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個人在睡夢中被人從阿爾卑斯山腳下的平原抬上某處最高的山頂,他醒來後環顧四周,會以為自己置身魔法王國,不然就是被帶到了另一個世界;在他眼中,一切都和從前見過或能想象到的情形截然不同。
——托馬斯·伯內特,1684年
那是一個冬日下午,我在加拿大落基山脈溯一條卵石夾岸的河流而上,走到一處高山谷地。山谷的開端有個湖泊,我站在湖岸線上,湖水已經結冰,湖邊一叢叢紅色蘆葦被牢牢凍在原地。來時路上,電臺天氣預報說大暴雨即將來臨,現在我能看到遠遠的東邊,雷雨雲砧正在集結,山谷裡流溢著風暴來臨前特有的天光。這是一種具有定形作用的光,它使場面凝固——讓它靜止,將它懸置。然而這種光又讓最平凡的物件變得絕妙:湖邊的每一塊岩石,一片片杉林之間的雪坡,乃至被吹落到湖面冰上、兩腳規似的松針,莫不如此。
暴雨將至,大風一陣緊似一陣,驅趕著前方洶湧的氣流。我辛苦跋涉整整三個小時才爬到這裡,為的是看野生動物,但這會兒連它們的影子都沒有。雪地上的腳印表明,上次降雪之後,自然界的交通十分繁忙:兔子和野兔當然不會少,它們的黑色糞便像疏疏落落的句號,給白雪添上句讀;也有鹿,一枚枚蹄印輪廓分明,好似點心模子;還有鳥兒,在雪地上留下成串楔形文字。
山谷對面,西邊方向,山谷入口的山體斜斜伸入湖中,本來有許多中等規模的瀑布傾瀉而下,不過那天大多凍成了僵硬發亮的冰簾。儘管有些較大的瀑布還在流淌,近岸的湖水卻並無波瀾。
不過這些瀑布還更有離奇之處,我端詳了好一陣才明白原理,不禁笑了起來。那些沒凍住的瀑布看上去都好像貼著崖面往上流,我一時感覺自己是倒立著看東西,或者整座崖面顛了個個兒。然而並不是,這是風的作用。強勁的風吹向岩石表面,強行將瀑布向上倒推。從花崗岩邊緣溢位的水流更是被拋上半空。這不是奔流而下的瀑布,而成了向上的「升瀑」。
環視湖對岸的群山,可以看到有幾十掛瀑布皆是如此,望去彷彿一排煙囪,對著天空噴吐銀色煙霧。山雨欲來,我卻留在那兒望著瀑布,直看了大約一個鐘頭。
十六世紀有一群富有開創精神的博物學者,被稱為蘇黎世學派,他們因為關注自然界多樣性和細微之處而被後人銘記。蘇黎世學派最重要的人物是康拉德·格斯納,他對當時的種種迷信思想毫不留情。
格斯納最著名的理性主義行動發生在俯瞰盧塞恩的皮拉圖斯山上。傳說本丟·彼拉多的鬼魂住在皮拉圖斯湖裡,盧塞恩城裡的居民向來談之色變。一五五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格斯納偕一位朋友登上皮拉圖斯山,朝灰色的湖水裡扔石頭,意欲招惹一番可能遊蕩其中的鬼怪。湖水並不見異動,彼拉多的鬼魂沒有現形,盧塞恩也沒有立時降下災難。如今,格斯納這場驅除百姓恐懼的象徵性儀式,被認為是從西方的山峰想象中廢除迷信的開端。
格斯納摯愛山峰,這樣的熱愛在他生活的時代被視作瘋狂。一五四一年,他在信中與朋友詹姆斯·福格爾(james vogel)談論登山,一開頭話就說得頗重:「那些遲鈍無趣的人在哪兒都不會感到驚奇,他們無所事事長坐家中,不願去看看世界的大劇院裡正上演什麼好戲。」之後他以同樣毫不讓步的語氣繼續寫道:
因此,我斷言,那些認為高山不值得好好研究的人就是與自然為敵。的確,世間最高聳的山巔不受我們塵世法則的約束,彷彿隸屬另一個星球。在那個高高在上的世界裡,威力無邊的太陽變了樣,空氣和風也大不相同。那裡終年積雪;雪這種最柔軟的物質,在我們指間輕易融化,到那裡卻對日頭的威力、灼熱的陽光毫不在意,它不再隨著時光流逝而消失,而是化作最堅硬的寒冰和晶體,無計消融。
格斯納是最早提出高山世界全然不同的思想家之一。在這片位於高處的國度裡,自然法則反常執行,低處傳統的時空觀念被全數打亂。「在那上面」,大自然性情大變。自然界的元素變了性狀,相互轉化,全然不顧原本的狀態和消長之理,也讓人和物質的關係愈加複雜。生克定規推倒重來——酷日對寒冰無可奈何,任由它桀驁堅挺地賴在跟前。「在那上面」,透明的風有了形態,一旦飽含冰晶雪花,它的波動和輪廓便現了形,煞是壯觀。空氣也更為澄澈稀薄,天空的湛藍有著截然不同的色澤和質地:低處的天空像點綴著雲朵的嗶嘰料子,相形之下,高處的天穹更像是上了釉彩的瓷器。還有,「在那上面」,瀑布也不服重力管束,向上倒流。
我望著山谷另一邊,望著讓景色顯得扁平的光和一道道瀑布,想起了格斯納的信。的確,世間最高聳的山巔不受我們塵世法則的約束,彷彿隸屬另一個星球。他說得沒錯,山峰就是另一個世界。在大山裡,我曾在閃電行將劈下之際,從頭到腳感受到空中電荷帶來的震顫刺痛;也曾於拂曉之前搶風登坡,靴子在雪地中擦出星星點點的磷火,閃著葡萄般的綠色。我看過晶瑩剔透的雪花從天而降,也見過屹立千年的石塔轟然崩塌。跨坐在窄如鋼絲的一線山脊岩石上,我的兩條腿分別位於不同的國土。我還曾掉進冰隙,沐浴在冰層綠松石般青藍的光芒裡。
陌生世界的故事在文學和宗教領域俯拾皆是——未經標識的海域、神秘的領地、想象中的沙漠、難以攀登的頂峰、無人的島嶼,還有消失的城市。我們天生有股好奇心,為上鎖的房間、圍牆後的花園、地平線彼端的土地、想象中世界另一頭的國度所吸引,這一切都反映出我們心中瞭解「他處」、去往隱蔽之所的相同渴望。格斯納稱山峰為「另一個星球」時,便陷入或主動釋放了一股威力巨大的想象之力。那些當真穿越了一六八四年被托馬斯·伯內特稱作「魔法王國」的山峰的早期旅行者,帶回驚人的見聞:終年不化的積雪、令人目眩的地質構造、可怕的巖崩冰災;在從未見過如此景象的人看來,這些情形難以置信,更無從想象。
我認為最精彩的「陌生世界」的故事出現在c. s. 劉易斯(c. s. lewis)的《納尼亞傳奇》中。四個極普通的英國孩子——彼得、蘇珊、埃德蒙和露西,為了躲避納粹德國對倫敦的空襲,被疏散到鄉下一棟房子裡。探索新居時,露西在一個大衣櫥中(就是那種門上鑲著穿衣鏡的衣櫥)推開幾件毛皮外套,按到了衣櫥的背板,一腳踏進一個終年凜冽的世界,那兒有打著傘的農牧神,白女巫駕著雪橇穿過雪地。故事的力量就在於,這另一個世界和我們的現實生活相隔如此之近。「非同尋常」不過咫尺之遙,藏在一排舊外套後面,隱沒於「尋常」的一角,你只需要知道去哪兒尋找它,並保有尋找的好奇心。
到大山裡去——進入某位十九世紀詩人所稱的「怪誕的白色國度」,正像推開那溜毛皮外套,進入納尼亞。高山世界裡,諸事奇詭,出人意料,連時間都彎曲變異。眼前展現的是地質時段,面對它,心中的尋常時間便模糊了。對山下世界的興趣和意識逐漸退去,取而代之的是迫切得多的不同層次的需求:保暖,食物,方向,掩蔽,生存。而一旦出了問題,時間便圍繞那一刻、那件事震盪重設,一切都通向那一點,或是從那一點盤旋開去。你的存在暫時圍繞著一個新的中心。
從山上回到地面——也就是從衣櫥裡出來——可能會有一種迷茫的感受。就像從納尼亞回來的彼得、埃德蒙、蘇珊和露西一樣,你以為一切都會變樣,心裡有一部分巴望著第一個遇見的人一把拉住你,問你是否一切都好,大嘆「你走了好久」。可是通常根本沒人注意到你離開過,你也無法和未曾到過那裡的人交流大多數異域體驗。每每從山裡回到日常生活,我便感到自己彷彿是漂泊海外多年後返鄉的遊子,還來不及適應迴歸,心中滿是無法言說的體會。
然而高山世界並非一開始就被視作奇妙仙境。西方早期歷史上,山峰顯然是神怪住處。關於未經探測的兩極,也流傳著各種荒誕傳說,不是把它們當作阿卡迪亞式的桃花源(那裡春風習習,白晝永駐,遠離冰雪屏障),就是將其視為罪惡的淵藪(那裡有歌革和瑪各率領的北境大軍,威脅著純樸的南方民族);同樣,僅因高海拔這一條就足以與平常世界分離的高山之境,也被認作神魔居所。人們普遍相信高山險坡上逡巡著龐大的巖羚羊、山精惡魔、毒龍女妖,乃至其他傳說中的邪靈,山頂上則住著神明。約翰·曼德維爾描寫過錫蘭的金山,由一群大得像狗的螞蟻開採。方濟各派作家帕爾馬的薩林貝內(salimbene of parma)也詳述過阿拉貢的彼得爬上一座山頂,遭遇tonitrua horribilia et terribilia valde——霹靂和閃電,還驚起一頭draco horribilis——可怕的惡龍,它振翼飛去,皮翅膀一張開,遮天蔽日。
神話和傳說圍繞當地的每座山展開,人們依據這些傳說解讀山裡的奇觀——山巒的形狀,山中的風暴、冰川乃至光線。比如,一五八〇年至一六三〇年間,歐洲獵巫狂潮達到頂峰,人們認為高山是女巫的退避所,暴風雨和暴風雪便是她們恣意狂歡的氣象副產品。十七世紀早期,瑞士科學家雅各布·肖爾策(jacob scheuchzer)寫了一本著名的手冊,羅列了他所知的在阿爾卑斯山區出沒的各種惡龍。如果有人見過鳥兒在陽光下掠過岩石、投下比自身大得多的影子,那他一定不會覺得肖爾策的惡龍百科全書是異想天開。
十八世紀裡的好幾十年,山峰迷信始終在歐洲徘徊。溫德姆和波科克一七四一年到達霞慕尼時,村民還警告他們不要去攀登勃朗峰。溫德姆在日記中輕蔑地記道,他們講了「許多女巫之類的荒唐故事,說她們在冰川上胡鬧,隨著樂器的伴奏起舞」。從溫德姆譏誚的語氣中可以聽出,有修養的啟蒙主義者對這類迷信越來越不以為然。正是理性主義在歐洲的擴張將想象中的惡龍趕出了大山。
也有人堅信高山上住著神明。在猶太教與基督教傳統中,先知和預言家通常要上山求得神諭,比如摩西從毗斯迦山頂上眺望應許之地,並登上西奈山領受十誡。聖人和隱士早就在高山上找到了冥想的樂土,遠勝喧囂的平地。我最欣賞的山中隱士是十八世紀的迪森蒂斯僧侶普拉西杜斯·阿·斯佩沙(placidus a spescha),他的修道院位於瑞士境內的阿爾卑斯山區,每隔一段時間,他便登上附近的一座山頂,在那裡裹著大兜帽和修道服入睡,在離上帝更近的地方過上一夜。
斯佩沙在近代有許多同道中人,他們和他一樣因信奉單純的啟蒙主義幾何原理而登上山頂:根據這種原理,「向上」就意味著朝向天堂。莫里斯·威爾遜(maurice wilson)就是其中一位。他生於約克郡,是一名推銷員,三十歲時變得瘋瘋癲癲。威爾遜年紀輕輕便執迷於一種信念,認為可以通過齋戒祈禱登上山頂,從而更接近上帝。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早期,他認定珠穆朗瑪峰是自己的終極目標,便於一九三四年不顧英國、尼泊爾和印度當局的強烈反對,駕駛名為「埃佛勒斯」的雙翼飛機,從倫敦飛越五千英里來到布林尼亞,開始違規攀登當時尚未有人登頂的珠峰。他雖受印度警方監視,卻設法扮成朝聖者——裹一襲品藍色羊毛斗篷,佩著十二英尺長的紅色絲綢飾帶,衣裾飄飄,整套行頭上還點綴著錦緞和金紐扣,在四月一個寒冷的清晨溜出大吉嶺,徒步(間或騎騾子)穿越狂風肆虐的青藏高原,向大山進發。
鑑於威爾遜消瘦孱弱,又缺乏登山經驗,他所登上的高度實屬可觀。到了海拔兩萬一千英尺(約等於六千四百米),在絨布冰川高處的凹地裡,他僱的夏爾巴人離開了——儘管未必情願,這麼做卻是明智的。威爾遜繼續攀登,隨即捲入毀滅的利齒——天氣變得極壞,無法逾越的障礙也接踵而至(比如冰川邊沿的裂口和張著血盆大口的冰隙),他最終死於凍餒。一年後,一支英國偵察隊循著相同路徑上山,發現他的遺體躺在一小片頁岩灘上。他們將他葬在一個冰隙裡,然後坐在一塊懸伸的岩石下讀他的日記。那是一本綠色皮面小冊子,紙張粗糙。威爾遜的字跡起先穩當紮實,越到最後越細長潦草,話也開始語無倫次。然而最後一條,五月三十一日的記錄,卻寫得清清楚楚:「又結束了,輝煌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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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高山世界的想象從神魔轉向豐沛的自然現象,即格斯納覺得甚為賞心悅目的那些奇觀,還要拜自然神學所賜,那是十七世紀九十年代到十八世紀三十年代之間席捲歐洲的學說,影響深遠。
自然神學的基本前提是,上帝通過這個世界的方方面面向人類現身,用托馬斯·布朗的話說,這是一份「人人得見的公開手卷」,從中可知上帝的偉大。因此,細查自然,明辨她的樣式和特性,正是敬奉上帝的一種方式。山峰是上帝鉅著中最精妙的篇章,是格斯納所謂「世界的大劇院」裡最優越的座位。自然神學泰斗之一普呂什神父(abbé pluche)稱:「上帝教空氣透明,就是為了讓我們見證自然的壯闊。」
於是,造訪高山世界,思索它的奇蹟,不僅是事實上的登高,更是精神上的超拔。眾人都覺得高山環境必然引起恐懼震驚,然而若觀察得足夠專注,並且心懷上帝,足夠堅定,是可以克服這些恐懼的。自然神學運動促使歐洲知識階層更為具體地體驗物質世界,這對消除山峰的醜陋印象至關重要。看待山野景色的新視角應運而生,它將宏觀的體驗和對微觀現象、對種種細小因素的深究,融合到一起。
正是自然神學以及科學對天地萬物新興的鑽研勁頭,讓「高山世界」這一概念在十八世紀末的創作中廣為流行。讀一下那個時代的風景描寫,總能看到作者使用同樣的意象。霍勒斯-貝內迪克特·德·索緒爾稱山峰為「一種人間天堂」;一七七七年九月發現了比埃冰川的法國探險家讓·德·盧克(jean de luc)也描述說,感覺自己飄到了「高處純潔的妙境」中。馬克·布里在《薩伏依公國冰川行紀》(journey to the glaciers of the duchy of savoy)中寫道,在山中的「另一個世界」裡,旅行者發現自己的心靈「縱情沉醉於對如許奇觀的思慕之中」。這些高山世界的記述中,最著名的當屬讓·雅克·盧梭的《新愛洛伊絲》,如今被廣泛認作非宗教性山峰崇拜的創始之篇。盧梭這樣描寫阿爾卑斯山:
我們已將地面上的所有情感拋諸身後;靠近這超凡的國度,靈魂也彷彿浸染了天界永恆的純潔。盡情想象這和諧渾融的畫面吧:千百處驚人奇觀,何等多樣、宏偉、壯美;遍覽前所未見之物——陌生的鳥兒、不知名的奇花異草,觀賞堪稱「另一片自然」的妙景,置身於嶄新的世界……一個位於地球高聳之境、與世隔絕的世界,這是何等的快樂。簡而言之,這些高山景象具有超自然的美,讓感官與思想同醉,令人欣然忘我,也忘卻世上的一切。
作者「羅伯特·麥克法倫」的其他小說
《深時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