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回去吧

身後無遺物 伊藤比呂美 第1頁,共1頁

住在二樓的沙羅子養了一隻小狗崽八哥,養幾個月了。八哥鼻子又平又癟,凸出來的圓溜溜的大眼睛分得很開,舌頭向上而不是下垂,說是狗,更像看門的石頭狛獸。我第一次接觸這種小狗,最開始覺得不可思議,它也叫作狗嗎?現在習慣了,慢慢明白了其可愛之處。

八哥剛來時,沙羅子兩人過分寵愛它,它整日躲在二樓不露面。現在狗長大了一些,相當於人類的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吧,每天下樓來玩。晚上沙羅子抱著它上樓,還替它跟我打招呼:「外婆,明天見。」

就算我有真正的孫輩,也不願意他們叫我「外婆」,而用一個不太自然的稱呼「巴巴」代替。沒想到,一隻小狗居然叫我外婆。

「我什麼時候給狗當外婆了。」我問沙羅子。「很簡單啊,你是它媽媽的媽媽,外婆。」沙羅子很坦然。雖然我不服氣,一來二去,我跟八哥說話時,不由自主地開始自稱外婆了。

那麼樓下的狗們是什麼反應呢。尼可生氣地低哼,克萊默拼命地忍,只有費恩開心壞了,和八哥黏在一起,臉頰和耳朵被八哥沒完沒了地咬著,兩隻狗廝混個沒完。

費恩就是前面提到的克萊默的密友狗。費恩和克萊默每天早晨一起散步,然後一起回我家或朋友家,玩一天後,傍晚才回自己家。第二天早晨在公園裡,兩隻狗彷彿久別重逢,大聲叫著「我想死你了」,隔著很遠就飛奔著衝向對方,高高跳起,在半空中相撞(相當於人類的擁抱)。費恩不來散步時,克萊默總是在公園門口默默等待,我告訴它費恩不來,克萊默照樣凝視著費恩家的車駛來的方向,不肯走開。據說費恩也是同樣的反應。一想到要讓相親相愛的兩隻狗從此天各一方,我確實很心痛。

比起克萊默,我更煩惱的是尼可。尼可和我在一起十二年了(以我住在加利福尼亞的時間計算),共同生活了這麼久,我必須扔下它嗎?我每天都在想這件事。

扔下它,我要去哪裡?

明年,我要回日本。

去早稻田大學教書,期限三年。

暑期大課真的很開心,我的授課方式很隨意,稱不上授課,學生們做了認真的吸收、思考和發言。日本有這麼出色的年輕人,看起來還有救,所以我要去……不對不對,我倒是想這麼說,可惜……

請大家翻看我前面寫過的。在《現實》一篇裡,我承認自從夫死後,生活失去了真實感。「我就算看了新聞,出去散步時想了很多事,這些都是真實的嗎?沒有人為我做證。」在《貧困的預感》裡,我為沉重的房貸和稅金哀嘆:「這就是一個以寫字打短工謀生的無所屬詩人的真實境遇。啊,寒涼沁骨。」

如果接受早稻田的工作,兩個問題能一舉解決。唯獨,狗怎麼辦?

現在我臨時不在家時,我讓尼可待在家,把克萊默寄放在馴犬師那裡。我若是離開三年,總不能讓克萊默在馴犬師那裡待三年吧。我希望沙羅子能接手克萊默,去和她商量了。結果幾個女兒異口同聲:留下尼可,帶走克萊默!

沙羅子實際上在照顧尼可。「尼可原本就是咱們家的狗,一直在這裡生活,我可以連它和八哥一起照顧。克萊默我可照顧不了。」

「媽媽,你總是這樣,一遇到什麼事就依賴別人幫忙。你拿出點責任心啊。為沙羅子想一想,是你自己想養克萊默的。」鹿乃子批評我。

「對,媽媽你總是給沙羅子添麻煩。」小留不甘落後,隨聲附和。

女兒們都一針見血。確實,至今為止每遇到什麼事,我都依賴了前夫、死去的夫和女兒們,所以這次一句反駁的話都說不出來。

我考慮過帶狗去東京生活。但是這樣一來,除了在住處和大學之間的直線往來,我就沒有其他生活了。

也考慮帶狗回熊本居住。我在熊本有家。雖然每個星期坐飛機去大學上班很辛苦,但與至今為止的跨洋飛行相比,不算什麼。只是我去東京上班時,狗怎麼辦?

就在我左右為難時,住在熊本的也在養狗的朋友主動提出,可以為我照顧克萊默。克萊默暫時有了著落,那尼可呢?

尼可現在上了年紀(就像死去的夫),總是氣哼哼的,而且它有個壞毛病,總是在家裡四處撒尿,不聽人管,心裡越有氣,尿得越兇,這種狀態怎麼交給別人代管呢?

「你能等嗎?在這裡等我三年。」我說給尼可聽。它不回答。它不能回答,這點常識我還是有的。

但現在,唯獨現在,我太想聽到尼可回答:

「我沒事的,放心去吧。我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