。這事兒從沒公佈於眾。但眾所周知的那部分就足以毀了他們倆。」

「凱特後來怎麼樣了?」艾米問。

「那天晚上,凱特被關在這裡,一個人,在寒冷和黑暗中,直到清醒過來。哦,對了,他們以為她到了第二天早上就會恢復正常了。就在那天夜裡,她用自己的小刀刻下了那段銘文。」

「你在酒吧裡講的可不是這樣的故事!」

羅利聳聳肩,「我在酒吧裡講的是官方版本。遊客們喜歡聽的那個版本。好了,你們想聽結尾嗎?」

我們點了點頭。

「第二天,那群男人回到主樓,她看起來很安靜。她提出請求,想看看大海——為了道別。‘難道你們不允許我說再見嗎?’

「他們讓她上去了,他們覺得這麼做能展現他們的寬宏大量。她站了一會兒,然後縱身飛下城堡,就像一隻黑海雀;她的黑髮披散在身後,就像海水;她的心飛向他的靈魂所在。她的身體在下面的岩石上摔得粉碎。」

我們沉默不語,靜靜地聆聽。艾米說:「為什麼是我們?為什麼我們會看到這些?」

羅利又聳聳肩,「你們倆明天就要結婚了。」

「很多人都在這裡結婚。」

「是啊,是很多。但你們倆是第一對在黑狗城堡結婚的女人……在第一對竭盡全力卻因此被殺的那對新人之後。」

「但願我們能改變過去。」我說,「可惜大多數人想要的是那種結果。」

「你可以邀請他們參加你們的婚禮。」羅利說。

「他們已經死了!」

「死亡攔不住任何人。」羅利說。

我們走回我們的派對。艾米很安靜。她已經不記得自己剛才如何離場、去了主樓。

「關於記憶,有一種理論是這樣的,」我說,「記憶是留在神經組織上的認知資訊。當外界的某種刺激啟用了某個神經元組,一段記憶就會再現。記憶並不像抽屜裡的檔案,儲存在某個特定的神經元裡。記憶是互動的。是一個網路。」

「主樓裡的是記憶本身嗎?所謂鬧鬼的地方就是像記憶儲存體那樣運作的嗎?」艾米在思考。

「也許吧,但那樣的話,記憶就不再是記憶了——儲存在抽屜裡的東西。鬧鬼的地方就像存放記憶的抽屜——地方是不變的。」

「不,你錯了,」艾米說,「哪怕在鬧鬼最兇的地方,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靈異體驗。這取決於誰在那地方,也取決於那地方本身——不是一成不變的。必須要有互動。就像羅利說的,看到這一切的是我們。」

「那麼,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邀請他們?」

「好呀。」

「怎麼邀請?」

「和邀請別人一樣。問問他們。應該讓你去邀請。你和他們有關聯。」

第二天早上,艾米和我結婚了。

朋友們圍著我們站成一圈。我和她面對面。越過她的肩膀,我能看到那個穿紅衣計程車兵,站在她身後。我差點兒忍不住,想扭頭去看自己的身後,但艾米點點頭,與我對視,確認了我已經知道的事:那個女人就站在我身後,黑髮像海水一樣散開。

那天晚上,我們走到了主樓外。艾米站在懸崖邊,把黃銅紐扣扔進了波濤。

後來,在床上,我們知道他們不在了,只有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