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石頭書

兩小時後我到達谷口,此處兩山護衛,西面是斯塔克-安-伊奧萊爾山的錐形峰頂——雄鷹崖,東面是拜耐克莫爾山和拜耐克貝格山。向下望向北面的森林,我看到大約半英里遠處有一群馬鹿——赤褐色在白雪的映襯下格外顯眼——小跑著穿過山腰,在石南叢或積雪很深的地方抬起膝蓋。我站著看了這群馬鹿幾分鐘——它們是這片景色中唯一活動的東西,突然就被時間吞沒了。兩萬年前,更新世後期,眼前馬鹿穿越的這片長著石南的花崗岩,還淹沒在幾百萬立方升冰體之下。六千萬年前,蘇格蘭從格陵蘭和美洲大陸板塊猛烈分離之時,玄武岩熔漿在這片土地上奔騰肆虐。一億七千萬年前,蘇格蘭還漂浮在北半球熱帶地區,我現在站立的地方還覆蓋著乾旱赤紅的沙漠。而四億年前,一片喜馬拉雅規模的山脈矗立在蘇格蘭,而今只剩下若干飽經侵蝕的殘段。

掌握些許地質學知識,你就能在看風景時擁有一副特殊的眼鏡,它能讓你回溯歲月,於是在你看到的那個世界裡,岩石消融,海洋巖化,花崗岩像米粥一樣溢濺,玄武岩如燉菜般咕嘟冒泡,一層層石灰岩則宛如毯子,可以輕易翻疊。透過地質學的眼鏡,堅實的陸地成了變動不居之地,讓人不得不重新考慮什麼是牢固的,什麼則不然。縱然我們以為石頭具有抵禦時光流逝的強力,可以拒絕時光的驅遣(比如石標、石牌匾、紀念碑、雕像),但事實上這只是因為我們自己的存在太過短暫無常。一旦置於更大的地質背景裡,岩石和其他任何物質一樣脆弱易變。

最重要的是,地質學明確挑戰了我們對時間的理解,讓「此時此地」的感覺不再那麼篤定。作家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將那種時間不再以日、小時、分秒為單位,而以百萬年甚或千萬年計的感覺,令人難忘地稱為「深時」,這般富於想象力的體驗把人類社會的瞬息壓碎,碾成薄餅。思考著深時的廣闊,你的當下就會全面崩潰,過去和未來以難以想象的巨大壓力把當下壓縮成虛無,劇烈又駭人。而且這不僅是一種思維上的震驚,還是身體上的,因為一旦承認堅硬的山石在歲月銷蝕下尚且不堪一擊,就必然會想到人類身體的轉瞬即逝是多麼可怕。

然而,思索深時又奇妙地令人振奮。誠然,你知道自己只是宏大宇宙中的一個光點,但回報就是你意識到自己確然存在著——儘管想來真是不可思議,但你的確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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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賴爾的《地質學原理》,還有很快競相爭豔的幾十種地質學流行著作,讓十九世紀的人們得以瞭解地球不為人知的奇妙過往。大眾的想象也開始學會欣賞極度的緩慢和累世而成的逐步演進。在規模宏大的地質學辯論中,或各種攪擾十九世紀科學界的枝節爭端中,無論人們持何種立場,都必須承認,最令人稱奇駭然的還是地球的年齡——它那難以形容的古老。區區近半個世紀,地質學就將世界的歷史向前推進了億萬年。

十七和十八世紀是空間得以極大延展的世紀,肉眼可見的世界隨著顯微鏡和望遠鏡的發明突然擴大。有幾幅那個時代的畫面提醒我們,空間的驟然延伸在當時一定非常駭人。比如一六七四年,荷蘭鏡片磨製工安東尼·凡·列文虎克(antony van leeuwenhoek)通過早期顯微鏡看到一滴池水中滿含微生物(「水裡這些微型動物大多運動得非常快,非常多樣,向上,往下,朝周圍四散,看著它們真是奇妙……」);比如一六〇九年,伽利略用望遠鏡仰望蒼穹,成為認識到月球上有「高山深谷」的第一人;又比如布萊茲·帕斯卡(blaise pascal)驚懼交加地發現人類在兩處深淵之間搖搖欲墜:一邊是看不見的原子世界,那裡有「無窮多的宇宙,每一個都有自己的天穹、行星和地球」;一邊是同樣看不見的太空(因為太龐大而不可見),那裡也有「無窮多的宇宙」,在夜空中無休無止地延伸開去。

而十九世紀是時間得以延伸的世紀。前兩個世紀揭示了存在於廣袤空間和原子微觀世界中的「多重世界」,地質學則在十九世紀揭示了地球上多重的「過去世界」,它們一度存在,如今已然消亡。過去世界中的一些成員帶來的興奮遠遠超出了一般古蹟的魅力。它們是從前生活在地球上的一系列巨大生靈:猛獁象、古獸、「海龍」,以及恐龍(字面意思是「可怕的大蜥蜴」),這些都由古生物學家理查德·歐文(richard owen)在一八四二年命名。自古以來地裡就挖出過巖化的骨頭和牙齒,但直到十九世紀人們才意識到,這些遺骸中有一部分屬於與我們截然不同且已然滅絕的物種。

在揭示這一點上,沒有人比法國博物學家喬治·居維葉(georges cuvier)的功勞更大。他向世界證實了滅絕這一飽受爭議的事實,從而為人們理解恐龍是化石動物建立了概念框架。居維葉的試驗案例是長毛猛獁象,他比較了猛獁象骨骼化石和當代非洲象及印度象的骨骼結構,證明化石骨骼屬於另一個物種。一八〇四年,居維葉在巴黎自然學會宣佈,有一種已經滅絕的巨大長毛象曾經生活在法國,而且幾乎可以肯定,它們重重踩過、結伴吃草的地方,就是如今凡爾賽宮精整無瑕的花園。此論一齣,滿座皆驚。居維葉身材高大,不免很快得了個「猛獁象」的綽號。

居維葉成了一時名流,一部分是因為他腦力驚人(他以熟記書齋中的一萬九千冊藏書聞名),但最主要的還是緣於他精妙的解剖技術。如果說詹姆斯·赫頓具有解構岩石的卓絕能力,那麼居維葉便具備根據化石骨頭重構歐洲巨型動物群的能力:他能重新想象出這些曾經漫步於大地上的巨獸長什麼樣。他用線把超大號的骨架穿起來,把群島般的骨頭嵌到水泥框架裡,並在插畫師的幫助下,製作出首張恐龍畫像。在很多人看來,居維葉做的與其說是標本剝製,不如說是幻術,因為他不僅變出奇異的生物,還賦予整個歷史以生命。巴爾扎克後來熱切地寫道:「難道居維葉不是我們這個世紀最偉大的詩人嗎?我們不朽的博物學家自白骨中重塑了過往世界。他撿起一片石膏,對我們說:‘看啊!’石頭就忽然變成動物,死去的活過來了,另一個世界在我們眼前展開。」

「古代世界」聲名鵲起,人們對它產生了一股新的熱忱,在此影響下,化石搜尋和古生物學很快在十九世紀早期風靡一時,似乎每天都有一種滅絕的物種重見天日。地質學家中一個充滿活力的小分支——化石搜尋者——應運而生。他們揹著包,手持錘子和軟毛刷,趕往岩石裸露的地方:去海邊,比如萊姆裡吉斯富饒的侏羅紀頁岩床,著名的化石搜尋者瑪麗·安寧(mary anning)在那裡找到了魚龍和蛇頸龍化石;去溪澗、採石場和河道;當然,也去山裡。這些敏捷健壯的化石搜尋者攀上懸崖,越過不同的岩石褶皺,並且寫下他們飛速穿梭於時光之中、一下子就回溯一個紀元的感受。

很多化石層遭到搜尋者的掠奪,維多利亞時代滅絕物種的嗜好甚至蔓延到了已經滅絕的物種上。富有的化石愛好者在屋子裡擺滿戰利品,為了擺放小型樣品,還專門置辦了「化石櫥」——齊腰高的陳列櫃,裝著成排可拉出的抽屜,玻璃封頂,下面用小木片隔出數十個陳列小格。每個小格里裝著精心標註好的一塊化石,比如一顆鯊魚牙齒,或者頁岩碎片上細細印著的一株蕨類植物。這類時髦的小型公墓擺放在很多富裕宅邸裡,人們會透過玻璃凝視這些來自前代的遺骸,想想自己生命的短暫,再思考一下地球難以形容的漫長年紀。

對我們來說,化石熱有兩個方面的意義。第一,它加深了十九世紀的人們對地球過去歲月的迷戀。查爾斯·賴爾在《地質學原理》中機敏地指出,化石是「用鮮活語言寫就的自然的古老紀念碑」,而古生物學和地質學一樣教會人們怎樣像讀一本歷史書一樣讀懂風景:讀懂它所記下的過去。地質學確實是十九世紀上半葉最時髦的科學,到了一八六一年,甚至維多利亞女王都有一名御用的礦物學家。地質觀光業成了新興產業,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想參加地質觀光的人可以從一整套岩石課程中選修一門。對想要更多個人體驗的客戶,倫敦格林街的威廉·特爾教授能「為遊客提供個人指導,讓他們獲得足夠的知識,以辨認在歐洲山地中所能遇到的所有常見結晶岩和火成岩成分」(他的廣告是這麼寫的)。

化石熱的第二個重要意義是激勵成千上萬的人走出家門,促使他們與岩石和峭壁有了更實在的接觸。西方地質學的基礎確實是打在山脈裡的,登山與地質學始終密不可分。很多早期地質學先驅,如霍勒斯-貝內迪克特·德·索緒爾,以及蘇格蘭人詹姆斯·戴維·福布斯(james david forbes),同時也是登山者的先驅。索緒爾的四卷本《阿爾卑斯山之旅》(voyages dans les alpes)既是地質學奠基之作,也是最早的荒野遊記之一。一八〇七年倫敦地質學會成立,成員們清楚,自己的科學所闡明的與宗教教條相左,他們極不願被看作老古板,也不願當反傳統者,最終他們自命「錘子騎士」,即為求真知向荒野出擊的科學騎士。羅伯特·貝克韋爾在《地質學導論》(introduction to geology)中觀察到:「對地質學研究的一項附加建議,是讓獻身者們去探索高山地區……」這部《導論》第一版的扉畫就是貝克韋爾興高采烈地坐在威爾士伊德里斯山頂的巖柱間,彷彿在證明自己的觀點。

於是,地質學在十九世紀早期的公眾看來既意味著一項健康的戶外運動,也意味著一種浪漫的情感:可不僅僅是擺弄古老的骸骨和石頭。除此之外,很多人還將地質學視為一種招魂術,如一位錘子騎士所說,它可以開啟一段回溯過去的奇幻之旅,讓人們邂逅「比小說中描寫的還要美妙的奇觀」。十九世紀二十年代之後,地質學的基本原理在歐洲和美國廣為傳播,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山脈是一個可以瀏覽地球檔案的地方——人們把它稱作「偉大的石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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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有兩本關於石頭的書。一本是薄薄的平裝本《岩石及水晶指南》(a guide to rocks and crystals),它圖文並茂,描述了幾百種不同的石頭。我反覆咂摸著它們響亮的名字,直到牢牢記住——紅色和綠色蛇紋石、孔雀石、玄武岩、螢石、黑曜岩、煙晶、紫水晶。我會花上幾小時在蘇格蘭海岸邊挑挑揀揀,不是撿潮位線上偶然發現的好東西——郵輪上掉下來的一隻人字拖鞋啦,魚漂的霓虹球啦,發硬的海蜇啦,這些東西當然都很好,但我要撿的是散落在海灘上的石頭。我手裡拿著這本指南,腳下咯吱咯吱踩著那片地質學大雜燴,抓起一塊又一塊石頭,收集起來放到揹著的帆布挎包裡,它們在包裡丁零哐啷,嘎吱作響。這感覺就像可以在世界上最好的糖果店裡為所欲為:我從來都不大敢相信竟然可以把這些石頭帶走。我把它們拖回家去,擺放在窗臺的排水槽裡,澆上水,讓它們保持平滑光亮。

我喜歡這些石頭的顏色和摸上去的感覺——大的扁石頭正合手掌,暖暖一握,像個鐵餅,菸灰的底子上蝕刻著藍色或紅色的環紋;沉甸甸的花崗岩卵石在大海千萬年的按摩下變得溜光順滑;還有燧石,說是石頭,卻更像寶石,半透明,深色蜂蠟一般,往裡看去深不可測,像一幅全息圖。而隨著我對地質學涉獵漸廣,我意識到每塊石頭都自帶一個故事:一部可以回溯到數個紀元之前的自傳,我這才開始真正為之著迷。我為自己的生命和這每一個古老得難以想象的物件有了交集而莫名驕傲;因為我,它們不再待在海灘上,來到了窗臺上。有時我會拿起兩塊石頭,握住一塊,去撞另一塊。啪的一聲,出現一束橙色火花,騰起一團石頭粉塵,霎時間,我會很高興,覺得自己做到了地球物理的偉力積千億年都沒有做到的事情。

我在蘇格蘭的山裡遊走,穿行於凱恩戈姆山脈長長的峽谷,尋找礦石寶貝。我最熱衷於從山腰搜尋大塊薔薇石英,它們被河流沖刷得圓圓的,有著粉白相間的白堊質地,從不同角度看去會有節律地閃著柔和的光。我還看重蘇格蘭花崗岩,肉紅色的長石和油脂狀石英斑點讓它看上去就像一塊地質學肉餡餅。我讀了更多地質學相關的書,開始理解蘇格蘭地貌的「語法」——它的組成部分怎樣互相關聯,以及它的「詞源學」,即它是怎樣產生的。我也讚賞它的行文筆觸:深谷高峰是大寫字母,小河溪澗是精雕細刻,山脊和谷底則是精彩的字型襯線。

每次隨家人攀上山頂或行走在山坡間,父親都會挑一塊石頭,放在橘紅色帆布背包裡帶下山。他把幾十塊這樣的石頭堆在一起,要造一個石頭花園。我記得有一塊帶結塊的片麻岩;一方黑色的玄武岩枕狀石;一片長約一碼的銀色雲母石板,像鮭魚皮一樣發亮;還有厚厚一塊深色火成岩,嵌著幾十枚細小的石英結核。我心目中最好看的則是一塊黃白相間的石英卵石,摸上去像厚奶油一樣,光滑又綿軟。

小時候的另一本地質學讀物是頗有點沙文主義的《男孩化石指南》(boy's guide to fossils)。有一年我在靠近蘇格蘭海邊的一間茅屋裡過暑假,這本書便常在手邊。當時九歲的我和七歲的弟弟爬到峭壁頂上,那裡遍佈稜角磨圓的沉積岩,我們就在裸露的礦脈中搜集像子彈殼一樣又尖又硬的箭石。我們還在海邊地層裡搜尋過三葉蟲——現在我知道根本不可能找到。我們用刀從海崖上撬起岩石上的結塊,再用錘子砸碎。我們爬上海邊的高山,來到山裡的湖泊邊,帶著魚竿和很小的黑蒼蠅做魚餌,猛地把鱒魚扯出水面——這些小黑魚不足一掌長,在我新近大獲延展的想象裡,它們起碼有十億年的歲數,說是鱒魚,倒更像是腔棘魚。然而那一年除了箭石,我們並沒有找到真正的化石,沒有菊石,沒有魚龍,自然更沒有始祖鳥和史前巨鯊。當然,缺乏收穫並沒有讓我的夢想止步,我暢想著從柔軟的白堊土埂上撥拉出蛇頸龍的頭蓋骨;大步走過西伯利亞的永久凍土時,一腳踢到獠牙尖上;朝堅冰下張望時,看到一頭顫抖的猛獁象正瞪著我。

蘇格蘭假期兩年之後,我們一家出發到美國幾個有沙漠的州去參觀那裡的國家公園。在猶他州我們看到了錫安國家公園岩石嶙峋的地表、拱門國家公園的大拱門,以及布賴斯峽谷國家公園裡有回字紋裝飾的粉色方尖碑,它們分佈在山谷上下,像一眾巴洛克風格的導彈。我記得是在錫安國家公園附近,我們駛進一家路邊加油站,給那輛碩大的美式車加油。加油站佈滿石子的空地一隅,有個戴棒球帽的男人坐在一張餐椅上,面前放著一具架在支架上的電動圓盤鋸,身體左側是像橘子一樣碼成金字塔形的粗糙圓石。我們朝他走去,父親和他說了幾句,轉身對我說:「挑一塊石頭吧。」那人站起來,看著我研究石頭堆。我納悶這些是不是恐龍蛋,便拿起一個在手裡掂量著,比想象的要輕。我小聲對母親說這石頭不重。

「這是個好兆頭哇!」那人說著,接過石頭,坐回椅子上,兩腿放在鋸刃兩側。「輕就說明裡面是空的。就拿這個。」

他發動電鋸,銀灰色的鋸齒好像先是朝一個方向轉動,再反過來,然後看上去方向不再分明,成了一片不動的刃,發動機則開始有節奏地往加油站的空氣裡噴出藍煙。電鋸轟鳴聲中,父親用口型對我說:「看著。」我則想著萬一電鋸向前倒下去,割到那人的大腿怎麼辦。那人鉗好我的石頭蛋,抓著電鋸手柄慢慢向下切到蛋上,電鋸尖叫起來,過了一會兒才切進石頭。切完之後,他關上發動機,把電鋸從石頭裡抬起來。石頭蛋從鉗夾掉到事先鋪在下面的毯子上,像一切為二的蘋果一樣分成兩半。那人用一塊黃色毛巾擦乾淨兩個半球,遞給我。「運氣不錯」,他慢悠悠地說,「你挑得很好,挑了個晶球。大部分人都沒你這樣的運氣。」我一手拿著一個半球,看著它們。每個半球當中都是空的,像個洞,洞壁上排列著數不清的細小齒狀藍水晶。我們駛離加油站時,小石子跳起來打在汽車底盤上,咔嗒作響。我把兩個半球合起來,還原成粗糙的石頭球,然後再把它們分開,一次又一次對自己看到的一切驚歎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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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八一〇年到一八七〇年間,深邃時間的度量標尺建立起來,並被命名。看過地質學課本的人對此會很熟悉,那是像海上天氣預報一樣朗朗上口的一系列名稱:前寒武紀、寒武紀、奧陶紀、志留紀、泥盆紀、石炭紀、二疊紀、三疊紀、侏羅紀、白堊紀、第三紀、第四紀……語言的壓縮能力比它所描述的地球物理力量更強大,人們用它來概括地球的過往,數億年的光陰被輕鬆裝進幾個字母裡。地質學在科學領域是後起之秀,卻在十九世紀以超常的速度迅猛發展,它命名著,標記著,越來越深遠的時間隨之鋪展開來。暢銷的地質學指南層出不窮,讓好學不倦的公眾日益瞭解山川大海、盆地高峰賴以形成的週而復始的抬升和侵蝕作用——一部分更具詩意的地質學家開始將其稱為「地球的交響樂」。歐美各地的期刊上發表了無數關於地質學新發現的文章,每個人都對地球過往的秘密知情甚多。「風和雨為這一代人寫了本帶插圖的書,」查爾斯·狄更斯一八五一年在週刊《家常話》(household words)的一篇文章裡寫道,「從這本書里人們知道陣雨怎樣降落,潮水怎樣漲退,早已滅絕的巨大動物怎樣在遠古攀上懸崖峭壁。對大自然的任一方面認識得越多,她在我們心中激起的興趣就越深厚。」

除了為地質學揭示的時間跨度而激動,十九世紀人們的想象力還為地球物理的力量而興奮——把砂岩像麵糰一樣揉捏,讓樹木傾倒並逐漸堆積形成閃閃發亮的煤層,將海里的動物壓進大理石塊,做到這些必然需要無法想象的巨大力量。浪漫主義讓十九世紀的集體神經系統適於欣賞過度的東西,當時人們對浮華巨大之物的渴望便由此而來,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釋地質學熱何以大行其道。

在十九世紀中葉的英國,約翰·羅斯金廣泛閱讀地質學著作,之後開始對山峰景色的慢動作戲劇做出精彩論述。一八五六年羅斯金《山峰之美》(of mountain beauty)的出版,如同一八三〇年賴爾《原理》的出版,成為歐洲風景史的重要時刻。「山峰是所有自然景觀的開端和結束。」羅斯金在開篇寫道,之後通篇都不容許對這一觀點有任何異議。賴爾像老師般教授,羅斯金則如劇作家般講述,在他的審視下,風景主動呈上它們誕生的故事。羅斯金思考著花崗岩的質地——它由多種礦物混雜而成,色彩紛繁,想象它形成時固有的猛烈狂暴。「這些微粒形狀各不相同,卻被某種激烈或洗禮般的過程融合成密不可分的整體,並且全都被淨化一新。」在他看來,玄武岩在其一生的某個階段一度擁有「液化的力量和地火一般蔓延的勢頭」。透過羅斯金的文章,地質學變成了戰爭或大動亂,從山頂俯視到的景觀成了一幅戰場全景畫,山岩、石子和冰化身混戰數個世代的軍隊,這場戰爭慢得不可思議,力量卻大得無法想象。直到今天,讀羅斯金關於岩石的著作,就會想起參與它們形成的各方勢力。

而在美國,同樣在一八二〇年到一八八〇年間,出現了以弗雷德里克·埃德溫·丘奇(frederick edwin church)為代表的一眾風景畫家,他們從美國大地上激動人心的自然景觀中汲取靈感。這些畫家雖然明顯受英倫三傑(羅斯金、透納和約翰·馬丁)的影響,卻也充滿對祖國風光表達讚歎和自豪的典型的美式渴望:他們要歌頌這片上帝選中的土地。為此他們創作出巨幅絢麗的美國荒野風景油畫——有沙漠的幾個州的紅色岩石堡壘,安第斯山脈如王室正殿般雄偉的山峰,落基山裡火紅的天空和如鏡的湖泊,要不就是尼亞加拉瀑布水汽迷濛的壯麗景象。他們巨大的畫作凸顯出人類的微不足道和轉瞬即逝:常常可以在角落裡看到一兩個極小的人像,在巨大景色的對比下顯得愈發微末。這些畫家也精通植物學和地質學,有些畫作包含非常多的地貌細節,在首次展出時,甚至會向觀眾提供觀劇鏡來看清畫面上令人稱奇的精確的地質特徵,由此可見地質學和山脈風景畫之間的關係是多麼盤根錯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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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畫非常適合表現地質學程式,因為它天然就蘊含風景:它由礦物顏料繪就。油畫最早發明於十五世紀,當時以凡·愛克(van eyck)兄弟為代表的一些佛蘭德斯畫家嘗試將亞麻籽油和各種天然顏料混合,結果製造出一個新品種,和傳統的蛋彩畫顏料相比,不僅色彩更鮮明,凝固時間也更好掌握。他們用來與油混合的很多顏料就源於礦物。未經燃燒的礦煤用來畫肉體的陰影,十七世紀的佛蘭德斯和荷蘭畫家尤精於此。黑色的白堊土和常見的煤用來繪製棕色調。用於描繪遠景中薄膜般山脈的淺藍色(比如像在克勞德和普桑的畫裡那樣),來自碳酸銅或銀化合物。荷蘭大師們在描繪天空時十分喜愛的「薄塗」效果,是用玻璃粉做顏料、灰做底色來實現的,使得天空有一種雲層的質地,十分像連綿的卷層雲。赭石,或紅土,用來給面龐或衣服加上胭脂色,或者在石膏上畫溼壁畫時打底。地質學由此和繪畫史密切相關,在風景油畫裡,人們役使著大地的產物來表現大地。

在中國唐宋時期盛行的文人案頭石中,我們可以找到媒介與主旨之間更為緊密的重合。早在浪漫主義革新西方對山脈和荒野的觀感之前七百年,中國和日本藝術家就在縱情讚賞荒野景觀的精神品質了。十一世紀著名的中國畫家、文人郭熙在《林泉高致·山水訓》中指出,自然景色「滋養人性」,「塵囂韁鎖,此人情所常厭也。煙霞仙聖,此人情所常願而不得見也」。文人案頭石是被流水、山風和霜凍的力量精雕細刻、成就靈動之態的山石,東方對於自然的這份古老敬意正說明案頭石何以大受歡迎。人們從山洞、溪畔和山邊收集石頭,安置在小巧的木製底座上。文人們在書房案頭供著這些石頭(很像我們如今放一個鎮紙),因其所體現的歷史和形成之力而對它們倍加珍愛。石頭表面的每個細節,每一道溝槽罅隙,每一個氣泡空洞,都明白顯示出漫長的歲月,每一枚石頭都是一隻手就可握住的小小宇宙。文人的案頭石不是風景的隱喻,它就是風景本身。

很多這樣的石頭儲存到了今天,可以在博物館裡看到。如果盯著它們,離得夠近,看得夠久,你會失去對大小比例的感知,自然之力在石頭上刻下的渦紋、洞穴、山峰和谷地會變得很大很大,大到可以容你穿行其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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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不是所有人都對十九世紀地質學的進步歡欣鼓舞。有一種流傳甚廣的看法,認為地質學像其他科學一樣,在一定程度上放逐了人性。科學的探索和方法已經受邀進入人類活動的核心,並且用最無情又最無可辯駁的方式證明,人類和宇宙中的其他物質團塊毫無二致,不比它們次等,也不比它們緊要,從而削弱了把人類作為萬物準繩的文藝復興世界觀。地質學延展了時間,沒有什麼比它更能證明人類的無足輕重,這真讓人難過。一旦認識到山脈尚且不免腐壞崩塌,就能意識到人類活動的危殆和必朽。如果山峰都經受不了時間的摧折,一座城池、一個文明又怎麼能有更大的勝算?丁尼生在《悼念集》中為穩定狀態寫下輓歌:「山陵是幻影,從(from)一種形體(form)流向另一種,無物可以駐留;它們霧一般消散,那堅實的土地,/像雲,它們形成稍縱即逝的自我。」從from流動到form:語言學展示了語言像其他任何東西一樣臣服於無盡的變化,連詞語都不會一成不變地指代一個意思。除了變化本身,沒有什麼能更持久。

不過總的說來,地質學的發現還是鼓舞人心甚於充滿威脅的。除了闡釋地球的力量,羅斯金還敦促讀者大眾不僅要了解現有的地貌,還要看到那些已然缺失的部分:大災難或永不停止的侵蝕作用從山中去除了什麼。在他的文字裡,一座又一座想象的山峰在充滿可能的夢幻中自眼前拔地而起——這都是些可能或確實存在過的山脈。羅斯金像一位傑出的普洛斯彼羅,召來已逝山脈的魂魄,讓它們在今日的天際線和山脊上方冉冉升起。他教導我們,荒涼的大自然是一個更為雄奇驚人的世界的廢墟,是他稱作「造物最初建立的宏偉形象」的遺蹟。即使是馬特洪峰,那壁立千仞的輝煌吸引著數千名追慕者前往採爾馬特谷,羅斯金也指出它不過是一座雕像:由地球狂暴的能量從一整塊材料挖鑿、雕刻、砍削而來。羅斯金教導他的眾多讀者,只要知道怎樣觀察,地質的過去隨處可見。後來約翰·繆爾在美國也是這樣做的。

羅斯金還相信山脈是移動的,而這也許是他對我們心中之山的形成所做的最重要的貢獻。在出版《山峰之美》前,羅斯金多年間踏遍了阿爾卑斯山下的小徑,寫生、觀察、沉思。他推斷,山脊上的嶙峋不平看似隨意,實則不然。事實上,只要細緻耐心地觀察,就能看到山峰基本的構造形式是弧形,而不是粗略一觀所看到的角狀。山脈天然是弧形的,像波浪一樣被塑造排列。它們是石頭波浪——「藍色山脈沉默的波浪」,而不是水的波浪。

而且,羅斯金還說,山脈和水波一樣容易運動。它們由巨大的力量拔升而成,並且仍然受這些力量驅動。正如詹姆斯·赫頓指出的那樣,我們看不見山脈的運動,只能想象,這是人類短暫的生命所致。山脈並不靜止,而是流動不居,岩石從峰頂滾落,雨水從側翼傾瀉。在羅斯金看來,正是這永恆的變動讓山脈成為所有自然景觀的開端和結局。他寫道:

那些荒涼竦峙的黝黑山脈啊,世間幾乎所有年代裡,人們都仰望它們,懷著厭惡,懷著恐懼,避之唯恐不及,彷彿死亡之影永遠在那裡遊蕩,而實際上,它們恰恰是生命和幸福的源頭,比平原上一切明亮的富饒遠為豐盛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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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金憑直覺感到的山脈運動,在二十世紀出人意料地被證實了,那是西方想象山脈過往的最後一場巨大轉變。一九一二年一月,一個叫阿爾弗雷德·魏格納(alfred wegener)的德國人站在法蘭克福一眾著名地理學家面前,告訴他們大陸在漂移,這一事件如今已經成為地球科學界的傳奇。他解釋說,具體來講,這些主要由花崗岩構成的大陸在海底密度更大的玄武岩層上「漂移」,好比一塊塊油浮在水上。魏格納告訴那些越來越覺得不可置信的聽眾,世上的大陸塊在三億年前是連成一整塊的超大陸、原大陸,他稱之為「泛古陸」(意思是「所有的陸地」)。在各種地質力量的分離作用下,泛古陸被扯成很多塊,隨後四散漂離,在玄武岩層上奮力漂到現在的位置。

魏格納主張,世界上的山脈不是因地殼冷卻起皺形成(這個理論在二十世紀初葉又盛行起來),而是由一塊漂移的大陸撞入另一塊,在碰撞處周圍隆起的褶皺。比如名義上把俄羅斯歐洲部分和西伯利亞分隔開來的低矮的烏拉爾山,在魏格納看來就是由兩塊漂浮的大陸在很久遠的年代撞擊而成,年深日久,撞擊部位造山運動的效果大部分被侵蝕夷平了。

若要找證據,魏格納說,只消看看地球,看看大陸的散佈,稍稍移動一下,它們就會像拼圖一樣拼合起來。把南美洲挪向非洲,它的東海岸正好嵌入非洲西部的邊緣。用中美洲包攏象牙海岸,北美洲裹住非洲頭部,你就有半個超大陸了。同樣的訣竅也能用在印度西部傾斜的海岸上,那裡能和非洲之角的直邊嚴密地貼合到一起,正如馬達加斯加可以利落地嵌回非洲東南海岸的小缺口。

魏格納還有更有力的證據來支援他的論點。多年來在馬堡大學飽覽大批化石檔案之後,他推斷,正是在他認為曾連在一起的地方,岩石記錄中發現了一樣的化石樣本:比如非洲西海岸和巴西東海岸的煤礦層和化石是一致的。「這就像我們根據報紙碎片的邊緣,把它們重新拼到一起,」魏格納寫道,「然後檢視一下拼接處印刷的痕跡是否正好對得上。若對得上,就能推斷出這些碎片原本就是這樣連在一起的,別無他論。」

魏格納並不是第一個主張大陸相連的人。十六世紀的地圖繪製家奧特柳斯(ortelius)就注意到大陸拼圖一樣的組合方式,也提出它們從前連在一起,後來被劇烈的洪水和地震割裂。當時沒人相信他。而無比敏銳的弗朗西斯·培根一六二〇年在《新工具》中提到,大陸可能曾經連在一起,「彷彿是從同一塊模板上切下來的」,但好像也就到此為止。一八五八年,一個名叫安東尼奧·斯奈德-佩利格里尼(antonio snider-pelligrini)的法裔美國人用一整本專著——《創世及其奧秘的揭示》(creation and its mysteries revealed)——專門闡述大陸曾經怎樣連為一體。

但這樣一番激進的理論革新在十九世紀中葉還真是生不逢時,無法融入任何知識體系。十九世紀地質學主流相信的是,各大洲之間曾由大陸橋相連,只是後來陸橋塌了,沉入海底。這解釋了為什麼不同大陸上會有相同的物種,也貌似比大陸漂移說更合理。

因此,一九一二年魏格納的觀點違背了當時的流行論調:如果他的觀點是對的,那便否定了十九世紀地質學的諸多奠基觀念。更糟的是,作為氣象氣球研究的先驅,魏格納專攻氣象學,他同時也是一名格陵蘭專家,曾經多次成功到北極探險,最後一次沒能回來;現在他成了入侵者,侵犯到地質學家的地盤。一個氣象學家怎麼可能擅自將十九世紀地質學複雜而宏偉的大廈一舉擊潰呢?

魏格納的理論立即招來洶湧的反對之聲,就像伯內特多年前遭遇的那樣(「純粹是該死的胡言亂語!」美國哲學學會會長言辭激烈地說道)。可魏格納是個堅忍的預見者,面對最初的敵意,始終沉著冷靜。一九一五年他出版了《海陸的起源》,仔細闡釋自己的理論,從某方面來說,他對地球歷史的重新設想,像伯內特的《地球的神聖理論》和赫頓的《地球論》一樣具有啟示作用。一九一五年到一九二九年間,魏格納三易其稿,加入了地質學的最新進展,卻仍然入不了地質學主流之眼。一九三〇年他再次踏上格陵蘭探險之旅。在五十歲生日之後三天,他和探險隊遇上一場極地暴風雪,氣溫跌至華氏零下六十度(約等於零下五十一攝氏度)。魏格納和同伴失散了,在乳白天空下凍斃於一處幽僻荒野裡。雪停之後,同伴們才找到他的遺體,他們用冰磚砌成墓穴,埋葬了他,墓頂上豎起一個二十英尺高的鐵製十字架。不到一年,墓地連同遺骨消失在其下的冰川之中。這樣的葬禮,魏格納無疑是會認可的。

直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所謂「新地質學」時代的到來,人們才認識到魏格納的理論至少有一半是對的。深海探測器技術的發展推動了系統的海底探測,人們發現大陸的確移動過,也的確是從一塊巨大的原大陸分散而來。不過各大陸並不像魏格納想的那樣如冰山漂浮在水面上一樣,是漂浮在玄武岩之上的獨立個體。據發現,地球表面其實由二十來塊地殼片或地殼板組成,而大陸就是這些地殼板塊充分隆起抬升到海面之上的部分。

新地質學家給這些板塊起了名字,有非洲板塊、科科斯板塊、北美板塊、納斯卡板塊、伊朗板塊、南極板塊、胡安·德富卡板塊、澳大利亞板塊、阿拉伯板塊,以及無疑十分堅固的中國諸板塊。這些板塊受到對流和半流動地幔內部「腔室」的驅動,在自身質量的牽動下,圍繞彼此做相對移動。海面下板塊邊界相遇的地方,要麼形成洋中脊,要麼形成潛沒區。如果是洋中脊,兩個板塊邊界在地幔運動的作用下不停被推向兩邊,岩漿上湧到裂隙中,冷卻後形成海底玄武岩,於是洋中脊隆起,高於周圍的海底,就像板球上的縫。相反,在潛沒區,兩處板塊擠到一處,不易浮起的那塊滑到另一塊下面,岩石被壓進地幔,融化後再以液體形式沸騰上湧,在地殼上形成灼熱的傷口。這些潛沒區形成了海溝,像阿留申海溝、爪哇海溝、馬里亞納海溝。在這些海溝的底部——其中馬里亞納海溝最深處的深度超過喜馬拉雅山的高度——有巨大的氣壓,如果去到那裡,你的身體會被壓縮成罐頭大小。

地球上大多數山脈都是在板塊擠壓碰撞後抬升而成的。比如阿爾卑斯山就是馱著義大利的亞得里亞板塊擠進歐亞板塊後形成的。如今最低的那些山脈反而是最古老的,因為要銷蝕它們,侵蝕作用需要時間。烏拉爾山脈磨鈍削低的山脊就說明它年代久遠,蘇格蘭圓潤的凱恩戈姆山也是如此。也許你會驚訝,喜馬拉雅山是地球上最年輕的山脈之一,六千五百萬年前才形成。那時印度板塊向北運動,慢慢擠入歐亞板塊——拱到它下面,將其邊緣朝上抬升到五英里半之高。和地球上年邁的山脈相比,喜馬拉雅尚是少年,它稜角分明,愣頭愣腦,不像前輩那樣,被磨平了稜角,頭頂又禿又平。

它也和少年一樣還在成長。喜馬拉雅在不到二十萬年前成為世界第一高山,如今還在以每年五毫米的超常速度長高。再用上一百萬年——在地質學語境裡這不過是眨眼的工夫,喜馬拉雅的高度幾乎可以是現在的一倍。只是這不可能發生,因為重力不允許如此龐大的構造存在。總有地方會支撐不住,如果長到那個高度,山脈會不堪自己的重量而坍塌,或者在某次大地震裡四分五裂,而這樣的地震每隔幾個世紀就會襲擊喜馬拉雅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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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好多年過去了,我在山中依然會受到深時的震撼。有一次,一個陽光燦爛的日子裡,我去攀登蘇格蘭本·勞爾斯峰。那裡的山石富含雲母,行至半路,我發現一方沉積岩,背後苔蘚雜草叢生。退後幾步,從邊上望去,可以看到這方岩石由數百層薄灰巖構成,每一層都比床單還薄。我估摸著每一層都意味著一萬年——三毫米薄的岩石裡濃縮了一百個世紀的光陰。

我發現在兩層灰色岩石之間有一線銀色薄層,便把手斧的斧頭鑿進岩層裡,試著撬開它們。石塊裂了條縫,我設法把手指伸到沉重的岩石頂蓋下面,向上一提,石頭就開了。兩層灰巖之間露出一碼見方的銀色雲母,在陽光下湧出閃亮的光澤,很可能是幾百萬年來頭一次見到陽光。這真像開啟一個裝滿銀幣的箱子;也像翻開一本書,發現裡面夾著一面鏡子;或者像推開一扇活板門,露出一座時間寶庫,深不見底,讓人頭暈目眩,搞不好我可能會一頭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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