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之外

我覺得對於寫短篇小說的人來說,情節不是最重要的,而是故事之外的東西,比如氛圍,怎麼去營造出一個小說的氛圍,這個要重要得多。像博爾赫斯的一些小說,情節具體是什麼有時候很難幾句話說清楚。

當然小說的載體還是個故事,畢竟是個敘述體,但事件之外的那些更重要,短篇小說是世界的比喻句,是一個大的比喻句,詩也是,但詩是短促的比喻句。我覺得好的短篇小說的內部就像詩一樣,不是那麼實在的東西,但是它的外在又是非常結實的,兩者的關係類似於燭火和燈罩。

有一些作家比如毛姆,比如歐·亨利,這些人把短篇小說寫得很實在,很精彩,經常有意想不到的想法,故事很巧妙,但它畢竟不是最好的。至少我不認為毛姆的小說是短篇小說最高的水平。

歐·亨利和毛姆的小說都比較以情節為導向,都是在講故事,故事講得很漂亮。歐·亨利經常「譁」最後來一個大翻轉,比如他的《最後一片藤葉》,得了肺炎的瓊西數著窗外飄落的常春藤葉,等到最後一片葉子掉下的時候,她覺得自己的生命就要結束了,可是葉子一直沒掉,她又有了生的希望,小說最後才揭曉謎底,那片葉子是老畫家為了鼓勵她生活的意志而畫上去的。但是老畫家在畫這片葉子的時候自己得了肺炎去世了。

它是不是一個感人的故事,當然是,不但感人,而且非常主流正向,但文學有的時候不是這樣的,所謂的那些刻意要弄什麼翻轉的故事,還有那些離奇的、巧合的故事,那些突然而至的真善美,肯定不是最高階的,高階的故事很多是,不是為了寫故事而成為故事的東西,不是單純為了情節的精彩而誕生的精彩故事。

毛姆寫的故事比歐·亨利要有意思,成就也遠大於他。他的有些小說很好看,也很有魅力,他有一篇小說叫《患難之交》,不長,用一個人給另一個人講故事的方式,很有意思,出乎意料,又冷酷又幽默。寫的是一個英國的落魄流浪漢找到自己一個好朋友,他倆以前是特別好的朋友,流浪漢跟他說,你給我一份工作吧。這個朋友說我不能給你,流浪漢就求他,說我現在身體很棒,可以勝任你的工作,這個朋友答應了,說好吧好吧,那這樣,我覺得你現在酒喝得太多了,你怎麼證明你能像個正常人去工作呢?然後流浪漢說我原來是個游泳冠軍,現在身體其實蠻好的,沒問題的。

這個朋友就說,你從海峽這邊游過去,能游到對岸,我就僱傭你。那海峽也挺寬的,但是是有人來回遊過的,結果那哥們就真的去遊了(當然在答應之前他也猶豫了一下),遊遊遊,他就淹死了。小說裡面的傾聽者是「我」嘛,「我」就問這個人,你為什麼要讓他去遊?那麼長的距離,多危險啊?他說,因為我沒有適合他的崗位啊。小說就結束了,這就是毛姆典型的特徵。但你感覺《患難之交》是不是就比《最後一片藤葉》要好?複雜度更高一些,歐·亨利講的還是人的善意,人性的美,就比較簡單嘛,有點像某一類的好萊塢電影。而毛姆這個小說裡的這個人,其實是很平凡的一個小老闆,但他做了一個特別狠的事兒。毛姆試圖在挖一些人性裡其他的東西,不那麼簡單了。

我們再來比較一下毛姆跟契訶夫。契訶夫、海明威的短篇小說就和講故事的歐·亨利、毛姆他們有區別,他們不是在說事兒了,不是在後面來一個翻轉,一個出人意料的結尾,讓你覺得多巧妙,不是這樣的(當然我的意思也不是說毛姆的小說都是這種,而且毛姆的長篇小說成就也很大,我當年看《月亮與六便士》看得如痴如醉,而且還是在陪護家人的夜裡看的)。契訶夫早年的一些短篇小說也有很故事性的、情節性的。他的整個小說寫作生涯很有意思,從一個寫幽默小品的作家一點點成長成了一個偉大的小說家和偉大的劇作家。他最精彩的短篇小說都是講的很普通的事件,但是他有非常厲害的手筋,可以把隨便的一點事情寫出很深邃的東西來。他的代表作很多,我比較喜歡的一篇叫《醋栗》,這個故事很難複述,不像剛才毛姆那個故事可以很清晰地講出來,大家有空可以自己讀一讀,那個小說的結尾裡有一個菸斗,大家可以注意一點契訶夫是怎麼從中做出文章的。

契訶夫更深入地討論人的存在狀態。他不是簡單地表達一個看上去很普通的人會做惡事這麼一個東西。契訶夫更多講的是人的一些困境,他在日常生活裡的磨損,那些宗教也解決不了、家庭也解決不了的困惑,愛情也解決不了的問題,這些東西是契訶夫經常要講的。但即使我這樣試圖去解讀契訶夫,我也覺得總結得不太對,契訶夫的東西我沒辦法完全總結出來,他要講什麼東西其實我也不知道,但是他就會征服你,就讓你覺得巧妙,讓你覺得人的生存的彆扭之處(有時不只是彆扭,簡直是邪惡),人的孤獨,人所擁有的東西那麼少,又轉瞬即逝,絕望的,幽默的,也許是這個,但是你不能完全掌握他要說什麼。

我覺得契訶夫可能比海明威更自然些,海明威的作品斧鑿的痕跡很明顯,把作品削得那麼短促,有力量,爆發力很足,看起來不是那麼自然,雖然不自然也是一種美學。

下面我要說到另一個作家——塞林格。和海明威、契訶夫比起來,他的分量稍微輕一點,但一直是我自己很偏愛的一個作家。

我很喜歡他的一個短篇小說是《為埃斯米而作——既有愛也有汙穢悽苦》,這個故事的開頭就是說敘述者「我」收到了一封信,那封信是遠在英國的一個女孩希望我去參加她的婚禮,這個「我」就開始想怎麼認識這個女孩的,然後開始了回憶性的一個主故事。

主故事就是「我」作為一個二戰士兵在英國駐防時,晚上沒有事的時候出去閒逛,那天下雨,「我」穿了一件雨衣,聽到教堂傳來唱詩班的歌聲,看到一個女孩,唱的聲音特別好,然後「我」就繼續往前走,歌沒唱完就離開了。在茶室的時候又遇到那個唱歌很好的女孩,她帶著一個小男孩,「我」就跟他們聊天,其實那時候這個主人公「我」已經因為戰爭折磨開始有點崩潰的跡象了。

第三部分就是二戰已經基本上打完了,敘述者「我」在第三部分變成了第三人稱,但是讀者是能夠認出來的,那時候這個「他」的精神已經幾乎崩潰掉了。然後他突然間拆開了一個包裹,裡面是小女孩給他寄的一個禮物,小女孩把她戰死的父親的手錶寄過來了,但是手錶的表蒙已經碎了。結尾就是他突然覺得失去好久好久的睡眠又回來了,小說就結束在這裡。

這個故事我特別喜歡,它還是有很多在故事之外的東西,比如小說裡這個小男孩跟第二部分裡的「我」說了一個謎語:「一堵牆跟另一堵牆說什麼了?」這個男孩大喊一聲,「牆角見」,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其實在談人和人的相遇,意味很深長,這個小說妙就妙在像「牆角見」這個謎語一樣的東西,而不是故事多麼精彩。我第一次讀這個故事是上高中的時候,我沒太讀懂的,但是還是被迷住了。後來我又多次讀這個故事,發現塞林格的打磨實在是完美,他的技巧非常精湛,以至於你不會注意到他的技巧,就好像你不太會注意春天的暖風一樣。很多小說寫得固然很好,但是感情並不是第一要務,這個小說的情感很豐沛,他非常著力在人與人的感情上,人的生命如此脆弱,人的內在會因為戰爭而崩潰,但是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如此真實,確鑿,甚至可以在不經意間拯救一個人。這是我特別喜歡這個故事的地方。

我複述這個故事的時候是很無奈的,好像變得特別乾癟,我都恨自己把一個精彩的小說講得這麼沒勁。所以一個精彩的小說必須要去閱讀它,才能發現它,我們作為複述的人,是無法真的概括下來的,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小說不僅僅是一個故事,它是特別完整的一個表意系統,不光是說這個事,它有好多好多東西都在裡面,就像我們跟別人描述一個我們的熟人,無論怎麼講,其實還是見一下認識一下比較好。比如主人公在茶室跟姐弟倆見面的場景,艾米麗坐過來,兩人對話,這部分有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的巧妙運用:

她說:「你結婚了嗎?」

我說我結婚了。

她點點頭說:「你深深愛著你的妻子嗎?是不是我太關心別人的私人問題了?」


作者「雙雪濤」的其他小說

平原上的摩西》《天吾手記》《飛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