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紐約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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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媽媽生病時,我已經大學畢業四年了。我自己也曉得,我並沒有達成多少對得起學歷的成就。我拿到了創意影像與寫作學位,但從未真正派上用場。我兼差三份工作,其他時間則在樂團裡當吉他手兼主唱;我們的團名叫「小子大聯盟」(littlebigleague),當然誰也沒聽過。我在北費城以每月三百美元租金租了一間雅房。爸爸小時候也在這座城市長大,後來差不多在我這個年紀,飛到了韓國發展。

我會落腳費城純粹是巧合。我和很多困在小鎮的孩子一樣,起初只是感到無聊,後來漸漸悶得透不過氣。升上高中後,想要獨立自主的渴望,跟在暗中滋生的荷爾蒙後頭,把我從看不到媽媽就睡不著覺的小女孩,變成稍微被媽媽碰到就會不耐煩的青少年。每次她伸手拔我毛衣上的毛球,或是用手掌壓著我的肩胛骨要我別駝背,還有用手指推開我額頭上的皺紋時,我就像被熱鐵烙膚一樣,皮膚一陣哆嗦。彷彿就在一夕之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媽媽每一個單純的動作都讓我頭腦發熱,而我的厭惡和敏感與日俱增,直到有一天到達沸點,在某個瞬間無法遏止地噴發出來。我會猛然閃開,埋怨地對著媽媽大吼:「不要碰我!」、「你就不能別來煩我嗎?」、「你又知道我不喜歡皺紋了?搞不好我就想要有皺紋提醒我,我還strong活著/strong。」

大學看似充滿希望,讓我有機會盡可能遠離父母,所以我幾乎只申請東岸的學校。高中校內的升學輔導員覺得小型文理學院,特別是女校,很適合我這種個性的人──喜歡強詞奪理,又極度希望受到關注。我們專程走訪了幾所學校。其中,布林茅爾學院(brynmawrcollege)昂然挺立的石磚建築,映著東岸早秋的景色,充分符合我想像中大學校園生活的理想風景。

我能順利升上大學可以算是個奇蹟,因為我連高中也是好不容易才勉強畢了業。高三那年,我因為精神崩潰,頻頻曠課逃學,開始接受心理諮商並配合服藥,唯獨媽媽深信這一切都是我故意針對她、惹她生氣。總之,我終究走出了陰霾。離家就讀布林茅爾學院,對我們母女倆都好,況且我還拿到學位畢業,成為我的直系親屬中第一個擁有大學文憑的人。

畢業後,我決定繼續留在費城,一方面是這裡生活便利、物價也便宜,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相信小子大聯盟遲早有一天能闖出個名堂。但到現在四年了,樂團既沒熬出頭,也看不出有一夕竄紅的跡象。幾個月前,我還被打工的墨西哥複合式餐廳炒魷魚;我在那裡當了一年多的服務生,是我撐最久的一份差事。我的男朋友彼得也和我一起在店裡工作。當初是我用盡心機打了一場持久戰,推薦他來店裡兼差,然後好不容易才讓自己從朋友晉升為女友;畢竟我原本以為自己只能永遠被他視為朋友,幸而終究博得了他的青睞。但就在這時,我被餐廳解僱了,彼得卻升職了。我打電話給媽媽,向她抱怨餐廳真是離譜,居然解僱像我這么勤奮又可愛的員工,盼望她對我表露些許同情。但媽媽只說:「蜜雪兒啊,端盤子的工作誰都能做。」

從那之後,我變成每週有三天上午在朋友開在老城區的漫畫店工作,另外四天在位於裡騰豪斯廣場的電影發行公司當行銷助理,週末晚上則在中國城的一家深夜卡拉ok兼燒烤酒吧打工。四處兼差全都是為了多存些錢,因為樂團在八月將有為期兩週的巡迴表演。我們計劃趁著這次巡迴,好好宣傳樂團剛錄製的第二張專輯,雖然第一張專輯其實也沒有多少人在乎。

我在費城的住處與我從小長大的家相去甚遠。小時候,我家一塵不染,物品各安其位,傢俱和裝飾品都照媽媽的意思擺放得井然有序。反觀我在費城的家,客廳的置物架是報廢膠合板和煤渣磚拼裝而成,而且還是我的室友兼團內鼓手伊恩從垃圾堆撈回來的。挖到這個寶他可驕傲了。至於沙發,我們曾開一輛十五人座的廂型車巡迴演出,車尾多出一張長條座椅,就被我們拔了下來,放在客廳湊合著坐。

我的房間在三樓。走廊盡頭有個小陽臺,看出去就是棒球場。每到夏天,我們常在這裡邊抽菸邊看小聯盟球賽。我很喜歡房間在頂樓。要說缺點,應該只有一個,就是更衣間的天花板沒有完全封上,樑柱結構裸露在外。但一開始我覺得問題不大,直到不知哪裡來的松鼠,從屋頂上的縫隙鑽進來,開始在屋樑上某處交配築巢。我和彼得晚上有時會被松鼠匆促奔跑和跳躍落地的聲音吵醒,不過這還不算太糟。一直到後來,有一隻松鼠摔進牆壁間隙逃不出來,慢慢餓死在裡面,屍體腐爛發出一股濃濃的惡臭,飄進我房間──但目前為止,這也不算多恐怖。恐怖的是,在房子看不見的內壁深處,幾千只蛆在爛肉上孵化,滋長出氾濫成災的一大群蒼蠅,然後有一天早上,我一開啟房門,牠們全部衝著我飛過來。

折騰了半天,我做的正是媽媽一直警告我的事。我在現實裡掙扎,過著窮愁潦倒的藝術家生活。

是年三月,我滿二十五歲。到了五月的第二個星期,我漸漸感到坐立難安,決定去紐約見見我的朋友唐肯。我們是在大學時代認識的,畢業後他進入《混音器》(emthefader/em)雜誌當編輯。我心中多少懷抱著希望,總覺得等到哪一天非得打消念頭、放棄當個樂手時,我對音樂的興趣或許還能推我一把,讓我順利投身音樂評論界。從現況看來,這個時機來得比預期要早也說不定。我們團裡的貝斯手戴文,最近開始在另一個團演出,那個樂團正漸漸受到矚目,預計週末要在下東區一間報章業界人員進出的小俱樂部演出。這是再明顯不過的預兆──戴文應該不會在我們團裡待多久了。用戴文的話來說,他那個團有望發展成「夠格接受吉米.法隆節目專訪」的大團。我不是很願意承認,不過我會選在那個週末去紐約,其實部分也是想先打好關係,尋找能依賴的靠山。

媽媽上星期就說過她胃痛。我知道她預約好了,在我出發去紐約當天,她會去看醫生,所以我在下午傳了幾條訊息,問她看診結果。她沒有回覆,很不像她的作風。

我坐上往中國城的巴士,心裡有些鬱悶。二月份時,也就是兩個多月前,媽媽就說過犯胃痛,但我當時沒有多想,甚至還嘻嘻哈哈開玩笑,用韓語問她有沒有拉肚子:「설사있어요(seolsaisseoyo)?」我特別記得腹瀉這個字,因為它的韓語發音很像「騷莎」。語言嘛,發音或拼法相近總是比較好記。

媽媽很少看醫生,她堅信小病痛遲早自己會好,覺得美國人太小題大作、太愛看醫生了。而且,她從小就把這個觀念灌輸給我,以至於日後有一次,彼得吃了一罐變質的鮪魚後上吐下瀉,他媽媽建議我帶他去掛急診,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沒有噗哧笑出來。在我家,食物中毒沒有別的解法,吐一吐就是最好的辦法。上吐下瀉就像是成年禮。沒冒過幾次險,不會懂得吃,我們每一年起碼會為此承擔兩次後果。

媽媽願意去看醫生,肯定大有問題,但我始終沒想過會嚴重到致命。恩美阿姨兩年前才因結腸癌過世,媽媽不太可能也得癌症吧,閃電難道會連續兩次擊中同一個地方嗎?無論如何,我開始懷疑爸媽有事瞞著我。

巴士在接近傍晚時載著我抵達。唐肯提議在下東區一間叫「蛋糕屋」(cakeshop)的小酒吧與我見面。酒吧位在地下室,也提供預約表演場地。我的後背包鼓突隆起,滿滿塞著這個週末來紐約會用到的換洗衣物。剛拐進亞倫街、準備走向酒吧時,我忽然覺得自己還真是邋遢,像個不成熟的青少年。

當時,季節正要由春入夏,路上下班的行人多半脫下了外套,披在手臂上挽著。一股熟悉的渴望不知不覺在我體內竄起,那是一種想要撒野的衝動──隨著白晝慢慢拉長,從早到晚在城市裡散步,變成一件充滿樂趣的事。你只想喝醉之後腳踩著布鞋在空蕩的街道上奔跑,把所有責任都拋向一邊。但當時我卻第一次感覺到,我應該抗拒這股衝動。我已經不再有暑假,也不會再有清閒的日子任我閒晃了。我應該接受不久之後,必須在某件事上做出改變。

我比唐肯更早來到酒吧,他傳來訊息告知會晚到約二十分鐘。我趁空檔打電話給媽媽,結果沒人接聽。「怎么了???」我在訊息欄打完問號,按下送出鍵,心底湧現被人遺棄的感覺。我把背包扔進吧檯的高腳凳下,隨手翻看店櫥窗旁排放的唱片。

我和唐肯其實很難說是多熟的朋友。他大我兩歲,我們認識的時候,他是哈孚福德學院(haverfordcollege)的學長。我們兩校之間有接駁車,學生可以自由選修兩邊的課程,也能參加友校的社團。唐肯是fucs社(聯邦美國演唱會系列社)的五名社員之一,他們這個社團專事接洽到校表演的樂團。當初我申請入社,是他替我背書,如今我也私心希望,他或許願意再幫我一次。

手機嗡嗡震動。終於,媽媽打來了。我連忙抓起背包,快步走到店外接電話。

「媽,怎么回事?」

「寶貝,我們知道你週末在紐約。」她說。「我們原本想等你回費城再說。等你回到家,彼得也在的時候。」

以往電話另一頭,總有許多雜音干擾她說話,但她現在聽起來,卻像是在一個死寂的空間裡說話。我開始不由自主地在路邊來回踱步。

「如果出了什么事,我寧可現在就知道。」我說。「瞞著我並不公平。」

電話另一頭沉默了半晌,可見媽媽打這通電話來,原本是想安撫我,拖點時間,等我回家再說,但她現在考慮改變主意了。

「醫生在我胃裡發現腫瘤。」她終於開口,字字都像鐵砧一樣重重落下。「他們說是惡性的,但還不確定多嚴重,還要再做一些檢查。」

我愣在原地,頓時覺得喘不過氣。馬路對面,有個男人走進了理髮店。餐廳的戶外餐桌圍坐了一群人,朋友們有說有笑點著飲料,同時其他客人正在考慮該點哪一道開胃菜。路上有人向行人討菸,有人把衣服投進了烘乾機,有人在收拾狗大便,有人取消了約會。五月溫煦宜人的一天,世界一刻不停地向前運轉,只有我張口結舌,呆愣在人行道上,剛剛得知媽媽有極大機率會喪命在一個已將我所愛之人奪走的疾病手上。

「你別太擔心。」她說。「我們會看著辦。你先去見朋友吧。」

怎么會?怎么會怎么會怎么會?健健康康的一個人,怎么會去看個醫生就從胃痛變成確診癌症?

我看到唐肯拐過路口出現在遠方。他朝我揮手時,我正掛上電話。我吞下哽在喉頭的一口氣,將背包甩到肩上,對他微笑。眼淚收好,等你媽死了再哭吧,我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