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房間

我在倫敦租了套公寓。倫敦的老城區。遙想當年,兩岸密林叢生,羅馬人沿著寬闊的河流泛舟而上,就是在這兒登陸的。很久以後,這片沼澤平原,也就是所謂的東區,被倫敦城牆圍在了牆外。這裡有過一座麻風病院。斯皮塔菲爾德——看這個地名就能猜出幾分。

如今依然,你沿著古道走,中世紀就留在小巷和過道上的車轍仍會蜿蜒地繞進主幹道。如今依然,只要你留意,就會發現往昔沉積在層層疊疊的時間裡,被壓得緊緊實實,在擠壓出的空洞和孔隙中,逝去的一切非但沒有消失殆盡,反而保留著原來的形態。建築物如此,地形當然也是,但其他東西也一樣;有種氣息,類似氣體,會從那些空洞中鑽出來,順著那些孔隙逃出來,浮出表面。

這棟小樓已被新興事物包圍。玻璃帝國向律師們、銀行家們敞開。街道重新規劃,開起了咖啡店和三明治攤位。高階的巧克力,昂貴的蠟燭。葡萄酒吧,小酒館。人流往來不息,直到深夜。走路回家沒問題,我從沒為此緊張過。街上燈火通明,就算有人喝醉了,也不會找別人麻煩。

典型的喬治亞風格小樓,從地下室到閣樓共分五層:底樓開店,樓上住人。

租金不高。之前的房客很惡劣,招呼也沒打就匆忙離開了。房東是位女士,想要一個起碼租住一年、通情達理的好租客。我應該算是明事理的人。

她告訴我,這房子她是打算自己以後回來住的。這種情況挺適合我的。我剛從一段婚姻中解脫出來,還沒準備好在任何地方定下來。一年時間是我需要的。我轉賬交付三個月的房租,我們握了握手,她把鑰匙給了我。

這一片的老房子都是十八世紀八十年代蓋的,都不是恢宏的大宅。不過,方正的大玻璃窗都很大氣,餐廳也鑲了一人高的實木壁板。寬大的橡木地板打磨得很光亮,還有狹窄的旋渦狀樓梯,能讓我快速而略帶險峻地上下樓。以前的人個子小,樓梯的那種踏板都像是為小腳掌設計的。沒關係,樓梯扶手倒很結實,燈也很好用。我說好用,是因為即便在白天,樓梯上也有暗影,好像天光別轉身去,照不到那裡。

我把衣服從行李裡拿出來。我喜歡穿著睡衣睡覺。厚棉布,藍色或綠色,細白條紋。都是同一家紳士服裝店出品的。我把一件睡衣掛上床邊的掛鉤。掛鉤看起來像只掛肉的鉤子,但房東女士跟我確認過,這間閣樓以前是用來存放香蕉的。

床又大又舒服。床墊是新的。屋子裡很寧靜。第一晚我睡得很好,就算聽到樓下有開門的聲音,那也必定是因為我沒有關好門。

早上,我穿著睡衣下樓去煮咖啡時,有那麼一個片刻,我站在樓梯半道,望進那間備用臥室。除了一張小鐵床、一隻抽屜櫃和老式書桌椅外,屋裡什麼也沒有。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房東女士不喜歡這種風格,但她買下這棟小樓時就有了這些傢俱,但若有房客,倒也挺方便的。對我而言就挺好,因為我把自己的傢俱都留在以前那個家了。

我琢磨著,等我安頓好了,可以把這個房間當辦公室用。我跟著房東女士看房時,幾乎沒朝這間屋裡看一眼,因為,當她說著話、我們上下樓時,我就已知道自己會整棟租下來。她站在街邊、邁上一級臺階、開啟小前門的門鎖時,我就已經知道了。

但現在,我能看到被子拉起了一角,露出下面的床單,好像有人剛剛下床。我猶豫了一下,不確定是不是房東女士為了讓這地方更有生活氣息而這樣擺弄的,就像清潔工總是把書本和靠墊朝一個方向擺放。是的,肯定是這麼回事兒。必須是,因為沒有別的解釋了。我飛快地把被子塞到枕頭下面,還把被子撫平;床上只有一隻枕頭,對一個假裝不太緊張的人來說,我的動作未免太快了。房間裡隱約有股氣味——我素來對氣味很敏感——我想了想,是煤氣味嗎?或是死老鼠?這兩種氣味很相似。甲烷。好吧,味道很快就會消散在空氣中的。我想把框格提拉窗推上去,卻發現窗框已被釘死了。這事兒我可以晚點處理。

眼下,我讓門開著,繼續走向廚房,廚房裡的一切都和我前一夜離開時一樣。我燒了開水,磨了咖啡。

外面的街道上,人們正步履匆忙地去上班。新鮮咖啡,新的一天。新的開始。我感覺不錯,這些日子以來,就數今天最好。

喝完咖啡,我出門買了一把錘子、一把鉗子,打算把窗框拆開。我還在五金店裡買了一隻捕鼠器,然後悠閒地往回走。我站在街道另一邊,端詳這座略微傾斜、自成一體的小樓,對稱的窗、閣樓臥室外側那圈漂亮的石頭護欄都讓我頗為欣賞。這是棟好房子,坐落在小店的上方,見證了幾個世紀的時光流逝,而且,至今依然在時光中穿梭,在我想來,那意味著希望。

隨後我就看到了,或者說我以為我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嗎?我看到備用的那個空房間裡有個男人的身影。很瘦的男人,頭髮往後梳,穿了一件夾克。我眯起眼睛對焦。沒有人了。

但我看錯了。是我看錯了嗎?窗邊明明有個人影,一個男人的身形。他好像雙手捧著什麼東西,正在低頭看。我的心跳加速,簡直跳得太快了。有人藏在這棟房子裡嗎?別人也有鑰匙嗎?他們是不是看到我離開,就自己開門進去了?

有人說話的聲音嚇了我一跳。「你在找什麼東西嗎?」

是樓下小店裡的那個女人。我做了自我介紹。她叫喬伊斯。她賣靠墊和毯子。我解釋說,剛才好像看到有人站在窗邊。她大笑起來,「裡面沒人,親愛的。你搬進來之前,我女兒已經從上到下打掃了一遍。櫃子裡也沒藏著什麼妖魔鬼怪。」

「還有別人有鑰匙嗎?」

「有也沒關係,親愛的。你之前的房客連夜逃跑後,房東就把鎖換了。我還給鎖匠泡了杯茶呢。」喬伊斯抬頭往上看。那扇窗邊空空白白,什麼也沒有。

「不過話說回來,這些混蛋可狡猾呢,你絕對想不到的。這年頭不太會了。親愛的,我陪你一起進去,四處看看,好嗎?」

很好。

喬伊斯和我進了屋。她說:「我就在這兒等著。要是有人從樓梯上飛奔下來,得先過我這關。那就有苦頭吃了。你上樓吧。定定神。」

我攥著錘子上了樓,不情不願地。備用房間和我離開時一個樣兒。我的閣樓臥室也和我離開時一個樣兒。

我鬆了口氣,回到廚房,有點窘。

「都是老玻璃了,」喬伊斯說著,把手舉到窗前,「和現代玻璃不一樣,看到了嗎?老玻璃照出來會變形。」

關於這一點,她說得很對。儘管不是所有玻璃都會,但有些玻璃確實很厚,有旋渦狀的紋路。

我看到的,我以為我看到的,肯定是倒影的倒影。街對面的玻璃幕牆大樓在我的窗戶上投下了重影。我是自己嚇自己,僅此而已。

「好啦,你知道去哪兒找我,親愛的,」喬伊斯說,「反正六點鐘以前我都在店裡,之後我要去金心。就是街角的那家酒吧。」

喬伊斯下樓忙她的去了。天曉得她會怎麼看我。我上樓去拆窗。釘子都是用榔頭粗暴地砸進去的。犬牙交錯。有種暴怒的感覺。為什麼要釘死這扇窗?這是二樓,沒人能從這個高度破窗而入。不管是誰釘的,都顯得多此一舉。豈止一舉。我的腦海裡閃過一張滿是黃牙的嘴,齒間夾著一簇骯髒的鐵釘。粗手指緊握錘把。

振作起來!

窗外,街對面,我能看到寫字樓裡的職員在辦公桌前上演啞劇。倒影的倒影就是這麼回事兒。剛才是,向來都是。

阿爾貝·加繆怎麼說來著?引向瘋狂的並非這樣或那樣事物,而是兩者之間的空白。

我就生活在兩段人生之間——我的過去和我的未來。我活在兩個世界間的間隔裡。我怎麼才能不覺得自己像個瘋女人呢?

終於,最後那根生鏽的彎釘子被鉗子夾斷了。我費了點力氣才把窗子推上去。每一寸都很吃力。然後,隨著一記震顫,窗開了,空氣湧了進來。這感覺不像是開窗。更像是撕開了真空包裝。

在我身後,臥室的門砰一聲關上了。

是風。只有風。這裡沒有人。

那天過去了,第二天也過去了,然後又是一天,我在這棟小樓裡能放鬆下來了。生活步入正軌。讓自己隨心所欲。我這才意識到自己已變得多麼緊張,多麼警惕,但讓我緊張和警惕的並不是這房子,而是我自己因失落、因不安而生出的悲情。我根本不需要鬼。我就是纏住自己的鬼。他們不都說嘛,愛鬧騰的促狹鬼通常都能追溯到青少年旺盛的精力嗎?人們還說,精神高於物質是真的,我們會把內心狀態外化,甚至外化到那些似乎自帶生命的物件上去。

我以前從未想過這個問題。但現在,這房子和我好像成了同謀,共度我們的日子。這房子絕不只是箇中立的空間。它似乎很歡迎我。

即便如此,我還是沒在那個空房間裡安置辦公室,我一直關著那扇門。

幾周後,我和朋友們約好一起吃飯。一整晚都很輕鬆愉快,吃完飯後,我們在街上散步,享受著夜晚,慢慢閒逛。在地鐵站和他們揮手告別時,我感覺到有人在看我。

進站等車的人群中,沒有誰比誰更顯眼,但我要走開時,卻有一種特殊的感覺迫使我回過頭去,那兒,就在免費報紙亭旁,有個男人,我看不清他的臉,卻也無須看清。我認出了他高高瘦瘦的身影——更確切地說是我以為在窗影裡看到的那個身影。我立在原地,想確認一下,但又有一波人潮湧入我們之間,人群散去後,報刊亭裡只剩下一個醉漢正在拉褲子拉鏈。

到家後,我按部就班地準備就寢。我穿上藍色睡衣,上床。只要我身在城市喧囂的上方,我就能喜歡那些聲響。聽上去像海的聲音,很遙遠,而我很安全,因為那片海與我無關;就好比你還是小孩子時,樓下大人們的吵鬧聲成為睡眠的背景音時,你也會覺得挺安全的。

我夢見了克萊夫。

夜裡,在黎明前的幾小時的深夜裡,我醒了。事實是,我被一陣我沒能一下子認出來的咔嗒聲吵醒了。我躺在那裡傾聽,耳朵靈敏得像蝙蝠。片刻間,什麼聲音也沒有,然後又出現了金屬質地的咔嗒聲。五記咔嗒,有節奏地重複著。可是,這到底是什麼聲音?

我的大腦開始搜尋資料庫。我聽過這個聲音,但是什麼呢?很久以前的聲音。我父親。

是打火機。小巧玲瓏。單手拿著的。

咔嗒聲來自我下面的房間。那個備用房間。

這棟樓裡的樓梯像個敞開的漏斗。從廚房直接通向閣樓,而閣樓是敞開的。沒有門。走到樓梯頂就進了閣樓。

我突然明白過來,我在備用房間裡聞到的就是這種氣味;不是甲烷,而是另一種氣體——打火機油。丁烷。

我一動不動地等著,像只被追殺的獵物。樓下沒有人聲。接著,我的鼻子抽動了一下,因為香菸的煙傳到了我的臥室。

絕對錯不了。有人點燃了香菸,有人正在下一層樓吸菸。

我伸手去拿床頭櫃上的手機。凌晨1:38。好吧。如果我打電話給朋友,下面的人就會聽到我的聲音。如果我報警,等我死透很久他們才能知道我的詳細情況。我決定給朋友,比利,發一條簡訊。他開了一家餐館。他有可能還沒睡。

但剩下的事我就得自己處理了。怎樣更好?大膽出動?秘密行動?已經過了多久?不知道。我不能忍受就這樣躺在這裡,聽著他——我肯定是個男人——上樓,來到這個必將困住我的房間。我必須立刻行動。

我開啟床頭燈,猛地甩腿下床,蹬在地板上,儘可能地發出響動。這個房間鋪了地毯。我穿上褲子,套上運動鞋,把一把指甲剪揣進口袋,這是我手邊唯一可堪利器的東西,然後下樓。

站在樓梯平臺上,沒聽到任何聲音。我的小起居室的門關著。我開啟門,走進去。街角的路燈泛射黃光。周圍空無一人。那天是工作日,已近凌晨兩點。我轉過身,面對通往備用房間的門。門是關著的。我非得開啟它嗎?是的。我必須開啟。

去啊!

我踹了一腳。門被踹開了。屋裡一片漆黑。我能看到床腳。我必須進去。我的手摸索著電燈開關。

就在這時,我家前門的門鈴響了,刺耳,堅定,斷了再續,像極了老式電話鈴。

天哪,是誰?發生了什麼事?

我邁過樓梯平臺,進了起居室,推開窗戶,俯瞰冷清的街道。原來是比利。

他一進門,我就倒了兩杯白蘭地,一人一杯。他是騎腳踏車來的。收到我的簡訊時,他正要上床睡覺。他想都沒想就衝出門了。他知道我和前任分手後一直不太好。他從表情就能看出來我嚇壞了。

我讓他和我一起去備用房間。我們一起去,站在樓梯平臺上。「你聞到了嗎?煙味?」

比利看著我,搖了搖頭,「是有點黴味,我覺得,但不是煙味。這兒著過火了嗎?」

「香菸的煙味。」

我講述前情時,比利耐心傾聽。他沒有說話。等我講完,他主動提議要留下過夜,就睡這間屋。反正他也累了,有他陪我,我就能睡得更安定一點。

我看著他,一頭捲毛,和藹可親。他可是救了我一命。

「太好了,」我說,「我去給你拿牙刷和毛巾。」

「你有多餘的t恤給我睡覺穿嗎?」他問道,「這兒好冷啊。」

「我去給你拿件克萊夫的睡衣。」我說。

我去拿他需要的東西時,比利下樓喝了杯水。我在櫥櫃裡翻找那件綠色的睡衣,但怎麼也找不到。難道還在洗衣機裡?好吧,要是沒洗,現在也用不上了,我穿的是藍色的。我前夫有一件紅色的,一件灰色的,還有一件白色配奶油色條紋的。我從一堆衣服裡抽出一件寬鬆t恤。

「還沒回去上班嗎?」比利問。

「還在休假。我想,還得休一週。我好多了。」

比利點點頭,「你在服用阿米替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