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最討巧的哥特鬼故事寫法就是將一個詭異的故事設定在過去的某個時間點或地點上。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念念不忘的是早期清教徒定居者的故事。他曾試圖改名,以求抹殺自己的過去——他的曾曾祖父約翰·霍桑曾在臭名昭著的塞勒姆女巫審判中擔任地方法官,當時有兩百多人受到指控,二十人被處死。

納撒尼爾·霍桑把拓荒者特有的精神創傷和愧疚不安融入了他的小說,讓一些迥然不同的鬼為此死不瞑目。於是,老鬼魂遇到了新問題——這類鬧鬼事件屬於外部狀況,還是由心而發的內部狀況?

在埃德加·愛倫·坡(edgar allan poe)的想象中,來自外部和內部的惡毒都是超自然現象的關鍵所在。遭受無法控制的恐怖勢力襲擊的人類並不是完全無辜的;人類的心神就是一扇敞開的大門。

再後來,這類令人煩惱的問題,以及嚇人的結論,都會在雪莉·傑克遜(shirley jackson)和斯蒂芬·金(stephen king)的作品中反覆出現。

金的代表作《閃靈》首版於1977年,他在2001年版的序言中寫到他在電影《閃靈》拍攝前與斯坦利·庫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一段對話:是什麼驅使傑克·託倫斯步步深陷,最終陷入極致的恐怖?是他自己內心的惡魔?還是全景大飯店裡的幽靈住客?金的說法是:「我一直相信全景大飯店裡有惡鬼,把傑克逼上了懸崖。」

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短篇小說《擰緊的螺絲》(it/iih/iie/ii /iit/iiu/iir/iin/ii /iio/iif/ii /iit/iih/iie/ii /iis/iic/iir/iie/iiw/i)就是基於這種鬧鬼和被鬼鬧之間的互動共謀。詹姆斯的小說發表於1898年,但設定的故事發生在過去:1840年。

人類的想象力備受折磨,而這樣的想象力會引發什麼後果,這兩者之間的關聯才是詹姆斯的筆力所在。彼得·昆特和傑瑟爾小姐的鬼魂的可怕之處在於我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真的存在,也不知道新來的家庭教師是不是被那個年幼的男孩邁爾斯徹底誘導了——或許用「誘惑」這個詞更恰當——以至於她自己也陷入了致命的「迷惑」。

布萊莊園在英國的埃塞克斯郡,而非美國,但詹姆斯的故事發揮了「地點本身即角色」的優勢,讓這座莊園及其庭院沉浸在令人難受的氛圍裡。布萊莊園有高聳的、空茫的,似乎總在凝望的大窗戶,有潮溼的石膏牆壁,有空蕩蕩的、拒斥生命氣息的房間。那片湖冰冷,死寂,霧氣瀰漫,甚至在夏天也是如此。對所有居住者的寧靜心靈來說,這座宅邸本身就是一種侵犯。

坡曾寫過《厄舍府的崩塌》,那棟鬼宅最終坍塌在同樣陰溼、陰鬱的湖裡,六十年後,布萊莊園聳立著,宛如一個搖搖欲墜、無人喜愛、病態的操縱者。是這種操縱直接導致幽魂出沒嗎?還是說,住客頭腦中那些「鬧鬼的地方」反哺了布萊莊園?

雪莉·傑克遜1959年的小說的《邪屋》(it/iih/iie/ii /iih/iia/iiu/iin/iit/iii/iin/iig/ii /iio/iif/ii /iih/iii/iil/iil/ii /iih/iio/iiu/iis/iie/i)把「地點本身即角色」的驚悚套路發展到了新境界。netflix的衍生劇緊緊抓住了這種恐怖感:一個邪惡之地會對後續角色乃至未來的時間持續施加駭人的影響力。

構思我的鬼故事時,我很清楚自己想寫幾個鬧鬼的地方,那幾個地點本身就是不可或缺的靈異元素。但我也很有興趣寫一個人怎樣召喚出、釋放出一個地方潛在的「不聖潔」之感,就像《閃靈》中傑克·託倫斯所做的那樣。

我選擇了「地點」和「人物」作為兩大章節,分別寫了三個故事。為了在形式上搞點花樣,我決定寫兩個互相咬合的故事:《裘皮大衣》和《靴子》。要想得到最佳閱讀體驗,請順次閱讀這兩個故事。

我確實對「亡靈」深感好奇——大概是我從小接受的宗教教養的副產品吧——所以,在「顯靈」一章裡,我希望給亡靈們一個機會開口說話。這個章節裡也有一組咬合的故事:先講述了伴侶的哀痛體驗,再呈現他深愛之人的鬼故事。

我們的生命體驗在越來越多的層面被人工智慧重新調整,因此,演算法將如何重置我們與死亡的關係也讓我很著迷。這就是我在「裝置」一章中探討的問題。

夾雜在這些故事之間的還有些私人體驗——我自己的超自然經歷。我無法解釋。但我也無法含糊其詞地說那些事不是真的。

我喜歡讀鬼故事——m. r. 詹姆斯(m. r. james)將日常生活的平凡、溫和甚至乏味的事物扭曲成獨一無二的恐怖故事,蘇珊·希爾(susan hill)的絕妙佳作《黑衣女人》(it/iih/iie/ii /iiw/iio/iim/iia/iin/ii /iii/iin/ii /iib/iil/iia/iic/iik/i)也值得重讀。這些都是此類題材中的大師級作品,我都喜歡。

我最喜歡的鬼故事之一是《魯濱孫漂流記》的作者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所著的《維爾夫人的顯靈》(it/iih/iie/ii /iia/iip/iip/iia/iir/iii/iit/iii/iio/iin/ii /iio/iif/ii /iim/iir/iis/ii./ii /iiv/iie/iia/iil/i,1706)。其實,這應該算是第一個現代鬼故事,因為它設定在一個溫馨的家庭環境裡,沒有穿插任何靈異元素。和五十年後讓我們甩不掉的哥特幽靈的華麗風格相去甚遠。維爾夫人不是活在過去的人物(大寫的「過去」:鬼界的特定名詞),也沒有裹在纏繞的布里。看上去,她不過就是個身穿迷人的絲綢長裙的時髦女士。

這條裙子恰恰是故事裡的重要元素,進而生髮出一個讓人撓頭的問題:為什麼鬼都穿著衣服呢?

只有人的身體才需要衣服。可是,假如一隻鬼在拜訪舊友的時候,沒人認得出它,那還有什麼意義呢?鬼靈顯形需要被人看見。看到它們是為了在時間中給它們定位——鬼的時間。因此,衣服有其妙用。我們看到的衣服並不是實體(不是屍體,我沒有寫錯),或許應該這麼說:我們「看到」的是一個能量集合體,衣服也包含在內。鬼曾是人——它們復現時展現的是昔日人性在某個特定時刻的樣貌。

這正是狄更斯《聖誕頌歌》裡所寫的重點——這個小說堪稱有史以來最著名的鬼故事了。

狄更斯謹遵哥特範式,將背景設定在過去——就這個故事而言是十九世紀二十年代。故事從平安夜講起——講鬼故事的最佳時段。史克魯奇的合夥人雅各布·馬利在死去七年的忌日這天第一次顯形,回到人間拜訪史克魯奇。馬利穿著生前常穿的西裝,就連馬甲後面的扣子都能一眼看到——因為他是透明的。

狄更斯的這個鬼故事是世人喜聞樂見的,衍生出了各種版本,尤其是1992年的布偶電影版人氣最高。這個故事讓我們有點恐懼,並因此愉悅,又聲張了我們的願望:篤信所愛之人總在關切我們。

狄更斯用仁愛慈悲從根本上顛覆了鬼故事的場域——從令人恐懼戰慄之域,變成了勸人向善之所。馬利的鬼魂帶著預設的目標而來,要將史克魯奇從命定的厄運中拯救出來,在此,狄更斯讓我們免受天主教神學的那套規矩,騰挪轉換,把「煉獄」的概念改寫為一種靈魂淨化過程。在新教的想象中,死,沒可能加以改善——女士,您要麼上去,要麼下去。好慘。狄更斯改寫了這種局面。馬利變成了更好的人,現在,他想幫他的朋友更上一層樓。

這種慷慨仁愛的精神更接近前宗教改革時期的信仰:逝者有能力,也確實能插手塵世,替生者獻計出力——相比於我們司空見慣的那種響徹駭人的鐐銬錚錚、潛伏著陰森鬼影、惡毒的鬼眼凝視無處不在的鬼世界,這顯然更討人喜歡。

狄更斯創作《聖誕頌歌》時,不知好歹的死鬼們重置歸宿的大業就已啟動。

十九世紀下半葉到二十世紀初的幾十年裡,人們對鬼魂的興趣日漸高漲——或許是為了在工業化唯物主義的壓迫下得到某種心理平衡。

唯靈論,作為一種準宗教,繼承了伊曼努爾·史威登堡(emanuel swedenborg)的思想,他相信靈魂確實有話想對我們說,我們也理應傾聽。

1848年,美國的福克斯姐妹聲稱她們所居住的紐約上州的村舍鬧鬼,一時間名聲大噪,但最終變成了臭名昭著。她們很快就以「正宗靈媒」自居,在全國各地舉辦降神會。人們揭穿了她們的騙人把戲,但並沒有阻擋美國人想和靈界溝通的熱情。到了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末,靈異已成了再正常不過的新現象了。

發明燈泡的托馬斯·愛迪生(thomas edison)曾試圖製造一臺測算鬼魂活動的儀器。但那臺機器不好使。

1882年,英國物理學家威廉·巴雷特(william barrett)成為靈異研究會(簡稱spr)的創始人之一,就像愛迪生那樣,這個研究會希望能證實——或更可能證偽——靈魂涉足人間的現象。spr對很多領域感興趣,包括靈媒術、催眠術、意念傳送、顯靈和鬼屋。美國哲學家和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任會長。spr至今仍在發展壯大中。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悲慟欲絕的人們需要相信親愛之人並未離去,於是,降神會繼續興盛。《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者阿瑟·柯南·道爾爵士(sir arthur conan doyle)也是spr會員,一位狂熱的唯靈論者,他在英國做過有關「亡者低語」的巡迴講座。

有趣的是,柯南·道爾和魔術師、逃生藝術家哈里·胡迪尼(harry houdini)交好,而胡迪尼的副業就是揭穿假靈媒。儘管如此,柯南·道爾仍然堅信,靈異溝通的真相藏匿在欺詐背後的更深處。

世上現存最古老的文學作品是《吉爾伽美什史詩》,創作於西元前兩千多年的美索不達米亞。

這部史詩講述的是人死後的生活。

吉爾伽美什是烏魯克國王。恩奇都是個野人。他們成了最好的朋友。

經歷了一系列冒險後,恩奇都死了,這一點被寫得明明白白。他死後,吉爾伽美什悲慟得無法自已,在故人身邊坐了很久很久,久到蛆蟲爬出了屍體的鼻孔。

後來,吉爾伽美什為了尋找摯友,穿越了「死後」和「冥界」,其中有一段在太陽過夜的至暗隧道,他要不停地奔跑二十四小時才能趕在太陽回家前跑出去。

這讓我想起安德魯·馬維爾(andrew marvell)的詩《致他羞怯的情婦》(「to his coy mistress」)中的一句——關於死亡的誘惑——「因而,我們雖無法讓太陽/靜止不動,但我們會讓他奔跑。」不過,馬維爾應該不知道吉爾伽美什的史詩,因為寫有史詩的那些泥板是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的尼尼微被發現的,馬維爾的這首詩是西元1681年前寫的,不過……假如太陽要堵截我們的生命,我們唯一的生機就是跑得再快一點?跑過死亡?

旨在擾亂死亡的新一番操作並非來自宗教。能讓人類超越死亡的是電腦的計算力。

這個姍姍來遲的「機器裡的幽靈」信誓旦旦:機器絕對可以證實你有靈魂。人類將能上傳自己的思想,然後隨意下載到定製的人體或動物體內(想想那些關於變成老鷹或狐狸的神話吧),或者,你也可以做個無形體的人四處晃盪。太炫酷了。

有史以來第一次!科學和宗教這對老冤家提出了同一個問題:意識必須服從物質嗎?

宗教總是回答:不!

科學總是回答:是!

在瑪麗·雪萊動身去日內瓦湖構思出小說《弗蘭肯斯坦》之前,她去聽了一場講座,演講者是她丈夫珀西·雪萊(percy shelley)的醫生:威廉·勞倫斯博士(dr william lawrence),他宣稱靈魂是不存在的——人類沒有那種「附加值」。

簡直就是科學vs.靈魂的超短版本。

那麼,現在呢?

我在想,我們是不是把故事的次序弄反了?我們早就知道自己不僅僅是血肉之軀,也知道人類早晚會戰勝死亡——不是靠去天堂或轉世投胎,而是把我們自己上傳到一種不是血肉組成的基質上。

「活著」的含義將不限於生物層面。「死亡」將只是一種暫時狀況。

那麼,「鬼」意味著什麼呢?

鬼可能是一個選擇永遠不再把「自我」下載到肉身的人。我們將通過大腦中的腦機介面(bci)晶片與這類實體進行交流。現代版的心靈感應。後人類顯靈。

如果ai進化出知覺了呢?如果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異化成了另類人工智慧(alternative intelligence)呢?那樣的話,如鬼影般糾纏我們的就將是新玩意兒了——也許也不算新?它將不需要軀體。看起來就像眾神拜訪凡人——祂們以前就是這樣下凡的。在我想來,去軀體化的實體很可能會與生物實體一起生活、工作。有些實體永遠不會成為人類。還有一些將成為後人類。死亡——我們認知的那種死亡——將成為過去。

目前,死亡是我們所有人的生命體驗。

在大眾的想象中,鬼魂的誘惑一如既往:一份不完整的答案,獻給死亡之謎。

就像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在十八世紀所說的那樣:「所有的爭論都反對有鬼,但所有的信仰都贊成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