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克伸手給我點菸,把打火機放在桌上的盤子一旁。我吐出煙霧,用手裡的煙指指它。
——這個有什麼故事嗎?
——哦,他說,有點兒不自在。你是說上面的題字?
他拿起打火機,端詳了一會兒。
——這是我拿到第一筆豐厚的薪水後買的,你知道,算是給自己的禮物,一個刻有自己名字首字母的金質打火機,沉甸甸的!
他搖搖頭,露出憂鬱的微笑。
——我哥哥看到後,罵了我一頓,他要麼不喜歡它是金的,要麼不喜歡它刻的花式字型,不過真正令他不快的是我的工作。我們在格林威治村喝啤酒,他指責銀行家和華爾街,攻擊我環遊世界的計劃。我一直跟他說我也想去掉它,最後有天晚上他把打火機拿到街上,叫一個小販補上後面的字母。
——以便每次你給姑娘點菸時提醒你只爭朝夕?
——差不多是這個意思吧。
——嗯,在我看來,你的工作沒那麼糟吧。
——是的,他承認。不糟,只是……
廷克望了望窗外的百老匯,在理清自己的思緒。
——我記得馬克·吐溫寫過一個老人為駁船導航——就是將載人的船從一個碼頭引到另一個碼頭。
——是《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
——不知道,也許是吧,反正馬克·吐溫估摸,三十多年來這個人在河上頻繁地來來回回,所走的路程就有河的長度的二十多倍,而他不必離開自己的家鄉就能做到這一點。
廷克微笑,搖搖頭。
——有時我就是這樣覺得的,我的一半客戶往北去阿拉斯加,另一半往南去大沼澤地,而我就是那個往來於兩岸的人。
——再加一點兒?女招待拿著咖啡壺問道。
廷克看了看我。
奎金-黑爾的姑娘們有四十五分鐘的午餐時間,我習慣在打字飢前先坐上幾分鐘,如果現在就走,還來得及坐上這幾分鐘。我可以謝謝廷克請我吃午飯,順著拿騷街散步回去,搭電梯到十六樓。對一個習慣準時的人來說,她活動的餘地有多大呢?五分鐘?十分鐘?如果她鞋跟壞了的話,十五分鐘?
——是的,我說。
女招待給杯子上滿咖啡,我們都往後靠,因為隔間小,兩人的膝蓋碰在一起。廷克往自己的咖啡裡倒奶油,不斷地攪啊攪啊。有一會兒,我們沉默不語。
——是教堂,我說。
他有點兒迷惑。
——是什麼?
——是我想一個人待著的時候願意去的地方。
他坐直身子。
——教堂?
我指了指窗外的聖三一教堂。整整半個多世紀,它的尖塔一直是曼哈頓的最高點,是歡迎水手的一個標誌。要想看到它,你得坐在街對面的餐館裡。
——真的!廷克說。
——這讓你奇怪嗎?
——沒有,我只是覺得你不是那種信教的人。
——是的,不過做禮拜時我不去教堂,是在另外的時間去的。
——去聖三一教堂?
——什麼教堂都去。不過我喜歡聖巴特里克和聖米迦勒那樣的教堂。
——我去聖巴特教堂參加過一次婚禮,如此而已。我路過聖三一教堂肯定有一千次,卻沒進去過。
——這正是它的神奇之處。下午兩點任何一個教堂裡都沒人,它們和石頭、桃花心木傢俱、彩色玻璃一起靜處——而且空空如也。我是說,它們肯定有個時段人是滿滿當當的,對嗎?——總有些不嫌麻煩的人。懺悔室外一定會排著長隊,婚禮上一定有往過道里撒花瓣的姑娘。
——從洗禮到頌歌……
——一點沒錯。不過隨著時間過去,教會也會去糟存真,新來的建起自己的教堂,舊的教堂被拋棄,就像人老了一樣,只剩下對昔日繁榮的記憶,我覺得與它們做伴很平靜。
廷克有一會兒沒作聲,他抬頭看聖三一教堂,一對海鷗正繞著舊式尖塔飛翔。
——真不錯,他說。
我舉起咖啡杯敬他。
——很少人知道我的這一面。
他盯著我的眼睛。
——告訴我有關你的沒人知道的事。
我笑了。
可他是認真的。
——沒一個人知道的?我說。
——只用說一件。我發誓誰也不告訴。
他在胸前畫了個「十」字,以示承諾。
——好吧,我把咖啡杯放下說。我的時間感超準。
——這是什麼意思?
我聳聳肩。
——我可以在六十秒內數六十秒,正著數和倒著數。
——我不信。
我用拇指指了指身後牆上的汽水鍾。
——秒針走到十二時告訴我。
他往我肩上看過去,看著鍾。
——好的,他高興地笑了。各就各位……預備……
好呀!那天下午晚些時候伊芙這麼嚷道。某個地方,某處,大概。你是怎麼知道的?
取證詞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尊重直截了當、切合時宜的問題,但若是出現了他們始料未及的情況,有時,他們合作的意圖會通過重複提問者的問題(以贏取一些時間)表現出來:我是怎麼知道的?他們禮貌地回問。有時,他們會略帶慍怒地頂回這個大膽的問題:我怎麼知道什麼?無論採用的是什麼策略,老練的律師都知道,當有人以這種方式拖延時間時,進一步詰問的空間很大,於是,對一個厲害問題最好是回答得毫不猶豫,不假思索。
——你在切諾夫上衛生間的時候他說的,我對伊芙說。
我們開了句玩笑便掛了,我回到辦公桌前,拿開打字機上的蓋布,找到證詞中我的那部分,咔嗒咔嗒地打起來。到了第三段的第二句,我犯了今天下午的第一個錯誤:在列出某人最關心的問題時,把「chief(主要的)」打成「thief(小偷)」,其實在鍵盤上,出錯的兩個字母甚至都沒挨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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