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
你可以買到一種石頭,上面刻著意在鼓舞人心的詞語——愛情、希望、夢想等。有些石頭上刻著「相信」。這讓我感到困惑。相信是美德嗎?相信本身就值得嚮往嗎?只要你相信什麼,無論你信的是什麼都無關緊要嗎?如果我相信馬會在週二變成洋薊,這樣會比質疑這件事更好嗎?
查爾斯·布洛(charlesblow)在2014年1月3日的《紐約時報》上發表了一篇精彩的社論《灌輸宗教戰士》,控訴激進的共和黨人利用宗教來混淆關乎事實的觀點,並大獲成功。他引用了2013年12月30日的皮尤調查報告,其中的統計資料令人灰心。
去年……相信進化論的民主黨人比例緩慢上升至67%,相信進化論的共和黨人比例則暴跌至43%。現在,更多的共和黨人相信「人和其他生物自時間之初就以現在的形態存在」,而不是相信進化論。
我極為欽佩查爾斯·布洛鋒利的智慧與可靠的同情心,但是他的用詞讓我擔憂。在這個段落中,他四次使用了動詞「相信」,他的用法暗示科學理論的可信度和宗教經文的可信度能夠相提並論。
我並不認為它們旗鼓相當。之所以要寫這個話題,是因為我同意他的看法,即有關現實合理性和精神信仰或宗教信仰的問題正在被不管不顧、佯裝無知地混淆起來,我們必須進行區分。
我沒能找到皮尤調查中提出這些問題的確切措辭。
他們的報告使用「認為」這個詞的頻率高於「相信」——人們「認為」人類和其他生物隨著時間的推移進化而來,或「拒絕這種觀點」。
這種措辭讓我打消了一些疑慮。因為若是有民意測驗專家問我:「你相信進化論嗎?」我的回答必將是「不」。
當然了,我壓根兒就不應該回答,因為一個沒有意義的問題只能得到沒有意義的答案。問我是否相信進化、相信變化,給我的感覺就像在問我是否相信星期二或者洋薊。「進化」這個詞意味著改變,一樣東西變成了另一樣東西。這種事時時都在發生。
這裡的問題在於我們把「進化」這個詞用來代表「進化論」。這種含糊其詞引發了精神短路:它在假設(涉及觀察到的事實)和啟示(按照《希伯來聖經》的記錄,它來自上帝)之間設定了一種錯誤並列,而我們對「相信」一詞的隨意使用進一步強化了這種並列。
我並不相信達爾文的進化論。我接受它。這不是信仰問題,而是證據的問題。
科學的全部任務就是竭盡所能處理現實。現實事物與處在時間中的事件,它們隸屬懷疑、假說、證明或反證、接受或拒絕的範疇,而不隸屬信仰或非信仰。
信仰在魔法、宗教、恐懼和希望的領域內擁有恰如其分且強有力的存在感。
我看不出接受進化論和信仰上帝之間存在對立。對一種科學理論的理性接受和對一位超然神明的信奉幾乎不存在任何重疊:誰都不能支援或駁斥對方。它們源於看待同一個世界的不同方式,即考量現實的不同方式:物質與精神。它們能夠且往往在完美和諧中共存。
閱讀宗教文本時,極端的字面主義讓任何思考都變得困難。不過,只要有人相信幾千年前,上帝在六天之內創造了宇宙,就有人可以視其為不受物質證據影響的精神真理,而這些物質證據證明宇宙已經數十億歲了。反之亦然,正如伽利略深知,但審判者不知,究竟是地球圍繞太陽轉還是太陽圍繞地球轉,不管怎樣都不會影響上帝是萬事萬物的精神中心。
唯有信仰才能看到世界的奇妙,科學「冰冷僵硬的事實」會剝奪世上所有的色彩與奇觀,科學理解天然威脅並削弱宗教或精神洞察力,這些觀念都是蠢話。
這些胡扯有的源自專業人士的嫉妒、競爭和恐懼——祭司與科學家都在競爭人類思想的控制權。無神論者和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的咆哮聽來如出一轍:激情洋溢,失之偏頗,錯漏百出。我的感覺是,大多數在職科學家,無論是否信仰某種宗教,他們都接受宗教的共存,接受其在自己領域中的至高無上,同時繼續他們的工作。但是有些科學家痛恨宗教,恐懼宗教,嘲罵宗教。有些祭司和牧師希望自己的勢力範圍囊括所有事、所有人,宣稱《聖經》中的啟示超越客觀現實,是絕對的首位。
這兩類人就這樣共同為信徒設定了一個致命陷阱:如果你相信上帝,就不能相信進化論,反之亦然。
但這就好像在說,如果你相信週二,就不能相信洋薊。
或許問題在於,信徒們無法相信科學並不涉及信仰。因此他們混淆知識與假設,致命地曲解了科學知識是什麼、不是什麼。
科學假設是一種知識的試探性斷言,基礎是對現實的觀察,以及對能夠支援它的事實證據的收集。沒有事實內容的斷言(信仰)與科學假設無關。但科學假設始終可以被反駁。反駁它的唯一方式就是設法給出能夠駁斥它的觀測事實。
天地萬物自起源以來一直在變化,在地球上,生物由於適應變化,億萬年來已然從單細胞生物進化為浩如煙海的繁多物種,此刻仍然在適應與進化(正如我們能在加拉帕戈斯島上的雀類進化中看到的那樣,或是飛蛾的自然色彩,橫斑林鴞與西點林鴞的雜交,還有其他數以百計的例子)。迄今為止,證據完全支援這些假說。
然而,對於嚴謹的科學思維而言,進化理論並非絕對知識。就算它經過了全面的測試,得到了證據支援,但也只是一個理論:進一步的觀察總是能改變它,或對其進行改進、精煉和擴充。它不是教條也不是信條,而是一樣工具。科學家們使用它,以此為行動準則,甚至如信仰它一般為之辯護,但他們並非因為信奉它才這樣做。他們接受它,使用它,守衛它免受不相干的攻擊,是因為到目前為止,它經受住了大量反駁它的嘗試,並且行之有效。它承擔了必不可少的工作。它解釋了需要解釋的事。它將思維引入事實發現與理論想象的新領域。
達爾文的理論極大地擴充套件了我們對現實的看法——我們向來不確定的知識。只有我們驗證過這種理論,可以繼續驗證,且總能隨著學到更多而不斷修正它,我們才能接受它為真知——一種偉大、豐富、美麗的頓悟。不是被揭示的真理,而是努力獲得的真理。
在精神領域,我們似乎無法獲得知識。我們只能如獲重禮般接受它,接受信仰的禮物。「信仰」是個偉大的詞,被信奉的真理也可以同樣偉大而美好。一個人信仰什麼至關重要。
我希望我們能在事實問題上停止使用「信仰」這個詞,把它留在屬於它的地方,留在宗教信仰與世俗希望的領域。我相信,如果這樣做,我們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痛苦。
作者「厄休拉·勒古恩」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