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因為曾離過婚,傷了元氣,兩人雖破鏡重圓,住在了一起,但貌合神離,摩擦不斷。每次的摩擦又都是王寶根佔了上風,冬蓮永遠是個敗將,經常氣得臉色鐵青。之後,王寶根又會用盡甜言蜜語,百般討好。冬蓮則始終覺得嘴中含了棵苦楝樹果子,苦澀得難以下嚥。
一日晚上,王寶根突然問起冬蓮:「如今你該告訴我了吧,那天晚上是誰收留了你?」
聽了這句話,痛苦和委屈一起在冬蓮胸中撞擊,她恨恨地說:「你真不知自醜,你有什麼資格追問我?我們已經離了婚,領了離婚證的。已經不是夫妻,我們現在是非法同居,是法律不能容許的。你該明白。」
「笑話,我們是十幾年的老夫老妻,那兩個破本子算什麼東西,法律能嚇倒我?公檢法我有的是朋友。」
聽了這幾句話,冬蓮真是悔斷了腸,真不該讓他將項鍊戴在脖子上,連看都不該看一眼。她氣得連一句話都講不出,只在心裡暗暗叫苦。以前還有盼頭,離了婚就好了,如今連盼頭都沒有了。
她擺脫不了他,就只有和他生活在一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光陰荏苒,樹木綠了黃,黃了又綠,春夏秋冬迴圈往復,一年四季由你怎麼也改變不了。
時間就像流水從指縫裡流過,大兒子王強長成了個十六歲的少年。
一日,王寶根醉醺醺回到家裡,對冬蓮吼道:「趕快去給我付計程車錢,司機在外面等著。」
冬蓮一聲不響,邊摸口袋邊向外走去。回來後,她哭喪著一張臉說:「做了這麼久生意,沒賺到一個錢,還總是計程車進計程車出,擺闊得很。我從牙縫裡省出來的錢都賠光了,以後連計程車錢我也出不起了。」
王寶根那天破天荒地沒吵沒鬧沒打人,而是走到門角落拿出榔頭,一臉殺氣,只兩三下,一臺25英寸的彩電就五馬分屍了。冬蓮母子三人像熱鍋上的螞蟻驚恐萬分,不知這榔頭還會落到誰身上,逃命似的躲進廚房。十六歲的王強氣得眼珠子幾乎要掉出來了。
又過了一些時日,王寶根因做生意虧了,回到家裡火氣沒處去,沒和冬蓮講上幾句話,就伸出蒲扇大的巴掌準備向冬蓮扇去。
不知何時,王強手裡已拿了一把菜刀,就像一個武士,對著王寶根斬釘截鐵地說:「從今以後,你再碰我媽半根毫毛,只要我知道了,我就用這把菜刀把你砍得粉身碎骨,然後我去自首。我說到做到,如果再不收斂你的淫威,你的下場就和那臺彩電一樣,信不信由你!」這幾句話,真要將冬蓮震暈過去,她滿以為王寶根會暴跳如雷,大禍將要來臨了。但眼看王寶根臉色由紅轉白,也許是氣的,也許是酒精的作用,他的身體搖擺得像一把抖動的扇子,驕傲與蠻橫坍塌了,他尷尬地一笑,喃喃地說:「好兒子,長大了,有種!」便慢慢走向床邊,一頭栽倒在床上。
冬蓮的眼淚衝破眼眶,在臉上肆意流淌。王強羞澀地笑一笑:「媽,這幾句話,我已在心裡唸了好幾百遍,今天終於有勇氣講出來了。我長大了,以後他再也不敢欺負你了,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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