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想到,父親會在發病之前變成一個小偷。在我二十九歲的時候,他已經因為酗酒,大部分時間忘記了自己是誰,當然也喪失了繼續毆打母親的能力。據母親回憶,在他不能再向她動手之後,也就是如果揮出拳頭,很可能沒法擊中目標反而自己會向著揮拳的方向摔倒之後,他愛上了微笑。他就坐在床邊,看著我的母親微笑,母親問:你笑什麼?他說:給一點酒喝。他的手放在腿上,劇烈地抖動,點一支菸也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把火苗放在菸頭上。母親不說話,出門買菜,等她回家之後,父親還坐在原來的地方微笑,而在她隨後發現,廚房裡的料酒空了。之後她把家裡的料酒藏了起來。在家裡找不到一滴酒之後,父親忘記了自己的名字。母親問他:你叫什麼?他笑而不答,母親大聲喝問他:說話,你是誰?他搖搖頭說:想不起來。母親說:我是誰?父親說:你是小玲。母親說:小玲是誰?父親說:是我的媳婦。母親說:你是誰?你叫什麼?父親搖搖頭說:想不起來了。母親說:你知不知道你這麼多年做了什麼?父親搖頭說:不知道。母親說:你打了我三十年,你欺負了我三十年,你知不知道?父親仰起臉說:是嗎?母親說:不要裝傻,你肯定什麼都知道。父親說:我想不起來。如果真是那樣,對不起了,小玲。母親找出家裡的白酒,倒了一杯給父親,說:喝了吧。父親喝了一口,就吐在了褲子上,然後微笑看著母親說:喝不下了。母親抬手打了他一巴掌,然後抱著他哭了。
傻掉之後的父親每天的工作是坐在樓下的小賣部門口曬太陽。母親早上把他領過去看他坐好,在天黑之前再把他領回家,幫他洗漱睡覺。我家的窗戶正對著小賣部門口,母親可以隨時看到他是不是還在那。她從沒發現他曾經離開過那個板凳,但是事實證明他一定在什麼時間走開過,這讓她在後來十分費解,他到底是什麼時候不見了又是什麼時候回來的呢?而他曾經離開過的證據就是他會送給母親禮物。比如一天母親晚上把他領進家門,他從褲子的口袋裡掏出一個蘋果放在客廳的餐桌上說:給你一個蘋果。另外一次他從口袋掏出一隻溼漉漉的小螃蟹說:給你一個螃蟹。母親問他,東西是從哪來的?他說是有人送他的。母親問,誰送你的?他說,想不起來,就是有人要送給他,他只好收下。有一天在母親接他的時候,發現他的鼻子腫得老高,上衣有幹了的血跡,而兜裡裝著一枚準備送給她可已經壓碎的雞蛋。母親把他領到了附近的菜市場,沒費多大的力氣就找到了打他的人,一個常年在那裡賣雞蛋的男人。你怎麼可以打他,他是傻子,母親說。男人說,傻子就可以偷東西嗎?母親說,把雞蛋還給你就好,你為什麼要打他?男人說,到底是你傻還是他傻,如果他還給了我,我會打他嗎?我當場抓住他,他還不還給我,說我說好送給他的,怎麼能反悔?我不是打他偷東西,是打他嘴硬。母親說,可你打了他的鼻子。男人說,我也不是拳擊手,怎麼能說打哪就打哪。父親在母親身邊微笑著對那男人說:謝謝你送我雞蛋。小玲正好你也在這裡,雞蛋就是他送給我的。母親拉著父親的手離開了雞蛋攤,還有誰送過你東西,你記得起來嗎?送我東西的人我怎麼會不記得。母親找到了賣蘋果的女人,找到了賣螃蟹的老人,找到了賣其他東西的人。他們都記得父親,不是沒有其他人在菜市場小偷小摸,但是隻有父親一個是偷了東西,還要感謝對方把東西送給他的人。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沒有收母親遞過去的錢,他們大都會說,東西不值幾個錢,而且誰叫他是個傻子嗎?只有一個賣大蒜的女人說:我覺得他沒偷東西。母親說:偷了就是偷了,把錢收下吧。女人搖頭說:他拿了東西之後,謝了我,我覺得就算送了,那頭大蒜確實是我送給他的。
之後父親走路出現了困難,之前他雖然走得很慢,可是還是能自己走路的。在某一個時間點之後,他開始跌倒,而且經常跌倒得十分突然,上一秒鐘還好好的,緩慢而平穩,下一秒鐘就突然摔倒在地,站起來之後全然忘記自己剛才跌倒過,而問母親,我的衣服怎麼髒了?上面的灰塵是哪來的?在母親領他去醫院的路上,準確地說,是剛剛走進醫院的時候,他看了看醫院裡嘈雜的人群和幾個正聚在一起哭泣的家屬,然後再次摔倒在地,這次他沒能自己爬起來,而是倒在地上好像睡著了。醫生給出的結論是,腦出血,做了開顱手術之後,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只是無法確定什麼時候會醒過來,因為血塊已經大大的損傷了他腦部的神經,再也無法復原了。是不是早就開始出血了呢,他已經傻了幾個月了,記不起自己是誰?母親問。醫生說,不是,在醫院跌倒的時候是唯一一次的出血,之前大腦也許是健康的。母親說,那他怎麼已經開始失去記憶了呢?醫生說,很多酗酒的人大腦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而這種損傷單從外觀上或者說單單從顱內組織的情況上是沒法確切分辨的。醫學從某種程度上只是一個機率問題,比如這次腦出血的原因,當然很可能是因為長年酗酒導致的,不過也可能完全沒有關係,就如同蘋果會掉到地上,是因為萬有引力的關係,可你無法確知下一次蘋果還會不會掉在地上,雖說從過往的經驗來看,有著極大的接近於完全的可能,說到底還是可能。作為醫生,我只能說,他到現在這個地步很可能是因為酗酒導致的,傻掉的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同一個原因,而且未來他很可能再也無法講話,無法行動,也很可能在睡夢裡因為更嚴重的復發而死亡,但是這些也都是可能而已。
在我來到醫院之後,母親向我複述了這些可能。即使在我記憶裡母親最無助的時候,也就是被父親逼到牆角用皮帶抽打的時候,她也沒有這麼弱小。她的人生好像剛剛著了一場大火,而她現在站在廢墟前面,無數次的哭泣之後,幻想著一切能突然從灰燼裡生長出來。而她的這種狀態也剝奪了我本來應該獲得的輕鬆感,因為父親無法再向母親施暴而獲得的輕鬆感。在看到父親躺在床上的安靜面容時,這種輕鬆感更是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深的無奈。他在均勻地呼吸,嘴角似乎還在似笑非笑,我本來曾經設想過無數種報復他的方式,而現在他已經無法感知任何方式的報復,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已經死了。我發現自己忽然陷入了一種迷茫,像個壞父親一樣活著,就像他曾經做過的那樣以便給我一個報復他的機會和像現在這樣慢慢的無聲的死掉,如果我是上帝的話,他的這兩種存在方式我不知道應該選擇哪一個。當然把時間向前移動,我更願意選擇他像一個好父親那樣活著,使母親度過幸福的人生,使我變成一個不同的人,可我沒有能力拖拽時間的滑鼠,我的介面上只有一個能夠點開的資料夾,名稱是:他熟睡。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安排,在一個人毀掉了自己和家人的全部家庭生活之後,好像筋疲力盡一樣躺在床上睡著了。在我三番兩次以案子在身為由,拒絕陪護他之後,母親說:你是他的兒子,你不能不管他。你的名字還是他起的。我說,我沒有不管他,他的醫療費用由我負責,我只是沒時間待在醫院裡。你可以僱一個護理,費用也由我負責。而且關於名字,又不是我請他起給我的。母親說,如果你確實忙那就算了,工作要緊。護理我不會去僱,我自己來。我說,你會把自己累死的。母親說,他堅持不了多長時間,不會累到哪裡去。事實馬上證明她錯了,父親死人一般活著,除了大腦,其他所有器官都在正常運轉,好像一個老闆出國度假的公司,雖然無法做出什麼重大的決策,可也沒有因此而倒閉,而是保持著原來的樣子經營。母親迅速消瘦下來,原本隱藏的血管浮現在手上,她默默消瘦的樣子明確通知我:你已經別無選擇。於是我向蔣不凡告了假。父親病了?我說,是,腦出血,估計堅持不了多久了。什麼時候的事?一個月之前。你怎麼才說?不是有案子在跟嘛?趕緊給我滾回去,案子要多少有多少,爸就一個。在哪個醫院,我去看看。別去,需要你的時候我會和你說。行,反正是你爸,你自己定。不用著急回來,缺了你地球照樣轉,懂嗎?
於是我得到了一個沒有期限的帶薪假期,收入沒有多少減損,蔣不凡擅自在一些案宗的經辦人上寫了我的名字,以便我能拿到相應的獎金。換句話說,從表面上看,我在休假的時間裡也神出鬼沒地破了不少案子。而面對人生的第一次如此漫長的無事可做,除了每天晚上睡在父親的單人病房裡,白天中午醒來之後,我便去公園或者書店打發時光。
和安歌分別的那條長椅,我在警校唸書的時候也經常會去坐一坐。面對著湖水和遠處的樹林,清空自己的思緒,然後把安歌引進來,放在腦海的中央。雖然這麼多年來,我沒有放棄尋找她的努力,可還是沒有一點線索。她的父母賣掉了皇姑區岐山路上的房子,搬到了國外,不過是搬去了兩個不同的國家,因為兩人已經在安歌失蹤不久之後宣佈離婚。我沒有就此放鬆對於這兩個人的關注,防止安歌暗地裡聯絡他們其中的某一個而我沒有知道。但是看來安歌並沒有這麼做。她的父親在付了他那幾個學生一大筆賠償金之後去了美國,並在美國獲得了很大的聲譽,而聲譽也同時助長了他風流成性的行事風格。他在兩起和幼女有關的醜聞中成為被告,但是都成功脫身,原本的醜聞成了美國社會對東方藝術家不公正的詆譭。她的母親在她失蹤第二年之後在日本再嫁,第二任丈夫是日本的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陶藝匠人,有一個奇怪的名字叫做千兵讓。兩人定居沖繩,婚後一年生下一個男孩兒。她漸漸退出了知名藝術家的圈子,成了一個更溫和的母親。安歌應該三十歲了,和我一樣。她可能生活在和此時此地不同的某時某地,過著她想要的生活,也許就像她說的,活在自己最喜愛的時光裡,也可能完全相反,過得一塌糊塗。她寫給我的信在我的抽屜裡放了十幾年的時間,鉛筆寫下的字跡已經不是那麼清晰,每次把信在臺燈下展開,安歌便好像來到了我的身邊,一邊拆開我的鋼筆檢查哪裡出了問題,一邊輕聲說:請放心,我會捍衛你。她還沒有死,與其說是一個判斷,這句話更像是一種信念。我牢牢把這種信念拷在自己的心神上,帶著它從十八歲慢慢走向三十歲,時間越久,這種信念越為強烈,她不會死的,她躲了起來,而我一定會找到她。
新華書店與我家的直線距離大約五百米,實際距離大約一千米,和父親所住的醫院與我家的距離差不多。我記得剛剛從平房搬到樓裡,從我家的窗戶向外看去,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新華書店」四個紅色的大字。經過多年的發展,新華書店已經萎縮在兩層樓裡,其他樓層租為他用,最大的租戶是中國聯通公司的營業廳,每天賣著不同兆寬的寬頻和各種話費套餐。兩層樓的書店在s市也已經算是規模不小,況且二層的地上還鋪有地毯,可以拿本書席地而坐隨意看下去,直到書店打烊。書雖然擺得不是十分規整,換句話說,簡直是隨便亂堆在書架和地毯上,可是如果遇見資深的營業員,還是可以跨過障礙物找到自己想要找的書的。在陪護父親的那段時間,我每天中午醒來,簡單吃過早飯,就走到新華書店裡找本書坐下。我讀書可說是並無一點目的,更不用說想要磨鍊什麼精純的趣味,只是因為從高中起喜歡讀而讀,甚至說安歌對此事的作用也僅僅是起了頭而已,往後便成了我自己的事,讀書可以忘記包括安歌在內的所有事情,只在心裡想著:有趣有趣,後面待要如何?或者目前無聊,再過幾頁會不會有點起色。這麼說來,我大多讀的是小說,並非是看低了其他題材,或者看到詩歌和散文就忽然不認得字了,而單純是個人興趣。小說總體上是一個完整封閉的世界,人類最接近上帝的角色可能便是充演一個小說家,科學家當然也能從一個試管中造出一隻羊或者一條蛇,聽說造人從目前看來也不是很難做到,但是其工作或多或少還是與小說家不同。最初的亞當夏娃並沒有多少可看之處,只有吃了生命之樹上的果子之後,能辨善惡,一切才開始有趣了。我常懷疑小說家的勞動和那樹上的果子有極大的關聯。我不看偵探小說,柯南道爾,阿加莎克里斯蒂,東野圭吾之類。不是寫得不精彩,只是作為警察,知道這些作家是大大的外行。這也正是這些小說能夠精彩的原因,若是內行人,必會處處掣肘,想象力無從施展。史詩鉅著也能拿起來看,只是一旦寫起史詩,作家就好像當即失去了幽默感和靈巧,中國的作家更是如此(也可能原來這兩樣東西就沒有多少)再加上我對小說有某種偏見,這種偏見很可能來源於自己的懶惰,即是一部完美的小說應該有一個完美的長度,超出這個長度就很難完美,再經典的長篇鉅製也有冗長的成分。那天下午在新華書店二層,我就正拿著一本我喜歡的書,不錯的長度,坐在書架中間的地毯上讀。
「想到這件事,不知不覺喝了很多酒。天已經晚了,飯廳裡只剩了幾桌客人。有一個服務員雙手叉腰站在廚房門口,好像孫二孃在看包子餡。我在恍惚之間被她拖進了廚房,倒掛在鐵架上。大師傅說:‘這牛子筋多肉少,肉又騷得緊。調餡時須是要放些胡椒’。那母夜叉說道:索性留下給我做個面首,牛子你意下如何?她上唇留一撮鬍鬚,胸前懸著兩個暖水袋。我說道:‘毋寧死。’她踢了我一腳說:‘不識抬舉。牛子,忍著些。過一個時辰來給你放血。’於是就走了。廚房裡靜悄悄的。忽然一隻獅子貓,其毛白如雪,像夢一樣飄進來,蹲在我面前。鈴子對我說:‘王二!醉啦?出什麼神?’」
我活動了一下脖子,小聲說:這小子。然後用手指沾了一點吐沫,準備翻過這頁繼續讀下去。
「你叫別人怎麼看?」一個聲音忽然在對面衝我說。
原來是一個坐在我對面的女孩兒,我們兩個都直著腿坐在地上,她手裡也端著書,腿離我的腿很近。
「在和我說話嗎?」
「當然在和你說話。你的吐沫沾在書頁上,別人怎麼看?」女孩兒穿著黑色的呢子大衣,地上的下襬過了膝蓋,脖子繫著黑色圍巾,身邊放著黑色的皮製挎包。只有圓臉和脖子的皮膚十分白皙,眼睛本來也許是可愛的那一款,因為即使皺著眉頭下的眼睛也沒有她想要表現出的那麼嚴肅。總體上來說,好像剛剛參加完爺爺喪禮,但是並沒有特別悲傷的女大學生。
我沒有應聲,繼續讀書。
「你為什麼不買回家去讀,怎麼讀就隨你的便了?」
不應聲,也不要再用手指沾塗抹,我告誡自己。可為什麼不馬上站起來走掉?似乎不合禮數,太冒犯別人了一點。
多虧書寫的精彩,很快我就又回到王二和小轉鈴的世界。
「小轉鈴說過,她需要我這個朋友,她要和我形影不離,為此她不惜給我當老婆。和一個朋友在一起過一輩子可夠累的。所以我這麼和她說:也許咱們緣分不夠,也許你能碰上一個人,不是不惜給他當老婆,而是原本就是他老婆。不管怎麼說,小轉鈴是王二的朋友,這一點永遠不會變。」
這傢伙。
「確實這麼有趣?」黑衣女子怎麼還沒走。
「是有趣。」這個問題我願意忠實的回答,對於一本確實有趣的書,無論面對的是什麼人,我也應當對書負責,說出這本書確實有趣的事實。
「你知道弄這一本書有多麻煩?遇見你這種只看不買的人,努力就白白浪費了。」
「沒有明白你的意思。」我把手指放在書頁之間,防止一會讀的時候忘記從哪繼續。
「我的意思是把這一本書做出來,辛苦不是一般的,又要組稿,又要審查,還得設計封面,確定紙張,再到發行,宣傳,就算上市之後,一旦被查出有反動的因素,書被下架不說,編輯的執照也要跟著被吊銷。結果落到你這樣人的手裡,把自己的吐沫抹在每一頁上,又放回書架,拍拍屁股走了。」
「確實辛苦。可是這些辛苦的目的是把書變成錢還是讓讀書的人獲得樂趣呢?或者說,做一本書到底是為了有人買還是有人看?」
「當然是要人買,如果沒人買,編輯就會餓死,作者就會餓死,行業就會餓死,到時候誰再寫書做書給人坐在書店裡看?所以根本問題是花錢買書。」
好吧,第一這書確實不錯,除了這一篇,其他幾篇還沒讀過,買回家也不算虧本,第二以我的收入其實大可以多買些書放在家裡,只是書店離家太近了一點,我又不是那種買書不讀擺在家裡充門面的人,家裡只有十幾本常讀的枕邊書,其他時候想讀書就走幾百米的路,養成了習慣。第三,目前看來,若是不掏錢買下這本書,今天想要不冒犯對方而脫身實在很難。
「你說得對。我這就買。」說完我站起身,腿腳有點麻木,一邊活動腳踝一邊把手伸進懷裡。沒有帶錢包。也許錢包落在了父親的病房裡,那天是第一個月住院結款的日子。
「我明天來買,今天沒有帶錢。」
「這當然是你自己的事,不用跟我彙報。」
不要辯解了,不要管她相不相信。明天來買就好。我對她點點頭,走了。
來到病房,遇見每天給父親換點滴的護士,一位三十四五歲,樣子相當男性化,手腳麻利的女護士。「你的錢包落在款臺上,我幫你拿到護士站了。」「謝謝你。」取回錢包,我坐在父親病床對面的沙發上。那幾天母親犯了高血壓,下午需要回家休息,所以我通常早早就到了病房。沙發開啟來可以變成一張單人床,我晚上就睡在上面。病房條件很好,當時已經是深冬時節,附近的小馬路上還有積雪,夜晚的時候無論穿得多麼厚實,站在室外太久也會漸漸手腳麻木。病房裡卻好像夏天,進來不久就需要把衣服一件一件脫掉。父親身上插著監測儀器,躺在床上均勻的呼吸,房間裡既沒有花也沒有水果,幾乎沒有前來探病的人。事實上,如果我不進來,房間裡幾乎只剩下白色,白色的窗簾,白色的床單,白色的頭髮。父親什麼時候頭髮全白了呢?應該沒有一個具體的時間,一點點白到最後一根,只是我沒有注意。我站起來看了看點滴的進度,按照過去幾天的經驗,五六個小時之後才需要更換。心電圖十分平穩。掀開棉被的一角,沒有排便。然後我躺回沙發上,此人變得如此安靜真有點不可思議,若在平時,他看我躺在自己的衣物上,一定會踢我一腳,罵我一頓,說不定由此生出母親應該對我變成這樣負責的念頭,再痛罵母親一頓。我起身把衣服疊好,開啟沙發,放在已經變為床的沙發的一角。再次躺下之後,我想,就算你突然醒過來,也沒有理由找我的麻煩了吧,然後便睡著了。在睡夢裡,我見到了姑姑,準確的說,是很老很老的那個姑姑,可能有一百歲。她顫顫巍巍地向我走過來,把錢塞進我的手裡,說:給你念書,不要告訴別人。我說,姑姑,我已經不需要再念書了。她還是說:給你念書,不要告訴別人。然後轉身走進一個隧道里,我喊到:姑姑,你去哪?她回頭和我說了一句什麼,我聽不見。我說:你說什麼?她剛想再說給我聽,突然被一陣風吸進了隧道里不見了。
第二天中午來到書店,黑衣女孩已經先我來到那兩排書架之間坐好,看見我走過來,她抬頭對我說:來買書了?
「是。」
「信用還可以。不再坐一會了?」
「不了,像你說的,買了書回家隨便看,沾多少吐沫在上面也不會有人管我。」
「這本書不賴,你不想看看?」她揮了揮手裡的一本紅色小書。
「什麼書?」
「《擊壤歌》。」
「沒聽說過,名字我都不懂,恐怕看不下去。」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這就是擊壤歌的意思,一首上古的歌謠,不過這本是臺灣人寫的。」她站起來把書遞在我手裡。
我接過翻了翻。她在我身邊說:「你覺得封面怎麼樣?」
「還好,是一面牆和一扇窗子是吧。」
「我覺得有點呆滯,如果我做,就用木棉花,因為書裡提了好多次羅斯福路的木棉花。版式呢?我是說你覺得開啟之後,讀上去舒服嗎?」
「還好,字看上去不大不小。」
「我也覺得是,版式可以,只是沒用插圖有點可惜。應該放些插圖進去,臺北的風景啊,校園啊,也可以把聖詩或者歌詞寫在紙上拍下來做成插圖放進去,文藝氣息會更濃一點。」
「聖詩?」
「裡面有一首很不錯的聖詩,前四句是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神對人的大愛,永遠不更易。若用繁體字寫在信紙上一定很好看。」
我感覺到心跳加快,喉嚨收緊,放在書頁上的手指不受控制的哆嗦起來。
「在哪裡?」聲音也不像自己的。
「哪能記得,自己翻翻看,書也不是很厚。」
我找到了聖詩,然後又找到了那首叫做《小白帆》的童謠。然後我坐在地毯上,把書從頭到尾讀完了。等我再次把眼睛從書上挪開,發現黑衣女孩坐我的身邊看著我,好像在看從金字塔裡走出來的木乃伊。
「我能問一下你為什麼在發抖嗎?」她小聲說。
我搖搖頭說:「還是不懂。」
「不懂什麼?這書有這麼感人?女生心事嘛,怎麼把你感動得這麼厲害?」
「看完了之後我也不明白和她有什麼關係。」
「她是誰?」
「一個朋友,看完這本書之後失蹤了。」
「女朋友?」
「不是。很特別的朋友。我不知道該怎麼講,講不出來,希望你能理解。」
「說實話,不是很容易理解,我沒有過這樣的朋友。不過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
從《擊壤歌》中抬起頭之後,我發現天已經完全黑了,這個時點我應該已經在父親的病房裡了,隨後我發現自己處在不小的難堪之中。我拿出手機打給護士站。「沒事,你父親的情況很平穩,我們能夠幫你照顧,你可以晚點回來,每天來這裡陪護,也需要適當的休息,要不然你也會病倒。」
「如果方便的話,想請你吃點東西。」我對女孩兒說,高中畢業之後,認識的女孩兒不少,也偶爾會和看得順眼的女同學單獨吃飯,吃飯而已,然後就各自找路回家。
「方便倒是方便,不過我不喜歡白白吃別人的東西,這本書我送給你。可以吃火鍋嗎?」
「沒問題。」於是下樓分別給兩本書結了賬。
到處都是火鍋店,我選了一家相對精緻的。點過菜之後,女孩兒拍了拍手說:「好了。名字,職業。」
「天吾,是警察。」
「姓天嗎?」
「李天吾。」
「我叫穆天寧,是做文學編輯的。」
「怪不得對書的製作說得頭頭是道。原來是行家。」
「不算行家,剛剛入行不久,不過確實很喜歡這個職業,每天滿腦子想都是怎麼把書做好,有時候睡覺也想。」
「為什麼喜歡做編輯?喜歡讀書?」
「肯定是喜歡讀,要不然也做不下去。也喜歡寫,但是寫得很爛,沒法出版那種,於是就選擇做編輯,別人寫,我來做,一本書創造出來,我也佔一份,喜歡這種感覺。」
「有一個問題。」
「可以隨便問,既然是你請客。」
「為什麼這麼喜歡穿黑衣服,還是這兩天有特別的事情?」
「很簡單的理由,我有點胖,黑衣服會顯得瘦一點。能看出來我有點胖嗎?」
「說實話,不太看得出來。」
「那就說明我穿對啦。」穆天寧一口吞下一枚在我看來尚且半熟的魚丸。
寒夜裡的火鍋店熱氣騰騰,食客們都在對著一鍋沸水把東西放進去提出來,然後端起酒杯,喊著笑著把酒灌進肚子裡。如果有什麼東西能真實的模擬這個城市的話,火鍋店也許要算一個,生的變成熟的,理智的變成瘋癲的,沸水不變,只是不斷有新鮮的人跳進去煮。
「忘記了一件事情。」悶頭吃了一會,穆天寧突然說。
「請講。」
「沒有點酒,一直在喝茶水,喝的我都覺得瘦了。」
「是我的疏忽。我不能喝酒,夜裡還有事情,你自己喝行嗎?」
「一點問題沒有,一個人喝兩份。」
穆天寧招手叫來服務生,點了一件冰鎮的雪花啤酒。一件是小件,即是六瓶。不到半個小時,就著鮮牛肉,手切羊肉,金針菇,蔬菜拼盤,喝掉了三瓶。還是面不改色,吃東西的勢頭也不見減弱。
「讓你破費了。」她一邊開啟第四瓶啤酒一邊說。
「不用客氣,隨便吃喝。今天錢包確定帶了。」
「明白。警察嘛,手高手低,不會太窮。」
「沒你想得那麼簡單。而且即使不是警察,一頓飯也不會把人吃得破產。」我繼續慢慢喝著自己的茶水,欣賞著她把酒倒進嘴裡的瀟灑手勢。
「四瓶啤酒是我的極限。」她開啟第五瓶的時候說。
「多喝點沒關係。」
「可是你說的,喝多了胡言亂語發瘋耍潑你也要付賬。」「只要你不用啤酒瓶把我打倒在地,付賬的一定是我。」
喝掉第五瓶啤酒之後,她的臉頰上有了紅暈,東西也不怎麼吃了。
「剛才我沒有說實話。你這警察不怎麼樣,不說實話你也不知道。」
「現在準備說嗎?」
「看在你請我吃這麼多好東西的分上,我說給你。我穿黑衣服是因為我剛剛失戀了。」
「失戀的原因是對方去世了?」
她用手指著我說:「你還挺機靈的,這句話說得討人喜歡。不過那小子還沒死,活的比我還要快活,跟一個兩條腿像麻稈屁股像秤砣的女人跑了。」
「很形象。」
「能不形象嗎?被我堵在床上,掀了被子一覽無餘。」
她說完,開啟第六瓶啤酒給我的玻璃杯倒滿,泡沫順著玻璃杯淌到了桌子上。
「陪我喝一杯。否則寧可我自己付錢,也要把你打倒在地。」
我只是舉起杯和她碰了一下。
「我的愛情死了,黑衣戴孝。為我過去三年的傻逼愛情,乾杯。」
我的酒還沒有喝完,她就已經倒在桌子上,臉枕著餐盤睡著了。
我結了賬,拿了書,扶著她站在火鍋店門前,覺出寒風兇猛。剛才說看不出她有點胖確實不是虛言,而把她扛在肩上才發現她也沒有騙我。無處可去,好像撿到了找不到失主的錢包。和陌生人喝酒本就存在這樣的風險,一旦其中有一個人事不省,另一個除了把她領回去別無他法。我只好打了一輛計程車把她載到父親的醫院。醫院還沒有熄燈,走廊裡十分明亮,因為有一個患者剛剛去世了,一箇中年女人坐在走廊中間用手捶著水泥地面號啕大哭。父親病房的護士執勤,正在幫病人家屬查詢殯儀館的電話號碼,看見我們之後說:咦,是又要辦住院嗎?這麼晚可不行。我說:不是,一個朋友喝多了,在父親的房間將就一宿就好,不會給你添麻煩。她走過來翻開穆天寧的眼瞼看了看說:看來沒事,睡一覺就好了,父親病了,還跑出去喝酒,你就是這麼休息的?我沒有答話,拖著她進了父親的病房,把她放在沙發上。她這麼睡過去,明天起來恐怕要感冒。才過了幾分鐘,她的鼻子上就有汗珠了。我在心裡權衡了一下,走過去把她的外衣脫掉,裡面的毛衣終於不是黑色,而是白色的底子上繡有一隻黃色的維尼熊。就這樣吧,即使再熱,也沒辦法再繼續了。我用床下的塑膠盆打了半盆涼水,放在沙發邊,然後坐在父親床邊的椅子上,把外衣搭在椅背上,拿起《擊壤歌》讀。
夜裡父親還是像原來一樣,毫無動靜,只是排了一次尿,倒是穆天寧翻身吐了兩次,揮舞雙手好像在一手掐住誰的脖子,一手扇其耳光。幸好我小心躲過,幫她把髒東西倒掉。凌晨兩點左右,她徹底沉沉睡下。《擊壤歌》寫得十分流暢,隨處可見才女的妙語,只是所寫所想,無論時間空間,離我相當遙遠了。七十年代的臺北,不知道給了安歌什麼樣的啟迪,使她義無反顧使自己消失於熟悉的世界,以她失蹤的年齡和身上所帶的東西,不可能跑去臺北的,或者這本書和她的失蹤完全沒有關係,只是時間上碰巧緊密相連,而她失蹤的原因只是受不了當時的一切,如同割傷自己一樣,以斷然消失來表示對這個可笑世界的抗拒,而我也是她所遺棄的這個可笑世界的一部分,也許是使這個世界最終完整的一塊拼圖。不得不承認,那個夜晚十分漫長,讀書的過程也遠遠稱不上愉快,儘管書中的青春情懷激盪四溢,可我發覺在第二天天亮的時候,我好像老了。即使找到了聖詩和歌謠的下落,也就是安歌失蹤事件所能留下的最重要也是最後的線索,也無法從中窺探出她失蹤的真正秘密。我遭到了潛伏在各種偶然性裡的命運的沉重一擊,幾乎把我擊倒在地,使我產生了放棄繼續尋找的念頭。也許是不是繼續當警察也無關緊要了,這不是我的人生,是他人的人生,我不小心掉了進來。我年齡還不大,可以繼續去讀書,也許將來可以做一個老師,把我喜歡的文章念給他們聽,和要好的學生通訊,看他們一點點長大。與合適的女人結婚生子,妻子牽著孩子的手彈奏鋼琴,我在一旁批改學生的作業,也許那才是屬於我的真正的人生。但是就在發現天已經亮了的時候,另一種執念重又鑽進我的身體,我拉開窗簾,望著窗外薄弱的天光,想起在警校的訓練課上,被強壯對手的小腿牢牢鎖住喉嚨,只要我沒有認輸,在沒有斷氣之前,都有反敗為勝的機會。目前找到安歌的希望雖然愈發渺茫,可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已經死了,而從我掌握的資訊來看,世界上也許只剩下我一個人還在苦苦尋找她。我忽然明白,雖說我渺小而脆弱,在當警察的幾年裡,不斷面對各種各樣的危險時刻,隨時可能被死神的大手輕輕捏死。我並沒有違揹我許下的諾言,雖然我也曾經傷害她,每次想起那天的情景我都想馬上跪倒,懇請上天能原諒我因為年少而犯下的過失。可我在其後的年頭裡,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捍衛她,那就是無論如何不能把她遺忘,以後也不會,只要我還活著。
穆天寧醒了,方式是又一次吐進盆裡。只不過這次嘔吐使她醒了過來,自己去洗手間把塑膠盆刷淨,看起來又洗了洗臉,梳了頭髮。回到沙發上之後,她把額上沾溼的頭髮撥到一邊說:「沒想到昨天晚上能睡在病房裡。」
「我也沒有想到。」我把《擊壤歌》放進抽屜之後說。
「醒來之後發現在病房,還以為是自己不行了。」
「不會,六瓶啤酒而已。有心事的人容易喝多。」
「把我帶到病房睡覺,你真夠可以的。」
「沒有辦法,晚上離不開人。」
「這是你的什麼人?睡覺的那位。」
「我爸。腦出血,可能不會再醒過來了。」
「就這麼一直睡下去?」
「可能也不會,最有可能的是突然有一天死去,不過樣子也會和現在差不多。」
「看來真正有心事的不是我,是你。」
「不算心事,無能為力的事情我通常不怎麼去想。」
「這麼說我可差遠了。不過,」她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到床邊,「也可能是我沒法確定什麼樣的事情我確實無能為力。」
父親應該不知道誰站在她的床前,即使他這時醒過來,似乎我也不知道該怎麼介紹身邊的這位來訪者。一位醉酒的女文學編輯機緣巧合來到這裡看看你。恐怕他會以為自己已經到了另一個世界。
「不用上班?」
「請了長假。」
「當警察還真不錯,你們需要女警嗎?」
「也許需要,不過你可能不行。」
「怎麼這麼瞧不起人,我身手相當了得。」
「不是這個意思。警察不能動不動就把自己喝醉,隨時都可能出警的。」領教過了,我心想。
「誰動不動就喝醉?我這輩子第一次失戀,還不能醉一回?我看你是大男子主義,有機會比試一下你就知道了。」說著她把手放在父親的額頭上。
「幹嘛?」我嚇了一跳,伸手去抓她的手。
她用另一隻手推開我,說:「我外婆癱瘓十六年,一直住在我家,平時都是我護理,你緊張個什麼勁?」
她一邊用手輕輕撫摸父親的額頭,小心避開紗布蒙著的刀口,一邊說:「叔叔,我叫穆天寧。今天天氣很好,陽光普照,小貓小狗都跑上街了。如果你這就起來,我就陪你去院子裡走走。想休息也沒關係,我這人最喜歡在這樣的天氣宅在家裡,看看書啊,看看電影啊,看看韓劇啊,睡睡午覺啊。你大可以安心睡你的回籠覺,我幫你按按摩,沒意見吧。」
「小貓小狗都跑上街,這句有點奇怪。」我說。
「不要把小貓小狗不當人,這是大男子主義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她坐在椅子上,牽著父親的手開始幫他放鬆小臂。
「點滴打得久了,身上會腫,要多做皮膚按摩刺激他的血液迴圈。先是手和胳膊,然後是後背,最後是腿和腳。指甲怎麼這麼長?」
「指甲?」
「指甲刀呢,有沒有,如果你指甲這麼長,你不覺得丟人嗎?你爸一定覺得丟人,只是說不出來而已。」
沒有準備指甲刀,我跑去護士站借了一把。「那位醉酒小姐醒了嗎?」護士把指甲刀遞給我。「完完全全醒了。」我回到病房,穆天寧已經脫掉了小熊毛衣,露出了紅格子襯衫。看起來準備轟轟烈烈大幹一場。
「這裡真是熱得可以,怪不得一直覺得口渴。指甲不要剪得太禿,不小心弄破了會感染,勤剪一點就可以。」我給她倒了一杯白開水,她看也沒看一口氣喝下去,然後繼續幫父親剪指甲。
「和父親感情很好?」
「一般。」
「一般就是不好。」
「這麼說也可以。」
「你這個警察說話真是婆婆媽媽,難以想象槍會落在你這樣的人手裡。」
「只能說明你對警察有誤解。」
「和父親感情不好,那麼晚了還要拖著我來病房?」
「兩碼事。夜裡一定要來。」
「不和你說了,總是說不痛快。你不睡一會?看你眼睛,一夜沒睡是吧。」
「沒事,我媽馬上來了,我回家去睡。」
「明白,媽媽一來,你就要解釋為什麼房間裡多了一個我。第一天按摩,也不宜做得太久。」說完她把側著身子的父親放平,以極快的速度穿戴整齊,拿起挎包說:「你那本書也借我看看?」
「送你吧。」
「不著急,我先看看有沒有趣。叔叔,你先睡覺,醒了就出去走走,不要害怕,世界沒怎麼變的,再見了。」說完頭也不回的出門去。
真是個急先鋒。我心裡想,講話快,喝酒快,喝醉快,消失快,怪不得失戀那麼快。三年快嗎?很快了吧,和希望的一輩子比起來。沒有過幾分鐘,媽媽拎著新買的尿片走進來。
「你爸今天氣色很好。」
「是嗎?我看沒什麼兩樣啊。」
「不一樣,他好像在笑。」
「沒看出來,錯覺吧,媽。」
「可能吧。你先回家睡覺,早飯我做好了放在電飯鍋裡。對了,護士說,你昨晚背過來一個女孩兒,人呢?」
真應該掌嘴。
「已經走了。」
「哦,回家吧。」
十個小時之後,我又回到病房。媽媽正坐在椅子上和父親說話。
「當時如果不是你,那年廠裡的撲克雙打比賽我們就是冠軍了。誰想你打到一半,埋怨我出錯了牌,扔下牌走了。誰沒有出錯牌的時候?錯了再想辦法贏回來,扔下牌走了可是你的不對,多好的一手牌啊。」
「媽我來了。」
「哦,那我回去。指甲剪得挺乾淨,我都沒有想到給你爸剪指甲。」
「回去吧,明天不用那麼早過來。」
「對了,有空幫我買一臺半導體,我的那個又壞了,想聽點地方戲。」她出去之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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