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小說的起點不是刻意的構思,有的時候是遇到一個人,或者是突然因為什麼觸發了你回憶裡的某一個事,或者是閱讀裡突然間有一個感受打動了你。有時候會趕緊拿手機或筆記下來,有時候根本就不去記,它盤旋在意識裡,隱藏在記憶深處,像一顆種子,不停地提醒你應該寫一下,然後可能在某個時刻就去試一試。
這種牽引並不那麼具體,有時候是一個思緒。比如我寫小說《蹺蹺板》的時候,當時是我的一個朋友跟我說,他以前去採風看到過一個工廠,那個工廠人去樓空,就像一副巨大的骨架一樣盤踞在那兒,但是裡面的人都已經走空了。那塊地可能有點問題,也沒有開發,所以那些生鏽的東西就一直放那兒,荒廢了。
其實沒有什麼事件,只是提供了一個氣氛、一個地點、一個場景,而且他說的時候是非常隨意的,閒聊中提到。我就準備動手寫,那時候我抽菸抽得很兇,和那個朋友一起住在人大的宿舍裡,我抽菸形成的煙霧把他半夜嗆醒了,他以為著火了,我想他應該很後悔給我講了這個故事。原來那篇小說叫做《骸骨》,就是一個枯寂的骨頭的意思,不只是書裡寫到的人的骨頭,也是這個工廠巨大的骨頭,後來給改的名。這裡麵包含了一些指代,但是後來就發現這種指代有點粗糙,所以小說開始寫的時候和完成後可能完全是兩個東西。最後形成的故事是什麼樣呢?大家可以聽一下。
主人公「我」是個開弔車的工人,通過相親認識在銀行上班的女孩劉一朵,劉一朵的父親劉慶革病危住院,敘述者「我」去陪護。劉慶革過去是一個工廠的廠長,他彌留之際產生了某種幻覺,或者說是靈光一現,一次頓悟,人到終點時看到的過往。他告訴「我」一個秘密,作為工廠廠長的他曾經殺害了一名工人,把這位工人的屍體埋在工廠幼兒園的蹺蹺板下——那時候的大廠都帶著自己的幼兒園和醫療所、工人俱樂部,甚至有小學。「我」於是去尋找這副骸骨,劉慶革曾說,被他勒死的工人是廠裡看大門的甘沛元,但當「我」進入工廠時卻發現,甘沛元並沒有死,還在看大門,可是我又真實地在蹺蹺板底下挖到了一副骸骨。其實用自己的語言概括自己的小說是很痛苦的事情,概括出來的只是骨骼,甚至連骨骼都不是,只能算是非常模糊的x光片。
最近的一次靈感來源是有一次回瀋陽的時候,覺得瀋陽挺冷的。說起來是一個平淡的感受,但嚇了我自己一跳。它意味著,在北京待的時間長了,我對瀋陽的氣候更敏感了,也發現北京的色彩和瀋陽的色彩那麼不一樣。以前沒覺得瀋陽是那麼一個灰調子,沒覺得瀋陽色彩那麼單一,那麼少啊,沒有那麼絢爛,但是也很動人,仔細觀察會發現這個灰調子也有很多種灰法。這些觀察其實都在心裡產生一些東西。這個時期的想法會滲透到你寫的任何故事裡。所以我就想寫個什麼東西,這就可能是我小說的開始:s市挺冷的。對故鄉的認知有了變化,也可能就試一試去寫。
這個也是我覺得小說有意思的地方,它無時無刻不在反映過往的積累和現在的想法。
我想為瀋陽的寒冷寫個小說,因為這段時間被這樣的東西感動了,或者被影響和感染了。我是一個小說挺反映我這段時間想法的人,所以有時候我會說,小說就是我的日記,這是一種比較極端的說法,但是裡面也包含了一些特徵。
2014年的時候,我辭職已經快兩年了,還沒有怎麼發表作品,心裡壓力挺大的,一直也想寫點東西,但是因為人不是機器,不能不停地寫,尤其那幾年我寫一系列的短篇小說、中篇小說,每一個都是嶄新的開始、嶄新的結束,每次都需要重新調動自己,會很疲勞,所以有段時間也是放空,什麼也不幹,準備後面再寫點什麼。
有一次,我突然間想到我父親下棋這件事,我覺得他一生為下棋付出這麼多的時間,這麼多的情感,從功利的角度看,除了下棋那點快樂之外,最後一無所獲,沒有因為下棋掙一分錢,沒有因為下棋改變自己的命運,買房買車,沒有。
我就在想我寫小說是不是也會面臨這樣的命運。這個想法很恐怖,也許這輩子寫小說出不了頭,這輩子你為它付出了很多,但是你也沒有被承認,或者沒有被看到,沒有被看到比沒有被承認更可怕,心裡有一種感傷。感傷的氣氛瀰漫了幾天後,變成了一種力量或者說決心,也可以叫自我矇騙,這種矇騙沉澱下來,就寫了《大師》這個小說。它寫的是棋,但其實寫的是一個人為自己愛的東西去奉獻,有的時候是什麼收穫也沒有的。在這種情況下,他還是不是「大師」呢?是不是勝利了呢?當時有個前輩看了這篇小說後說,題目完全錯了,這樣的人怎麼能叫「大師」,哪一點都不配啊。我就覺得他既然這麼說,那這篇小說真是應該寫的,因為我的想法和他完全相反。這個小說我很少回頭看,確實是投入了很多的感情,完全不是通過技術和精巧的東西完成的小說,基本上是想到了什麼就寫什麼。後來有一次因為要去清華聊關於小說的東西,我就在人大的圖書館借了一本自己的書看,因為我手邊沒有。那是好幾年後,我第一次重讀《大師》,我哭了,我想在我身邊自習的同學肯定感覺到莫名其妙,如果他知道這個人在讀自己的書,肯定更加會覺得莫名其妙。
說到這裡,想提一下我寫小說的方式還是不太構思的,有了一個大概的方向、一個想法、一個情緒、一個氛圍,就去試一試。今天這情緒來了,就去寫,然後就以一個故事的方式去承接這些情緒,但故事具體怎麼發展,怎麼自我修正,是在寫的過程中去發現的,當然這種方式更適合中短篇小說,因為我這幾年寫中短篇小說比較多,所以養成了這個習慣。
一個小說家,他沒有選擇詩的方式表達自己,他也沒有選擇用寫新聞的方式表達自己,他也沒有選擇用音樂、用繪畫的方式表達,他用一個故事的方式表達自己,就說明這個人某種程度上具備用故事的載體去表達自己的能力,或者說至少是愛故事的,他願意用故事這種虛構的方式去表達自己,去承攬自己的這些情感,去給出自己的疑問。
當你的情緒有了,或者是你失戀了很難受,或者就是很孤單,你想用一個故事去表達自己。但是這個故事到底是什麼,並不是一開始就想好了,不是按圖索驥,沒有那麼簡單的,至少對我來說沒那麼簡單。這是我個人的一個習慣。就是一旦你開始了,或者有什麼觸發了你,就像一個開關一樣,把這個房子暫時點亮了,然後你在這個房子裡暫時去尋找什麼東西。對我來說,一旦開始尋找,我會很珍惜這份光亮,努力把它寫完,對初學者來說,寫完一個故事很重要。
我小時候練毛筆字,老師經常說,字要寫完,有時候左邊寫了一個偏旁部首,覺得寫差了,就不願意寫了。但是老師說不管左邊寫得多麼差,也要把右邊寫完,才能對中國字有本質的認識,因為這邊寫差了,你可以用右邊救一救它,這是對完整性的要求和訓練,或者說,一件事既然開頭了,就要對它負責任。
說到小說的開頭,什麼樣的開頭是不錯的小說開頭呢?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一個小說的開頭是「s君約我下午4點在星巴克喝東西,但是我來了,她還沒到」,就是很簡單的一句話啊,但是這句話作為小說的開頭是蠻成立的,而且這句話放在小說裡,你會感覺這個作者的語言是不差的。
你去感受整個長短句的錯落和裡面的人物狀態,暗含了能夠展開的東西,這些它都是具備的。你寫破案的小說就可以這麼寫,「s君約我下午4點過來喝茶,我來了,但是他來不了了」,有點像黑色電影開頭的旁白,它給出了某種結局,給了你空間去想象過程。
但這兩句話也不是我深思熟慮之後才說的,想說明的意思是什麼呢?小說的開頭真的不一定是那麼精心構思出來的,當然這也是一種方式,有些人仔細打磨自己的開頭(奧茲的那本書《故事開始了》就講了很多小說的開頭,他說開頭就是一種契約,作者和讀者訂立的契約,裡面有一篇分析卡夫卡《鄉村醫生》的開頭的文章很有意思,講這篇小說開頭的口吻像在為自己辯護,好像站在陪審團面前寫的)。另一種方式是你可以很自然地進入一個小說。
比如我們再舉個例子,「s君約我下午4點過來喝茶,我來了之後看見了他,他戴了一頂黃帽子」,是不是就覺得這句話平庸了一點?但是說「我來了,他還沒有來」,是不是可能就變得更曲折一點,這也不一定,黃帽子也很有意思,是一個小小的支點,這個帽子的顏色很有意思。有小說感的句子,要不停地練習,你就會知道,你寫出來的如何是一個比較舒服的句子。
但是不用在開頭就想著你整個小說的情節設定,我要用一個什麼樣的開頭引導我走向衝突,不用這麼想,開始的地方隨意一些,不要一開始就想著後面的情節要怎麼發展。這個順序不是這樣的,你看契訶夫的小說開頭都很舒服,但它們都是蠻日常的場景,比如說《大沃洛嘉和小沃洛嘉》,就是夫妻在馬車上交談開始,進入了兩人的生活狀態,妻子回憶過去,跟這兩人的關係。信手拈來,不用那麼緊繃。我剛才也說了,情節是你開始之後一步步長出來的。小說有自己的生命,你一方面要有自己的想法,一方面要傾聽小說的聲音。這多少有點宿命論,我是相信一點寫作的宿命論的,它可以減輕寫作者的壓力。
就像踢球,你要先顛球,先熱身,它和你之後的比賽是有關係的。你要慢慢來嘛,如果一下子就進入比賽狀態容易腿沉,開頭得寫得特別漂亮,特別緊張,一直焦慮我怎麼寫個好的開頭,我覺得反倒會阻礙一個好的開頭誕生。慢慢來,儘量自然,你在這個時候想說啥,想寫誰,你就先試一試,看它最後能發展出什麼東西。這是我的感受,但我剛才也說了,也有其他的作家確實是精心設計開頭的,因人而異,還是要在寫作中自己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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