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詳著她,想搞清楚該用哪種語言交流——但她沒有轉身,只是微微扭過頭。紅色的菸頭抬到她嘴唇上方,晃了幾下,又低到下巴那兒。

「我不想讓你做我媽媽了。」他的聲音深沉、飽滿得有些怪異。

「聽到了嗎?你是頭怪獸——」

話音落地,她的頭也從肩膀上被砍掉了。

不對,她只是低下頭,觀察雙腳間的什么東西。香菸停在半空中。他伸手去抓,但是他預想的灼傷並沒有到來。相反,有什么東西在他的手裡爬。他張開手,發現掌心上是一隻螢火蟲僅剩一半的軀體,綠色的體液在他的皮膚上慢慢變暗。他抬起頭——現在,只有他和收音機站在那個扁平的籃球旁邊,站在盛夏之中。野狗們不再叫,它們吃飽了。

「媽。」他對著空氣說,眼中噙滿淚水,「我只是那么一說。」

「媽!」他邊喊,邊往前快走了幾步。接著,他把收音機一丟,轉身向房子跑去。收音機頭朝下落在土裡。「媽!」他跑進屋裡找她,那條一次性的生命還溼乎乎地躺在他手心。

然後,我跟你說了實話。

那是個灰濛濛的星期天。整個早上,天空都像要下大雨的樣子。我心裡想著,在那樣的天氣裡,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可能更容易決定——天色晦暗,我們能輕鬆地看著對方,也就是你和我,熟悉的面孔在陰鬱的光線下看起來比我們記憶中的更加明亮。

我們坐在敞亮的唐恩都樂甜甜圈店裡,面前的兩杯黑咖啡冒著熱氣。你盯著窗外。雨澆在地上,一輛輛汽車參加完主街上的禮拜活動,正往回開。「人們現在好像喜歡運動型多功能車了。」你看著駕車外賣視窗排起的車龍,「人人都坐得高點兒再高點兒。」你的手指輕敲桌面。

「要不要糖,媽?」我問,「奶油呢?要不吃個甜甜圈?哦不對,你喜歡牛角麵包——」

「想說什么就說吧,小狗。」你的語氣有些剋制、淡然。咖啡的熱氣讓你的表情彷彿在不停變換。

「我不喜歡女生。」

你的眼睛眨了又眨。

「你不喜歡女生。」你茫然地點著頭,複述道。我能看到這句話穿過你,將你按在椅子上。「那你喜歡什么?你才十七歲,什么都不會喜歡。你什么都不懂。」你摳著桌子說。

「巧克力!我要巧克力!」一群小孩子興奮地叫喊著,魚貫而入。他們穿著藍綠色的大號t恤,手裡的紙袋中裝滿了蘋果,看來是剛摘完蘋果回來。

「我可以走,媽,」我說,「如果你不想要我了,我可以走。我不會成為麻煩,誰都不需要知道……媽,說句話呀。」咖啡杯中,我的倒影在一圈圈黑色的小漣漪上盪漾不止。「求你了。」

「告訴我,」你手託著下巴問,「你以後要穿裙子了?」

「媽——」

「他們會殺了你的,」你搖搖頭,「你知道啊。」

「誰會殺了我?」

「他們會殺那些穿裙子的人啊。新聞上說了。你不瞭解那些人。你不瞭解他們。」

「我不會的,媽。我保證。你想想,我以前也沒穿過,對不對?所以現在幹嗎穿?」

你盯著我臉上的兩個洞。「你哪兒都不用去。就是你和我,小狗。我沒別人了。」你的眼睛紅了。

店那頭,孩子們唱著《老邁克唐納有個農場》,他們的聲音,他們自在的快樂,聽著很刺耳。

「告訴我,」你直起身,表情憂慮,「什么時候開始的?我生出來的是個健康、正常的男孩。我很清楚。所以什么時候?」

那年我六歲,剛上一年級。我上的那所學校由路德宗的教堂改造而成,但廚房一直在翻修,所以午飯就在體育館裡面吃,籃球場的弧線就在腳下,吃飯的桌子是臨時拼湊而成:幾張課桌一組,拼成一張張大桌。食堂員工每天都會推著幾個大木箱,裡面裝著單份的冷凍菜——白色方盤上盛著一堆紅褐色的食物,外面包了層玻璃紙。我們在四個微波爐前排好隊,等著加熱一份又一份的飯。整個午餐時間,它們都會一直嗡嗡作響,再叮的一聲,把冒著氣泡和蒸汽的午飯,交到我們等待的手中。

我端著自己那盤爛糊糊坐下來。身旁的男孩穿著黃色的球衣,黑頭髮整齊地梳向一邊。他叫格拉摩茲,而且後來我瞭解到,他們全家是在蘇聯解體後從阿爾巴尼亞搬到了哈特福德。但那天,我根本沒關注這些。我關注的是他面前沒有盛著灰糊糊的白方盤,而是一個時髦的藍綠色便當袋,上面還有一根帶有尼龍搭扣的揹帶。他從裡面掏出一盒比薩百吉餅,每塊餅看起來都像一件大號珠寶。

「來一個?」他拿起一塊咬下去,然後問我。

我太害羞,不敢拿。格拉摩茲見狀,拉過我的手,又把掌心翻過來,拿起一塊放在上面。那餅比我想象的重,而且不知為何,竟然還是溫的。那之後,每當課間休息時,我就會跟在格拉摩茲後面,他去哪兒我去哪兒。在攀爬架上,我隔著兩個橫檔,跟在他後面;到黃色的旋轉滑梯上玩時,我就跟在他腳後往上爬,每上一步,他的白色科迪斯鞋都在我眼前晃一下。

除了變成他的影子,我還有什么辦法來回報這個讓我第一次吃到比薩百吉餅的男孩?

但問題是,我當時的英語還很差。我沒法跟他交流。而且就算可以,我又能說什么?我要跟他去哪兒?目的又何在?或許我跟著他,並不是要去哪裡,只是某種繼續而已。待在格拉摩茲身旁,就等於繼續停留在他先前的善舉之內,就等於讓時間倒流,回到午餐時間,回到我掌心上那塊重重的百吉餅上。

有天玩滑梯時,格拉摩茲轉過身,臉漲得通紅,衝我喊道:「別跟著我了,你這個變態!你到底哪兒不正常?」我沒聽懂這些話,但「聽懂」了他的眼睛——半眯著,彷彿在瞄準目標。

影子從源頭那裡被切斷了。我站在滑梯頂上,看著他閃亮的偏分頭在隧道中越變越小,隨即無影無蹤,消失在兒童的歡笑聲中。

就在我以為事情已經結束,我已經把心裡話傾吐完時,你把咖啡推到一邊說:「我也有話跟你講。」

我的上下牙緊緊咬在一起。這不該是什么互訴衷腸或者資訊交換啊。但我還是點點頭,裝出願意聽的樣子。

「你還有個哥哥。」你把眼前的頭髮撥到一邊,目不轉睛地看著我,「但是他已經死了。」

那些孩子還在,但我已經聽不見他們細小、短暫的聲音。

我們在交換真心話,我意識到。換言之,我們在用刀割對方。

「看著我。你必須知道這件事。」你彷彿戴著一張面具,嘴巴抿成一條紫色的細線。

你接著說,你曾經還懷過一個男孩,而且你還給他起了名字,但你不想再提起。那個男孩開始在你體內動了,四肢在你的肚皮裡又推又踩。你對他說話、唱歌,就像你曾經對我那樣,向他傾吐連你丈夫都不知道的秘密。那時候你還身在越南,剛剛十七歲,和現在坐在你對面的我一樣大。

你的雙手握拳,像望遠鏡一樣頂在眼睛上,彷彿過去是某種需要追捕的東西。你那邊的桌面溼了一片。你拿餐巾紙擦了擦,繼續講。一九八六年,你懷上了大兒子,也就是我哥哥。但懷到第四個月,也就是孩子的臉已經長成的時候,你的丈夫、我的父親在家人的壓力下,逼著你把他打掉。

「那時沒東西吃啊。」你雙臂撐在桌上,雙手託著下巴繼續講。一個男人要去廁所,請我們讓一下。你頭都沒抬,往邊上挪了挪。「人們把木屑拌到米飯裡吃。能吃到老鼠肉都算運氣好。」

你講得小心翼翼,彷彿這事是風中的一點火苗,你得用手小心護好。那些孩子終於走了,只剩下一對老夫妻,兩團白髮從報紙後面露出來。

「跟你哥哥不一樣的是,」你說,「我們知道你能活下去之後,才生下你。」

格拉摩茲給我比薩百吉餅過去幾周之後,你給我買了我的第一輛腳踏車:施文牌的,車身亮粉色,帶著輔助輪,車把上掛著白流蘇,彷彿迷你版的啦啦隊手花,即使在我推著車走時(通常是這樣)也搖來搖去。而之所以選了粉色,是因為這種顏色的車最便宜。

那天下午,我在廉租公寓的停車場騎車。突然,腳踏車停了下來。我低下頭,看到一雙手正緊緊抓在車把上。那雙手的主人是一個小男孩,大概十歲,高大臃腫的身軀上塞著一張又肥又溼的臉。我還沒搞清楚發生了什么,腳踏車便往後一翻,讓我一屁股摔到地上。你那時到樓上去照顧蘭了。那個男孩身後走出來一個臉像黃鼠狼的小個子男孩。黃鼠狼大喊大叫,四濺的唾沫在斜射的陽光下形成了一道彩虹。

大個子掏出一串鑰匙,開始刮車身上的油漆。那漆一刮就掉,像玫瑰色的火花掉下去。我坐在那兒,看著他用鑰匙劃過腳踏車的骨架,粉色的碎屑撲簌簌地落在水泥地上。我想哭,但還不知道怎么用英語哭,便什么都沒做。

就是在那天,我學到了顏色能帶來多大的危險。一個男孩可以因為顏色而被打倒在地,被迫反思他犯了什么錯。就算顏色其實根本不存在,只是光照的結果,這種不存在本身也有自己的法則,而一個騎著粉色腳踏車的男孩,首先必須學到的便是引力法則。

那天晚上,在廚房光禿禿的燈泡下,我跪在你身旁,看你穩穩當當地拿著一瓶粉色的指甲油,用長長的筆觸精準地撫平了腳踏車上的金屬傷疤。

「醫院給我開了一瓶藥,我吃了一個月,為了保險起見。一個月後,按理我就可以把那個排出來了——他,我是說他。」

我想離開,想讓她住口。但坦白的代價,我瞭解到,就是你會得到回答。

吃了一個月的藥,他本應已經走了,但你感覺到他戳了一下你的肚子。他們把你火速送往醫院,這次直接進了急診。「他們推著我經過那些灰色的房間時,我能感覺到他在踢我。醫院裡還瀰漫著戰爭時期遺留下來的煙味和汽油味,牆上的油漆也脫落得斑駁不堪。」

在你大腿中間打了一針奴佛卡因之後,護士便拿著一個長長的金屬工具,就那么「給木瓜去瓤一樣,把我的寶貝挖了出來」。

但就是這個稀鬆平常的畫面讓我感到無法忍受,因為我已經無數次見你這么處理木瓜,用勺子往肉黃色的瓤裡一掏,一坨黑色的種子便撲通掉到不鏽鋼水槽裡。我把白衛衣的帽子拉過頭頂。

「我看見他了,小狗。雖然只是瞥了一眼,但我看見我的小寶寶了。一團模糊的褐色被扔進桶裡。」

我伸出手,隔著桌子摸了摸你的胳膊。

這時,揚聲器裡傳來一首賈斯汀·汀布萊克的歌,顫巍巍的假音在咖啡訂單間蜿蜒而過,咖啡渣在橡膠垃圾桶中噔噔震動。你看看我,又看向遠方。

目光回到我身上之後,你說:「在西貢時,我第一次聽到了蕭邦。你知道嗎?」你用越南語解釋道,但語氣突然輕柔、繚繞。「我那會兒應該六七歲。街對面住著一位鋼琴家,在巴黎受過訓練。他把自己那架斯坦威放在庭院裡,晚上敞著大門演奏。他有一隻小黑狗,大概這么高。他彈琴的時候,那狗就會站起來跳舞。小樹枝一樣的腿捲起一圈圈的塵土,但他從來不看狗在幹什么,只是閉著眼彈琴。那是他的力量。他並不在意自己用雙手創造出來的奇蹟。我坐在路邊,以為我在目睹什么魔法:音樂把動物變成了人。我看著那條狗,看著它挺起肋骨,和著法國音樂跳舞,就覺得萬事皆有可能。真的。」你雙手合十放在桌上,似乎既傷感又焦灼,「就算那個人停下來,走到狗面前,那狗搖著尾巴,一口吞下他賞的零食,證明了那隻狗之所以能學會人的技能,是因為飢餓而不是音樂之後,我也依然相信,相信萬事皆有可能。」

雨很聽話,又大了起來。我往後一靠,看著它彎曲了窗戶。

有時,當我滿不在乎的時候,我會以為活著很容易:你只需要靠著你擁有的東西,或者說別人給予你的東西中還剩的那些,一直向前,直到發生變化——或者你最終意識到,你可以在不消失的情況下改變,你唯一要做的就是等著暴風雨過去,然後發現——是的——你的名字仍然依附在一個活物之上。

我們在唐恩都樂的交談過去幾個月之後,越南鄉下一名十四歲少年被潑了硫酸,因為他往另一個男孩的鎖櫃裡塞了封情書。去年夏天,二十八歲的佛羅里達人奧馬爾·馬廷走進奧蘭多的一家夜店,舉起自動步槍,打死了四十九個人。那家夜店是個同志酒吧,死者都是男孩——事實確實如此,是十幾歲的少年,是他人之子——他們跟我很像:膚色很深,只有個媽媽,在黑暗中摸索著,尋找快樂。

有時,當我滿不在乎的時候,我會以為傷口也是皮膚與自己重逢的地方,兩邊互相詢問,你去哪兒了?

我們去哪兒了,媽?

胎盤平均重約零點六八千克。這個一次性器官的作用是在母親和胎兒之間傳遞營養物質、激素、排洩物。從這個角度來說,胎盤也是一種語言——或許還是我們的第一語言,我們真正的母語。四五個月時,我哥哥的胎盤已經發育完全。你們倆已經在說話——用血語。

「他來找過我,你知道吧。」

外面雨停了,天空像個空碗。

「他來找你?」

「我的孩子,給我託夢了,去醫院一週之後。他坐在我家門口。我們互相看了會兒對方,然後他轉過身,沿著小巷走了。我覺得他就是想看看我長什么樣,他媽媽長什么樣。我那會兒還是個少女。我的天……我的天,我那時才十七歲。」

有位大學教授講《奧賽羅》時曾閒扯道,在他看來,男同性戀本質上很自戀,公然的自戀情結甚或可以表明那些尚未接受自身「取向」的男性有此傾向。雖然我在座位上氣得冒煙,但他這個想法卻不停往我心裡鑽。難道許多年前我在學校操場上跟著格拉摩茲,僅僅是因為他是男孩,故而是我的一面鏡子?

若真是如此,又何嘗不可?或許我們照鏡子不只是為了尋找無比虛幻的美,而是不論事實如何,都想確認我們依然在此,確認我們所居的那具疲憊不堪的身體還未被毀滅、被掏空。看到你還是你,是一種慰藉,那些沒有被否定過的人無法理解這點。

我曾讀到,美歷來需要複製。看到什么具有美感的東西,且不論是花瓶、油畫,還是酒杯、詩歌,我們都會想要更多。我們複製某物是為了保留它,通過空間和時間來延續它。凝視那些賞心悅目的事物——一幅溼壁畫、一條桃紅色的山脈、一個男孩、他下巴上的痣——本身便是複製,用眼睛來擴充套件那幅景象,使之充分利用,使之長久留存。望著鏡子,我把自己複製到了未來,一個我可能已經不在的未來。是的,許多年前,我想從格拉摩茲得到的並不是比薩百吉餅,而是複製。因為他給我的東西把我擴充套件為了某種有資格接受慷慨的人,被看見的人。我想要延長、想要繼續的,正是那些多出來的。

媽,逗號看起來像個胎兒,並非偶然——一條繼續的曲線。我們都曾經在母親的體內,用我們全部彎曲、沉默的自我,說著更多,更多,更多。我想堅持認為,我們活著本身就足夠美,值得複製。所以又怎樣?就算我這一生的成就僅僅是更多的人生,又怎樣?

「我要吐了。」你說。

「什么?」

「我要吐了。」你慌忙起身,衝向衛生間。

「我的天,你真的要吐啊。」我跟在你後面說。進了衛生間,你跪在唯一的馬桶前,立即吐了。雖然你的頭髮綰成了小圓髻,但我還是跪下來,用兩根手指托住你的三四綹散發——基本上等於做做樣子。「沒事吧,媽?」我衝著你的後腦勺問。

你又吐了一次,後背在我的手掌下抽搐著。直到這時,我才看到你頭旁邊有個小便斗,裡面落滿了陰毛,然後意識到我們進的是男廁。

「我去買點兒水。」我拍拍你的背,站起身。

「不要,」你叫道,臉憋得通紅,「檸檬水。我要檸檬水。」

我們離開唐恩都樂時,揣著對彼此的新瞭解,心裡更沉重一些。但你不瞭解的是,事實上我曾經穿過一次裙子——也還會再穿。幾個星期前,我穿著一條酒紅色的裙子,在一座老舊的菸草大倉中跳舞,而我的朋友,一個眼睛受傷的瘦高男孩,就在一旁暈暈乎乎地看著。裙子是我從你衣櫥裡找來的,就是你為了自己三十五歲生日買回來但從沒穿過的那條。我們開啟手機的手電筒,把它們放在落滿死蛾子的地上,我在輕薄的布料中轉著圈,崔福蹲在一摞輪胎上抽著大麻,時不時給我鼓掌,我們的鎖骨被照得分外顯眼。在那座大倉裡,我們幾個月來第一次沒有感到害怕什么人——甚至是我們自己。你開著豐田車往家走,我在身旁默默無語。高速路兩旁的樹木還在金屬般的黑暗中滴水,看情況,晚上還會下雨,經過一夜的雨,整個城市都會被洗刷一新。吃晚飯時,我把椅子往裡拉了拉,摘下我的連衣帽,幾個星期前卡在裡面的一根乾草,現在紮在我的黑髮中。你伸手把它弄掉,望著這個你決定留下的兒子,搖了搖頭。

客廳裡充滿了討厭的笑聲。一臺微波爐大小的電視機正在放情景喜劇,裡面那種廉價、編造的快樂無人相信,除了崔福他爸,或者更確切地說,不是信,而是接受。他在躺椅上咯咯笑著,腿上那瓶金馥力嬌酒看著像是動畫片裡的水晶。他每舉起一次,裡面的棕色液體就下去一些,到最後,只剩下電視投出的那些扭曲的色彩,透過空瓶子閃來閃去。他的臉很胖,頭髮很短,而且即便在這個時間,也抹著護髮油,看起來像去世當天的貓王。他光著腳,腳下的地毯已經鋪了很多年,磨損得像洩漏的石油一樣烏黑髮亮。

我們在他身後,坐在一張用報廢的道奇牌面包車座椅改造成的沙發上,邊共享一大瓶雪碧,邊傻笑著給一個我們永遠不會見面的溫莎男孩發資訊。即使在這兒,我們也能聞到他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酒氣和廉價雪茄味,但我們假裝他不在場。

「笑吧,笑吧。」崔福他爸幾乎沒動,但聲音轟隆而來,我們通過座椅都能感覺到。「繼續啊,嘲笑你爸。你們笑起來就像海豹。」

我端詳著他的後腦勺,只見他一動不動,電視機的光繞著他的腦袋,投出一個蒼白的光暈。

「我們沒笑你,大哥。」崔福皺著眉頭,把手機放到兜裡,雙手彷彿被人從膝蓋上推了下去,耷拉到身側,然後他對著椅背瞪了一眼。從我們坐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爸腦袋的一部分,一把頭髮和一點臉頰,跟切成片的火雞肉一樣白。

「你現在都叫我大哥了?長大了,是吧?你覺得我腦子不好使了,其實沒有,孩子。我能聽得見,也能看得見。」他咳嗽幾聲,噴出一陣陣酒氣,「別忘了,我當初可是海洋世界最好的海豹訓練師。一九八五年,奧蘭多,你媽坐看臺上,被我的訓練節目迷得神魂顛倒。我的海豹突擊隊。我是海豹將軍。你媽就這么叫我的。將軍。我說笑,它們就得笑。」

電視上正在嘰裡哇啦地播廣告,推銷一種可充氣聖誕樹,放了氣能塞進口袋裡。「誰有病啊?口袋裡裝著聖誕樹到處走。真受不了這個國家。」他把頭轉向一邊,在脖子後面擠出了第三個肉褶子,「喂——那小子跟你在一起嗎?那個中國小孩,是吧?我就知道。我聽見他了。他不說話,但我能聽見。」他猛地伸起一條胳膊,我透過沙發的靠枕感到崔福抖了一下。他爸拿起那個早就空了的瓶子,又喝了一口,還擦了擦嘴。

「你叔叔詹姆斯。你記得詹姆斯吧?」

「嗯,有印象。」崔福不情願地答道。

「你說啥?」

「是的,先生。」

「這才對。」他爸癱在椅子裡,頭髮閃閃發亮,身上的熱氣似乎在向四周輻射,瀰漫在空氣中,「好人,硬骨頭,你叔叔。硬骨頭,有本事。在叢林裡把那些人打得落花流水,給我們立了大功。他燒死過人。你知道嗎?崔兒。真有這么回事。」他又回到了之前一動不動的狀態,只有嘴在動,沒有牽扯到臉的其他部分:「他跟你說過嗎?用汽油在壕溝裡燒死了四個。他在自己的新婚夜告訴我的,你敢相信嗎?」

我瞥了崔福一眼,但只看到他的後頸,因為他把頭埋到了兩膝中間,肩膀搖來晃去,正狠狠地繫鞋帶,鞋帶的塑膠繩花噼裡啪啦地從靴子的鞋眼裡穿進穿出。

「但現在都變了,我知道的。我不傻,小子。我知道你也恨我。我懂。」

[電視中的笑聲]

「兩個星期前見過你媽。把溫莎洛克斯的儲存庫鑰匙給她了。不知道她弄個傢俱為什么會花那么久。在這方面,我覺得俄克拉何馬州真不怎么樣。」他頓了頓,又拿起空瓶子喝了口空氣,「我把你養得不錯,崔福。這一點我敢說。」

「你聞著像屎。」崔福的表情很冷酷。

「你說啥?我說——」

「說你聞起來像屎,老兄。」崔福的臉被電視的光照得發灰,但脖子上的傷疤還是暗紅色,完全沒變。那個疤是他九歲時留下的。他爸在盛怒之下,舉著射釘槍朝前門開了一槍,結果釘子被彈回來。他告訴我,鮮紅的血到處都是,好像六月過聖誕。

「你聽見了。」崔福把雪碧放在地毯上,拍拍我的胸,示意我們要走了。

「你現在敢這么說話?」他爸語無倫次地說道,但雙眼還盯著電視。

「你能咋?」崔福說,「來,你動手啊,讓我也燒一下。」他朝躺椅邁了一步,顯然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好了沒?」

他爸喘著粗氣,但沒動窩兒。房子其他地方又黑又安靜,彷彿入夜後的醫院。過了一會兒,他說話了,聲調奇高,語氣哀怨。「我做得很好,寶貝。」他不停擺弄著扶手,情景喜劇裡的人在他油滑的頭髮上方動來動去。

我恍惚看到崔福點了一兩下頭,但也可能是電視的光製造了錯覺。

「你就跟詹姆斯一樣。沒錯。我知道。你會燒人,會把人都燒掉。」他爸的聲音有些顫抖,指指走廊裡的一張海報,「看見沒?那是尼爾·楊。傳奇。鬥士。你喜歡他吧,崔兒。」門在他對面輕輕合上。外面寒氣逼人,我們快步朝腳踏車走去,他爸還在我們身後含混不清地嘀咕什么。

道路在我們的車輪下向後奔去。我們沒有說話,頭頂的楓樹一動不動,被鈉燈照得一片通紅。擺脫了他爸的感覺真好。

我們沿著康涅狄格河騎行。夜幕已經降臨,月亮高懸在橡樹之上,在反常的暖秋之中,橡樹的邊緣看起來有些朦朧。我們右手邊上的河裡翻滾著白色的浮沫。如果兩三個星期沒下雨,偶爾會有屍體從河底浮上來,慘白的肩膀輕拍著河面。正在沿岸野炊的家庭看到後會停下手,孩子們會變得安靜,然後有人會開始大喊「我的天,我的天」,有人會打911。有時候是虛驚一場,只是生了鏽的冰箱被地衣蓋滿後,看起來像棕色的臉。有時候就是死魚,幾千條魚不明原因地翻了白肚皮,一夜之間,河面隨光線不同而變得色彩斑斕。

我看到了這座城市裡所有那些你因為忙著工作而無暇知曉的街區,那些有事發生的街區。崔福一生都生活在白人聚居區,在河的這邊,也就是我正騎車經過的地方,但有些東西就連他都沒見過。我看到了瘋人院大道上的燈。那裡曾經有座瘋人院(實際上是聾啞學校),但在一八几几年的時候發生了火災,一半學生遇難,而且失火原因至今沒人知道。不過對我來說,這條街就是我朋友希德和家人一九九五年從印度移民過來之後所住的街道。他媽媽以前在新德里的時候是個老師,到這兒之後,只能靠著兩隻因為糖尿病而浮腫的腳,一瘸一拐、挨家挨戶地推銷獵刀維生,每週平均能賺到九十七美金。卡尼諾兄弟也在這條街上住過,他們的父親因為在91號公路上限速六十五英里的路段開到了七十英里,被州警察逮個正著,而藏在副駕駛座位下面的二十包海洛因和一把格洛克手槍也被查了出來,結果被判幾乎接近兩個終身監禁的刑期。可又能怎樣。還有瑪琳,每天要坐四十五分鐘的公交去法明頓的西爾斯百貨上班,平時脖子上、耳朵上總是金光燦燦,去街角便利店買菸和辣奇多時,高跟鞋踏出來的聲音彷彿是最緩慢、最從容的鼓掌,還有她喉結十分明顯,有人罵她是同性戀,是陰陽人時,她就對他們豎中指。而那些人即使正牽著女兒或兒子的手,也會說:「我要殺了你,婊子,我要把你剁了。艾滋病會把你幹掉。今晚別睡,今晚別睡,今晚別睡。別睡。」

我和崔福還經過了新不列顛大道上的廉租公寓樓。我們曾在那裡住過三年,我會騎著那輛裝有輔助輪的粉色腳踏車,在鋪了油地氈的走廊裡來來回回,否則附近那些孩子會因為我喜歡粉色的東西而打我。我每天大概會在走廊裡騎上一百個來回,每次碰到牆時,小車鈴都會叮噹響。住在最後那間公寓的卡爾頓先生每天都會跑出來吼我:「你誰啊?在這兒幹什么?為什么不去外面騎?你是誰?你不是我女兒!不是戴斯特妮。你誰啊?」不過所有的一切,包括整棟樓,現在都沒了——已經被基督教青年會取代——就連原來的停車場(沒人在裡面停車,因為大家都沒車),以及裡面那些一米高的雜草也沒了,早被推土機剷平,並改造成了一座社群花園,裡面的「稻草人」都是由布什內爾附近的一元店扔掉的人體模型改造而成的。人們現在游泳、打手球的地方,是我們原來睡覺的地方。人們正在遊蝶泳的那塊兒,曾經擺著卡爾頓先生的床。他後來在上面孤獨死去時,沒有人知道;過了幾個星期,整層樓都開始臭氣瀰漫,反恐特警(不知道為什么會叫他們來)才端著槍破門而入。之後的一個月中,卡爾頓先生的東西都被堆到了樓後一個巨大的鐵垃圾箱裡。下過雨之後,一隻手工上色的木製小馬吐著舌頭,從垃圾箱頂部探出頭來。

崔福和我一直騎,經過了教會街,也就是大喬的妹妹曾經用藥過量的地方,然後去了超大號情愛倉庫後面的停車場,也就是薩莎曾經用藥過量的地方,還有傑克和b-拉伯曾經用藥過量的那個公園。b-拉伯被救活了,但很多年之後,因為在三一大學偷盜筆記型電腦,被判蹲了四年的縣監獄,還不得假釋——算是重刑了,尤其是對於一個生活在城郊的白人少年而言。再就是納秋,在海灣戰爭中丟了右腿,週末時你去美貝爾汽車維修店,會看到他正躺在滑板上,鑽到千斤頂撐起的汽車下工作。有一次下大暴雪,他從停在店後面的尼桑車後備廂裡,救出一個小臉通紅、不停哭叫的可愛寶寶。他用雙手把孩子抱到懷裡時,竟顧不上雙柺已經倒在一邊,多年以來第一次憑著空氣支撐住自己的身體。白到發亮的雪落在地上,又被吹回空中,以至於有一個小時,這白茫茫一片讓人感到幸運,讓城市裡的每個人都忘了自己為什么要努力離開這裡。

還有富蘭克林大道,我就是在那條街上的莫奇卡託烘焙店,第一次吃到了奶油甜餡煎餅卷。在那條街上,我認識的一切都沒有消失。某個夏夜,我坐在公寓第五層的視窗往外看,空氣像現在這樣溫暖、清新;年輕的情侶們竊竊私語,他們腳上的匡威和空軍一號運動鞋在防火梯上踢來蹬去,他們的身體在努力用別的語言交流;火柴的聲音,以及外形和光澤像極了9毫米手槍或柯爾特點45噴出的火焰——我們就是這樣把死亡變成了笑話,將火焰變成了卡通片裡的雨滴那么大,通過小雪茄煙將它們吸過來,像神話一樣。因為到最後,河水會在這裡漲起並氾濫,像往常那樣奪走一切,讓我們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

腳踏車輪的輻條嗡嗡轉動。汙水處理廠的汙物氣味刺痛了我的雙眼,但馬上就被風颳到了我身後,如同死者的名字被吹到我身後一樣。

我們經過處理廠,將它甩在身後。輻條帶著我們深入了城郊。騎到東哈特福德的路上後,森林大火的煙氣從山上飄下來,嗆得人精神一振。我騎在崔福後面,望著他的背影,以及他身上那件褐色的聯合包裹(ups)工作服。他爸在那兒上了一個星期的班,便被炒了魷魚,原因是他在工間休息時喝了六罐啤酒,到睡醒時,周圍的那堆紙箱子已經在月光下泛著紫色,時間已近午夜。

我們沿著主街一路騎行,來到可口可樂的裝瓶廠門前,看到廠房上面閃耀的巨型霓虹燈標誌後,崔福喊道:「去你的可口可樂!今生只喝雪碧,他媽的!」他回頭忘了我一眼,笑聲時斷時續地傳過來,我也附和道:「就是!去他媽的!」但他沒聽見。

街燈漸漸變少,人行道連到了一條長滿草的路肩上,也就是說我們要開始爬坡,進入豪宅區了。很快,我們就深入到了南葛拉斯頓伯裡的郊區,房中的燈開始出現,起初只是如橘黃色的火星一般在樹木之間閃過,但隨著我們越來越近,這些光變成了一張張寬大、厚重的金片。那些房子的窗戶都沒有裝鐵欄,窗簾也大敞著,所以裡面可以一覽無餘。即使站在街上,你也能看到那些光彩熠熠的枝形吊燈、餐桌、五顏六色以裝飾玻璃為燈罩的蒂芙尼檯燈。那些房子真是太大了,大到你即使挨個兒從每個窗戶往裡看,都看不見一個人。

我們沿著陡峭的山路往上爬,星光暗淡的天空漸漸開闊,樹木慢慢往後退去,那些宅邸之間的距離也越拉越遠。有對鄰居中間隔著一個果園,裡面的蘋果已經爛在地上,根本沒人摘。有些蘋果滾到了街上,被過往車輛壓裂、碾碎,變成了褐色的泥。

我們已經筋疲力盡,便停下來,在其中一座山頂上休息。月光打量著我們右邊的那個果園,蘋果在樹枝間閃著微光,四下時不時能聽到它們掉落的悶響,肺裡滿是甜中帶臭的發酵味。路對面的橡樹林深處,看不見的樹蛙正刺耳地叫著。我們把腳踏車扔在一旁,並排坐到了路邊的木欄杆上。崔福點起一根菸,閉著眼抽了一口,然後把閃著紅光的菸頭遞到了我的手指間。我吸了一口,卻咳嗽起來,因為騎了很久的車,口水現在有些濃稠。煙霧溫暖了我的肺,我的目光落在了眼前小山谷中的幾座豪宅上。

「他們說雷·阿倫住這塊兒。」崔福說。

「打籃球的那個是吧?」

「曾經為康大校隊效力——這哥們兒在這兒可能有兩棟豪宅吧。」

「也許他就住那棟。」我用香菸指了指山谷邊上唯一一座沒有亮燈的宅子。若沒有邊緣那些白色的裝飾襯托——看起來像極了某種史前生物的骨架——你幾乎都看不見那座房子。或許雷·阿倫不在家,我心想,忙著在美職籃(nba)打球,顧不上回來住。我把煙遞了回去。

「如果雷·阿倫是我爸,」他盯著那座如骨架一樣的宅子,「那就是我家了,你可以隨時過來住。」

「你有爸爸啊。」

他把煙一彈,看向別處。菸頭飛出去,掉在路上,碎成一小條橘黃色的光,然後慢慢滅了。

「忘了那個人吧,小兄弟,」崔福看著我,溫柔地說,「他不值當。」

「值當什么?」

「為他生氣唄。啊——賺了!」他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一小塊士力架巧克力棒,「從去年萬聖節前夜裝到了現在。」

「誰說我生氣了。」

「他就是有毛病,你明白吧?」他拿士力架指指腦袋,「一喝酒就那樣。」

「是吧,我猜是。」樹蛙似乎跑遠了,叫聲小了些。

某種沉默在我們之間變得刺耳。

「哎,別在那兒一言不發了,哥們兒。那樣太娘了。我是說——」他懊惱地嘆了口氣,又咬了一口士力架,「要吃嗎?」

我張開嘴,意思是想吃。他掰下拇指大小的一塊,放到我舌頭上,然後用手腕擦了下嘴,看向別處。

「我們走吧。」我邊嚼邊說。

他張口還想說什么,牙齒在月光下看起來像灰色的藥片,但聽到我那么說,便站起來,踉蹌著朝腳踏車走去。我也扶起我的車,發現車架上已經沾滿露水。而且就在這時,我也看見了那幅景象。確切地說,是崔福先看見的,然後輕輕倒抽了一口氣。我轉過身,和他一起靠在腳踏車上,站在原地。

山下的哈特福德就像一團光在有力地躍動著,我以前從未意識到它還擁有這樣的力量。或許是因為我當時能一清二楚地看到他在呼吸,我想象著氧氣經過他的喉嚨,進入他的雙肺、支氣管和血管之中,執行到所有我永遠不會見到的地方,所以我在他去世很久之後,還常常回想起這條生命最基本的度量。

但就現在而言,整座城市在我們面前閃著一種奇異又稀有的光芒——彷彿那並不是一座城市,而是什么神靈在我們頭頂打磨兵器時擦出的火花。

「該死的。」崔福小聲罵了一句,又把雙手插在兜裡,往地上吐了口痰。

「該死的。」

整座城市都在悸動、閃光。接著,他似乎想讓自己回過神來,罵了一句:「去你的可口可樂。」

「對,今生只喝雪碧,他媽的。」我補了一句——直到後來我才知道:可口可樂和雪碧都是同一家公司生產的,無論你是誰、喜歡什么或者站在哪邊,笑到最後的還是可口可樂。

崔福有生鏽的卡車,但沒駕照。

崔福十六歲。藍牛仔褲上沾滿了一道道鹿血。

崔福太快,又不夠快。

崔福站在車道上,揮舞著他那頂上面繡有約翰迪爾的帽子,向正騎著那輛吱吱呀呀的施文腳踏車經過的你打招呼。

崔福曾經用手指捅一個高一女生,然後把她的內褲扔到湖裡,只為取樂。

為了夏天。因為你的雙手潮溼,崔福的名字彷彿一臺在夜裡啟動的引擎。他偷偷溜出去,見你這樣一個男孩。黃皮膚,沒有存在感。崔福開著車,以時速五十英里在他父親的麥田中飛馳。他把薯條都塞到了巨無霸裡,邊吃邊把兩隻腳都踩在油門上。你閉著眼,坐在副駕上,麥田像黃色的紙屑。

鼻子上的三顆雀斑。

男孩句子的三個句點。

崔福愛漢堡王勝過麥當勞,因為牛肉上的煙燻味說明它很正宗。

崔福閉著眼,用力吸,齙牙在吸入器上磕出了響。

崔福說我最喜歡向日葵,因為它們長很高。

崔福脖子上有個像逗號的疤,表示著接下來是什么接下來是什么接下來是什么。

想象一下,長那么高,還能開那么大。

崔福一次給獵槍裝兩顆紅子彈。

也算是勇敢吧,我覺得。就好像你長了個大腦袋,裡面都是種子,但沒有胳膊,無法保護自己。

他舉起結實、精瘦的胳膊,在雨中瞄準。

他摸摸扳機的黑舌頭,你發誓,扳機被扣動時,你嘴中彷彿嚐到了他

手指的味道。崔福指著那隻僅剩一個翅膀、在土裡掙扎的麻雀,將它

視為某種新的東西。像個詞在悶燃。像個崔福

在凌晨三點敲你的窗戶,你以為他在笑,結果發現是他嘴裡叼著把刀。他說,我做的,給你做的,那刀突然就到了你手裡。之後,在灰濛濛的黎明中,崔福坐在你家的臺階上,臉埋在臂彎裡。他說,我不想。他喘著粗氣。他甩著頭髮。一片模糊。求你告訴我,說我不是。他把指節掰得啪啪響,好像在說「但但但」。你退後一步。求你告訴我,說我不是,我不是

基佬。我是嗎?是嗎?你是嗎?

崔福是獵手。崔福是食肉動物,是紅脖子sup/sup,不是

娘娘腔,是槍手,槍法好,不是瘋子或仙女。崔福吃肉,但不吃

小牛肉。永不吃小牛肉。去他的,永遠不吃。因為他七歲時,他爸在餐桌旁,給他介紹撒著迷迭香的烤小牛肉,是怎么做的,小牛肉和牛肉的區別就是牛犢。小牛肉來自牛的

孩子,是牛犢的肉。它們被關在和它們一樣大的箱子裡。裝身體的箱子,像個棺材,但又活著,像個家。孩子們,牛犢們,一動不動地站著,因為肉的軟嫩取決於你與世界的接觸有多少。要想嫩,你生命的重量就不能壓在骨頭上。

我們就喜歡吃嫩的,他父親說,冷漠地盯著

崔福的雙眼。崔福永遠不會吃孩子的肉。崔福還是個孩子,脖子上有個像逗號的疤。你現在把嘴

放在那個逗號上。那個紫色的鉤上掛著兩個完整的思想,兩個沒有主語的完整軀體。只有動詞。當你說崔福的時候,你說的是行為,是沾著松油的拇指壓在比克打火機上,是他靴子踩在

灑滿陽光的雪佛蘭車蓋上的聲音。那個潮溼的活物被拖到他身後的卡車車廂裡。

你的崔福,你那個頭上長著褐色頭髮但胳膊上長著金色汗毛的男人,把你拉到卡車裡。當你說崔福的時候,你說的是,你是被捕獵的獵物,一個他無法拒絕的傷痛,因為那還算不錯,寶貝。那是真的。

而你想變真實,想被吞噬,被只把你淹到表面、滿到嘴邊的東西吞下。也就是接吻。

如果你忘了

那就什么也不是。

他的舌頭在你的喉嚨裡。崔福替你說話。他說話,你變暗,如他手中一支正在暗下去的手電筒,於是他敲敲你的頭,讓燈繼續亮。他把你照向這邊或那邊,在黑暗的樹林中尋找道路。

黑暗的話語——

如身體一樣,有其侷限。就如牛犢

正在棺材房子裡等待。沒有窗——只有一條透氣的縫。粉色的鼻子貼在秋夜上,吸著氣。除草劑的臭味,柏油和碎石路,樹葉在篝火中發出粗糙的甜味,分分鐘,距離,母親的糞便就在一片田野之外。

三葉草。黃樟樹。花旗松。蘇格蘭桃金娘。

男孩。機油。身體,填滿了。你的飢渴溢位了盛放它的容器。你的毀滅,你以為會滋養他。他可以大快朵頤,長成一隻可讓你藏身其中的巨獸。

但假以時日,假以語言,每個箱子都會被開啟。線斷了,

就像崔福盯著你看了太久,說著,我在哪兒?我在哪兒?

因為到這時,你已經滿口是血。

到這時,卡車已經撞上了黃昏中的橡樹,引擎蓋下冒著煙。腦殼很薄的崔福,滿口酒氣地說,感覺真好,哪兒都別去,

望著太陽隱沒在樹林中。感覺不好嗎?車窗變紅了,彷彿一個人閉上眼時看到的那種紅。

兩個月沒聯絡之後,崔福給你發了條資訊——

寫的是please,而非plz。

崔福離家出走了,要離開他爸。要離開這一切。李維斯牛仔褲已溼透。他跑到了那座公園。畢竟,十六歲的人能跑到哪兒?

你在雨中找到了他。他正在金屬滑梯下面,滑梯像只河馬。你脫下他冰冷的靴子,用嘴親吻著他一個個如地面一樣冰冷的腳指頭,就像你母親在你小時候冷得發抖時親你的腳指頭那樣。

因為他在發抖。你的崔福。你那如牛一樣健壯的典型美國男孩,但不是牛犢。你的約翰迪爾。下巴上青筋暴起,像靜止的閃電,你用牙齒追蹤著它們。

因為他的味道像河流,或許你離沉下去,只差一個翅膀。

因為牛犢在籠子裡靜靜等待

成為小牛肉。

因為你記得

記憶是第二次機會。

你倆躺在滑梯下:像兩個逗號,但沒有話語在中間把你們隔開。

你從夏日的殘骸下爬出來,彷彿兒子離開母親的身體。箱子裡的一頭牛犢,在等待。一個比子宮還逼仄的箱子。雨落下來,砸在金屬上,彷彿引擎發動的聲音。夜晚立在紫色的空氣中,一頭牛犢

在裡面動來動去,蹄子如橡皮擦一般柔軟,脖子上的鈴鐺響啊

響。箱子上的人影子慢慢變大。那人拿著鑰匙,是門的逗號。你在崔福的胸口聽著。牛犢被繩子牽著,停下來

吸氣,鼻子抖動著,吸進令人眩暈的黃樟樹氣味。崔福在你身旁

睡著了。呼吸均勻。雨。溫暖透過他的格子襯衫冒出來,彷彿熱氣從牛犢的脅部散出來,你隔著星空下的田野

傾聽那鈴聲,像刀一樣發亮的聲音。

那聲音深埋在崔福的胸膛中,你聽著。

那鈴聲。你像只想學說話的動物那樣

仔細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