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是一種選擇。你有一次這么說,背對著我,口吻像極了神。但如果你真的是神,就會看到他們。你會低頭看到這片松林。晚秋時節新長出的松針又嫩又溼,在樹梢閃閃發亮。你的神目會穿過樹枝,穿過灑在那荊棘上的斑駁陽光,看到松針一根一根落下。你的目光會追隨松針,看它們經過最低處的樹枝,落向涼爽的林地,最後落在兩個肩並肩躺在那兒的男孩身上。他們臉上的血跡已經乾透。

雖然兩個人臉上都有血,但血其實來自那個高個子男孩,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就像人影投在河面上的那種色調。十一月的餘寒滲進他們的牛仔褲和薄薄的針織衫。如果你是神,你會注意到他們也在盯著你看。他們一邊拍手,一邊唱《我這小小的光》——拉爾夫·史丹利那一版,下午他們曾在高個兒男孩的立體聲音箱裡聽過。高個兒男孩說,這是他父親最喜歡的歌。現在,他們輕晃著腦袋,牙齒在音符間閃閃發光,下巴上乾透的血跡變成碎屑,落在他們白皙的喉嚨上,歌聲像一把一把煙霧從他們口中離開。「我這小小的光,我要讓它照亮。我這小小的光,我要讓它照亮……在我的房子裡,我要讓它照亮。」他們揮動著胳膊,帶起陣陣小風,松針被它們卷著,窸窸窣窣落在周圍。高個兒男孩眼睛下面的傷口因為唱歌又裂開了,一道暗紅的血線順著左耳往下流,在脖子上拐了個彎,消失在地上。矮個兒男孩看著朋友,看著他那隻腫得像燈泡一樣可怕的眼,想竭力忘掉。

如果你是神,你會告訴他們別拍手了。你會告訴他們,雙手空空時,一個人能用它們做的最有用的事,就是抓緊。但你不是神。

你是個女人,是個母親。你兒子正躺在松林裡,而你則又一次坐在城市另一頭的廚房桌子旁,靜靜等他。那鍋大蔥炒河粉,你已經重新熱了三次。你盯著窗外,哈出的氣在玻璃上蒙了一層霧。你等著男孩的橘黃色紐約尼克斯隊衛衣在眼前閃過,因為他回來時肯定在跑,都這么晚了。

但你兒子還在樹底下,躺在那個你永遠不會見到的男孩身旁。他們離封閉高架橋只有幾米遠,一隻塑膠袋在鋼絲網眼柵欄前亂撲騰,下面躺著幾百個一口乾的小酒瓶。男孩們開始哆嗦,拍手也慢下來,幾乎聽不見響聲了。大風在他們上方呼嘯著,淹沒了他們的歌聲——松針像手錶摔碎後的錶針一樣咔咔嚓嚓落下來。

有時在深夜裡,你兒子會睡不著,認為有一顆子彈嵌在他體內。他會感到子彈在胸口右側的肋骨間浮動。子彈一直都在這兒,男孩想,甚至比他的年紀還大——而他的骨頭、肌腱、血管只是將這一小片金屬包裹起來,封存在他的體內。不是我,男孩想,我母親子宮裡的不是我,而是這顆子彈,我是圍著這顆種子長出來的。即使現在,寒冷慢慢把他包圍時,他也能感到子彈從胸口鑽出來,微微頂起了他的衛衣。他感到了這個凸起,可和往常一樣,還是什么都沒找到。又縮回去了,他想,子彈想留在我的身體裡。沒了我,它什么都不是。因為沒被嵌進身體的子彈,就像沒被耳朵聽到的歌曲。

城那頭的你正面朝窗戶,想著是否要把炒河粉再熱一下。你把剛才撕碎的紙巾收羅到手掌裡,起身扔掉,然後回到椅子上,繼續等。某天晚上,你兒子進家前,曾在那扇窗外停住腳步,看著你那張正在凝望的臉,一格光照在他身上。夜晚將窗玻璃變成了鏡子,你看不到他,只能看到刻在你雙頰和眉頭上的皺紋,看到你那張不知為何反被平靜蹂躪的臉。那個男孩,看到他母親望著空虛,他的整個人都隱沒在她那張幻影般的鵝蛋臉中。

歌曲早已唱完,他們的神經被寒氣做成的劍鞘套住,失去了知覺。衣服底下,雞皮疙瘩鑽出來,纖細的汗毛豎起後又被衣服壓彎。

「欸,崔兒,」你兒子說,「講個你的秘密吧。」乾透的血跡緊緊繃在他朋友的臉上。風,松針,幾秒鐘。

「哪種?」

「就——就正常的秘密唄。但不能爛。」

「正常的秘密。」安靜的思考,平穩的呼吸。繁星如黑板匆匆擦過後的一片白點。「你能不能先來?」

城那頭的你,正用手指敲著桌子的塑膠貼面。

「行。你準備好沒?」

「好了。」

你把椅子往後一推,抓起鑰匙出了門。

「我已經不怕死了。」

(一陣沉默,然後是笑聲。)

寒冷如河水,已經漲到他們的喉嚨口。

媽,你有一次告訴我,記憶是一種選擇。但如果你是神,就會知道它其實是洪水。

因為我是你兒子,所以我對工作的瞭解和我對失去的瞭解一樣多,而我對二者的瞭解又和我對你雙手的瞭解一樣多。它們曾經柔軟的輪廓,我從未感受過。早在我出生前,你的手掌就已長滿老繭和水皰,後來又被三十年的工廠和美甲店工作毀了個徹底。你的雙手醜陋不堪——我恨一切讓它們變成那樣的東西。我恨它們是某個夢想的殘骸和報應。你每天下班一回家,就撲通坐到沙發上,並且在一分鐘內睡過去。我把水給你端來時,你已經在打呼嚕,雙手擱在膝蓋上,像兩條鱗去到一半的魚。

我知道的是,美甲店不只是工作場所,是製造美的作坊,還是我們把孩子養大的地方——其中有好多人,比如表兄維克多,都會因為數年如一日地把有害氣體吸入尚在發育的肺中而患上哮喘。我還知道美甲店是廚房,我們的女人們蹲在後面幾間屋的地上,一口口大鍋在電爐子上噼裡啪啦響,一鍋鍋熱騰騰的河粉將原本逼仄的空間變得霧氣繚繞,大蒜、肉桂、生薑、薄荷、小豆蔻的香氣混著甲醛、甲苯、丙酮、派素清潔劑、消毒液的味道彌散其中。那裡也是故鄉的傳說、流言、奇聞、笑話被講述、被擴充的地方,笑聲會在後面那幾間比富人家的衣櫥大不了多少的屋子裡響起,又迅速消失,只留下一片詭異又原始的安靜。那裡還是臨時教室,剛剛下船或下飛機或從絕望的深淵裡爬出來的我們,希望能在這裡暫時歇歇腳,直到我們能再次站起來,或者更確切地說,直到我們的嘴巴能圓潤地發出英語音節。那之前,我們只能在美甲桌上埋頭做練習冊,完成夜校的非母語英語教程作業——這些課花掉了我們工資的四分之一。

不會在這兒待多久,我們或許會說,很快就能找一份真正的工作。但通常情況下,有時在幾個月或者幾周內,我們就會低著頭重新回到美甲店,胳膊下夾著放美甲工具的紙袋,求人家讓我們復職。大多數時候,店主會出於可憐或理解,也或者二者兼有,衝一張空桌子點點頭——總會有張空桌子。因為沒有人會在這兒長待,總有人剛剛走。因為這份工作沒有固定的薪水,沒有醫保,沒有合同,身體是唯一的工作原料和工作基礎。既然什么都沒有,那么身體就成了自己的合約,成了在場的見證。我們就這么幹幾十年,幹到我們的肺一吸氣就腫脹,幹到我們的肝臟因化學物質而硬化,幹到我們的關節因炎症而脆弱、紅腫,幹到它們一起串成某種人生。不消兩年,新移民就會明白,美甲店到頭來就是夢想鈣化成認識的地方,你會認識到醒來時你的骨頭變成了美國骨頭到底意味著什么——且不論有沒有公民身份——疼痛、中毒、低薪。

我既恨又愛你那雙飽受摧殘的手——為它們不可能變成的模樣。

那天是星期天。那年我十歲。你開啟店門,昨天美甲時殘留的丙酮立即刺痛了我的鼻腔。但一如既往,我們的鼻子很快便習慣了。店不是你的,但每週日都會由你來經營——一週裡生意最淡的一天。進去之後,你開啟燈,給自動足療椅插上電,水從座椅下的管子裡汩汩流出,而我則去休息室衝速溶咖啡。

你喊了一聲我的名字,連眼睛都沒抬。我知趣地走到正門,開了鎖,又把掛牌上的「營業中」那面翻過去衝著街道。

這時,我看到一個女人,七十來歲,頭髮花白蓬亂,面容瘦削,一雙藍眼睛空洞無神,露著那種早已抵達該去的地方但是還在繼續往前走的人才有的目光。她兩隻手抓著一個紫紅色的鱷魚皮手提包,正往店裡瞅。我開啟門,她走進來,步子有些跛。她的橄欖色圍巾被風從脖子上吹下,順肩膀耷拉到地上。你微笑著起身,用英語問:「有什么可以幫您?」

「足療,謝謝。」她的聲音很細,彷彿受到了靜電干擾。我幫她脫掉外套,掛在衣架上,又帶她來到足療椅前。你開啟足療盆裡的噴嘴,又往冒著泡的水中倒入足浴鹽和溶劑。合成的薰衣草香瀰漫在店內。我扶著她的胳膊,幫她坐到椅子上。她身上有一股汗水蒸發後的味道,還混著甜到發膩的廉價香水味。我扶她坐下去的時候,感到她的手腕一直在微顫。她似乎比表面上看起來更虛弱。在皮椅上坐定後,她轉頭看我。水流聲很大,我沒聽清她說什么,但從唇形判斷出是一句「謝謝」。

水加好了,溫度也正好,翠綠的水上漂著白色的泡沫,你請她把腳放到盆裡。

她一動不動,雙眼緊閉。

「太太。」你叫了一聲。美甲店平時鬧鬨鬨的,說話聲、音樂聲、電視上播的奧普拉sup/sup或新聞聲,但現在卻很安靜,只有我們頭頂的燈嗡嗡作響。過了一會兒,她睜開眼,藍色的眼珠子周圍變得粉紅和溼潤。她彎下腰,開始擺弄右褲腿。我後退一步。你目不轉睛地看著她的手指,挪了挪身子,屁股下的椅子嘎吱作響。她捲起褲腿,手上蒼白的血管在顫抖。褲子下的皮膚很有光澤,彷彿在瓷窯裡燒過。她伸手抓住腳踝,用力一扽,從膝蓋處把整條小腿拆了下來。

假肢。

她脛骨的半截處是一個棕色的肉突,又平又圓,好像法式長棍麵包的一頭——小腿被截了一半。我看看你,想得到一個回答。但你面不改色地拿出銼刀,開始刮擦她僅存的一隻腳,那個皺皺的肉突跟著你的動作一搖一晃。那個女人把假肢放到一旁,胳膊小心地搭在腿肚子那裡,然後躺回去舒了口氣,對著你的頭頂說:「謝謝。」這次聲音比較大。

我席地坐下,等你叫我去保溫箱拿熱毛巾。在修腳的整個過程中,那個女人一直半閉著眼,左右晃頭,你按摩她那條腿的腿肚子時,她舒服地哼出了聲。

弄完後,你示意我去拿毛巾,她俯下身指指右腿,也就是耷拉在盆上方那個一直沒碰過水的肉突。

「您不介意吧。」她對著胳膊咳嗽一聲,繼續說,「這個也做一下,如果不麻煩的話。」她頓了頓,抬眼看看窗外,又看向大腿。

你還是沒說什么,只是轉向她的右腿——動作幾乎小到不易察覺——沿著肉突輕輕地按摩,又捧水淋在肉突上,細流從皺巴巴的皮膚上縱橫交錯地滴下來。等你差不多把肥皂沫沖洗乾淨時,她又輕聲問你能不能再往下點兒,幾乎是在哀求。「要是價格都一樣……」她說,「我覺得它還在。這么說很傻,但我真能感覺到。真的。」

你愣了一下——某種表情從臉上閃過。

然後,你眼角的魚尾紋微微皺起,手指攏在原本腿肚子的位置,開始揉捏起來,彷彿她的小腿還在。你繼續往下,按摩她看不見的右腳,先揉了揉腳背,接著把另一隻手放在腳跟處,按捏跟腱,最後是沿著腳踝下部拉伸僵直的韌帶。

你再次轉身示意,我跑著從保溫箱拿回一條新毛巾。你一言未發把毛巾從幻肢下穿過,輕輕拍打起空氣來。肌肉記憶熟練而高效地指揮著你的胳膊,讓那裡原本沒有的東西顯露出來,就像指揮家的動作在某種程度上讓音樂變得更真實一樣。

腳擦乾淨後,那個女人重新綁好假肢,翻下褲腿,從椅子上下來。我拿過她的外套,幫她穿好。你起身往收銀臺走,她攔住你,把一張折了幾折的百元鈔票塞到你手心裡。

「願主保佑你。」說完,她雙眼一垂,一瘸一拐地往外走去。門上的鈴鐺在關門時響了兩次,你站在那兒,兩眼盯著空氣。

本·富蘭克林的臉在你溼乎乎的手裡漸漸變暗,但你沒把錢放進收銀機,而是塞到了你的胸罩裡,然後重新紮了扎頭髮。

那天晚上,你趴在硬木地板上,臉下面墊個枕頭,叫我幫你刮痧。我跪在你旁邊,把你的黑t恤撩到肩膀上,解開你的胸罩——這些我都幹過上百次了,雙手現在幾乎自己就知道怎么做——帶子鬆開後,你揪住胸罩,從身子底下拽出去,扔到了一邊。上了一天班,胸罩已經被汗水溼透,像護膝似的重重落在地板上。

美甲店的那些化學物質從你皮膚上飄起來。我從口袋裡拿出一枚25美分硬幣,在一瓶維克斯達姆膏裡蘸了蘸。桉樹的清亮味道瀰漫在空氣中,你開始放鬆下來。我在硬幣上浸了一層油膩的藥膏,然後又沿著脊柱,在你背上塗了大概一拇指那么大的量。你的皮膚泛著光,我把硬幣放在你脖子根兒那裡,向外沿你的肩膀刮。我用你教我的方法,用力、均勻地颳了又刮,直到白色的皮膚上出現道道赤褐色的條紋。這些傷痕會繼續變深,變成紫紅色的紋理,彷彿你背上新長出了深色的肋骨,將你體內的痧氣排出。通過這些小心製造的傷痕,你的身體會慢慢復原。

即使在這兒書寫你,你身體的物理事實也拒絕我移動它。即使在這些句子中,我把手放在你背上,放在你永遠不會改變的白皮膚上,也能看到對比之下它們的顏色有多深。即使是現在,我看著你腰上和屁股上的褶皺,給你按摩緊繃的肌肉,你脊柱上的一塊塊小骨頭,也像一排沒有什么沉默能轉化而成的省略號。即使過了這么多年,我們的膚色對比還是讓我吃驚——就像我握著筆,對著一張白紙,開始在它的空間裡移動,試著在不破壞它的情況下作用於它的生命。但通過書寫,我還是破壞了它。我同時在改變、修飾和儲存你。

我沿著你的肩膀按摩,往下揉捏那些頑固的結節,你對著枕頭,輕聲哼道:「真舒服……太舒服了。」過了一會兒,你的呼吸變深、變勻,胳膊鬆弛下來,你睡著了。

十四歲那年夏天,我在哈特福德外的一家菸草農場,找到了人生第一份工作。大多數人不知道菸草還能在這么北的地方生長——但是你把任何東西放到水附近,它都能長成一小支軍隊那么高。不過,有些事的發展過程還是挺奇怪的。闊葉菸草最先由阿格瓦姆人種植,白人殖民者把土著趕走之後,很快將它作為經濟作物種植,而現在收割這些菸草的則大部分是非法移民。

我知道你不會允許我騎著腳踏車去八點五英里之外的農村,所以就跟你說我是到城郊的一座教堂花園幹雜活兒。根據本地基督教青年會分發的傳單,農場那份工每小時能給九美元,比當時的最低工資標準還要高兩美元。而且因為我歲數還太小,不夠法定工作年齡,所以是私底下偷偷支付現金。

那是二〇〇三年夏天。換言之,布什已經以後來被證實莫須有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之名向伊拉克宣戰。那段時間,所有電臺都在放黑眼豆豆的《愛在哪裡》,尤其是pwr 98.6頻道,晚上睡覺時要是開窗戶,你能聽到小區附近幾乎每輛車上都在放,歌曲的節拍還時不時被對街籃球場上傳來的啤酒瓶碎裂聲打斷。那是癮君子們拿著空瓶子往天上拋,想看看街燈如何讓破碎的東西看起來彷彿被施過了魔法。第二天一早,你會看到路面上到處都是閃閃發光的玻璃碎片。那年夏天,老虎伍茲將連續第五年獲得美國職業高爾夫球協會的年度選手稱號,馬林魚隊會爆冷擊敗洋基隊(我既不在乎也不理解)。那一年距臉書問世還有兩年,距蘋果手機誕生還有四年,喬布斯還在世。那一年,你越來越頻繁地做噩夢,我經常深更半夜在廚房的桌子下找到你,正全身赤裸、大汗淋漓地數你賺的小費,說要買個「秘密地堡」,以防哈特福德遭受恐怖襲擊。那一年,「先驅者10號」行星探測器在距離七十六億英里遠的地方,最後一次向美國航空航天局發回訊號,之後便永遠失去了音訊。

每週有五天,我都早上六點起床,騎一個小時的腳踏車,經過康涅狄格河,經過城郊那些完美到讓人想自殺的草坪,最終抵達鄉下。去往農場的路上,田野在我的兩邊徐徐鋪開,落滿烏鴉的電話線被壓得有些鬆垮,隔一段就能看到一棵正開滿白花的扁桃樹,灌溉渠裡不時有兔子淹死,到夏末時,幾十只死兔子的腐氣會被熱風吹得到處都是。一排排鬱鬱蔥蔥的菸草綿延著伸向遠方,有些甚至已經到我肩膀那么高,在它們的襯托下,農場盡頭的樹看起來像是灌木叢。

農場中間有三座一字排開的大倉,外面都沒刷漆。我騎著車沿一條土路到達了第一座大倉。門大敞著,我便推車進去。裡面涼快些,也暗一些,等眼睛適應後,我才看到一排人正坐在牆邊,用西班牙語交談,黝黑的臉龐下襬著紙盤子,裡面放著溏心蛋。其中一個看到我後,擺手叫我過去,嘴裡還說著什么。我聽不懂,就告訴他我不會說西班牙語。他似乎有些驚訝,然後便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臉上露出了喜色。「啊!」他指著我點點頭,用西班牙語說,「中國小孩,中國小孩!」畢竟是上班第一天,我決定還是不要糾正他為好,便向他舉起大拇指,笑著說:「是,中國小孩。」

他說他叫曼尼,然後指指桌子叫我坐下。桌上有一個架在丁烷加熱器上的大烤盤,裡面有一些單面煎雞蛋,旁邊放著一壺已經變成常溫的咖啡。我在這些人中間找了個位置坐下,默默吃起來。不算我的話,這裡一共有二十二名工人,基本上都是從墨西哥和中美洲過來的非法移民——有兩個例外,一個叫尼可,來自加勒比海上的多明尼加共和國;另一個叫瑞克,是個二十來歲的白人,來自康州的科爾切斯特,據說是上了性犯罪者名單,在菸草農場打工是他唯一能找到的固定工作。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跟著莊稼跑的季節性工人,也就是全國哪兒的莊稼熟了,他們就去哪兒。在這家農場,工人們睡在一座由四輛房車組成的營地,就位於農場盡頭那些樹之外幾米遠的地方,從馬路上完全看不見。

穀倉的椽子上現在還什么都沒有,菸草收割回來後會掛在上面風乾。到九月底時,每間穀倉會有兩批菸草風乾,每批近兩噸。我邊吃溏心蛋,邊檢視穀倉的結構。為了方便空氣流通,加快乾燥速度,穀倉四壁上的木板每隔一塊被抬起,製造出肋骨似的空隙,所以現在灼熱的暑氣,才能裹挾著菸草甜中帶苦的香氣和紅土散發出來的鐵腥味,吹到我的脖子上。這些男人也散發著煙田的味道。雖然他們的靴子今天還沒在田裡踩過,而且早上還衝過涼,但身上留有前一日汗滴「煙」下土之後的餘味。不久之後,同樣的味道也會浸進我的毛孔中。

一輛深綠色的福特野馬從土路上開過來。男人們齊刷刷站起身,把紙盤和紙杯扔進垃圾桶,然後戴好手套,其中幾個還往小抹布上澆點兒水,塞到了帽子下面。

布福德先生走了進來。這是一個高高瘦瘦的白人,大約七十來歲,頭上的紅襪隊棒球帽壓得很低,蓋住了他的飛行員太陽鏡,雙手架在屁股上,笑容有些做作,讓我想起了《全金屬外殼》裡的瘋子中士。那人因為太渾而被手下一名士兵爆了頭,但布福德先生還算和善,甚至還可以說有風度,只可惜有點兒不自然。他咧嘴笑著,一顆金牙在嘴唇間閃閃發光:「我的聯合國今早怎么樣?還好嗎?」

我走上前去自我介紹,和他握了握手——他的手乾裂又粗糙,這讓我有些意外——然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叫我好好跟著曼尼幹就行。原來曼尼是我這組的組長。

他們和我一窩蜂地爬到三輛皮卡的貨廂裡,駛往第一片煙田。那裡的菸草長得最高,頂部的葉子已經重到開始往邊上傾斜。我們後面還跟著兩輛拖拉機,回頭裝收下來的菸草。我們到那兒時,已經有一個十人小組正彎著腰,在最邊上的五排煙草前幹活兒了。那是割煙隊,他們揮舞著黎明時分磨好的大刀,飛速將菸草砍倒,現在已經把我們甩開九十米左右了。有時候我們速度快些,還能趕上他們。你會聽見刀砍的聲音越來越大,聽見他們粗重的呼吸聲,聽到一片片綠油油的菸草在他們弓著的身體周圍倒下,聽到莖裡的水分在細胞膜被刀片割破後汩汩流出,將地面洇黑。

我屬於叉煙隊,矮個兒工人都在這隊,任務是收拾那些割下來後已經快被曬蔫兒的菸葉。我們會再被分成三人一組,兩人負責摘,一人負責穿。穿工只需要跟著矛車(一輛馬拉車,上面裝有一支可拆的矛),把菸草穿到木條上。插滿一條後,你取下矛頭,另兩人中的一人會把木條送到正在附近空轉的拖拉機上,再由一名裝工掛到架子上。然後,穿工會從木條籠子裡再取一根出來,插上鋼製矛頭,繼續往上面穿菸葉。

拖拉機裝滿之後,會開回大倉,再由幾十個工人(通常都是大高個兒)接力把那些穿著菸葉的木條一條一條卸下,掛到椽上風乾。由於最高的椽子離地有十二米,摔下來可不是小事,所以大倉就成了菸草農場上最危險的工作場所。他們有時候會講,在別的農場曾見過有人摔下去,落地時的聲音過了很久還在耳朵裡迴響——比如某個人正在哼著歌兒,或者正聊著天氣,或者抱怨某個女子,抱怨莫德斯托的油價,然後就突然安靜了下來,只剩下菸葉在原處擺動。

第一天,我傻乎乎地拒絕了曼尼提供的手套,因為實在太大了,戴上以後套口幾乎到了我手肘那兒。於是到五點時,汁液、泥土、沙礫、木刺已經混在一起,在我手上形成一層又黑又厚的汙垢,看著像極了米飯燜煳後的鍋底。我們幹活時都光著膀子,烏鴉乘著滾滾而上的熱浪飛來飛去,在煙田上投下倏忽而過的陰影,彷彿有東西從天空中掉落。長耳大野兔在田壟間鑽進鑽出,偶爾會撞在大刀上,而這時你就會聽到,在大刀砍菸葉的嘁裡咔嚓中,某隻小動物慘叫著離開我們腳下這片土地的聲音。

但不知為何,這份工作彌合了我內心的某種裂痕。大家同心協力,彷彿一條牢固的鐵鏈。每株菸草被砍倒、拾起、掛好,再從一個貨廂移到另一個貨廂,如掐表一般和諧,可以說每株菸草離地之後就再也不會碰到地面。而且工作的交流方式也多種多樣,我學會了怎么跟那些人說話,但不是用嘴,因為語言在這兒毫無用處,而是用微笑,用手勢,甚至用沉默或遲疑。我學會了通過手指、胳膊,甚至是在土裡描畫,來表達人名、動詞、抽象詞和概念。

比如,鬍子被汗水裡的鹽分幾乎染成花白的曼尼,看我用手捧成一朵花的樣子後,皺著眉點點頭,明白了你名字的意思是玫瑰。

美甲店員工最常說的英語詞是sorry(對不起),從事美容行業就意味著要把它當成口頭禪。我不止一次見過美甲師對著顧客的手或腳鞠躬,即使有些顧客只有七歲,即使什么都沒做錯,也得不停說「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止一次見過包括你在內的員工,在時長四十五分鐘的美甲專案中道了幾十次歉,目的就是讓顧客的好心情保持下去,以期抵達最終目標——給一份小費。但就算沒給小費,最後也還得說句「對不起」。

在美甲店,對不起是工具,先是用來迎合,而最後這個詞本身也會變成通貨。它不只是表達抱歉,更是在持續提醒:我在這兒,就這兒,在你之下。美甲師通過這個詞放低身段,讓顧客獲得正確感、優越感、寬容感。在美甲店,對不起的定義已經完全錯亂,徹底變成了一個新詞,可以同時作為能量和磨損來反覆充電和使用。說對不起是有利可圖的,在就算或者說尤其沒做錯的時候說對不起,最終可以「對得起」嘴巴說出來的每一個貶低自我的音節。因為嘴要吃飯。

但其實不只美甲店如此,媽,在那些煙田上,我們也說。曼尼走路不小心擋住布福德先生的視線時,會說「lo siento」。裡格把大刀掛回牆上,而布福德先生正拿著寫字夾板坐在一旁標記數量時,也會說「lo siento」。有一天蘭的精神分裂又發作,把衣服塞進烤箱裡,說是要毀滅「證據」,導致我上班遲到時,我也對老闆說過「lo siento」。某天到了晚上,煙田還有一半沒收完,拖拉機的發動機又壞了,只能在黑暗中原地等待時,我們也說了「lo siento」。當時,布福德先生坐在卡車裡,高聲放著漢克·威廉姆斯的歌,盯著地裡蔫兒掉的菸葉,還有儀表盤上貼著的一張手掌大小的羅納德·里根照片,我們經過他的車時,每人都說了一句「lo siento, señor」(對不起,先生)。第二天早上我們開始勞動時的開場白也不是「早上好」,而是「lo siento」。這個短語聽起來好像靴子踩在泥裡又拔出來的聲音,上面滑溜溜的泥漿弄溼了我們的舌頭,我們道著歉繼續討生活。一次又一次給你寫信時,我都為我的舌頭感到遺憾。

我想起了這些在望不到邊的煙田裡汗流浹背的人,這些在我旁邊開玩笑、唱歌的人。我想起喬治再賺一千塊,也就是大約再幹兩個月,就能給他母親在瓜達拉哈拉郊外買套房了。我想起布蘭登準備滿足十六歲女兒露辛達當牙醫的願望,送她去墨西哥城上學。我想起曼尼再幹一季的活兒,就能回到自己位於薩爾瓦多海邊的小村莊,摸一摸母親鎖骨那裡的傷疤了,因為他母親的腫瘤剛剛摘掉,而手術用的錢就是他在康涅狄格的煙田裡收割菸草賺來的,以及他想用剩下的錢買條船,看看捕馬林魚能不能發財。對於這些人而言,對不起是留在農場的通行證。

一天的工作結束後,我那件白背心上已經滿是泥土和汗水,推著腳踏車走出大倉時,看著跟沒穿衣服似的。黏糊糊又磨破皮的手指抓在車把上生疼,但我還是跳上我的銀色赫菲牌腳踏車,在塵土飛揚的街道上一路猛衝,經過菸草曾經生長但現在已經空空蕩蕩的廣闊土地時,夕陽已經落到了樹梢上。我聽到背後有人在喊,聲音如同收音機頻道一樣好辨認。「¡hasta mañana, chinito!」「¡adios, muchacho!」(「明天見,中國小孩!」「再見,小夥兒!」)我知道那是誰的聲音。看都不用看,我就知道曼尼和過去每天一樣,正衝我揮手告別,而在夕陽最後的微光中,那隻手上僅剩的三根半手指看起來就像黑色的剪影。

我騎車離開時想對他們說的話,還有第二天早上或者說所有早上想對他們說的話,也是我現在想對你說的:對不起。對不起,他們還要過很久才能見到親人;對不起,他們中間有些人可能都沒法活著回去,不是在穿越邊境的沙漠期間因缺水或受凍而死,就是被得克薩斯、亞利桑那的販毒集團或可卡因民兵組織殺害。我想對他們說「lo siento」,但說不出來。因為那個時候,我的對不起已經變成了別的東西,成了我自己名字的一部分——一說出口時就帶有欺騙性。

這也是為什么有天下午一個男孩朝我走過來的時候,我脫口而出的是「對不起」。那個男孩將會改變我對夏天的認識,會讓我明白如果你拒絕按照規定的日子過,那某個季節可以持續很長時間。那個男孩將教會我人生中還有比工作更殘酷和徹底的東西——需求。那年八月的煙田裡,正是他走進了我的視野。當時臨近收工,我雖然感覺到身旁又過來一個工人,但因為還沉浸在收割菸草的節奏裡,所以並沒有理會他。我們又撿了大概十分鐘的菸葉,我越來越感受到他一直在我周圍晃悠,當我伸手去撿一株蔫掉的菸草時,他乾脆直接站到了我前面。我抬起頭,看到一個比我高了一頭的男孩,臉上沾著泥,但骨相很好,頭上的軍用頭盔微微後傾,彷彿剛剛從蘭的故事裡出來,然後走進了我的工作時間,臉上不知為何還掛著笑。

「崔福,」他挺直身子,說道,「我叫崔福。」後來我才知道,這是布福德的孫子,為了躲避酗酒的父親才到農場來幹活兒。而我,因為是你的兒子,便答道:「對不起。」因為我是你的兒子,所以到那會兒,我的道歉已經成了我的某種延伸,成了我的你好。

當天在田裡見過後,我又在大倉見到了崔福。暮色將倉內浸在一片幽微的藍當中,而倉外,工人們正挎著腰帶上叮噹響的斧頭,爬過小土丘,回樹林邊上的房車休息。空氣很涼爽,混著一股葉綠素的味道,剛剛割下的菸草現在已經掛到椽子上,有些的汁液還在滴,砸到地上,濺起一個個小土旋兒。

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在腳踏車旁一直磨蹭,花時間檢查輻條。崔福坐在牆邊的長凳上,咕咚咕咚喝一瓶霓虹黃的佳得樂。

他陷入沉思的表情給人一種說不清的感覺,緊鎖的眉頭和眯起的眼睛,讓少年氣的臉上多了份冷峻和受傷,彷彿正眼睜睜看著愛犬被過早地結束了生命。再加上稜角分明的臉上掛滿了泥土和灰塵,小巧玲瓏的嘴唇像小姑娘似的嘟成一個紅潤的圓圈,使得我擺弄剎車時心裡一直在問你到底是誰。

不過,我當時感受到的並不是慾望,而是其可能性盤繞形成的電荷,這種感覺似乎釋放出了自身的引力,將我固定在那兒。在田裡勞動時,我們曾短暫地肩並肩幹活兒,叉板上的菸葉在我眼前已經變成一大片模糊的綠,但我看到了他在看我,而我發現他在打量我時,他的目光又會迅速轉向別處。我被別人注意到了——我很少會被別人注意,因為你教育我要想平安活著,就要學會隱身。比如上小學時,有一次我被罰到角落面壁十五分鐘,結果過了兩個小時,同學都走光了,哈丁夫人坐到辦公桌前吃午餐時,才隔著她的通心粉沙拉,倒抽一口氣道:「我的天!我的天,我都忘了你還在這兒!你怎么還在這兒啊?」

倉內漸漸暗下來,崔福和我聊著煙田的事,聊還有多少活兒沒幹,聊這些菸葉會出口到非洲和東亞製作雪茄,因為在那些地區,抽菸仍然很流行,來自美國的任何東西依然帶有一種希冀的光環。但事實是,崔福說,這些菸葉品質很差,抽起來有股酸腐味兒,嗆嗓子。

「這些菸草爛得很。」他的聲音在椽子間迴盪著,我扭過頭去,看了看他。「上面全是蟲子咬的洞。我們可能還有兩年的好光景,或者三年,那之後……就完蛋了。」他用鋒刃一樣的手摸了摸喉結,然後便沉默下來。我繼續擺弄腳踏車,但可以感受到他在看我。我希望他看著,希望他的目光能把我固定在這個世界,因為我感覺自己只有一半進入其中。

我往牙盤上裝車鏈的時候,可以聽到他搖了搖瓶子裡的飲料,之後把瓶子放到了長凳上。過了一會兒,他輕聲說:「我真是恨死我爸了。」

在那之前,我都不知道白人男孩的人生中還有值得恨的東西。我想通過那種恨,來徹徹底底地瞭解他。因為我以為,你就要這么報答任何注意到你的人。你要迎頭撞到他們的恨意上,當橋跨過去,進而面對他們,進入他們的內心。

「我也恨我爸。」我停下沾滿黑色鏈條油的手,對著它們說。

我轉過身,崔福正對著倉頂微笑。他看到我之後,從凳子上一躍而起,朝我走過來。他把軍用頭盔拉到眼睛那裡,臉上的微笑漸漸變成了某種無法形容的表情,白t恤上的阿迪達斯標誌隨著他的步伐不停地扭來扭去。那年夏天,我才上初一,而崔福已經是初三的學生了。他稀疏的小鬍子在太陽底下看不太清,但在倉裡,隨著他離我越來越近,顏色倒深了些,被汗浸成一道金黃。再往上就是他的眼睛了:灰色的虹膜上有點點的棕色和琥珀色,所以你看著它們時,彷彿看到了你背後有什么東西在陰沉的天空下燃燒,彷彿這個男孩總是盯著一架正在空中解體的飛機。那就是我第一天看到的。雖然我知道自己背後並沒有東西在燃燒,但還是轉過身去,望著夏日的空氣盤旋纏繞,噗噗地吐著熱浪,在已經變成平地的煙田上滾滾升騰。

那個男孩六歲,只穿著一條印滿超人形象的白內褲。你知道這個故事的。他剛剛哭完,現在進入了那種下巴抽抽著,逐漸讓自己平靜到可以把下巴合上的狀態。他的鼻子上沾滿鹹乎乎的鼻涕,還有嘴唇上、舌頭上。他這會兒在家,你記得吧,他母親把他鎖到了地下室,因為他又尿床了,襠部附近的四五個超人全被染成了深色。她抓著胳膊,把他從床上拽下來,一直拽著下樓,任憑他哭喊、乞求。「再給我一次機會,媽,就一次。」地下室是沒人會下去的那種,處處都是泥土潮溼陰冷的味道,生鏽的管道上結滿蛛網,流到他腿上和腳趾間的尿還沒有幹。他站在那裡,一隻腳踩在另一隻腳上,彷彿少與地下室接觸一點,他就能少在裡面一點。他閉上雙眼,心想,這是我的超能力:讓周圍的黑暗變得更黑。他停止了哭泣。

夏天快過去了,但暑熱還未散盡。我們坐在田邊一間工具房的屋頂上,襯衫貼在身上,彷彿還未蛻去的皮膚。鐵皮屋頂被熱浪烤了一整天,現在我透過短褲還能感受到它很暖和。這兒的太陽快落山了,但再往西走,陽光應該還很強烈吧,我心想,比如在俄亥俄,正為某個我永遠不會認識的男孩閃著金燦燦的光芒。

我想了想那個男孩,想了想他離我那么遠,卻還是美國人。

涼風習習,順著褲腿吹進了我的短褲裡。

收工之後,我們已經筋疲力盡,暫時沒力氣回家,便像往常那樣聊天,聊他的那些槍,聊學校的事,聊他可能會輟學,聊最近一次槍擊事件已經過去三個月,不再是新聞,所以溫莎的柯爾特工廠可能會重新開始招工,聊馬上要出的xbox遊戲,聊他爸,聊他爸的酗酒問題,聊向日葵,崔福說它們看起來特別滑稽,很卡通,但又真的存在。我們還聊了你,聊你的那些噩夢,聊你精神現在越來越渙散,他聽著,臉上露出不安的表情,讓他噘著的嘴看起來更加輪廓分明。

沉默了好一會兒,崔福掏出手機,對著天邊的彩霞拍了張照片,又直接塞回口袋裡,都沒再看看自己拍的東西。我們四目相對,他尷尬一笑,看向別處,並開始摳下巴上的一顆痘痘。

「克利奧帕特拉。」過了會兒,他說。

「啥?」

「克利奧帕特拉看過同樣的日落。是不是很不可思議?所有曾經活過的人見到的都是同一個太陽。」他到處指了指,意思是包括整個小鎮的人在內,但其實放眼望去,周圍只有我們倆,「難怪以前的人認為太陽就是神靈。」

「誰說的?」

「反正有人說過。」他咬了會兒嘴唇。「有時候我就想往那邊走,一直走下去。」他用下巴指指美國梧桐之外的地方。「就嗖嗖嗖。」我邊聽他說,邊端詳他的樣子:胳膊支在身後,被漢堡喂出來的古銅色肌肉細長又平滑,不斷地抽動著。

我剝下葡萄柚的最後一塊皮,扔到屋頂下面。那我們的骷髏怎么辦,我想問他,我們要怎么擺脫它們——但想想還是不問為好。我分了一半給他,說:「但是做太陽應該很不幸吧。」

他把那一半粉色的葡萄柚全塞進了嘴裡。「嗚哇啊?」

「你是豬啊,嚼完再說。」

他翻個白眼,調皮地搖起頭來,彷彿著了魔。晶瑩透亮的果汁順著下巴滴在脖子上,流到喉結下面那個拇指大小的凹痕裡,閃著光。他嚥下去,在胳膊上擦了擦嘴,嚴肅地重複道:「為啥啊?」

「因為你要是太陽的話,就看不見自己啊,甚至都不知道你在天上的位置。」我把一瓣葡萄柚擱到舌頭上,任由酸酸的果汁蜇痛腮幫子裡被我無緣無故咬了一週後咬出的一個破口。

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我,彷彿正在腦海裡掂量我的觀點,嘴唇上還有未擦乾的果汁。

「就是說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圓的還是方的,是醜的還是美的。」我繼續說著,想讓自己的話聽起來很重要,很迫切——但我都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你就只能看到你帶給地球的東西,色彩啊什么的,但看不到你自己。」我瞥了他一眼。

他正在摳自己沾滿草汁的白色萬斯鞋上的一個洞,用指甲刮那塊兒的皮革,把小洞摳成了大洞。

這時候,我才注意到蟋蟀的叫聲。天色已經暗下來。

崔福說:「我覺得做太陽很不幸,是因為它身上一直著著火。」我以為自己又聽見了一隻蟋蟀的聲音,而且這隻離很近,砰砰砰地跳來跳去。但沒想到,那原來是崔福在尿尿。他坐在原地,雙腿攤開,那股尿噼噼啪啪地落在鐵皮斜屋頂上,又順著邊緣流下,砸到土裡。「而我正在滅火。」他表情專注地撇著嘴說。

我扭過頭去,一直看著他——不是崔福,而是俄亥俄的那個男孩。很快,他就要經歷我剛剛安然度過的這個鐘頭了。沒什么話可說之後,我們開始一顆顆往外吐嘴裡的葡萄柚籽兒。它們重重地落在鐵皮屋頂上,隨著太陽完全隱沒在樹林之後,最終變成了藍色。

一天,孩子的母親從鐘錶廠加完班回到家,看到家裡到處都是玩具士兵,幾百個蜷曲的塑膠身體像垃圾一樣撒滿廚房地板。男孩通常都會在她到家前把玩具收好,但這天完全沉浸在了用這些玩具士兵編織的故事裡,忘了時間。士兵們正要把米老鼠從錄影帶搭成的監獄裡營救出來。

聽到開門聲,男孩騰地跳起來,但已經晚了。他還沒看清母親的臉,一個大大的耳光便扇在他的臉上,然後又一個,許多個。如雨點一般劈頭蓋臉。母親的暴風雨。男孩的外婆聽見哭喊後衝進廚房,彷彿出於本能一般,雙手雙膝撐在地板上,為他搭起一座搖搖欲墜的小房子。男孩蜷縮在裡面,等著母親冷靜下來。透過外婆顫抖的雙臂,他看到錄影帶監獄已經塌掉,米老鼠重獲自由了。

在工具房的屋頂上吃葡萄柚之後過了幾天,我和崔福正坐在他的卡車裡——我在副駕駛的位置——他從t恤的胸兜裡掏出一根雪茄,輕輕放在膝蓋上,又從另一個兜裡拿出一把美工刀,豎著在雪茄上劃了一道縫,然後把裡面的菸草倒出窗外。

時間似乎過去了幾個小時。回過神後,我們發現自己不知何時已經來到了大倉裡,正在滿是塵土的地板上躺著。應該很晚了,反正外面已經黑到讓倉裡看起來無邊無際,彷彿我們置身一艘擱淺的大船之中。

「幹啥怪怪的。」崔福坐起身,拿過一旁地上的「二戰」軍用頭盔,戴在頭上。我們認識那天,他就戴著那個頭盔。我老能看見它——但又感覺不太對勁兒。一個活生生的美國男孩,怎么會展現出一名陣亡士兵的形象。這樣的象徵也太精巧、太利落了,一定是我編造的吧。因為即使我現在翻個遍,也找不到一張他戴那個頭盔的照片。可這會兒,頭盔就斜扣在崔福頭上,遮住了雙眼,讓他失去了特徵,更方便盯著他看。我像研究一個新詞一樣研究起他來:紅紅的嘴唇在頭盔下噘著,喉結小到有些奇怪,彷彿疲憊的畫家線上條上畫了一個點。倉裡足夠陰暗,可以讓我在看不清他的情況下,將他整個淹沒在我的眼中。就像關著燈吃飯,即使你都搞不清自己的身體到哪兒結束,黑暗從哪兒開始,也依然能得到滋養。

「幹啥怪怪的。」

「我沒看你,」我把目光轉向他處,「我是在想事情。」

「哎,收音機又能用了。」他擰動腿上那臺手持收音機的旋鈕,靜電噪聲越來越大。突然,一個強勁又迫切的聲音灌入我們之間的空地:四檔進攻,還有二十七秒,愛國者隊排成行,準備後傳發球……

「太好了!我們還有機會。」他用拳頭砸著手掌,牙齒咬在一起,彷彿頭盔下有一道灰色的閃電。

他抬起頭,想象著比賽場面,想象著球場和他身著藍灰色的愛國者隊。我睜大眼睛,更用力地看著他。下巴的輪廓蒼白又分明,喉嚨上暴起青春的細筋。他沒穿t恤,因為是夏天,因為沒關係。他的鎖骨處還有兩道泥土印痕,那是我們下午往布福德的後院移植一棵小蘋果樹時留下的。

「我們差不多了?」我問,但其實並不知道自己要表達什么。

在刺啦刺啦的雜音中,咆哮聲越來越大。

「對啊,我覺得我們沒問題。」他重新在我旁邊躺倒,身下的土被壓得咯吱響,「好了,到了四檔進攻,意思就是最後的進攻機會了——你知道吧?」

「嗯哼。」

「那你幹啥盯著房頂?」

「在跟你聽呢。」我頭枕手掌,看著他——他的身體在陰暗中就像一團微弱的火光,「聽著呢,崔兒,四檔。」

「別叫我這個。是崔福。要叫就叫完整,懂?」

「對不起。」

「沒事啦。反正四檔就是該分勝負了。」

我們躺在那兒,肩膀幾乎靠到一起,皮膚之間形成了一層薄薄的熱氣,解說員的喊聲、觀眾嘶啞的喝彩聲在空中迴盪。

「我們可以的,可以的。」他的聲音傳來。我想象他的嘴唇像人們祈禱時那樣翕動著。他似乎能透過房頂看到沒有星星的夜空,看到那晚的月亮如一塊被啃乾淨的骨頭那樣掛在田野之上。我不知道是他挪了還是我動了,但在比賽的咆哮聲中,我們的距離變得越來越近,我們的上臂變得越來越潮溼,還時不時觸碰在一起,但因為很輕,我們都沒有注意到。或許正是那天在大倉裡,我第一次看到了黑暗中的肉體此後也總會向我呈現的樣子:他身上那些輪廓更加分明的部分——肩膀、手肘、下巴、鼻子——從黑暗中冒出來,讓他的身體看著彷彿像一半正浸入河中或正從裡面出來。

愛國者們飛奔著達陣得分。蟋蟀的叫聲在大倉周圍輕輕搖擺的矮草葉中此起彼伏。我翻身面向他,似乎感覺到了蟋蟀那長著鋸齒狀尖刺的腿正爬過我們身下的地板。我叫了一聲他的名字,完整的名字,聲音輕到那幾個音節都沒有離開我的嘴。我靠過去,感受著他臉上又溼又鹹的熱氣。他發出了一種近乎快感的聲音——也或許只是我的想象。一會兒,頭盔向後一翻,哐噹一聲落到地上,人群歡呼起來。

在那間四壁顏色有如豌豆湯的衛生間裡,外婆拿著一個剛煮好的雞蛋,在男孩的臉上滾。幾分鐘前,他母親拿起一個空的瓷茶壺朝他扔去,那壺砸在他臉上,碎了。

他心想,雞蛋跟自己體內一樣溫熱。這是個老偏方。外婆說:「再厲害的瘀青,雞蛋也能去掉。」男孩臉上那個腫得發亮的紫紅色大包,看起來就像李子。雞蛋光滑的表面在瘀青上滾了一圈又一圈。男孩努力睜開哭到浮腫的眼睛,看著外婆抿著皺巴巴的嘴,聚精會神地給他揉腫包。多年之後,男孩長大成人,外婆也只剩一張刻在他腦海中的面孔。在紐約的某個冬夜裡,他在桌上磕開一個煮雞蛋時,又想起了她皺巴巴的嘴唇。因為房租費沒攢夠,那周的晚餐就只能吃雞蛋了。但他手裡的雞蛋並不溫熱,而是冰涼,因為那天早上他一下煮了十幾個。

他坐在桌旁,拿潮乎乎的雞蛋在臉上來回滾,思緒萬千。他沒有出聲,只在心裡說著謝謝你,說到雞蛋變得和他一樣溫熱為止。

「謝謝你,外婆。」男孩眯著眼說。

「你現在沒事啦,小狗。」她拿起那個像珍珠一樣白的橢球,輕輕放到他的嘴邊。「吃吧,」她說,「嚥下去。你的瘀青現在在裡面了,吃下去,就不疼了。」於是,他吃了下去。他現在還在吃。

色彩,媽。是的,我跟他在一起時會感覺到色彩。不是文字——而是色度,是半影。

有一次,我們把卡車停在土路邊上,背靠駕駛室的車門席地而坐,眼前是大片的草場。很快,我們投在紅色車身上的影子便開始移動、綻放,彷彿紫色的塗鴉。兩個芝士巨無霸漢堡在引擎蓋上溫著,包裝紙噼噼啪啪地響。當一個男孩找到你時,你有沒有感覺自己好像被塗了顏色?身體是否即使在最好的狀態下,也只是血液奔向心臟,又被心臟送出,灌滿路線,灌滿曾經空空如也的通道?彼此走了多少英里,才把我們帶向對方。

漢堡開始冒煙。我們沒有理會。

第一個暑假之後,我又在那個農場打了兩個暑假的工——不過我和崔福在一起的時間,則貫穿了其間的所有季節。那天是十月十六日,星期四,晴間多雲,樹葉已經變脆,不過還掛在樹枝上。

我們晚飯吃的是魚露番茄炒雞蛋蓋飯。我身上穿著l. l. bean的一件灰紅格子襯衫,你正在廚房洗碗,嘴裡還在哼唱著什么。電視機上正在播動畫片《淘氣小兵兵》,蘭邊看邊拍手。衛生間有個燈泡一直在嗡嗡響,瓦數和插口不匹配。你想去雜貨店買幾個新燈泡,但最終還是決定等美甲店發了工資以後再買,到時候能再給蘭買一罐安素營養粉。你那天狀態還好,甚至抽菸的時候還笑了兩次。那天我記得很清楚。畢竟,一個人怎么可能忘了第一次發現自己很美的日子?

我衝完澡,關了水,但沒有像往常那樣趁著門後鏡子上的水汽還沒蒸發完,趕緊擦身子、穿衣服,而是等在那裡。結果,我的美就這樣偶然地呈現在我面前。我當時正站在浴缸裡神遊,回想前一天我和崔福在雪佛蘭後面的情景。水已經關了很久,當我從浴缸裡出來時,鏡子裡的那個男孩驚呆了我。

他是誰?我摸著臉,摸著灰黃的雙頰。我摸著脖子,看到上面的肌肉斜著伸向稜角分明的鎖骨。搓洗過的兩肋微微陷進去,皮膚在努力地填滿上面那些不規則的縫隙,悲傷的小心臟在下面湧動,彷彿一條受困的小魚。兩隻眼睛也不對稱,一隻睜得太大,一隻有些恍惚,眼瞼微垂,對任何進入它的光線都很謹慎。眼前這一切都是我在躲避的東西,因為它們,我才想變成太陽,因為那是我唯一知道沒有陰影的事物。可我沒有動,而是讓鏡子照出這些缺點——因為這一次擦乾時,它們對我而言不再是缺陷,而是成了某種有人想要的東西,某種被人在那片曾經讓我迷失的廣闊風景中索求並找到的東西。因為美這個東西,只有在它本身之外才是美。透過鏡子,我將自己的身體視為了另一個人的身體,幾英尺之外的一個男孩。他漠然的表情似乎是在挑戰皮膚,看它敢不敢保持原樣,彷彿西沉的太陽並沒有到別的地方,並沒有到俄亥俄。

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一個男孩正朝我游來。只不過我不是河岸,媽。我是一塊浮木,在努力記起我從何處剝落後才來到這裡。

回到大倉裡,我們一起聽收音機的那個晚上。收音機裡的愛國者隊比賽正在中場休息。我聽到他說了一句話。空氣很濃稠或者很稀薄或者根本沒有。或許我們甚至迷迷糊糊睡著了。插播的廣告正刺啦刺啦從收音機裡傳來,但我聽到了他說話。當時我們正盯著椽子發呆,他像念地圖上的國家那樣,漫不經心地問道:「我為什么會出生?」他的面容在微弱的光線中顯得很困擾。

我假裝沒聽見。

但他又說了一遍。「我為什么會出生,小狗?」他的聲音壓過了廣播的靜電干擾。我還是沒有回答,而是假裝回應廣告,故意對著空氣說:「我不喜歡肯德基。」

「我也是。」他毫不猶豫地回答。

我們大笑起來。我們敞開了心扉。我們笑到了散架。

崔福和他爸獨自住在州際公路後面的一棟明黃色活動房裡。那天下午,他爸去切斯特菲爾德給一座商業園鋪設紅磚人行道去了。活動房的白門框上已經被指紋染成了粉色:一棟用辛勤勞動塗色的房子,也意味著一棟用筋疲力盡和年久失修塗色的房子。地毯被拿掉了,「省得清理」,但硬木地板從沒打過蠟、拋過光,隔著襪子能感覺到敲在裡面的釘子。儲藏櫃的門也都卸了,「這樣省事」。水槽下面有塊煤渣磚,用來固定管道。客廳沙發的上方有張用膠帶貼著的海報,裡面的尼爾·楊正手握吉他,面容扭曲地唱著我從未聽過的歌曲。

崔福的屋裡有一臺索尼牌的車載立體聲收音機,連著的兩個揚聲器擺在衣櫥上。他開啟之後,搖頭晃腦地和著節奏越來越強勁的嘻哈音樂,節奏中間時不時還穿插著槍響、人們的喊叫、汽車駛離的錄音。

「你聽過這個沒?一個新人,叫五十美分。」崔福笑著說,「挺不錯吧?」一隻鳥從窗外飛過,讓屋子彷彿眨了一下眼。

「從來沒聽過。」我撒了謊——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要這么做。或許我只是想讓他覺得他比我多懂一點吧。其實我已經聽過很多遍,在那年的哈特福德,無數過往的汽車裡、窗戶大敞的公寓中都在放五十美分的專輯《要錢不要命》(get rich or die tryin’)。人們從沃爾瑪或塔吉特百貨買來那種一包四十片的廉價空白光碟,把專輯盜錄了成百上千次,所以整個東北邊都回蕩著柯蒂斯·傑克遜的經典歌曲,你騎車經過大街小巷時,耳朵裡總有他的聲音傳入淡出,雖然聽不清在唱什么。

「i walk the block with the bundles,」崔福邊跟著唱,邊張著十指在臉前晃,「i’ve been knocked on the humble, swing the ox when i rumble, show your ass what my gun do.」sup/sup

他皺著眉,在屋裡踱來踱去,認真而興奮地說唱,四濺的唾沫星子落在我臉上,涼涼的。「一起唱,我最喜歡這段了。」他跟著歌詞對口型,盯著我,彷彿我是拍攝音樂錄影帶的攝像機。我跟隨他嘴唇的動作唱起來,肩膀也隨節奏開始搖晃。沒一會兒,我們便開始合唱起疊句部分:「many men, many, many, many, many men. wish death ’pon me. lord i don’t cry no more, don’t look to the sky no more. have mercy on me.」sup/sup

他的房間裡有一張凌亂不堪的床,上方貼著一張快要脫落的《星球大戰之帝國反擊戰》海報。地上有一堆根汁汽水的空罐子,還有一個二十磅的啞鈴和一個只剩一半的滑板。桌上有一堆零錢、口香糖包裝紙、加油站收據、芬太尼透皮貼、空密封袋,還有一些咖啡杯、一本《人鼠之間》和幾個史密斯威森的空彈殼。那天他對著水槽把頭剃光了,導致我們隨便在哪兒活動都會被碎頭髮扎到。

他臉上閃閃發光,彷彿戴上了一個汗水面具。他很白,我永遠忘不了這一點。他從來都是那么白。而我很清楚,正是因為這一點,我們才有地方獨處:農場、煙田、大倉、房子,一個小時,兩個小時。我在城裡永遠找不到這種地方。我們住的廉租公寓那么擁擠,鄰居半夜肚子不舒服,我們都能聽得一清二楚。能躲在這裡,一座破敗活動房的屋子裡,在某種程度上是特權,是機會。他是白種人,我是黃種人,我們的事實照亮了我們,而我們的行為卻壓制了我們。

但我要想告訴你那個男孩的事,就不得不跟你說奧施康定和可卡因,因為這些藥物和毒品很快就會把一切都毀掉,讓世界的各端燃燒起來。還有那輛鏽跡斑斑的雪佛蘭。那是布福德在兒子(也就是崔福他爸)二十四歲時送給他的。老爺子把那輛車當寶貝,多年來修修換換的零件加到一起都能重新組裝四輛卡車了。車窗上滿是一條條泛藍的汙痕,車胎已經磨得比人的皮膚還滑。那次我們開著它以五十五英里的時速在玉米地中疾馳,崔福瘋狂地又喊又叫,胳膊上的芬太尼透皮貼受了熱,四邊析出的液體像樹汁一樣順著他的肱二頭肌流下來。我們一路狂笑,然後是猛地轉向,碎片似的黃色在眼前閃過,砰的一聲,玻璃碴子四濺,撞癟的引擎蓋在一棵死橡樹下冒著煙。一道紅線流過崔福的臉,又在他下巴處變寬。接著是他爸從活動房那裡的呼喊,憤怒的尖叫聲將我們從座位上震了下去。

引擎上白氣升騰,我們摸了摸肋骨,檢查了一下有無斷裂,然後逃離了滿是汽油味的卡車,跑過這片位於崔福家後面的玉米地,經過一輛架在煤渣磚上後被拆掉輪子的約翰迪爾拖拉機,還有門閂已經鏽跡斑斑的空雞窩,越過已經被荊棘掩蓋的白塑膠籬笆,穿過野草地和高架橋,跑到了松林裡。乾枯的松針不斷撞在我們身上。崔福他爸正跑向那輛撞壞的卡車。那是他們僅有的一輛車。我們兩個都不敢回頭看。

我要想跟你講崔福的事,就不得不再次跟你說起松林。雪佛蘭撞毀一個小時後,我們還躺在那裡,涼氣從林地中往上滲,我們唱著《我這小小的光》,一直唱到臉上的血跡幹掉,繃住我們的嘴唇,迫使我們安靜下來。

男孩站在哈特福德的那間黃色小廚房裡。他還是個蹣跚學步的孩子,笑著,以為他們在跳舞。他記得很清楚,因為誰能忘掉有關父母的第一份記憶?但直到鮮血從母親的鼻子中流出來,把她的白襯衫染得跟《芝麻街》裡的艾摩一樣紅時,男孩才大叫起來。接著,他外婆衝進廚房,一把將他抱起,也不管身上越來越紅的女兒和旁邊怒吼的男人,直奔陽臺而去,然後一邊從後面的臺階下樓,一邊用越南語大喊道:「他要殺了我姑娘!老天爺,老天爺!他要殺人了。」附近的人聽到後,衝出自家門廊,跑到那座三層公寓裡。街對面胳膊有殘疾的修理工託尼、朱尼爾的父親米蓋爾、住在便利店上面的羅傑全都跑來,把男孩的父親從母親身上拉開。

救護車、警車呼嘯而來,男孩被外婆抱在腰上,看著警察高舉手槍靠近他父親,而他父親手裡揮著一張被血染紅的二十元紙幣,以為這裡的警察也會像西貢的警察那樣接過錢,告訴孩子母親出去走走,冷靜一下,然後便會若無其事地離開。但男孩看到的是,美國的警察將他父親撲倒在地,錢在扭打期間落下來,掉在被街燈照亮的人行道上。他一心只盯著那張半棕半綠如樹葉的錢,心中有些期待它能飛起來,落到冬日的樹上,所以並沒有注意父親被銬上手銬,兩腳拖地、頭被摁著坐進了警車裡。他只看到那張皺巴巴的錢,看到它被一個扎馬尾辮的鄰家女孩趁人不注意撿了起來。男孩抬起頭時,看到他媽媽躺在擔架上,受傷的面龐從他面前一晃而過,被急救員抬上了救護車。

崔福家的後院有一塊空地,就在高架橋邊上。我看著他在一張破舊的公園長椅上擺了一溜油漆桶,又用他那把32毫米口徑的溫徹斯特連發步槍練瞄準。我當時不清楚、後來才知道的一件事是:要成為美國男孩,然後再成為有槍的美國男孩,就是從籠子的一角挪到另一角。

他抿著嘴,拽了拽他的紅襪隊棒球帽帽舌。門廊燈映在槍管上,彷彿遠處黑暗中的一顆小白星,隨著他的瞄準而升起、降落。星期六的晚上,我們通常都這樣度過,方圓幾英里內都寂靜無聲。我坐在裝牛奶的板條箱上喝著胡椒博士,看著他把子彈一顆接一顆打向油漆桶。他把槍托卡在肩膀上,每打一槍,身上那件捕鯨者隊綠色t恤的肩膀處都會被後坐力頂得皺起來。

油漆桶一個接一個從長椅上倒下去。我看著,想起了布福德先生之前在農場給我們講過的一件事。很多年前在蒙大拿打獵時,布福德用陷阱捉住了一頭駝鹿。公的。他摸著白色的胡茬兒,慢條斯理地描述陷阱如何夾斷了駝鹿的一條後腿——聲音類似溼木條一折兩半——只剩一些粉紅的韌帶將兩半連在一起。那頭駝鹿呻吟著,皮開肉綻、鮮血直流的軀體此時突然成了一座監獄。它很憤怒,厚厚的舌頭伸在外面,帶出來某種叫聲。「聽起來像人的,」布福德說,「像你我的叫聲。」他瞥了一眼孫子,又看向地面,他那盤青豆上已經爬滿了螞蟻。

他繼續道,放下步槍後,他拿下背上的那支雙管霰彈槍,慢慢靠近。但這時,那頭駝鹿看到了他,直接把腿扯斷,向他徑直奔去。但他還沒來得及瞄準,駝鹿便一拐彎,靠著剩下的三條腿,一瘸一拐地衝過一片空地,消失在了樹林之中。

就像你我。我自言自語道。

「算我走運,」布福德說,「三條腿也很可怕,那玩意兒能撞死人。」

我和崔福坐在後院的草叢中,輪流抽一根菸卷,裡面還摻了些壓成粉末的奧施康定。那張長椅的靠背已經被整齊地打斷,只剩椅面和四條腿。少了軀體的四條腿。

該怎么稱呼那種把自己當作食物獻給獵手的動物?殉難者?怯懦者?不,是難得擁有了主動停止權的猛獸。是的,就像一句話中的句號——我們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這一點,媽,我發誓。它讓我們停下來,以便繼續向前。

他愛我,他不愛我。別人告訴我們,把花瓣從花上一片片揪下來的時候要這么說。由此來看,要想抵達愛,就必須經過毀滅。我們要說,把我的五臟六腑挖出來,我會告訴你真相。我會說好。

有時候,別人對你溫柔以待,反倒好像證明了你已經被毀掉。

不一會兒,超級任天堂的聲音便響了起來。崔福噼裡啪啦操控著手柄,肩膀也隨之起起伏伏。「哎,哎,小狗。」過了一會兒,他眼睛盯著遊戲,輕聲說道,「對不起。好不?」

螢幕上,小小的紅色馬里奧從一個臺子跳到另一個臺子上。要是馬里奧掉下去,他就得從頭開始,重新闖那關。也可以稱之為死了。

有天晚上,男孩離家出走了。他沒有事先計劃,背包裡只裝了一袋脆穀樂、一雙襪子、兩本簡裝版「雞皮疙瘩」系列。他還沒有能力讀章節故事書,但知道故事能帶他走多遠,拿上這些書就意味著他以後至少可以踏入兩個世界裡。但因為他才十歲,所以只走到了二十分鐘腳程外的遊樂場,位置就在他就讀的小學後面。

四周一片漆黑,他在鞦韆上坐了一會兒,繩索的吱吱呀呀是附近唯一的響動。之後,他來到旁邊的楓樹林,爬上了其中一棵。爬的過程中,樹葉和樹枝在他周圍推來擠去。到一半時,他停下來,側耳聽了聽周圍有什么動靜。遊樂場對街一間公寓的窗內傳來一首流行歌曲,附近高架橋上車水馬龍,還有個女人正在呼喚狗或者小孩回家。

接著,男孩聽到腳踩在幹樹葉上的聲音。他沒有出聲,只是雙腿往上躥了躥,緊緊抱住樹幹,小心翼翼地低頭看。透過那些被落滿了都市塵霾的灰色樹枝,他看到了自己的外婆。她一動不動站在原地,睜著一隻眼四處張望,但因為太黑,根本沒看到他。她眯著眼睛左顧右盼,看起來是那樣矮小,彷彿一個誤放在此的布娃娃。

「小狗,」她小聲喊道,「你在樹上嗎?小狗?」她伸著脖子,然後扭頭看向不遠處的高速路。「你媽,她不正常了,明白?她是痛苦,她難受。但她需要你,需要我們。」她在原地微微動了一下,腳下的樹葉沙沙作響,「她愛你,小狗,但她生病了,和我一樣的病,腦子裡有毛病。」她抬起手端詳著,彷彿在確認它們還在,然後放了下去。

男孩聽到後,把嘴貼在冰冷的樹皮上,不讓自己哭出來。

她是痛苦。男孩琢磨著她的這句話。人怎么會是感受呢?男孩沒有答話。

「你不用怕,小狗,你比我聰明呀。」某物發出刺啦刺啦的聲音。男孩這才看到她跟抱小寶寶一樣,懷裡抱著一袋多力多滋玉米片。另一隻手裡還拿著一個波蘭泉飲用水的瓶子,裡面裝著溫溫的茉莉花茶。她不住地嘟囔著:「你不用怕。不用怕。」

然後,她安靜下來,將目光對在他身上。

他們透過輕輕搖曳的樹葉,望著對方。她眨了一下眼。樹枝嘩啦啦地響了一會兒,也安靜下來。

你記得人生中最開心的那天嗎?最悲傷的那天呢?你有沒有想過讓悲傷和開心合起來,變成深紫色的感受,不好也不壞,只是簡簡單單,因為這樣你就不必非此即彼地活在二者當中的任何一邊?

那晚,主街上空空蕩蕩,崔福和我騎著車在路中央飛馳,車輪吞下了一道道黃色的車道線。當時是晚上七點,也就是說還有五個小時,感恩節就過去了。我們吐出的煙盤旋而上,每吸一口,濃烈的煙火便在我的肺裡奏出一個快樂的音符。崔福他爸正在房車裡看橄欖球比賽,一邊對著電視吃晚飯,一邊喝波旁酒和健怡可樂。

騎車經過時,臨街店面的櫥窗玻璃扭曲了我的倒影。交通訊號燈閃著黃光,唯一的聲響只有我們下面那些咔咔嗒嗒的輻條。我們來來回回地騎了一會兒,有那么愚蠢的一小會兒,感覺那條被稱作主街的水泥帶就是我們擁有的一切,是容納我們的全部。霧氣襲來,將街燈變成了梵高風格的大球。在我前面的崔福從腳踏車上站起來,雙手脫把,胳膊伸向兩邊。「我在飛!嘿,我在飛!」他模仿《泰坦尼克號》中女主角站在船頭的場景,聲嘶力竭地大喊,「我在飛,傑克!」

過了一會兒,崔福不再踩腳蹬,讓車慢慢滑著停在路邊,胳膊往身側一耷拉。

「好餓啊。」

「我也是。」我說。

「那兒有個加油站。」他指指前面。在茫茫夜色中,那家殼牌加油站看起來就像一艘墜毀在街上的宇宙飛船。

進去後,我們要了兩個冷藏的雞蛋乳酪三明治,然後望著它們在微波爐裡一起轉圈兒。櫃檯那個白人老太太問我們要去哪兒。

「回家,」崔福說,「我媽堵路上了,所以在她到家前,先吃點兒墊墊。」那女人給他找零的時候,眼睛在我身上打量了一下。崔福的媽媽差不多五年前的時候已經和男友搬到了俄克拉何馬州。

我們在一家牙醫診所外的臺階上坐下來,街對面的友好餐廳已經拉下了捲簾門。我們開啟三明治的包裝,那溫暖的玻璃紙在手中變得皺皺巴巴。我們邊吃,邊望著餐廳的櫥窗,上面貼著一張廣告海報,宣傳的還是去年三月那種綠到讓人噁心的「巨型小精靈薄荷船」聖代冰激凌。我把三明治捧在臉前,讓熱氣模糊了我的視線。

「你覺得我們到一百歲的時候還會一起玩兒嗎?」我隨口問道。

他把包裝紙扔了出去,結果那紙被風又颳了回來,落在他旁邊的灌木上。我立馬就後悔問了。他把吃的嚥下去後,說:「人哪能活到一百歲。」然後拿出一包番茄醬,在我的三明治上擠了一條紅紅的細線。

「那倒是。」我點點頭。

這時,我聽到一陣笑聲,是從我們背後那條街上的某座房子裡傳出來的。

先是孩童們的清脆笑聲,兩個,或是三個,然後是成年人的——爸爸?他們正在後院玩耍。不是玩遊戲的歡樂,而是那種說不清道不明、只有小娃娃才會擁有的興奮之情,就算是跑過一片空地,就算那空地在城裡最破落的地方,連個後院兒都算不上,他們也可以從頭樂到腳。從笑聲的刺耳程度判斷,他們應該在六歲以下,這個年紀的孩子哪怕是隨便一動,都會欣喜若狂。聽起來,那笑聲像是小鈴鐺被空氣敲響,唱起了歌。

「行啦。今天就玩到這兒吧。」男人說完,其他聲音便立即消失了,而紗門關上之後,周圍恢復了寂靜。崔福坐在我身旁,雙手抱在頭上。

我們騎車往家走,一盞盞路燈在頭頂閃過。那天是紫色的——不好也不壞,只是我們經歷的一天。我騎得很快,有那么一瞬間,似乎失去了牽絆。崔福在我旁邊一直哼唱五十美分的那首歌。

他的聲音聽起來年輕得出奇,彷彿是從我認識他之前的那個時候傳來,彷彿我一轉身,就可以看到一個小男孩正穿著媽媽給他洗過的牛仔布夾克,洗衣粉的香氣向上飄去,順著他嬰兒肥的粉臉蛋,穿過他依舊金黃的頭髮,腳踏車輔助輪在路面上咔咔嚓嚓地響。

我跟著他唱起來。

「many men, many, many, many, many men.」

我們唱著歌詞,或者說幾乎是在喊,迎面而來的風吹斷了我們的聲音。人們說,歌可以成為橋樑,媽。但我說,歌也是土地,可以讓我們站在上面。或許我們唱歌,是為了不讓自己倒下。或許我們唱歌,是為了留住自己。

「wish death ’pon me. lord i don’t cry no more, don’t look to the sky no more. have mercy on me.」

在我們經過的藍色客廳裡,橄欖球賽走向了尾聲。

「blood in my eye dawg and i can’t see.」sup/sup

在藍色客廳裡,有些人贏了,有些人輸了。

就這樣,秋天走了。

人生是一次性的,沒有第二次機會。這是個謊言,但我們繼續過著。我們還是照樣過。這是個謊言,但男孩睜開了雙眼。房間就像灰藍色的汙跡。音樂穿牆而來。蕭邦的,她只聽這個。男孩下了床,屋子的四角以某個角度傾斜著,彷彿一艘船。但他知道,這也是他自己製造的假象。走廊裡,燈光灑在一堆破碎的45轉黑膠唱片上。他來到她房間找她,只見床單被扯了下來,粉色的蕾絲被在地上堆成一團。夜燈半插在插座裡,不停地閃爍。鋼琴的小音符淅淅瀝瀝地落下,彷彿雨夢到自己變完整了。他又來到客廳。雙人小沙發旁邊的留聲機沙沙作響,上面那張已經播到頭的唱片還在轉,他走近時,靜電噪聲越來越響。但蕭邦還在繼續,在某個看不見的地方。他循著音樂,側耳分辨它的源頭。廚房的桌子上,一隻紅色的眼睛在眨,旁邊有一桶打翻的牛奶,裡面的液體像一道道白線延伸到地上,彷彿噩夢中的桌布。她在慈善商店買的那臺立體聲收音機——上班時會被放在圍裙口袋裡,下暴雨時會被塞到枕頭底下,每打一聲雷,《夜曲》的音量就會更大一些——正坐在那攤牛奶中,彷彿音樂是為它而作。在男孩一次性的身體中,一切皆有可能。於是,他用手指蓋住那隻眼,以便確認自己還真實存在。他拿起收音機,牛奶隨著他手中的音樂繼續滴。他開啟前門,夏天撲面而來。鐵道外面傳來了流浪狗的叫聲,這意味著有什么東西,兔子或負鼠之類的,剛剛逃過一命,消失在世界中。鋼琴的音符滲入他的胸膛,男孩向後院走去。因為他心裡知道她會在那兒。她正在那兒等待。因為這就是母親會做的事。她們等待。她們靜靜站在原地,直到她們的孩子屬於別人。

果然,她正站在那座圍著鐵絲網的小院盡頭,身旁還有一個已經被壓扁的籃球。她背對著他,雙肩似乎比幾個小時前窄了許多。當時,她正在給他蓋被子,通紅的雙眼有些呆滯。她身上的睡衣是一件超大號的t恤,後背上有個大破口,她的肩胛骨露在外面,跟切開的蘋果一樣白。香菸繚繞著飄向她的左上方。他朝她走去,懷裡抱著收音機,渾身顫抖。她佝僂著身體,扭曲而弱小,彷彿被空氣壓垮一樣。

「我恨你。」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