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鬼神而遠之。
——孔子
鬼魅魂魄之事,你信不信?
樓梯上的嘎吱怪響,房間裡的陰冷寒氣,奇異的氣味,窗玻璃上忽閃的亮光。古宅,用牆封住的翼樓,飄忽的霧,殘垣破堞,深重的黑暗,沉寂的荒涼,空墓和爛在裡面的裹屍布,綿軟得經不起觸碰的溼床。突然出現的某種存在。
人類痴迷於自身的鬼魅。
這種痴迷有別於任何一種對神的信仰。鬼的歷史裡出現了一種奇特的演變:相當多的人不信有神,但依然相信有鬼。
現代以前,大多數人確實信神,在當時的大背景裡,承認各種超自然體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當時的世界裡,既有可見的,又有不可見的。
隨著世界日益世俗化,對超自然現象的信仰本該越來越實惠才對,比方說:不用再給精靈和仙女獻祭了。
我們去過月球。我們身邊隨處都有人工智慧作業系統,谷歌助手、全屋智慧系統都算,我們越來越像是活在系統內部了。然而,各類鬼節仍在世界各地興盛不休。
在美國,大街小巷和每個社群都被「不給糖就搗蛋」的孩子們佔領了,人們用咧嘴笑的南瓜、發光的骷髏頭裝飾家園,在門上垂掛辦喪事用的黑布,在欄杆上掛上白色的蜘蛛網。小孩子們聚在街頭,要麼套上割出兩隻眼睛洞的自家床單,要麼穿上網購來的花哨服飾,組成食屍鬼和魔鬼、骷髏和靈界先祖們的小聯盟。
對英國人來說,萬聖節是一種古老傳統。可以追溯到前基督教時代凱爾特人的火把節,在每年十一月初、真正的寒冬來臨前進行,一度被稱為「夏末節」「薩溫節」。
基督教會將這個節日併入11月1日的萬聖日(all saints’ day)和10月31日的萬靈夜(all hallows’ eve)。自古至今,鬼怪總是比聖靈更有趣。
我們仍能在南瓜燈和雕刻出來的怪誕造型裡看到古老的元素:火。在這樣的夜晚,亡靈可能重返人間。
在墨西哥乃至整個中美洲和南美洲,亡靈節是很盛大的節日,11月1日和2日都用來歡慶。銘記逝者亡靈,奉獻敬意。
家人們會在餐桌邊為最近辭世的親人擺好座位。不管在城裡還是鄉村,都會舉行遊街活動,將送葬儀式和狂歡節合而為一。
用骷髏服和骷髏頭、壽衣和殯儀員制服、葬禮暗黑系食物巧妙裝扮起來,或是扮成抬棺人,既表達歡迎,又暗示辟邪。約定俗成的儀式能確保亡靈在短暫的時限裡返回人間。陰陽兩隔,那扇門但凡開了,就必須再關上。
在中國,紀念亡靈的節日不止一個。四月有清明,也就是去掃墓的日子,全家人會在祖先墓前焚燒紙錢,通告一下過去十二個月裡發生的大事小事。再過一季,到了農曆七月中旬就是一年一度的鬼節——這時的祭拜儀式更隆重,也更持久,以至於整個農曆七月被稱為鬼月。
這些傳統源遠流長。早在西元840年就有位日本人記載過中國的鬼節。
中國的鬼不一而足,可分為幾大類,譬如:魅鬼、魘鬼。還能活靈活現地再加細分,譬如:餓鬼是一些小鬼的統稱,可細分為炬口鬼、臭毛鬼等九種,有了這些形象的名號就不難想象它們的惡形惡狀是多麼招人厭惡。
在中國,親善的好鬼很少,但中國的鬼與世界各地、從古至今的鬼的共同之處並不在於其恐怖,而是它們都需要生者的介入。鬼魂重返陽間都是有原因的。
原因可能是屍骨需要妥善安葬,以求亡靈安息。也可能要傳遞某個緊迫的訊息。也可能意味著復仇——哈姆雷特的父王的亡靈在狂風中的城垛徐徐踱步,就是要等到兒子面授此意。
在德國、冰島和斯堪的納維亞的民間故事裡,鬼魂以戰魂的形象出現,為了守護寶藏或奪回它們認定的土地,和凡人聯手作戰,或是與人對戰。在更古老的條頓人信仰和泛神論宗教中,鬼魂可以在所有地方「生活」,包括埋葬它們的墳墓。
鬼魂一心一意只愛舊日居所,鬼影顯形在各處農莊和宮殿,人們還常看到它們在森林裡捕獵。至高無上的北歐大神奧丁被稱為德勞加德羅特(drauga drott),意為「亡靈之王」,因為他能集結亡靈大軍。《指環王》中的剛鐸國王阿拉貢就用到了這一技能,特別好使。這也是殭屍電影和影片遊戲裡的標配選項之一。
逝去的永不消亡。
人會死。但死了之後呢?
宗教可以被視作人類的第一次顛覆性的創舉——被顛覆的是死亡。
宗教給出的承諾是:死亡不是生命的終點。有些人會得到至福,還有些人會得到正義。我們總會再見面的。
重逢可能比你預想的更快——不是因為留在人間的活人死得太快,而是因為辭世之人會回來拜訪。但這些幽靈是從哪兒來的呢?讓義人安居的天堂,還是專供惡人受罪的地獄?無論是黑是白,無論天堂地獄,那些場景都沒有為最能折磨人類想象力的東西——懷疑——預留足夠的空間。
你真的是我的亡妻嗎,還是偽裝的惡魔?
天主教會歷來不缺好點子。是的,有天堂,有地獄,各有各的住客,但,假如我們把地界再擴大一點呢?
只需「煉獄」和「靈薄獄」這兩個相近,但不盡然相同的概念,就能達成這種機巧的擴充套件。
但丁在1320年的《神曲》中將「靈薄獄(limbo)」定位在地獄第一層。(limbus在拉丁語中意為「邊緣」,顧名思義,靈薄獄剛好在地獄邊界之外,就像一些公寓本身很雅緻,但有點太靠近禁區了——那部分的城區堆滿焚燬的汽車,住滿了人吃人的居民。)
寬敞,高雅,肅穆,靈薄獄是那些永遠上不了天堂,但也永不會遭受地獄折磨的人的歸宿。
德行高尚的異教徒、一些伊斯蘭學者都住在靈薄獄。他們的鄰居都是未受洗禮的人,尤其是嬰兒和孩童,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將永享保育待遇。
宅心仁厚的猶太人會在城堡和院落裡享有自己的專區,雖然但丁著手寫長詩時,已有一些猶太人升入天堂了。這次搬家要歸功於「地獄劫」——基督被釘上十字架之後、復活之前曾降在冥界——這是揹負使命的一劫,旨在讓基督把一些信眾從地獄中拯救出來。
既然基督可以下去,我們就不難想象別人可以上來……
《聖經》中沒有任何一處提到靈薄獄,但這個設定實在太好用了,難以捨棄,直到2007年才被官宣廢止。據教皇法令所言,住在靈薄獄的孩兒們都要移居天堂,重新安置,我不能確定被疏散的其他獄民何去何從。天主教會向來財大氣粗。我猜想,房東總是有權把你趕出去的。
然而,煉獄始終是令人嚮往的目的地,並儘可能提供了各種死者所需的空間——雖然從技術上講,煉獄並不是個「地方」,確切地說是個「過程」。一個淨化的過程,靈魂會受苦,但痛苦或可減輕,只要你有足夠多的親朋好友,他們還有閒錢提供地面援助。
經歷了一系列不幸事件(又名:罪惡)、最終進入煉獄的靈魂可以通過(付費)彌撒或向教會(大量)捐款來縮短自己的入獄期限。與此同時,這些靈魂——請把它們想象成暫時的、等待認領的失物——可能拜訪舊友或宿敵,也可能到處溜達,把貓惹毛,把狗逼瘋,自己悽悽慘慘,一如孤魂野鬼素來的那副鬼樣。但它們不是偽裝的惡魔。它們就是你已故的親眷。唉!
宗教改革(第一聲哨響在1517年,更多資料請自行搜尋「馬丁·路德」)之後,對那些和新教扯不開關係的鬼魂而言,局面發生了重大轉折,因為新教極其煞風景地宣稱——人死後要麼領受至福,要麼永世受苦,除了天堂地獄,死後別無去處;被拯救的靈魂永遠不能離開天堂,被詛咒的靈魂無法離開地獄。也就是說,任何以你的亡妻形象出現的傢伙都是偽裝的惡魔,必須是。
從十七世紀晚期開始,拜訪普通人的普通鬼遭受了第二次重創,至少在西歐是這樣的:當時的科學思想(啟蒙運動)開始將理性和懷疑論置於信仰或傳統之上,特別看重能反覆確證結果的實驗。因此,亡妻連夜登門探望你算不上能反覆驗證的結果,也不能證明任何有關鬼魂的結論。所謂的顯靈,顯現的並非惡魔,而是幻覺,發燒、毒疹、鉛中毒、黴麵包、酗酒或一頓糟糕的晚餐都會引發這種幻覺。
在查爾斯·狄更斯1843年的小說《聖誕頌歌》中,斯克魯奇試圖用一句話來驅散已故的合夥人雅各布·馬利的鬼影:「你的陰氣還沒銅臭味重呢。」
但是,縱有新教神學、科學唯物主義以及直白的事實——沒有任何經驗證據表明有誰死而復生,鬼魂卻從未被逐出它們永久有效的祖傳家園:我們的想象。
是的,祖宅,霍拉斯·沃波爾(horace walpole)在十八世紀喚起新一輪全民追鬼熱潮時,設想的就是一座恐怖、華麗的祖屋。
1764年,沃波爾的小說《奧托蘭多城堡》(it/iih/iie/ii /iic/iia/iis/iit/iil/iie/ii /iio/iif/ii /iio/iit/iir/iia/iin/iit/iio/i)一齣版就賣瘋了。鬼魂帶著全套行頭——這次還疊穿了許多盔甲——丁零噹啷地捲土重來。
鬧鬼的老宅、中世紀古堡、廢棄的修道院、陰森的樹林、令人窒息的修女院、血跡斑斑的現場、厄運當頭的戀人、黑漆漆的十字路口、絞刑架、墳墓、長劍和頭盔、令人毛骨悚然的骸骨(請自行搜尋「天主教聖物」)、繪有某位逝者的肖像畫——油彩和亮漆從畫框裡神秘消失,滲入古堡深處;諸如此類,靜候萬眾讀者魂飛魄散。
新哥特,堪稱中世紀幽靈的榮光復興,帶來了其專屬的氣候:風暴、濃霧、雨。還有其特有的、令人神經抽搐的氣氛:體感潮溼、歇斯底里爆發、精神極度恐懼。
••••
靈異現象此起彼伏——門砰地關上,碟子被砸碎,盔甲被砸爛。還有秘密——深埋在家族內部的驚天秘密,外人不知的恐怖事件——從地牢和地下室裡漸漸浮出,暴露於天光之下。幽靈們再次出動。
「哥特」是個術語,本來特指歐洲中世紀的哥特式建築——修道院、城堡、尖塔、雉堞,都是這類故事裡的常見設定——這類故事總是設定在過去。幽靈偏愛舊日往昔。也就是它們活著的時候。
追看超自然故事的新浪潮始於不列顛,但很快就蔓延開去。在德國,這類故事被稱作「驚悚哥特小說(schauerroman)」,也正是在德國,早期機器時代的元素開始融入這種小說型別。
德國作家e. t. a. 霍夫曼(e. t. a. hoffmann)對自動裝置非常著迷,也不可避免地迷上了看似有生命的自動裝置,模糊了生物與機械之間的界限。他寫的恐怖故事《睡魔》(it/iih/iie/ii /iis/iia/iin/iid/iim/iia/iin/i,1817)取材於民間傳說裡的睡魔,這種妖怪會把沙子撒進不肯睡覺的孩子的眼睛裡。霍夫曼的小說裡,女主人公叫奧琳皮雅,是個靠發條運轉的裝置,但某些身體器官(眼睛)是真的,這個小說丟擲的問題令人忐忑:何為真,何為非真?非自然生成的東西也能有生命嗎?瑪麗·雪萊(mary shelley)在1818年的小說《弗蘭肯斯坦》(if/iir/iia/iin/iik/iie/iin/iis/iit/iie/iii/iin/i)中用石破天驚的創意徹底扭轉了這種可怖奇想的走向。
廣大讀者欲罷不能,看不夠。哥特鬼故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飆升為大西洋兩岸的必讀書目。
1820年,華盛頓·歐文(washington irving)出版了《沉睡谷的傳說》(it/iih/iie/ii /iil/iie/iig/iie/iin/iid/ii /iio/iif/ii /iis/iil/iie/iie/iip/iiy/ii /iih/iio/iil/iil/iio/iiw/i),故事設定在十八世紀九十年代的沉睡谷:一個以鬼靈顯形事件聞名,由荷蘭移民定居而成的小鎮。這部作品濃縮了美國哥特小說的諸多標誌性主題,尤其是暗湧在這片土地下的血跡斑斑的殖民統治歷史得以一系列靈異故事的樣貌重返世人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