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節

明亮的夜晚 崔恩榮 第2頁,共2頁

她對我笑了笑。

「曾祖父是怎樣的人呢?」

聽我這麼問,她沉思片刻,開口道:

「我爸爸的爸爸是個木匠,爺爺據說是個陶匠。那個,以前不是有很多天主教信徒受到迫害嗎,爸爸是他們的後代。」

最先信奉天主教的祖先是一個馬伕。那時他侍奉的兩班說,「從現在起我們不是主人和奴僕的關係,而是朋友」。祖先說主人瘋了,真是可憐。祖母說,誰能想到後來祖先竟然跟著自己的主人一同信奉了天主教。三年後,兩人耳朵上插著耳箭,雙腿被打折,被一同拖到沙南基處決。

這僅僅是個開始。倖存下來的人們躲到山裡燒製陶器,隱姓埋名地生活。過了一段時間,不需要東躲西藏地信奉天主教了,但這些打碎神龕、連祖先都不供奉的人,很難得到世人的承認。高祖父人很能幹,手也巧,當過蓋房子的木匠,由此積攢了不少錢財。他有四個女兒和三個兒子,三個兒子都送去上過學。我曾祖父是他的小兒子。

「我說了這麼多是想說什麼來著……對,我是想告訴你,我的父親,也就是你的曾祖父是如何拋棄父母和我的媽媽在一起的。這不是所有人都會經歷的事情。被人迷了心智,在一瞬間完全……被迷住了。」

當時曾祖父十九歲,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曾祖父告訴高祖父他已經有結婚的物件了。得知對方是白丁家的女兒,高祖父無語至極,啞然失笑。可仔細聽過以後就知道,這並不是能笑出來的事情。曾祖父在教堂裡受到的教導向來便是——人的尊貴或卑賤不是天生的,而是取決於他後天的行為。要知道在當時,白丁家的女兒地位還不如豬狗。

高祖父說:「怎麼可以和白丁的女兒結婚?」曾祖父反駁道:「白丁也是天主的子女,人是沒有貴賤之分的,這是我在教會學到的道理。」

——即便是《聖經》中也沒有白丁。

高祖父這樣說著,一把掀翻了屋裡的火爐。曾祖父轉身走出家門,帶著曾祖母坐上了開往開城的火車。

「曾祖母沒有家人嗎?」

「有。有母親。」

生前是白丁的父親在曾祖母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現在她只有母親。母親也久病不愈,即將不久於人世。曾祖父告訴躺在炕頭上的曾祖母的母親,自己要和她的女兒結婚,然後去開城生活。高祖母用糊滿眼屎的眼睛望著曾祖母,小眼睛裡不停地流著淚。

——一起走吧。

高祖母抓住曾祖母的裙角說。

——帶上我吧。

一個病人身上怎麼有那麼大的力氣,曾祖母好不容易才將高祖母的手從自己裙角上掰下來。高祖母沉默片刻,低聲說道:

——好吧,你走吧。下輩子我就做你的女兒,重新作為你的女兒出生。當媽媽的時候沒能為你做到的,到時候再補償你。到時候我們再見。到時候再見。

曾祖母頭也不回地走出家門。彷彿只要回頭看一眼,就無法離開了。那是她生活了十七年的房子,羶臭味遲遲不曾散去的房子,連挑大糞的都不肯上門、只能自己動手淘糞的房子,看著夕陽西下時分角落裡漂亮的花,結果無端被飛來的石頭砸到頭的房子,沒留下一丁點美好回憶的房子。離開那座房子去車站時,短短的一條路就像有一千里,步步沉重,像穿了鉛做的鞋。

但還是要離開,只有那樣才能活下去。在火車上,曾祖母一邊吐著黃色的胃液,一邊在心裡想著:我會忘掉,一定會忘掉,絕不再回頭。

祖母說她有點理解曾祖父為什麼會為曾祖母失了心智。曾祖母的眼睛裡寫滿孩子才有的那種好奇和調皮勁,那是她與生俱來的氣質。一個白丁的女兒,怎麼敢擺出那種理直氣壯和神采奕奕的樣子?因為這個,曾祖母小時候還捱過打。要低下頭走路,你怎麼敢抬起眼和良民對視?

可是曾祖母不是那種會低頭走路的人。她想低頭,卻總是不由自主地抬起頭。仰望天空,看著天上成群飛來飛去的鳥兒,就出了神。她對一切都充滿好奇,對世界好奇,對人也好奇。曾祖母能認識曾祖父也是因為這一點。

那時曾祖母在車站前賣煮熟的玉米,賣完了就去看熱鬧,或者沿著鐵路一直走。有一天,她突然很想知道這條鐵路到底有多少裡,最後能到達哪裡。後來她實在按捺不住好奇,便去問了那個遠遠地沿著鐵路走的男子。

——這條鐵路有幾里長呀?

說完這句,曾祖母猛然清醒過來。一個白丁膽敢攔住良民的去路,這麼做即使挨一頓毒打也不會有人同情。這個男孩卻呆呆地站在那裡,陷入沉思。

——聽說往北能到新義州,往南到釜山,能有多少裡呢……

男孩似乎並不在意曾祖母短襖飄帶上的黑布條。那是白丁的標誌。他只是看著鐵軌,還有枕木。她正要離開的時候,他說:

——明天這個時間你來這裡,到時候我告訴你。我朋友當中有鐵道專家,問一下他就知道了。

曾祖父在遇到曾祖母之前就想去開城。也不非得是開城,哪裡都好,他只想坐上火車遠離家鄉。他一直有流浪的衝動,從小就有這種傾向。讓他帶牛去吃草,他就牽著牛鼻子一直走到自己能去的最遠的地方。有時太陽都落山了,村裡人只好紛紛出動四處找他。祖母說,她經常想象著夜幕降臨時分自己的父親帶著滿臉失神的表情把牛牽回家的情景。

第一次看到火車時,曾祖父的內心受到巨大的衝擊。火車以難以置信的速度賓士著,他感到一陣眩暈,同時心跳加速。他最喜歡聽遠處傳來的汽笛聲和車輪碰撞鐵軌接頭時發出的哐當聲。

只要一有機會,他就會從村子離開走兩個小時,一路走到車站,然後沿著鐵路一直走。每當遠處傳來汽笛聲,他便靜靜地站在那裡,先是看著火車,等回過神來再趕緊避開。火車發出雷聲般震耳欲聾的巨響從他旁邊駛過,震動的感覺順著地面一直傳進他的身體。

在車站前賣食物的無數人之中,他總能認出那個女孩。上衣飄帶的末端繫著一塊黑色的布條——那是白丁的標誌。她那稍顯稚氣的臉龐曬得黑紅,總是用大手遞給人們玉米。

「這條鐵路有幾里長呀?」那個時候,奇怪的是,他感覺自己以前好像經歷過這個瞬間。分明就是在那裡,那個樣子。自己和一個臉曬得黑紅的女孩站在那裡,接著傳來了汽笛聲,好像還有一隻喜鵲往西飛走了……在他這樣想著的時候,果真從遠處傳來汽笛聲,一隻瘦瘦的喜鵲在空中飛過。他走下鐵軌,發現那個女孩正向他招手,示意他下來。他想,不能讓這一刻只是瞬間。那是一種難以言明的直覺。

他對直視著他的女孩說,明天在這裡再見,見面後再告訴她。他在心裡想的是,如果當場告訴她答案,就沒有機會再和她這樣說話了,光是這樣想想他都有點難過。那條鐵路有幾里長?其實他閉著眼睛也能說出來。

第二天他走了兩個小時到鐵軌那裡等她。半天時間過去了,她遲遲沒有出現。難道是弄錯了見面的地點?他沿著鐵路來回走,但沒有用。太陽落山了,回家的路上,他才記起那個女孩並沒有回答自己。他說明天見到時告訴她,她默默地看了看他,就離開了。對方都沒有回答,自己憑什麼就斷定她會來這裡呢?他感到一陣羞愧。

回到家後,他依然無法停止對她的思念。白丁的女兒怎麼能那麼泰然自若地和良民男子搭話?怎麼能那麼毫無顧忌地盯住人看?怎麼能聽到良民問話也不作回答?為什麼那個瞬間對他來說似曾相識?為什麼臉蛋紅紅的女孩望著他的時候汽笛聲響、喜鵲飛過?為什麼他認定那個瞬間不應該成為最後一刻?她可是白丁的女兒啊。

這樣想著,他不知為什麼就難過了起來。她是白丁的女兒,他不想因為這個就看低她。明明是這樣,可自己還是想用「白丁的女兒」這句話來否定自己從她那裡得到的所有感覺,這讓他感到無比寒心。

第二天他又走了很久的路去車站。她仍然坐在一處角落裡賣玉米。夏天快結束了,雖然還沒到晚上,空氣中卻感覺不到熱度。他慢慢走過去,說剩下的玉米他都要了。她沒有認出是他,收了錢把玉米遞了過去。

——託您的福,我今天能早點回家哪。

她準備離開了,他連忙開口說:

——昨天我等了你很久。

她這才認出是他。

——你都是這樣一個人嗎?

——……

——我只是有點擔心你。

——沒關係。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能幹。

她臉上露出不情願的表情,收拾好了東西。

——你說想知道鐵路有幾里長……

——所以讓我第二天來的嗎?

她冷冷地看著他。

——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這樣說就行了唄。我是個忙人,沒那麼多閒工夫。

說完她便把笸籮夾到腋下離開了。他愣愣地站在那裡,望著她的背影。

她的個子很高,肩膀很寬,迎著風大步走著。她牽引著他的視線。按說這種情況下他應該感到委屈和羞愧,但不知為什麼,他只感到悲傷。因為他知道,在她看來自己只是一個威脅性的存在。到底經歷過什麼,這個女孩子?他望著她漸漸遠去的背影,陷入沉思。

第二天,他徑直走到車站,遠遠地望著她。他看著她那隨處可見的平凡的圓臉、大大的手掌,還有從口袋裡掏出錢遞給人的姿勢。她總是抬頭直直地看著走過的人們,偶爾也吃玉米,很大口地啃,玉米粒都沾到了臉上。是的,我認識她,他想。他想對她說,「我們一起去坐火車吧,我有好多話要跟你說。坐上火車我們好好說個夠」。原本這只是個虛無縹緲的想法——直到那一天到來。

那天,兩個軍人朝著她走了過去。以為是來買玉米的,女孩很高興,但漸漸表情變得凝重起來。看到這個情景,他連忙向她跑去。

——你,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

軍人用日語問她。她盯著軍人,沒有回答。這時曾祖父微笑著,用盡可能恭敬的日語對他們說:

——這是我的內人,一天學都沒上過,所以不懂日語,請你們理解。如果想知道我們住哪裡,我可以告訴你們……

聽到這些,兩名軍人才離開。他們想找的是那些沒有丈夫的女孩,他對此也有所耳聞。自己的村子裡,軍人們也在調查沒有結婚的女孩。因為這個,父母們只好讓不過九歲、十歲的女兒結婚。這是唯一能保護女兒的方法,所以必須給她們找一個「主人」。

軍人們走遠了。他問她有沒有丈夫,她搖了搖頭。爸爸呢?她搖搖頭。哥哥或弟弟呢?舅舅呢?堂叔呢?她依次搖頭。

——那家裡還有誰?他們還會找上門的。

她靜靜地望著他的臉。

——還有阿媽。

她答道。看著她的樣子,他斷定,這孩子最後一定會被軍人帶走。雖然沒有人說過在被帶去的地方發生了多麼可怕的事情,但不能讓她就這樣被他們抓走。

——阿媽病了。

她小聲咕噥著,像是在自言自語。聽到這裡,他連自己在說什麼都沒意識到就脫口而出:

——和我一起去開城吧!

他的話似乎讓她很生氣。

——他們會來抓你的!再怎麼躲也沒用,一定會的。

她把雙手放在蒙著玉米笸籮的布上,看著自己的手說:

——不要拿別人開玩笑。您是誰啊?我都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叫樸熙秀。我有認識的長輩在開城做生意,我想帶你一起去。

這時,他第一次從她的臉上看到恐懼。

——您是想把我賣掉才這樣的吧。

她說。

——這是什麼話……

——別管我了。別管了。我就在這裡賣著玉米和阿媽一起生活。這樣有什麼不可以的?怎麼都想著把人帶走呢?

——去了開城我們辦理戶口,然後就登記結婚,一起生活。

——哈!

她冷笑一聲,端起玉米笸籮走了。他一下急了。如果無法說服她,就這麼讓她走了,他會承受不了的。笸籮看起來有些重,她走起來一搖一晃的。他現在明白了,這不是可以選擇的問題。必須去開城,帶著這個女孩。

曾祖母不太懂日語。雖然賣食物時用到的話能理解一些,但是大部分都聽不懂。日本軍人過來的時候她也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但是她在車站前賣東西的時候從人們那裡聽說過一些東西。

和樸熙秀分開後回到家裡,一個日本軍人和村子裡的一個大叔正在等曾祖母。她的雙腿一下子軟了。村裡的大叔笑著對她說,要介紹她去日本人開的工廠幹活,去了可以賺很多錢,有了這些錢就可以享福了,這是多麼值得感謝的事情。那時她終於明白,這個世界是不會給自己任何機會的。日本人連良民們的皮都恨不得剝下來吃,又怎麼可能給自己這麼好的機會。她知道一定會有可怕的事情發生。

——阿媽病了,我不能留下她不管。

大叔的表情立刻變了,他說沒有別的選擇,四天後再來接她。那一晚她失眠了,她想起車站前那些人說過的話。她想活著,想走就走,想唱就唱,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個夠。她想丟掉白丁的標誌,好好看看這個世界。

她想起要和她一起去開城的那個男子的臉。他看起來比自己的年齡還要小,似乎變聲期都沒結束,臉上一副不諳世事的神情。這樣的人真的會把我抓去賣掉嗎?她思考著,恐懼感傳遍了全身。大夫說阿媽沒有指望好起來了,最多還能活一個月。是十天前說的。軍人來過之後,她開始祈禱母親快點死掉,無比懇切地祈禱著。自己必須離開這個家的決定沒有變,所以千萬,阿媽,在我離開之前去世吧。她不停地祈禱著,眼淚也流個不停。

第二天,當那個男子再次來到車站前時,她問他:「為什麼要和不認識的人一起去開城?會不會被軍人帶走,那都是我自己的事情,為什麼要幫我?」男子答不上來,於是買了一個玉米,站在她身邊吃了起來。他吃玉米的時候,她又問了幾個問題,比如你有沒有父母、在從未去過的地方怎麼生活,等等。表面上看她是在問他,其實也是在問自己。

這樣說著,她終於明白了,自己終究會跟這個人走。雖然自己對他一無所知,雖然他可能會把自己賣掉,但除此之外她沒有別的法子。

準備一把刀吧,她想,如果他威脅我,我就用刀來防禦。

男子玉米吃得出奇得慢。終於吃完了,他將玉米棒裝進口袋,然後看著她說:

——去不去由你來決定。如果那些軍人把你帶走,我會看不下去的,所以才這麼做。你說得對,我不瞭解你,你也不瞭解我。但有一點可以確定,如果你就這麼走了,我會變得不幸,會不可挽回地無比痛苦。你不相信我是對的,我希望你能像現在這樣一直對別人保持懷疑。我並不指望你完全相信我、跟隨我。如果你和我一起去開城,我會讓能照顧你媽媽的人到你家裡去。明天這個時間,我會和那個朋友一起來這裡。我需要和你媽媽打聲招呼。

——我不能丟下阿媽不管。

她嘴上這樣回答,內心卻知道自己做不到。

——軍人們會找來的。這不是說笑。

他說。

——明天這個時間,在這裡見。

說完他便離開了。他走起路來真慢啊。她看著他的背影想,我必須離開。

那天晚上,曾祖母一直抱著高祖母,無法入睡。

阿媽,有人說會來照顧您。不,就算他們不那麼說,就算沒人照顧阿媽,我也沒辦法。對,我一定會受到懲罰的,也許會一輩子都受到懲罰,但我沒有辦法,阿媽。我不能跟那些軍人走。阿媽,阿媽,我們以後再也見不到了……

第二天,男子帶著一個高個子、長脖子的男人過來了。和一臉稚氣的他比起來,那個人看起來更像大人。看到曾祖母,男人點頭行了禮。他就是新雨大叔。

「為什麼叫新雨大叔?」

「大叔是在叫‘新雨’的村子裡長大的。」

新雨大叔的祖先也是遭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因此他們和曾祖父的家人關係很親密,彼此就像兄弟一樣。聽到曾祖父說要離開家鄉,新雨大叔阻止了他。可曾祖父說服了新雨大叔。他說,軍人們已經開始在村子裡四處打聽女孩子的人數了,可那個女孩連最基本的保護都沒有。怎麼也得有個哥哥或弟弟,再不濟也要有個叔叔或舅舅,可她們家一個男人都沒有,這樣的女孩……比白丁的女兒這種身份本身更危險。

曾祖母和曾祖父,還有新雨大叔一起回到家。新雨大叔答應她,一定每天來一次,照顧她的母親。曾祖母給阿媽行完最後一個禮,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家。

坐在火車三等座上,火車開動後,曾祖母才抓住座位哭了起來。這是曾祖母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在曾祖父面前掉淚。聽到母親去世的訊息時,她也只是沉默了一會兒,並沒流淚。

曾祖母經常跟祖母說,「當時沒被軍人抓走多虧了你父親」。如果當時留在患病的母親身邊,自己也會和村裡那些境遇類似的女孩一樣被抓走。這些話曾祖母對祖母說了無數次,即使在曾祖父最糟糕的時刻,曾祖母還是會說,「不管怎麼說你爸爸還是救了我,不管怎麼說你爸爸還是救了我」。

到了開城站,曾祖父的朋友已經在那裡等著了。曾祖母摸了下口袋裡的刀柄,可最後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等待她的是一個散發著醬曲發酵味道的小房間,兩人一人一床被子睡了覺。次日,曾祖母和他登了記,遷了戶籍。

據說,在曾祖母離開村子兩天後,軍人們又找來了,卡車裡塞滿了村裡的女孩。曾祖母不是一個輕易臉紅的人,但是每當說到那時的事情,她的臉總會漲紅,聲音也變得顫抖。軍人們……每當說到這裡,她就像又回到那個時候一樣說不出話來。她沉默著,祖母能感受到曾祖母的心情。

新雨大叔來到素昧平生的白丁家裡,幫忙打水,送吃的,守護在高祖母的病榻前。因為這件事,曾祖母下了很深的決心,她願意為新雨大叔做任何事。讓鋤地就鋤地,讓每天打水就每天打水,大叔有危險就跑去救他。儘管大叔照顧高祖母還不到十天的時間。

曾祖父在堂叔朋友開的磨坊找到了事做,還租到一間房子。高祖母去世十天後,曾祖母才得知這一訊息。即使不拋下母親離開,也會被軍人抓走——明知道這是無奈之舉,她也無法心安理得。「帶上我吧。」把緊緊抓住自己裙子的媽媽的每一根手指都生生掰開,當時的她是怎樣的心情呢?那時的曾祖母只有十七歲。

十七歲本不該是那樣的年紀。曾祖母的十七歲,因為擔心被軍人們抓走而整夜不敢睡覺;每天早上煮一笸籮玉米,頂在頭上出去賣;親眼看到自己的媽媽面臨死亡之前的恐懼、憤怒和孤獨;預感到自己會永遠孤身一人;因為白丁的標誌,每次走在路上都會被嘲笑和欺負;必須拋棄自己的親生母親;連母親臨終前都沒能守在旁邊,聽到母親去世的訊息時遠在他鄉。可這就是曾祖母的十七歲。祖母說,曾祖母似乎始終無法拋棄那個年齡的自己,一直帶著「她」生活。

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她才變回十七歲的自己。一輩子閉口不言,像行屍走肉般活著的十七歲的曾祖母,直到最後的時刻才獲得自由。

祖母說,她還記得曾祖母躺在病床上看著她微笑的樣子,「阿媽,阿媽來了啊?」這樣一邊說著,一邊向祖母伸出雙臂的樣子。

祖母說,以前她一直覺得曾祖母對高祖母的感情是一種負罪感。但後來她才知道,曾祖母對高祖母只有深深的思念。想撒撒嬌、想要抱抱、想耍賴皮、想得到很多愛、想喊「媽媽,媽媽」,但她只能一一鎖起這些心情生活。曾祖母看著祖母喊出媽媽的時候,想起了高祖母說過的話。「好吧,你走吧。下輩子我就做你的女兒。到時候我們再見。到時候再見。」

「孩子……我們就那樣重逢了。」

祖母對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