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
當我還是個年輕小說家時,總有評論家熱情宣稱某本鮮為人知的書,例如《稱之為睡眠》(callitsleep),或某本大獲成功的書,例如《裸者與死者》,是「那本偉大的美國小說」(thegreatamericannovel,縮寫為tgan)。作家們使用這種說法,多半出於開玩笑——你最近在寫什麼?哦,你知道的,那本偉大的美國小說。至少有幾十年,我都沒怎麼看到有人說這個詞了。也許我們已經放棄了對偉大的執著,或者多少是放棄了對美國偉大的執著。
單拎出某一本書將其奉為tgan,甚或列出一串美國偉大書籍,以此來宣告文學上的偉大,我很早就開始抵制這種做法了。部分原因是預設的優秀作品類別忽略了所有型別化寫作,獎項、閱讀書單及評選標準往往毫無疑問地偏愛美國東部男性作品,這在我眼中極為荒謬。但最重要的理由是,無論過去還是現在,我都認為在一部作品真正經久不衰之前,我們不可能知曉它是否能夠經久不衰。這需要相當長的時間,至少得五六十年起步吧。
當然,一部能夠反映當下的藝術作品,其在即時性和實際影響方面擁有卓越表現的確是一種傑出。這樣一部小說在當下與你對話,就在此時此刻。它告訴你的東西,是你此刻想要知道的東西。它面向你所在的年齡段或社交群體,沒有其他人能如此為你們代言。抑或它反映了當下的痛苦,或展示了此刻隧道盡頭的光明。
我認為所有恆久流傳的卓越書籍實際上都始於即時的卓越,無論這些作品在當時是否被注意到。它們獨特的品質能夠超越當下,攜著即時性、影響力和意義與時俱進,非但不會因時間推移而削弱,反而歷久彌新,觸動與小說家的目標讀者完全不同的時代和人群。
那本偉大的美國小說……《白鯨》?它出版時並未引起普遍關注,但在二十世紀被奉為經典,是毫無疑問的偉大美國小說。還有那些偉大的(經典的)美國小說家——霍桑、詹姆斯、吐溫、福克納……但有兩本書始終被遺漏在這些名單之外,兩部於我而言真誠、即時且不朽的傑出作品。如果你喜歡「偉大」這個詞,可以將其稱為偉大。毫無疑問,它們是純正的美國作品。
我不準備談論《湯姆叔叔的小屋》,雖然我喜愛並欽佩它,我想談談另一本書。
如果有人手持鋒利小刀,在黑暗小巷中走到我面前,說:「說出那本偉大的美國小說,不然就去死!」我會氣喘吁吁地尖聲說:「《憤怒的葡萄》!」
一年以前,我還不會這麼說。
我第一次讀《憤怒的葡萄》是十五六歲時。對一個伯克利高中女孩而言(或者用「在她的雷達範圍內」更合適,但在1945年,除非身在海軍,否則我們對雷達瞭解不多),這本書完全超出了她的理解能力。我喜歡有烏龜的那一章,在書裡很靠前的位置。結尾處羅莎夏和那個飢餓男人的場景,令我如此著迷、害怕又困惑,以至於無法忘卻,也無法思考。
書中的一切都超出了我的經驗範疇,我不認識這些人,他們的行事方式也與我認識的人截然不同。我壓根兒就沒想到,我在伯克利讀高中時,其實一直與喬德家的孩子們一起上學。我毫無社會意識,只有身處中產階級白人城市的中產階級白人小孩才會如此。
我隱約意識到一些變化。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造船廠和其他戰時就業機會將許多人從南部和中西部的南方帶到了伯克利。但我明顯注意到的是,高中的餐廳被分隔開來——完全出於自發,白人孩子坐這邊,黑人孩子坐那邊,我並沒有看到任何討論或者通知。
好吧,情況就是這樣了。比我大三歲的哥哥卡爾上伯克利高中時,學生會主席是個黑人孩子——一個伯克利孩子。那個小小的、人為的、和平的王國永遠消失了,但我可以繼續生活其中。在食堂裡白人的那一邊。
我和最好的朋友簡·安斯沃思一起生活在其中。簡的媽媽貝絲是約翰·斯坦貝克的姐姐。貝絲是有三個孩子的寡婦,在殼牌石油工作,並且把家裡的房間租了出去。他們的房子在伯克利山上,比我家房子的位置還要高,沿著歐幾里得大道一路往上,擁有俯瞰海灣的壯觀視野。這個和平的王國。
稍微對約翰叔叔有所瞭解是我在東部上大學的時候,那時簡在紐約工作,他也住在那裡。他很疼愛漂亮的紅髮外甥女,縱然我並不知曉他是否真的意識到她在智力與心靈方面同他旗鼓相當。
有一次,在俄亥俄州克利夫蘭的一場盛大婚禮上,我和他還有簡一起掩在一叢茂盛灌木下喝香檳。我和簡時不時就去尋覓一瓶新酒來。這是約翰叔叔的主意。
在那場婚禮上,我第一次聽到了一個如今已成經典的梗,是被人非常嚴肅地說出來的。當時人們在談論傑基·羅賓森,一個男人擲地有聲地險惡說道:「要是這樣下去,他們就要搬到隔壁來了。」
就是在那之後,我們躲到了灌木叢下喝香檳。「我們得遠離無聊的人,平靜飲酒。」約翰叔叔說。
或許,在他後來的人生中,這兩件事他都做得有點過頭。他熱衷過奢靡的生活。他再也沒有回到寫《憤怒的葡萄》時那種節衣縮食的生活,可名利向他湧來,誰又會怪他呢?也許有一些他本可以寫的書沒有寫,有一些他寫就的書可以寫得更好。
我敬佩他從不在斯坦福諂媚討好,哪怕他不斷回到斯坦福,讓華萊士·斯泰格那這樣的人告訴他「那本偉大的美國小說」應該是什麼樣。他的寫作水平遠遠高於他們任何人,但他們或許幫助過他學習技藝,或者至少向他展示瞭如何在舉手投足間表現作家的自信,這是薩利納斯的農場生活無法提供的,儘管後者提供了大量其他東西。
無論如何,1945年前後,我和簡讀高中時,我讀了她那位大名鼎鼎的舅舅的大名鼎鼎的小說,感到敬畏、無聊、恐懼且難以理解。
而後六十年打馬而過,我心想,嘿,我真的應該再讀一些斯坦貝克的作品,看看是什麼感覺了。於是我去了鮑威爾書店,買了本《憤怒的葡萄》。
快要讀到尾聲時,我停止了閱讀。我無法繼續。我對書的結尾記憶猶新。這一次,我代入了所有人,迷失在他們之中,我日日夜夜都同湯姆、母親和羅莎夏一起生活,走過了偉大的征程,擁有滿懷的希望、短暫的歡愉及無盡的苦痛。我愛他們,不忍去想即將發生的事。我不想讀到最後。我合上書,逃開了。
第二天,我拿起書來讀完了,全程淚如雨下。
我讀書的時候不再那麼愛哭了,只有讀詩時,那種短暫的衝擊,讓人髮絲輕顫,心臟鼓脹,淚盈於睫。我已記不起上一次因小說而心碎是在何時,就像音樂令我心碎,悲劇令我心碎一樣,這本書令我心碎。
我並不是說能讓你流淚的書就是偉大的書。如果真的如此,那這個標準堪稱完美,可惜啊,它同時納入了可以預見的感傷,即下意識的、觸動心絃的刺激。例如,我們很多人在故事中讀到動物死去時就會哭,這種行為本身有趣且意義重大,彷彿我們准許自己流出了比較次要的眼淚,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而且沒那麼重要。一本書能像音樂或悲劇那樣讓我號啕大哭,流下深沉的淚水,這淚水源自我擁抱了這世上的悲傷,並將其化為自己的悲傷,那麼這樣一本書必定有偉大之處。
所以,如果有人問我什麼書可以最大限度地告訴他們美國的好與壞,什麼是最名副其實的美國書,什麼是偉大的美國小說……一年前我會說是《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儘管有不少缺點),但現在,我會說是《憤怒的葡萄》(儘管也有不少缺點)。
我看過電影《憤怒的葡萄》,沒錯,那是一部好電影,忠於書中能夠處理的元素,而且沒錯,亨利·方達的演技很棒。
但電影是你看的東西,小說則是用語言構建出來的。這部小說中美麗而有力的正是它的語言,語言的藝術不僅向我們展示了作者的所見所聞,還讓我們儘可能直接地共享了他強烈的悲傷、憤怒與愛。
作者「厄休拉·勒古恩」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