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有效果。我其實差不多好了。這藥能舒緩我的焦慮。挺難的,你知道,離婚這檔子事。」
比利給了我一個擁抱。「愛是很難的——不管你得沒得到。」
「謝謝你過來。」
「去睡吧。」
都快三點了。我聽到比利在樓下那張吱嘎作響的窄床上翻來覆去,接著,很快就傳來了他的鼾聲。我自嘲地笑了笑。不可能有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住在那個房間裡。我什麼都能聽見。這房子很有滲透性。
我睡得很沉。醒來時已經十點多了。比利已經走了。他留了張便條,告訴我隨時都可以給他打電話。
環顧四周。我一向愛整潔,可這房子裡亂糟糟的。我這是怎麼了?我得去洗衣服,開始大掃除,佛系斷舍離,讓自己找回精神上的秩序。
就從洗滌開始。玻璃杯、昨天的吐司盤、馬克杯、咖啡壺和小杯子。我開啟收音機,拿著洗碗布靈活地走來走去,整個人輕盈起來,感覺好多了。手機響了——是比利。我按下回復鍵——b是/bb的/bb,/bb我/bb很/bb好/bb,/bb抱/bb歉/bb沒/bb帶/bb你/bb去/bb吃/bb早/bb餐/bb,/bb還/bb好/bb你/bb找/bb到/bb了/bb咖/bb啡/bb。/b
我行雲流水地打掃衛生,半小時後才看到他回覆的內容:
b客/bb氣/bb啥/bb!/bb周/bb六/bb一/bb起/bb吃/bb早/bb餐/bb吧/bb。/bb你/bb知/bb道/bb我/bb不/bb喝/bb咖/bb啡/bb的/bb!/bb(/bb綠/bb色/bb反/bb胃/bb表/bb情/bb符/bb號/bb)/b
我盯著手機看。沒錯。我知道他沒開玩笑。比利從來不喝咖啡。但我今早洗了咖啡壺。
肯定是昨天的——和那隻吐司盤一起的。我昨天吃吐司了嗎?
振作起來啊,姑娘。
到了午飯時間,我家就無可挑剔了。衣服洗好了。只是少了那件睡衣。在床上嗎?床底下?
都沒有。但這給了我一個藉口,把家裡兩張床上的鋪蓋都換新了。備用房間裡,窗戶開著,沒什麼不對勁。完全正常。這是個可愛的小房間。有一隻簡單的全包圍式壁爐。壁爐架上擱著一幅海景畫。畫面無甚趣味,但畫得還不錯。我應該把它掛起來。我有畫鉤,還有新買的錘子。把這個房間改造成我自己的吧。今天,我就要把這裡改造成我的辦公室。感覺真好。
我把需要的零碎東西拿來,站到椅子上,把畫舉起來,不斷調整,直到把畫掛正。以前,我的老師常說:「畫用掛(hung)。人用吊(hanged)。」可怕但管用的語法課。
我把畫翻過來。褐色的底紙,彎曲的鋼絲,鋼絲已被經年累月的潮氣鏽蝕。還有別的。褪色的紅褐色汙漬。指紋。血跡。好像有人在擰鋼絲時割破了手指。畫紙有點脫框,我輕輕拉了拉。沒想到海景畫下面還有一幅畫。不,不是畫,是一張小照片。黑白的,有邊框。柯達相紙。
我不認識那個女人。但我認出了那個男人。瘦長如靈緹犬的他摟著她的腰。他穿著一件白襯衫,領口敞著,襯衫領疊在寬鬆西裝外套的領子上。
這張照片是故意藏起來的嗎?還是被畫蓋住了?
我低頭看了看壁爐架,我就是從那上面把畫拿起來的。我看到了打火機。
我撿起打火機,突然覺得口乾舌燥。鋼製的,玲瓏,方正。按下去。火石擦動滾軸。咔嗒……五記聲響後火苗躥出。咔嗒咔嗒咔嗒咔嗒咔嗒。丁烷氣味。
我把打火機放回壁爐架,再放下那幅畫,然後關上了備用房間的門。
我穿上大衣,匆匆出門,看到喬伊斯從樓下走出來。
「安頓好了嗎?」她問,「我今天早上看到你男朋友了。」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在這裡過夜。就這樣。」
「我不介意,親愛的。」喬伊斯說。
「昨晚我很害怕。」
她奇怪地看著我,「你又被嚇到了?」
「我想是的。」
「都是你的想象。」她說,「你看起來像搞藝術的。」
「這房子裡出過什麼糟糕的事嗎?」
「這一帶到處都有‘幽靈觀賞路線’。鬼啊。恐怖啊。開膛手傑克。克雷兄弟。狼人。」
我沒言語。
喬伊斯笑了。點點頭。「開心點。」她說。
喬伊斯說得對。我得振作起來,回去工作,別再無中生有地讓自己分心。
今天,我要去見前夫。克萊夫。要安排運走一些東西。
我們約在咖啡店見面,他還是老樣子:英俊,疏離,難相處,但體面。我們分手時,他主動提出幫我付一年房租,因為是我搬出他的公寓,而我自己的公寓已經租出去了。我同意了。他在金融界有份高薪的工作。我們分手,我不遺憾。我傷心。這兩種說法都屬實。有時候,你不得不承受無法調和的事實構成的矛盾。
瞧瞧他:乾淨利落,儀容精緻,柔聲細語。體貼,同時又對發生的一切無動於衷。他已經翻篇了,但他有自己的準則,不喜歡不清不爽的狀況。他希望我把他往好處想,因為他需要把自己往好處想。
「我想你。」我說。他微笑著攪動咖啡,哪怕他從來不加糖。
「只是感覺罷了。」我說,「沒必要為此害怕。」
就是這樣。我,努力想讓他感受到。他,他的心靈,住在他身體的頂樓大平層裡。美景無敵。與樓下的一切毫無關聯。一個個空房間。木板封死的窗戶。上鎖的門。請勿進入。
我們一起做過的事都很有趣,很好玩。旅行。文化。好餐館。好人。不過,長遠來看,光「做」還不夠。你們還必須「是」。是在一起。是自己。是有安全感的。
「回去上班了嗎?」他問。
「還沒。」
為什麼他覺得自己很強大?為什麼我給人感覺軟弱?他不強。我也不弱。他買單的時候,女侍應生瞥了我一眼。這種場面她見多了。
我們道別後,他向車站走去,在鞋店櫥窗外停了一下,然後注意到了一張漂亮的臉孔。我跟在他後面,但不知道為什麼,直到他走下通往車站的臺階。他拿了一份免費報紙。他沒有回頭。
回到家後,我覺得筋疲力盡。精神上的累,不是身體層面的。我為什麼要去見他?我需要躺下來。
我把包扔在廚房,洗了手,上了樓。備用房間的門是開著的。床鋪得整整齊齊。被子上面,皺巴巴的、匆匆扔下的、用過了的,正是那件綠色的睡衣。
我走過去,像另一個恍恍惚惚的人,撿起來。餿味。
睡衣散發著汗味、菸草味、油脂味、泥土味。前襟上的茶漬像塊胎記。好臭,像是在一具從不洗澡的身體上一連穿了幾個星期。在自身的汙穢中持續移動。更糟糕的是,看著它,等著它像活過來般蠕動起來時,我看到下面的紐扣被扯掉了——用力扯掉的。而且,是在穿著它的時候被扯掉的:連釦眼都被撕開了。
我退到樓道上。我關上了備用房間的門。我的手指都黏糊糊的了。我又下樓去,進了廚房,開熱水衝,衝到手都快被燙傷了。
怎麼回事?是誰?
我做了幾次本該讓人保持冷靜的深呼吸。並沒有用。相反,我在腦海中召喚出我最後一次和克萊夫做愛時的清晰畫面。我們最後一次在一起。但我們不是真的在一起,因為他是出於憐憫才那樣做的。事後,他給自己倒了杯酒,穿著睡衣。
他去沖澡的時候,我把那件睡衣塞進了我的包裡。我想要他的氣味;他的海鹽木香古龍水的味道。他的威士忌。他的身體。
我走進衣櫥,把乾淨的藍色睡衣也拿了出來。他的睡衣。但我想偷走他的東西。像他奪走我的東西那樣,奪走他的東西。
我得把那些睡衣扔掉。兩件都扔掉。今天就扔。
垃圾袋。肉鉗。我伸手去夾那件臭烘烘的襯衫時,幾乎不敢朝屋裡看。睡衣在肉鉗的末端蠕動。夾進塑膠袋裡後,它還在動。蝨子。
到了街上,我跑向視野裡的第一隻垃圾桶,把它扔進去。有個女人瞥了我一眼,好像我是個瘋子。
是的,我是瘋了,但現在沒那麼瘋了。理智像清水一樣在我的頭腦裡流淌。
我去了毗鄰這棟小樓的花攤,買了一束水仙花。沒什麼特別的。不算時髦的花。
回到家裡,我徑直來到備用房間,把床上用品全部拆下來,被褥扔進洗衣機,再把花插在抽屜櫃上的一隻花瓶裡。
走進我自己的房間,我從枕頭下抽出那件藍色的睡衣,用硬質紙信封封好,跑出去,把它寄還給克萊夫。他可以自己洗。
做完這些事,我回到備用房間,在床邊坐下,說:「不管這個房間裡有什麼,聽我說。你和我都是迷失的靈魂。你被困在這裡,非常沮喪,在我看來是,因為你根本不在乎自己乾不乾淨,也不想照顧自己,但任何一隻動物都能做到這一點。我呢,我過得像行屍走肉,我的生活依然被吊在一個不愛我的男人身上。」
屋裡萬籟俱寂,似乎在傾聽。似乎有一個人在傾聽。
我站起身,找出那張黑白柯達快照,把它立在水仙花旁。照片裡的男人笑得那麼開心。女人卻看向別處,嘴角掛著厭煩,也可能是嫌棄。
「她不愛你。」我說。
說完,我走出去,關上門。
之後的一週,我回去上班了。同事們見到我都很高興。很快,我又在週六和朋友出去玩了,也更頻繁地見到比利了。
我依然纏著自己不放。我還會想起克萊夫,突如其來地想,痛苦地想,但每當想起他時,我已不再憎恨自己。我任那個思緒來了又去。不做評判。
家裡的情況有些變化。沒再有過鬧鬼的事,除了一件事。
我去備用房間,想把水仙花處理掉。不想要死掉的花。
屋裡的味道變了。依稀的丁烷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鮮明的橘子味。清新、柑橘、潔淨、令人振奮。那不是香水或蠟燭的味道。是水果。
我親手立在花邊的照片也不見了。我在抽屜後面和床底下都找過了,會不會被風吹到什麼地方去了?
直到租期快滿,也就是將近一年後,我把這房子歸還給房東女士時,我才得知有一個橘子進口商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住過這棟小樓,當時,斯皮塔菲爾德市場供應倫敦所有的水果和蔬菜。塞維利亞的橙子賣得特別好。
「我不想讓你多慮,」她說,「他是在備用房間裡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