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狩獵採集部落的口頭文學主要由神話構成,其中很多故事的主角都以動物為主,或者乾脆全是動物。
一則神話的目的通常在於告訴我們自己是誰——作為一個民族,我們是誰。神話故事確證我們的社群和我們的責任,並且同時以教育故事的形式被講述,既講給孩子,也講給成人。
譬如說,許多北美原住民的神話都涉及一支最初的民族,他們以動物物種的名字為名,他們的行為既像人也像動物。他們中間有創造者、騙子、英雄與惡棍。通常來說,他們所做的是讓這個世界為「後來的人們」做好準備,而後來的人們也就是我們,我們這些人,尤羅克人(yurok)或拉科塔人(lakota)或者其他人。脫離原有語境後,這些偉大神話中的故事含義或許會有點模糊,因此它們都變成了「原來如此的故事」——啄木鳥頭上的紅頂是怎麼來的,諸如此類。同樣的,印度的《本生經》也變成了純粹的消遣,那些與達摩、轉生及佛性相關的思想已消失殆盡。然而,當一個孩子「聽到」故事時,或許也能在全然無知的狀況下多少「得到」一點其中的深意。
那些來自前工業文明的口頭與書面文學自然是包羅永珍,但就我所知,它們全都包含有強大且永恆的動物故事的要素,主要以民間傳說、童話和寓言的形式出現,同樣既講給孩子也講給成人聽。在這些故事中,人類與動物雜居共處,唇齒相依。
在後工業文明中,動物在除了被使用和被食用之外,與成年人的世界不再有任何關係,動物的故事基本上只講給孩子聽。孩子們聆聽和閱讀那些來自上古時代的故事,既有動物神話,也有動物寓言和傳說,它們被反覆講述,被畫成圖畫,因為人們認為動物故事適合孩子,當然更因為孩子們想要它們,尋找它們,渴求它們。現代文學中也有很多動物故事,有些是為孩子們寫的,有些不是,但孩子們往往會讀到它們。儘管那些並非意在諷喻的動物故事會被文學批評家們自動貶斥為無聊的玩意兒,但作家們依舊在寫。他們是為了回應某種真實且恆久的需要而寫的。
為什麼絕大多數孩子和許許多多作家會對真實的動物和動物故事有如此反應,會痴迷和認同於那些生靈,即便在我們今日佔主導地位的宗教和倫理中,他們僅僅被視作供人類使用的物件;即便在工業社會中,他們不再與我們共同勞作,而僅僅是我們食物的原材料、造福於人類的科學實驗品、動物園和自然頻道里的珍禽異獸、有助於心理健康的可愛寵物?
或許我們給孩子提供動物故事,鼓勵他們對動物感興趣,是因為我們將孩子視作較為低階的精神上的「原始人」,尚未完全成人。因此我們將寵物、動物園和動物故事視作孩子成人(成為獨一無二的「大寫的人」)之路上的「自然」階段,如同梯子上的踏板,從無知無助的襁褓通向智慧、成熟、掌控一切的榮耀巔峰。個體的成長重演了整個種群在存在之鏈上的演化程式。
然而讓孩子痴迷的究竟是什麼呢?為什麼嬰兒見到小貓就欣喜若狂,六歲的孩子咿咿呀呀念著《彼得兔》,十二歲的孩子讀著《黑駿馬》(blackbeauty)掉下眼淚?那被孩子感知卻被她自己的整個文化否認的東西究竟是什麼?
這裡我不想長篇大論地討論和舉例,只想談幾本書。三本兒童文學和動物文學的傑作:休·洛夫廷的「杜立德醫生」,魯德亞德·吉卜林的《叢林之書》,以及t.h.懷特的《石中劍》,也即「永恆之王」系列的第一部。(我在這裡只談小說原著,不談「改編自」小說的電影。)這些小說講的是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係,雖然在每一本中各有不同,但都得到了深入探討。
這樣說「杜立德醫生」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休·洛夫廷質樸的幻想故事無愧於其經典地位。就像《柳林風聲》一樣,「杜立德醫生」中動物與人之間的互動似乎全然不可能卻又全然無障礙。因為這些動物大多數時候的行為舉止幾乎就像人類一樣,卻又比大多數人類要好。所有動物都不會做什麼殘酷或不道德的事。當然,呱呱很是豬頭豬腦,而獅子在去幫助其他動物之前會被老婆吼一頓,但這是一個和平王國,在這裡獅子真正可以與綿羊同眠。杜立德醫生幫助動物們,為他們提供住處和治療,而動物們也用自己的幫助來回報他,這是故事的主題和其中一切事件的基礎。
杜立德醫生說:「既然小鳥、野獸和魚兒都是我的朋友,我就不需要害怕什麼。」這句話曾在過去千萬年中被千萬種語言說出過。曾經每一個人都懂得這個主題,關於相互救助,關於動物如何幫助人,直到我們將動物趕出街道,趕出都市叢林。我想,這世界上的每一個孩子依舊懂得這個主題。和動物交朋友意味著與世界交朋友,成為世界的孩子,與其相連、被其滋養、歸屬其間。
洛夫廷的道德觀在極大的程度上是甜蜜和光明的。而在吉卜林的狼孩故事中,人類與動物之間的聯絡則更復雜,且以悲劇收場。莫格里是一道維繫他村莊中的人類同胞與叢林中的動物同胞之間的紐帶,就像所有位於兩個世界之間的角色一樣,他被兩邊來回拉扯,被撕裂。村莊與叢林之間沒有共同立場,他們只能對立。莫格里可以用每一種動物的語言說出:「我們血濃於水,我和你!」但他真的能用印地語說出這句話嗎?儘管那是他的母語,是他血緣至親的語言。他必須背叛的究竟是誰?
那個狼孩,叢林之子,無論是在罕見而痛苦的現實還是吉卜林夢幻般的故事中,最終都永遠無法回家。這份被逐出伊甸園的痛苦甚至在第一個故事《莫格里的兄弟們》中就出現了,在《叢林的吞沒》和《春天的奔跑》中則更加強烈。這些都是令人心碎的故事。但《叢林之書》中那些來自慵懶時光和精彩歷險的祝福或許依舊伴隨我們終生,在那裡,男孩與狼、熊、黑豹和巨蟒一起愉快地說笑、思考和行動,那正是歸屬的神秘與美麗之處,完全歸屬於世界的野性。
儘管t.h.懷特的《石中劍》講的是亞瑟王的故事,但其中也充滿了動物。在第一章中,尚未成為亞瑟王的瓦特帶著一隻蒼鷹出門,卻弄丟了他,接著他遇到了梅林的貓頭鷹阿基米德:
「哦,多可愛的貓頭鷹!」瓦特叫道。
但是當他走過去伸出手的時候,貓頭鷹卻變得只有原來的一半高,它像撥火棍一樣直挺挺地站著,閉上眼睛,只留了一道小小的縫向外偷看……它用懷疑的聲音說:
「這裡沒有貓頭鷹。」
說完它便完全閉上眼睛,把頭轉向一邊。
「只有一個男孩。」梅林說。
「這裡沒有男孩。」貓頭鷹信心滿滿地說,並不把頭轉過來。
梅林負責亞瑟的教育,其中的主要內容是變成各種動物。這裡我們遇到了關於變形的偉大神話主題,它是薩滿法術的核心,儘管梅林並沒有對此多說些什麼。男孩變成了一條魚、一隻鷹、一條蛇、一隻貓頭鷹,以及一隻獾。他以每分鐘三十年的速率體驗了樹的感受,又以每秒鐘兩百萬年的速率體驗了石頭的感受。所有這些體驗非人存在的場景都有趣而生動,令人驚歎而充滿智慧。
當一位巫師將瓦特關進籠子裡試圖把他喂胖的時候,關在隔壁籠子裡的山羊扮演了動物幫手的角色,將他們一併救出來。所有動物都信任瓦特,這是他身為王者的證據。儘管他去獵過野豬,但這並沒有破壞這種信任,因為在懷特看來,真正的狩獵是獵手和獵物之間一種本真的關係,充滿不可僭越的道德法則,以及對於獵物的高度敬意和尊重。狩獵所喚起的感情是強大有力的,懷特在獵犬博蒙特被野豬殺死的那一幕中充分表達了所有這些情感,而我每每讀到這段的時候都會潸然淚下。
在全書的高潮處,瓦特無法僅憑一人之力從石砧中拔出王者之劍。他呼喚梅林的幫助,於是動物們都來了。
水獺、夜鶯、土鴉、野兔、蛇、獵鷹、魚、山羊、狗、小獨角獸、蠑螈、蜾贏、山蛾毛蟲、鱷魚、火山、偉大的樹木和耐心的石頭……所有動物都出於愛來幫忙,甚至連最小的鼩鼱都來了。瓦特感到他的力量在增長。
每一種動物都用自己獨特的智慧來指點瓦特,因為這個男孩曾是他們中的一員,曾與他們在一起。梭子魚說:「用你背部的力量。」石頭說:「凝神屏氣。」蛇說:「力量和精神匯聚於一點。」於是「瓦特第三次向那塊巨石走去。他輕輕伸出右手將劍拔出,就像從劍鞘中拔出一樣輕柔」。
作者「厄休拉·勒古恩」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