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 致路德維希 芬克

1947年3月6日,巴登

親愛的芬克:

寫這封信時我就想好了,你可以把它交給訓導庭<注:"一種類似民間法庭的去納粹化機構,「二戰」後由同盟國佔領當局設立,凡是納粹黨徒以及在納粹時代供職於公立機構的人都須提交說明自證清白。">。讓我自己給它,或者去找其他什麼機構,不管是德國的還是佔領當局的,都絕無可能。

關於你1915年左右以來在政治上的態度和熱忱,你知道我是怎麼看的。你那種愛國主義一直讓我反感,你作為作家,帶著自己的名譽、天賦和權威,站在了與我完全相反的一面。你過去現在都是典型的德國民族主義者,而這群人,正是把希特勒、把那些惡行帶給我們的人。你追隨希特勒這個人,信奉他的黨,把它當作純潔的,當作一件愛國主義和理想主義的事,這是可悲的,不可原諒的,德國知識分子中有九成都犯了這種罪過,人民和世界則為德國的滔天罪惡付出了昂貴的代價。

不管人們把這稱為過錯、罪惡或愚昧,反正你是認同它的,還有你成千上萬的同行也是認同它的,沒有人為此動過你們一根毫毛。格哈德·豪普特曼之流也犯了這種罪,但人們今天仍歡迎他的作品,紀念他。

但關鍵是,你的品行中,有這麼一點道德且人性的東西:你雖然愚昧、有害,卻心無雜念,相信自己的正確,而且行動時不為自己考慮。你跟其他德國人的過錯一樣,自1919年以來,你們毀掉了年輕的共和國,給了希特勒可乘之機,在興登堡當選之前這一切就開始了,甚至比那還要早得多。如今才去懲罰,是完全搞錯了。現在重要的不是你曾信仰過希特勒和他的一派胡言,而是你做這些並非出於個人私心,而是心地純潔的。重要的也不是你曾不顧納粹黨的禁令去為某個猶太人爭取公道,或者想要為我爭取公道(我絕對從未有此請託),而是在希特勒統治期間,凡遇到你的良心不能容允之事,你從來不懼與頭面人物或當權派抗爭,不怕由此招致不滿。這就是德性所在,是定音之槌。你曾糊塗,卻未曾膽怯,未曾謀私。你想為人民、為自己的理想服務,即使會危及自己或傷及自己。因為這些,比起現在未受到任何指責的千萬人,你更無罪。

我的書跟你的書一樣,都沒有了。它們隨著整個出版社一同被毀了。我無法靠作品獲得收入已有數年,只有來自小國瑞士的一點微薄收入。以後仍將如此,因為我從沒想過,德國會覺得我現在自費印刷的東西比毫無價值的破爛更值錢。因為我還得賙濟數十個德國人,所以我歡迎諾貝爾文學獎,除此之外它對我沒有別的意義。歌德獎的獎金我已經在德國分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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