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團圓記 楊雲蘇 第2頁,共2頁

「我欺負她我自己不知道。」她平靜地說,「小時候我肯定欺負過她,肯定,我自己不知道。」

忽然房間徹底漆黑,原來街對過的紅燈籠熄滅了,這會兒肯定過了兩點。漆黑讓我冒出個狂悖的念頭。

「那要是……重來一次,您會把爸爸讓給二姨嗎?她說是她先看見的……」

媽媽沒理我。

「您留下,留在家裡,這樣就不會傷阿公的心了,對吧……」

「不是。」媽媽說。

「啊,啥不是?」

「我不會留下。」

「對嘛,您愛爸爸!我就知道二姨是胡說八道!她居然說您是騙爸爸結婚,目的是去北京,哈哈哈太好笑了。」

但是媽媽一點沒笑。

「我要去北京。我不會留下。」

「那不就,還是會傷阿公的心?」

「我不可能留下。」

「那麼阿公……」

「我留下的話,遲早還是嫁到河邊東門的鄭家,要麼洪家,在狀元亭。早都說起過的。當時我連廣州都去不成,做工做工不行,唸書唸書不行,就只能在家裡等著出嫁。」

「但要是跟阿公好好說說的話……」

「這就是阿公定的啊!」

「可是阿公不是很偏疼您的嗎?」

媽媽不說話,像懶得理我。

「您愛爸爸嗎?——我是說小鬱同志。」我豁出去了。黑夜給了我膽量。

「愛呀愛呀——去睡覺了太晚了,明天不能睡懶覺我跟你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